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学生普法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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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演讲稿中,内容要有条理、观点要明确,并且要用合适的语言来引起听众的共鸣。想要写一篇出色的演讲稿,需要充分了解演讲的目的和受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演讲稿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与大家学习和讨论小学生应该知道的常识,他们应该具备的自我预防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对不良行为的自觉抵制。各方应注意和理解的问题:?学生们听过这样一句话:“不要为善做小事,不要为恶做小事”,意思是:不要认为好事太小而不能做,也不要认为坏事太小而不能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如何过马路、不打扰他人休息、不毁坏文物、在运输时要注意什么等。有些学生认为有很多事情是微不足道的,比如随地吐痰、闯红灯、携带管制刀具在学校炫耀。事实上,这样做是非法的。因此,我们应该学习法律,增强我们的是非判断,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观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我知道有些学生实际上很聪明,但是他们不需要学习,但是他们用他们来淘气。他们喜欢勇敢和好斗。他们没有什么可惹恼其他学生的。例如,当某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去绊倒某人。一些学生喜欢打架和伤害别人。一些学生不爱护公共财产,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一些学生用大的欺负小的,强迫小的要没有钱的食物,等等。道德和法律事务所不允许。如果情节严重,他们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也就是说,如果你试着勇敢,你可能会把自己放在教室里,影响你的生活。因此,我想告诉我的同学,他们必须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守法律。学生不应该进入任何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场所,因为他们容易接触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在这里,我想告诉我的同学,他们必须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守法律。一些同学说我还不到14岁。在这里我想告诉你,如果你在还没有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时就犯罪了,国家法律中仍然有惩罚措施,比如家庭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勤工俭学学校矫正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不需要一夜之间就能犯罪。俗话说:千里之外,鸟巢坍塌。如果我们从小就养成了各种坏习惯,以后很难改正。平时,我们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不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最终,我们会犯一个大错误,然后后悔。
遵守法律意味着什么?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相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被称为守法。一些学生认为谈论纪律没有自由,自由不受纪律的约束。俗话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没有规则,就没有农村。自由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鸟儿在空中飞翔。他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玩耍。他们是自由的。然而,如果鸟被放入水中,鱼被允许离开水,它们不仅会自由,而且会很快死去。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是如果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跑,被车辆撞倒,他们将失去行走的自由。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那里很安静,你只能听到偶尔传来的沙沙声。对于那些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和平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违反纪律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作家刘清有句名言:“虽然人生之路漫长,但关键时刻往往只有几步。”学生们还没有进入社会,前面的路还很长。他们必须把每一步都做好,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保护自己。否则,一旦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引起遗憾和遗憾。在新的学期里,每个人都应该学习更加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牢固的法律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样个人和社会生活才能正常运行。俗话说,“树篱绑得很紧,但豺狼人进不去。”
生活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个人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还关系到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关注我们成长的各界人士。让这些无用的‘离开’越来越少,让‘安全承诺’越来越多!
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和学生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守法的学生”。
最近,我们周围发生了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例如一些学生未经允许就离开学校,殴打他人和咒骂他人。所有这些现象都令人担忧,同时也刺激人们深思。
遵守法律意味着什么?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相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被称为守法。一些学生认为谈论纪律没有自由,自由不受纪律的约束。俗话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没有规则,就没有农村。自由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鸟儿在空中飞翔。他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玩耍。他们是自由的。然而,如果鸟被放入水中,鱼被允许离开水,它们不仅会自由,而且会很快死去。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是如果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跑,被车辆撞倒,他们将失去行走的自由。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那里很安静,你只能听到偶尔传来的沙沙声。对于那些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和平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违反纪律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在我们国家有句老话,“没有规则就没有广场”。也就是说,不管你做什么,你必须有一个规则,否则你什么也做不了。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这条规则就是法律。作为公民和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作为国家的小公民和社会的小主人,我们的小学生也应该学习、理解和遵守法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守法的'好习惯,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我们国家的希望是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我们不仅要学好知识,好好实践,养成良好的习惯,还要树立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
了解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者,也是我们作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好孩子。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道德修养如何。一位名人向老中医请教健康之道。老中医说:"每日勤洗手,常照镜,如此而已。"名人不解,问:"知之为知之,勤洗手,讲卫生,我懂;不知为不知,一个男人,长像一般,照镜何为?"老中医微笑回答:"您皆不知之。勤洗手有三益:一者去污除秽,既干净自己,又不脏别人;二者舒筋活血,保持敏感,持物知轻重,待人知冷暖;三者手净思洁,无心病何惧身病?常照镜亦有三益:五脏之症见于五官,'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藏,则知所病矣。'懂得望诊之法,既可望人,更能望己。常照镜者常怀医人医己之心,此其一;体得衣冠须知衣冠得体,体态肥瘠念及心态平曲。衣带宽狭,见得出身之是否憔悴,心之有无愧悔,此其二;人不分老幼尊卑,皆爱照镜,因为人皆爱己。爱己无过,过在所爱太过。见镜中之我而思人心中之我,由爱己推及爱人。常照镜,知以人为镜,此其三。"名人闻之感慨之至,说:"听君一席话,胜吃十服药,如愈大病!"
员干部尤其是领导
干部,当谨记此言,置之座右。古代封建
思想
家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里孔子所说的是他自己修养的过程,他认为人的素质高低是可以通过后天的磨砺修炼而养成的,自己并不是天生的"圣人"。另一个封建思想
家孟子也说过,在历史上担当"大任"起过作用的人物,都经过一个艰苦的锻炼过程,这就是:"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员特别是党
的基层领导
干部,不断增强党
性修养,既是改造客观世界、完成党
的历史使命的需要,也是改造主观世界、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需要。只有切实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的锻炼和修养,才能不断改造和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始终保持其优良品质,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性修养的有效手段。许多优秀党
员之所以能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险时刻豁得出去",决不是偶然的一时冲动,而是与他们平时注重党
性修养分不开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一)传承民族
精神
,提高文化素养。。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人们始终把学习、传承当作一个永恒的主题。当今时代,世界在飞速发展,知识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人们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世界,就必须把学习从单纯的求知变为生活的方式,努力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如果说,过去的学习往往带有一定的个人色彩,可以是一个人或某些人的事情,那么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学习早已超出了个人的范围,而关系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传承与发展、文明与进步。实质。第三要善于挤时间学。要自觉克服"工作忙,没时间学"的想法,在学习问题上同样"绝不找借口"。第四要重视知识更新。强化继续学习的理念,既自觉地增长知识,又不断地更新知识、创新学习,才能做好传承和发展。我们要通过学习,自觉传承民族
精神
,从民族英雄、仁人志士、革命先烈的高尚品格和英雄事迹中汲取力量,陶冶情操,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要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做起,立足现实、立足本职,将民族精神
贯穿到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落实到一点一滴的贡献之中、一生一世的奋斗之中;要在其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使民族精神
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内涵,不断与时俱进。在弘扬民族精神
中,我们担负着继往开来的任务,必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洪流,以创新的魄力、实干的精神
与奋斗的勇气,学习、弘扬和培育新时代的民族精神
,书写民族精神
的新篇
章。(二)明确奋斗目标,增强意志毅力。
人的意志活动总是同他的目的相联系的,目的性质决定人的意志力,一个人只有确立了为之奋斗的目标,才能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力。
一是要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一个人、一个团体乃至整个社会都必须要有自己的明确的奋斗目标,因为,其明确的奋斗目标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个人、团体及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和前进的步伐。其奋斗目标越明确、具体、适当,越能有的放矢,始终如一,越有利于目标的顺利实现。
有益的帮助。俗话说:"艺高人胆大,智高者志强",只有掌握了丰富的科技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才有利于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品质。人就是要培养积极的激情,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感,以利于形成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四是要在生活实践中加强锻炼。坚强的意志是要通过实际锻炼而形成和提高的,在学习和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在生活中经常会遭受各种各样的障碍和挫折,遇到困难不要逃避,要勇于迎接困难,去与困难作斗争,遭到挫折不要消沉,坚决在挫折中振作起来。
委提出的奋斗目标,通过艰苦努力的奋斗把戒毒劳教所的各项工作搞好,实现场所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三)注重道德修养,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
党
性修养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作风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党
的宗旨,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风,是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态度和行为。但作风作为外在表现,总是要受到内在因素的影响和支配,作风背后有理念,作风之中有感情,正是由于有不同的理念和感情,才有不同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古人云:"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各级领导
干部要立志做小事,应懂得"小者,大之源"的道理。小事折射形象,小事关系党
风。人们评价党
员干部的形象、作风好坏,主要的是看你平时在"生活小事"上表现怎样。只有努力培养良好的作风,才能正确处理做官、做事、做人的关系。做官是为做事,做事则要先做人,牢记"清正"为做人之本,"廉洁"乃为官之道。首先,不论做多大的官、干多大的事,都应当堂堂正正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清清白白地做官;处世要有宽阔的胸怀、百姓的情感、才会有理性的思维;要饮水思源,常思权从何来,用于何处,如何用权,才不会忘本;要心里想事、眼里有人、手里有活,才能生活充实。
第二,对工作要长于规划、勤于谋划、精于计划、善于策划,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好,今后的事情也要早作安排;在事业上要做一个有心人,在生活上要抱一颗平常心,有学问不摆架子,在高处不耍威风,朴朴实实、大大方方、从从容容。
,还是作下级都既要保持充分的自信,又要善于学习别人的长处,切实做到经常学习、反省,不断总结
、创新,在结合中创新,在继承中发展,只有平时刻苦自砺,才能面临大事有静气,当好自己的角色,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与时俱进,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作为一个共产
党
员,特别是党
的基层领导
干部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干事,是勤政;干净,是廉政。既清正廉洁,又勤政为民,才是一个好干部,才是一个人民信赖的公仆。这实际上也是由党
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所要求的,也是每一位党
员、每一位领导
干部立身之命、从政之本。古人云"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小事当慎,小节当拘,只有守住小节,方能防微杜渐。生活中的腐败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堕落;作风上的不过关必然导致政治上的不可靠。领导
干部只有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小处培养自己的为官之德,对群众、对组织常怀感激之情,对工作、对生活常思自身之过,永葆共产党
人的本色,才能干大事,成大业。(四)营造和谐环境,团结律己自励。
人们常说,在一起共事是一种缘分。作为个人,如何把握这种缘分,并非轻而易举。同事之间要达到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素养、操守和性格。有的人心胸狭窄,锱铢必较,吃不得一丁点亏,常为鸡毛蒜皮之事耿耿于怀,与他人心存芥蒂;有的人常犯自由主义,不琢磨事,专捉摸人,凡人凡事都喜欢品头论足,甚至拨弄是非;有的人我行我素,说话办事脾气暴躁,旁若无人,待人处事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有的人虽颇有才气却纪律松驰、傲气十足,对他人有失尊重,甚至不屑一顾;有的人精于世故,远离群体,常以"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心态与人交往。凡此种.种,千人千面,这既涉及一个人的性格情趣,更涉及一个人的品德修养。遇事不妨多为他人着想,多想想他人的长处,常想别人的优点,就会看到寸有所长;常思自己的不足,就会发现尺有所短,就能自觉做到严于律已,宽于待人,和谐地与人相处。同志之间在一起工作共事,都是围绕本单位各个时期的工作目标而共同努力。其共事的效果优劣与否,往往与共事环境的和谐程度息息相关,因此,同志之间的真诚合作、和谐共事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组织,就是要通过富有成效的环境建设,真正使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而无后顾之忧;有苦练"内功"的动力,而无应付"内耗"的压力;有专心谋事的成就感,而无分心谋人的疲惫感。要做到上述"三有、三无",营造多琢磨事少捉摸人的环境建设至关重要。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遵守法律意味着什么?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相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被称为守法。一些学生认为谈论纪律没有自由,自由不受纪律的约束。俗话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没有规则,就没有农村。自由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鸟儿在空中飞翔。他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玩耍。他们是自由的。然而,如果鸟被放入水中,鱼被允许离开水,它们不仅会自由,而且会很快死去。
人们可以在路上自由行走,但是如果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跑,被车辆撞倒,他们将失去行走的自由。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进入阅览室时,那里很安静,你只能听到偶尔传来的沙沙声。对于那些想读书的人来说,这种和平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违反纪律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
作家刘清有句名言:“虽然人生之路漫长,但关键时刻往往只有几步。”学生们还没有进入社会,前面的路还很长。他们必须把每一步都做好,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保护自己。否则,一旦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引起遗憾和遗憾。在新的学期里,每个人都应该学习更加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牢固的法律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样个人和社会生活才能正常运行。俗话说,“树篱绑得很紧,但豺狼人进不去。”
生活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个人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还关系到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关注我们成长的各界人士。让这些无用的‘离开’越来越少,让‘安全承诺’越来越多!?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懂法,从我做起”。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每年的12月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月。我国设立法制宣传月的目的是教育全社会的公民懂法、学法、执法和守法,并成为一种终身的习惯,使国家真正成为一个法制国家。
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为此,作为学校纪检部的学生干部,我要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我们要创建“守法校园”,保校园宁静,让我们生活在平安和谐的环境中。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知法懂法作为我们学习、生活的第一准则。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认识,最后祝愿大家在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下释放出自己的生命价值!
谢谢!
同学们:
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大家知道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助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xx阳的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xx,于是,这请他的好友xx帮忙报复,xx先介绍xx和xx认识。xx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xx和xx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xx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xx的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xx和xx受到了法律的严惩。xx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一交通安全主题贯穿于现实生活的每一天,并以此为契机把交通安全教育深入持久的搞下去,真正抓出实效.在此,向全体师生再次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当我们穿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5、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有车接送的同学,要告诉家长尽量不要因停车而影响同学们的'出行,停车时离校门要远一些.
6、倡议各班组织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总结
过去,查找不足.每个同学都要审视自己的交通行为是否做到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做到安全出行,把交通行为与自己的生命安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大家好,今天在这里,就是想和大家聊聊关于法律的问题。
说实话,我今天在这里十分的紧张,其实我们大家都差不多大,我前几个月刚满16周岁。在生日那天,我其实心情是相当复杂的。因为16岁在法律上是一个奇妙的节点。我们就先从年龄说起。
在16周岁以后,我们便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了,也就是说在16周岁以后我们必须独立完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也就是我们16周岁后,发了罪,就要判刑啦。我想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18周岁是一个时间节点。但是这个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法律必须对每一个公民负责。所以啊,我在16周岁当时感叹良久,心说,自己是没有“机会”干点惊天动地的事了。但是过了两天我就释然了,因为老师讲了,有8种行为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罪8种犯罪行为。
我想这些行为离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但是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的时候也难免冲动。而这种冲动很容易便导致犯罪。而这个其中,和我们关系最密切应该就是关于打架斗殴的问题。我想我们大部分人都有冲冠一怒的时候,有的时候生气了,或者有人惹自己了,就找个人干一架,觉得挺潇洒,发泄发泄,是吧。但是很多恶性案件就是这样发生的。试想一下,如果你一不小心把别人达成重伤,或者致人死亡呢?也许很多人回想,用拳头打人应该也不会造成多大伤害吧,但是这个事可保不准。曾经我我的老家焦作,有两个人打架,为了一个不算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从冠一怒为红颜,一个人一拳打到另一人肚子上,当场死亡。检查结果是死者患有疾病,一拳正好打到生病的地方了。你说这个世界就那么寸?真有那么寸的。这种事情也许发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只要一发生,这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时候会冲动,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们可以冲动,可千万不要办傻事。我们都已经慢慢长大,我们需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都看过《武林外传》吧,里面郭芙蓉非常喜欢用一记“排山倒海”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发现每次都会把事情弄得更遭。所以吕秀才说,生气的时候默念:生活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电视剧里面这招挺管用吧。其实这就是一种心理暗示,每当自己冲动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暗示,给自己一点思考的时间,很多不必要的伤害就会被避免了。
还有就是大家慢慢长大了,娱乐活动增加了,物质需求增加了,所以就慢慢深刻的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了,是吧。没钱了,向爸妈要,也可以自己做些自己可以做的工作。但是有的人就喜欢小偷小摸的,或者依靠自己的暴力收些保护费,这个就不对啦。16周岁以下,是不构成盗窃罪的,但是抢劫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抢劫和盗窃只有一线之差。比如你玩传奇,没点卡了,想去隔壁邻居家投点钱先,结果不小心被隔壁家的人发现了,怎么办?如果你跑了,或者被抓住了,那就是盗窃,如果你不满16周岁,你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你怕你爸妈知道,拿起一个棍子闷下去,打伤了人家跑了,那你就是抢劫了,那就是要判刑的。还是那一句,这个世界就是那么的寸。而盗窃如果数量过大,即使不判刑,也可以把你去送去劳教。所以古语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我们不可能每个人成为君子,也不要去触动法律的底线,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前面说了下关于刑事方面的一些问题,我下面就说一下关于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还是从年龄说起吧,10岁前我们是无行为能力人,10岁到18岁时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后完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16岁在这里也是一个奇怪的节点,在16岁到18岁,如果个人能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那么他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这个从购物方面的表现最明显。我们在10周岁前,原则上是不具有购物能力的,但我们也经常看到小学生弟弟妹妹们拿着几块钱在大街上买些零食,因为数额较小,这个也就无所谓了。但是曾经有一个8岁的小孩子,生爸妈的气了,就拿着爸妈的信用卡去四星酒店吃了一顿满汉全席,花了几千块钱。也不知道饭店经理怎么想的,他就真的给那孩子上菜了。这个孩子的父母不干了,毕竟一个8岁小孩花了几千块,夫妻俩两个人工资啊!那打官司吧,最后法院判定结果是饭店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也就说饭店不赚钱。毕竟法律也要保护饭店的利益。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就比较复杂了,法律上规定可以进行与他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什么叫与“年龄、智力相适应”,这个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举一个例子,一个17岁的男生,参加计算机比赛,获得了xx块奖金,但他没有经过父母同意,就将xx块全部花光买了一个打印机。但是父母不干了,打官司状告商家,认为17周岁不具备一次性消费xx元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这种案件,只能靠法官的经验来判定了,最后法官判定,17周岁男生已经有处理自己奖金的民事能力,判定家长败诉。
民法更多强调我们作为公民权利,因此对于民法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而刑法更多的是规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民法,还是刑法,都是一种社会规范,是国家为公民设定的道德底线。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也还要继续这样的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
唯有关心,才会行动;
我希望我今天的说的这些能够起到一点作用,汇溪流以成大海,积垒土方成巍峨”,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谢谢大家,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希望大家开开心心,健健康康每一天。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大家聚集在这里,共同拉开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序幕。当今世界有一个共识,谁赢得了青少年,谁就赢得了未来。世界上不管哪个国家和民族,都把未来寄托在青少年身上。
青少年肩负着民族的兴衰和国家的未来,任重而道远。学校是培养教育青少年的前沿阵地,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有能力,用我们对党的教育事业的赤胆忠诚,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规范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使青少年学生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灿烂的阳光下也有阴影,美丽的花园里也有毒草和蛀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越来越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是本人及家庭的极大不幸,是学校教育的悲哀,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哀。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教育广大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奠基工程。我们要坚持将青少年普法教育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全力做到:。
一、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丰富法制课内容,增强法制课的针对性和生动性,提高教育效果。并将法制教育课扩大到课堂外,使法制教育主动向其他学科和实践活动渗透,形成以知法、懂法、用法为目的教学体系。
二、创新法制教育形式。通过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开设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观看法制教育图片、录像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直观、形象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开展学生带法回家,送法进万家、“小手牵大手”等活动,使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同时,学校和家庭都要重视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结合网络特点,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等,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创造新的形式和载体。
三、加强教师普法教育水平。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教育学生学法守法,教师自己首先要学法、守法,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榜样。我们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内容,通过主题活动、图片展览、普法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途径广泛开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入人心,努力营造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良好氛围,推进教师学法、用法工作,使学校在依法治校理念和意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师生权益保护、学校文化、校园面貌等方面都有更快更好的提升。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中国的未来属于青少年,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的同心协力,但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更是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和历史重担。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为培养21世纪全面健康发展的青少年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尊敬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如今是21世纪,网络成为人们口中常聊的话题,但有一些人在网上散播不良信息和谣言,使不少人上当受骗。
一个自称家境贫寒的网友,说自己父亲去世,母亲患重病,自己被检查出了癌症,但坚持求学。与其聊天的小张动了恻隐之心,一次次将自己不多的生活费打到这个网友提供的账户上。后来,这位网友不见了,小张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网络世界时虚拟世界,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一些青少年混淆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导致受到了伤害。小张被网友欺骗然后敲诈就是一个例子。
现在在网络上很流行一种语言:火星文。就是用数字或符号来代替要说的话。但是,人们编这种“火星文”的意义是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让大家一笑。可网上偏偏就有那种人,他们利用“火星文”,随意在网上对别人进行辱骂的诬陷,给别人加上可怕的、不可磨灭的罪名。我们可不能学习他们这种可恶、可耻的手段。
还有,现在网上的游戏可是五花八门、精彩纷呈。它随便地一变,就能把我们整的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现在像我们这种年龄的小孩,往往都没有自我控制能力,一但沉溺于网络游戏,便难以自拔。所以我们应该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也应当具备网络自护知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中这样说道:“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别人。”
网络这东西,虽然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了解许多事情,但是它那上面的游戏会害了我们。
网络文明,文明网络,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人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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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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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一天,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谢谢!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身边》。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一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小。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给四中贾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人们都说法律无情,难道法律真的无情吗?有人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某位女老师,在感情方面曾经与一位有妇之夫发生纠葛。某日再碰面时,俩人在街道上发生争执,男方剥掉女方的衣服,当众对其污辱。事发后,女老师多方讨告,却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未曾受理。女老师备受精神压力。最后,女老师想到了刑事诉讼,刑事法庭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取证,但仍未能拿出充分证据。后法官多次对男方进行教育,法律感化,最后男方当事人同意赔偿一万元。女老师才得以保护。从此看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人性关怀,法外有情亦是法律应有之义。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
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后至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浆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同学们,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再一次感谢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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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在这里,就是想和大家聊聊关于法律的问题。
说实话,我今天在这里十分的紧张,其实我们大家都差不多大,我前几个月刚满16周岁。在生日那天,我其实心情是相当复杂的。因为16岁在法律上是一个奇妙的节点。我们就先从年龄说起。
在16周岁以后,我们便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了,也就是说在16周岁以后我们必须独立完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也就是我们16周岁后,发了罪,就要判刑啦。我想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18周岁是一个时间节点。但是这个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法律必须对每一个公民负责。所以啊,我在16周岁当时感叹良久,心说,自己是没有“机会”干点惊天动地的事了。但是过了两天我就释然了,因为老师讲了,有8种行为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罪8种犯罪行为。
我想这些行为离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但是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的时候也难免冲动。而这种冲动很容易便导致犯罪。而这个其中,和我们关系最密切应该就是关于打架斗殴的问题。我想我们大部分人都有冲冠一怒的时候,有的时候生气了,或者有人惹自己了,就找个人干一架,觉得挺潇洒,发泄发泄,是吧。但是很多恶性案件就是这样发生的。试想一下,如果你一不小心把别人达成重伤,或者致人死亡呢?也许很多人回想,用拳头打人应该也不会造成多大伤害吧,但是这个事可保不准。曾经我我的老家焦作,有两个人打架,为了一个不算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从冠一怒为红颜,一个人一拳打到另一人肚子上,当场死亡。检查结果是死者患有疾病,一拳正好打到生病的地方了。你说这个世界就那么寸?真有那么寸的。这种事情也许发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只要一发生,这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时候会冲动,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们可以冲动,可千万不要办傻事。我们都已经慢慢长大,我们需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都看过《武林外传》吧,里面郭芙蓉非常喜欢用一记“排山倒海”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发现每次都会把事情弄得更遭。所以吕秀才说,生气的时候默念:生活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电视剧里面这招挺管用吧。其实这就是一种心理暗示,每当自己冲动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暗示,给自己一点思考的时间,很多不必要的伤害就会被避免了。
还有就是大家慢慢长大了,娱乐活动增加了,物质需求增加了,所以就慢慢深刻的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了,是吧。没钱了,向爸妈要,也可以自己做些自己可以做的工作。但是有的人就喜欢小偷小摸的,或者依靠自己的暴力收些保护费,这个就不对啦。16周岁以下,是不构成盗窃罪的,但是抢劫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抢劫和盗窃只有一线之差。比如你玩传奇,没点卡了,想去隔壁邻居家投点钱先,结果不小心被隔壁家的人发现了,怎么办?如果你跑了,或者被抓住了,那就是盗窃,如果你不满16周岁,你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你怕你爸妈知道,拿起一个棍子闷下去,打伤了人家跑了,那你就是抢劫了,那就是要判刑的。还是那一句,这个世界就是那么的寸。而盗窃如果数量过大,即使不判刑,也可以把你去送去劳教。所以古语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我们不可能每个人成为君子,也不要去触动法律的底线,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前面说了下关于刑事方面的一些问题,我下面就说一下关于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还是从年龄说起吧,10岁前我们是无行为能力人,10岁到18岁时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后完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16岁在这里也是一个奇怪的节点,在16岁到18岁,如果个人能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那么他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这个从购物方面的表现最明显。我们在10周岁前,原则上是不具有购物能力的,但我们也经常看到小学生弟弟妹妹们拿着几块钱在大街上买些零食,因为数额较小,这个也就无所谓了。但是曾经有一个8岁的小孩子,生爸妈的气了,就拿着爸妈的信用卡去四星酒店吃了一顿满汉全席,花了几千块钱。也不知道饭店经理怎么想的,他就真的给那孩子上菜了。这个孩子的父母不干了,毕竟一个8岁小孩花了几千块,夫妻俩两个人工资啊!那打官司吧,最后法院判定结果是饭店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也就说饭店不赚钱。毕竟法律也要保护饭店的利益。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就比较复杂了,法律上规定可以进行与他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什么叫与“年龄、智力相适应”,这个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举一个例子,一个17岁的男生,参加计算机比赛,获得了块奖金,但他没有经过父母同意,就将块全部花光买了一个打印机。但是父母不干了,打官司状告商家,认为17周岁不具备一次性消费xx元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这种案件,只能靠法官的经验来判定了,最后法官判定,17周岁男生已经有处理自己奖金的民事能力,判定家长败诉。
民法更多的强调我们作为公民的权利,因此对于民法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而刑法更多的是规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民法,还是刑法,都是一种社会规范,是国家为公民设定的道德底线。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也还要继续这样的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
唯有关心,才会行动;
我希望我今天的说的这些能够起到一点作用,汇溪流以成大海,积垒土方成巍峨”,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谢谢大家,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希望大家开开心心,健健康康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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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助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阳的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于是,这请他的好友帮忙报复,先介绍和认识。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和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作者五年级岳小芊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的岳小芊,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我们同学们有没有发现,我们的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夜不归宿、打架斗殴,偷窃、故意损毁财物等等……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们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同时还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处处都遵纪守法,那我们就没有自由了。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乱闯红灯,就会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另外,纪律也在约束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学校有纪律,单位有纪律。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多么宝贵的宁静!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大家就觉得很难受,这种自由就消失了,必然要有纪律来约束和制止这种行为。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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