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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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并为将来的成长和发展做好规划。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文字的准确性和精确度,以避免歧义和误解。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x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x政府网》、《x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一)部门配合不够。一是个别部门存在相互推诿、踢皮球现象。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在今年6月全市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后成立,将部门不愿管、管不了的一些城市管理处罚权划入城管局后,相关部门以管理权与处罚权分离、无强硬措施为由,没有履行相关管理职能,出了问题后就直接移交、让城管去执法。二是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还不明确。比如违法建设查处,城管局只承担处罚职能,无法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对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无法立案;同一件社会噪音,占道属于城管范畴、深夜扰民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同时超出分贝数也属于环保治理内容。三是有相当一部分城市管理矛盾没有在规划、建设阶段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就“带病”进入城管执法阶段,留下难以执法的后遗症。
(二)城管执法环境差。一是城管队员工作枯燥。城市管理工作每天直面社会矛盾,城管队员尤其是市容管理的队员,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论严寒酷暑、不管天晴下雨,每天都要不停地劝导、说服、教育,每天重复一件事。二是城管工作“两头受气”。管紧了,少数围观群众会指责城管队员没有同情心;管松了,街面就乱了,大部分市民同样也会指责城管队员履职不力。三是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和管理意识不高,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热情不高,部分市民宁可评头论足也不愿以身作则。四是执法保障不到位。近年来,我们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方式来管理市容市貌。但是,部分商贩却把文明执法当作耍赖、要挟的理由,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经常遭到违法当事人的谩骂、殴打,明显的暴力抗法案件结果被当做治安纠纷调处,不仅助长了违法违规行为,而且让我们队员身心疲惫,很无奈。
(三)城市功能不配套。一是市场容量不足,分布不均。城区无合理位置设置集中经营点,仅有的几个市场都被改作他用:虹源市场、晋东市场、安汉市场已改为超市,正常运行的仅丰盛市场、晋中市场,城南与城北新区至今没有农贸市场,导致摊点乱摆、以街代市。二是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达标,导致居民小区环卫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无人治理,小区内乱搭乱建没有及时控制。三是车辆增多而城区内停车场严重不足,靠占道停车、春节期间单位开放停车、增设临时停车场等措施,但仍不能根本解决停车难问题。四是城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数量不足、规划不合理、建设不先行,导致后期建设难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
(四)经费保障不足。一是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城管局现有协管队员120人,他们的工资是按公益性岗位工资1380元核算,每人每月300元的工作经费预算了10个月,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们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但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至今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环卫工人包括“五险一金”仅1600元。二是管理经费预算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自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承担的管理职能也越来越多,城市综合执法范围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等多部门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成本急剧增大,运行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作为国务院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其实现有赖于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文)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代表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规范,势必影响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当然,这些问题作为试点成熟前的“阵痛”是有其必然性的,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在探索中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在此,笔者围绕xx市试点工作实践,谨就上述相关问题谈一点一家之见,并提出几点建议,与业者商榷。一、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自5月北京市宣武区首个启动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突破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来,该项工作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全国迅速铺开,全国已先后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探索性工作。就特点而言,各地的试点分为几种代表性模式:以北京为代表的区管模式,以大连为代表的市管模式。还有xx现正实施的市区共管模式。xx于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为试点城市。同年9月正式组建“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同时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作为市、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市、区两级设立,市设支队,区设大队,街道由区大队派驻中队;市支队和区大队对外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街道中队以区大队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市支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领导,区大队受市支队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领导。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迄今已开展了半年有余,从效果上看,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执法领域中长期存在的机构膨胀、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推诿缺位等问题。但也出现了值得思考的“瓶颈”问题。(一)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除了《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规定外,尚无一部权威性的法律对各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予以肯定,并对存在问题予以规范。各试点城市为了规范本地的运作,围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各自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大部分试点城市本身不具有立法权,这些文件中有很多不属于规章以上的法律性文件;即使是规章,也由于这些规章上无法律、法规作立法依据,下无现成的立法经验可借鉴,不足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就xx而言,已出台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作为新的政府规章,就指导性来看,还不能全面规范城市管理职能指向的各种执法工作。作为专门性法规,还不够细、不够具体。例如,针对俗称“城市牛皮癣”的乱贴乱画现象,xx等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采取了俗称“呼死你”的制裁方法,也就是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拔打乱张贴上所公布的电话号码,致其瘫痪,收效显著。从社会反响看,群众也比较满意。显然,“城市牛皮癣”是违反《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对其制裁也是顺应民心的,“呼死你”的做法是顺应法意和民意的。但按“罪刑法定”的原则,“呼死你”显然是在“罪定刑未定”的情况下进行了“法外制裁”。实际上已有法律界人士在《扬子晚报》等媒体上对此发表了类似看法。由此看出,《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条文在制裁乱贴乱画方面还缺乏明文规定,或还需增加具体操作方法。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法无明文皆不可为,“法外制裁”显然不可取,但不采取措施,群众又会认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以上仅是管中窥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大量类似问题,可以说,现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很多方面还处于“没有金钢钻却有磁器活”的尴尬境地。(二)人员、经费不足问题19,xx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通过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向社会招收了1000名全民事业编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又以同样方式增招了400名执法队员,今年还将招收100名。从社会反响看,广大适考人员报名应试十分踊跃,竞争十分激烈,录取率基本保持在25%左右。应该说,招收人员是经过严格筛选,择优录取的,人员素质也是比较高的。xx作为拥有6000多平方公里面积的大型城市,相对于500多万人口,现有的1000余名执法队员是不算多的。另一方面,这1500人作为全民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不能得到市政府财政全额拔款的保障。今年,虽然明确了年人头经费三万五千元的`政策,但市政府财政只负担一半,另一半仍交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一方面,作为年人头经费,这3万5千元还要刨去队伍办公费用,基建费用,用车费用等分摊开支,真正下发到执法队员个人手中的年收入大大缩水;另一方面,各区政府负担一半年人头经费,也存在一个落实问题。可以说,就目前政策而言,xx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不高的。这对工作开展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一是不利于提高广大行政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当工资福利落实不到位,甚至严重不足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靠执法养执法”,“执法靠狠、经费靠罚”的作法,形成“执法经济”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与“执法为民”目标背道而驰。(三)暴力抗法问题实际上暴力抗法问题也属于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的范畴,但其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焦点问题,有必要单列出来,重点探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就性质而言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执法相对人的素质参差,层次不齐,矛盾的尖锐程度很高,暴力抗法屡见不鲜。诸如取缔无证占道摊点,制止倚门开店等执法行为,遇到暴力抗法的频率十分高,执法受阻、执法队员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仅20,xx市就有十余起暴力抗法事件见报,造成了多名执法队员受伤。就目前的保障制度看,仅有《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治安事件,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就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管理方法上提倡的“文明执法”原则。这些笼统的指导性条文、原则,并不能有效解决暴力抗法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中遇到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如果以报警方式,无疑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公安机关事后介入,固然可以将施暴者绳之以法,但之前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很可能已遭到侵害,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已荡然无存,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更无从谈起。广大执法队员在遇到暴力抗法突发事件时,并不能从法律明文中找到怎么办的答案,只有“文明执法”的原则性规定。今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不发生一例粗暴执法行为,不出一例打人事件,违者下岗”。那么遇到暴力执法时,面对违法摊主砍来的菜刀、泼来的开水,执法队员当然指望不上公安机关的“远水”,又不能冒下岗的风险与之搏斗,除了坐以待毙和落荒而逃外别无选择。实际上,上述现状已经造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消极执法现象,人民群众认为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呼声日盛。三、对进一步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按照国发[2002]17号文的精神,现在全国范围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已实现了阶段性目标,接踵而至的是由点及面,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了积极、稳妥而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围绕上述几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及时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基本法层次上,国务院还没有及时制定出相应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条例》。在这方面,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原则、实施程序、备案与监督程序的原则性规定,这给各地地方工作带来了困难。但针对目前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应该修改完善已出台的《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式、步骤、领域、范围及报批程序,机构的设立、性质、地位、领导管理体制、运作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行使职能的程序等具体规范。尤其对现阶段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无法可依”的新问题更要有法律明文规定,总之,要全面考虑,详尽说明,务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可章可循。(二)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制度要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经济”,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唯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经费保障问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要杜绝将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安排到新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作法。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的执法队伍也不能简单的人员合并,而应是通过高标准的资格考试择优选材,优化组合,这种筛选要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来进行,要确保组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能够胜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带来的多种职能。同时,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必须由市政府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严禁以罚没收入返还作为经费来源或补充,真正做到权力与利益完全脱钩。(三)建立完备的执法安全保障制度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现象的突发性特点,要解决暴力抗法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或措施只能有两种:一是执法者本身就拥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二是执法的过程中有拥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在场参与执法。前一种形式即香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警察执法(在警方机构内部设置侧重于城市管理职能的“小贩科”),后一种要求执法时有警力全程协助。就xx具体情况而言。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模式,具体操作上,可以由交巡警110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协同巡查执法。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突破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正是落实十六大精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现在,此项工作正处于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不少“瓶颈”阻碍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机,鉴此,笔者谨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共商共勉。
(一)市容市貌管理逐步规范。一是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制定了严管街、一般街的管理标准,对严管街道实行占道活动“零审批”,其余街道“严审批”。在有效维护严管街、严控街市容秩序的同时,加大了对南街、西街等三类街道的整治力度。将南街西街卖篾货的商贩搬迁至人民市场内经营,将水果蔬菜摊贩引导至市场内经营,疏通了南街西街人行道和车行道,规范了经营秩序。二是户外广告管理更加规范。一批产权不清、审批手续不齐、违规审批的单立柱广告依法拆除,全年累计拆除破损店招、钢架地面招牌、楼顶钢架、墙体广告、道路单立柱达1.15万平米,实现户外广告查处率达95﹪以上;制定了城区店招店牌设置技术规范,将喷绘式店招全部更换为附着式发光字体店招,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源头城市“牛皮癣”,在城区各居民小区、人流密集地设置了共85处信息发布栏,由乡镇落实专人负责每月清理,将城市街道“牛皮癣”清除工作分段划分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落实专人不定期清理。三是车辆停放秩序更加规范。新增车辆禁停标识55处,新增围栏式摩托车停放栏26处,对不合理的标线进行了擦改、重新划线,整改人行道斑马线约5300米,增加交通指示牌18个。今年以来,共查处乱停乱放车辆32800余辆次,实现城区严管街乱停乱放查处率达95﹪、全城违规停放查处率达95﹪以上。
(二)环卫清扫保洁成效明显。一是清扫作业实现“立体化、全天候、全覆盖”。机械冲洗范围由地面向空间延伸,全天24小时分时段调整作业方法,新增城区清扫面积25万平方米,现城区清扫保洁总面积达247万平方米;全部实行低尘机械化作业,机械化清扫率80%以上,高压冲洗率75%以上;二是开展白色垃圾大扫除、卫生死角大清理等专项治理,解决了部分居民区垃圾无人管、臭气无人治的老大难问题。三是“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模式更加完善。日收集农村生活垃圾50余吨,城市生活垃圾120余吨,集中无害化日处理量达170余吨。严格落实垃圾场监管责任,出动抢险人员150人次,紧急抢险2次,拖运库存渗透液1万余方,确保垃圾场运行安全,落实垃圾除臭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达标,除臭效果明显。
(三)违法建设治理力度空前。一年来共查处和拆除常林乡石板河社区、将军碑社区、晋城镇黄家湾社区、黄桷寺村等规模性违法建设130多处,立案查处20余件、依法强拆80多户,面积达1.62万平方米,行政处罚40余万元。二是完成城北新区外凸式防护栏拆除改装试点。拆除北城天街、麓湖国际旧防护栏61户,面积2550余平方米,雨棚287米;新安装拉闸式防护栏52户,面积1200余平方米。三是控违机制更加完善。采取公开举报电话、乡镇社区自查报告,组建了城管队员、乡镇干部、社区干部共同参与的联动巡控队伍,将发现的违建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将违建案件举报电话及各片区中队长电话公布在辖区公示栏;将控制违法建设落实情况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与城乡环境治理经费挂钩;建立县、乡、社区三级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严密拆违、控违布控网,实现全年违章搭接案件查处率98%以上。
(四)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一是开展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制定了“六必须、六不准”和“一硬五有”的施工现场要求,规范工地项目管理标准,实现城内新增工地“一硬五有”标准建设达标率98%,在建工地违规查处率达100﹪。二是对路面扬尘污染采取高空抑尘、地面洒水的不间断作业抑尘,将城区道路并入天网监控,落实专人负责监控路面污染情况,及时查处道路扬尘污染行为。三是开展脏车入城治理。在五里店、迎宾大道设置了两处脏车检查点、强制冲洗点,由城管、环保、运管抽调专人负责对入城车辆全部检查,杜绝脏车入城。四是开展散乱污生产经营扬尘治理。对城区和环城路200米范围从事砂石经营的场所全部搬迁至西古路集中经营,规范督促商家使用清洁工艺加工石材。五是推行裸露土地覆盖。对城区内的在建工地、裸露闲置土地按照“属地管理和权属管理”的原则全部进行裸土覆盖,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五)市政设施管护更加精细。一是开展城市设施普查,将城市设施按类别划分登记,详细记录设施坐标、运行情况、维护情况等基本信息,实施台账管理。二是分类细化管护标准,组建了市政设施巡查管护队伍,建立完善管护巡查制度,制定了管护标准。三是设施管护更加及时,实施了城北新区、迎宾大道、环城大道、环莲花湖周边等重点区域、路段破损道路、人行道及其它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并就全城绿地、绿化带、花台实施补栽补植、修枝塑型、病害防治和路灯检修和节能改造。
(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一是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武警中队外道路新增工程、县委办公区、政协办公区海绵化改造工程和九龙潭生态停车场、莲花湖污水治理等收尾工程。二是新建了一批公厕和中转站,新建了星级公厕4座(莲花湖尾水五星级公厕、北部新城五星级公厕、妇幼保健院星级公厕、青春大道星级公厕)。新建了垃圾中转站4座(青春大道中转站、金龙山变电站中转站、北部新城中医院中转站、西街地坑中转站)。红豆沟大型垃圾中转站已投入使用,实现了xx垃圾运往南充焚烧发电,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正稳步推进,臭味扰民问题将彻底治理。三是设施维护投入加大,这一年来,我们还投资近200万元,新增城区太阳能不锈钢果皮箱400个,普通果皮箱900个;扩容重建垃圾房18座和维修垃圾房16座;整改维修公厕5座,改建老旧破损垃圾收集点4处;四是专业市场建设填补城市基础设施空白,城北砂石集中经营场已建成,城南文笔山夜市烧烤美食城和城北新区烧烤小吃集中经营摊区建设稳步推进。
(七)爱国卫生创建通过验收。按照省卫复审、卫生创建的目标要求,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提升市民文明卫生素养。一是以除“四害”为重点,认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年内集中组织2次灭鼠灭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灭后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规范。二是完成卫生乡镇、卫生村的创建验收和命名工作。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个(多扶镇、青狮镇),完成鸣龙、高院等13个省级、市级卫生乡镇、66个省级卫生村创建验收和命名工作。
(八)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工作。自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四川以来,我局认真办理县环保委转办各类信访件,每一个信访件都严格按照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办结率100﹪。特别是在餐饮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的整改中,按照杜绝噪音扰民,杜绝油烟直排,保障小区居民夜间生活不受影响,保障商户油烟排放符合规范的要求。对城区餐饮行业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下达整改文书,督促业主限期安装油烟分离器并改造排烟道。截止目前,城区500余家餐饮门店90%以上都安装油烟分离器并改造了排烟管道。
(九)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县关于城管体制改革要求,出台了我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城管队伍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与全国统一,完成机构组建和职能调整,今年6月,成立了“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城市管理力量下沉、执法延伸试点工作,成立了第一个城管执法派出机构:多扶中队。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完成对执法人员定编定岗考核、身份登记,全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根据中央、和x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xx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x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巡防工作,2020年x月xx日下午,局长x同志前往xx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当天局值班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3人,对广场及周边街道、人工湖、体育路口、xx市场进行日常五乱巡查、疫情防控巡查。期间,广场一切正常,对xx市场周边街道出摊摊贩进行劝离,共劝离10余摊。另外,区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4人,分别前往城东街道、xx镇等地开展巡防工作,劝离聚众人群3处,整治占道经营摊点6处;二中队出动12人,对xx街道辖范围内进行人群疏散巡防,共疏散聚集人群13次;三中队出动执法人员6人,前往xx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对巡查发现的聚众人群及时劝离并现场宣传当前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及要求,共劝离聚众聊天人群5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职工作。
二、加强河道非采监管。
综合执法局中队,接政府举报xx镇xx村河段有村民聚众挖沙,现在疫情防控时期,接举报后执法局四中队出动x人前往核实驱赶,具体情况如下:
1、xx镇xx村坝河段,此次前往,只发现少数几人在河道挖沙,现场扣押铁铲、锄头9把,现场进行驱赶挖沙群众,并警告不可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2、xx镇xx村河道,现场驱赶挖沙群众6人,并警告不可再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公共场所疫情的防控要求,严格督促要求保洁公司对照。
合同。
条款落实卫生保洁责任。x月xx日,对广场新、旧公厕外立面、内部进行全方位消毒防控,消毒面积约100平方米,同时也对广场范围的所有垃圾桶实施消毒防控,消毒垃圾桶25个,彻底切断病毒传染源,消除病毒生存空间。续继督促保洁公司,提升广场的保洁质量,确保广场环境干净、整洁、舒适。
为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和个人健康防护工作,由执法大队大队长梁华雄同志对里松(站)卡做好疫情防控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对每天上班人员测体温,要求所有上班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减少值班人员聚集,保持1.5米安全距离,每天坚持对办公场所喷洒消毒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直属工委工作部署,区综合执法局在职在编党员干部与社区结对共建,派出党员干部参加共建“x城战役专班”xx社区“党旗领航聚合力,x城战役争先锋”活动动员会,并参加共建“x城战役专班”,支援城区街道。今天继续在xx街道辖区建筑筑厂宿舍体温监测点,配合街道做好值守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住建局、县住建局的指导下,xx县城管理大队认真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致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市容秩序整治目标。坚持常态巡查治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县城管大队累计整治规范占道经营、骑门经营等不良行为860余起(次),有效解决了城区占道经营、骑门经营问题;对城区主要干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文明劝导、拖离、锁车,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力度,累计劝离乱停乱放车辆1800余辆;拖离暂扣乱停乱放车辆390余辆,处罚390余辆,处罚金额78000元;配合交警、运管等部门,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效规范了城市道路公共区域停车及客运秩序。
(二)户外广告监管工作。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强化广告管理。拆除大型墙体喷绘广告30余块;清理占道及影响通行的led显示屏和灯箱广告40余块;督促20多家门面更换破损门头广告,清理背街小巷办证刻章、枪支迷药、贷款等“野广告”700多条;清理招聘、出租出售等广告600多张;查处张贴“野广告”60余起,处罚金额18000元;大型墙体喷绘广告、门头广告备案费用35500元。
(三)违法建(构)筑管控工作。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建筑”做到全天候无缝隙的巡查,对“两违”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努力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由于今年职能划转,城管大队巡查发现的“两违建筑”均报送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20xx年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基本得到有效控制,采取“四个检查”方式:一是检查是否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二是检查是否有土地使用证;三是检查是否有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四是检查是否违法超占面积。“两个取证”:一是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口述笔录调查询问材料取证;二是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图片照片取证。20xx年以来通过对我县规划区内出现的“两违”建设,共巡查出15起案件,其中立案结案5宗并罚款165390。00元,现场拆除1户,违法建设4户,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违法用地5户,违法占地面积18亩。
(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我县城已实行环卫市场化,由专业的团队,专业的设备对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进行管护,并形成考核机制,有效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和绿化管护质量。同时坚持人工保洁与机械作业同步的原则,不断提升环卫保洁质量,着力整治环城路脏乱差,20xx年累计清运各类垃圾44649。27余吨。
(五)扬尘整治。强化在建工地“一硬三池”的有效监管,每周不定时对城区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并记录巡查日志,形成长效机制。查处带泥上路的渣土运车10余辆,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金额共计5000元。
(六)噪音监控及时有效。强力做好中高考禁噪工作,发放停工通知书到各建筑工地,查处噪音扰民等举报40余起(次),及时回复市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5件。
(七)加强市政设施养护。今年来,维修破损污水管道500余米;更换破损井盖60余个;维修维护路灯100余盏,更换灯杆5棵;修复破损人行小板400余平方米。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
1、干部选派。大队13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74户贫困户,选派出7名干部下沉驻村,其中选派一名副队长和工作员驻村担任网格员。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定期研究安排帮扶工作,主动帮助和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带领干部职工对包保户贫困户坚持每周到户走访,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制定可行措施,帮助群众发展。
2、帮扶情况。今年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与驻村干部一起到糯东村参与村脱贫攻坚各项问题研判,参与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卫生整治、信访矛盾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20余次。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走访宣传活动,做好对本单位帮扶74户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每月到帮扶对象家中遍访不低于4次,通过培训和召开群众共商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做好资金支持,在20xx年,xx县城管理大队已累计下拨资金约4万余元,其中,糯东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为31480元,聘请一名煮饭阿姨(保洁员),工资从20xx年1月开始计算,1500元每月,截止到20xx年8月份,现已发放工资12000元。三是大队主要领导带领全体结对帮扶责任人,参与糯东村前沿攻坚队齐心协力对20xx年已达脱贫标准的18户54名贫困人口,按照程序开展脱贫退出工作,现糯东村138户547人已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全部脱贫。
(二)党建工作。围绕两学一做,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建立城管大队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按期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学习教育常态化。采取专题学习、廉政党课、警示教育、专题讨论等形式,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用革命文化传播滋养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营盘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健康管理员,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当市场从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成为新冠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测(含动物、肉类产品、外环境等)中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标本时,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二是加强人员管控。为加强营盘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做好进出人员管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县城管理大队对营盘农贸市场6个通道进行暂时性封闭,暂留2个通道供市民通行(疫情稳定后已将通道解封)。三是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县城管大队在营盘农贸市场出入口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站,根据七步工作法(登记、询问、测温、提示、消杀、分类管理、及时报告),对市场内各营业摊点、商铺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台账;对疫情期间有外出史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登记;对出入农贸市场市民按规定进行登记、询问、测试、提示等。在市场入口出设置警示牌,未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农贸市场,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农贸市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在市场内循环播放疫情防控音频,用通俗易懂的本地话向进入农贸市场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控意识,积极加深群防群控社会氛围。四是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为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洁,xx县城管理大队共出动城管队员400余人次对市场进行每日冲洗、消杀。五是排查冷冻、海鲜食品商铺。对营盘农贸市场内所有冷冻、海鲜食品商铺进行排查,主要排查店铺进货货源地及经营者是否出入高风险地区。
三、工作亮点。
(一)聘请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为推进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县城管大队聘请县人大、县政协、融媒体中心、县文联、金桥百汇物业、云盘农贸市场商贩等各行各业人员13名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搭建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广大群众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强加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促进城市执法者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xx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8月初正式投入使用。我县已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中转站15座,按照《xx县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普府办发〔2019〕52号)文件要求,全县着力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脱贫攻坚“减贫摘帽”目标顺利实现,我县依托已建成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开展生活垃圾收运,成效显著。一是xx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上半年(1-5月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1。32%)的基础上翻了一倍,达到了65%左右;二是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助力xx县顺利通过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
四、存在问题。
20xx年度经过县城管大队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和省、州、县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1、“脏”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学校路段、农贸市场周边白色垃圾还偶有可见。
2、“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如占道经营、骑门经营、夜市摊点经营不规范等现象仍存在轻微反弹等现象。
3、“差”的问题还解决得不彻底。有些地方整治不够细,有些地方管理标准不够高,群众偶有投诉。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如公共区域停车场建设滞后,造成车辆乱停乱放,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疏导困难等问题。
5、市民文明意识亟待提高。市民素质参差不齐,沿街店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难度大。
五、20xx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
结合xx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工作计划。
1、加快xx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ppp”模式项目推进工作。
2、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会治理情况和问题精准快速掌握、快速决策、快速处置。
(二)工作措施。
1、坚持对“脏乱差”整治持续发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3、全力配合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城乡垃圾收运系统运行工作;
5、全力做好“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工作。
6、全力做好楼下镇糯东村脱贫攻坚工作,查缺补漏巩固工作成效。
20xx年以来,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创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城市、创国家5a级景区、城市工作等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和谋划各项工作,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举全局之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全体300余名干部职工取消休息休假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坚守到各个值守点,进行24小时蹲守执勤,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查验,对乘车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宣传。城区内除维护城区秩序外,配合相关部门关停网吧、ktv等游乐场所,排查各宾馆客栈,劝离聚集扎堆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单位内部和对口扶贫村自查自清,及时摸排,按时上报排查信息。二是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酒吧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对建设工地和开业酒吧开展全面检查,共摸排城区工地、酒吧20余次,排查人员8000余人,严格督促各营业酒吧必须每天进行消毒、进店戴口罩、查看电子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深化体制改革,夯实队伍建设。
一是以国家、省、州、县关于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前提,贯彻落实《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积极调整“三定”方案,以推进职能设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机制、经费与装备保障等配套改革。同时根据“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要求,对权责清单再梳理,共新增和保留行政权力8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79项,行政强制6项)。二是以学习党规党纪、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为主线,开展法制培训6期315人次,同时,组织全局184名干部职工参加“七五”普法学习并测试,通过率100%,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法治水平。三是加强纪律作风督查,督查室每天对各股室、队的日常工作、纪律作风进行督查,一年来,发布督查通报43次,电子屏显示通报5次,有效规范了全局作风纪律。
三、抓细微攻难点,全面推进城区现新貌。
(一)分步分类消化古城问题,护古城古朴风貌。
一是组织精干力量整治古城旅游秩序,规范出店经营,查处游商游贩。截至目前,规范出店占道经营150余起,暂扣游商游贩物品120担(件),收缴花环、发光饰品、小工艺饰品2000余件,花灯450余个。二是扎实开展古城区乱搭乱建钢化棚、阳光棚、违法建设等影响古城风貌的整治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隐患,建立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截止目前,拆除钢化棚24处、面积1570。8平方米,违法建设10处、面积1300多平米,违法违章临时构筑物5100平方米,废弃电线近10000米,较好的维护了古城的原始风貌。三是古城交通治理。对古城骑行和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共拖离乱停乱靠摩托车870余辆,查处违规停放小车120多辆,给游人和居民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1、以整治为抓手,严查各类违规行为。结合城市发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占道经营、游商游贩、校园周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油烟污染、“摩的”非法营运等整治,逐步规范市容市貌,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交通意识。截至目前,开展专项大整治20次,常规整治70次,集中整治32次,共规范店外经营9000余起,处罚占道经营300余起,劝离各类流动摊点18000余起,暂扣物品100起,拖离乱停乱放摩托车5700余辆、僵尸摩托23辆,查处违停小车5300余辆,非法营运“摩的”340余辆,清理牛皮癣7000余张,乱牵乱挂、乱堆乱放450余处,乱搭乱建6处。
根据《xx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我局共组织3100余人次,980余台次车对全县范围内破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广告招牌、大型户外广告及喷绘类乱粘乱贴广告进行拆除清理,共检查户外广告、招牌4200余处,拆除1200余处,处罚违规设置19起,并对各辖区门店招牌统一规范设置,进一步提升了城区高空视角。
2、出重拳整治环境污染。今年来,我局出大力严查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从事商业活动、沿街叫卖、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乱倒生活垃圾、餐饮行业油烟直排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为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我局实行不定期巡查,对于不配合的商户和个人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截止目前,签订“门前六包”责任状3000余份,查处夜市油烟污染5处,督促店铺整改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50余家,查处乱丢生活垃圾、焚烧垃圾行为213起,噪音污染16起,违规燃放鞭炮4起。
3、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城区钢化棚整治,保障县域规划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已拆除钢化棚75处,面积12300余平方米。二是全力以赴抓好兰径市场整治工作。抽调90余人,对兰径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在市场大门口左右两侧划定临时停车区域近300平方米,解决近100台车辆的临时停靠问题。取缔早市及占用道路批发,蔬菜水果批发转移至土桥垅农贸市场指定地点,本地果农到县中医院巷销售点,菜农到兰径市场二楼销售点统一销售,并科学设置宣传告示牌4块。对市场一楼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设点、堆物、出店经营等乱象进行清理,共拖离乱停乱靠车辆62辆,引导自产自销农户到指定摊点销售260余起;清运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设点、堆物16处,清运各类垃圾、杂物8车次;劝离各类流动摊贩100余起,有效维护了兰径市场秩序。为确保整治成效,指定两个中队专门负责管理市场,建立长效机制。
(三)紧抓规划红线不放松。
严格落实县“两违”办工作要求,加强拆违控违工作,抓早打小,将违法违规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受理建房备案92户,装修备案319户,处罚违规装修27起,拆除违法建筑132处,面积13554。85平米,同时我局对查非纠违后续处置工作积极推进,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四)突出源头,结合智慧城管严抓渣土管理。
1、行业安全生产宣传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治理并举。一是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xx县城市建筑垃圾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落实渣土公司年度审核及检查。全年整改渣土公司6家,召开交通顽瘴痼疾推进会7次,组织渣土运输司机集中学习8次,观看警示片3次,发放安全生产资料600余份,深入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座谈会5次,确保渣土运输车辆无重大交通事故。二是对所有渣土公司车辆车载gps进行核查,通过gps来监控行车轨迹,杜绝了乱倒、偷倒行为的发生。三是同治超办、交警部门开展渣土运输车辆的“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工程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每月开展不低于2次的集中稽查,全年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17起,立案查处不按指定路线行驶7起,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6起,有效的遏制了渣土运输乱象。同时,设立通宵班,严查晚间私自拉运石头的偷运行为,截止目前,暂扣不按规定运输车辆60余辆,教育劝导司机260余次,要求工地整改5处。
2、进一步强化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消纳场建设。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减轻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我局在各类新建、装修房屋、店面装修备案时,告知申请人需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不得随意丢弃,并按要求倾倒至指定弃置场(青山溪弃置场)。发放倡导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宣传单800余份。二是开展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针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渣土车不按指定地点倾倒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教育劝导100余次,暂扣乱倒拖拉机10辆,立案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8起。三是积极推进资源二次利用,我局积极联系城区加工企业及回收废旧点对建筑垃圾的木材、泡沫、塑料等进行再加工及回收,有效推进资源再利用。
3、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巡查数字化管理。一是严格工地扬尘防控措施。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围挡、施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洒水抑尘等防尘降尘措施。严格落实道路扬尘治理,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全年督促工地修建过水池及完善冲洗平台5处,围墙安装喷淋设施1处,查封污染路面的出入口6处,立案查处未冲洗车辆和带泥上路3起,施工未采取抑尘措施1起,有效遏制城区施工及道路扬尘。二是加强渣土车辆管理,精细规划车辆运输线路、时间,错开上下学高峰期,要求渣土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线路、时间行驶,严格规范装载的要求。通过智慧城管监控平台对主要路口、路段进行巡查,对渣土车上路时间、运行轨迹进行监控,及时查处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规定时间运输的行为。全年通过智慧城管查处未按时间运输5起,暂扣车辆4辆。
(五)凝心聚力助推精准脱贫。
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体帮扶干部深入帮扶联系扶贫村,扎实推进得家、万隆、高山田、老洞四个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摸排存在问题,并积极研究给予解决。为帮助贫困群众解决销售难的问题,组织发动全局157名帮扶干部,帮助扶贫户完成84005元的农副产品销售,在融洽干群关系的同时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稳步进行。本年度四个贫困村504建档立卡户、2052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村整体出列,并顺利通过了省、州、县的各项检查验收,为实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党建工作。
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按时开展“三会一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党员进社区“双报道”等活动,严抓党建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发展新党员工作,根据工资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党费收缴额,我局现有党员79人,其中在职党员69人,预备党4人,退休党员6人,截止第三季度共收缴党费12889元,本年度已转正预备党员1名(十二月可转正2名),新接收预备党员2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名,均已通过党校学习。二是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活动。3月复工后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我局三个支部分别与沙湾、古城、城北等社区形成结对共建的党建进社区服务,开展扶贫帮困、送法进社区、爱国环境卫生宣传等志愿活动,通过支部与社区链接带动城市管理现新貌。三是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我局71名在职党员均完成了居住地社区报道,并积极参加社区的各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共开展共建活动6次,志愿服务活动7次。“两新”结对共建方面,由于古城公司受到疫情影响,上半年以疫情防控为主,“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均通过网络平台来实现。下半年处于半运作状态,工作重点为党员发展和企业凝聚力建设。四是抓好中心组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党组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来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理论4次,党组书记亲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讲廉政党课1次。成立党风廉政专项小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人事报告制度,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七)机关股(室)高效运转,中心工作显著提升。
以巩固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果为工作目标,全局结合城市发展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宣传。截至目前,向上级主流媒体上报信息宣传稿件13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上稿60余篇,州级以上90余篇,县级采用130余篇,发布曝光栏140余期,上报调研信息和典型材料10余篇,妥善处理网络舆情4起。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核审工作。6月24日,我局出台了《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凤执法发〔20xx〕25号)“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的核审,提高执法文书和办案质量,今年来,审核案卷61份。同时以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为契机,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内容。9月22日,我局发布《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凤执法发〔20xx〕32号)。加强复议诉讼应对工作,全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三是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办理的及时协调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做好宣传解释。对一些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积极做好对投诉人的解释说明工作,并提供正确的反映途径。一年以来,共受理来人来访15次,处理县长信箱匿名投诉及网上投诉20次,到京接访2次,处理网格投诉8次。四是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工作。今年有州人大建议4件,州政协提案2件,县人大建议7件,县政协提案11件,均圆满完成。五是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加强在建工地安全宣传力度,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单位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一年来,我局未出现治安案件和失盗失窃案件,确保了安全和稳定。六是各项常规工作平稳推进。综治维稳工作稳中创新,网格化、档案、禁毒等工作稳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延至扶贫村等。各股(室)、大队各司其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全局工作高效运转。
四、存在问题。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局承载工作量大,而人员较少,辅助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又较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二是城市管理手段还不能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复杂性。三是群众对于城市发展的各项工作意识还跟不上我县的城市化进程,部分市民还缺乏相应的城市文明意识和环境意识。四是城市基础设施欠缺,缺少便民菜市场,自产自销农户没有销售地方,导致执法矛盾较多。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着力推进管理精细化、服务亲情化、执法人性化、队伍规范化建设,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一)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转作风。加强学习,积极引导广大城管干部、执法队员树立“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攻坚思想,坚持“好字优先、干字当头”的理念,勇于拼搏,敢于攻坚,乐于奉献,切实强化城管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抓廉政。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防腐意识,严肃纪律、秉公执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严厉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扼制一切可能发生腐败的苗头,坚定地把好了廉政关。三是重执行。以实干求实效,抓执行促成效。分类分项制订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分管领导负责制、两级监督考核制、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克难攻坚,一抓到底,真正将措施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四是强监督。进一步完善组织人事、执法规范、队伍管理、服装标识、车辆装备等配套标准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市容管理,助力城市发展。以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重点区域专人守点守片责任制,以人巡为主、车巡为辅,对城区占道经营、游商游贩、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放、非法营运“摩的”、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等城区乱象进行管理,做到不漏死角。引导并帮助本地菜农、果农到政府指定地点统一销售,引导露天烧烤、食品流动摊点进店铺经营。
(三)持续推进“门前六包”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门前六包”责任制,禁止店外店、占道作业、乱牵乱挂等违规行为。向广发群众大力宣传“门前六包”责任内容与职责,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与城市共建的良好局面。督促社区抓好“达标户”、“优秀户”评比等制度落实,动员街道社区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门前六包”责任制管理。
(四)坚决落实好禁炮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精神,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在禁炮区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坚守规划红线,严厉打击一切违法建设。积极与社区密切配合,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管住一片、震慑一方,全力遏制辖区“两违”现象,确保城区规划有序。
(六)继续巩固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维护。做好护学岗,严厉查处校园周边游商游贩、出店(占道)经营等。
(七)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道路扬尘的规范管理,完善智慧城管数字化平台建设。严格车载定位系统,制止道路扬尘,更加完善渣土公司运输车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智慧化巡查力度,对主要路口实施不间断巡查,严格渣土运输,防微杜渐。将智慧城管系统综合运用于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减少人力、物力投入,真正实现智慧化管理城市。
(八)持续做好精准脱贫工作。按要求落实上级各项扶贫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标对表抓紧抓实抓细工作,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以切实行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
(九)进一步优化机关效能。一是坚持维稳第一的原则。做好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禁毒等重大工作,确保全局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诉、涉访以及应急突发事件,保障全局大局稳定。二是全面深化意识形态、党建等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党课、观看纪录片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开展系列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提升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是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律、业务知识、执法技巧等各项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职业素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四是做好财务、政工等相关工作。科学调度,在财力、物力上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机制。五是全力做好其他各项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突出“重点”,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将74个重点城建项目落实到分管局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促进城建项目加快推进。截至目前,省第二届园博会xx园、绿道绿廊改造、续建公厕和生活垃圾收集站、育红路菜市场、智慧城管、海河路南边沟、交通大街改造、积存垃圾处理、人民公园动物园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通村道路硬化、城管服务岗亭、解放路排水改造、无人机航拍服务采购、遥感影像图处理和制作等项目已完成。黑臭水体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其中省第二届园博会,我市荣获优秀组织奖,xx园获得造园艺术综合金奖、优秀设计奖、优秀施工奖、文化展演优秀节目奖。
二是找准“盲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协调解决开元大道自备井泵房等历史遗留问题,泵房拆除后,大河庄65户自备井用户全部接入了市区供水管网;累计完成路面、便道维修10.7万平米,维修、更换路缘石2.62万米,积极做好城市亮化工作,整合亮化资源,扮靓城市夜景,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维修更换破损亮化设施,累计完成照明、景观亮化设施15.9万余处,保洁灯杆、亮化设施10.7万套。同时,扎实做好献县杏元村精准扶贫工作,修建村内5条道路、共计5050米;安装灌溉设施6000延米,受益耕地2200亩。
三是把握“热点”,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深化“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治理,完成全市违法建筑拆除115.56万平米;深入开展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拆除非法广告5.49万处,超额完成省年度目标任务。积极督导“四区一县”城管执法部门做好经营性堆场、料场的按时搬迁取缔,目前市区79家堆场料场已全部搬迁取缔。加大对建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撒漏污染路面现象的巡查、处罚,加强对施工噪声、生活噪声扰民的管控力度,努力让市民工作生活的环境更加干净、整齐,共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2.15万余处(次),立案处罚施工扰民问题76起;取缔、规范露天烧烤4900余处/次,规范了市区140家烧烤摊点,对其中5家进行停业整顿。
四是突破“难点”,市区防汛全面加强。结合市区防汛实际,完善制定《2020年中心城区防汛预案》,局领导深入网格组织督导防汛工作,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首次启用了无人机对排干渠阻水段进行巡查航拍,督导辖区进行排干渠清淤,确保了排水畅通,提高了强降雨的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对市区927套收水井加装了雨水篦子,全面检修了市区19座泵站、1.17万座收水设施,清除34条排水管道淤泥2.6万立方米。汛期受台风“安比”“摩羯”等低压影响,中心城区出现4次强降雨,因各项准备工作充分,水月寺大街、光荣路、迎宾大道等易积水区域几乎没出现积水断路的情形,解放路、维明路、署西街等区域积水时间也大幅缩短。
一是老旧小区改造“见实效”。按照“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的工作标准,深入推行“4321”工作机制,完成197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标准、完成率居全省前列,老旧小区居民代表自发送来40余面锦旗,感谢市委、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给他们生活带来的便利和改善。张古江副省长为此批示“xx市加快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做法很好,请省住建厅印发各地借鉴”。省住建厅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转发各社区市政府借鉴学习,新华社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杨慧书记也对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积极协调推进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作出重要指示,称赞“落实得好,群众满意是标志”。
二是市区环境卫生治理“出重拳”。代市政府起草了《xx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的通知》《全市环境卫生治理“提升月”行动方案》《xx市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等专件,大力推进高速围合区环卫市场化改革,引入管理经验丰富、业绩优异的专业保洁公司,创新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目前市场化项目资格预审已在网上公示;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攻坚月”“提升月”行动。截至目前共清理各类积存垃圾22.5万余吨、筛分处理垃圾30万吨,长效管理机制得到健全。6月5日张古江副省长在沧调研时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作出批示“其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请省住建、卫计委等部门总结推广”。
三是智慧城管建设“用真功”。年初“全民城管app”正式上线运行,市民通过手机对城市管理问题“随手拍”进行举报,由数字城管平台派遣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截至目前,数字化平台立案22.68万件,结案17.4万件,处置全民城管案件2676余件。我局全民城管app成为我市“新时代河北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唯一入选案例。通过组织开展“星期五文明志愿行动”、“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庆“七一”健步走、与市纪委监委联合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9周年健步走等活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和“全民城管app”,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得到提升。同时,中心城区全面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以路为界将城区划分为64个网格,明确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员职责,加强责任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派遣处理,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
四是试行城警联动“解难题”。按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动互助、优势互补”的原则,我局同市公安局创新执法模式,在御河路、贻城道、黄河路、新华路、清池大道等市区主干道,联合推行“城警联动”机制,对占道经营、市场外溢、破坏市政园林设施、学校周边秩序、违法停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进行常态化联合整治,建立了快捷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难题,提高了执法效能,实现了“双赢”。
五是实施绿化镶边“治裸土”。在中心城区增绿143.3公顷的基础上,针对公园、绿地内缺苗死株及黄土露天现象,深入开展绿化“镶边”和补植完善工作,对城区道路、公园绿地边角进行绿化,对路口、公交站牌两侧、绿地边缘等裸露处种植麦冬、萱草、迎春等绿化素材,利用绿化素材叶片和枝蔓,力求绿化无缝隙。截至目前,累计补植乔木1.7万株、灌木143万株、播种草花、地被33.2万余平米。此外,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xx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并获批实施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
六是推进集中供热“暖民心”。2020至2020年度供暖季主城区集中供热入网面积增加222万平方米,热用户增加1.3万余户,11月7日提前运行以来,我局实时对换热站供热运行参数进行监督,妥善处置市民供热诉求。此外,今年我们应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公用产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完成了对昊天热力、华润热力、供排水集团(供水数据)、华润燃气等公用企业运行数据的实时监控,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监管,促使公用企业履职到位,增强了故障应急调度能力,有效提升我市公用行业智能化监管和优质服务水平。这种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公用产品数据进行监管的做法,在我省属领先水平。
七是下沉执法力量“强管控”。深入执法体制改革,下沉执法力量,在中心城区22条主次干道配备了20余名路长,设置了22个执法岗亭,采取日常巡查、定点值守及接受周边居民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破坏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问题的常态化治理。在黄河路小学、迎宾路小学、十四中、五中等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为学生上下学保驾护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志刚对此做法批示“好”。
八是高速出入口改造“展新颜”。对xx西、xx东、姚官屯、西花园等出入口景观进行改造,采取绿化、净化等方式,优化城区交通出入口及周边环境,原出入口两侧杂草丛生、垃圾堆积的乱象,被疏密有序、层次丰富的绿化替代,改善了市区“第一门户”环境。
1.实施“家管理”抓班子带队伍夯本固基。将“家管理”模式融入机关及队伍建设,引领全局干部职工把讲规矩、懂尊重、抓落实、带队伍、日清日结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凝聚起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正能量和强大合力,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培树“大国工匠”李德等先进典型,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李德心系群众、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拼搏奉献、至精至善的品质;深入落实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完成全市城管系统科级以下执法人员轮训工作,2200人参加培训,实现了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2.推行“五个一”+“工作日志”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结合推进“日清日结”工作,全局实施“五个一”+“工作日志”机制,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进程和时间节点,定期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党小组会、学习会、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下沟通分析会。同时实施工作日志动态管理,每周由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参与评选,评出周优秀工作日志,年终将优秀日志评选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得实惠。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清廉为民务实。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和防控工程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考核;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开设干部职工理论自习室,通过集中自学、理论骨干讲课等多种方式,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干部职工规矩纪律意识;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深入园林、环卫等局属单位,督导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机关、党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32个制度,促进党务、机关管理工作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工程管理方面出台了《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考核制度(暂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7个制度,切实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党建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扎实抓好政治引领、标准化建设、志愿服务、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现将2021年主要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建立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工作日程,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有效地推进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开展。年内进行x次安排部署,及时制订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的任务和要求,每年干部职工人均撰写学习笔记x万余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x篇,签阅干部学习笔记x次。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党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支部坚持周一、周四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强国、xx党建等平台,采取领学、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省市县重要文件、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等知识,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先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x次、专题党课x次;围绕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方面深入五三村开展宣讲活动x次,做到学习教育广泛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测试、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学习教育多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断掀起新的高潮,切实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习教育实战化。
道德模范,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带动人,提高政治素质,筑牢思想基础,让党员“学”有目标“做”有方向,争做城市管理的标兵,促进党支部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局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支部重视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投入资金x万多元订阅各类党报党刊和学习资料,通过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学习强国”平台,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落实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支部全体党员分别到颐和社区报到,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明确党务干部,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分别与x名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内容,按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管理和开展党员评议。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市容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年内x名党员在“七一”期间被表彰为“优秀******员”,x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支部按照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组织程序的原则,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现在已按期转为正式党员x名,上报入党积极分子x名并备案,新递交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x名,目前正在培养当中。
深入沙河镇五三村x户贫困户家中了解并进行信息确认,帮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加深对贫困户的了解、获得贫困户的认可。开展党的科学理论和乡村振兴政策理论知识宣讲活动,开展“决胜小康・奋斗有我”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x场次,深入宣传打赢乡村振兴战的举措进展,面对面宣讲脱贫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现场答疑解惑,努力加快五三村乡村振兴步伐,主动开展生产、生活信息咨询、政策对接等帮扶活动,确保贫困群众了解国家各项惠民政策,顺利通过省市组织的验收。
实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提,局主要领导定期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分管各队、股、室负责人谈话,内容从工作作风、工作困难到近期思想动态,通过交心谈心听取干部心声,解决干部疑惑,化解干部矛盾,切实做到思想上共振、感情上共鸣、行动上共进,真正将交心谈心的成果转化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
在党组织领导下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的协调联动作用,努力提高宣传新闻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进行发送、转载,发表新闻稿件、专题报道近x余篇,被每日xx网、中国xx网、xxxx网等媒体采纳x余篇,并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政务公开,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立足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摸排力度,持续开展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违法搭建等城市乱象进行治理,针对城市管理民生领城热点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健全完善舆情快速反应,坚决避免小话题形成大气候,小问题引发大事件。三是认真及时办理投诉咨询建议等。对接到的投诉咨询或工作建议,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公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微信群、
学习。
强国。
xx党建app等党员远程。
教育。
信息化平台作用,开展党员线上学习教育工作。年内开展廉政谈话x次以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正能量宣传片,定期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和重要节假日廉政警示提醒,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规矩,做到自警自律。同时,通过xq、微信等形式做好重要节假日廉政警示提醒,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规矩,做到自警自律。
比赛,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主动作为,扎实开展。
疫情。
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防控间,党员带头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城区市容市貌巡查管理,及时劝导城区不戴口罩人员,疏散人群聚集行为x余次;安排在岗的x名干部职工主动到社区报到,参与所在社区(村)楼院卡口值班;抓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单位干部和外来人员扫码登记、测量体温、酒精消毒等事项,为帮扶五三村和各社区分别赠送口罩、消毒酒精等物品。四是持续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督促党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特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领岗领责,开展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活动,宣讲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常识,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在辖区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树立共建美好家园的健康理念。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监督。开通“临泽城管”今日头条号和微信公众号,增加“随手拍”功能,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有效治理城区各主次干道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店外作业、车辆乱停乱放等城市乱象,实现让城市更整洁有序、更靓丽舒适的总体目标。二是发挥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集中力量整治解决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及影响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建设临泽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自x月x日全面开始实施建设,x月底系统已全面建成,现正在进行系统试运行。为下一步形成大城管格局,提高各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办事效率,节约管理成本,有效改善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有一些不足:一是主题党日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存在与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开展志愿服务等相对较少的情况;二是学习形式单一,在组织学习上照本宣科多、研讨交流少,学习的深度不够、入脑入心不够,主动学习能力不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指示等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决策部署做到入脑入心,在领会掌握精神实质的基础上,与城市管理。
工作。
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的成效。
加大对各县(市、区)洁净城市指导、督导力度,发挥黄骅、任丘、肃宁、海兴“洁净城市”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落实“以克论净”,推行“双五”标准,各县(市、区)全部争创“洁净城市”。积极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序推动国家、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落实。实现高速围合区内环卫作业市场化,全面提升城市清洁水平,市区主次干道全部按照一级道路标准进行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高速围合区内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全部纳入环卫市场化管理范畴,努力让城市更干净;加快实施300座旱厕改造,切实解决市民如厕难题。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发展理念,持续以“绣花”精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细化管理推动人居环境改善。
1、大力开展增绿护绿。一是抓好提质改造。完成对金大地森林公园、南湖路、迎松路混交林口袋公园的改造和舞水河东岸风光带增设便民设施的规划设计及预算。二是做好项目移交。完成舞水河东岸、17条市政道路等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并纳入日常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三是抓好日常管理。共清理绿地内石块、渣土等403吨,修整绿地草皮约75260平方米。擦拭清洗养护区域台阶、园路8052。5平方米,施肥52吨。洗尘约373500平方米,洒水1040吨。补植死亡地被1850平方米,修剪面积约23560平方米,清理绿地内杂草约207600平方米。因受“7。3”洪灾影响,对茅利溪进行清淤作业,安装护栏共计168米。
2、狠抓“两违”建设防控。共组织拆违行动24次,先后6次参加县城水源地保护区危旧房拆除等重大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拆除面积9419平方米。共拆除新建和历史存量违建12582平方米。大力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拆除“圈地占用”违建120平方米。
3、持续推进“智慧城管”。持续发挥“智慧城管”系统在现代城市管理中的信息支撑作用,使“智慧城管”系统成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效率、提高城市应急能力的“倍增器”。对高清摄像头、扬尘噪音监测系统、车载移动定位终端、智慧城管通终端和单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排除设备故障4次,目前智慧城管系统平台运行正常,共接收智慧城管问题案件10107件。
4、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坚持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写乱贴”等易反弹问题为重点,不断细化管理方式,使各类“城市病”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大力开展“清障行动”,查处违法占道290余起、暂扣共享单车20余台、处罚违停车辆300余辆、劝离70起;制止城区乱种乱养52处,持续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共清理学校周边90余个流动摊贩;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0余起。
5、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强化巡查,有效遏制广告违法现象发生。共监测广告240余条,清理户外垃圾广告500余处。强化“牛皮癣”小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城市违法小广告追呼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共处罚“牛皮癣”小广告违法行为198起、拆除有安全隐患广告牌225处。
6、做好城区环卫保洁。一是做好城区日常保洁。对县城人流量大的路段每天实行“一普四保”,对较偏的主次干道每天实行“一普三保”,县城核心区主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城乡结合部道路每天洒水2次。累计清运生活垃圾13687。36吨,共收集处置餐厨垃圾3776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二是提升环卫应急保洁能力。在“7。3”洪灾中,共出动环卫工人215人次、垃圾清运车5台、道路冲洗车37台次,共清除泥沙12吨,树枝杂物等漂浮垃圾9吨;清洗道路41万平方米。清运怀东高速出入口垃圾4。8吨,出动22人次,车辆3台,清除树木、杂草46平方米,冲洗道路2980平方米,清捡白色垃圾3880平方米,铺设绿网465平方米。出动人工约60人次,车辆设备50台次,对湘商产业园和荆坪东路进行3次应急保洁,清运垃圾约90余吨。三是加强环卫设施日常维护。共维修公厕2次,垃圾池2个,中转站6次,修建机扫车排污沉沙池1处,清掏公厕化粪池及管道5处。
(二)守牢底线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1、深入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对209国道k2858-k2868路段存在“夜间路灯未开启、夜间行车视线不良;道路两侧村庄人员密集,横路行人多,驾驶人车速过快等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整治,更换镀锌钢套管及穿线套管800米、led灯具40套、空气开关50余套、路灯子线75米;修复人行道砖12平方米、绿化带138平方米、修复路面22。52平方米、重新更改砌筑电缆检查井110余座,完成路灯照明部分整改任务,安全隐患有效消除。
2、科学实施市政设施风险普查。根据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要求,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方式,对市政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城镇环卫、市政照明和园林绿化七个部分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普查。现已完成35条道路,共计道路42。46公里,桥梁9座。
3、全面开展城市桥梁技术检测。完成9座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其中a级桥梁5座,b级桥梁4座,桥梁安全状况良好。积极应用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桥一档,桥梁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共修复沥青路面1888平方米、混凝土路面187平方米、盲道33平方米、人行道板342平方米。维修路灯手孔井36个、排水口238个、排水管道49米。砌筑电缆电力井264座、雨水井21座。更换电缆1660米、led灯具、灯罩80套、清理垃圾198立方米。
(三)强化监管深入推动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对县城饮用水源地进行常态化巡逻,实现常态化监管。拆除县城水源地违建2处,面积1126平方米,拆除危房3处,面积2680平方米;清理水源保护区村民非法种菜1860余平方米,清理河岸堆放垃圾5吨,拆除河道养殖棚和围栏21处,制止非法钓鱼人员100余人次,收缴捕鱼地笼52个,设立安全警示牌30块。共清运各类垃圾17。8吨,放置勾臂式垃圾箱8个,拆除舞水河岸坡破损垃圾池1处。二是严格生活污水处理。改造生活污水管道80米,清理疏通茅利溪南污水管网1500米,试运行污水提升泵站1座,全年污水处理总量1655。48万吨,排放生活污1719。62万吨,处理率96。27%。
2、大气污染防治。一是狠抓渣土扬尘污染。开展渣土扬尘专项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分区域、分路段巡查监管机制,确保渣土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对县城在建工地逐一检查,印发《关于加强县城工地土方运输和建筑(装修)垃圾管理的通告》,做到工地渣土管理全覆盖、无死角。严格实行渣土外运前置审批制度,强化对渣土车辆运输动态检查,严控渣土运输道路污染。设立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填埋场1处,有效缓解装修垃圾乱倒乱堆突出问题。二是狠抓餐饮油烟污染。对餐饮经营户进行常态化排查管控并完善台账资料,共排查商户93户,其中已安装油烟净化器71户,22户正在整改中。三是狠抓烟花爆竹燃放。持续抓好县城规划区内“禁燃限燃”防控,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起、燃烧垃圾30余起。
(四)开展垃圾分类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完善公共区域设施。共投入17。59万元,对县城滨江路、舞水风光带、茅利溪南路、荆坪东路等10条主次干道,安装三分类果皮箱191个。二是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投入10余万元,在“天成院子”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处,共安装6组四分类投放亭1座、4组四分类投放亭1座、大件固废垃圾存放屋1座,为小区居民赠送三分类垃圾桶150余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1个。同时计划将南湖花园小区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小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深入推进公区机构垃圾分类。按照“基本实现县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投入4。62万元,为19个单位统一配置分类投放垃圾箱142个,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宣传单800余份。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
(五)优化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优化执法力量。根据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以执法需求为导向,对四个执法中队进行整体重组,配强执法骨干、改善办公环境、加强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外学外送、跟班学习、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先后选派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队伍依法办案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厘清执法边界。不断厘清与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及乡镇等多部门的执法界限,进一步厘清执法边界,消除执法盲区,提升执法效率。四是依法严格处罚。全年共办理涉及市容管理、环境卫生、渣土扬尘、市政设施、房建执法等领域和各类案件199起,罚款金额14。8万元,通过严管重罚,有效震慑了城市管理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来源途径单一,部分执法人员自我提高意识不强,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政策法规掌握不透,文明执法能力和化解风险能力不够强。
(二)执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过程中,个别中队执法力度不强,执法措施跟进不够,个别疑难问题治理不够彻底,有的执法办案质量不高,执法能力和质量都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22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突出抓好“四城同创”,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大力实施网格化、规范化管理,坚持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全面争先创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我们把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凝聚共识、转变作风、培树正气、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全局上下形成了“日清日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先后获得了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新竞赛和花卉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网络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依法行政优秀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心城区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督导海兴县成功创建省级“洁净城市”、任丘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初检;完成农村地区太阳能地热能取暖试点工作年度任务;二是代市政府编制了《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实施方案》《xx市深化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暨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x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专件,为城市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夯本固基;三是为及时统筹协调重点工作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前期工作协调委员会,实现即时发现问题、即时协调解决。同时,建立健全了层层负责、压茬推进、环环紧扣的质量安全管理督导检查推进机制,通过查作风、查责任、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大幅提高了项目建设管理效能;四是施工中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实行“刷脸”考勤、视频监控制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18条强化措施、“6+2个100%”和“两个禁止”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守住蓝天。对我局负责的城建项目,严格落实“6+2个100%”、“两个禁止”及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18条强化措施,继续深化拓展“刷脸”考勤、视频监控制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措施;强化露天烧烤、渣土运输撒漏整治管控,加强餐饮业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处置设施的查处力度;深入推动中心城区裸露土地补植。二是保住碧水。督导“四区一县”城管部门加强对排水户的监管;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高速围合区内小流津河、迎宾大道西渠等10条河道及南湖、唐庄子2个坑塘的治理,采取截污纳管、清除底泥、生态修复等多种措施彻底消除水体黑臭,努力让河道、坑塘长治久洁。
2.打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从问题最为突出、最薄弱的环节抓起,着力解决“小广告”、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顽疾固症”;对照创建点位测评标准,推动“网格化”管理落地,确保每个点位都有人管、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做到发现问题无遗漏、治理无死角、监管全覆盖。
3.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加快补齐杏元村基础设施短板、扩宽群众增收渠道,坚持“社会参与、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统筹推进、村民受益”的原则,努力实现杏元村在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提升,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格局,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捐建道路等基础设施,为杏元村全面实现小康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村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积极履职尽责,协助做好宋房子村精准扶贫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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