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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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根据邻农负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全乡农民负担开展了年度检查,现将专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农民负担反弹,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了搞好这次年度专项自查,我乡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财政所、农技站、党政办、纪委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此次检查落实到实处。
乡领导小组成员一个村一个村的检查,每个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村必须检查1-2个社,访问5-10户农民,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检查,通过对全乡10个村的检查,汇总起来有五点:
1、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乡在强农惠农方面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办,不该收费的没收,该收费的严格按标准收取,各种收费都进行了公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正常。我乡多数村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今年只有1个村鉴于修公路、堰塘等公益事业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但数量很小,没有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
3、涉农项目不存在收费问题。今年我乡没有涉农方面的收费。
4、农民负担监管到位。我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统帅全乡的农民负担监管,并实施了村财乡管,财务健全的管理制度,坚决不允许村、社乱收费。
5、日常监管落到实处。我乡财政所是唯一的收支部门,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农民费用,凡是合乎政策规定和要求的统一通过财政所收取,有效的避免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并且经常以开大会的形式宣讲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xx万元,用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9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专项总支出为9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并形成验收资料。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8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省市局的工作安排部署,我局从7月4日开始至7月30日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车辆64车次、人员31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73户,广泛宣传了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对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田文才任组长,副局长闫胜利为常务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和业务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制定了《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所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12315投诉举报网络向广大食品经营户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
为将活动顺利进行,我局和县盐业主管部门联合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宣传有关政策,并印制3000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分发,公布工商部门和盐业部门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
各所利用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契机,对全县的食盐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73户,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督促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台账建立,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吃着放心”。
各所根据要求,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又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对新申请的食品经营户,严格把关,没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坚决不颁发营业执照;对已申请的食品经营户,重新核查其经营资格;对食品加工企业、饭店、食堂等用盐单位也进行了排查,保证了食盐市场的安全。
按照《x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农治发[20xx]1号)的文件精神,在全乡范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乡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乡具体做法是:
经我乡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乡涉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xx年度,涉农项目专项资金共投资68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农民补贴补偿17.7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267.9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35.3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58.42万元,扶贫开发307.5万元,其他11万元。
20xx年度,涉农项目专项资金共投资145.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农民补贴补偿24.8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9.35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35.3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76.07万元,其他98.3万元。
经检查,我乡在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审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文件起,我乡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项目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使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根据县教育局工作要点和督导室的工作安排,由第二责任区组长督学、督学一行七人,于20xx年9月21日对东沟小学进行了教学专项督导。督导期间,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查阅教案作业、听课、访谈、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反馈等形式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1、校园干净整洁、校园环境优美。
2、部分教师教案书写认真,项目齐全、并且超前备课。如马成龙老师的教案。
3、学生作业整洁、起批早。特别是四年级语文另外设置了日记本。
1、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六年级期末检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分59.3分,在36所三类学校中居33名。
2、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无记录可查,教导处对教案审阅少(4次)且无评语。多数教案进度缓慢,存在无教案上课的现象,部分教案环节不全。
3、作业题型设置单一,对错题(字)更正重视不够,作业量也偏少,配套练习大多数未阅。
4、课堂教学,普通话不够标准,未使用教具。
5教学管理不到位。
1、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研活动,制定切实可操作的工作制度。
2、建立教学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提高教师的敬业精神。
3、及时对教学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4、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为推动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公司安全稳健运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根据《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宁夏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银保监发[20xx]27号)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相关落实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要求,我单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对安全经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安全经营工作的监管力度。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的安全经营工作,根据实际,成立安全生产经营整治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下设办公室专职安全经营联系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区部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经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
2、加强新华街车辆管理举措,通过制作车辆通行证进行安全车辆把控,严禁外来车辆的停放,完善安全整治管理。
3、因新华街经营场所为期四个月的标准化职场装修,项目施工作业人员较多,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形成安全隐患,积极响应加强施工作业面的防护,楼梯间张贴“安全警示语”、“办公场所提示语”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
4、积极建设应急消防、防护、应急器材配备。更换了一批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卫生等安全防护用品。
5、密切联系老大楼写字楼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物业管理中心,定期检测消防安全用品,并定期检测和消防演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6、落实中山街营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于11月28日与宁夏鑫政安消防知识宣传中心联手,针对中山街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各营业部职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在各营业部职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知识讲授,强化销售伙伴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经营责任制。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经营责任,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经营的重要性,安全就是效益。
2、加大有关安全经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各区部的安全经营监督管理。
3、进一步巩固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的成果。
接下来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对安全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把安全经营工作深入扎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安全经营形势的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许忠民、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国办发[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xx]15号文件提出的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和措施,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市政府确定观音桥、朝天门、学田湾、道门口、龙溪、马家岩、西物、渝州、袁家岗、泰兴电脑等10个市场为市级重点市场,各区县确定了216个重点市场,全市重点整治的市场共226个。整治的重点商品是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按照分步推进的要求,xx年4月以前重点开展强化税收征管,整治偷税漏税;春节前后开展了节日商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伪劣食品、烟酒等节日商品;春耕期间集中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不法行为,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四、五、六月全市组织力量对市级10个重点市场和区县216个重点市场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六月对夏季饮料市场、保健品和药品市场进行整治;七月份对建筑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斗争;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发布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卫生系统积极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监测,在全市15个区县(市)40个集贸市场开展粮油食品、肉制品、腌腊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30余类商品卫生质量免费监测。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对5个集贸市场的大米、小食品、蔬菜、酱油等29类食品987件进行了抽样监测,合格率达89.12%。向社会公告了12期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4至8月在全市集贸市场中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综合市场和批发市场672个,检查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针对国家药监局对重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抽验,抽检品种95.1%为不合格,以及市场周边设置共40多个未经批准且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库展和经营门店,对中药市场的生顾构成了极大威胁的实际情况,在渝中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整顿中药材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以市药品稽查总队、医药监分局、工商、公安、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队伍武艺中药材市场衣周边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工作,发布了整治通告,对市场内的药材经营户重新登记,组织360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上岗业务培训,对165户经营户核发了《重庆中药材市场准入证》,建立了《违法违规记录》,药监分局在市场内设立办公室,加大了监管力度。取消了市场周边21户经营药品的资格,对3家医疗器械、24家保健食品经营门店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44起,没收违规经营和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性保健用品488种,价值11万元;查封无证经营的药品库房7个,货值130余万元。经国家药监局xx年抽检,其抽检药材品种合格率由4.9%上升到67.5%,超范围经营中西成药得到有效遏制;95%的药材使用了物价局统一标价签,从业人员佩证上岗,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国办发[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对纳入管理的1412个集贸市场,建立了756个市场治安室(警务室),朝天门等大型批发市场设置了治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市场治安工作人员6744人,其中公安民警1034名,工商干部1782人,联防队员1385人,保安1167人,市场治安员1376人,为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认真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偷盗扒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鱼霸”等违法分子依法惩处,共查处欺行霸市案件158件,处理捣毁“菜霸”、“肉霸”、“鱼霸”团伙42个,“市霸”人员158人;截至8月底止,共破获发生在集贸市场及周边的刑事案件166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2.开展大规模的全市集中统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四月份和五月份已分别组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食品污染物监测制。由市质监局不定期地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告。由市卫生监督所对集贸市场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肉中兽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残留及调味品、大米等渗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情况定期发布公告,以引导消费。
11.市场评比制度。进一步完善每两年一次全市文明市场、每年一次的区(县)文明市场、放心消费市场评比制度和一年一度的“双文明个体工商户”、“信得过摊户”评选活动,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信用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8月1日市长包叙定在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xxx领导:
按照《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确保活动能够取得实效,我单位迅速组织职工召开了专题会议,指定了专人负责,制定了活动措施,提出了活动要求,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宣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指挥部领导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班子成员和各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学习宣传会议,要求各车间积极配合好此次活动,切实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宗旨出发,抓好各项运输管理工作,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利用交班会、点名学习会、飞信等平台在职工群众中认真传达“百日安全整治”活动的要求和精神,争取让每位职工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此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性。
二、成立组织,制定措施。
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的观念,并于x月xx日在指挥部会议室组织两车间召开了人身安全专项整治的反思会,深挖自己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弊病,确保自身安全。而且运管干部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每周下现场检查劳动安全关键环节不得少于2次,加大对员工作业中存在简化作业、有章不循、违章蛮干等现象的检查考核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与此同时指挥部要求运转车间要重点抓好乘务人员的侯班检查力度,对乘务人员进行大局意识的思想教育以及在行车过程中遇非正常情况后的信息反馈的教育,保证行车安全。三是检修车间以机车质量、人身作业安全及机车关键部位的检查作为重点,加大机车出入库检查力度,防止机车重点部位的故障发生;同时认真执行好“月度故障分析”制度,根据临修票进行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防止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三、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活动期间,经过指挥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个别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个别乘务员仍然存在站场内穿越线路时不执行制度、标准化作业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今后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大职工的日常业务教育力度,强化运管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按照活动要求,我指挥部评选了安全班组一名(x、x),并要求他们在今后的行车工作中严于律己,完成好每次运输生产任务。
四、确定重点,积极整改。
为确保四季度的安全运输工作,我单位将继续保持好的方面,积极整改存在的不足,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积极改进安全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坚持走出去深入现场,树立危机意识,强化执行力,大力倡导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前瞻性、预防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二、继续加强职工日常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战斗、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以适应现代化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
三、抓好机车质量与日常保养工作。
做好中修修竣后机车整备检查环节的卡控,全面细致检查机车,特别是加强对走行部、大部件如齿轮箱的检测检查,发现异状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行车安全的质量隐患。四、加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把“人身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促进单位的全面建设。
此汇报。
xxxx年x月xx日。
为规范我县土地资源管理和城镇建设,严格落实土地违法违规整治工作任务,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解决遗留问题的原则,规范我县土地资源管理和城镇建设,按照甘办函【20xx】73号《关于印发州集中开展土地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县城规划区、镇规划区、镇规划区、公路沿线用地进行了土地乱象专项整治,现将具体阶段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土地乱象整治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早着手、早整改、早处理、早到位的工作原则。我局按照州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我县土地土地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政府分管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了专人对此次工作逐一摸排核查,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确保把此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宣传动员阶段。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对涉及乡镇开展了土地乱象整治宣传动员大会,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氛围,坚定整治土地乱象的信心和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造势助威。
三、摸底调查阶段。
(一)县城规划区域调查情况。针对20xx至20xx新增建设用地、从至加油站进行了摸底调查,共调查出新增建设用地27宗。临时用地70宗,目前已对新增的27宗用地审批情况进行了公示;对影响公路路基临时搭建、影响国道建设临时搭建进行了拆除,现已拆除40宗。
(二)镇规划区调查的情况。镇因历史遗留问题、灾后重建等诸多因素,调查情况复杂多样,存在的问题:土地私下买卖、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一户多宅、未批先建等,经过调查了解:
2、镇农户共252户,按照政策修建的民居接待房共181户,另71户都存在住改商情况(均为公路沿线)。
3、一户多宅情况较为严重,因历史遗留问题,老百姓法律意识薄弱。
4、因8.28,8.31地震,整个镇都是灾后重建的新房,都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5、镇涉及户数多、范围广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镇规划区调查情况。镇规划区调查出未批先建临时用地6宗,均未办理过任何用地手续,土地来源为租用,均为临时搭建的超市、小卖部。
四、执法难度。
1、历史遗留问题严重,执法难度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
2、镇土地买卖界定,定性难度大,如:土地买卖中既涉及宅基地和房屋,又涉及耕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的买卖。
3、未批先建违法性质难以确认。均为灾后重建。
4、对违法用地进行规范后,再具体办证,明确产权时有难度,被规范的违规用地因缺少相应要件,在进行产权登记时无法被系统录入,建议在全州层面进行统一安排。
一、我局已向县委政府上报了初步土地乱象专项整治方案,目前该方案处于待定。
二、继续加强教育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创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环境。三、依法处罚,依法补办手续,依法规范。
四、是坚持人性化执法。
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以法慑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典故启发人,立足方法手段创新、立足事前事中防范、立足群策群力群治、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群众信访,降低土地违法案件发案率,力争将违法现象消灭为零。
根据县委组织部、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农委、审计局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民基字【20xx】206号》文件要求,我镇及时对全镇5个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镇现有5个行政村,90个村民小组,农村人口13063人,耕地面积8359亩。20xx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6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11元。现有村两委干部35人(不含大学生村官)。
根据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具体要求,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村财务各项收支情况:
全镇各村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现象,就各村今年至11月30日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村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镇村级总收入1126239。15元,其中补助收入699354元;其他收入135290。75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300元;经营收入296294。4元。各村的财务收入及时上交村级资金账户,做到了应收尽收。全镇村级总支出1033371。62元,其中管理费用171392元,其他支出861979。62元。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没有出现招待费、包车费、礼品、白条入账等现象。
2、各种债权、债务情况:
因各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除20xx年以前镇政府借用村集体资金12。118161元外,没有发生其他债权经济事项。全镇汇总的村集体现有债务总额441751元,其中包括原贵源村委会办公楼欠账42300元;原贵川村委会办公楼欠账170000元;村办公楼欠账85000元;原小溪村委会办公楼欠账83851元;西村村西村至东太坑机耕路路基欠账53000元。
3、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
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各村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决策。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4、财务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做到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按照“一票据一公开”,使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5、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镇结合实际,在执行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了《镇村级财务支出管理细则》。如严格执行村级开支审批报账程序、严格控制备用金和现金支付限额、严格控制购买办公用品、压缩办公经费以及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等、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镇村干部和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村干部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觉执行各项制度,遏制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在具体落实中,始终坚持所有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的收入项目全部纳入到镇农村三资代理中心统一管理。做到凡是收入所有权归村组集体的,一律都要及时交到村级集体资金帐户,严禁集体资金体外循环。
1、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村两委没有把应有的集体资产和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单靠上级补助资金难以维持村级组织日常运转,村集体经济发展愈显困惑,村级公益事业难以开展,导致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够到位。虽然建立了监督组织,但没有定期开展监督活动。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在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上都与相关规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3、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较乱,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界定权属及资产变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登记,造成账实不符。
4、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有些村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的经营发包、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不重视合同签订,合同签订随意性大;个别的不按照民主程序,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
1、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和财经法规教育。
组织村两委和村监委成员认真学习《蓝田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关于村集体财务管理等文件,提高村干部法律和财经管理意识。
2、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和财务审批制度等村财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3、加强村级组织资产、资源管理。
一是落实登记资产、资源台账,盘查固定资产,并要与财务账簿中固定资产相一致。
二是按照“三资”管理的规定,做好资产、资源对外承包项目的发包、合同签订及结算兑现等程序手续工作,及时将集体的各项收入纳入设立的.村级资金账户和进行财务结报,严禁私存、挪用,设账外账、小金库。
4、执行好村财季度结报制度,规范报销单据及手续。
各村应及时开展财务结算和民主理财活动,每季度按时结报,村监委和报账员应按照程序把好报销单据初审关,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方可给予批准和支付,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得给予批准和支付款项,也不得传送代理会计做账。
5、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手续。
严格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预决算、验收等手续,5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5万元以下可由村级安排组织简易招投标。
6、加强村财公开、民主管理。
村级组织应及时将涉及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交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并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对每季度的《资金收支明细表》、《会计科目余额表》等财务公开资料,由村报账员及时领回,经村两委负责人和村监委主任审阅签字同意后,进行张贴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7、加大对村级财务经办员的培训力度及管理。
用1—2年时间使村级财务经办人员全部取得会计证,使村级财务经办人员应持证上岗。村两委负责人应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督促,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村级财务经办员应及时撤换。
为了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许忠民、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国办发[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发布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
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
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国办发[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
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食品污染物监测制。由市质监局不定期地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告。由市卫生监督所对集贸市场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肉中兽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残留及调味品、大米等渗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情况定期发布公告,以引导消费。
11.市场评比制度。进一步完善每两年一次全市文明市场、每年一次的区(县)文明市场、放心消费市场评比制度和一年一度的“双文明个体工商户”、“信得过摊户”评选活动,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信用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8月1日市长包叙定在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为认真落实《xx区卫生局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x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分局关于印发xx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xx〕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宣传动员,布置工作。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
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5、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1、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非法行医没有可乘之机。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开展20xx年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对学校食品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文件,政府高度重视,20xx年3月1日及时召开了由乡、村干部及学校、卫生院、信用社等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安排部署了20xx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监办、畜牧站、司法所、卫生院、农业站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乡学校食品进行规模细致的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9人次,对乡学校(幼儿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在此次检查的学校中发现,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文件附件里面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食堂采购的蔬菜(白菜)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和自主索证不全;
3、食堂员工有1人健康证过期,现场督促立即办理;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2、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3、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等,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xxx积极贯彻、落实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细致地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未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违法违纪问题,并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本部门管理人员和“六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现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报告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xxx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由本部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公司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布臵了xxx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规定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时间,要求本部门各室、网点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积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坚决清查,按要求处理,并及时上报。
按照自查自纠工作计划的要求,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20日,xxx自下而上开始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为货币资金的使用和资产使用情况,参加自查自纠人员为xxx“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成员以及“六管”人员。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是检查xxx货币资金使用、存货管理、应收应付款的管理、资产处臵和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要求。20xx年3月18日至3月20,治理工作办公室对各室、网点上报的承诺书、自查自纠报告及自查自纠报表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复核,并于3月20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公示。截止到本部门上报公司报告期间未收到信件及电话。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xxx各级管理人员及“六管”人员对“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六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xxx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1、从源头抓起,全面治理。从源头抓起,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基础。如对外所发生的必要业务招待费,xxx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使其没必要设立“小金库”。加强银行账户监管,各室、网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取得的各项收入严禁搞“资金体外循环”。规范本部门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成本支出、加强对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的检查,防止“白条”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2、加强资产管理。加强资产产权管理,对本部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资产全面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臵、浪费甚至流失,避免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处臵环节来谋取“小金库”。
3、加强群众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设立“小金库”问题举报箱,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对本部门管理人员及“六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起到警钟长鸣作用。
五、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情况。
在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并未发现本部门存在“小金库”等情况。
镇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十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根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研究制定了镇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工作方案,部署对接落实了近期工作任务,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层次更深、范围更广的全面扫黑除恶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工作不打折扣。
1、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制定《镇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和市委第十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全镇重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部署、实施、总结、汇报工作体系,确保每项工作有部署、有跟踪、有总结。
2、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于9月19日召开了由全镇11个行政村书记,镇内站所负责人、公安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具体部署我镇扫黑除恶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再掀线索大排查新高潮。
1、加强相关站所沟通衔接,形成整体合力。镇党委政府组织扫民政、水利、乡建、土地等黑除恶工作相关站所参加的工作会议,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互相强化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形成集体合力。调动了各站所、村屯的工作主动性,都积极在各自工作领域开展线索再排查,确保扫黑除恶排查我镇各个领域全覆盖,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2、加大宣传力度,再造扫黑除恶新高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暨线索再排查活动月”活动中,我镇制作永久性宣传板2块,在各村和各交通道口醒目位置悬挂条幅17个,张贴宣传画报24张,印制发放宣传单1000份,组织包村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进村屯、进人员密集场所发放,进行“面对面”宣讲200人次,发动村组干部入户宣传1000余户,确保宣传到村入户到人,人人皆知,实现全覆盖。
3、强化线索再排查,努力实现工作新突破。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对各村“两委”成员情况进行再次排查,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同时对公安机关掌握的重点领域和人员进行再次排查,精准发力,将摸排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在前期已上交上级处理一条线索的基础,再发现相关线索2条,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三)坚持全员发动,继续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1、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分工。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村书记责任,11个行政村都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确保全员参加,宣传到位。各村都能够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发挥生活在基层,熟悉了解情况优势,形成了扫黑除恶工作“大合唱”。
2、制定奖惩措施,促进正向激励。研究制定了能够充分调动村级基层村组干部的积极性的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办法,设立了全镇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全镇范围内公开。
1、部分村组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存在顾虑,不愿参与。
2、限于乡镇区位特点,没有发现特别重大的线索和黑恶势力。
1、继续进行宣传和线索排查工作,争取发现新线索。
2、坚持露头就打,确保一方稳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x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开区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影响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开区成立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苟绍波任组长,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定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围绕“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目标,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消除一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管委会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建立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职工对口联系企业机制,组织人员分组、分片包干,对区内各单位的火灾隐患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火灾隐患,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实施整治。重点对租赁用地建筑、仓储物流、“三合一”场所等集中连片区域、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进行排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与整改交替叠加,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了xxx多家园区生产企业,查出xx余处一般火灾隐患,没有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治时限,坚决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州局特监科: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按照甘安办〔20xx〕11号文件要求,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将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细化任务措施,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营造了卫生健康系统人人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氛围。
按照州局业务科室和市安委会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清医院特种设备底数,进一步明白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目前,辖区内有17家医疗卫生机构有特种设备(其中有4家乡镇卫生院),共有电梯54台(其中新都桥镇卫生院有4台电梯停用),真空灭菌器4台,医用氧舱2个(其中康定市人民医院1个高压氧舱暂未使用),医用氧气瓶457个,中心供氧系统5套、25个附件。
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特种设备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进度,落实专人负责,限定时间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台账,向各监管所报备。目前,已有11家医院报备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一是结合前期摸底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开展地毯式全面检查,重点对医院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医院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下发监管文书限期整改。
二是指导百草堂专科医院认真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使用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对整治阶段发现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医院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针对检查中个别医院存在的问题,已下发监管文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目前2家医院已完成整改,其余正在整改中,整改完成时限6月中旬。
四是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向医疗卫生机构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院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确保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的意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并针对涉金融纠纷高发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4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51件,判决维持733件,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7788件。在枣庄、济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与新闻媒体合办《法院在线》、《法官说法》等栏目,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案情、直播庭审,省法院与菏泽、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三)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拓宽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目前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加大参审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这一做法。
(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公示,对书面审理的假释案件一律提讯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去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一)推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大学毕业后扎根山区十多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办案一千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她为“乡村法官”。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加强诉讼指导,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大量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三)畅通申诉信访渠道,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让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讨论、“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法官授职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去年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二)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规章制度,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审判作风得到有力整治,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两个责任”,保持司法廉洁。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巡回报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2次248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办理代表建议119件、委员提案16件,办理来信136件、来电407人(次),接待来访1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省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法治反腐,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保护守法诚信,制裁违法失信,促进社会公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五是基层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深入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并顺利通过了上级的检查验收。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六月二十六日,市政协副主席、xx枢纽管理局局长、电厂厂长黄xx参加了南方电监局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管理局、电厂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会议的精神,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回头看”和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了电厂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认真学习传达南方电监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
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的部署,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提高认识。
为使全厂干部职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管理局的部署,电厂各科室和部门层层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南方电监局和临江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动员全厂干部职工主动配合,积极采取电话,举报箱等形式继续反映电厂发生的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并反复向大家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同时,还利用电厂局域网等形式向全厂进行宣传,为大家共同参与此项工作增加了渠道。
三、
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果的检查评估工作。
根据管理局的安排,从7月1日开始,由电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专人对上次自查自纠结果重新进行检查评估和“回头看”。检查的内容包括:
2、电厂现有的各项制度的排查情况;
3、管理局、电厂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自查自纠结果;
4、电厂的长效机制是否跟上级的要求相一致。
为确保检查评估效果,我们采取了先重新进行排查,然后再对前后二次排查的结果进行对照的办法,经过艰苦细致的努力,到7月10日止,终于圆满完成了检查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如下:
(一)对班子领导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自查自纠结果的评估:
特殊岗位人员的排查情包括生技科技术专责4名;水工。
车间技术专责2名;财务科会计和概预算共2名;水库科技术专责2名;服务公司业务人员3名。经排查,上述各特殊岗位人员自20xx年至20xx年间,均严格按照管理局、电厂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洽谈、工程招投标和检查验收、物资的采购和验收等,没有发生过一起违纪违规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项目的自查自纠结果评估:
在工程项目方面,对20xx年至20xx年的各种大小工程建设项目共78大项(其中基建类67项、技改类11项)全面进行了排查,其中对56个工程建设项目重点进行了检查,经过严格的排查,没有发现一例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交易现象,所有的工程建设均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审批,并实行招投标(或议标)。在物资的采购上,严格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低的购进,保证物美价廉。
(三)在制度修编方面自查自纠结果的评估:
在制度修编方面,对所有的制度进行了排查,结果显管。
理局、电厂制度健全,一切工作均有章可循。有效地杜绝了各种漏洞。同时,我们还根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补充修编、制定和完善了《xx水电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xx水电厂设备大修、技术改造实施规定》等二个制度,使电厂管理进一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认真落实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检查评估工作结果后,管理局、电厂毫不松懈,有利再战,结合纪委下半年的工作,在认真落实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管理局、电厂把扎实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载体,认真按照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由电厂党委书记梁德群同志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结合电厂的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实。同时还结合电厂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力求取得成效。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认真落实。
(三)扎实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
今年是临江市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的籍;五是创新一项预防和防治腐败的制度;六是下半年出版一期以治理商业贿赂为主题的廉政建设宣传栏;七是举办一次主题活动;八是树立和剖析一批正反典型;九是利用电厂局域网优势举办一次治理商业贿赂大家谈活动;十是利用电厂党员电教室放映一次反腐倡廉电教片。
(四)、从细处着手,从源头上把关,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二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三是对于各种重大的开支项目一律由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四是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五是物品的采购实行“货比三家”,保证质优价廉,杜绝“吃回扣”等不良风气;六是严格控制各种公务活动开支,明确规定出差的住宿和伙食标准,对于超出标准的部分开支由个人垫付;七是认真做好厂务、党务公开工作,对电厂的各种重大的决策和经济开支、党费收缴情况等实行张榜公布,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共同把电厂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专项工作报告模板二:
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教20xx222号)、勐海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海教字20xx206号),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整改落实执行。现把我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制度建立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
教学。
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学成立了由校长陈敦文任组长,副校长、总务、报账员为组员的机构管理小组及理财小组,同时也成立了有总务、政教、教务、教师代表参与的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为保证财务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及档案柜。
(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打洛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报账员工作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打洛镇中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收入,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人员配备,建立专门账户。
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学校在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依法编制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报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再上报有关部门。把学校所有预算外收入缴交会计核算中心,并按有关规定请拨使用,凭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申请支付款项。学校报账员负责在校行政的指导下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统计上报有关财务资料,办理学校收入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手续;收集审查学校经费收支原始凭证,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销或付款;负责支取和保管学校备用金;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及预算外收入备查帐;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数据真实,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三、专项资金。
(一)资金的到位情况。
1、公用经费。
20xx年,根据我校在校学生数865人及生均700元的标准,共补助公用经费633,779、00元,已全部拨款到位。
20xx年春季收上级拨入公用经费324,375、00元。
2、生活补助资金。
3、免费教科书。
(二)支出情况。
1、公用经费。
2、开支后取得的效益。
(2)电费、网络费的支出保证了学校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3)支付学业水平考试费、优秀班级教师奖励金等25,156、95元,增加学生和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4)购买打印机、电脑耗材等办公用品加大了教学效率,由于纸质文档的生成、查询、修改和管理既费工、费时,又容易出错,因此这种办公方式严重影响办公事务处理的效率及质量。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人的各种办公业务活动逐步由各种设备、各种人机信息系统来协助完成,将人们从大量繁重重复的办公事务中解放出来,许多办公事务实现了电子化和自动化,实现无纸办公、电子办公,从而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办公环境,节省办公费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3、生活补助资金。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来,我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在使用经费时,始终本着量入而出、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使学校的经费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了提高经费收支的透明度,我校还在财务公开栏中,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财务公开工作,将各项经费的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详细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监督。
四、非税收入的管理。
20xx年我校共收取预算外资金59697、09元,其中利息收入1353、09元、橡胶收入58344、00元。学校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收取后,都及时缴存财政专户,需要支出时,再按计划提出申请核拨,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并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检自查,通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现象,无侵占、截留、隐瞒、转移本单位的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及公款私存等私设小金库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按规定应实行采购而自行采购的项目无。
六、教育收费。
自20xx年实施《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校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于20xx年春季、20xx年春季先后免收学杂费及住校生住宿费,现无政策性收费项目。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禁止收费的规定,没有向学生收费。学校没有巧立名目收费。
学生的教辅基训由书店配套提供,学生自愿购买,且在校外进行。广大教师恪守纪律,没有一个任课教师公开或私下向学生兜售、报刊、杂志、模拟试卷、指导与点拨等违禁教辅。学校把杜绝乱收费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不断加大教育、宣传、惩治力度,让广大教师,人人高度重视违禁收费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从而灭绝收费念头,廉洁从教。
七、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以来,公用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大大改善了教育教学环境;国家对学生助学金的落实到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存在资金拨付到位较晚的问题,造成公用经费使用及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滞后,给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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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报告(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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