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人叙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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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时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逻辑性。在总结中如何突出重点,让读者一目了然?通过模仿优秀范文,可以学到一些写作的好方法。
相随。
往后的日子里,你总是安静的坐在观众席上,看我表演,为我鼓掌,你就是我手心里的宝,你替她爱着我的心,让它像你一样干净,我用一层层保护膜隔离世间的尘烟,我快要疯掉了,我支持不住了。我想放纵自己,让自己不在刻意避开什么。在我一步步坠入混沌世间的时候,你轻轻叩响了门环。声音小,却留住了我的心。每每看见你,心里总是告诫自己;我要干净的走完我生命的历程。
相离。
海边的天际悬挂着将出的月,清浅在尚显明亮的天空,那是一块容易伤感的地方,缓慢滞重,滋生出寂寞的触角。好希望能在寂寥的苦海边找到与你媲美的他,却是枉然。
而今,再也找不到你,再也找不到一颗小花一样爱哭的你……。
他就是我们班的篮球达人——周驰航。
一次,徐文权和他pk时,徐文权像一面高大的墙,完全堵住了他的出路。周驰航紧皱眉头,但也不忘守好手上的球!怎样办?怎样办?周驰航已经有点着急了,汗止不住的流,越来越多,但又迅速平静下来,想来个三分,又会被死守的徐文权盖掉,而失利。突然,他灵机一动,先跟徐文权绕上一绕,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包围,惋惜没投进,他没丝毫犹豫,顺利抢到了篮板球,但因为前车之鉴,后车之覆,徐文权守得更牢了,但这次周驰航似乎早有打算,一个华丽的转身,再纵身一跃,投进了!周驰航又摆出了那副很拽的样貌,但是他真的很厉害耶!
周驰航是篮球队的猛将,是勒布朗·雷蒙·詹姆斯的化身,更是我们班的骄傲!兴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位篮球达人会闻名天下!
他,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他,像一阵微风吹拂着我;他,像一缕阳光温暖着我。他,就是我回忆中的那个人。
星期天的早晨,阳光微微的照在我的双眼上,我缓缓睁开,微风从窗口里徐徐吹来。忽然,妈妈的声音传到我的耳畔“闺女,去帮妈妈买点菜,给你一元钱跑腿费,小心点儿?”“行,马上!”
这时,一位身穿红白色球服,戴着黑色鸭舌帽,眼睛大大的哥哥,走过来蹲在地上帮我拾菜。可是结果却拾到了我买菜的三分之一左右,少的可怜。我低着头,在那看着菜摊,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事,“要是不够,我这有钱,你再买点吧!”然后他就照着我的菜,又买了些。我真不知说什么好。“谢谢,谢谢哥哥!”还没等我说完,他头也不回的就走了。但他的样子,让我铭记于心不能忘怀。
对猪八戒的评价肯定是:懒。很多时候他上班不出力,让沙和尚和孙悟空玩。贪心,赢了怪物之后,大部分人会送人物品,其他人会转身离去,他什么都想要;情欲,在高老庄,她为了一个女人变成了怪物,也为了外面的女人分手了。嫉贤妒能:我在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时候,诬称孙悟空是遮人耳目,让师父念咒。欺软怕硬:在孙悟空面前什么都不敢做,经常欺负沙和尚。身双:蒋灵芸,经常欺负王婷等人,却照余强等人说的做。
沙僧是:忠厚老实,听哥哥和师父的话,永远为师父服务好;忠诚,他为师父而战,保护师父。身双:大叔,他一直很老实。他不会伪造任何东西。
唐僧必须心地善良。他看到奉贤集团年年干旱,就叫悟空去做,心就转向了佛。他那难以找到的经历证明像座山。不分青红皂白,《三打白骨精》,唐嫣高喊;懦弱,有些时候,他求孙悟空。秦楼,她孜孜不倦地学习。
白:无私奉献,他载着翻山越岭,但他无所求。身双:宋老师,她给了我们无私的服务。
说起我这同学,那可不得了,当她使出佛山无影脚,那没话说,你就可以陪唐僧一起去取经了;当她使出超级的拳头,你就可以比孙悟空的筋斗云飞得还远了,想知道她是谁吗?我告诉你,她就是咱班的劳动委员——-陈章琳,因为她太凶了,所以我们给她取了个绰号——-“凶婆娘”。
记得那一天,班上的捣蛋鬼“阳前胜”一不小心把“凶婆娘”的笔搞掉了,“凶婆娘"发现后火冒三丈高,立马拿起她的武器——-叉子,用力地朝阳前胜戳去,啊!一声惨叫,阳前胜伤痕累累,落荒而逃,而“凶婆娘"正享受这胜利的滋味呢!
那天,我和“凶婆娘"一起去食堂吃饭,快到我们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插到我们前面,“凶婆娘”打算去理论,我连忙拦住说:“算了,你打……”话没说完,她已经去理论去了,“你这人怎么这样,你不知道要排队的吗?"“我不知道"。那男孩不走心的说,“不知道,那我来教教你。’说完,她就拿起武器,那男孩一看,吓了一跳,连忙道歉,然后灰溜溜地逃走了。
我这野蛮同学,虽然非常的凶猛,但是非常的仗义,你们想和她教朋友吗?
这个礼拜四和礼拜五我们进行了学校举办的秋季运动会。虽然我没有报任何的项目,但是也可以为我们班的运动员们加油呀!
这次运动会中我第一次有赛跑的的感觉是在陈飞宇同学跑800米的时候。我们自然都知道,跑完800米是一件非常累的事情。我们的陈飞宇同学,他不仅要跑完800米,还要尽可能拿到高的名次。
“砰”,随着发令枪的一声响。陈飞宇和其他的同学一起越出了起跑线我们都十分的激动站在。操场上的那块人工草坪上。嘶声力竭的喊着加油。我们班许多同学都与他都与他并肩跑着。我看到他额头上淌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超过一个又超过一个对手。我们欢喜着雀跃着。在冲过终点线的那一刻。我们快速的奔跑过去,将他抱住,他是我们班的骄傲!我们搀扶着他在人工草坪上慢慢的走着。我虽然没有与其他的同学进行赛跑。但是也觉得无比的自豪。
之后陈飞宇还进行了1500米赛跑。
那是在第二天上午。我本来在教室里,不打算下去看比赛,因为下面太热了。但是突然有一个同学跑上来大声喊:“陈飞宇要跑1500啦,大家快去加油啊!”我急忙和他一起冲下楼去。只见陈飞宇在起跑线上。双眼目视着前方。我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少许紧张。回头望,我身后是一大群。我们班的同学。“砰”发令枪又是一响。陈飞宇同学再次约出了起跑线,他以极快的速度向前跑去。眨眼间,它就跑完了第一圈,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但他的脚步依然没有放松。我们正在高呼着。1500m要围绕着操场跑六圈,而现在他已经跑完了三圈。我似乎能够体会到他喉咙干痛,浑身燥热,以及双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他身上的`汗水不住地流淌着。但他依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即使脚步比刚才慢了很多。与他同胞的同学有好几个超过了他,我们都为他捏了一把汗。我看到他脸上,他是着急。以后先自责。随后,在同学们的加油声中,冲过了终点线。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慢慢地走。我们都知道,他是太累了。
这次运动会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该为集体贡献力量。即使自己的力量很微薄,也能对整体造成很大的影响。
我的父亲是一个严厉的人,平常不多言语,时常会跟我讲一些大道理,但是父爱总是在细微之处体现。
父亲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是知道许多事情和道理。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客厅看电视,一旁的父亲又谈起了我的学习,我也表示无奈而又高兴,因为我知道他是在关心我。
“快开学了,要好好努力,初一已经过去了,还有两年,不要以为两年很长,一转眼就过去了。”
“嗯,知道。”
“平常一定要勤学好问,迎难而上,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又怎么能吃得了社会的苦。”
“嗯。”
“电视是可以回放的,游戏是可以在玩的,可是青春做个黄金的'读书时间是会错过的。”
“嗯。”父亲讲的确实很有道理,心中又不禁燃起了熊熊斗志。
“不要光嗯,嘴上说的容易。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
“知道了。”
“不要觉得向别人请教是件丢脸的事,难道考60分不是更丢脸吗?有文化了,将来才能够有更多的出路,难道你长大了,要像我一样吗?”
父亲就像一轮灿烂的太阳,在我坎坷崎岖的成长之路上,驱散一团团迷雾,融化一块块冰雪,送给我一束温暖的阳光。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班也不例外,可我们班的经可不是一般的难念啊。就用“小有名气”的“好吃王”韦铁鸿的事来说吧。韦铁鸿那白白的脸像被人捏成一团、还没舒展开来的'叉烧包,他还“拥有”被赘肉们拖着难以长高的矮个子,熊爪一般的肉手……总之一句话:如车轮胎套在身上的一身肥肉。对了,如果你走在他身后,还会不经意地发现他那用裤子都遮挡不住的半个屁股。韦铁鸿看起来是一副卡哇伊呆萌相,但他做的囧事可是让人大跌眼镜呀!
说他好吃,可是有证据的。比如中午在饭堂排队领饭的时候,韦铁鸿死死地盯着排在前面的同学,似乎想用目光一个个将他们“杀死”,好让自己快点领到饭。领到饭后,韦铁鸿马上跑去抢一个碗来装汤,而且一装就得装得满满的,然后站在那,赶快喝掉一大口,再装满,生怕自己吃一丁点亏。吃饭时,韦铁鸿的两嘴唇在不停地上下张合,不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特恶心!光坐在他旁边听那声音,我的胃就已经受不了他,正在翻江倒海中了,更何况坐在他对面一抬头就看到最不愿看到他那狂吃样的“老鹰”小姐了,我甚至可以从“老鹰”小姐眼中看到想把韦铁鸿烧成渣渣的团团烈火。
韦铁鸿终于吃完饭了,我和“老鹰”小姐本以为可以解脱了。谁知,他双眼还看着盘子上的一些小米粒与菜汁不放,非要做到所谓的“光盘行动”——用那满是舌苔的厚舌头把整个盘子、包括死角反复舔了几次才恋恋不舍地拖着缓缓的脚步,挺着圆圆的“啤酒肚”倒了骨头果皮并摆放好用餐工具。回到座位后,韦铁鸿在那安静地看书。说看书,那真太抬举他了,他充其量就是手里拿着本书无聊地翻着,眼睛却在盯着别人盘子里的饭菜,恨不得把自己变成长颈鹿,将头直接伸到别人的饭盘里把饭吃个精光。我瞪大眼睛,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冷气,心想:这熊孩子,还想吃!咋那么能吃呢?小时候每天喝几升的奶呀?排队出饭堂进宿舍时,韦铁鸿还要走在最后,鼻子张得比猪鼻孔还大,拼命嗅着饭堂里的菜味,好像回味无穷,要不是后面的人催他快走,韦铁鸿恐怕还会赖在这一辈子不回家呢!
你说,像这样一个人在我们班,这经怎么可能好念呢?
在过去那个年代,我曾经把他跟我说的每句话都写进日记里面,把他跟我说的话专门抄到一个本子上,通过那种方式我一点一点拼凑出他的形象,我想要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整体。
那样的之情,那样的认真,只是只能感动自己而已,其实我当时也应该是知道的,那根本就是没有希望的,我再那样做也只是给自己留下一点回忆,就像张爱玲的小说里面年轻的时候那个女孩子尽管婚礼特别无聊,又失败的还是希望在婚礼中给自己留下一点美好的回忆。
在那拼拼凑凑当中,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滤镜,也就形成了他那样的一个人。只有那个时候的爱是没有什么附加值的,只有那个时候的爱是真正去爱一个人,而不是有了各种各样的附加值,那种真心的'感情是极其稀有的,是一个人生命中最初的感动。
并且正是因为那是一份最初的感情,才变得无比难以忘记。干净清洁如一张白纸的时候,我们才能够留下最深的印象,否则以后怎么图图画画都像是在已经沾了血液的扇子上面点染桃花,那就是像桃花扇一样的故事,或多或少都是带着一些悲凉的意味。
从那以后爱过的每个人都像他,交往的每个人,也是每一个仿佛是他的化身,只是那个时候的爱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像歌里面唱的一样,那个最爱的人已经离自己最遥远。
记人叙事作文500字(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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