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汇总12篇)
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之后对其内容、作者以及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进行总结和反思的一种文学作品。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籍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是对自己阅读能力和思维能力的一种检验。读后感是一种文学形式,通过自己的言语表达和思考,将自己的思想与作者的思想进行对话,对书中的人物、情节和主题进行评析和解读。因此,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来巩固和拓展我们的阅读体验和思考能力。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身背景和其他文学作品进行比较和联想,拓展思考的广度和深度。以下是一份别具一格的读后感范文集,希望大家对其中的观点和写作技巧有所收获。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一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二
经历从天上掉到地底下的惨痛失败后,现时的陈凯歌已经聪明了许多,肯低头示好,不过骨子里的高傲贵族气还在。这不,看他挑的,先是“一代完人”梅兰芳,再是中国古典悲剧,相当亲民,又不降格调。比之国师的偷工减料顺手拈来,他还是有认真做事的地方,一丝不苟。只是在《赵氏孤儿》里,当频频出现的女高配乐从背景飘荡而来,好似咏叹、好似悲泣,我就仿佛看到了陈凯歌抚胸长叹——他依然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头,沉浸在自我营造的悲剧感当中,无法自拔。
纵观这些年的贺岁档片子,《赵氏孤儿》当然不是一部太坏的电影,但也绝对不是一些人吹捧的好电影,没有惊世更没有回归。陈凯歌能拍出动人心魄的大场面,像宫廷上赵氏蒙冤;能点上一两个很妖的配角,像晋王和谋士,而光有这些,他却还是只能拍出三分之一的好电影,就跟《梅兰芳》一样,让你享受一段直奔高潮而去的前戏,岂不料中途马上停下,说麻烦先生下次再来。该做的没做完,这就是《赵氏孤儿》的最大毛病。这必然到来的复仇没完,就好似断掉了一口气,它本该比开场还有画面感,更能感染人心。不说儿戏化的“三人连环刺”处理,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即使除去这个,有那个灵魂出窍的超现实结尾,《赵氏孤儿》仍旧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我直接就联想到了《和你在一起》,一堆人围着看小孩拉提琴,看似煽情,实乃做作矫情。
再者几个人物立不起来,先不说既毁容又毁掉电影的黄晓明,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真不知是陈凯歌开的玩笑还是黄晓明的自我发挥。真正立不起来的人物是程婴,影片把太多笔墨浪费在了生活琐细上。由于他的被动,《赵氏孤儿》始终无法交代出他的真实动机,更无法表现出人的崩溃。由于程婴受制,赵武也不停摇摆,他如何接受事实并向义父刺出剑,这些都表现得太想当然了。电影给出的逻辑是这样的,程婴跑到屠岸贾面前,赵武自然会帮程婴,没有为什么。影片有意不断强化赵武的矛盾遭遇,他一边是养父一边是义父,本该有一个精彩的内心斗争乃至于自我溃败,然而这些在《赵氏孤儿》里都是消失不见的,多了徒劳无益的外景打斗,基本可以说是功亏一篑。
说到底,《赵氏孤儿》还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大片。你会有相似的笑场经历,更会有片刻的穿越错觉。那些一望便知的影视基地搭景,那些灰头土脸的群众演员,那些践踏史实的各种漏洞。所以,《赵氏孤儿》并没有能让陈凯歌脱胎换骨,更无法在这个时代里脱颖而出。
这就是命。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三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四
中国人是不喜欢悲剧的。即使如梁山伯祝英台奔赴赴黄泉,也要在死后化为蝴蝶双宿双飞;即使如薛湘灵遭遇洪灾,沦为无产者,也会刚刚好投身于她曾救助过的赵守贞家中。人说悲剧比喜剧更崇高,国人却终是闲散的,可以随着故事哭哭笑笑,却不愿面对悲剧带来的深深的思考。最夸张的是窦娥的故事变迁:到今天我们看到的京剧“窦娥冤”,窦娥甚至都不用死了。曾有人说,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只有一部是真正的悲剧,那便是《赵氏孤儿》。然而就是这真正的悲剧,在今天我们看到的京剧中,也被削弱了悲剧力量:程婴并没有在结尾处自杀,整出剧的结局是圆满的。
我决没有自虐倾向,圆满的结局是人人都期盼的。但是我相信,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本身应具有生命力,人物及情节不应该一味由作者掌控,而应该按照应有的方向发展。好的作者,要做的便是顺势而为之,把应有的结局还给作品和观众(读者)。何况《赵氏孤儿》的取材,是历史上真实的事件。
当然,这一点瑕疵并没有削弱京剧“赵氏孤儿”的艺术魅力。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戏,一股英雄气笼罩着全剧。为了救赵氏孤儿——赵武,人们纷纷牺牲了自己。因为赵武在此处已不单单是一个孩子,他是个象征。赵武还在,被陷害被灭门的赵家就没有绝后,就还有个希望——有一天为赵家报仇平反,战胜邪恶力量。是的,战胜邪恶力量是剧中人物敢于牺牲自己所为的真实目的。所以,同样是为救人牺牲所有人的影片“拯救大兵瑞恩”,相比之下,“赵氏孤儿”更有一种神圣,更高于现实,更有理想主义的色彩。
程婴是这出戏最重要的人物。对于这一人物形象塑造,其成功之处并不仅仅是他的胆识、智慧和牺牲精神,更有其多年来被人误会的忍辱负重。扶孤与舍命,何难何易?公孙忤臼等人为了赵武牺牲了宝贵的生命,程婴却欲死不能,要承受着误会,要亲近佞臣,以图将赵武抚养成人。可以想见,面对公主等人的责骂和不理解时,有多少次真相险些脱口而出,但是他不能说,他要对得起赵家,更要对得起公孙忤臼等英灵。所以我个人认为在这个点上,这出戏应该再多一点描写刻画,使得程婴的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一个历史事件被搬上舞台,势必会有一些出入。在戏中,程婴假装投靠奸臣屠岸贾,并让赵武认其为义父,从小在屠岸贾身边长大。这样的变动本身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但是这样长大的赵武,是不是可以在知道真相后,毅然决然杀了屠岸贾?我不禁想到了《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我们很希望将黑与白,善与恶分得彻彻底底,于是不惜对人物逆人性而动。既然“窦娥冤”中的窦娥可以不用死,那么“赵氏孤儿”也不妨再多进行几次改变。狐狸说得对,京剧要想长久的发展下去,就必须与时俱进。
“赵氏孤儿”很好看。当然,这跟它本身取材的精彩的历史事件有关。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提倡的那股正气,运用到艺术中,很美,很能打动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五
今天,我看了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本书,从中我看清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书中主角就是可怜的奥立弗。退斯特,他是一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在济贫院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些人为什么要偷取财物?他们不明白结局是落入法网吗?无论对方多么灵活、聪明,只要有群众的支持,罪犯都会落入法网。还有那些济贫院的人们,既然知道是孤儿,那就更加要多多照顾关心他们,为什么是百般虐待他们呢?我劝你们改邪归正,做一个热心人吧!
而那些好心人救了奥立弗,如果没有那些人们,奥立弗早就没命了。
我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要做一个好心人,让世界更和谐、安宁。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六
昨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去看了《赵氏孤儿》,不能说这是一部称绝的电影,也并没有期待的那么好看,但是,却让我在知道结果的情况下,揪心到了最后。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春秋时期,大将军赵朔的夫人——国君的姐姐庄姬怀上了赵家孩子。但是屠岸将军却被国君诬陷,屠岸就要灭掉赵家300多口人。他们精心设下了一个局——赵家在赵朔打胜仗回来的时候,送了一些酒给国君,国君喝酒的时候,屠岸的手下就放了一只毒虫,让它去毒死国君(事先在国君的脖子上用红油画了一个圈,而毒虫就吃这种红油),借机当作是赵家送的酒毒死了国君,再假传圣旨,乘机灭掉赵家。而民间的大夫程婴正在为庄姬把脉,而这时,被人差点害死赵朔踉踉跄跄地来到庄姬那里,让庄姬快逃,之后就死了。庄姬让程婴给她接生,然后叫程婴保护好婴儿,之后便自尽了。后来,全城的婴儿都要上交,因为赵家的婴儿就藏在这个城里的某一户人家中,而程婴的夫人把带回家的赵氏孤儿交了上去,夫人和自己的孩子躲到了公孙大人的夹壁墙里。屠岸找到这里,摔死了孩子,杀死了夫人——程婴用自己的孩子替了赵家的孩子。程婴决定,好好的把孩子养大,再为自己的孩子、夫人报仇。这部电影的最后,程婴和屠岸都死了,这部电影落幕。
看完这部电影,我竟然哭了,不为什么,就为程婴的命运和注定悲哀的赵氏孤儿(化名程勃),他们,注定不会得到幸福,即便是报仇了,又怎么样呢?只有15岁的孩子还能撑下去吗?自己如同父亲的人死了,知道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真相,这种打击,是多么巨大啊。从一开始,命运就再也没对程婴和程勃微笑过,程婴为了赵家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妻儿,把赵家的孩子养大,只是为了报仇,这对孩子不公平。程婴也许忘了,庄姬死前说的话:“不要告诉孩子他的父母是谁,不要让他报仇,让他过平民的生活。”
这部剧有点像反面教材,看了这部剧之后,我看出了世间的丑恶,在这个世界每个角落都有可能有很多生存在痛苦中的人,他们挺着,面对上天对他们的不公,他们从来没想过报复、报仇,只为了好好的生活而努力着,这就是在丑恶中的一点美好了吧。只要心是端正的,不是扭曲的,是多为别人着想的,不是自私的,就不会有“恨”这个词存在,更不会有“报复”、“报仇”。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爸说:“这部电影的功底还是不够。”确实,我们确实不一定比得上世界级的导演导出的电影,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部电影,喜欢它告诉我们的道理,告诉我们“放开一点”,告诉我们“多笑一笑”。看到最后,我哭了。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七
前几天,爱书如命的妈妈又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书。看到她津津有味地看书时,我有些纳闷:不就是普普通通的书嘛,有那么好看嘛?于是,我随手拿了一本《雾都孤儿》,看了起来。
此书主要讲的时一个叫奥利弗的小孩的童年故事。他一出生父母双亡,在济贫院里生活了一些天。济贫院的伙食十分差劲,每个人只能分到一点点的食物。
他又被搞到了一个卖棺材的地方,那里的主人对他不好,他还经常被人欺负。我为他打报不平了很久。
然后,他被人引去了贼窝,里面有许许多多的坏人。一起勾搭,去抢劫,偷钱。
之后,他就变得幸运起来。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先生:布朗洛照顾了他好长一段时间。虽然中间一段他又重新回到了贼窝,不过再经过很多人的帮助下,他和布朗洛先生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真是一个美好的大结局啊!
看完这本书,我泪流满面。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孩子啊,要是我是他的话,早就上吊了。他是多么地坚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退缩。
我最喜欢的人是罗斯小姐和南希小姐。她们两个都很善良,也帮了奥利弗很大的忙。在奥利弗软弱的时候,是罗斯小姐照顾了他;在奥利弗害怕的时候,是南希小姐不顾危险去跟那些好人透露消息,帮助他。南希小姐还在塞克斯生病的时候守候在他旁边,无论贼窝有多么危险,她也要守着塞克斯。
可惜好人没好报,南希小姐因为透露消息被发现了,而被塞克斯杀死。不过罗斯小姐最后和深爱她的男人住在了一起,也算是让我放心了。
希望大家不要学坏,也希望远离那些贼和小偷,不要像奥利弗那样,小小年纪命运就如此惨。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八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亲爱的朋友,如果有机会,我希望你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我深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受益匪浅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九
182017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告诉我们,如果这世界充满爱的话,那么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加油!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十
他,意味着坚强,意味着生命的永不停歇,他是一位孤儿:奥利弗。
从小就没了父母的奥利弗,就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济贫院里长大,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一天,他因为朋友的一句话改变了他一生的经历:‘哎,多帮我打点粥行吗。’奥利弗照做了,因此被关进了小黑屋,等待好心人收留他,先是一位扫烟囱的人来了看,他那么瘦弱,没理会,等了好久终于有一位买棺材的老板要他,在老板那里他受尽了折磨,被那位太太排挤,于是他离家出走去了雾都:伦敦。
奥利弗连续走了好几天,看到了伦敦那一片繁华。奥利弗找到了一位富有的家庭,帮那位地主买书时又被扒窃团队抓走了,一起去抢劫房子,抢劫时被首领用枪误伤了,这一段经历让人好生担忧,抢劫队任务失败了,团伙们又筋疲力尽扛不动奥利弗这小子,只好把他扔在水沟里等着天堂里的人来接他,但奥利弗没有放下生命,依然保持乐观的态度,这点值得我们学习。他用尽全身力气走了几步到了一幢大房子底下请求收留,那位热心肠的太太答应了,太太也帮她找到了之前的救命恩人的大房子,俗话说:人在绝境时,总会好运连连。果不其然,天降横财,他成为了一笔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得到了三千英镑和那位救命恩人一起住在乡下,而扒窃团伙也被判了死刑。
读完整本书我脑子里时不时浮现出奥利弗狼狈不堪的情形,又会看到最后幸福的生活是怎样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凭他弱小的身躯也能成功,是不是很敬佩他,很巧的是,这本书的作者也出生贫寒,这也为描写以前奥利弗的生活增添了几分真实的感受。这本书淋漓尽致的揭露了大英帝国当时的两极分化,那些金钱只养肥了当时的王室与工商巨头,大部分社会底层人民仍处于水生火热之中。做人要不断创新不断尝试,有时幸福来之不易就等你去发现。
这本书就是一位孤儿创造的天地吗?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早期的作品,小说所描写的时代,正处于英国资本主义的早期,由农业转向工业发展的时期。小说主要围绕艾格丽丝的私生子奥利弗来展开。奥利弗一出生,妈妈就去世了,他成为了孤儿,被济贫院收养。
由于天性善良和单纯,奥利弗被济贫院视为眼中钉,被迫进入社会的大染缸。短暂经历过一段时间殡葬服务员的学徒工作之后,奥利弗逃往伦敦,由此开启了惊险而刺激的旅程。一到伦敦,奥利弗就被蒙骗者诱骗进了费金的贼窝,很得费金的器重。可是,奥利弗保持着内心的善良,并不想做一个贼。第一次跟随蒙骗者上街偷窃,奥利弗因为内心的恐惧,拼命逃跑,被误认为是贼。但是,碰巧遇见了与自己渊源颇深的布朗洛先生,被得到了悉心的照顾。
本以为奥利弗将因此过上正常的生活,但是他被赛克斯抓回了费金的老巢,并且与赛克斯一起,参与了夜盗。然而,夜盗失败,奥利弗身受重伤。幸运的是,他遇到的是仁慈和善良的梅丽太太一家,并得到了另一个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梅丽小姐的深切关心和爱护。
小说由此进入高潮。原来,奥利弗是一个没落贵族与艾格丽丝小姐的私生子,蒙克斯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因为遗产的关系,蒙克斯串通费金,希望置奥利弗于死地。布朗洛先生是奥利弗父亲的挚友,而梅丽小姐是艾格丽丝小姐的妹妹。
善良的人都获得了美好的结局,而以费金为首的恶人,都以惨死来终结一生。济贫院的恶人邦布尔先生和太太的结局也十分悲惨。小说围绕奥利弗这一主线,对当时的社会状况也进行了细致的描写和刻画,这对了解英国的历史也非常有帮助。
整本书读完,虽然感觉不如《双城记》震撼,但《雾都孤儿》毫无疑问也是充满正能量的作品。书中对人物的善恶交代得非常清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无疑大快人心。当然,南希姑娘的死是例外。不过,对于基督徒而言,我们天生就是罪人,用我们的爱去赎罪是理所当然的。从这个角度看,即使南希姑娘的肉身死了,其实她的灵魂获得了永生!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十一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透过窗暖暖的射在我脸上。故事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不仅是为了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所感动。书中每一个人都有着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或许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在苦难中幸存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像奥力弗那样得到幸福,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也许,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主人公小奥力弗有着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奥利弗美好的心灵抹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他竭尽全力的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并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一段话。我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这篇文章让我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这不仅让我想到了一些童年往事,小时候爸爸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把我送到了全托班,那时候还小,每天见不到妈妈就哭,所以我也有着“孤儿”的感受。在我看来,也许人生就需要经历磨练终究才会得到幸福吧!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将会永远在我们的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高中篇十二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雾都孤儿》8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