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模板18篇)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写总结时要注意语气的控制,既要客观公正地表达观点,又要积极向上地鼓励和激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林业系统内,依旧有少数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不高,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也没有摆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政治站位明显不足,看齐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度理解,思想和行动还没完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上来。自我学习不够,认为长期以来林业方面还未发现有黑恶势力,总感觉本系统不是重点单位,有认识不够高的问题。单位部门间协作意识不强,缺少信息沟通和联动配合,工作主动性不足,工作合力没形成一股绳,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是线索摸排需进一步加强。在线索摸排工作中,少数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不实,存在走过场情况,没有把心思沉、懂法、守法和护法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入专项斗争的工作中去。深入林区深度不够,排查面存在一定局限性,也没有围绕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想点子、出主意,责任心不强,只单纯从办理案件、信访举报入手,“回头看”梳理工作也有走走过场现象,深入研判各类信息和深挖犯罪网络不够,对林业系统内部的“黑后台”、“保护伞”、“人情网”梳理不细致。
三是宣传模式需进一步创新。虽然宣传发动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宣传氛围还不够浓,方法都比较简单,缺乏与主流媒体、新媒体沟通互动,信息发布和宣传模式过于老旧。广大林区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关注度不够高,了解的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够深入,林区偏远村、组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仍存在死角和不到位,没有做到全覆盖,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涨,远没有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是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虽然大部分区县都和相对应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和宣传工作,但日常执法、宣传发动等协作过程浮于表面,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一是聚焦重点,明确摸排思路。在近期的线索摸排工作中,全市林业系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摸清线索摸排工作思路。一是坚持对日常开展的工作进行检查,梳理是否有涉黑涉恶信息的漏洞;二是对现行开展的各类工作进行梳理、摸底,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林业管理秩序规范化。三是深入排查系统内可能出现的“关系网”、“保护伞”、“黑后台”等,清查林业系统内职工干部是否有利用公权力包庇、纵容、以及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行为。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范围。根据近期开展的“2020春雷”、“宣传质效提升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结合林业案件、项目“回头看”梳理,系统性地分类、分块对林区线索摸排工作进行梳理。要注意培养和引导辖区护林员、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分子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要安排专人密切注视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打赢一场信息战、线索战。
三是丰富宣传内容和方式。市、县两级局机关及基层派出所、林业站、林场等所有涉林单位都要公开举报途径,将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横幅广泛覆盖各个林区。在做好传统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同时结合日常法治宣传、森林防火、林企、林业从业人员培训、涉林工作任务部署等工作,突出强调林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深入林区,把扫黑除恶宣传资料、问卷调查发到林区群众手上,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把林业系统在林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传播开。
四是建立联勤联防协作机制。深挖案源,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耳目布建。做好与地方公安、工商、渔政、水利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为了加强冬季公路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县交通局《道真自治县交通局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道交发„20xx‟121号)文件要求,我所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现将20xx年冬季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我所成立了“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20xx年冬季公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长:冷国东(所长)。
副组长:韩忠建(副所长)、余加雄(副所长)。
成员:李佳凤、彭清明、涂勤方、张建华、彭敏、牟小华、郑继松、韩世路、王强。
二、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规定全体管理人员在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安全学习日;二是认真抓好元旦、春节、春运等期间和重大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如驾驶员、爆破员等)管理所与之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杜绝病机(车)作业。
三、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
在专项行动期间,我所充分利用宣传车、简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向。
社会宣传专项行动,并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52-5820xx9),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此期间,出动宣传车6车次共行程1800公里,出版简报7期。
四、公路养护。
去冬今春,我所根据自身实际,针对人员少、里程长的情况,由所长牵头,每半月对我县县公路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安排。
1、在路基缺口、边坡坍塌及路基沉陷地段设置了警示标志,安排了人员进行及时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易冻易滑路段备足了防冻防滑砂,确保了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2、强化公路养护作业规范。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统一着标志服,戴安全帽,在作业路段设置明显标志,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切养护工作均按程序进行。
3、严格了炸材的管理和使用,至今无一次大小安全事故发生。4、派专人对桥、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桥面设施和上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认真填写了“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
5、督促队、组、室、班、点搞好“四防”工作,即防滑、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
五、路政管理。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全体路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路政管理工作职责”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1、坚持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14天,每次巡查不少于60公里。2、杜绝违法建筑,严格查处了擅自占(利)用公路和破坏、损毁公路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了恶性超限运输行为,将超限运输车辆降低到3.5%以内。
4、认真清理了非公路标志、标牌。六、小车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规定控制车速和使用警报器,进行路政巡查的专用车辆,车速一般不超过40公里/小时。
2、经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3、驾驶员随身携带各类手续,安全驾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4、严禁公车私用,超员超载。
我所在专项行动中,得到了很明显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努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力争把我所的安全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根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林业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1月3日,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宣四平再三强调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发动全市林业系统内职工投身为期三个月的“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专项行动,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推动林区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经过局党组研究,在全市林业系统内印发了《关于印发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方案的通知》,行动紧紧围绕林业扫黑除恶八个工作重点,要求全市林业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线索摸排,浓厚林区宣传氛围,确保此次行动落到实处。
三是明确专项行动工作内容。“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主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各类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做好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并全面开展“回头看”梳理工作,严格排查林业系统内是否存在保护伞、黑后台。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林业系统共梳理“回头看”案件1483件,林业项目279个,信访件87条,未发现涉黑涉恶和存在保护伞、黑后台情况。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区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总体而言,“两节两会”期间,我区食品市场平稳、有序,购销两旺,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根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期间,分管副区长刘文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于12月31日下午及1月26日上午两次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菜市场以及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节前检查,要求经营户履行食品市场准入、检测和检查职责,还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市场索证索票、消毒、活禽休市等制度,确保家禽交易安全。各街道(乡镇)也组织了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超市、菜场、企业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各街道(乡镇)、各监管部门结合“两节两会”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对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中排查出的6项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同时,按照省、市关于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整治的要求,加入熟制花生非法添加罗丹明b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购销病死甲鱼及甲鱼骨以及禽类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农林、质监、工商、城管、食药监、商务等单位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持照情况,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卫生环境等情况。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和保健品等食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17户次,责令整改179户,取缔无证无照20家(包括4家市场外无照活禽交易),查处违法行为9起,取缔流动摊贩162起,立案9起,罚没款累计6.6万元。各环节快速检测食品5732批次,其中生猪宰前“瘦肉精”750批次(430头)、区属菜市场上市蔬菜抽样4764批次。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及蔬菜农残超标情况。发现问题食品3批次,共2.2kg,为二氧化硫超标的干、腌制蔬菜,对问题食品依法销毁。
各单位多角度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一是通过北仑电视台,利用新闻播报期间的5秒广告,播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并在图文频道滚动播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和消费警示。二是利用官方微博、短信平台等多种媒介继续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警示信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需注意饮食卫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三是通过4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站和各村(社区)与大型餐饮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熟制花生违法添加整治与加强禽肉购销监管。四是继续发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比图片以及伪劣食品简要说明,大力宣传常见伪劣食品的辨别常识,引导消费者谨慎辨识,安全消费。
印发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阵以待,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通信畅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零报告”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北仑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上报。节日期间,各单位共受理投诉举报14起,均妥善处置,全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七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舆论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运政办发〔20xx〕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电视台、山西日报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政府对其进行关停,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剪掉毛布,并处罚5000元,供电局切断电源、吊离变压器,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能力。
(一)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一是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进展迅速。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大会”,8个产焦县市的书记、县(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原则、任务和办法。同时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胡苏平市长担任组长,安德天、柴林山和张建喜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委、经贸委、环保局、监委等20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县市都要完善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细则,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清理整顿。焦化企业比较集中的河津市,对煤焦业实施“控制总量、关小上大、延伸产业、循环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具体办法是:立即关闭炭化室高度在2.5米以下的小焦炉,修正原计划发展1000万吨焦炭的规划,将焦炭年产量控制在600万吨以内。同时,根据实际,引导煤焦业适度集中,拓宽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变煤焦支柱产业为焦化支柱产业,打造集约型的经济新框架。该市已先后关停了6家企业的8座小焦炉,淘汰焦炭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并对10余家跑烟冒火、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进行了处罚,督促52家企业实施了废水闭路循环、原煤场喷淋、熄焦除尘等焦炉环境治理改造。同时,10个煤气工业开发园区基本竣工,34家企业的4亿立方米排空煤气将被充分利用于发电和完善城市“双供工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是重污染行业环境达标水平显著提高。在解决重点行业的结构性污染方面,除了对焦化企业实施清理整顿,我们还主要抓了金属镁和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着力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达标水平。全市70余家金属镁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金属镁生产大户闻喜县,从去年6月开始,投入亿元资金,对大运路沿线桐城段1000米以内以及县城内的16家金属镁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改造。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企业搬迁督查服务队,深入现场办公,解决企业搬迁中存在的困难。在搬迁改造中,积极推行银光镁业集团的锻白回转窑生产工艺和原料车间的电脑自动配料、连续封闭运行,精炼车间的半煤气加热自动浇注的先进生产工艺,以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目前,已有14家企业搬迁到远离县城的工业园区。造纸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制定了xx市《造纸企业试生产和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对造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先后两次邀请国家、省有关造纸专家对汾河流域的6家造纸厂治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6家造纸厂投资近3000万元,完成了治理任务,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环保局主持的达标验收。尤其是山西合盛工贸公司采用中科院的“造纸黑液资源化再利用”专利技术,把90%的造纸黑液通过4道工序转化为化工原料--钠木糖粉,又从钠木糖粉中开发出木质磺酸盐等4种产品,使造纸黑液变废为宝,造纸的吨成本下降了400元。在提高企业环境达标水平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对沿黄河、汾河、涑水河的12家造纸、化工、化肥、制药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器,与市环保局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三是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市把查处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予以解决。例如,我们把违法生产的小选矿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政府李建业副秘书长带队,先后4次到闻喜、垣曲、绛县等县现场督查,对非法小选矿进行了毁灭性打击。目前,除业主自动拆除外,共没收磁选机55台,捣毁沉淀池384个,400余家小选矿全部停产。临猗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部门和有关乡镇联合执法,先后对村边、路边、田边的100余座木炭窑进行了铲除和捣毁,遏制了污染的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全部解决。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确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2项,涉及6个县市50余家企业。各县市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要求逐一落实,不彻底解决决不撤牌。河津太兴集团易地技改的60万吨焦炉项目于今年4月8日开始投煤试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环保设施未能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试生产前未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未按照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的“关小上大”要求关闭20万吨焦炉。为此,河津市环保局责令该集团进行限期整改。太兴集团于7月3日对20万吨焦炉自觉采取了停产措施,并拆除设备,60万吨焦炉项目环保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全市确定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0月底,xx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天数已达到165天,提前完成了全年160天的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据监测报告,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xx段)和涑水河化学耗氧量(codcr)浓度分别控制在93.32mg/l和94.28mg/l,比去年分别降低了51%和46%;氨氮(nh3-n)浓度分别是15.282mg/l和68.769mg/l,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工业经济增长。目前,我市优势产业迅速崛起,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群初具规模,工业经济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民营企业撑起了全市经济“半壁江山”;三是工业园区初具规模;四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上级,五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入围全省“1311”规划的44个调产项目,总投资162亿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启动,有的已经陆续建成投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4.2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工业增加值73.3亿元,同比增长20.5%。全市工业经济呈现出增幅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明确。
专项行动之前,我市极个别县市在不正确的发展观念引导下,曾经出台了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曾对部分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环保监管不能到位的问题。夏县县委、县政府20xx年制订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域企业发展十六条决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县征费统筹办公室负责确定20家企业20xx年至20xx年的交费数额及征收。专项行动开展后,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意见,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对封闭管理的规定做了纠正,夏县政府撤销了企业征费统筹办公室,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征收企业的排污费。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都能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稷山县提出要把节约资源、根除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污染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转变。着力引导其走“循环经济”的道路。秦晋焦铁公司用炼焦回收的焦炉煤气、冶炼硅铁产生的高炉煤气及炼焦剩余的煤矸石发电,又用所发的电供炼焦和冶炼铁、镁,每年增加工业产值千万元以上,节约电费100多万元。像秦晋焦铁公司一样,该县先后有10多家企业利用炼焦产生的煤气建成了发电厂。临猗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环保部门进企业检查要一路畅通,凡是环保部门需要的资金要优先保证,凡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要全力支持。夏县政府围绕“绿色夏县、生态大县、林业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山川并举、四季常抓、栽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大搞植树造林,全力实施生态林业战略,致力于用绿色覆盖全县,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6.9%,生态环境逐步走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县(市、区)对土小企业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焦化、铁合金、印染等行业问题更为严重。三是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我们要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整个专项行动按时圆满完成。三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八
临近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结算迎来高峰,欠薪问题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记者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集中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动将持续到20xx年春节前。
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绍兴市以开展“稳进提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兜牢维稳底线,综合施策解决欠薪问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欠薪预警案件办结率超过90%,经济稳进提质重要指标“劳动纠纷化解率”评价指数位居浙江省前列,全市人社系统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提前一个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81件,实现“动态清零”。
此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盯紧重点领域,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房产项目,重点排查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未落实实名制导致的`欠薪问题,同时加大对房产项目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掌握企业因资金链短缺、生产经营困难等造成的欠薪问题,主动提前介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劳资关系稳定。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绍兴各地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应急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与110联动协作机制。并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持续提升“安薪码”知晓率,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点受理,全市联动”,方便农民工线上维权。12月5日至9日,绍兴市还将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在各区、县(市)设置接访点,方便农民工就地维权,确保接诉即办,快速为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绍兴市将确保全市农民工20xx年的工资在20xx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织密织牢劳动者工资权益保障网,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九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任务包括开展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置、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共处置了违法行为300余起。同时,我们还通过各种形式展开了宣传活动,提高了市民对交通安全的意识。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违法行为的种类繁多,有些行为难以识别和处置。另外,有些行为人员对交通规则的认识程度不足,需要加强宣传教育。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交通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交通安全监管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并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监管的执行效率和监管效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xx乡严格按照县政发〔xx〕3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7月1日我乡党委、政府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后,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菲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温连福、副乡长祖万党、副乡长王永和担任,成员由安监站长范明、劳保所长蒋明晨、团委书记唐奎、民政所长吕明辉、土管所长孟明锐、派出指导员马真训、卫生院长曾宪奎、赵家海村支书姚正万、大坪村支书朱朝荣、梨园村支书李吉平、xx村支书刘福安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劳保所,办公室主任由劳保所所长蒋明晨同志担任。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xx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乡村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在乡公开栏上把每天专项行动内容,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准确、客观的进行公布。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据统计,到目前,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电话2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人次。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xx乡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1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4个行政村,采取拉网式,重点对乡村小砖窑、小矿山等进行彻底清查。截止目前,对已掌握的1个砖窑厂和1个矿山进行了认真排查,这家砖窑厂共使用农民工19人,其中四川籍民工5人,当地人14人,检查的具体情况是:
1、砖厂营业证照齐全;
2、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
3、没有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4、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这个银河铜矿有限责任公司有23人,其中当地的15人,外地的8人,检查的具体情况是:
1、证照齐全;
2、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
3、没有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4、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砖窑厂和银河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都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定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情况。
下一步xx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2个用工单位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第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委办〔20xx〕xx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7月上旬至9月底,我镇在辖区内开展了20xx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以xxx镇长为组长,xx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行动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充分利用圩日、节假日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木片木板厂、采石场、加油站、燃气点等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消防设施配置维护、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同时,对第二季度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74人次,检查企业15家;累计排查出安全隐患54处,其中现场整改46处,限期整改8处。
在前期集中整治清理辖区内非法选矿洗矿点的基础上,我镇继续组织工作队对辖区内非法选矿洗矿点进行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这些选矿洗矿点有死灰复燃迹象,及时上报城区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开展整治工作提供便利。
(一)镇区面积比较大,需要检查的企业比较分散,检查人员其他工作繁忙,车辆配置不足,无法有效地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二)被检查的企业“重利益、轻安全”,对于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总是找接口推脱,甚至不理睬,造成整改无法落实到位,问题、隐患依然存在。
(三)辖区面积大,各村坡很分散,防火和防暑、防溺水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鉴于目前天气炎热,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城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一)继续提高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
(二)继续加大排查检查力度,严肃对待查出的问题。
(三)加强问题整改,跟踪整改效果。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9月12日。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二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8台(次),对10个内部单位14处处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对3个施工项目部的.6个工地,进行清查,登记比对施工人员109人,()未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对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废旧金属收购点、小型炼钢炉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共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54家,小型炼钢炉1家,登记从业人员110人。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派出所对各单位值班领导和保安门卫同时进行了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巡查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派出所对辖区的管控能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三
“打非治违”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xxx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委20118号)和《xxx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市安委20115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20xx年5月初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截止6月底,我市共组织督查组5个,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3家次,排查隐患2289个,己整改到位20xx个,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75起、(其中: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2起,取缔非法砂石厂30家,打击黑车78辆,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停产整顿(整改)指令书103份,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60余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对关闭煤矿和采石厂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严防死守,确保全市无非法开采现象发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1、成立了以代理市长xxx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xxx、市政府副市长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2、向各乡镇、市级各部门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2011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打非”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了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打非”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也分别制订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3、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和部门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通过专项行动,建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了专项行动的实效。
根据国家、省里及xxx市“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我市从5月9日开始,由市“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5个督查工作组,带领各市级相关部门分赴各乡镇集中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打非”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在行动中,我市一直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生产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1、煤矿领域。按照国家、省和xxx市煤矿“打非”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矿、硐采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办201133号)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安监、经信、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全市37个煤矿9个硐采非煤矿、2个探矿企业及设计范围外井口关闭情况全面展开督查。截止6月底,我市共计开展执法专项行动42次,出动执法检测人员186人次,检查煤矿35个,合法矿区的非法井口60多个,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23条,督促煤矿落实整改资金400多万元,经复查已整改380条,整改率大达90%;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50多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并责成所在乡(镇)政府和驻矿安监员进一步加强专人监管,守死守牢,严防非法矿死灰复燃。
2、非煤矿山领域。市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统一审批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颁证。公安部门严格民爆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初步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审批提供民爆物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的问题。组织国土、经信、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打非”专项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检查发现隐患135处,整改隐患126处,督促落实整改资金9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9家,。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根据xxx省、xxx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安监、经委、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16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40家加油站、1个油库、3家氧气充装站和1家燃气供应公司等烟花爆竹和危化品企业进行了“打非”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83条,下发整改指令书38份。对燃气公司lng(液态天燃气站)建设进行了“三同时”安全审查;对13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违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建档登记,随时掌握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提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4、交通运输领域。全市交警、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各种违章作业车辆1800台次(特别是酒后驾驶、超速),查处无证无牌车辆78台次,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整改指令15份,同时加大了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力度,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45处,目前已全部悬挂了危险警示标志。6月份,市交通、交警、安监、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我市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点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领域。市规划建设部门从5月初到6月下旬,对城区4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检查5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5人(次),排除安全隐患70处,对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6、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市公安局开展了涉枪涉爆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私藏爆炸物品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窑及其他非法矿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市消防部门抓好易燃易。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四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护市民合法权益。任务包括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展开商标保护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共处置了违法行为100余起。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商标的保护和维护,净化了市场环境。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隐蔽性和规模较大。这些使我们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上存在一定困难。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和打击,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效率。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义务,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州xx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县实际,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州xx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扫网剑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今年以来,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州局网络监测线索,对6条涉及电商的违法线索开展核查(其中5条涉及食品标识标签、1条涉及“圣洁”注册商标)。通过对商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调查,其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法》、《商标法》中可免于处罚的情形,结合商家实际经营情况,向涉及的3家电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共6份,要求立即下架问题产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主体意识。
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摸排检查,县辖区内现有自建网络平台3户,经网络排查和实地核查,均已落实亮证亮照经营制度。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的通知》,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检查时执法人员就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法律责任、易发生的广告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宣传,同时要求各广告企业强化广告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接件登记等制度,诚信守法经营。此次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广告经营者12家,未发现低俗庸俗媚俗广告。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对我县网络平台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摸排调查,我县辖区内暂未发现有网络经营平台和网络主播带货情形。
在县扫黄打非办的组织下,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联合宣传部、文化执法、公安、交通、融媒体中心开展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印刷企业、打字复印店、文具店、书店、音像制品店、物流寄递企业、网吧、ktv等场所,现场宣传普及“扫黄打非”法规,指导企业、商户规范经营。截止目前,共计检查各类经营户74家次。
日常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时,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其中,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在今年疫情期间,为进一步督促相关经营户落实《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的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对辖区内9户野生动物饲养经营者的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进行审查,了解销售渠道及销售台账的建立情况,《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后的执行情况。同时结合防疫工作,要求辖区内5个农贸市场、各餐饮经营户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禁食野生动物,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公开举报电话“12315”,畅通信息渠道,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各种投诉与举报,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和稳定,截止目前共收到消费投诉举报76件,其中举报5件,经调查,立案1起;受理现场投诉10件,全国12315平台投诉63件,调解投诉73件,调解成功73件,有3件正在办理中;为消费挽回经损失2.3万余元;处理网络舆情4件,12345转办4件,县长信箱1件。
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与网络市场监管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同时加强本局内部业务条线之间的协同配合,在广告、商标、合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今后,将加大网络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六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农明电〔20xx〕108号)及《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10月12日召开了x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10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11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50435个,面积59340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6个,涉及棚数9个,土地面积8.22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50581个,面积59465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7个,涉及棚数10个,土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72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曹老集镇周郢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吴小街镇刘亮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吴小街镇吴延庭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梅桥镇刘德忍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梅桥镇焦乃六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梅桥镇贾标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云尚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坚决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通知》(林湿发[]213号)、(甘林护函[2011]511号)精神,全面推进自然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和退化湿地的科学恢复,进一步加强我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湿地国土生态安全,根据市林业主管部门总体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湿地保护坚决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此次湿地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坚决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通知》文件,文件制订了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行动重点,主要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林业局、区沙生植被野生动物保护站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林业局局长周品德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林业局、区沙生站有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工作。全区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由区林业局牵头组成的专项行动巡回督查组,及时掌握全区专项行动情况,检查和指导各乡镇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以全区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湿地资源保护设施分布集中、非法侵占破坏较为严重的银达、怀茂、三墩、临水、铧尖等乡镇区域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湿地面积分布较少的乡镇进行重点检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进行。
二是加大力度打查各类非法侵占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与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联合,重点查处了违法占用湿地、毁湿开垦、修筑设施、倾倒垃圾等破坏湿地资源的活动。全区各乡镇共查处并制止破坏或违法侵占湿地案件3起,初步建立了统一、协调、高效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制。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了侵占破坏湿地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针对破坏湿地资源活动的特点,重点乡镇均安排专门队伍对关键地区、关键村屯进行值班,对非法侵占、蓄意破坏湿地的违法活动依法进行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并责令责任人限期进行了清理、整改和恢复。其中对三墩镇陈家坝村村民欲违法圈占湿地作为农用耕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在三墩镇夹边沟水库湿地违规扩建鱼池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恢复整改,对银达清水河湿地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实施了全面清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纠正,全面整改,在群众中起到了充分的警示及教育的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
在这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我们广泛宣传了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重点向群众宣传国家、省、市、区有关保护湿地资源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一方面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影响广泛的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把保护湿地作为宣传的重点,对专项行动的关键举措进行了跟踪报道,形成了呼吁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的良好声势,扩大了湿地保护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对影响较大的毁湿、违法侵占湿地案件进行了曝光。通过正反两个方面来教育和警示社会公众,起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的作用。
各乡镇政府也利用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在各村进行讲座等多种方式对本乡镇的干部和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到位,不留死角。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为将湿地纳入科学化、正规化管理轨道,根据省、市通知精神,我局积极向政府和编制部门汇报协调,上报了建立当地湿地管理机构的报告,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保护工程项目的争取打下了基础。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我区毁湿开垦、违法侵占湿地等案件的上升趋势,保护了全区湿地资源的安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全区湿地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为保护我区湿地资源,为建设“生态肃州”做出积极的贡努力。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切实做好全县民政系统“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按照省、州、县统一部署,对全县15家养老机构、救助站、殡仪馆、公墓等集中开展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主要是针对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养老机构建筑是否坚固,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宿舍、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器设备运行,特别是养老机构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领导带班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构,调整了“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组织、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领导小组对当前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二是加强政策传导,提高安全意识。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迅速将省、州、县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位,制定印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汪民发〔20xx〕58号),细化目标责任,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制定了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增强全县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
三是加强排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在排查安全隐患时,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做到隐患排查有记录、有签字、有档案。坚持整改零容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包保,做到措施、资金、人员、责任、时限“五落实”。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深入排查整改,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排查范围,各分管领导带队,成立检查组,深入各民政福利机构、救助站、殡仪馆、公墓及民办老年公寓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对涉及检查点位的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消防设施设备、涉水、燃气等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县民政局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台账登记,确定整改时限和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消防设施过期;食堂生熟食没有分开存放,防火设施不到位,工作人员不着工作服;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健全,领导带班及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敬老院安全预案不完善等。
一是继续巩固隐患排查整改成果。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职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着零容忍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监督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不完成隐患整改绝不放过。
二是构建民政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追究问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定期上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是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抓好养老机构、福利院和救助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针对安全管理的重点,强化对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保障的监督管理。对重点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安全隐患层层包保,对重点人群加强监管。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