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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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应该具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使听众易于理解和接受所传达的信息。在报告的撰写过程中,要全面收集和整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我们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和改变这些报告范文,以适应特定的写作任务和要求。
根据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区干部保健委员会成员。召开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工作会议。制定全年工作目标,编制保健工作经费预算,通过公开招考配备1名编内专职干部保健工作人员。加大保健知识宣传力度,为保健对象人手一册征订《厦门干部保健》及《新保健》等刊物,帮助保健对象不断更新自身保健管理理念,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充分利用短信群发平台,根据季节变换对疾病防控的不同要求,发送卫生防病及保健常识至全区干部。组织参加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根据保健对象的要求联系体检医院、确定体检时间、刷卡取单、领取体检报告。至11月30日,共有56位保健对象报名参加体检,完成年度健康体检52人(在职30人、退休22人)。认真执行干部保健对象的疗养制度,在保健对象自愿报名的前提下,进行统筹安排,分期分批参加市委保健办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疗养。截止目前共有9位保健对象参加了本市疗养,共有14位保健对象选择参加周末疗养,并办理了《周末疗养证》。
爱卫工作要做好,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的认知度,是关键的一着,认真做好四月份爱卫月活动。根据市“爱卫月”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会议以及市政府、市爱卫办的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领导,在3月底及时召开了党委会议、政府办公会,在4月初,召开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发动开展“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先后以西政发【20xx】14号文件“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政发【20xx】16号“关于开展春季除害活动的通知”、西政发【20xx】19号“20xx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西政发【20xx】21号“西渚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等文件发至各村企事业单位。
各村、企事业单位,全年利用健教专栏,板报刊出健康知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内容近一百多期次。在集镇开展了“清洁家园,根除陋习,促进健康”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展出宣传展板60块。全年悬挂横幅68条。组织医生到西中、西小、元小分别上了健康知识,流行性疾病预防知识课,专题开展了“结核病预防需要你的支持”活动,利用镇有线电视滚动播放爱卫月工作活动及相关卫生知识内容,使全镇范围呈现出“清家园、除陋习、促健康”的浓烈氛围。使爱卫工作的重要性,在公众的认知度上得到较大的提高。
一是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湖里街道康乐社区举行了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启动仪式。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为口号,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倡导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健康一辈子的“健康一二一”理念。二是利用卫生各种节日,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医院和公共场所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居民的防病意识和能力,提高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三是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推进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健康66条”,在我区全面铺开健康素养综合行为干预,举办社区健康知识讲座6场,协助康泰社区完善健康教育示范点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调查,组织调查员17人深入社区居民户开展问卷调查,发放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600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一年来,我镇的爱卫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在市爱卫办的指导下,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积极地开展工作。一年来的爱卫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为进一步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县卫生局坚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每逢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县卫生局负责人深入部队,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并向他们赠送纪念品;定期组织医护人员为部队官兵查体,宣传健康知识,送医送药。同时,部队官兵也抽出休息时间参与各医院环境卫生工作中来,义务为各医院打扫卫生,清除垃圾。县卫生局定期组织部队官兵参加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培训班,提高部队官兵应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处置能力。在今年抗洪期间,为预防突发水源性和食源性疾病暴发、呼吸道传染病流行、虫媒及自然疫源传染病发病和抗洪军民感染疾病的风险增加,县卫生局成立了救灾防病工作组、救灾防疫工作组、食品安全工作组,派出了6个小分队奔赴饶河联圩指挥部、镇防汛指挥部等27个单位为抗洪官兵赠送防病知识宣传刊和防暑、消杀药品,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使抗洪军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2020年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创新促和谐,以服务惠民生,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巩固转型发展年活动。2020年上半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1.26‰,合法生育率97.02%,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区卫生系统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个过程。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设有固定的宣传栏,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区妇幼保健院扎实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工作,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举办各类义诊咨询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诊疗服务1500多人次,发放各类妇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深入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以生殖健康、妇女疾病、艾滋病防治及妇女五期的保健知识为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区卫生监督所以打击“两非”和无证行医为宣传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执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医行为,防止医疗机构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区疾控中心结合预防艾滋病义诊宣传活动,利用大型户外预防艾滋病宣传广告、公交站候车亭滚动灯箱广告,对以务工女性为主的外来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保护妇女健康等知识的宣传。
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加强餐饮卫生监管。
(1)开展元旦春节两节暨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等,共出动检查人员3551人次,检查餐饮单位7450家次,重点检查食用油、肉类及肉制品、奶粉及奶制品、豆制品等食材的索证索票情况,对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消毒制度不落实、加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未索证索票等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对可能使用由工业明胶制作土笋冻的餐饮单位摸清进货来源并上报相关检查信息,督促索证索票。
(2)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先后开展2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57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13家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问题,已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将7所学校纳入城市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点,抽检水样均为合格。配合区教育局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审,对辖区全部民办幼儿园食堂进等次评定。
(3)整治食品卫生,坚决取缔“三无”食品和无证经营、无证上岗行为。共检查餐饮单位1517家,其中无证121家;餐饮从业人员5201名,无证542名;检查公共场所378家,其中无证46家;公共从业人员1377名,其中无证178名。
(4)开展卫生监测检验。开展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共体检3055人份,合格率99.54%。完成食品检测112家392份,合格率97.19%。完成饮食店的餐、饮具大肠菌群检测共46家1733份,合格率84.88%。完成公共场所空气、用品用具微生物检测共430家2130份,合格率93.9%。
(5)开展生活饮用水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测。开展辖区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及设施维护等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对60个末梢水监测点,40个二次供水监测点的水质检测,结果无异常。
注重培育典型示范点,启动万达、sm、tbk三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示范街内的全部共61家单位能够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规范经营,对全区的餐饮服务安全和创建起示范作用。
为了保证辖区居民的医疗安全,我们加大力度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重点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卫生执法制度,重点查处、取缔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以及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群众举报投诉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对违规的机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及记分管理。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750家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90件,罚款59.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3068万元,没收b超机16台,没收药品、器械等130件,拆除违法医疗广告120处(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家,取缔无证行医窝点64处,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两非”查处取得新突破,共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13件,罚款34.4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9万元。及时处理各类投诉273件,其中餐饮99件,公共场所17件,二次供水1件,医疗112件,无证行医35件,消毒产品4件,职业卫生2件,社情民意3件。查处案件210件,罚没金额88.1692万元。其中餐饮服务58件、金额8.6324万元(当罚50件,均为警告;立案8件,罚款8.226万元,没收0.4064万元);公共场所44件均为当罚,金额3.18万元;职业卫生5件,当罚5件,均为警告;医疗机构103件、金额76.3568万元(当罚62件、金额5.8万元,立案查处41件、金额70.5568万元)。做到发现一例,处罚一例,努力维护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
1.规范做好信息通报。区妇幼保健院每月15日前收集核对好辖区医院前一个月的出生信息及14周以上终止妊娠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向区计生局通报接生登记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完整信息及免疫接种信息;在接诊孕、产妇对象时,登记其个人信息,检查生育证明,对未持《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怀孕对象(包括流动人口),在安全分娩后进行专项登记并在48小时内通报辖区街道计生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街道计生信息人员例会,通报计生信息收集情况,加强孕产妇信息的追踪及管理工作;每季度一次检查辖区医院的妇幼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14周以上终止妊娠工作情况上报市妇幼,每半年开展一次辖区医院出生、信息、“三网”监测漏报调查。一年来,辖区内各医院出生婴儿6226人,14周以上终止妊娠人数77人;各医疗单位均能积极主动向计生协管员通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把好来厦务工人员的准入关,对聘用外来人员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均查验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证明。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通知》(厦湖卫〔2020〕70号),强化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如我区于今年10月9-18日对2-3岁的非本地户籍儿童开展麻风疫苗强化免疫。
3.落实计生惠民措施。认真做好孕妇产妇系统管理及妇科病普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一年来,区妇幼保健院共接诊150370人次,上环489人次,人流手术3630人次,取环257人次。为首次孕产期建卡者提供免费保健服务9686人次,为已建卡孕妇提供五次免费产检18907人次,此两项可以为每位孕妇减免184元;对常住人口孕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180元/人),至今共免费检测1276人次;免费为孕妇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16457人次,为每位受检者节约45元;免费婚前体检3594对,为每对夫妻减免200元;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检测2003对,为每对夫妻减免450元。开办孕妇班、育儿班宣教300余场,约1万余人次保健对象参与,发放母婴保健宣传资料近3万份,另外还邀请伦敦城市大学早期儿童教育专家到我区进行早教专题培训,向广大家长普及先进的婴幼儿教育理念与方法,培育早教知识与技能。
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区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期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并在“六一”儿童节给独生子女进行物质奖励。2020年度,整个卫生系统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一是认真开展各种优惠、优先、优质服务。为军人、军属就医开设了绿色通道,在门诊开设军人优先窗口,张贴“军人优先”标识,军人、军属可享受“三优先”(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一免六减”(免交挂号费,对手术费、特殊检查费、辅助检查费、辅助治疗费、门诊观察费、转院护送费,给予30%的减免)等优惠待遇。二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在元旦、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前夕,走访慰问共建部队的官兵、军烈属、革命伤残军人等,为他们送上慰问品及慰问金。三是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局领导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安置军转干部4名,退伍军人及军嫂7人,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切实把为部队排忧解难作为开展军民共建工作的立足点,把为部队办好事、办实事当作共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做到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注重实效。不定期地到部队开设卫生知识、心理咨询等讲座,为驻军部队官兵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他们免费体检。
1.全力以赴迎接省文明城区考评检查。按照“创建工作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创建工作寓于日常监督工作”的原则,以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着力促进卫生监督工作。在迎接文明城区检查的攻坚阶段实行日报告工作制度。对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协调相关的责任部门、街道共同解决。全系统执法人员“白加黑”、“5+2”、“晴加雨”加班加点,不留死角、不漏项目,反复检查指导,疏堵结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出动执法人员15200多人次,检查餐饮、公共场所等经营单位42000多家次。投入宣传经费15万余元,制作发放14000多份“致餐饮业经营单位的一封信”、3000多份文明城区创建宣传品、6000份餐饮从业人员工作围裙、帽子和一批规范经营的相关资料,启用一部创建宣传车。
坚持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xx区妇女发展纲要》和《xx区儿童发展纲要》,围绕保增长、保项目、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妇幼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新的成效。2020年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人次48.5万人次,同比增长19.9%;创收4295.68万元,同比增长33.7%。全面完成两纲指标。截止目前孕妇建卡率96.3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45%,产后访视率95.51%,住院分娩率及高危管理率分娩率均100%,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4.20%,孕产妇死亡率为0。开展免费医学检查,干预出生缺陷。截至目前共完成婚前医学检查4117人次,婚检率99.48%;免费为全区孕妇进行爱滋病抗体检测14003人次;完成免费孕前优生检测4246人次;为已建卡孕妇提供五次免费产检19886人次;免费为全区20-70岁已婚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9114人。
今年下半年,市人口计生委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三个不变”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干部思想队伍、作风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目标考核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党政领导离任交接、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和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责任指标“两个底线”不突破。
二是积极做好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生育间隔的应对工作。正确宣传政策,引导群众合理选择生育时间,确保平稳过渡。
三是重点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形成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是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全面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测评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推进流动人口享受均等化服务。
五是扎实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扎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两保两防”,确保市内三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市达到95%以上。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品入户发放力度,弘扬新型婚育观念。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确保新闻宣传实现“顶天立地”。
201x年我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行区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的通知》(惠区委办发电〔2020〕94号)要求,认真开展对挂钩联系村——永湖镇大坑村计生帮扶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实现了预期的帮扶目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24年卫生局工作总结报告范文(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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