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普查工作计划(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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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9 10:51:35    小编:BW笔侠

最新普查工作计划(通用9篇)

小编:BW笔侠

计划是一种有序的组织思维方式,可以提高我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执行计划时,我们要不断检查和调整,确保目标的实现。计划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实施的效果,下面是一些有效的计划方法和技巧。

普查工作计划篇一

国家定于20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于11月20日正式入户登记。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佳木斯市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市成立了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将按照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将充分发挥县(市)、乡(镇)政府(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地方有关部门将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中,佳木斯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加强宣传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普查工作计划篇二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遵循“创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数据处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全面提升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为了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

——统一标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农普办”)统一部署下,要求数据处理工作“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与处理。

——分级负责: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分别由乡、县、地市、省和国家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按时完成各项数据处理工作任务。

——规范管理:本次普查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数据处理人员多,数据处理设备量大,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强化基础。

——安全高效: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数据处理的各项业务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处理系统高效运行和普查数据的安全与完整。

二、工作内容。

本次普查数据处理对象为以下普查表式:

——农户填报的《农户普查表》;

——规模农业经营户填报的《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

——农业经营单位填报的《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

——村民委员会填报的《行政村普查表》;

——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乡镇普查表》。

数据处理工作是要完成上述5种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报送与接收、数据交换与备份、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与反馈,以及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数据处理流程。

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是按照“移动采集、网上报送、两级部署、四级审核”的工作模式进行。数据处理流程如下:

(一)入户前准备。

在普查入户登记前,普查员领取pda(移动采集终端(以下简称“pda”)进行注册,接收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等,并进行数据应用程序的安装和普查制度的加载。

(二)数据采集与报送。

三农普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数据采集和数据报送方式。

1.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

普查员入户进行现场登记,通过pda数据采集程序采集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以及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并进行初审,通过移动互联网将普查数据上传到省级农普办。

2.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普查数据由乡级普查机构通过固定互联网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中进行录入与初审,并报送至省级农普办。

(三)数据审核与验收。

县、地市、省级普查机构利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普查数据经省级普查机构审核确认后,向国务院农普办上报净化后的普查数据和审核报告单。

国务院农普办接收、审核和验收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

(四)数据汇总。

国务院农普办对验收后的普查数据进行汇总。

(五)数据反馈与归档。

普查数据经国务院农普办评估后进行反馈并归档。

四、数据处理软件。

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务院农普办统一开发,包括: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pda数据采集程序、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等。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和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分别在国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两级部署。

(一)移动终端管理系统:负责pda的注册管理;完成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程序补丁包、普查制度修订包和培训教材等相关数据向pda推送等任务。

(二)pda数据采集程序:负责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采集。完成数据初审、数据上传等任务。

(三)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由数据采集报送、数据交换和数据处理三个中心构成。省级数据采集报送中心接收所辖地区pda端上传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行政村和乡镇的普查数据,并由数据交换中心将数据传送到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同时与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定时同步。县、地市和省级统计人员登录省级数据处理中心进行数据审核与查询,并在报告期将净化后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提交到国家。省级数据汇总工作在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完成。

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将同步到的`省级普查数据传送到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国家级统计人员登录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浏览、查询普查数据;根据省级农普办上报的审核报告单进行数据审核与验收,并完成数据的汇总、反馈与归档等工作。

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示意图。

五、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一)乡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乡级普查机构要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环境,2台以上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1-2台激光打印机、防病毒系统、大容量移动硬盘等。同时,根据本地区业务情况为一线普查员配备pda。

(二)县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县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100m以上局域网和2m以上与地(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4台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等。

(三)地市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地市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具备100m以上局域网和10m以上与省级、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8台及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四)省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1.移动终端管理平台:配备3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和应用中间件。其中,pda不超过10万台的省,配备1台低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1台低档和1台中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pda超过10万台的省,配备1台低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2台中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

2.普查数据处理系统:

——数据采集报送中心:配备4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中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2台低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

——数据交换中心:配备6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低档服务器作为前置交换服务器,4台中档服务器作为交换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处理中心:配备6-8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高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4-6台中低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农户数量不超过1000万时,配备4台;超过1000万时,配备6台)。

3.安全设备:配备1套网页漏洞检测工具,1台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2台应用防火墙,1台堡垒主机,互联网出口处1台ddos防护设备。省级身份认证系统(在二经普统一配置的基础上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升级和扩容),用户容量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配备。

4.其他设备:配备2台负载均衡交换机,2台光纤交换机和2台存储设备。

5.网络环境:互联网接入带宽大于100m。

6.机房环境:要求机房承重荷载、用电负荷、空调系统及供配电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分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要放入互联网专区(dmz区),数据交换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要放入等级保护的本项目专区。

设备配置参数参考附件。

(五)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略)。

六、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

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和系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设立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相应的数据处理人员。其中,省级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组织协调:1人。负责数据处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系统管理:1-2人。负责系统软硬件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3.网络管理:1-2人。负责网络环境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4.应用管理:4-6人。负责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其中,移动终端管理平台1-2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1人;数据交换中心1人;数据处理中心2-3人。

5.安全管理:1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

6.机房管理:1人。负责机房环境的管理。

管理:1-2人。组织地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进行pda的验收和发放,联系并指导上网卡的登记注册等工作。

七、安全保密。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依托于网络进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在数据处理中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各级农普办要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制定本级的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省级节点在系统部署时,应遵循专区专域的原则,并对数据库等重要系统的访问采取最小授权的白名单访问控制策略。省级和国家级的数据交换通过统计专网进行。地市和县级农普办数据处理要按照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八、技术培训。

三农普数据处理技术培训工作根据业务情况分级或跨级组织与部署。

九、数据处理经费。

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国家农普办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申请三农普数据处理专项设备的中央投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投资政策规定,中央财政资金只能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普查设备补助。请各级普查机构提早做好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经费的申请和落实工作。

十、组织实施。

国务院农普办设立数据处理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组织形式,成立数据处理组。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在本级农普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一)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三农普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标准;数据处理软件和硬件的采购;组织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软硬件的技术培训;数据处理环境的搭建等。

(二)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普查员完成普查数据的现场录入和数据上传;组织乡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的网上报送;组织完成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资料开发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三农普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总结阶段。

从工作组织、系统环境保障,技术方案、主要问题及经验等方面,对本次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十一、工作任务。

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如下:

(一)国家级。

1.负责制定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数据处理设备配备方案和组织数据处理设备的采购。

3.负责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制与开发。

4.负责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组织国家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写数据处理软件操作手册。

7.指导省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省级上报的普查数据。

9.负责审核、验收、汇总、备份及归档普查数据。

10.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二)省级。

1.负责制定本省的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组织落实省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4.负责本省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本省相关的数据准备和pda端的数据推送。

6.协助本省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7.指导地市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普查数据,并进行数据备份。

9.审核本省普查数据,并向国务院农普办提交审核报告。

10.完成本省的数据汇总。

11.完成本省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三)地市级。

1.负责制定本地市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地市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地市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县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6.对本地市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地市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四)县级。

1.负责制定本县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县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县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乡级数据处理工作。

6.对本县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县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五)乡级。

1.负责制定本乡镇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本乡镇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3.组织本乡《乡镇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的数据录入与上报工作。

4.组织和指导普查员注册pda,接收和装载省级普查机构推送的数据。

5.组织和指导普查员利用pda对《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的数据进行现场采集、初审与上传。

十一、时间进度安排。

(一)软件开发。

20xx年9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系统的开发。

(二)系统环境准备。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设备采购,搭建好系统环境。

(三)数据处理试点。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四)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工作。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参见三农普方案。

(六)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普查工作计划篇三

1、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明康在无锡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上作了《关于开展无锡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2、协调并下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把握重点环节、坚持依法普查,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3、根据省局要求,我市在“全省经济普查单位核查比对工作座谈会”上作了核查比对工作重点介绍。

查试点、制订方案、组织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具体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明确了责任部门、协办部门。

5、根据xx年经普数据和2016年报数据,整理主要指标(如:单位数、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的分行业、分地区数据,便于数据对比,防止普查数据出现趋势性错误。

6、为提高全市普查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对各市(县)、区统计局分管领导、主要业务骨干以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为普查顺利推进打下了基础。

了相关报道。

4、正式组建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印发《无锡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

8、协调市教育局、市卫生局提供。

10、完成普查办公场所整修与通信络事宜,进一步完善办公条件,落实办公桌椅及办公设备,做好搬迁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单位比对工作。

总结。

和二季度经济普查工作总结(由综合、业务、数据处理组负责,7月31日前完成)。

责编:无锡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为认真贯彻统计局关于开展辖区下半年经济普查的通知,我社区居支两。

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对待,踏实工作,仔仔细细将辖区经济普查内容调查清楚,填写完善,为统计局决策做好社区应做的工作。社区此次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经济普查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居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自觉配合经济普查。并且在社区宣传长廊、宣传橱窗上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解惑释疑,重点解决深层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术难题。

二、工作重点。

(一)要宣传搞全、搞准普查数据对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对开展经济普查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而促进本社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权力。

(二)要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增强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自豪感,从而做到热爱普查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普查工作。熟练掌握调查技巧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目的。

(三)要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每个普查对象能够了解和认识到,按时、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虚报、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从而做到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同时,通过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经济普查为基层数据保密的承诺,从而打消顾虑,如实提供准确、客观的普查数据。

三、

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区抽骨干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橱窗,张贴《一封信》、普查通告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多样的宣传,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得实效。

四、进度安排。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整个工作分为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资料开发与成果发布三个主要阶段,宣传动员工作应与各阶段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协调运作。

普查工作计划篇四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云政发〔〕115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实施意见》(临政发〔〕17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普查、确保质量,全面、准确掌握全县人口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自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县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市场化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现象增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新形势下,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查清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出生、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1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重大意义及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得力精干的工作人员,加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高质量完成全县人口普查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口普查领导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认真配合并积极参与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务必在12月底前组建完成。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列入2011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进度适时拨付。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普查工作计划篇五

近日,以新安镇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锲机,灌南县司法局新安司法所充分发挥其职能优势,联合镇农办、农技站、各村(居)委会成员积极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的法治宣传。

正是秋收农忙时节,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向居民讲解了农业普查的相关法律法规、农业普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强农惠农的相关政策,并要求普查对象做到及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资料,工作人员还向居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同时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农机安全操作、国家禁用农药等相关农业农机知识,现场细致耐心地解答了居民群众的咨询。

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6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增加了居民的农业法律知识,并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普查工作计划篇六

有了计划,可以合理地安排和使用人力、物力,少走弯路,少受挫折,使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避免大的失误,乃至失败。接下来是本站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20xx全国农业普查。

供大家阅读参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3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渝府发5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要求,准确掌握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年度资料。

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在全区行政区域内扎实开展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委负责和协调;负责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工作补贴等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和协调;涉及农业补贴政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土地承包及流转和相关的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建设等行政记录,由区农委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资料和相关的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建设等行政记录,由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系统内相关的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建设等行政记录,由区司法局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全区耕地资源调查和相关的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建设等行政记录,由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农田水利建设和相关的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建设等行政记录,由区水务局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建设相关行政记录,由区文化委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林业补贴政策执行、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林地确权登记、国有林场管理和相关的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建设等行政记录,由区林业局负责提供和协调;涉及驻南部队、武警系统农业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人武部和武警中队负责和协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农业普查工作。

(二)坚持依法普查。

全区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重庆市统一要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区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采购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相关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五)做好宣传引导。

全区各宣传媒体单位要会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做好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有关规定,经省统计局党组审定同意,决定选择长沙市宁乡县进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进行试点。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模拟实施农业普查各环节,检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的经验,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业普查方案,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试点范围和对象。

(一)在回龙铺镇的回龙铺村和沿河村两个村范围内开展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试点表试填。

(二)在回龙铺镇范围内对全部村(农村社区)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行政村普查试点表试填。

(三)在宁乡县范围内对全部乡镇开展乡镇普查试点表试填。

(四)所有普查试点表的时点指标填写2x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报2x年全年的数据。

三、试点主要内容。

(一)普查小区划分:以电子地图为辅助,结合手工示意图的划分方法划分普查小区。

(二)普查员的选聘与培训。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与培训。

(三)清查摸底:查找、清理、界定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等普查对象的方法和规则。

(四)入户访问登记:访问普查对象,使用纸介质、pda填报普查试点表。

(五)测试、评价普查内容和指标。

(六)数据处理。审核、录入和处理普查数据。

(七)测算评估。测算和评估基层普查的组织、培训、实施等工作;对普查经费、普查工作的强度与难度、普查所需时间以及填报误差和数据质量进行评估与分析。

(八)总结分析。总结在组织实施普查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普查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可行性,提出改进建议。

四、试点实施步骤。

(一)成立普查试点机构。试点工作由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市、县、乡三级农普办共同实施。试点市、县、乡镇成立普查试点办公室,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组。

(二)落实试点工作人员。根据试点工作需要,试点工作组人员主要从省普查办相关组抽调,与市、县、乡普查办抽调人员共同组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县、乡从当地基层工作人员抽调或从社会招聘。

(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采购试点工作所需的物资设备,印刷普查试点方案、指导手册和普查登记表。业务组准备好培训讲课资料,数据处理组负责开发试点数据录入和汇总程序。

(四)普查培训。由省农普办统一组织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重点内容是农业普查的普查小区划分、清查摸底、普查试点表各项指标的解释及填报方法等。

(五)宣传动员。试点工作组宣传人员负责宣传材料、新闻报道等有关宣传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利用会议和各种媒介形式,在试点县、乡大力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普查试点,并探索农业普查宣传的方式和方法。

(六)划分普查区。由试点工作组与县、乡试点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借助卫星影像和三经普普查区划成果,以最新行政区划图为依据,按照国务院农普办有关规定划定各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

(七)清查摸底。由县、乡试点工作组成员负责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行政村(普查区)范围内的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清查。目标是按照清查摸底工作细则的要求,查清辖区内全部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清查中发现普查小区内普通户和规模户划分不清、普查单位重填漏填等问题时,要上报试点工作组,逐条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八)绘制普查小区地图。根据清查摸底的结果编制各普查小区的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名录,绘制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地图。

(九)普查登记。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由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按照发放的普查区和农业经营户名录入户访问普查对象填报;行政村普查试点表和乡镇普查试点表由试点工作组负责组织人员填报。

(十)审核、录入和数据处理。试点工作组数据处理人员负责组织试点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汇总等工作。普查登记工作完成之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普查登记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在统一的数据处理平台上录入普查试点表,对数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

(十一)事后质量抽查。在试点村中抽选部分普查小区,由试点工作组派人利用gps设备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十二)总结报告。试点工作组应在试点过程中建立试点工作日志,详细记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内容。试点工作结束后,召开一次试点总结会,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可行性,分析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五、试点时间安排。

20xx年3月20日开始(如国家不能按时下发新的试点方案则延期),4月下旬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工作10个工作日(包括试点。

工作方案。

制定、物资和资料准备、召开工作动员布置会、宣传报道、落实普查人员)。

(二)调查执行18个工作日(包括普查培训、普查小区划分、摸底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录入和处理、事后质量抽查)。

(三)分析总结7个工作日(召开试点总结会、整理试点工作资料、撰写试点。

工作报告。

)。

六、重点研究的问题。

(一)普查区划分工作细则是否可行?能否在三经普电子地图基础上划分农业普查小区?

(二)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细则是否可行,能否识别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对象?

(六)普查小区划分、清查摸底、登记和复查等各工作细则是否清晰、可行?

(八)普查培训工作如何组织才能使普查员更快更好地掌握普查登记技能?

(九)普查实施的各阶段,特别是摸底、登记的工作量、工作强度以及时间安排怎样?

(十)本地区的普查员补贴标准应该是多少?

(十一)如何选聘普查员?

七、试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是农业普查的重要环节,试点地区各级普查机构要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工作。

(二)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质量。

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级有关人员要参与试点工作全过程,抓好各项试点工作的落实,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资料。

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及时向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以下总结材料:

1。试点。

工作总结。

报告,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内容,对国家提出的重点研究问题全部作出回答。

2。试点地区数据、汇总结果和分析报告;。

3。对农业普查方案、实施细则的改进意见;。

4。对农业普查组织实施的意见;。

5。试点工作经费情况,包括宣传、培训和调查补贴等经费支出情况。

6。试点工作资料,包括文件、实施方案、照片、视频、大事记等。

八、试点方案的印发。

试点使用的各类普查试点表和试点方案,由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普查工作计划篇七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按照_、_、公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要求,为全力做好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方案如下:

1、总体要求。

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工作原则,按照“缜密防控疫情、审慎防范蔓延”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及时移送处置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落实疫情防范知识宣传、敏感人群排查登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定期消毒等工作要求,坚决防范集团疫情发生和蔓延,确保集团生产经营稳定、员工健康安全。

2、组织领导。

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和成员的__防控新型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

成员:___。

职责:负责方案制修订和启动取消、资源调配。

成立公司防控新型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部牵头,各分、子公司,事业部,职能部门为成员。

主任:___。

副主任:___。

成员:___。

职责:在公司防控新型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方案组织执行、资源调配、信息获取和报送、疫情跟踪、工作监督检查。

各分、子公司成立相应疫情防控领导机构。

各子公司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防控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属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按职责分工,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要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各分、子公司将工作组织机构组成名单于20_年1月27日前公司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安全生产管理部联系人:___)。

职责:分别做好所属辖区、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宣传、防控指导、人员登记、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

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充实防控一线,强化人员培训,提高防控质量。

3、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将员工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紧密围绕国家、集团公司、地方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聚焦关键防控环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单位)职责,科学、有序应对,千方百计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部门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提高责任意识,明确守土有责,要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安排部署,确保疫情防控、病例发现、移送和舆情管控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注重联防联控。

要时刻关注疫情动态,把疫情防控关口前移,积极配合相关单位、人员,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的消毒、流动人员体温检测、登记,排查发热病例,把好第一道关卡。

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科学防控。

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坚决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严肃工作纪律。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全力以赴做好本次疫情防控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防控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机制,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应急方案内容。

宣传教育引导措施。

疫情教育。各部门、各单位逐级开展全员形势教育,发放通知或告知卡,传达上级管控部署,要求员工树立自我防范意识、落实单位要求。

防控知识科普。各单位宣传部门结合国家、省、市、区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充分利用多种途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防治宣传教育,普及防控知识。

信息获取措施。

保持信息沟通畅通:公司值班人员及时与乐凯集团值班室联系,了解上级指示。各级单位及时获取和掌握相关辖区和外部区域疫情,及时了解和通报疫情。

工作场所管控措施。

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组织开展大扫除和消杀活动。

强化现场科学防护。

科研生产办公场所、员工食堂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保持新风系统运行和组织专业性消毒。

无新风系统的单位(如办公室)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一次,切实消灭、阻断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风险。园区维护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配备员工班车的单位,每日定期对班车消毒。

减少厂区出入通道。

各单位临时封闭部分厂区出入通道,保留必要人流、物流通道,便于管理。

销售、采购部门管控。

采购管理部加强进出车辆、货物、原材料消毒。

个人防护。

1、各单位配发口罩、消毒液。员工勤用消毒液洗手,公用设施定期消毒。卫生间配备消毒液、洗手液。员工保证充足睡眠,避免过度疲劳。坚持每日数次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空气流动不佳的场所。必须前往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3、接触公共环境或公用物品后,用肥皂或洗手液,采用六步洗手法认真洗手,用流水冲净。如没有洗手设施,可使用含有70-80%酒精的搓手液(免洗洗手液)洁净双手。

物资配备措施。

提前储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

提前储备过氧乙酸或者含氯消毒剂等消毒药品。

提前储备红外体温监测仪等体检物资。

提前储备防护服、胶鞋、护目镜等处置物资。

合理调配应急车辆、通讯等保障装置。

人员流动管控措施。

加强人员追踪、监测、密切接触者管理,减少和管控人员流动,早发现、早治疗病患。

普查工作计划篇八

各村(社区),乡辖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68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昭政发〔20xx〕47号)《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盐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乡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乡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农业普查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盐政发〔20xx〕18号文件要求,成立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普办公室在乡统计站,由统计站何思龙负责,农普办成员有:邱香、王安武、严世会、郎卫为、何小红。农普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三)强化技术运用。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普查工作计划篇九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定于20xx年开始实施。欢迎来到本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第三次农业普查。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一是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是所有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是所有农业经营单位;四是所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从20xx年开始筹备,到20xx年结束,大约需要3年左右时间。普查的时点标准是20xx年12月31日,时期标准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国家要求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20xx年四季度以前完成。主要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布置普查任务、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5月为农业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从现场调查结束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

工作总结。

及资料开发阶段。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这次普查将全面启用新的调查技术手段,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入户访问登记、联网直报、遥感测量等手段进行普查。对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时,使用pda入户访问登记;对行政村和乡镇进行普查时,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所有乡镇实行联网直报,并力争将行政村也纳入联网直报;对主要农作物稻谷、玉米的播种面积采用遥感信息技术,进行遥感测量。

按照国务院发〔20xx〕34号文件规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情况。要通过悬挂横幅、粘贴标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村(社区),乡辖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68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昭政发〔20xx〕47号)《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盐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乡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乡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农业普查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盐政发〔20xx〕18号文件要求,成立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普办公室在乡统计站,由统计站何思龙负责,农普办成员有:邱香、王安武、严世会、郎卫为、何小红。农普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三)强化技术运用。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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