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重要性一直被人们所强调,它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基石。总结是提升学习成绩和提高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我想我们需要重视总结的作用。以下是一些好书的推荐,希望大家都能从中受益。
第一条为了保护北海银滩生态环境,规范北海银滩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从事岸线、沙滩、海域、林木保护以及开发建设、旅游观光、生产经营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银滩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核心保护区为西至大墩海、东至冯家江、北至规划岸线、南至平均低潮位线的围合范围以及冠岭公园。
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区(不含冠岭公园)外围向陆域延伸至200米的范围。
具体保护范围以附图为准。
第四条北海银滩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北海银滩保护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北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北海银滩保护的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水利、林业、城市管理、旅游、水产畜牧兽医、海洋、海事等有关部门以及北海银滩管理机构和北海银滩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北海银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北海银滩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自治区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水利、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和北海市人民政府,解决北海银滩保护政策、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自治区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北海银滩的生态环境保护。
第八条北海市人民政府在开展保护北海银滩工作中,可以依法相对集中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第九条根据北海银滩保护的需要,北海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实行搬迁安置。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北海银滩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北海银滩生态资源和环境的行为。
北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公布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保护规划。
第十一条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北海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将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北海银滩建设控制地带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北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北海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根据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需要,北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北海银滩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或者擅自修改。
确需对北海银滩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三章陆域生态保护。
第十四条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的陆域以建设沿海防护林、滨海景观为主,提高植被覆盖率,保持植物多样性,绿化美化环境。
第十五条在核心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但经依法批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公益设施除外。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和在核心保护区内建设经依法批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公益设施的,应当符合北海银滩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程序报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报批的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附有景观修复、植被保护、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景观景物、水体、林木、植被和地形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开采地下水,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和地下水保护规划的要求。禁止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砍伐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林木。确需砍伐的,应当经北海市城市管理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
第十九条经批准的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其绿化指标应当符合自治区的绿化标准要求,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第二十条经批准的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其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色调应当与周围自然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一条因开发建设造成北海银滩生态环境破坏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开发建设单位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开发建设。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新设畜禽、水产养殖场,禁止开挖围塘。原有的养殖场、围塘由北海银滩所在城区人民政府依法整治。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北海银滩沿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设置排污口和排污暗管。各类污水应当按规定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第二十四条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内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由北海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北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并与周围景物、景观相协调。严格控制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内的经营户总量。
第二十五条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品;。
(三)储存、堆放、填埋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污染性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四)采挖植被、开垦、挖沙挖土、新建扩建坟墓、倾倒废弃物;。
(五)其他破坏生态环境、妨碍游览、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海域生态保护。
第二十六条严格保护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海域水环境及海洋生态资源。沙滩、沙坝、滩涂和海洋生物为海域生态保护重点。
第二十七条严格保护沙滩的自然性和完整性。禁止在沙滩随地倾倒、抛洒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不得抛洒、丢弃废弃物品。
第二十八条严格保护沙坝的自然性和海岸景观的完整性,禁止在沙坝上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禁止损毁沙坝、降低沙坝高度、破坏海岸景观等行为。
第二十九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北海银滩海水浴场及北海银滩近岸海域水质实施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布。
第三十条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和船舶应当配置相应的防污除污设施、器材,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或含病原体的废水及各种固体废弃物、船舶污染物。
禁止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新建船舶修造厂和船舶拆解厂。原有的船舶修造厂和船舶拆解厂应当在北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搬迁。
第三十一条严格控制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经营沙滩、海上游乐项目的类型及数量。经依法批准经营的游乐项目实行安全责任业主负责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越权审批建设项目、擅自修改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总体规划或者详细规划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毁坏或者擅自砍伐林木、采挖植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城市绿化条例》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品,经营切割、敲打锤击、露天装卸、屠宰、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粉尘、恶臭污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储存、堆放、填埋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污染性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开垦、挖沙挖土、修坟、倾倒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环境保护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破坏生态环境、妨碍游览、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沙坝上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损毁沙坝、降低沙坝高度、破坏海岸景观的,由北海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或含病原体的废水及各种固体废弃物、船舶污染物的,由北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海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北海银滩新建船舶修造厂或者船舶拆解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北海银滩被列为国度级旅游度假区,为中国的35个“王牌景点”之一,享有“全国第一滩”的美誉。她对象联贯24公里,以滩长平、沙细白、水温净、浪优柔、无鲨鱼、无污染的特点称奇于世。
银滩位于北海南部海滨,距市区8公里。银滩长24公里,一年中可有9个月时刻下海。在阳光的照射下,沙岸会泛出银光,故称银滩,以滩平、沙白、水净、浪柔等特点,被喻为“中国第一滩”。银滩景区首要分为银滩公园和海滩公园。
这里氛围清爽天然,负氧离子含量是本地都市的50—100倍,年均匀气温22.6摄氏度,是痊愈休养的好情形。北海银滩公园依据自身的旅游特点和旅游上风,推出了很多独具特色的旅游项目:大型海滨浴场、出色刺激的海上摩托快艇、一教就会的安详卡丁车、沙岸摩托车、愉快淋漓的沙岸足球、浪漫欢悦的异百姓族风情歌舞......
嬉戏要点:游泳场在银滩公园和海滩公园,周末晚上海滩公园里有音乐喷泉“潮”、水幕影戏、及放焰火。
海洋珍品、海上森林、海底珊瑚、海洋文化、海滩运动、海上航线、构筑了一个被誉为“东方夏威夷”的海滨旅游城市--北海。
北海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端,北部湾东北岸,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的沿海开放城市。北海市辖一县三区,行政总面积3337平方公里,陆地面积331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957平方公里(含涠洲、斜阳两岛),城区约4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00.13公里,总人口135.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47.95万人。
北海市三面环海,海产资源丰富。所产“南珠”、鱿鱼、对虾、海参、沙虫、虾米、鱼翅、鳝等驰名中外。北海是中国著名的海滨旅游城市之一。
北海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年均气温22.6摄氏度,无严寒酷暑,四季如春,风光绮丽,是度假、疗养、避寒、观光旅游的理想胜地。
1992年北海银滩被列为全国十二个国家级旅游度假之一。
北海是广西南部的经济中心城市,具有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对外开放以来,先后建成了万吨码头、飞机场、微波通讯、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桂林至北海高速公路,构架了北海相互完善的陆海空立体交通网络。随着南昆、钦北、黎钦铁路的建成通车,北海将是中国大西南通向东南亚各国最便捷的通道。
冠头岭山体为砂岩石质,西南麓下海湾,海水清澈见底,巨大的礁石群错落嶙峋,古迹龙王岩(廉阳古洞),因海浪侵蚀沙岩,壁基裸露,现出突兀参差的怪石奇观。岩下惊涛拍岸、潮声如雷,因而“龙岩潮音”成为北海一大景观。登山远望,海天一色,帆影点点,令人顿觉心旷神怡。朝观日出夕赏日落,听浪涛拍岸,看浪花卷起千堆雪……大自然的天籁美景,实是美不胜收。麓被海浪侵蚀成陡壁。冠头岭雄峙北部湾畔,北海市西南尽端,俯瞰古珠池,有“三廉海门”之称。
冠头岭历史上为海防要塞,它曾是历史上北部湾畔人民作为抵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天然屏障,主要由风门岭、丫髻岭、马鞍山三个山体组成,自西南而东北弓行走向的3公里多的全岭,密林覆盖,绿荫苍郁,四季长青,气候温暖。
明洪武八年,为防海寇袭扰,创设炮台于主峰之侧,遗迹尚存。迄今岭巅灯塔已增高,登山公路可直达岭巅。建国后,遍岭绿化,现今冠头岭已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1988年林业部批准建立冠头岭森林公园。1995年北海市规划局出具了森林公园用地范围图面积245.7公顷。森林公园目前以马尾松树种为主要建群树种,林地面积约3000亩。园址为国家冠头岭森林公园的一部分,现属初建阶段,自然植被以马尾松林为主,内有十片零星空地,山间洼地,半朝海半朝陆,北依海拔70米的山顶,为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的组成部分。
北海老街一般指中山路和珠海路,老街形成于1927年前后,但它的起源却要追溯到19世纪中叶。自那时起,一批西洋建筑陆续在北海建成,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文化融合,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骑楼老街。这些骑楼并不是西洋建筑的简单翻版,从深层文化根源来看,它体内流动着的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血液,是东西方文化碰撞的一个美丽的结晶。
珠海路毗邻北海外沙岛,是一条百年老街,始建于1883年,长1.44公里,宽9米,沿街遍布英国、法国、德国领事馆旧址,德国森宝洋行旧址和天主教堂女修院旧址等许多中西合璧的骑楼式建筑,见证了北海曾经的繁华,被誉为鲜活的“近现代建筑年鉴”。老街建筑大多为二至三层,主要受19世纪末叶英、法、德等国在北海建造的领事馆等西方卷柱式建筑的影响。
临街两边墙面的窗顶多为卷拱结构,卷拱外沿及窗柱顶端都有雕饰线,线条流畅、工艺精美。临街墙面不同式样的装饰和浮雕,形成了南北两组空中雕塑长廊。这些建筑临街的骑楼部分,既是道路向两侧的扩展,又是铺面向外部的延伸,人们行走在骑楼下,既可遮风挡雨,又可躲避烈日;骑楼的方形柱子粗重厚大,颇有古罗马建筑的风格。
北海老街一般指中山路和珠海路,老街形成于1927年前后,但它的起源却要追溯到19世纪中叶。自那时起,一批西洋建筑陆续在北海建成,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文化融合,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骑楼老街。这些骑楼并不是西洋建筑的简单翻版,从深层文化根源来看,它体内流动着的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血液,是东西方文化碰撞的一个美丽的结晶.
老街建筑大多为二至三层,主要受19世纪末叶英、法、德等国在北海建造的领事馆等西方卷柱式建筑的影响。临街两边墙面的窗顶多为卷拱结构,卷拱外沿及窗柱顶端都有雕饰线,线条流畅、工艺精美。临街墙面不同式样的装饰和浮雕,形成了南北两组空中雕塑长廊。这些建筑临街的骑楼部分,既是道路向两侧的扩展,又是铺面向外部的延伸,人们行走在骑楼下,既可遮风挡雨,又可躲避烈日;骑楼的方形柱子粗重厚大,颇有古罗马建筑的风格。骑楼建筑最精彩部分是花墙头,其下部的长方形构图,来源于中国建筑的匾额,这在西洋建筑里是找不到的。匾额里本应是书法“某某阁楼”之类,在此处演变成了一枝梅花浮雕。匾额的左右两边还题有对联,韵味十足。而它最原始的来源是中华民族炎黄时代部落内部的图腾崇拜,炎和黄两个部落分别崇拜龙和凤,在建筑的屋顶上的正中最高处安放龙或凤的吉祥物。这个吉祥物就好象一条主线,贯穿中华文明几千年的历史。当它在北海骑楼上出现时,更加演变得多姿多彩。
许多骑楼上部都有的“天目”,这个“天目”的精华之处在于“空&rdquo1290和“园”。在中国文化里,“空”的概念具有非常深邃的文化。所谓“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由一个“空”衍生出了光辉灿烂的东方文化。而这个“圆”,则更包含了天地合和、天人合一、大一统、大团结、大同世界等深厚的文化和哲学理念。南方沿海的骑楼,初步划分为闽派和粤派。闽派骑楼由于受当地传统木雕技艺的影响,骑楼立面上堆满了浮雕图案。粤派骑楼以广州为中心,由于历史较为久远,多以岭南风格为主调,兼有满州风格和欧式风格。北海因过去地籍管辖一直属广东,因此北海骑楼是粤派骑楼的一个分支。但与福建、广东骑楼相比,北海骑楼没有过于烦琐的雕饰,而是更加简洁,线条精美,高潮突出,整体和谐。其艺术处理之成熟,堪称奇葩。
北海的西洋建筑群,它所对应的历史事件是两个条约,即1858年《天津条约》和1876年的《烟台条约》,以及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半殖民地历史时期,所以北海老街又是历史的见证。
1927年以前,珠海路曾是北海最繁华的商业街区,店铺鳞次栉比,中段的店铺主要经营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的店铺主要经营鱿鱼、沙虫、虾米、鱼干等干海货,西段接近外沙港口,所有店铺全部经营缆绳、鱼网、鱼钩、渔灯、风帆布、船钉等渔民用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北海老街逐渐失去了昔日繁华,除了稀稀落落还有屈指可数的几间店铺经营渔具外,其他店铺已几乎成为民居,街道建筑日渐老化,但由于珠海路建筑尚算保存完整,被历史学家和建筑学家们誉为“近现代建筑年鉴”。
著名作家舒乙(老舍之子)认为,珠海路和新加坡国宝级的老街一模一样,应保护好这条极具开发价值的老街。英国建筑专家白瑞德先生认为,珠海路的历史文化价值,不但对北海有意义,而且对华南地区、全中国、及至全世界都有意义。
到老街漫步,你会感受到一种截然不同的文化氛围,那里的街、那里的楼、那里的人,还有家家户户门边晾晒的咸鱼干,不禁让你忘却是身处都市。这里没有车水马龙的景象,老人们摇着大蒲扇在门边乘凉,或齐齐围着聊天或打麻将,他们眼睛里透着平静与安详,仿佛老街的一切都还和他们小时候一样,什么都没有改变。
北海老街位于广西北海市珠海路,始建于1883年,长1.44公里,宽9米,沿街全是中西合璧骑楼式建筑。北海老街为中国岭南直线最长、保存较完好的老街。1927年以前,珠海路曾是北海最繁华的商业街区,中段的店铺主要经营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的店铺主要经营鱿鱼、沙虫、虾米、鱼干等干海货,西段接近外沙港口,所有店铺全部经营缆绳、渔网、鱼钩、渔灯、风帆布、船钉等渔民用品。10月,市旅委、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北海老城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北海老街文化艺术节从10月2日起至10月5日结束,主要活动有10月2日上午的艺术节开幕式,水彩画、奇石、海贝、古船木及明清家具开展仪式。
北海老街一般指中山路和珠海路,老街形成于1927年前后,但它的起源却要追溯到19世纪中叶。自那时起,一批西洋建筑陆续在北海建成,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文化融合,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骑楼老街。这些骑楼并不是西洋建筑的简单翻版,从深层文化根源来看,它体内流动着的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血液,是东西方文化碰撞的一个美丽的结晶。
1927年以前,珠海路曾是北海最繁华的商业街区,店铺鳞次栉比,中段的店铺主要经营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的店铺主要经营鱿鱼、沙虫、虾米、鱼干等干海货,西段接近外沙港口,所有店铺全部经营缆绳、渔网、鱼钩、渔灯、风帆布、船钉等渔民用品。随着时间的推移,珠海路逐渐失去了昔日的繁华,除了稀稀落落还有屈指可数的几间店铺经营渔具外,其他店铺已几乎成为民居,街道建筑日渐老化,但由于珠海路尚算保存完整,仍被历史学家和建筑学家们誉为“近现代建筑年鉴”。著名作家舒乙(老舍之子)认为,珠海路和新加坡国宝级的老街一模一样,建议我市保护好这条极具开发价值的老街。
英国建筑专家白瑞德先生认为,珠海路的历史文化价值,不但对北海意义,而且对华南地区、全中国、及至全世界都有意义。加拿大蒙特利尔市市长皮埃尔.布尔克则建议北海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请,将珠海路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来保护。只可惜此街已被破坏。
大家好!我是苏诗文,是大家本次游行的导游。这里就是著名的北海银滩。
现在,请大家向前直几步,我们来到了银滩的沙滩上。现在大家可以脱下鞋子,直接把脚踩在沙子上,大家一定会感觉到沙子很细很软,在上面走路很舒服。你们看,这里的沙子是不是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非常亮呢?而且还发出银色的光芒?大家知道银滩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吗?关于银滩这个名字的来由还有一个传说:从前,有一个非常富有的财主,但是,他的钱都是从老百姓那里抢来的,所以老百姓也非常恨他。但是,老百姓却从不敢反抗那个财主,因为财主有钱有势,老百姓也也怕他。一直到一天,一个爱为老百姓打抱不平瓣“英雄”来了,他知道这件事之后,便杀死了财主,然后把财主的金银珠宝完全撒在沙滩上,让大家去捡。最后,沙滩上把掺着一些银子碎块。就这样,这个沙滩从此变得银光闪闪的,因而得名“银滩”了。
大家请继续向前走就可以看到大家了,你们可以闻一下,是不是可以闻到了咸咸湿湿的海风呢?阳光下的海面是很漂亮的,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大海一望无际,水天相接的地方还能看到海鸥。待会儿解散后,大家还可以去踩踩海浪吧!
来到北海,如果你不尝尝这儿的海鲜就很可惜了。这可是从海里直接捕捞上来的生猛海鲜哦,大家可一定要记得尝一尝哟!
一天的北海之旅就要结束了,我很高兴能认识大家,希望大家以后经常来北海玩!
2025年广西北海导游介绍词(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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