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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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一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县商务流通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应当贯彻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宁任组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刘小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郑晓宁副局长、王志强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晓宁(兼任)承担。职责主要是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储备和销售。
三、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局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商务局和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启动了市场运行监测应急机制,摸清市场储备底数,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动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和保供工作。
(二)指导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市场设卡防护工作,每日专人负责登记,测量体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三)确定盂县主要骨干企业2家:盂县西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盂县秀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应急网点4个: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凯通店、凯悦城店、优鲜店)、山西鑫帝商贸有限公司、盂县田森超市广场店、盂县佳元亨泰商贸有限公司(斑马鲜生)等企业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骨干企业和应急网点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力度,确保生活必需品物资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不得进行活禽、鱼类等的现场宰杀销售,全面禁止人工养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买卖。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密切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加大粮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商品市场供应。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
我局实行包保制,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
(二)农贸市场开门营业前要进行内外大清扫,大整理。
(三)严格要求市场所有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所有管理人员、柜台营业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的员工要休息或就医。
(四)张贴告示,告诫有发热及咳嗽症状的人不要进入农贸市场;不要带宠物进场。
(五)张贴告示,建议市民理性消费,不要囤积,建议市民戴口罩进市场,建议市民错峰买菜,避开人流高峰;注意并确保市场秩序。
(六)所有运货车辆都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消毒。
(七)动员并组织商户积极备货,满足供应,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补货及时、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二
根据万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xx〕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
1、人员排查监测组。
2、卡口值守劝导组。
3、消杀服务保障组。
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三
为有效保障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我县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生活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秋冬季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稳价保供工作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稳价保供供应制定如下方案。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及办公室统一指挥领导下,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协调全县秋冬季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稳价保供工作。各负有保供责任的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生活物资稳价保供工作。
(二)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负有保供责任的商贸流通企业生活物资保障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重要生活物资价格监测、调度,及时发现、预警,并依职责快速处置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异常波动。
(三)及时预警,精准应对。当粮、油、肉、蛋、奶、蔬菜(纳入价格监测的9种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10%或10日内累计上涨30%以上,以及发生争购、抢购商品等现象,要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和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按规定启动应急机制。当地主管部门和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生活物资保障组要根据警情,开展指挥调度,从舆情应对、应急监测、维护秩序、生产供应、流通储备、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采取应对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和市场秩序状况,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分析生活物资市场走势,研判后期运行趋势,适时开展提示预警,提请有关地方、有关部门及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建立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库。确定华联悦鲜惠、新百华誉集团、华夏大润发、亚坤时代广场、百联徽韵、荷马生鲜、阜濛购物广场、百泰商贸、康旺商贸、天翔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康华油脂有限公司、鑫禾粮油有限公司、振翔粮油有限公司13家企业为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应急保供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三)启动运营平价商店。按照均衡布局原则,在县城选择确定2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启动运营,按规定平价惠民销售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引导市场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四)抓好主副食品生产。加强对蔬菜生产经营主体指导服务,统筹抓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持续抓好市场猪肉供应储备量,推动农贸市场家禽集中屠宰,督促负有保供责任的商贸流通企业小包装米面油、速(冻)食品的储备量,保障主副产品的.市场供应。
(五)强化应急储备保障。继续做好米、面、食用油、猪肉等肉类、省市县价格监测的9种主要蔬菜品种、主要应季水果(苹果、柑橘)、主要速(冻)食品(速冻水饺、方便面)等重要生活物资的政府储备和商业库存数量监测工作,并按照原途径及时上报。监测储备规模不能达到最低保障天数时,要及时督促迅速补库补柜,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保障有力。
(六)加大市场调控能力。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启动储备调节机制,投放政府储备,重点向警情发生地投放相关储备物资。警情发生地最迟在警情发生次日内,依托当地大型商超及社区门店启动农副产品平价店运营,按规定平价惠民销售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根据警情变化,适时在全县全面启动农副产品平价惠民销售,引导市场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七)适时启动价格临时干预。当县域居民基本消费品价格10日内上涨50%以上,并有可能继续上涨,市场供应紧张,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依法在县域内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平抑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八)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管控,第一时间跟进,坚决避免负面舆情扩散,防止次生风险。通过网站、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正面宣传政府稳价保供措施,重点宣传重要民生商品充足储备及生产能力。开展政策提醒和约谈,督促经营者履行稳价保供社会责任,布置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
(一)组织保障。县商务粮食局成立秋冬季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市场稳价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秋冬季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稳价保供工作;各相关商贸流通企业也要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强化联防联控和协调调度,合力做好全县生活必需品稳价保供工作。
(二)物资保障。县商务粮食局明确本地生活必需品保供骨干企业,科学合理确定重要民生商品商业库存,结合实际建立地方冻猪肉储备制度;加强在库储备物资日常检查,确保在库数量充足,质量合规,关键时候能够拿得出、用得上。
(三)流通保障。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方案,根据警情和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需要,及时组织协调应急生活物资运输,提高物流效率,创新流通模式,保障物流畅通。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四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引发的生活物资必需品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制定本预案。
组长:叶炳如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东旭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洋洋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姚勇党组成员。
程刚党组成员。
成员:各股室及市场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判断市场运行状态。
3.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态,统一组织、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保供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商品调剂、征购及组织调运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4.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务局(2021)3号文件执行。
市场监测信息组:组长:姚勇,成员:王全、黄紫妍。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市场监测,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有效指导生产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负责政策措施的宣传,市场运行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市场供应保障组:组长:罗东旭,成员:王全、任长娟。负责了解和掌握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应急商品储备量和市场需求量,联系和组织货源,协调重点流通企业将应急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当生活必需品供求严重失衡,出现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和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等现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接到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并同时上报市商务局。
一是启动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掌握各区域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定应急状态。
二是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区商务局各股室及中心、大队应各司其职,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抓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积极对接相关应急企业,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四是按照区局领导小组安排,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供应、报告市商务局调动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五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xx经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六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青州市范围内因新冠疫情突发造成或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商品脱销供应不畅,影响社会稳定,需对突发情况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商务系统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保供企业(商超)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市场运行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区分别成立应急保供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市商务局做好联系包靠。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区)。
(二)明晰保供网格。城区确定12家商超作为重点保供企业,对应划分12个网格;全市13个镇街区确定54家重点商超作为保供单位,对应划分54个网格,确保城乡保供全覆盖。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对全市66家保供商超及6家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区)。
(三)明确保供流程。
城区保供流程。城区各保供商超根据划分的网格区域,将保供任务细化到人、到物资、到车辆,做好保供演练。接到指挥部保供指令后,立即启动保供程序,商务局包靠人员、街道联络员、商超联络员迅速联动,由街道联络员提供物资明细,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
镇街区保供流程。镇街区联络员负责收集村(社区)生活必需品明细,对接网格内保供商超,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镇街区总联络员、商务局包靠人员做好协调。
(四)强化隔离点保障。城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城区对应网格内保供商超负责;镇街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各镇街区辖区对应保供商超负责。
(五)做好全市统筹和储备。因封控等原因超市停业或进货渠道受阻,按照“就近补位,全市调配统筹”的原则进行调剂和补充。城区网格内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商务局包靠人员协调就近商超补位;镇街区网格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镇街区总联络员负责协调就近商超补位。做好商超现有供货渠道与从我市采购两手准备。
(六)启用市级储备。蔬菜由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祥丰果蔬专业合作社、高柳镇九州农庄和何官镇天禄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车辆和人员供配;猪肉由青州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牛羊肉由青州邦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米面油由市级粮油储备库供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七)规范市场秩序。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缺斤短两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打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畅通绿色通道。部门联动,确保物资运送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一)城区保障。
城区生活必需品按照就近、便捷原则,划分12个网格。
网格一:大润发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28.9吨,日销量6.7吨,进购渠道大润发济南总公司。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2辆,配送人员5人;两轮电动车60辆,配送人员60人。(商超联系人公佩生、商务局李守富)。
网格二:佳乐家政法街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0.5吨,日销量4.8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美团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陈鹏、商务局邓鞠)。
网格三:万隆超市平章府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309国道以南,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2吨,日销售量2.6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2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杨春明、商务局张志勇)。
网格四:福乐多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9吨,日销量3.6吨,进购渠道潍坊总部配送。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张彩云、商务局孙伟)。
网格五:金天地超市西环路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2.3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本地生产企业,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金锣青州经销商等。配送车辆5吨厢货4辆,配送人员12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付增华、商务局高伟)。
网格六:万隆超市百盛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吨,日销量2.1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路文鹏、商务局王彦标)。
网格七:美佳乐超市飞牛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海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2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3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南培成、商务局蒋德元)。
网格八:万隆超市开发区店。保供范围:309国道以北,十八里街以南,仙客来路以西,玲珑山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1.2吨,日销量3.2吨,进购渠道为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刘伟杰、商务局王传经)。
网格九:万隆超市王母宫店。保供范围:十八里街以北,玲珑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6.5吨,日销量2.2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李彬、商务局李红伟)。
网格十:中百便利青都店。保供范围:尧王山路以南,凤凰山路以北,仰天山路以东,衡王府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4.5吨,日销量1.2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张雪萍、商务局高辉)。
网格十一:中百便利云门山花园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凤凰山路以南,仰天山路以东,海岱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吨,日销量1.5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杨文凯、商务局程希群)。
网格十二:佳乐家中都店。保供范围:云门山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38.6吨,日销量5.6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高巍、商务局李爱花)。
(二)镇街区(城区以外)保障。
各镇街区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原则上由网格内商超供应,由镇街区总联络员和社区联络员协调,市商务局人员分镇街区包靠;也可由镇街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采购,供给不足时由市商务局进行协调。
王府街道:保供商超青州市张玉英超市、成军粮油店、和信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2辆,9个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陆佳雨、商务局王传经)。
益都街道:保供商超千家福超市、百隆超市、万客来超市、任七万隆超市、宅客优生活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2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赵世鹏、商务局蒋德元)。
云门山街道:保供商超同昌粮油、馨润发超市、山水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王淑宁、商务局李守富)。
黄楼街道:保供商超德慧全家超市、隆超市大王店、金富源百货商店恒源超市、百城超市、沙店超市、潘村粮所超市,配送人员20人,配送车辆15辆,10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鞠建月、商务局李红伟)。
弥河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弥河店、美家乐超市石河店、舒心生鲜超市、刘府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左乾、商务局李守富)。
王坟镇:保供商超王坟金福缘超市、百园超市、王坟美佳乐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8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冯员家、商务局王彦标)。
庙子镇:保供商超盛达超市、叶波大润发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6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李欣、商务局李爱花)。
邵庄镇:保供商超天天乐购物超市、石羊超市、拓宇购物、李静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8辆,5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李宁、商务局高伟)。
高柳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阳河店、金天地超市朱良店、交流超市、黄岭超市、家家悦超市、好客来超市,配送人员18人,配送车辆15辆,7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霍明琛、商务局孙伟)。
何官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大王店、何官店、金天地超市口埠店、孙板店,配送人员16人,配送车辆13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国萍、商务局程希群)。
东夏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邵树店、万隆超市东杨店、洪刚超市、万家乐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6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永生、商务局张志勇)。
谭坊镇:保供商超谭坊万家喜超市、宜家超市、谭坊镇梓函百货超市、张继彩百货超市、谭坊秀荣超市、启春郑大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郝静、商务局高辉)。
王母宫发展区:保供商超福客隆超市、南石塔美佳乐、金天地顺成商贸公司高柳店、王母宫美佳乐,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刘颖、商务局邓鞠)。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七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水产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应急工作。
1.3.2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一些原因造成大量市民短期内没有必要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需要立即处置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由事发地所在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组织处置工作。
1.4.2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等应急准备工作,根据事件分类协同合作,参与指导、协助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1.4.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市场供应工作,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2.1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成立营口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商务局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局、市气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为成员。
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事件处置需要,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开展各项应对工作。
2.2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职责
2.2.1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处置行动,研究解决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重大问题,总结部署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办理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执行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指令,编制实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计划,收集、分析和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信息,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发布;建立健全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疏通供应渠道;做好蛋糕、面包、榨菜、矿泉水等应急物质的储备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应急商品的进口,负责向市政府和市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申请。
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保障应急商品的公路畅通,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工作中的治安保障,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维护供应场所治安秩序,打击造谣、扰乱市场、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稳定等不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资金和市场供应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合理安排和及时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生产指导,稳定粮食、蔬菜、肉类产量,做好生猪屠宰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市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应急工作。
市市场局:负责应急食品安全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期间天气情况的预警预报工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制订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预案;负责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平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相关企业对其他地区的应急援助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3.1预警信息监测
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信息监测体系,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预警监测工作,及时交流和发布有关监测信息。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3.2.1列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和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应准确、及时填报生活必需品价格、销售量等相关信息;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在较大范围内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等情况,应立即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负责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情况,对接报和掌握的市场异常波动预警信息,按规定报告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3.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商务局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1)发生地震、泥石流、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动植物疫情,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3)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4)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出现抢购,导致生活必需品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出现脱销断档现象;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粮食主管部门发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
3.2.3报送信息的内容包括:报送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事发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
3.3预警分级和发布
3.3.1预警级别
根据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三级)、橙色(二级)和红色(一级)标识。
3.3.2可能发生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蓝色预警。
3.3.3可能发生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属于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市商务局报请省商务厅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3.3.4预警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
4.1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按照事件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分为三级,本市发生的,根据发展趋势不会波及其他城市的市场异常波动为三级;二级、一级由市政府确定。
4.2分级响应
4.2.1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商务局启动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4.2.2可能发生二、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报送市政府,由政府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市商务局服从市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调配。
4.3应急处置措施
4.3.1引导舆论。迅速采取协调新闻媒体、发送手机信息等措施发布市场供求状况,消除公众恐慌心理,正面引导生产经营和市场预期。
4.3.2保障供应。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针对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状况,可采取如下措施:
(l)企业供应链采购。督促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2)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稳定市场供应。
(3)动用储备。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后依次申请投放市级、省级、中央储备物资。
(4)申请组织进出口。当国内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或按照国家贸易管制政策规定限制出口。
(5)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6)依法征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4应急信息发布
各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会同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1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各级财政应合理补助。
5.2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和交警部门应加大交通运输方面的协调,建立应急商品“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5.3治安维护
公安、市场、商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农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食品卫生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1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单位做好评估、总结工作。
6.2奖励与责任
依照有关法规对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履行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予以行政处罚和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3征用物资的补偿
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市(县)区、乡镇、街道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给予补助或补偿。
7.1宣传
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对造谣、蛊惑人心者,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7.2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市应急局会同市有关单位(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8.1名词术语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饮用水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是指本地从事生活必需品经营,且有稳定的数据报送和信息员联络队伍的企业,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8.2预案修订与更新
市商务局应根据情况变化修订和完善生活必需品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商务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对本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八
为确保震后寒潮、低温、大风极端天气条件下全县受灾群众安全、温暖、健康过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原则;
(二)以人为本、为民解难的原则;
(三)主动防范、加强督查的原则;
(四)快速高效、果断处置、全力抢险的原则。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响应:
极端寒潮天气一次性影响8000人及其以上生产生活的;交通、通讯一次性中断72小时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冻死15人及其以上的或冻伤15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发事件一次性导致30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级响应:
极端寒潮天气一次性影响5000人及其以上生产生活的;交通、通讯一次性中断48小时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冻死10人及其以上的,或冻伤10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发事件一次性导致10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响应:
极端寒潮天气一次性影响3000人及其以上生产生活的;交通、通讯一次性中断24小时及其以上的;一次性冻死5人及其以上的,或冻伤50人及其以上的;其他突发事件一次性导致3人死亡及其以上的。
(四)上述条件以下的,为四级响应。
(五)极端高火险天气,按照《黑水县森林防火预案》和《黑水县草原防火预案》确定响应级别。其他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按照原预案规定确定响应级别。
(一)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极端天气条件下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全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副总指挥由相关副县长兼任,指挥部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援组、粮食供应保障组、通讯保障组、气象预测保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由县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极端天气条件下受灾群众安全过冬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命令,统一组织辖区内应急自救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和上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应急办:综合组织协调全县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应急救援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将过冬生活必需物资应急储备落实到位,确保极端天气和交通中断时群众御寒衣被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在乡镇和基层商业网点的储备。负责应急救援所需油料的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师生安全温暖过冬的督促和检查,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县公安局:负责县内道路的交通安全,安排力量值守危险路段,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严密监控;加强冰雪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施救工作;打击偷盗、破坏各类救援物资器材的犯罪分子,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工作;紧急情况下,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工作。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农民自建过渡房加厚加固、受损农房维修加固和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的检查指导;负责组织清除城区道路积雪,确保城区道路通畅。
县民政局:负责储备救灾物资;负责将困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发放到位,对后续救助到期后仍然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春荒救助;负责察看福利院、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严防积雪压垮房屋、死伤人员事件发生,保障五保户和灾民特困户等的基本生活所需,负责全县灾情的统计核查上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安排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所需资金。
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负责做好车站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做好道路路面养护和危险路段、施工地段等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负责做好道路积雪清扫工作;紧急情况下,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应急救援运输畅通。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中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民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掌握农业遭受冰雪灾害的情况,负责制定农业生产恢复自救的方案和技术指导。
县水利局:督促、指导加大对防汛堤坝、水库的巡查力度,防止发生冰雪次生、衍生灾害。做好农村安全饮用水管理的防冻、抢修和技术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群众集中安置点和各村周边森林防火工作。
县卫生局: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疫情,确保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全县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县广播电视局: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县粮食局:及时掌握并报告粮食供求动态。负责应急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工作,确保全县受灾群众粮油的充足储备和有效供给。
县畜牧兽医局:指导群众做好牲畜越冬饲料储备工作。认真做好生猪、耕牛等大牲畜的防冻保暖工作,严防牲畜冻死冻伤。
县消防大队:负责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和农民自建过渡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娱乐场所、学校、群众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配齐消防器材,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受灾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受灾群众使用的各种取暖物品的质量监管。做好市场食品、药品的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和用药安全。
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适时做好雨雪情况下天气形势分析资料,并上报县应急办。
县红十字会: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根据县政府安排,负责发放。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物价局: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乘机哄抬物价、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电信黑水分公司、移动黑水分公司、联通黑水营业部:组织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优先传递气象、应急救援通讯信息,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抗灾救灾抢险通讯畅通。
县电力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抢修,保证指挥机构和重要单位的电力供应,执行县抗灾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各类调度命令。
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根据抗灾救灾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官兵和民兵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气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和预报,如有极端严寒天气出现,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县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报告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二)进入应急状态后,各成员单位向县指挥部报告物资储备情况和人员到位情况,并将值班电话及联络员电话号码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4小时待命。各乡镇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应急办在3小时内向州政府应急办报告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牲畜死亡、农作物受灾、房屋倒塌、经济损失)等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目前需求。
(一)启动条件。凡在我县出现极端严寒天气,由此引发雪灾、低温霜冻等自然灾害,出现交通、通讯中断、人畜冻伤等影响群众安全过冬情况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启动《黑水县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自救预案》。
(二)启动方式。三级及以上响应,报州人民政府在其指挥下启动响应。四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启动。
(三)启动执行。预案启动后,县应急电台全天候开通,负责信息传递工作。召开县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由县指挥部派工作组深入受灾乡镇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救灾工作。根据需求或上级指示,协调下拨救灾应急款物。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指挥部报送信息。督促受灾乡镇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防止疫病流行。救济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一)责任追究。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九
组长:孙庆瑜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冉茂万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光禄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张占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杨骥商贸综合业务科负责人。
何艳商贸服务科工作员。
张浩安全监督中心负责人。
李宗榜规划投资科负责人。
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商务局商贸流通业务科,杨骥同志兼任调度员和信息员,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资料报送工作。各科室、中心要相互配合,确保本辖区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及时开展。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
优秀作文推荐!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辖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根据《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武发改函〔2022〕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成人员。
1.成立中堡镇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生活物资保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镇疫情防控办,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协调机制成员分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并及时更新备案。
(二)主要职责。
2.在中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统筹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启动和中止条件。
3.一旦本镇非闭环管理区域出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即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统筹物资保障各项工作,直至本镇中风险区清零为止。(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监测预警制度。
4.每日跟踪监测全镇及疫情相关村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重点关注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分析研判价格走势,及时预警提示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县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报告处置制度。
6.各村生活物资保障机制应及时向镇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报告本村生活物资保障情况。(各村两委,镇级协调机制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7.高风险区所在地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地保障情况可结合实际酌情采取周报形式。(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有关情况。(各村两委,镇级协调机制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9.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各村两委,镇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粮油方面。
10.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和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快落实到位新增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强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供应情况,督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每日报送粮油销售库存情况。(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猪肉方面。
11.城市猪肉常规储备规模按镇村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发生疫情的地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蔬菜方面。
12.各村要结合当地蔬菜产销情况,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储备库存,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水电气方面。
13.保障居民水电气正常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抓好货源生产。
14.提前摸清辖区内农副产品企业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数量、产能等基本情况,组织做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粮油、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质量安全关。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推动产地准出赋码出证,市场准入验码查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已建成的储气,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燃气企业要对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做好一线生产人员管控和个人防护,上门换气时务必做好送气工个人防护,对预付费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必要的欠费额度,防止因无法充值导致停气,采取非接触式巡检巡查技术,减少近距离接触。(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一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14家应急保供企业和“菜篮子”流通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xx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配送机制。
借鉴疫情期间湖北省开展“移动菜篮子”全覆盖的经验做法,通过政企合作、社区团购、b2c同城配等模式保障居民消费需求。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立即梳理本地生活物资保供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电商平台名单,并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封闭小区数量等确定保供企业数量,提前安排人力、运力。组织被封闭社区与超市、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等经营主体直接对接,确保配送渠道和流程畅通。要以社区、小区为基本单元进行划片,指定每个片区配送主体,通过超市/菜市场配送到小区、社区统一到超市/菜市场自取的方式进行集中供应;依托各大电商平台、大型零售企业线上平台积累的供应商体系、物流体系等资源,引导居民网上注册下单,平台以市场价或高于市场价从农民蔬菜种植货源,进行分拣打包,一对一配送到小区,做好“最后100米”物资配送工作。原则上要固定配送主体、配送人员、配送车辆、配送路线和接收人员,确保安全配送。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二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衡水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衡水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衡水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衡水信誉楼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文档为doc格式。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三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户、特困人员;
3、贫困残疾人;
4、空巣老人;
5、失独家庭;
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x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7、由纪委办负责,党建办、民政办配合,做好参与包抓党员干部督查工作;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为了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保障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四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五
近几年来,我市粮食连续丰收,粮食库存充足,粮食市场供应充裕,市场价格稳定,但由于粮食品种结构不平衡,容易引起市场波动,而且随着市场粮油涨价预期加大,如果措施不力,管理、引导不当,有可能出现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的情况,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严重影响。因此,稳定粮油价格对于当前管理好通胀预期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粮食省、市、县(区)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本县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责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区也要按照粮食省长、市长、县(区)长负责制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领导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县区保供稳价方案,具体负责本县区的保供稳价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要定期会商全市粮油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一般情况每周一次,特殊情况下每日一次;强化对中间环节经营者的管理,把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纳入管理范围,并与政府签订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书,防止囤积、哄抬粮油价格,合理调度市、县区储备粮油,并及时、准确、有效地投放市场,通过增加供应引导市场价格稳定。
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在价格超过规定涨幅或销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适时投放市、县区储备粮油或提前安排市、县区储备粮油轮出,平抑市场波动。
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我市在地方储备粮中已建立1600万斤应急储备面粉动用计划(预期一个月),各县区要在充实达到省、市要求的县区储备粮的基础上建立保证市场供应10天的成品粮储备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重点保证城镇人口口粮以及重点工矿区、人口稠密地方(如学校、厂矿、医院等)的市场供应。为加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各县区对成品粮油加工要采取措施,组织协调,保证应急供应。各级粮食部门要帮助加工企业组织好货源,保证充足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成品粮油库存。对本县区粮油加工设施能力建设,各县区应制订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和应急能力建设。
为保证市场调控,掌握足够粮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地方粮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晋政函〔20xx〕128号)的要求,要抓住夏粮上市之机,采取措施,千方百计保证新增的市储备小麦20xx万斤、油脂120万斤足额入库到位,达到省定规模。各县区也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做到新增储备粮油足额入库。全市县区政府调控粮规模应达到1.35亿斤,其中:朔城区2800万斤,平鲁区1800万斤,山阴县3000万斤,怀仁县2500万斤,应县2100万斤,右玉县1300万斤。各县区不仅要保证达到要求规模,还要结合本县区粮油供应的实际,合理调整品种结构,原则上小麦比例要达到80%,以便于提高储备粮油集约化程度,做到调控得当,保障有力。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县区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的粮油加工、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必须随时掌握其库存、加工、销售数量,并按照保证供应、稳定价格的要求与其签订责任书,承诺保证加工、销售数量不得低于前期,凡低于前期者要查明原因,做到心中有数。要尽快制订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坚决取缔无证收购粮食行为,净化粮食收购市场,维持良好的市场收购秩序,掌握充足的粮源。要继续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为粮食市场提供必要的粮源。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粮食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水平。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已基本建立,但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手段与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和安全要求还有不小距离。至今未建立粮食市场稽查队的县区,要在8月底完成组建任务。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市、县区两级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和质量检验体系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为粮食稽查队伍配备检查车辆及必要的检查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以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粮食加工过程中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卫生部门要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对粮食流通活动中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垄断或操纵价格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以维护市场正常价格水平。必要时市政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副食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体系建设,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根据粮油市场变化情况,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领导组将及时启动执行《朔州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实施意见》(朔粮联字〔20xx〕38号)中所规定的联合执法制度,统一协调,增强执法合力,确保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市粮油市场流通规范有序。
我市产粗吃细,小麦稻谷需从市外、省外购入,玉米等秋粮有余需调往省外。加强粮食产销衔接是确保我市粮油市场供应的重要手段。各县区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粮油库存和供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引导当地粮食企业到产区采购,提前落实购销合同。各级粮食部门和重点粮食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产区粮食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粮油运输需求。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对粮油运输实行倾斜,为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提供运力支持。
新闻宣传部门要引导主要媒体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审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消息,防止引起市场恐慌,人为加剧市场波动。特别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防止夸大事实,传播虚假信息,依法打击恶意炒作、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今年全省小麦产量预计比上年增加。要抓住夏粮收购的有利时机,积极充实市、县区储备粮油,做好新增市级储备小麦、油脂的入库工作,同时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充实自己的县区级政府调控粮库存,达到省、市要求的规模,切实发挥储备粮油的调节供求、稳定市场的作用,增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调控市场和应急保障的能力。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粮食、质监、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市场稳定、价格稳定、人心稳定。各县区粮食、质监、工商、价格等部门要在粮油保供稳价领导组的统一组织下,加大监测力度,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大、库存粮源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务必实行全覆盖。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对来自各渠道监测数据进行对比、转换、分析的工作制度,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性。从20xx年6月5日起实行监测数据周报制度。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要分别及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领导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面粉、大米、食油批发、零售数量和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并于每周前(特殊情况下随时报)将上周本县区监测数据统一报市粮食局。各县区分管负责人要对上报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为了更好地调控市场,保障供应,成立朔州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详和、安全的春节,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xx年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
20xx年1月20日—2月16日。
主办单位:淳化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各镇办中心。
1、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城区好多优品生活超市、客惠超市、家友超市、家圆天天鲜等大中型商场超市及保供企业筹备年货正常营业;组织相关企业依托广场、街道等户外场地、空旷地段布设搭建销售场所,悬挂统一横幅,增设店外销售网点,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群众采购。
2、镇办中心组织辖区内便利店、生鲜店、超市、供销销售等网点,利用店内店外正常营业,并在镇村选择空旷地域增设销售网点进行销售,确保年货物资供应充足畅通。各镇办中心组织不少于1家商场或超市,在中心地段设置摊位;每个行政村组织不少于1家便利店出店经营。同时,针对偏、远、散村庄选择有配送能力的限额以上企业增设商品零售网点,通过农村商品零售车、大篷车等方式走乡串村,销售米、面、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并悬挂“‘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等统一标识(红底黄字)。
3、商务局整合商贸企业、电商(配送)平台资源,组织县域内商场、超市、保供企业开发网上购物小程序、手机端app制作年货采购线上消费电子导航图,实现“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模式,确保方便选购、快捷配送。
4、商务局结合农产品销售、乡村振兴、春节消费等特点,组织辖区大型商超、餐饮酒店制作年夜饭、食品半成品等新春“大礼包”进入网点销售,创新市场供应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1、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县商务局:负责春节市场保供总体协调统筹工作;负责咸阳市“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年咸阳春节年货下乡行启动仪式组织与实施;负责制定“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活动实施方案,并指导各镇办中心有序开展活动;负责做好活动的总结和相关资料的统计、汇总和规范上报工作;负责做好储备肉、储备菜的投放工作,鼓励引导辖区老字号和酒店饭店推出年夜饭套餐礼盒等,线上下单、线下配送。
3、县公安局:协调公安派出所配合各镇办中心做好驻地活动现场的安全维稳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4、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旅局:负责组织书法协会、会员、爱好者等提前写好新春对联配送至各销售网点送福到家,营造和丰富节日氛围。
5、县卫健局:安排乡镇卫生院配合各镇办中心做好驻地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销售网点明码标价,严防哄抬物价、垄断经营,做好各类食品、冷链食品和水产品等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负责区划城区出店、空旷场地、广场经营范围,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免费提供活动场地,负责销售网点(场地)垃圾运输和清理工作。
8、县供销社:负责全县供销销售网点正常营业;协同联合其他营销网点共同销售;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特色农副产品企业参加各销售网点(含供销合作社销售网点)共同做好新春年货销售,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0、各镇办中心:负责做好本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及销售网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在空旷区域统一规划布点,搭建销售场所,设定摊位、拉开距离,规范设置销售点。统一搭建开放式棚区,合理设置入口、出口,并安排专人维持秩序,严格落实进场人员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等防疫措施。提倡扫码支付。指导各销售点和配送下乡进村的车辆悬挂“‘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xx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标识(红底黄字),确保年货下乡进村做到“五个有”,即:有销售点位、有责任单位、有经营主体、有时间规定(要明确每天运营时间)、有管控措施。
11、铁王镇:负责市县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的布置、本地企业的组织、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负责启动仪式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工作,并做好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
1、高度重视,积极筹备。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供应,细化措施,迅速动员组织辖区内超市、生鲜店、便利店、供销网点等,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做好各自承担任务的基础上,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及时沟通,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县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要把握节点,扎进推进,1月20日县、镇、村三级要同步启动年货下乡行活动。同时,要畅通信息,从20日启动当天起,各镇办中心要每天收集汇总销售点运营情况和销售数据,由县商务局汇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情况。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加强对本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宣传,做好此次活动跟踪报道。各参与部门要充分利用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4、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行业和辖区年货下乡行活动的组织实施,特别是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巡回检查,加大货源组织、确保供应充足,加大秩序维护、确保运营安全,加大防控力度、确保防疫到位,加大物价检查、确保价格稳定,加大检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切实把春节保供做细致、做到位,让群众过一个安全年、安心年。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七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粮食市场价格的稳定,对有效控制其他商品市场价格的波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总体要求,为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保障全县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的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充足,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为做好昌宁县20xx年春节期间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昌宁县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落实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落实部门“六保”中“保粮食安全”任务,积极做好粮源调度、粮油保供、粮情监测、应急加工、粮油市场秩序维护以及舆情引导等相关工作。按照昌宁县城区居民7天以上口粮应急供应要求,承储企业落实成品粮(大米、面粉)储备500吨,成品食用油储备50吨。确保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不断挡、不脱销,价格平稳、市场有序,保证全县居民过好传统节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昌宁县粮食生产总量整体不足,结构不平衡,外向购进依存度高,传统外销的玉米也因养殖业发展和转化能力增强而逐年减少,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很大。随着市场粮油涨价预期加大,如果措施不力,管理、引导不当,很容易出现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的情况,从而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县发改局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协调,若遇突发事件,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局系统全体动员。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岗到人,加强值班值守,保证信息通畅。承担应急和保供工作任务的同志24小时开机。
(二)加强预警分析,掌握市场动态。强化粮油市场运行监,加大监测力度,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大、库存粮源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实行全覆盖。加强粮油供应和库存信息动态跟踪,准确掌握粮油库存、加工、供应及市场价格变动等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及时汇报、主动应对、妥善处置。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对可能引起粮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提出调控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监测结果每周按时上报,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三)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充足的粮源。保供稳价是各级政府和发改(粮食)部门实施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充足的粮源是保证市场供应的主要物质手段,积极落实市、县储备粮油规模,建立和充实成品粮油储备库存。县粮油购销公司发挥粮食市场主渠道作用,努力搞好粮油购销工作,为保供稳价工作打好基础。加强粮食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粮源。在春节期间,加大成品大米、菜籽油的采购和应急加工力度,增加库存。认真落实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成品粮大米储备规模,做到常态化库存大米300吨以上,库存330吨以上商品粮稻谷保证随时应急加工。
(四)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流通秩序。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协同,加大对粮油批发市场、加工和零售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保障本地粮食市场经营秩序总体平稳。对市场主体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散发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予以依法查处。若出现哄抢粮食的情况,及时上报,主动协同公安部门深入一线及时控制事态,并根据情况加大市场粮油投放,确保市场供应。
(五)健全应急制度,保障市场稳定。建立完善应急供应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昌宁县粮食和物资应急供应预案》,核实粮食应急储备、加工、运输和零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落实经营责任和监管措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入当地供应短缺的粮油品种,加强粮食产销衔接,做到不脱销、不断档,督促粮食加工企业保证正常加工生产,丰富市场粮油供应,努力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若遇重大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供应预案,保证市场稳定。
(六)加强粮源统筹,保障市场投放。根据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动态,积极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和国有库存“压舱石”作用,落实粮油库存规模,随时做好应急供应投放准备工作。若遇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结合供销形势有计划地将国有粮油库存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粮价。同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按照国家价格干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提请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昌宁县粮油购销企业在平时坚持顺价销售,确保新粮上市前不涨价。研究对粮食加工企业的优惠供应政策,稳定和降低粮食制品价格。同时,确保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网点原粮充足和市场供应充裕,加强与省、市外粮食主产区的粮食企业及时保持沟通协调,确保县外粮源到货正常。严格执行原粮品质、质量和卫生标准,杜绝超标库存流入口粮市场。
(七)严格执行政策,正面引导舆论。切实担负起粮食安全监管职责,认真执行粮食政策,确保粮油市场不出问题。根据全县粮食形势,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保供稳价信息,帮助消费者了解掌握当地市场形势,消除恐慌心理,引导理性采购,避免或减少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通过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理性消费信心。
在“十四五”新的起点上,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坚持“保供应就是保民生、稳物价就是稳民心”,进一步做好产销衔接,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加强市场监测,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八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日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21〕82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市场保供稳价,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特制订本方案。
扎实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发现苗头性问题迅速提示预警,切实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守住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的底线。丰富节日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一)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在落实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和成品油供应市场“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基础上,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加大监测频次,提升价格监测信息公开频率,及时发布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大市场巡视力度,如遇重大价格变动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领导送有关情况。
(二)强化供求调度。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粮油肉蛋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供求调度、产销衔接等工作,一旦发生货源短缺或短暂脱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及时补充货源,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市商务部门继续做好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全力保障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猪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充分发挥冻猪肉投放的.市场调节作用。
(三)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市统一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后,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四)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加密市场巡视频次,扩大巡视范围,特别是及时发现防控应急物资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涉价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快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强化舆情导控。
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向社会各界传递“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供给有保障、价格总体保持在合理县间等信号,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营造良好价格舆论环境。及时处置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切实有效杜绝负面舆情产生的“次生灾害”。
(六)强化协同配合。
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深入一线,充分了解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又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等部门,全力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生产及市场供应。
(一)成立20xx年元日春节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价格监测和供给保障工作。
(二)严把信息关口,及时报送信息。除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正常业务外,节日期间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于每日下午2点之前分别将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和供给保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
生活必需品保供协议篇十九
建立健全霍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运行机制,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霍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指我县境内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疫情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肉类、蔬菜、食用油、蛋品和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商务局会同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有关部门和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县商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保供准备,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日常信息收集、预警监测等工作,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
2.1组织领导体系
县商务局成立霍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王飞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浩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义林党组成员
汪保民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陈华龙党组成员、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储晓兰总经济师
成员:罗会军办公室
倪克信物资商贸协会
汪莉执法大队
谢家雨外资外贸股
叶复春内贸股
张丽平电子商务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内贸股,汪保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复春同志兼任调度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资料报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及时开展。
2.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3)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
(4)负责检查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
(7)研究、落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3.1预警信息监测
县商务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库,对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进行动态监测与分析,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反馈,科学预警。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县商务局负责督促保供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除做好保供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县政府。
3.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应当在1个小时内向县商务局报告;县商务局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个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报送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前,县商务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信号由县政府统一发布。
4.1应急响应机制
本预案服从《霍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响应机制,为部门应急预案。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同意,动用储备物资,实施价格干预,采取生活必需品定量或限量销售和临时市场管制。若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鼓励群众居家隔离的,需及时启动本预案第六项“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措施。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县商务局通报。县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同时抄送县直有关部门。
4.3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响应后,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履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职责。
4.4新闻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1信息引导
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2企业供应链采购
县商务局督促保供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5.3企业应急生产
必要时,经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组织县生活必需品相关产业链保障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5.4区域间调剂
实行跨区域联保联供协作机制,必要时,经请示市商务局,从本市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对跨市调剂的商品请省商务厅出面协调。
5.5动用物资储备
必要时,动用县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县物资不足时,请示市商务局动用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直至省、国家。
5.6调控进出口
当国内货源不足时,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迅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进口采购或控制出口。
5.7定量或限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5.8依法征用
情况特别严重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6.1应急要求
当出现类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鼓励居民减少出行,避免集聚甚至居民居家隔离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积极引导居民利用互联网,使用电商采购方式,线上线下结合,足不出户购物,推行居民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错峰配送保障方式,解决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
6.2支持电商对接
县商务局积极鼓励、协调承担生活必需品商场、农贸市场、平价超市等通过微信、app商城,或与美团点评、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对接。电商企业要对商家从商品保障、线上运营、履约配送等环节积极支持生活必需品供给,最大限度提高居家健康管理效果,减少集聚和密切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6.3提高配送效率
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
6.4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
建立外地支援生活必需品交接地点和应急投放点,我县外地支援生活必需品交接地点设在县老体育馆(衡山镇南岳东路2号),商务局联络人叶复春,县文旅局联络人程冰、陈庆侠。各乡镇、村、社区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属地政府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7.1物质保障
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积极利用其供应链渠道优势,积极组织货源,加大日常备货,保持一定量的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畅通供货渠道,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做到应急需要时有储备、有货源、购得进、能配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主要商品不脱销。
7.2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快速通道”,交运局联络人翁元森,确保应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7.3治安保障
联系公安、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加大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政府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领导小组通知有关单位。
8.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商务局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调整、完善、修订工作由县商务局负责。
9.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9.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