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土中国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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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现问题、找到不足之处,并制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自我反省和观察力,能够深入总结出关键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这是一份关于个人成长的总结,希望能给你一些启示;
《乡土中国》,简简单单的四字书名,薄薄的一百多页纸张,却承载了几千年厚重的中国乡土文化,浸润着费孝通先生,这位将一生献给中国大地,献给中国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学者对乡土社会的理性思考与浓浓深情。这本书册,由费老根据上世纪40年代后期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出版而成,因而对于大学生的我们,也是再好不过的学习并探讨中国乡村社会,了解那些也许今日的我们所无法感受到的最质朴,最本真的乡土本色的读物。而对在记忆深处仍留有乡村印象的我来说,《乡土中国》这本书,更是成为了我追忆小时乡土记忆的回忆手册。
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而我也是在上小学之后才搬家到城市。即使为了求学住在了城市,我也总是愿每周回乡下,陪陪看着我长大的老人,走走我摔倒过无数次的石子路,提着竹篮和奶奶去山下的田里挖土豆,照看蔬菜,感受最原始的中国大地。因而我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本质上是农民的血,是乡土性的。农村,即使现在被破坏得千疮百孔,也依然是我内心深处最眷恋和怀念的地方,那里绘成了我大半个童年;那里,也是无数淳朴的老人,憨厚的农民,皮肤黝黑的小孩生存,生活,繁衍之地;那里,更是中国的根基所在,是中国人民的溯源,是中国文化和民族的发源。
因此,在拜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总能找到很多熟悉的影子。在字里行间中,读出一丝怀旧的气息,仿佛听到爷爷们的憨笑与叹息,看到土地的丰收与荒芜,感受到乡土中国的过去和将来。
我也愿记下,费老文字中那些深深刻在我脑海里的和我的乡土回忆产生的几点共鸣。
一、安土重迁的守候。
邀请奶奶外婆们来城里玩,来我家做客一直是最艰难的行动。“我离开了,家里的母鸡就没人照看了”,“我不愿意出来,家里习惯了”,“都是不认识的人,我不好意思的”,每次提议,总是毫无例外地收到这类的托辞。更不用说想要全服他们来城里居住了。这一面让我苦恼,一面又让我深刻体会到农村人安土重迁这根深蒂固的观念。
正如书中所述,“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些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结论自然应当加以条件,但是大体上说,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在土地上的”奶奶外婆们已然将他们的一生,从肉体到心灵完全得奉献给了脚下这片生之养之的土地,没有大灾没有战争没有欲望,他们从未想过迁移。
这甚至可以引申到乡村的政治,文化。“在变化很少的社会,文化是稳定的,很少有新的问题,生活是一套传统的办法。”“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在这个稳定的,依靠经验的社会里,似乎都不需要政治的约束,不需要多伟大多激情,教化和惯性就足够。人们安得其所,早已达到孔子所言的境界:“不逾矩。”他们是宁静的湖,而非流动的川。曾经他们自给自足,男耕女织,即使生活困苦,还是要固守一份自己的田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勤耕作,世代传家,靠着自己的小农经营无需离开家乡半步,易于满足,生活安定。而今天,生活虽不再如此封闭和原始,根深蒂固的乡土情结依然是内心的羁绊。离开和改变总是不踏实,陪伴和存在才是最长情的对大地的守候和感恩。
二、默默少言的深情。
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从未离开过自己那片土地的地道的农村人,他们说得一口地道的方言。至于文字,外公外婆作为当时的“知识分子”,以其文化水平受邻里尊重敬仰,而爷爷奶奶的识字程度就比较低了,健在的太太们(爷爷的妈妈和爸爸),更是只认得自己的名字的写法。他们在我们城市人的眼中,大概就直接被贴上“文盲”“愚昧”“落后”等等这之类的标签吧。
而费老在他的“文字下乡”这一章中,则荡气回肠地为农民们正了名。“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但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中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种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
乡土的社会,每个人几乎天天见面,是书中所言的“facetofacegroup”,“归有光的《项脊轩志》里说,他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脚步来辨别来者是谁。”有时候,甚至能够用“声气辨人”。在乡人们的心中,没有语言反而是最令人心安的状态吧。“有言胜似无言”的生活方式最为原始,也最为切近人心,最没有误解和勾心斗角。“语言像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这个筛子虽则帮助了人和人之间的了解,而同时也使人和人的情意公式化了,使每一人,每一刻的实际情意都走了样。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使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这段话来形容语言的对情意的绑架,也是再合适不过。同时,乡村又拥有自己特有的语言,是这一片土地特有的语言和文化。那就是方言。而我也于心有愧,在学校在平时说惯了普通话,现在使用方言早已无法标准和流利,以至于每次回到乡下,和老人的沟通总是一道障碍。大概能够听懂,却无法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因而悲伤地,无法再次完全融入农村自有的话语生活。确是像个“外人”了。这时候总会有种自卑感和低存在感,反倒是觉得我这个所谓的高材生没有文化了。
至于文字,在这个以面对面直接交流为主的小群体社会里,文字也少了一份它存在的完全必要性。“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记事是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如果是面对面可以直接说话时,这种被预先约好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的”因此,文字是人们迫不得已创造的方便人们交流的工具,若是没有这“迫不得已”,其存在的必要也就消失了吧。
当然我并不是否认文字的作用。可是想在这村头大喊一声村尾便能感应到的乡下,至少在村里人的日常交往和生活中大半是不需要过多的文字约束的。记得小时候住在奶奶家,早上奶奶出门去河边洗衣,我醒来一见奶奶消失了便哇哇大哭,奶奶听到声音没多久就赶回来。我这哭声的功效大概是比现在发短信打电话写留言要直接直意多了吧。
三、亲切熟悉的归属。
每次回乡下,一下车,拐过一条细长的小道,似乎空气里都充满了熟悉和亲切的味道。那些迎面走来的老人们都微笑着:“哎哟,回来啦!”“回老家吃饭?”而我们也总走进那些没有关门的院子和屋子,熟络地和各家各户唠几句家常。在他们看来,我们并不是城市人,甚至也不是游子,只是暂时离开家,“根”在,所以一定会回来的孩子。“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里看着长大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我觉得也许本质上我正是因为深爱这份人情和生气,才对破旧,甚至有些脏乱的乡下一直情深意切吧。完全不必有身份的束缚,也没有人看你是否富有,只要踏进了这片世代流传的土地,不管是衣锦还乡还是铩羽而归,乡村都无条件地包容你,报你以老人们温暖亲切的笑脸和熟悉的小名的问候。
爷爷奶奶的村庄叫做“杨相墩”,顾名思义是姓杨的家族聚集区,周围还有“张家”,“李家”等等以姓氏命名的村庄。每一个大大小小的村庄几乎都是同姓人,同宗人的聚集地,邻里都互相照应着。
记得小时候的夏天的夜晚,一个村庄的人们都搬着竹椅聚集到村庄一块空旷的地上,一晚上都在闲谈中度过。那时候我和其他的小孩们钻来钻去,累了就赖在奶奶身旁,奶奶会摇一把蒲扇给我扇风,驱蚊。然后我一边数着星星,一边听着,哪家的闺女嫁了远方,谁人的儿子考了状元,隔壁邻居的猪仔卖了好价钱……都是身边人的小事和家常,在夏日的蝉鸣里微风中别有一番温情。
那时,每一个村落的面积不过我现在所居住的小城里中一个普通小区。而住在钢筋水泥的小区里的我们,除了偶尔在电梯的四方空间里面对面,似乎再没有更多交流。每个人都行色匆匆,背着公文包,穿着正装,看着手机,连见面时的点头微笑都是奢侈。居住的人口十分密集,可是心的距离却遥远得感受不到热度。
今天的社会,我们倡导理法,倡导理性,这固然有其道理和价值,可是我们在前进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回头望望,曾经生你养你的大地上,无声无字的“礼”和“俗”。在那里,“人”才是一切问题的核心,纵使有时产生偏颇,确是充满着实实在在的情和意。你在这之中能够找到存在感和归属感。幸福大概是来之于此吧。
四、工业城市中的困窘。
今天,外婆家门后的小山坡已经被开发挖平,种了那么多土豆,玉米,青菜的田地也早已消失,门前本是哥哥们夏日游泳不二之选的小河,也早已连衣服也不能洗。而奶奶也不再养猪,养小鸡,原来的猪圈地和养鸡场都重建成了出租房,奶奶的村庄的一大半人口都成了外地务工者。
农村似乎已被异化。气势汹汹的城市化席卷而来,把村前的田地修成宽大的柏油马路与城市连接,在不远处建起各种工厂,甚至让村民们举家搬迁。从古便存在的村落反而可怜无辜地成了尴尬的受排挤者,任由现代化的步伐处置。
费老在第一章的第一句中就讲的“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似乎改被打上问号。
而我们,身上流淌的还是农民的血,是黄土的液,却骄傲地宣称自己是楼房的主人,是工业的奴隶。极力摆脱仿佛是代表封建残余的落后,愚昧的乡土气。我总觉得,我们在逐渐遗忘自己的根和本。
今天城市发展迅猛,问题却也层出不穷。房价,就业,安全问题,食品问题,每一个都牵动着我们的心。而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道德问题,都是人的问题。若是人们有所意识,明白自己或自己的先辈们,都是生活在那个安土重迁,易于满足,守着一方土地,每个人的心都连在一起因而甚至都不需语言文字传递情意,充满人情的毫不世俗功利的乡土社会中时,会不会内心有所愧疚和醒悟,重新反思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做人待事。
法制理智的社会,同时也需要人情,接地气的乡土气,我们虽不应该使社会倒退,回到那个中国大地没有多少高楼,都是田野的过去,却也可以在今天的发展中,保护尚存的古老的村落和民俗,重新召唤出内心被封存的农村人淳朴温情的本质和品性。
而我在上了高中之后,由于学业紧张,回农村的机会也越来越少。爷爷和外公已去世,农村里,也仅剩奶奶陪着两个太太,另一边外婆一人孤零零地生活。他们的日子倒是没有太大变,依然习惯很早地起床,穿布衣布鞋,养只看门的狗,照看仅存的一点地里的土豆和青菜,和那些同样心境的老人说说同样心境的话,每天用竹扫帚扫扫地,每天撕下一张老黄历。在我给他们打电话时,激动得像个小孩。一个劲地重复问我,吃的好不好,穿的好不好。
每每想到这些场景,总是一阵心酸,想我的老人们,也正是像今天的农村,步入暮年,不知道前方会怎样倒也不去想,安安分分地守着自己的日复一日的传统。从不抱怨从不奢求,不必言语心中自明。
这乡土的中国大地,有多少这样的村人,“因为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
在这“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又还剩多少“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
步履蹒跚的乡土社会,看着从自己身上抽离重组再次生长的城市化的中国,大概也只会略带心酸却又欣慰地微微一笑吧。就好像奶奶听说我考上大学时满溢着泪水和不舍的“好”。
《隋唐演义》是一部描写隋朝年间至唐朝初期这段奸雄四起,战火纷纷的长篇历史小说。隋朝时期六短之君杨广昏庸无能,天下大乱。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瓦岗寨势力较大,组织十八路联军在扬州劫杀杨广,后瓦岗寨又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夺得金镶玉玺。李渊派来的李元霸与李世民强逼瓦岗寨交出金镶玉玺,最后以李渊登上王位,统一天下告终。
书中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为朋友宁可两肋插刀的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神机妙算的徐茂公等,他们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秦琼的行侠仗义让我赞叹。他为了保护程咬金与尤俊达的安全,冒名顶替程咬金去见杨林,程咬金与尤俊达深受感动。这让我想起了东汉时期的荀巨伯冒死探友、北宋时期的宋江不顾自身安危向晁盖透露县中秘密、三国时期的关羽宁可不在阵前做大将也要与刘备相聚。这正应了那句俗语“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程咬金有三大优点。第一,胆子大,与尤俊达劫王杠、在刚刚占领瓦岗寨的时候他只身一人探地穴,就像当年的徐霞客,不被迷信所吓倒,勇敢的举起火把考察麻叶洞,并顺利出洞;第二,热心肠,只要别人向他苦求,即使再无理的要求他也会答应;第三,脸皮厚,在唐朝统一全国后,他靠一张厚脸皮当上了鲁国公,并得了一把砍王斧、获得了七十二张免死牌,真是“脸皮厚,吃个够”啊!
徐茂公在战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十八路反王在扬州劫杀杨广的时候,他智激裴元庆,第三杰反打第二杰;在大唐朝争夺土地时他又智激程咬金,两次劫尉迟恭押送的粮草,后又生摛尉迟恭;在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时徐茂公起着指挥作用,安排周密,致使这两个大阵被瓦岗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屡屡立功。他的足智多谋令人敬佩。
《隋唐演义》这部书不仅告诉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为我上演了一节生动的历史课,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色,它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增添了一盏指路灯。
对于《乡土中国》这本书,我在研一上半年的时候就听我的同学提起过,同时我也在图书馆借到了这本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能深刻的去读这本书。本次由于学业的需要我又来从新的翻看的到了新的感觉,这可能就是经典著作的功效。这里非常的感谢田田老师上课的耐心讲解使我对于本书的理解能更深的认识。对于大家小书这类书籍我非常的喜欢,能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多的知识,这可能就是这类的优势所在吧。下面就是我对部分章节的读后感,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
一、分篇介绍。
1.1文字下乡。
在本次的作业中,已经有同学写文字下乡这一篇的读后感了,但是有一句话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文字下乡这一篇在本叔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费老先生说他不反对文字下乡,但是他同时强调文字下乡并不是代表乡下人愚钝,不是学会了文字就变得多么的聪明。乡下人有乡下人的好处,城里人有城里人的优点这一点我是非常赞同的,因为都是一样的人,大家的智商都差不多。只不过每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所导致的。这一点非常的适用现在社会中的一些人对于乡下人的歧视。记得有一个相声名人说过,往祖上追大家都是农民。其实农民只不过是没有机会来接触文字,对于文字的不理解和在乡土社会中起不到多大作用而导致的。所以文字下乡只不过是让人学会用一种工具而已,文字的交流语言的形成只不过是一种工具来帮助人们生活。对于人们适用工具没什么谁比谁更高级,只不过谁不谁知道的早晚而已。
1.2名实的分离。
在名与实的这篇中,费老先生深刻的分析了名与实分离的实质。说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政权和不同的`社会氛围下,名与实存在这不同的分离标准。例如费老先生说的名与实存在如果完全相统一的状态下社会是相同的。然而这种社会几乎是不存在的,在中国传统的社会形势下,由于是地缘社会的影响。社会的变迁中国相对于西方国家变化还是较慢的。但是就是在这种社会中名与实也存在分离的现象。长老权力的分解,现实与理论的分离都是名与实的具体的体现。这就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实。从小长辈就。
教育。
我们要听从长辈的话,有一句话我相信和多人都听过就是长辈走的路比我们走的桥都多。这句话是用之中夸张的手法,但是也有其道理所存在。然而在现在日新月异的社会中科技的高速发展,尤其现在的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达,我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变得多元化。在传统的地缘社会中的那种听从长辈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有很多的新的问题有了更专业和更加方便的解决方式。而相对来说长辈的那种解决问题的模式已经不是最优的选择。那么就会产生了费老先生所说的名与实的分离。因为我们在表面来说会遵守传统的规则,但是实际上我们的内心早已经发生了变化。
1.3从欲望到需要。
欲望--紧张--动作--愉快。这个类似于法则样式的公式就是费老先生。
总结。
出来的从欲望到需要的核心。欲望是人类社会中做一件事情的开始,社会中的人做一件事情都需要欲望来支撑。大家肯定都听说“你做过做一件事情为了什么?为生么要去做”现在大家都很讲求效率也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最多的事。然而在这种“为什么”中就是欲望而要达到的目的中的初始动机。这种动机我们可以理解,费老先生在本篇中的欲望。在乡土的社会中人们也是在欲望中生存。比如说你可以文一个人为什么去吃饭,他的回答肯定是为了不饿,为了美味等等....但是他们不一定都能知道吃饭的根本目的其实是为了补充营养为了生命的延续。
1.4序言和后记。
本书的序言和后记的部分乃是本书的精髓所在。尤其是本书的序言部分非常能帮助读者理解本书出版的目的以及本书的核心内涵。
序言和后记部分的读后感同时也是令我发难的,目前还无法写好本书的序言和后记的感悟。下面我就按照我自己的见解来说明一下我自己的感悟。费老先生是一个令我崇拜和尊敬的老者,在做学问方面有自己的独特的深刻的见解。同时这位老者在后记中说道在年轻的时候追求学问孜孜不倦和那股子的闯劲儿仍然值得现在的我们来学习。热爱知识,追求真理这个是应该是每个学生进步的基本。
再看费老先生的经历,那时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还能不忘初心的继续追求学术,这种精神真的是令人佩服。
在最后的后记中费老先生用很大的一部分篇幅来叙述社会学究竟是一个什么学科,从他的笔下社会学大似像是哲学那样包含着很多的学科分支的科学。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同时也感受到了一丝丝的不满,是有些人对于社会学的看法认为是“剩余的社会科学”。
二.感悟。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一本著名的学术著作。这本书不仅仅有很强的学术内涵同时也非常“接地气”,能让每一个读者能够读懂。不仅仅社会学的专业的人去读的书,同时大众也适合读一读。这本书能够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现在的社会发展和传统的社会中的不同。同时也能让我们明白现在的社会。这些差异在费老先生的书中有深刻的讲解。在接受很多年的西方教育我们有可能忘记了四书五经,有可能不知道《论语》等很多的传统书籍。但是从读完本书后就会发现其中的奥秘。
对于本书,我的看法尚浅薄,有很多的地方读不明白。请大家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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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终于看完了。鼎鼎大名的乡土中国,已经知道这本书好几年了,但已不记得最早是在哪里知道的。
看了两遍,本书语言极为亲切易懂,虽然是论文,但是读起来却丝毫不拗口,举得例子也是生活中极为常见之事,所以也会倍感亲切。
如书名般,内容自然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文化中自然包括语言。我们通常称乡下人“土气”、“土头土脑”,也都是源于“土地”。为什么会产生“土气”这样的词呢?土气,自然是不灵活,不会变通,不与时俱进。在乡土社会,人们安土重迁,生于斯死于斯,似乎代代皆是如此,时间、空间都是凝滞的,一代又一代都在重复相同的路。这是稳定,这是保守,或许,这也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活下去,只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一块土地上,耕种、收获,繁衍生息。外界充满冒险、不安、是非,尽可能的远离,只需在熟悉的地方重复熟悉的事即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指了解熟悉事物后的亲密感。在读本书时,我也会经常有这种感觉,因为本书讲的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只是作者从具体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一种抽象的东西,有时也很寻根溯源,讨论某种现象的根本原因。
在“文字下乡”及“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到为何文字下乡难,根源何在。人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自身的需求,既然某件事做起来难,恐怕是因为这件事的对象不需要。而又为何不需要呢?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不同于陌生人社会的现代社会。既然是熟人,我们可以“口耳相传”,肢体动作以及语言便可以完整的表达我们所思所想,也不存在了解外界的需要。文字作为象征符号,为人类表达想法服务,但是却是间接的,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又复杂化了,所以是费力不讨好的,也是不需要的。但是随着乡土社会的瓦解,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生活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瞬息万变、日新月异。读书识字已是人们基本生活所需,人与人交流需要文字,譬如邮件、qq、微信,人们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需要文字。
所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本认为难的事情自然也变得简单了,这也是因为人们产生了需要。
深夜了,一壶清茶一本好书,反思自己沉浸心灵。
朱自清——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最新乡土中国读后心得(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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