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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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9 07:39:15    小编:文轩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精选11篇)

小编:文轩

制定一个明确的方案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组织和安排工作,节省时间和资源。想要制定一个成功的方案,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和需求。这是一份精心准备的方案合集,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一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xxxx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标注为“w”)。各地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手续办理情况。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批准本年建设”的地块,各地要组织核查该类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审批文件,判定用地性质,填写相应表格。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地方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改正,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由部下发后,在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进行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xxxx年当年实地已建设,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pj”的地块,即“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部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并下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由地方组织核查、整改和查处。

(三)检查依据。

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关于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xxxx年3月,部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下发数据。

5月1日前,部下发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数据、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数据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各地据此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有关数据下发前,各地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先行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三)组织核查。

各地对部下发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确有个别特殊情况,属于合法用地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对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确有个别属于实地伪变化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实地伪变化”,填写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的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2)。

各地可采用套合“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表3)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各地对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7)。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8)。

(四)督查验收。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切实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验收组,根据各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验收工作。

部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警示约谈,启动问责。

部根据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省(区、市)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并报部备案。

三、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辖各市、县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督查、验收,提请省级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依据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相关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

(二)内部分工。

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xxxx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以及《“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的内容,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规划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四、政策界限。

(一)整改查处和拆除复耕到位地块。

xxxx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四)特殊类型地块的处理。

对于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可能存在的xxxx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能提供相应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紧急用地等类型的地块,都必须作为违法用地填报。

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表4)。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5)。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6)。

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表9)。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10)。

6.《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在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前,已按照部的要求开展了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处理工作的,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需要补充开展相关工作的,要及时补充开展。尚未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核查、处理工作的,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开展并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

8月31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上报核查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部的核查情况报告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一式三份,报告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相关统计报表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xx,电话:。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电话:;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x,电话:。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xxx@。

附表:1.《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

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3.《“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8.《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二

2015。

对违法用地严格按照三个

“凡是”实施拆除,即凡是既不符合规划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拆除,凡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凡是不接受处罚的一律拆除。为确保拆除工作快速推进,涉县局将机关全体人员划分为七个违法占地拆除工作小组随时待命,局领导班子和各基层国所人员全部到拆除现场实施拆除,上下齐心,全力奋战,确保拆除到位复耕到位。

对既符合规划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加大进市跑厅力度,抓紧办理违法查处、调规、占补平衡、组卷报批等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将手续补办到位。对工程项目建设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建设用地,安排专人逐地块组织核实,对符合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的,按规定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总之,全县国土系统将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最终目标,全力以赴,排除万难,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打赢这场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攻坚战。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三

一、制作并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

各有关城市的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由部制作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提供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卫片。

开展执法检查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以最终完成遥感监测成果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为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

1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斑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汇总分析。

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前述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核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立案查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成果上报。

各地要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最新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可在部官方网站下载)。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

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涉及的土地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应准确、具体,不仅包括违法用地总面积、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宗地比例及面积比例,还应包括各类违法用地的具体数据分析,如未批先用土地,除宗地数及面积数外,还要区分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即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宗地数、面积数及占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总面积的比例。对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应附具体材料。二是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发生原因。三是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具体数据分析,如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立案率和处理到位率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有关技术问题,如判读卫片、实地测量等,由部地籍管理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牛新萍、赵伟,电话:010-66558217、66558220;其他问题,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答复,联系人:李晓文、唐辰,电话:010-66558346、66558331。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四

为规范、指导各地开展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警示震慑作用,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在继续坚持全国全覆盖、坚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一查多用”、坚持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保持工作连续性,按照“简化程序,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国部署开展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仍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纳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三、工作步骤。

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2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成立省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市(州、盟,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制作下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部根据2012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地方用地管理信息补充举证审查结果,提取审查未通过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套合卫星遥感监测影像图,制作并下发201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同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似违法图斑,形成201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交由部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各地按照部的统一部署,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和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时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图、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核查部下发的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有关情况,逐一判定图斑性质。对日常工作中尚未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整改查处。根据核查和案件查处结果,填写有关表格(具体表格样式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为准)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逐级上报。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根据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实地督查,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督促整改查处。同时要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适当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总,向部汇报请示。

(四)数据填报。

1.填报单元。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

2.填报数据。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调查核实和整改查处情况,利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填写有关表格,并根据本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上报。

(五)督查和省级警示约谈。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市、县开展工作,督促整改;部将根据需要采取调研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地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调研、督查,指导工作,督促整改。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整改查处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并在约谈后一周内,将约谈情况报部。

(六)省级验收。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所辖市、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省级验收。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数据审核时,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对市、县上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实地抽查要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数据审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验收。对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市、县整改纠正。经整改纠正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市、县,不得通过验收。

省级验收完成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和验收报告,同时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和验收报告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七)部级验收。

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地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一并开展验收,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反馈验收意见。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根据部验收意见,督促有关市、县对数据成果进行整改纠正,重新上报数据。在报经省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报告和最终数据成果,同时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经整改纠正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市、县,不得通过部级验收。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并纳入警示约谈建议对象。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要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201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2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宣传、培训,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对所辖各市、县进行检查指导和验收,按要求上报检查成果、验收报告和工作报告等。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会同执法监察局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对督察区域有关市、县开展委托约谈工作。

部开展数据审核验收时,法规司参与对是否违法情况进行审核,负责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审核;规划司负责组织对各地上报的用地预审、城乡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利用试点项目用地批准文件进行审核;耕地司配合执法监察局对各地上报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进行审核。

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2012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

测相关数据成果。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督促地方组织整改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2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和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等高分辨率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专家抽检,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提取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疑似违法用地矢量图斑,套合遥感正射影像图,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并移交部执法监察局,并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供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实地核查、案件查处、内业资料举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用地预审、城乡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利用试点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供地和采矿用地试点等批准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的内容。

地籍管理业务部门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的内容,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违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法制工作业务部门参与对是否违法情况进行审核,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进行审核。

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上报检查结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政策界限中,“在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即“6〃30”政策)停止执行;其他有关政策界限,如“检查(监测)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即“取消非新增建设用地填报选项”)以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延续不变。

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2土地矿产卫。

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验收报告、工作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相关情况亦不得在工作报告中说明)。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军用土地除外)。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后上报的验收报告,应说明验收工作组织情况、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验收结果以及地方纠正情况,总结本省(区、市)验收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0月31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在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报经省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同时抄报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最终数据正式上报后,不得再修改。

报部的验收报告、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林健、杨金中,电话:(010)58584521、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董林,电话:(010)66558332、6655834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刘德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五

2017。

4

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7。

7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5

10。

日前违法占用耕地“清零”到位。

年度以前的所有存量违法用地,包括国土资源部下发的。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年度遥感监测违法用地的图斑,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违法地块。

2017。

3

月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完成。

2017。

5

10。

日前,完成查处整改、督导检查、实地核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数据填报,完成向省市上报整改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准备工作。

2017。

5

20。

日,按照《大名县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暂行办法》(大字〔。

43。

号)文件规定,启动问责。

为切实做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同时成立大名县。

和大名县。

3

),全力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逐一图斑进行整改,严格按时限要求消除违法状态,拆除整改到位。

按照

“核实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对核实的土地违法图斑要进行彻底查处,拆除整改到位,要做到该立案的必须立案、该处置的必须从严处置、该曝光的必须督办曝光、该追责的必须严厉追责。县土地卫片联合执法队要迅速行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占用耕地且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必须强力予以拆除。对所有违法用地要依法查处,确保罚款、没收、拆除、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等“五到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大名县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暂行办法》(大字〔

43。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实后下发到各乡镇和涉及相关部门,做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县公安局要选派精兵强将,明确专人,组建土地公安执法办公室,负责涉嫌违法案件移交、立案等,为执法单位提供工作保障;县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审查、执行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等工作;县检察院负责受理土地案件,土地领域涉嫌滥用职权、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处理;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开发区内项目违法用地整改等工作;县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备案、核准等审查工作;县住建和规划部门负责依法对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销售行为组织查处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范围内存在的用水设施封存或封闭;县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养殖项目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县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违法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复耕、复植工作的督促和验收;县教育局负责对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学校、幼儿园宣传教育及查封工作;县电力公司负责对违法用地场所及时停电;县工商局负责依法注销违法用地商户或企业的执照或许可证件;县环保局负责“小散乱污”等污染小型企业关停及拆除等工作;县粮食局负责收粮点查封关闭等工作;县交运局负责沿路违法用地控制线内建筑物及路边沟清理拆除工作;县卫生局负责涉及乡镇卫生院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县城管局负责配合违法用地执法整改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及违法案件的曝光等工作。

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导组要真督实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每天下午

5:00。

5

10。

日前完成违法占地“清零”目标。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六

为扎实推进我县第x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县在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零约谈、零问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第x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开发区违法用地状况,逐宗查清图斑用地时间、面积、用途等真实情况,查清征地、供地等批准情况,查清实地伪变化的现状及原因,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保在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x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在三县率先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零约谈、零问责”。

(二)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xx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xxx〕xx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xxxx〕xx号,以下简称《规范》),《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x年度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xxxx〕xx号),《关于开展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函》(合国土资函〔xxxx〕xxx号)。

二、工作安排。

在摸清图斑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以各乡镇、开发区为主,县国土资源局给予业务支持和协助,抓紧时间整改违法用地。对已批未供的土地,确保在xx日内供地;可按政策办理临时用地的,确保在x日内处置结束;可按政策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确保xx日内办结;已上报省厅会签的,争取在xx日内催批下来;须拆除的,在逐宗审查是否有其他方式整改的基础上,统一拆除的执法形式和手段须,坚决予以拆除。对所有纳入整改的图斑,除须报省市报批的,其他图斑必须在x月底前整改到位,凡是在x月底前不能获得合法用地批文的,应全部予以拆除复垦复绿到位。对部分面积较大,涉及民生工程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如确实无法拆除,报市政府同意,列入违法用地,依法立案查处,力争在国土资源部验收前完善用地手续。在x月xx日前,完成所有图斑的县级验收工作,做好迎接上级督察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县长的x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组,建立乡镇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工作人员负责问题的发现和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督促各地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共同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规划、立项、环保等相关报件的,相关单位的要在x日内办结;涉及因乡镇原因造成出让金没有征缴到位的,县财政局要督促乡镇征缴到位;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交没收的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财政部门应及时予以接收并依法处置;涉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依法及时予以拆除;涉及责任人处理的,监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协调法院执行到位。

(三)确保整改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督查验收不走过场。在督查、验收程序上实行乡镇区申报、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相关责任人签字制度。对于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各乡镇区可通过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严肃查处问责。县国土资源局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原则,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各乡镇、开发区要将已整改和未整改的宗地的情况、相关表格及电子数据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分乡镇、分宗地汇总后,于每周五下午报县政府。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七

为及时了解卫片工作进展特别是数据统计真实性情况,督促各地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到位,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得到全面准确地执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部决定结合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工作和“双保行动”工作检查,开展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

一、督查工作内容。

(二)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

1.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宗地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实地未变化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用地、违法用地的甄别是否真实、准确。重点督查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违反规划用地的情况。

(三)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情况。

1.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发现。

2.对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定性准确,是否按要求全部予以登记统计。

纪政纪和涉嫌犯罪的,是否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向司法机关移送,对查处难度大、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向本级行政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尚未处理的,督促尽快查处落实到位。

二、督查范围和方式。

(一)督查范围。

农八师石河子市、农十二师。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以卫星遥感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图件、用地审批文件卷宗等为依据,以师(市)自查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核查工作为基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用地审批文件、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

听取师领导和国土资源局关于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的工作报告。包括组织部署情况、新增建设用地核查情况、违法用地核查情况、下一步整改意见等。

2.查阅统计表格和用地审批文件。

查阅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汇总表格,结合工作报告,相互印证,发现和提出问题。查阅用地审批文件。根据查阅统计表格的情况,抽取查阅需重点核查的图斑用地审批文件。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审查5宗以上的用地卷宗。

3.实地抽查。

根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统计表格和用地审批文件的情。

况,确定需实地抽查的图斑地块。对属于实地未变化的,应至少抽查1宗;对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应至少抽查1宗;对属于违法用地的,应至少抽查2宗;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至少抽查2宗。实地抽查要对照卫星遥感图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变更登记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并与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动态巡查台帐等资料进行相互印证。

4.交换意见。

督查结束时,要与师(市)分管领导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三、资料准备。

实地抽查师(市)需准备以下材料:

2.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等各类统计表格。

3.卫星遥感图片。

4.用地审批文件卷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变更登记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土地登记、动态巡查台帐等。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八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九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

2016。

2016。

2016。

183。

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

2016。

2016。

107。

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九江市。

2016。

2017。

8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5。

号令),对违法用地用矿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实施问责,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保我县矿产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一)。

2016。

2016。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的违法用地和“。

1+1。

”中期卫片图斑中的违法用地。

(二)。

2016。

(一)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督查、验收意见,汇总上报我县的相关数据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复耕复绿、档案规整等工作,按照分级查处办法,查处违法用地用矿案件。

2016。

183。

号、赣国土资字〔。

2016。

107。

号和九国土资字〔。

2017。

8

号和本方案要求实行分工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对职责范围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认定,并确定专人协同配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同、全面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制定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动员部署。准备各种图件、资料及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内业、外业等相关工作并确保此项工作经费专列。

3

20。

日前,按国土资源部下发的。

2016。

4

30。

日前,要将违法用地用矿查处和整改到位。

5

30。

6

30。

日前,配合省、市迎接国土资源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的验收。

“四到位”,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要切实做好土地执法监察、矿产监督稽查、地籍、规划耕保、利用、资源管理等相关业务股室的分工协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整改查处、资料收集、信息填报和组卷归档相关工作,确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按时、保质完成。

2016。

2016。

183。

号、赣国土资字〔。

2016。

107。

号和九国土资字〔。

2017。

8

号等文件为依据,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务必认真学习,科学研究,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区别对待。

2016。

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将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纳入了问责约谈,因此,必须强化对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查处和控制占用耕地等违法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查处权限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的处理要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对符合补办用地、用矿手续的,要抓紧补办;对依法应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在内外业核查中,做到对每个图斑核查到位、记录到位,并对照土地矿产卫片信息系统逐项登记入库。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核、落实责任,认真撰写工作情况报表和填写各项统计表格。有关表格必须经填表人、审核人和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逐级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要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做好数据资料保密工作。上报的工作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一式一份,直接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报送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报出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必须一致。

20。

亩以上或耕地。

10。

亩以上或基本农田。

3

亩以上或单宗违法用地。

10。

亩以上(或耕地。

5

亩以上或基本农田。

3

亩以上)的,将约谈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不能在年度内消除违法状态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一

201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市《201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依据。

二、工作目标。

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整改,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督促,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做到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严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

(二)督导整改。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后,根据全省排名和约谈情况,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仍高于15%的镇(处),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约谈,限期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数据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重点核查、整改,严格判定图斑性质,严格整改到位。

查处工作;5月20日,完成卫片数据成果审核,做好数据初报准备。

(四)6月19日前,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并按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上报数据。8月5日前,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再报数据成果。

(五)迎接省、部两级验收和上报最终数据。8月13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准备部级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数据的终报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检查(监测)时段。201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消除违法状态地块。2015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4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五)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2014卫片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数据报送要求。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军,电话:8188029。

以上这篇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管理资料下载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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