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精选14篇)
文件格式:DOCX
时间:2023-11-11 19:17:28    小编:笔尘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精选14篇)

小编:笔尘

在现代社会中,合同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如房屋买卖、劳动合同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合同中变更和解除条款的设定和执行。这些合同范文可以作为你起草文本的起点,帮助你明确合同的结构和要点。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一

联系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买受人(下称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_____,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_____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三、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并无须支付利息。

四、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年月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乙方签:

负责人签: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20xx年x月x日购买的xx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xx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xx退还给xx,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乙方身份证号码:

相关拓展:

(一)、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违反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为。违反国家政策是指违反了虽未明确载于法律条文,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作了明确规定的情况。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了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房屋买卖有以下几种:

(1)双方恶意串通,迼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监管人,将该无行国能力人的房屋恶意出卖给他人,自己和他人获得非法利益,损害该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情况。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

(4)房屋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

(5)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购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6)出卖违章建筑,在国家征用、拆迁范围的房屋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其他房屋买卖。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房屋买卖。

(1)卖方的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卖方主体无行为能力或者临时处于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卖方主体没有房屋所有权,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或超越代理权代理他人出卖房屋的人等。

(2)买方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购买私人住房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购买他人享受国家或单位优惠补贴而购建房屋的非原单位职工等。

(三)、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的房屋买卖属于规避法律的房屋买卖。

(四)、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房屋买卖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中:

(1)欺诈。即一方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或用虚构、捏造的事实欺骗对方,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同对方进行房屋买卖的行为。欺诈行为有下列特点:欺诈行为须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欺诈的手段可能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行为,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受欺诈一方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完全是由上述错误认识所造成的.结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实真相就不会同意进行这项房屋买卖行为。

(2)胁迫。即当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吓、胁迫而为的房屋买卖行为。恐吓是以将来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为。在他人的恐吓手段要挟下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并非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为理应无效。恐吓可以是针对肉体方面的,可以是针对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针对财产方面的,恐吓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亲属。恐吓的事实必须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发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轻微的损害、无可能性的行为,那么该行为不构成恐吓行为。胁迫与恐吓不同,胁迫是对肉体直接施加暴力和强制;胁迫是用正在发生的事实来逼迫;恐吓是以将来的危害相要挟。但无论是恐吓还是胁迫,都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根据。

(3)乘人之危。即一方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了极度的经济困彻难,或者是亲人有重病急需钱救治,或者是生产经营陷入了极度困难,急需资金等情况下,他方乘机得用这种困难,将房屋买卖价格压得极低,明显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五)、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并且,房屋买卖应依法定程序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如果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房地产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别约定除外),各方当事人均须严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但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律师在此就解除条件及程序做如下总结,以供网友参考: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程序除上述第1种协商解除情况外,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后果《房地产买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四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未明确使用解除合同这一术语,而是使用了宣告合同无效,它用列举的形式表明了宣告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及其后果:宣告合同无效必须以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才生效;宣告合同无效是买方或卖方可单方行使的权利;宣告合同无效仅限于合同一方根本违约或违约方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声明将不在宽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各方合同义务。《公约》中宣告合同无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解除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基本相同:首先,都是一种形成权,即仅凭一方当事人依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现成的法律关系消灭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一方即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而无须征得另一方同意或与另一方协商。其次,合同解除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所以,也成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最后,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为前提。

(一)宽限期与根本违约的关系。

实践中,若卖方迟延交货,买方是否绝对享有决定宽限期的权利,它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公约》第47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卖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其义务,买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卖方履行其义务。《公约》第49条规定,买方可以不给卖方规定额外的合理时间,就可以立即宣告解除合同。从这条规定看来,买方享有决定是否给卖方宽限期的权利。在实践中,若买方动辄行使此项权利,就难以体现买卖合同的公平合理性。如果双方买卖的是普通的、价格相对稳定的商品,卖方的迟延交货并未构成根本违约,如果买方不给卖方宽限期,却以根本违约为由予以解除合同,这对卖方来说并不公平。事实上,也有买方因为找到了出价更低的卖方而以根本违约为由而恶意解除合同的例子。即使买方给予了卖方一段宽限期,时间长短又没有具体规定,买卖双方各有说法,《公约》仅以合理为限,那么怎样才算合理?因此在实践中,如何行使此项权利才是真正体现公约精神,较难把握尺度。

(二)根本违约的标准问题。

《公约》第25条对根本违约的定义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约,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公约》对根本违反合同所采取的衡量标准是,看违反合同的后果是否使对方蒙受重大损害,即违约后果的严重程度。尽管该条规定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吸收各国法律规定,并调和了两大法系关于同一问题的不同处理办法,但仍然存在两个问题:

1.既然损害的严重程度为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那么究竟怎样的违约行为才足以造成此后果,守约方如何认定根本违约是否确实?这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因为同样的违约行为在不同情况下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结果,这影响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2.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员标准无明确规定。同等资格是否指在该业务领域经验相当丰富的人?通情达理是否指在商业信誉、从业道德方面表现俱佳的当事方?这些因素都会带来判断上的难度,从而影响到守约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

(三)预期利润的索赔问题。

《公约》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可见,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实际损失和利润损失两个方面。实际损失较好理解,即守约方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合同如能履行应获得的合同利益。但是利润损失较难计算,它是否包括预期的利润?即守约方已事先计划好的获取合同标的后再将标的物转手而获取的利润。《公约》第74条同时规定,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那么,预期利润究竟是否是违约方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损失?这里就要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加以判断,主观上讲,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就应当知道,若其违约会给对方造成的后果;客观上讲,凭借违约方的性质,与守约方的合作期限长短,自己对守约方贸易习惯的了解,违约方是否应当预见到其违约行为会产生的后果。因此尽管已经有了明确规定,但其中确实存在主观因素,所以索赔预期利润究竟能否得到支持,是完全支持还是予以部分考虑,都需要在具体案件中由法官来自由裁量。

另外,如果决定予以考虑的话,这部分预期利润该如何计算,方法也有不同:第一种方法是以差价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该方法既可以适用于卖方违约情况,也可以适用于买方违约的情况。前者是买方在解除合同后的一个合理时间内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后者是在解除合同后的一个合理时间内以合理方式将货物转卖。同样,差价也就包括了买方购买替代物或者卖方转卖货物的交易价格与原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第二种方法是以时价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所谓时价是指在一定地点一定时间的某种货物的市场价格。这里的时间标准有两个:即在接受货物之前解除合同,则适用解除时的时价;在接受货物之后解除合同,则适用接受货物时的时价。这里的地点标准是依据原应交货的地点。如果该地点没有时价,则指另一合理替代地点的价格,但需要适当考虑货物运费的差额。这种方法虽然有其合理性,但需要大量的调查工作,故较少被采纳。

(四)买方宣告解除合同后,另行购买替代物的条件购买替代物是卖方不交货时,买方所特有的补救措施。这一权利已受到各国法律及国际公约的肯定。但在实际案例中,怎样行使这项权利才是符合公约精神?一般有以下两个标准:一是在时间上,买方必须在解除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行使,二是在方式上,买方购买替代物的价格、地点、渠道等都是适当的,如价格需与原货物相当、渠道正规,否则就不是购买替代物,成为购买新货物了。但在按以上两个标准裁决时,也会存在问题,如买方在卖方无力履约,时间紧急时为了按照《公约》第75条之规定减少损失已经购买了替代物,之后才宣告解除合同,而卖方认为买方应当先要有一个宣告解除合同的过程才有权购买替代物。对于卖方的抗辩,不能予以完全支持,而要看买方是否已举出足够证据证明自己购买替代物的合理性与紧迫性,可见,实践中的判断理解存在较大分歧。

由此可见,尽管《公约》已经对行使合同解除权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由于它很大程度上是各国相互妥协的产物,同时采用的术语又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在实践中遇到具体案例时,存在很多困难和矛盾的情况。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各国之间贸易实践经验的积累,需要各国对此类问题的相互协商,同时还需要理论的不断突破和创新。研究分析这些问题,可以使我们在订立国际贸易合同时做到胸有成竹,从而预防各类纠纷的发生。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

关于解除租赁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五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购买的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______银行______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3、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______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______万元退还给______银行______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5、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6、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7、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8、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六

乙方(原合同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编号为:

二、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同意乙方自动退房,解除该合同。甲方就签署该合同收取之楼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乙方。

三、原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随之作废。甲方在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

四、订立本协议及办理有关手续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公证费及政府有关部门之收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五、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经鞍山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市公证处及房管部门各一份,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七

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虽然从仅条文的语境来看,该规定似应理解为逾期付款或逾期交房情况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但综合来看,该款对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的法定解除权情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口头或书面均可。如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确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八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

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九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套,双方已签订《北京市存量房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乙方已缴付定金:(人民币)。

2、乙方已缴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3、乙方另付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提交办理解除买卖合同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居间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

月身份证:年。

5.注销购房合同。

9.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如何处理。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同意乙方自动退房,解除该合同。甲方就签署该合同收取之楼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乙方。

三、原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随之作废。甲方在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

四、订立本协议及办理有关手续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公证费及政府有关部门之收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五、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经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市公证处及房管部门各____份,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十一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___________房屋,储藏室一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手续的转给乙方(集资建房收据)。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屋及附属物(水、电、暖、闭路、太阳能、天燃气等设施)及简单家俱,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将所有房款付清。

四、乙方需办理房屋手续,甲方应全力无偿协助办理,相关费乙方承担。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七、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同等效力。双方协商不通事宜诉讼至本地司法机关,城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卖方):___________(印)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买方):___________(印)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十二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十三

卖方:

买方:

见证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经办人:电话:

乙方:经办人:电话:

日期:

解除买卖合同的代理词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购买的__________公寓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__________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__________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musicolet
2025-08-21
BBC英语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精选文章
基于你的浏览为你整理资料合集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