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沥青买卖合同 沥青混合料买卖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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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0 00:00:00    小编:考公学习搭子

2025年沥青买卖合同 沥青混合料买卖合同(三篇)

小编:考公学习搭子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沥青买卖合同沥青混凝土买卖合同篇一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明细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附质保书。

四、供货方式和费用承担:需方提前48小时将供货计划提供给供方,供方在收到计划后48小时内将需方所要材料送到浦口区百润路及南浦路工程工地,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供货价格:供方所供材料按照同期材料价格执行。

六、合理耗费及计算方式:抄牌收货。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如果质量、数量异议,需方应在一个星期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不合格商品原始材料标牌等,并提出承运部门出具的相关商务记录。

八、结算方式:经供需双方协商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需方在建筑施工期间,供方供应约15000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9000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及6000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在需方完成主体工作量55%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付给供方之前所供沥青混凝土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95%,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1)南京十建浦口我百润路及南浦路项目部沥青混凝土总量约为16500吨,自供需双方签订合同起自工程结束前,需方另邀第三方供应材料,需方须支付给供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供方在此期间无故停止供货,须支付给需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

十、解除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再向卖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生效必备条件:加盖签字盖章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后期发货均以此合同条约执行(价格除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沥青买卖合同沥青混凝土买卖合同篇二

乙方(供方):

一、交货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

1.1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1.2上述单价包含乙方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沪蓉西高速恩利段lmx1标前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理利润等。

1.3上述单价不因市场或其他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二,质量要求:

三、验收标准:如乙方所供重交沥青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可在经省级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抽检仍不合格乙方须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

四、 交货时间及地点:

4.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月度材料使用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负责将重交沥青运送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相关工程损失由乙方负担。

4.2供货时间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供货时间。

五、 运输:

5.1乙方负责组织专用汽车将材料运送到甲方工地((沪蓉西高速恩利段lmx1)范围内的指定地点(沥青拌和站)。

5.2乙方运输工具(汽车)在进出甲方工地的过程中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验收:

6.1 重交沥青交货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数量为准,乙方有权监督计量过程,合理误差3‰。

6.2交货时乙方须出具本批材料的相关出场证明,质量保证书。

6.4.1 甲方对到场沥青进行抽样检验,如发现沥青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行将不合格沥青运出甲方工地,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沥青,乙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连续2次或累计2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宣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货厂商,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

6.4.2 在沥青的使用过程中,因沥青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4.3 甲乙双方对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检验机构检测。

七、结算方式:

乙方凭有效验收凭证每500t结算一次,在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乙方出具合法的供货发票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根据每月工程计量情况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 双方义务:

8.1 甲方须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

8.2 甲方有义务提供场内通道,电源、现场空地方便乙方工作,货到工地及时组安排卸车。

8.3 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及时组织供货。

8.4 乙方应服丛甲方的现场抽检取样。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及附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合法文件。

十、 本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沥青路面施工结束。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沥青买卖合同沥青混凝土买卖合同篇三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三、 交(提)货地点及方式:需方指定苏米图境内拌合站,指定后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变动请在装车告知供方。沥青到达指定拌合站后需方及时组织人员卸货,所需费用由需方负责。

四、 验收标准:沥青到达指定地点24小时内对沥青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出现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有资格的技术部门进行检测。

五、 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六、 违约责任:双方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如合同订立后其中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则违约方向对方偿付为履行部分所值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

七、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 其他约定事项:货物到达指定卸货地点,供方不负责一切费用(包括装卸费、过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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