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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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成功似一座奖杯,那么坚持就是奖杯上的基座。没有了坚持,成功便会变得虚无缥缈;唯有坚持,才能在艰难险阻中浴火重生。
这是我读完《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最大的启示。这本书主要写了巴克被卖到北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为一匹强大的狼。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它离开主人的一个情景,它面对铺天盖地的棍棒,毫不惧怕,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获得了新生。
全书读罢,掩卷沉思,只觉得心中一阵开豁,仿佛找到了一位推心置腹的知己一般,胸中涌起阵阵莫名的喜悦。耳畔,一个声音似乎在久久回荡:“孩子,唯有坚持不懈,方能浴火重生哪!”
是啊,从古至今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是世人所推崇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自小就弹得一手好钢琴,17岁便做了钢琴家教,随后他的音乐水平不断地提高。然而这样的一个音乐天才却没有得到命运的怜惜,耳聋就如一盆冷水扑灭了贝多芬那热情的火焰。绝望的贝多芬冷静下来后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对音乐的执着追求让他重新燃起了那心中的火焰,他坚持进行音乐创作,贝多芬用他那顽强的毅力扼住了命运的喉咙,创作了许多世界名曲。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懒人,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凡事只要遇到挫折,便望而却步。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围棋考级,出师不利,一开始就被人吃一块,绝望的情感如黄河之水一般奔涌而出,挡也挡不住。一招不慎,令我满盘皆输。我曾无数次想放弃学习围棋。如今,我读完这本书,巴克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无比的信心和勇气。这次三段考试,我在决胜局顶住了对手那令我想放弃的优势。我一招更比一招强,通过坚持不懈,最终绝地反超,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最终的胜利。由此看来,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可贵;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
“在困难的时候,运用你的坚持,才能成功啊!”巴克似乎在深情地讲述这个深奥而又易懂的道理。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满了警觉。(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rain,no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好书。其中《野性的呼唤》震惊了我的心。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宠物狗,住在南加州温暖的山谷,却被卖到偏远寒冷的阿拉斯加。因为有大量的黄金,来自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在这里,而这需要大量的雪橇犬。巴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的。
进入北方后,他意识到环境有多糟糕,生活有多艰难。没有南方法,只有大棒尖牙法。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下去,永不放弃,永不倒下。倒下的是弱者,遵守南法的也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他对导盲犬激怒他的方式有点宽容,然后他不断地指着导盲犬斯皮兹闹事,最后惹得斯皮兹和他大打出手,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而不是斯皮兹原来的位置,巴克也很聪明。如何拉好雪橇,如何克服寒冷,对他来说真的很简单。
他在极地遇到了五位大师,最后一位名叫约翰。桑顿家的人,救了巴克,也很照顾巴克,不用绕桑顿走很远的路,更不用拉雪橇了,在巴克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可惜桑顿在淘金热中被印第安人杀死,打断了巴克与人的感情。从那以后,巴克对人失去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新的看法吗?你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这篇文章吗?如果巴克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变成上面的斯皮兹,被别人打败杀死。
这本书也教会了我另一个道理:不同的环境可以改变事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这个原理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写的很清楚。不改变,就成了失败者,被这个社会淘汰。人也要学会适应形势的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激情,坚持不懈地加强锻炼,增强自己,最终会成功的。
在我身上,就体现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学到武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改。我总是给人一种自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我发现我还是没有朋友,他们对我还是很尊重的。这时候我才知道,是我改变的时候了。于是,我摘下假皮,善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是一个真实而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才是强者。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终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的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索顿死的时候,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索顿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后来在20xx年2月被改编成了同名电影。
一开始我是以电影的方式来了解这部作品的。这是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巴克原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被人卖到寒冷的北部成为一条雪橇犬,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的法则,迅速的适应了极地环境,后来因主人的不断更替,巴克最终和他最后的主人约翰前往了荒野之地,在那里找回了野性,不再受人束缚,由一条家犬变成了狼王。
在电影中,巴克被善化了,不应该说整个故事都被善化了,一些电影中的巴克坚强,勇敢,善良,隐忍在雪橇队的时候,作为领头犬的斯皮茨,因为地位更高一级,所以他总是欺凌其他雪橇狗,而巴克却与之相反,他总是尽力帮助其他雪橇狗靠自己的善良感化他人,最终打倒斯皮茨,把他赶走,自己成为了头狗,当我看到电影中的巴克时,我忽然感到这世上最强大的力量莫过于自己对他人的善良了,因为巴克的善良,他获得了支持与人心,才成为了领头犬,让其他狗敬重于他。
可是三天后我的感觉又改变了,只因为我读了原著小说,我看完电影后就立刻在网上买了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的小说,刚到时就一口气把它读完,但是读完后我感到很失望,是对巴克对狗性以及狗性折射出来的人性而失望,小说中的巴克是一只狡猾有篡位的野心,破坏规矩,抢夺其他狗食物的狗,他自从当上雪橇犬,狗就一心想当领头狗,他每次都在暗中捣乱,让领头狗无法好好带领群狗拉雪橇,暗中挑拨离间,暗中偷取食物,变得非常残忍,狡猾。领头犬斯皮茨也早想撕碎了他,当他们互相撕咬时,而它们的两个主人还在看好戏,其中一个人还笃定巴克能将斯皮兹撕碎。
而到了后来巴克和斯皮兹终于开始了争夺,最后还是巴克赢了,但是巴克没有放过斯皮兹,而是把她的喉咙直接咬断,不过当她当上头狗后,却也变得非常忠诚善良,在小说里作者强调适者生存,强调原始与野蛮,强调狼的特征,正如作者自己写的,在原始的生命里,不存在慈悲,有人把慈悲误认为恐惧,而这样的错误的认识就铸就了死亡,你要么去杀戮,要么被杀死,要么当吞食者,要么被吞噬,这就是法律,这条训令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它服从于它。
巴克在新的环境中为生存而努力,这部小说告诉我们,人的命运,不管是出于偶然的因素,还是别人强加给你的,但无论怎样都不能逃避,要努力在新环境中学会更好的生存下来。
而我综合电影小说却觉得人要保持着善良,但要看对待怎样的环境,怎样的一群人只有在生存的基础上才能善良——你的善良,要带有锋芒。
在我刚明白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明白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样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礼貌世界,它本能够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本事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我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我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我的生活,奔向只为自我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期望自我更强大,不屈服于自我的命运。应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我,仅有自我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worthreading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这个暑假,我过得累但却充实,因为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巴克的宠物狗被送到阿拉斯拉这个冰天雪地里做一只雪撬犬,而它更是做了矿群里的领头犬,而结局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巴克居然成了狼王。杰克·伦敦表面上说的是狗,实际上也反映了人的世界。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奥数作业,碰到了一道难题,我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在我想放弃时,想到了杰克。伦敦说:“面对危机只能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想到这里,我又做了起来,一小时后,我终于把这道题解决了。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也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你读到过这首诗吗?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暑假里,我就有幸从朋友那儿借来阅读了这本精美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当时美国阿拉斯加淘金热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小说中的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又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虽然主人几经调换,但巴克和最后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厚情谊。桑顿多次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多次营救了身处险境的主人。当最后的主人不幸遇难后,巴克将杀害主人的人一一咬死。从此,便走向了荒野。正是这巴克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野性的呼唤,最终让巴克选择与狼共存、原始野性的生活。
巴克是那样聪明能干,五分钟就为主人赚了1500美元,自己150磅的身体却能拉动1500磅的货物;巴克是那样勇敢忠诚,它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不怕任何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去挑战,它甚至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主人叫它跳悬崖,它就跳悬崖……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精彩鲜活地描写总让我觉得巴克它已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无比顽强、不屈不饶的战士。读着读着,我的心被之感动、为之震撼。我想,也许在巴克看来,人类还不如它们狗忠诚,而是那么的残忍,用毒打的方式制服它们,当它们因饥饿、疲劳、伤病不能为主人拉雪橇时,主人就无情地将它们杀死。所以它才要义无返顾的走向荒野。
我从前言中了解到,《野性的呼唤》这本小说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我想,杰克伦敦之所以能写出《野性的呼唤》这么精美而又有震撼力的小说。一个跟他艰难的生活经历分不开,还因为杰克伦敦一直是个非常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他少年时代,杰克伦敦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积极为校报投稿。他不仅从书中寻找到他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又广收博览,才成就了自己一部又一部作品,获得了巨大成功。不管是《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还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他们那种顽强的生命斗志都值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习、借鉴。
难怪,历经百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还是一本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好书!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又译为《荒野的呼唤》)是美国近现代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写的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里,通过作者精彩而生动的描写,我很容易的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里。这只狗就是巴克,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不是神话中充满了人的幻想的狗,而是从南方优越的环境中被卖到北方冰天雪地的环境中,并在那里生活、事迹足以震撼我们心灵的狗。
巴克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长大,经过完全的驯化,巴克已经“习惯了要信任它所认识的人,它对他们的信任已经超出了对它自己的信任”。但是,就是这种信任,让巴克经历了它生命中的第一次欺骗,这次的欺骗彻底改变了巴克的生命轨迹,它被卖到了寒冷的北方,远离了南方优越的生活。在巴克被拐卖的第一站,它受到了一顿大棒严厉的教训,从此,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那根大棒让巴克知道了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激发了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影响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启示。首先,棍棒法则。在无情的棍棒下,高贵的巴克被打得头昏脑胀,毫无反抗的余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无产者受到残酷的剥削和沉重的压迫,而维护这种剥削压迫的,则是棍棒——社会权利机构。巴克在棍棒下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是没有希望的。“棍棒法则”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在残酷的社会法则里,服从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成为制度的行尸走肉,我们还应对这个制度保持清醒的认识,服从、防范,为反抗保留力量。
适者生存。在那个残酷的环境中,不够坚强、不够智慧、甚至不够奸诈阴险,都无法存活下去。荒野没有和平,生命和肉体随时随刻都处在危险之中。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任何为生存而进行努力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乎情理的,斯文、高洁、谦让这些文明社会所赞扬的美德则都是弱者的表现。养尊处优的巴克学会了在极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过偷窃获得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诈使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存在而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周围的环境一直逼迫着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着环境,并成为个中翘楚,对抗着严峻的生存挑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在哪里,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在这部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这种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在这个快乐而又充实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由美国的杰克·伦敦编写。它主要叙述了一条名为“巴克”的驯养犬,被拐到环境恶劣的北方之后成了只雪橇狗。在艰辛的路途中,它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韧劲打败了“斯皮茨”,并带领狗群屡次击退了爱斯基摩狗,最终回归了自然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爬山的经历。记得那是双休日的一天下午,我刚刚做完作业,爸爸说要带我去爬山。当时我心中有些矛盾,本来还可以在家上上网、打打游戏的,这下计划泡汤了。我到底是爬呢?还是不爬呢?算了,听爸爸的吧,说不定还能看到美丽的景色呢!于是,我下定决心,向大山进发。可刚到山脚下我就已经被吓怕了:山如此之高,简直是一座摩天大厦。可爸爸却显得镇定自若,兴致盎然。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气双手扶岩壁,小心翼翼地上了山。没等到半山腰,只见这山峰越发陡峭,前进的道路崎岖而又狭窄。我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山岩上,顿时,勇气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样。这时,高高在上的爸爸发现毫无斗志的我,不禁皱起了眉毛,严厉地说道:“‘有志者,事竟成’,如果像你这样无恒心,没毅力,猴年马月能到达山顶?”随后气冲冲地向山上爬去。他的这一席话始终萦绕在耳畔,令我感慨万千……我重新振作起来,全身充满了力量,好似离弦之箭向山顶冲去。登高远眺,我欣赏到了山脚下不曾看到的秀丽风光,也终于体会到了“一览众山小”的感受,更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真正含义。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认识了不屈不挠的巴克,并从它身上懂得了许多道理:坚持是成功之源,是胜利之母,但有些时候,生活和命运不可能公平,只要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这些道理会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并时刻提醒自己。
“开卷有益”。同学们,赶快翻开书,汲取更多的收获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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