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规定可以避免纠纷和误解的发生。编写合同需要细致入微,关注各项细节,防范法律风险。感谢您阅读这些合同范例,祝您撰写一份完美的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
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_____。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签定地:______签定地: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生产单位。
规格等级。
计量单位。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__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所有。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________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
出卖人:_______(章)。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买受人(章)。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按照《_________市实施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条载明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_________%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_________%的,超过部分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见附件二,乙方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将房屋交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应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参照*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的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参照*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参照*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甲方应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本契约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门的双倍差价向乙方补偿。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七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认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在办理房屋预售预购登记后生效。预售、预购登记于本契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双方共同到_________局交易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本契约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转让,须报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第十条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内共同到预售登记的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第十一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契约未尽事项,在不违反本契约的前提下,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契约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房地产管理部门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甲方按照《_________市实施。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条载明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_________%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_________%的,超过部分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见附件二,乙方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将房屋交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应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的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甲方应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本契约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门的双倍差价向乙方补偿。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七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认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在办理房屋预售预购登记后生效。预售、预购登记于本契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双方共同到_________局交易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本契约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转让,须报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第十条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内共同到预售登记的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第十一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契约未尽事项,在不违反本契约的前提下,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契约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房地产管理部门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卖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也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也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以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当事人: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路××号。
电话: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幢××单元×××室。
电话:
根据国家《民法典》及有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镇林荫路号,建筑面积*方米,结构砖砭,层次一、二层沿街,间数:楼底共间,新旧程度成,户内配置;电气、给排水到户,装潢。
三、价格与费用。
此价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费用,具体另附件二约定,乙方万首付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完毕。
四、付款及交房约定:
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至乙方名义下的前提下,乙方在年月-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贷款形式)。
六、其他约定:
1.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各自承担的费用按附件约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贷款由乙方自行出面办理,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及证书。
七、保修责任:
商品房的保修责任由*规定的法定责任单位负责,本房产开发单位是嘉善县地方房产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联系处理有关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甲方保证提供相应的用于证明开发单位和保修义务人的文书。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违反自己一方的义务和承诺的,或者延迟履行义务达天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机构协调解决。
十、为确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请为其保证人,乙方商请为其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为)。保证范围为被保证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其保证人各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附件(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保证人(签章)乙方保证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