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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社会竞争激烈,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9、完美的总结应该包含自己的思考和体会。如果你想写一篇出色的总结,这里有一些范文可以供你参考。
点点是我家的小狗狗,那是初冬的一天,我放学回家,刚一进门,就看见客厅中央的大箱子里有一只毛绒绒的小狗,爸爸说它刚出生不久,我放下书包,轻轻的把它抱了起来,它长着一个又小又圆的头,有爸爸的拳头那么大。两只三角形的大耳朵,它的眼睛大大的、圆圆的,像在脸上镶了两颗亮晶晶的黑色玻璃珠。鼻子和嘴巴都是小小的,用手摸摸,湿湿的。一身棕色的短毛,摸上去软软的、滑滑的。身后的短尾巴一翘一翘的。我抱它的时候,它伸出红红的小舌头一遍遍的舔我的手,舔的我麻酥酥的,我太喜欢它了。爸爸说它那么小,就叫它点点吧。
点点刚搬了新家,也许是不适应吧,可把我们折腾坏了,第一晚上,妈妈给它铺得厚厚的,可它还是叫唤了大半夜,弄得我一晚上没睡好觉,爸爸说它刚离开妈妈,在想念它妈妈呢。也是,它那么小就离开妈妈,我得好好的对待它。第二天我放学回家,一进门看到的一幕让我大吃一惊,家里到处是屎尿,爸爸正在满头大汗的打扫,看见我回来,爸爸说:“交给你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你负责训练点点,让它到卫生间去大小便。”
刚开始训练的时候,它一点也不听我的话,我抱着它到卫生间,我一出门,它就颠颠的跟着出来了,气得我把卫生间的门关上,它就用爪子抓门,还“汪汪”得叫着,好象在说“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心疼得起紧让它出来,训练了一个星期,也没见什么效果,最后还是妈妈请教了一位有经验的阿姨,费了一两个月的时间才训练好。
现在的点点,可调皮了,每天早上,我还在睡懒觉的时候,它就上床咬我的被子,让我起床和它去散步,我不想起床,它就伸出小舌头舔我的脸,非让我起床。吃饭的时候,在我的脚底下磨磨蹭蹭的,看见我在吃东西,就咬我的裤子,让我也给它点吃。晚上睡觉时,它也不睡妈妈给它准备的小窝,直接就跳到暖气片上,把头一缩,就美美的睡觉了,大概觉得那里更舒服吧。
这就是我家的点点,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的我们家的新成员。
每一只蝴蝶,都是花的灵魂,回来,是为了寻找它自己。
远处,一只蝴蝶,扇动着鲜艳的翅膀,一闪,又一闪,宛如黄昏中的一团残艳,越来越模糊。
我用惊异的目光注视着这小小的东西,冷冷地说:“真是不知死活,下雨还飞出来干什么?”一阵寒风袭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而它,则像将熄的烛苗,颤动着,挣扎着,终于,凝然不动了。
我惊谔地注视着它,良久,才移开目光。蓦然发现一朵不知名的小花,将残了,就在它身边,安恬,冷漠,肃穆,苍凉。又是一阵寒风,它和它,一起颤动,一闪,又一闪,竟使我生出莫名的感动。花瓣,已没有昔日的光彩,变得苍白暗淡。我凝视着这凄美的一幕,久久不能释怀。一阵寒风又起,一片花瓣,或许为它的执着所感动,在秋风的鼓舞下,盘旋着扑到蝴蝶身边,在周围凝固的气氛中,仿佛是在跳舞。
或许,是感动,或许,是善良的天性,我把它和花瓣一起埋葬了,为的是让它和它化在一起,去园它永恒的恋美之梦。
眼前,仿佛又出现那夺目的一闪,一闪……
时光穿梭,埋没了我的记忆,如今,我要去寻找那片属于我的根的地方。
——题记。
心中对故园的爱像海浪般把我卷入儿时的回忆……。
轻柔的阳光伴随着我第一次走入这个地方,那时我三岁。
刚刚搬入新家的我,在餐桌底下跑来跑去,现在想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没长高了。这个地方告诉我,乐趣无处不在,需要我去探索。
四岁,在我嗷嗷的哭声中它陪我迈出了第一步。
妈妈送我去幼儿园,我哭得像暴风雨来临,方圆一里都会听到!可是,这个地方小朋友的热情又让我懂了,世界虽然危险,但是爱与我同行。从此我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学校。故园对我的一生可谓影响甚大。
六岁,与我同龄的小朋友们正和我探寻世界。
阳光炙烤着大地,楼旁的下水管道正在往外喷水,园中长长的狗尾巴草随处可见,妈妈常常会把它编成一只可爱的小兔子,整的我们满脸羡慕,自己尝试却终结了无数生命;带着刺的月季花长得比我们高好多,可那却是女王独一无二的手杖;如果只拿它的花瓣,天真的我们就会把它制成自认为最香的香水;花朵鲜艳颜色与我们几个小女孩天真无暇的脸映出世界上最纯的颜色;长得矮矮的一种杂草,从中间掰开就会往外流白色的液体,那当之无愧是我们想象中的名贵药材;还有蜜蜂忙碌地飞在花与花之间,寻找最甜美的蜜;当然与她为伴的还有翩翩起舞的蝴蝶,无知的我竟认为它们是在给我表演精心编排的舞蹈。还有那些在草丛里跳跃的蟋蟀和在树上歌唱夏天的蝈蝈,他们将夏天交织出属于自己的色彩。还有甜甜的冰棍,融化了我的心。那是无忧无虑的季节。
他让我体验了童趣。
七岁,下雨的乐趣,数也数不尽。
雨后天未晴,草丛中就会出现我们捉蜗牛的身影,遭殃的还有蚯蚓和西瓜虫。那无疑时最大的乐趣,而事后令人惊悚的是家长愤怒的眼神,而乐观的我们却不以为然。
八岁,手里攥着妈妈给的钱,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着手中的鸡翅,就知道一会妈妈就会做香喷喷的可乐鸡翅了。
九岁,头被磕破了,血不住的像我脸上流,而她给我的却是微笑的坚定。
他教会了我快乐与勇敢。
十一岁,含着泪不舍的看了他最后一眼,背过身轻抚那古老的痕迹,我们要走了。思念也被带走了。
故园啊,爱,不会淡却……。
忘了从何时开始,窗台上有了它的'身影。它陪伴我度过寂寞的夜晚,享受午后的阳光,经历成长,挥洒年华,走过那一个个的春夏秋冬。
记忆中唯一清晰的是那个明媚的清晨,她把这个小小的生命送到我手中,作为我们友情的见证,还记得当时我的手足无措,看着它的茫然,我甚至不懂该如何去栽培,画面中只剩下我紧皱的眉头。“它可会代我陪着你呀,这是你的第一盆绿植,你可不能欺负它!“女孩调皮的话语清晰如昨。
很快,我从许多地方才知道它的名字原来是风信子。可是那如蒜头伴般臃肿的身材,破旧的灰色外衣,却使我无法直视图片中的迷人身姿,只得每天按时浇灌,小心对待我这第一盆绿植。
没过几天,它就冒出了了绿色的嫩芽,原来胖胖的样子竟有几分娇俏可爱,好像初生的婴儿睁着朦胧的小眼睛好奇地看着世界。我迫不及待地将这一消息告诉她,操场上的我们欣喜若狂,空气中飘起银铃般的笑声,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可当一次考试后,奋笔疾书的我猛然发现本已露出淡淡紫色的花苞竟然泛起黄褐色,绿叶也成了触目惊心的枯黄,我惊在原地,感到莫名的恐慌,我立刻抓起电话,却得知她已随父母去了外的,以后可能无法再见,我愣住了,电话中“嘟—嘟”忙音也恍若未闻。后来听妈妈说,那一夜大雨滂沱,如歌如泣,我也在电话机旁抱着它哭了整整一晚。
我很久才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时常对着它自言自语。从那以后,我对待它更加小心翼翼,当作珍宝般呵护,不让旁人碰它一丝一毫,守护着她给我最后的残留记忆。
“姐,你干嘛天天看它出神呢?它比我还重要?”这时妹妹突然满脸醋意的问道。
我一言不发,只淡淡望着那颗已开花的它。原本嫩绿的茎里抽出了紫色的花,微弯的花瓣夹杂点点如星芒般的乳白色,团团紫兰如披着纱衣的舞娘,在璀璨的阳光照拂下绽放着最美的身姿,昨日的伤痛,最初的青涩已被深深埋藏在层层纱衣之下,经岁月洗礼,沉淀出一份成熟与淡雅。
它陪我走过那段甜的岁月,苦的时光。它见证我的友情,我聆听它的花开。浓郁的香气在空气中散开,氤氲着一种美妙奇特的感觉,就像那段追及不上的过去,可以展望的未来。
阳光缓缓射入窗内,恰好洒在它的身上 ,映出空中的美妙纤尘。恍惚中,记忆里眉目依旧的她正扬着笑容,“它可会代我陪着你呀!这是你的第一盆绿植,你可不要欺负它!”
是啊,它是我的第一盆绿植,第一段难以忘怀的友情。
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旧欢新怨。
——题记
有不少人说:莲花清雅,秋菊风韵,绿竹坚韧。而我却没有过多听到说昙花,昙花一现是最常见的。
相传昙花原是天上仙子,因为喜欢上凡人韦陀而被玉帝贬下凡。一天只有一个时辰的开花期,昙花痴情,算好韦陀每天晚饭后下山挑水的时间盛开。因此就有了“昙花一现为韦陀”的传说。
我钟情于昙花,喜欢如梦般的昙花王朝。爱它的绚丽多彩,欣赏它独特的气息。
昙花一天只有一个时辰的花开,但它短暂而辉煌。隋朝,历的昙花王朝,它的繁荣昌盛并不亚于唐朝,它的风韵自然不输几百年前的汉赋。可为什么得不到多数人的认可?曾经绚烂过,就别说一切是枉费。有的人,一生只写了一部小说就青史留名;有的人,身价千亿,最终也不过是荣华富贵半世罢了。
不可置疑,将人生比喻为昙花是不过的了。儿时还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不晓世事,想飞到云朵上看书,看天地浩大。青春便是花开时,潇潇洒洒,风风火火,美中不足的只是非常短暂。继续走向中年,生活中、事业上难免会有挫折坎坷,从表面上看昙花是耷拉了脑袋,但你若是坚持不懈,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便会有所成就,开拓维持更长时间的昙花。
松竹梅固然再长久,也是天生的性质。昙花不一样,是生来具有的短暂,是自己奋斗的辉煌。我不愿一生碌碌无为,只愿为这个社会增添一点微弱的色彩便足矣!
这里是20xx年的春天,微风轻轻地吹过河堤,吹动了河边的杨柳,吹起了河面的涟漪。河坝上,有许多孩子正在玩耍,稚嫩的笑声如同灿烂的春光一样洒进了人们的心里。
一位母亲正扶着她的孩子学走路。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眼睛很大、很亮,很是招人喜欢。她一个劲儿的要往前走,却又走不稳,母亲拉着她,限制了她的速度,但她似乎还不明白,仍是使劲地往前走,胖嘟嘟的小手不停的挥舞着,好象在向她的母亲抗议。可母亲的`手一点也没有放松,依旧拉着她的衣服,不让她摔倒……直到她自己可以走出1米左右的路时,母亲迅速地,稳稳地接着她,然后将她抱起,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小脸,为她轻轻拭去额上的细汗。这时母亲的手又是带着怎样的情感?我想应该是喜悦和怜爱吧。
孩子,你感受到母亲的手给你温暖了吗?
海风轻轻地吹着,海雁沙哑地叫着,太阳出来了。这不太刺眼的光照着一块奇特的石头,那就是老人石。海水哗啦啦地拥上海面,但无论海水多么使劲地向上溅起浪花,也不能沾湿在小崖上的老人石。
这块老人石有着一段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正是战争的时代。在这个丰饶的小岛上,许多人都被捉去参军打仗了,那些宪兵来到了这儿,认为岛上的人都太老了,完全不中用,于是把岛上的小孩都捉去了。小孩子们并没有力量反抗,流着眼泪乘着船儿离去了。老人们,也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的心肝宝贝被掠去。
从此,岛上再也没有小孩子了,整个岛没有了生气,没有了欢笑,没有了嬉戏的声音……老人们很无奈,只能站在海边的小崖上盼着,希望孩子们会回来,喜欢欢笑能重现,于是每天,都有成千成百的人在海边盼着,盼着。他们一天一天地等着,可是无论怎么等,也没有见过有孩子回来。有的时候有渔船经过,老人们便满怀希望着是孩子们乘着船凯旋归来,可是船划近了,却是一场空。
就是如此,没有到崖上等的人越来越少了,他们认为,没有希望的了,孩子是不会回来的了。可是在这么多人之中,只有一位老人是一直没有放弃过的。他每天都在等着,不吃饭,可以;不睡觉,可以……他只以海水和阳光滋润着他。他不怕风吹雨打。上帝认为他的行为太愚蠢了。于是,把阳光照着更猛,土地变得更枯,风更狂,雨更暴……可是,这一切一切并没有动摇这位老人的决心,他并没有在乎周围的环境。上帝目睹后,非常生气,认为他是死性不改,于是施下了诅咒,老人一天一天地凝成石头,从脚尖到头顶。老人的意志是坚定的,这块石头经历了几千万年依然没有破碎。
彩虹让人们惊奇、高兴,而风雨却惹人们讨厌。从此,彩虹瞧不起风雨,它认为风雨只会使人们生病,让人们不高兴。自己才会给人们快乐,让人们高兴。于是,彩虹决定把风雨赶走,让人们快乐。
这一天,彩虹来到了风雨家,风打开了门。彩虹看到风和雨都在,就在心里想:这样赶走他们,会不会太没有礼貌。彩虹突然灵机一动,想了个好办法。这时,风说:“彩虹姐,你来了”雨连忙起身,和蔼地说:“彩虹姐,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吗?”彩虹迎笑道:“最近我给你们俩找到了一个新住所。”风雨俩人的笑容都凝固了,彩虹继续说:“那儿可美啦!房子又大又干净又漂亮,不仅温暖,还非常舒适……”彩虹眉飞色舞地描述这那套房子,而心里却盘算着怎样把风雨赶出家园。这时,风插话道:“不行,人类需要我们。对不起,我们不能离开这里。”被风雨婉言谢绝的彩虹来了硬的,它严肃的说:“可是有了你们,人们就会变成了‘落汤鸡’呀!”“反正我们就是不走!”彩虹只好先回家。
第二天,怒气冲冲的彩虹来到风雨家,它没有敲门,而是直接破门而入,它对风雨吼道:“看看你们干的好事,你们的‘杰作’,我出来时,还不到三分之一的人向我微笑!你们快给我走!”风雨坚决地说:“不行”彩虹气得用自己的光芒把风雨赶走了,并毁了风雨的家,风雨无家可归了。
第三天,彩虹决定让人们开心,于是准备给人们跳一支舞,不料被云挡住了,彩虹说:“让一下云”云却说:“没有风雨的命令,我们不让开。”彩虹这下着急了,连忙去找风雨。彩虹找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了风雨,风雨说:“你不是瞧不起我们吗?”“对不起,是我不对。”彩虹羞愧的低下了头。
风雨回来后,马上让云散开,下了场暴雨。雨过后,彩虹马上出来表演了。它明白了只有经历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从此,彩虹再也不小瞧风雨了。
是已经毕业了。
六年啦,
六年的光阴在我们心头匆匆掠过。
回过头去,
才发现,
一切已经是云烟往事。
母校啊,
真难为您。
用柔和的慈爱包容了了我们这一群慢慢长大的孩子。
老师啊,
真难为您,
用温情的心融合了我们这个集体。
从步履轻盈,
到年华老去。
您将人生中最精彩的篇章
都留在了我们成长的路上。
原本满是稚气的脸上,
早已留下了成长的痕迹。
刚来到学校,
我们就像一群牛奶,
酸酸甜甜,轻松自在。
而现在,
我们就是一群咖啡。
苦苦涩涩地,
离开了这个一直庇护着我们的家。
昨晚,我和妹妹吃过晚饭,走进房间,拉亮了电灯。忽然,妹妹大声叫:“姐姐,你瞧,那是什么?”我顺着她的手指的方向望去,见东墙的角落上有一只壁虎停在那儿。它浑身黑乎乎的,向外叉着四条腿,拉着又长又弯的尾巴。我告诉妹妹,那是壁虎。
妹妹眨了眨眼睛,跑了出去。一会儿工夫,她又跑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棒,朝壁虎捅去。只见那壁虎四肢往里一缩,尾巴向上一翘,“嘭”的一下跳了好远,落在了北面的墙上。紧接着,它又伸出四肢,扭动着身子,摆着尾巴,像只病猫似的向前缓缓爬去。
妹妹举起木棒又要打去,我忙拉住她:“别动,壁虎是益虫,它是捕捉蚊子、飞蛾的高手。”妹妹听了,放下了手中的棒,抬着头看着。
这时,那只壁虎挺住了脚步,又猛得往下一蹿,转过身子,头冲下,又落在了原地。它好象发现了什么似的,两眼紧盯着,身子一动也不动。
我仔细地观察着四周,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心里感到十分奇怪。这样过了约两三分钟,壁虎还是没有动,我们都有些不耐烦了。
“算了,不看了,真没劲!”妹妹拿着木棒想走。“嘘,你瞧,来了!”我拉了拉妹妹的胳膊,小声地说。在壁虎的附近,有一只飞蛾停下来了,它轻轻地拍打着翅膀,并不知道周围有危险。突然,那壁虎猛地缩起四肢,翘起尾巴,向前扑去。就在这一刹那,它舌头一伸,飞蛾就不见了。妹妹看呆了,等壁虎又在缓缓爬行的时候才回过神来:“哦,动作好快呀!真是高手呢。”我们相互看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
一说起杨梅令人想起的第一个念头便是酸,看来杨梅已经和酸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每年的五六月份,杨梅开始成熟。一粒粒,一串串,挂在树上,或红或,或绿,或大,或圆。红的犹如剔透的宝石;绿的好像一片叶子,不细看很难发现。这时,我总爱到树下,把掉落的杨梅一网打尽,不管是红的还是绿的,通通装进袋子里。
把杨梅身上的沙土洗净后你会发现:这些杨梅中有大的,有小的,有鲜红的,还有乌黑的。黑,但不是真的黑,只是太红了。每一颗都泛着太阳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拿起一颗细看,它那圆圆的身子上布满了细细的圆刺,这就是它的果肉。看着,看着,就会忍不住放进嘴里,轻轻地一嚼,鲜甜的汁液带着一丝丝酸味流到了嘴里每一个角落。连壳都来不及吐,就急忙把下一颗塞进嘴里。不知不觉连牙都酸软了。
我特别喜欢吃杨梅的那种酸味。
杨梅无论是红的还是黑的,都带着一种酸味。那是杨梅的本味,如果杨梅失去了酸味,那就会失去它原本的价值。正因如此杨梅才会一直不忘自己的本味。我喜欢吃它的酸是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体会到:人也应如此,不管时代怎么变,不管地位有多高,都应在繁华的世界里坚守自己的本味,坚守一颗初心。
我爱故乡的杨梅,特别爱吃它的酸味。
自从出生后第一眼见到月亮,我已经看了她不知多少遍。每天晚上,那圆圆的月总是要准时的来我家床前赴约,从我们第一次的约会到现在已经十年有余。但我们都没有厌倦。月,永远是那个甜甜的月。我之所以对月情有独钟,不是因为有寂寞独居的嫦娥仙子;不是因为有对影成三人的凄凉意境;更不是圆月所带来的关于狼人的神秘传说。我所爱的,是月的本身。
我爱月那与生俱来的雍容华贵,那份贵族般高傲的华丽的独特气质,那浅黄发亮的圆盘高高挂在九重天上,像尊贵的女王般俯视着脚下万千的臣民,像英武的大将一样高坐点将台指点江山。这月,也却不是一个平民。
我也爱月那俊秀,华美的超凡脱俗。起风时,她随着清风翩然起舞;落雨时,她便伴着雨声引吭高歌;天阴了,她便整晚躲在几块云后面偷笑;天刚放晴,她就跳到广袤无垠的夜空中放肆地用一道道泛黄的光束射中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霎时,田野上,城市里,高原上,小溪中都漾起勃勃的生机,夜的死寂一扫而空。
我更爱的是月的深邃。在一个清风拂面月色宜人的夜晚,只身站在撒满月光的无垠原野上,用心来领会这博大深湛的玄妙智慧,你会油然而生一种与天地同旋,和山水共鸣的奥妙之极的超脱感受。看着那月中心最显眼的一抹黄,透过那月的伪装向最最深远的一点光华直视,顿时超然世外,大彻大悟了。
月的光华闪耀了不止万年,而天地似乎在这万年中慢慢的颠覆,闭合了。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本书,书上说,老鹰是变色龙的天敌,但是变色龙有一种本领,它的身体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变化不同的颜色。比如:它在树干上,它的身体就会变成棕色的;它在树叶上,她的身体就会变成绿色的。特别是在晚上,变色龙体表的颜色可以随着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看着看着,我的脑海里产生了一个疑问:变色龙为什么会变色呢?它怎么这么会保护自己呀!回到家,我打开了电脑,找到了答案。
自然界的各种动物为了适应恶劣的环境,在生活过程中逐渐练成了各种各样的伪装术,而变色龙的伪装术可以说是动物界中最高超的。它的体表颜色可以在一昼夜内变换五六种,以躲避侵袭,是当之无愧的“伪装之王”。这是因为在变色龙的体表下有一个变化无穷的“色彩仓库”,里面贮藏着黄、绿、蓝、紫、黑等色素细胞,一旦周围的光线、温度和湿度等发生变化,这些色素细胞就会随着发生变化,从而使变色龙的体表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变色龙的体表颜色会变色,这给了人类许多启示。因为人类是最善于学习和创造的高级动物。变色龙的本事使不少军事家和材料科学家羡慕不已,都想学学变色龙的本领,看看它是怎样练就这身变色功夫的。美国的科学家研制出了一种变色龙式的隐形材料,并把它们涂在各种武器上。一般的照相技术难以发现。日本的一些材料科学家,尤其是日本的纺织业,为了抢占世界的服装市场,别出心裁,开始大力研究变色服装。有种衣服是用一种感温纤维制成的,只要周围温度一变化,它的颜色就会改变。感温变色游泳衣就是利用野外、室内、水中和海岸温度的不同而变化出各种颜色的,它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刺激。
啊!变色龙竟然给人类带来这多么有益的启示!我想,今后它的用途肯定更加广泛!
最新初一状物作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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