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理论转化存在问题 两山论的实践途径(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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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0 00:00:00    小编:电气自动化张老师

两山理论转化存在问题 两山论的实践途径(8篇)

小编:电气自动化张老师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篇一

一是加大政策倾斜,让乡镇干部“暖心”。

建议加大对基层一线的人员配备,特别是对开发建设任务重、社会管理压力大的乡镇。在严格执行的《规范和提高乡(街)干部待遇暂行办法》中,提出了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基数,由乡镇党委全面考核,严格有序发放,使广大乡镇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出台一般干部交流办法,在尊重自身意愿和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优先交流本单位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乡镇干部,对在现乡镇工作时间较长的一般干部,给予照顾性交流安排,重点抓好有特殊困难需要组织照顾的乡镇干部。

二是加大专业培训,给乡镇干部“充电”。

建议各级党委在招聘乡镇公务员时,除优先考虑农林水专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外,更要重视乡镇干部的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进行准确的理论培训,,针对乡镇干部的知识缺口、经济盲点和能力弱点,加强科技培训、管理培训和法律培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训,学习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形势的认识,不断锤炼乡镇干部的专业思想,提高专业素质,掌握专业方法,提高乡镇干部适应新常态、落实新思路的素质和能力。

三是加强心理疏导,替乡镇干部“解忧”。

针对乡镇干部长期以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责任压力不断加大,容易产生焦虑、抑郁、失衡等不良心理问题,积极探索干部心理咨询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干部心理健康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乡镇干部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开通了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并通过心理专家坐下来回答配对咨询,帮助广大乡镇干部加强自我心理调节,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完善干部探亲慰问机制,建立干部“三必访、五必谈”机制,即干部遇到重大困难、生病住院、直系亲属死亡、干部提拔时必须探亲,交流调整,违纪处理,情绪异常,思想波动,群众反映强烈,工作挫折和压力过大必谈。

四是建立容错机制,为乡镇干部“撑腰”。

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容错免责机制对于乡镇干部在改革创新和推动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或是符合上级方针决策精神,只要符合条件,乡镇干部可提出免责申请,组织考虑给予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充分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使乡镇干部放下因错得咎的心理负担,到事业工作中大展抱负,在全区大力营造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大选拔力度,给乡镇干部“鼓劲”。

始终坚持“三个优先”选配干部,努力营造让基层乡镇好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优先推荐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基层一线党政正职为市管后备干部;除一些专业技术领导岗位外,选配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选拔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优先考虑长期扎根乡镇经受过扎实磨练的干部。优化干部推荐和考察办法,采取“无任用提名推荐+多级署名推荐”办法选拔“黄牛型”干部,即看推荐情况又注重考察现实表现,防止简单唯票现象,不让脚踏实地的“老黄牛”干部吃亏。注重优化选拔方式,为防止在选任工作中过度依赖考试分数的做法,使广大乡镇事业干部自觉埋头实干,取消笔试比选环节,增加量化比选环节,强化实干实绩方面竞争,做到不唯分取人。科学设置量化比选条件,量化项目向乡镇经历倾斜,给予一定加分比重,从而使干出实绩的乡镇干部更能胜出。

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篇二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农村法制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关键环节,党中央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可见,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所在。

关键词:农村法制;法制建设;现状;问题;对策

一、河南鲁山县背孜村法制建设现状和问题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大部分村民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的效果并明显。首先,法律界限模糊。农民在潜意识中认为不触犯法律中的八大刑事犯罪就认为没有犯罪,是遵纪守法的,对法律完全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分不清哪些触犯了法律,那些没有触犯法律。例如,一家村民将自己家的羊故意赶到邻居家的菜园里,造成邻居经济损失,他认为这种行为虽然不道德,但是并没有触犯法律,这种类似的认识和行为在农村并不少见。其次,村民调解方式法律被边缘化。在发生冲突时,选择的方式是暴力,而不是通过村委会调解或是请求报警等措施,以最原始的暴力械斗方法解决,令人感到十分惊讶。再次,对司法途径的不信任。在最终解决冲突时,村民表现出对司法解决的不信任。主要原因在于村民通过司法解决的畏惧以及地方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带来了损害农民的弊端所造成的。

(二)农民权利意识淡薄

农村权利意识不强也是一个显著的特点。首先,农民对法定权利的怀疑。即使村民知道自己拥有某项法律权利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半信半疑。其次,不积极参与行使权利,主要体现在对基层选举。我国公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农民只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同样可以参政议政,参与到农村基层选举和农村基层政治建设上来。但是,在农村,大部分村民认为这样的权利形同虚设,农村的基层选举与他们关系不大。这种意识的出现是造成部分农村基层岗位贿选得以存在的根源,如果村民都可以积极的参与到农村自治制度中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方面农村不正当选举的现象将会失去生存环境,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也可以得到保护。

(三)农村法律配套制度滞后

从法律制度的实践主体农民方面,主要存在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强的问题;从外部法律制度上来说,农村法律制度或措施在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上有待于加强和完善。首先,立法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对农村的发展十分重视,在抓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也颁布了大量的法律,通过立法的手段促进帮助农村发展。但是,农村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法律的完善要跟上发展的脚步,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其次,执法水平落后。作为农村基层的相关执法机关,执法队伍人员层次不齐,执法手段脱离法律允许范围,执法态度让村民无法接受,自然造成法律执行的困难。再次,司法需要公正。农民打官司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害怕打官司,打不起官司,有理打不赢是目前司法建设面临的三大问题。

二、河南鲁山县背孜村法制建设相关建议

(一)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是前提。法制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农村法制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新农村法制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只有把农村经济搞活了,新农村建设才会有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新农村法制建设也才会有不竭的发展动力。“仓禀实而知礼节”,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生活富裕,农民安居乐业,相对来说,民风自然会好转,法制建设自然是水到渠成。

(二)完善农村法律制度是关键。主要表现在加强立法的时效性,确保严格高效执法,确保司法公正三个方面。立法方面,在农村地区的立法过程中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相结合,同时应该清理一些过时的不符合农村地区的发展工作的法律和法规,以做到与时俱进,实事求是。规范执法,采取措施加快执法改革步伐必须从实际出发,理顺执法机构的职能,并明确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和各级机关,逐步解决农村执法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同时要提高对农村地区的执法力度。司法方面可以根据农村发展和农民的需要,组织和指导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村干部和有志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以确保农民权利。

(三)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是根本。农民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制度的实施是需要人来实施、贯彻和完成,所以提高农民本身的法律素质是整个基层法制建设的根本。开展法律教育,培养干部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帮助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同时,将法律宣传和农民的需求联系在一起,更有利于农民接受,最终实现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的目的。

(四)发展基层农村教育是保证。农民对法制的认同和学习需要教育作为保障,加强农村教育十分有必要。只有加大了教育的投入,通过文化下乡、建立乡村图书馆、开办农村农民业余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知识,培养学习科学文化的兴趣,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制知识的宣传,有利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接受和认同。

参考文献:

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篇三

人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近年来,各地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着力创新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开发提升人才能力素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不断推动人才振兴发展。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人才“招不来”。基层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相对不全,与优质资源多、工资收入高的发达城市相比,乡村还存在优质资源匮乏、发展机会受限、持续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基层的现实条件让“优质人才”望而却步,造成基层人才短缺,一些乡村致富能手、技术骨干、管理人才等本土人才向城市流动,同时外来优秀人才又难以留在乡村。

二是人才“留不住”。基层工作繁复冗杂,基层工作人员往往一个人要承担几个人的工作,工资待遇与工作强度不成正比,繁琐的工作任务、巨大的工作压力让他们选择“逃离基层”。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各类人才打造平台、创造发展机会。但也还存在乡村人才引进机制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到位、流动机制不灵活等问题,体制机制障碍成为乡村人才留不住的首要原因,导致优秀人才供给不足。

三是人才“上不去”。高素质人才短缺,普遍缺乏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投资管理、资本经营等人才。基层人才学习深造的机会少,培训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发展空间小,晋升渠道不够畅通,难以适应乡村外向型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部分乡村人才难以进入当地部门选人用人的视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二、对策及建议

1、在“引”上做文章。要完善引进机制。依据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明确人才引进方向,多举措吸进大批懂技术、懂市场、懂农业的专门实用人才,重点引进农业经营管理、环境治理、文化传播等人才。注重人才回流,让曾经“走出去”的成功人士“走回来”,把在外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带回本土,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困局。同时,对返乡发展特色旅游、电子商务、绿色农业的人才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引进方式。要创新激励机制。对致力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实用型、科技型、创业型人才在用地住房、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政策,将技术、知识等要素纳入到乡村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奖励办法,提高人才的收入水平。要畅通流动机制。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进原则,梳理引才引智并重的理念,采用灵活的人才流动方式。鼓励优秀企业家、科技达人、专家学者等利用空余时间到乡村实地讲学或投资兴业,为他们在本职单位与乡村之间的流动提供便利条件。畅通乡村基层人才向上流动渠道,对于那些对乡村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重用或提拔,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在“留”上下功夫。各地已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聚集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但对县一级来说,乡土人才的奖励政策还没有普惠性。要降低政策实施门槛。将乡土人才纳入进来,用政策留住人才,尤其是乡村企业家、种养殖大户等致富带头人,从培养成才、吸引返乡创业、引进外来人才三个维度同时进行。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从贷款扶持、营商环境、政治待遇、后勤保障等不同角度下工夫,切实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条件给人才发挥作为的空间。要厚植人才发展沃土。营造爱才敬才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乡村人才政策与人才事迹的广泛宣传,让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鼓励各类人才投入到乡村振兴的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充分考虑乡村人才的工作生活实际,为在乡村施展才华的各类人才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竭尽所能帮助解决各种困难,为人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培育先进的人才文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用心用情全面呵护投入乡村振兴事业的各类人才,使广大乡村地区成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大舞台,增强各类人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在“育”上求突破。要构建人才梯队,分层次、分领域、分方向地实施定向分类培养,重点加大高精尖端、技术创新等高端型人才以及“土专家”“田秀才”等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要注重学用结合,依托农业院校、科研单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平台,强化乡村人才理论结合实践能力,按照农民“点餐”、专家“掌勺”、政府“买单”的方式,实施“专家授课+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的精准培育,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全程化于一体,努力培育一批爱农村、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人才队伍。要培育致富能人,发掘和选育一批受教育程度高、思维活跃、有拼劲闯劲的生产能手和经营能人,带动农民就业促增收。充分利用职业培训机构,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重点对本土性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开展有关蔬菜种植、苗木栽培、畜禽养殖、产品流通等技能性培训,提升他们对实用性技术的运用能力以及对现代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科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要把课堂搬到田间地头与项目基地,尤其是要让置身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外来人才亲身实践,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对乡村实兴事业的外来人才亲身实践,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对乡村实际情况的认知能力,强化乡村振兴的智力支撑。

在提拔晋升上,适当向乡村干部倾斜,让他们感受到组织关心,进一步增强服务于乡村振兴的热情。针对乡村企业家、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等产业带头人,要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出真正素质高、能力强、有情怀、有实绩的村级带头人,并从贷款扶持、营商环境、政治待遇、后勤保障等不同角度下工夫。针对农村科技人才、专家学者、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人等专业技术人才,要在全面了解人才的知识水平、思维方式和性格特征的基础上,把人才放在最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实现人与岗的“精准对接”。建立“户籍在外人才资源库”,通过“项目、亲情、政策”吸引人才回乡创业,打通人才与家乡的双向服务通道,使一些在外人才有服务家乡的平台,提高人才集聚程度,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为乡村振兴增活力、添后劲。

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篇四

班级是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电大班集体就像一只乘风破浪的船,掌舵的就是班主任。班主任是电大学生的领航者,一个班集体如果没有组织,就会一盘散沙。

(二)学校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

电大班主任不仅是教师中的骨干,还是校长的助手。学校各项工作要得到具体落实,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具体实施才能得以实现。学校工作只有通过班主任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大量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才能有效的在电大学生中贯彻实施,并具体落实到每一位电大学生身上。

(三)各方教育的联系者和协调者

实践告诉我们,大到一个学校、一个年级,小到一个班集体,形成教育合力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合力是指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教育力量有机地联系与相互促进的影响学生成长的教育力量。我们电大学生在教育合力的形成过程中要发挥整体功能,发挥整体效益,这就需要班主任的联系和协调。

(四)学生学习的人师者和导师者

德高为师,学高为师,身正为师。育人先育己,敢为人师者,不可一日废学。面对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和信息更新的日益加快,班主任应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把握和跟踪现代教育思想发展的动态,这是班主任扮演多重角色的内在要求。班主任唯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由单纯“放电”的知识输出者转变为不断“充电”的学习者,才可能保证开放教育的高质量,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班主任必须更新观念,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从一次性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从封闭教育向开放教育转变。要从传统教学模式中“突围”出来,由“教书匠”转变为科研型、创新型教师,由“独奏者”转变为“伴奏者”,由“演员”转变为“导演”,完成向“导学”教师的转变,做学生学习的人师者和导师者。

(五)班级工作的管理者和服务者

电大班主任是学生活动的管理者,应该成为具有一定权威的管理者。所谓“权威”,是指管理者在组织中的威信、威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影响力”。权威不是法定的,不能靠别人授权。权威虽然与职位有关系,但主要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品质、思想、知识、能力和水平;取决于同组织人员思想的共鸣,感情的沟通;取决于相互之间的理解、信赖与支持。这种“影响力”一旦形成,学生都会吸引到管理者周围,心悦诚服地接受管理者的引导和指挥,从而产生较大的学习动力和工作热情。电大班主任是学生活动的服务者。应该把学生的呼声作为工作关注的第一信号,学生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选择,学生的利益作为工作第一考虑对象。因此,电大班主任应牢牢树立“以学员为本”的服务意识,在学习工作上为学员提供各种服务。

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篇五

阳光工资实施和津补贴治理后,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吃大锅饭问题死灰复燃,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希望大家喜欢。

对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的要求和基层工作形势发展需求,当前基层干部队伍面临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任务繁重责任加大”与“编制偏少人员偏老”矛盾较突出。

目前,"一票否决"评估监督,"xxxx"平台全面运行,"三改一拆","四破"整风,"五水共治"等重点任务同步实施,,使乡镇(街道)作为最基层和落实各项政策任务的末端,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责任和压力。自该区成立以来,该区的行政编制总体上相对较小。全区x个乡镇仅有x名公务员。长期以来,公务员队伍长期偏紧偏满,但前线人手却不足。例如,有x个村庄,常住人口超过x人,总移民人口超过x人。今年,承担了x项重点任务(x项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全镇公务员编制x个,现有公务员x人,年龄平均x,其中x岁以上x人,x-x岁x人,x-x岁x人,x岁以下的仅x人,干部力量不足、队伍年龄老化断档问题日益凸显。

二是“专业人才需求迫切”与“干部来源渠道单一”矛盾较突出。

近年来,除安置复员士兵外,由于受人员配备因素少的影响,该地区每年仅组织向社会招聘约x名乡镇政府公务员,其中半数以上需要招聘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由于职位的缺乏,社会的招聘只能是无限专业的,不能直接用专业知识补充最急需的新鲜血液。目前,乡镇领导班子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短缺,一般干部中农林水等专业技术人才匮乏。xx年代招收的专业技术干部年龄即将达到“条”到“线”。直接招聘的年轻干部和转业干部大多专业不同,流动性强,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面临“断代”问题。

三是“基层队伍人心不稳”与“工作环境较难改善”矛盾较突出。

由于工作的复杂性,干部的许多基本权益,例如节假日都得不到保障。同时,也面临着阶段性,突出性的检查监督任务。基层干部经常“两眼已开就忙到熄灯”。如果在工作中出现错误,就会受到批评和惩罚,或者被当场解雇。许多干部如履薄冰。在参观调研期间,不少村镇(街道)“一把手”反映前线压力大,经常睡不着觉。此外,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许多扎根基层、奔赴一线的干部长期超负荷工作。他们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有的病了还坚守岗位,一拖再拖,小病变大病,急病变慢性病。与往年相比,患病和住院的干部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仅在xxxx年上半年,区委就前往医院向多达xx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表示慰问。正因为如此,乡镇基层公务员的心不稳定,人心不安。在与干部的谈心中,不少乡镇班子成员提出了机关转岗的想法,有的甚至宁愿到机关部门当一般干部。

四是“干劲活力有待激发”与“考核管理落地乏力”矛盾较突出。

目前,乡镇公务员工作压力大,工资低,社会关注度高。阳光工资实施和津补贴治理后,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吃大锅饭问题死灰复燃,“苦乐不均”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的重要性和干部的待遇在政治待遇上无法体现,一些基层干部由于身份和年龄的限制,没有晋升的希望。老干部的积极性难以调动,队伍中有不少"站客"和"看客"。在严格干部管理方面,虽然近年来从中央到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基层工作考核管理方面,由于“粗放”措施相对较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好人”思想作怪、制度执行走样落地乏力等,导致干部队伍中“庸懒散”现象、“出勤不出力”问题依然改观不大、不能有效解决,不仅挫伤了部分同志的积极性,而且影响到干部队伍的整体建设。

二、有关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倾斜,让乡镇干部“暖心”。

建议加大对基层一线的人员配备,特别是对开发建设任务重、社会管理压力大的乡镇。在严格执行的《规范和提高乡(街)干部待遇暂行办法》中,提出了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基数,由乡镇党委全面考核,严格有序发放,使广大乡镇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出台一般干部交流办法,在尊重自身意愿和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优先交流本单位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乡镇干部,对在现乡镇工作时间较长的一般干部,给予照顾性交流安排,重点抓好有特殊困难需要组织照顾的乡镇干部。

二是加大专业培训,给乡镇干部“充电”。

建议各级党委在招聘乡镇公务员时,除优先考虑农林水专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外,更要重视乡镇干部的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进行准确的理论培训,,针对乡镇干部的知识缺口、经济盲点和能力弱点,加强科技培训、管理培训和法律培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训,学习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形势的认识,不断锤炼乡镇干部的专业思想,提高专业素质,掌握专业方法,提高乡镇干部适应新常态、落实新思路的素质和能力。

三是加强心理疏导,替乡镇干部“解忧”。

针对乡镇干部长期以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责任压力不断加大,容易产生焦虑、抑郁、失衡等不良心理问题,积极探索干部心理咨询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干部心理健康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乡镇干部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开通了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并通过心理专家坐下来回答配对咨询,帮助广大乡镇干部加强自我心理调节,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完善干部探亲慰问机制,建立干部“三必访、五必谈”机制,即干部遇到重大困难、生病住院、直系亲属死亡、干部提拔时必须探亲,交流调整,违纪处理,情绪异常,思想波动,群众反映强烈,工作挫折和压力过大必谈。

四是建立容错机制,为乡镇干部“撑腰”。

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容错免责机制对于乡镇干部在改革创新和推动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或是符合上级方针决策精神,只要符合条件,乡镇干部可提出免责申请,组织考虑给予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充分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使乡镇干部放下因错得咎的心理负担,到事业工作中大展抱负,在全区大力营造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大选拔力度,给乡镇干部“鼓劲”。

始终坚持“三个优先”选配干部,努力营造让基层乡镇好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优先推荐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基层一线党政正职为市管后备干部;除一些专业技术领导岗位外,选配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选拔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优先考虑长期扎根乡镇经受过扎实磨练的干部。优化干部推荐和考察办法,采取“无任用提名推荐+多级署名推荐”办法选拔“黄牛型”干部,即看推荐情况又注重考察现实表现,防止简单唯票现象,不让脚踏实地的“老黄牛”干部吃亏。注重优化选拔方式,为防止在选任工作中过度依赖考试分数的做法,使广大乡镇事业干部自觉埋头实干,取消笔试比选环节,增加量化比选环节,强化实干实绩方面竞争,做到不唯分取人。科学设置量化比选条件,量化项目向乡镇经历倾斜,给予一定加分比重,从而使干出实绩的乡镇干部更能胜出。

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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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论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提示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本质一致性,揭示了三层含义:一是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二是绿水青山是有条件的金山银山;三是绿水青山可以通过有效的途径最大化地转化为金山银山。本文以重庆市武隆区为例,紧紧围绕“两山论”的转化实践,就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武隆“两山论”的实践转化探索

近年来,武隆持续践行“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依托绿水青山发展旅游产业,2019年,接待游客3600万人次,近10万农民吃上“旅游饭”,旅游扶贫的一系列创新做法连续两年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减贫案例》。

(一)围绕“山水”发展全域旅游,“山区”变“景区”

突出全景式打造。对全区691处可开发旅游资源统筹规划,构建全域旅游布局,成功打造仙女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先后建成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个、a级景区20余个,配套建设1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引导全社会参与。引导农民发展小加工、小餐饮、小旅店、小农场等涉旅“十小企业”,累计吸引社会投资300余亿元、发展涉旅企业1000余家、涉旅商户8000余家、乡村旅游接待户4000余户。改进全方位服务。实施“交通提升计划”,打造“一部手机游武隆”,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组“三级联动”服务体系,在全市率先成立“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游客满意度持续位居重庆市首位。实施全球化营销。在国内100余个大中城市及国际市场开展组合营销,通过节会营销、网络营销、国际社交平台引流拓展海外市场。

(二)探索“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源”变“资产”

一是“旅游+文体”。2019年,武隆区文化产业产值突破5亿元,带动群众持续增收;“印象武隆”累计演出近2500场,300余名当地群众白天抓生产,晚上当演员。二是“旅游+康养”。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养生养老、森林徒步体验为主题的康养旅游产业,拓展“观光游”为“养生度假游”,度假区游客高峰期达30万人/天。三是“旅游+农业”。打造7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成60余个农旅融合旅游示范村点,形成“春赏花、夏纳凉、秋摘果、冬滑雪”的农旅融合业态。四是“旅游+工业”。先后引进江口水电、大唐风电、页岩气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培育羊角豆干、土坎苕粉、鸭江老咸菜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让制作过程“能闻、能看、能体验”,增强景区吸引力,拉动消费、助力增收。

(三)创新旅游带动增收模式,“风景”变“钱景”

发展“板块经济”带动增收。统一规划发展高山蔬菜、有机茶叶、特色林果、生态渔业、中药材等产业板块,在仙女山、天生三桥、芙蓉洞等景区进出通道附近建设农民创业区和农特产品销售一条街,仙女山旅游扶贫带7个乡镇(街道)、50个行政村、近5万名农民实现人均纯收入1.2万元以上。开展公司化经营带动增收。推行“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模式,引导农民以资产、经营权等入股联营发展乡村旅游,累计成立1070个专业合作社,引进200余家企业投资10亿余元,带动群众增收。发展“线上经济”带动增收。与100余个全国性、区域性媒体平台建立自媒体联盟,大力发展“云直播”“云销售”等新型模式,累计提供就业岗位7000余个,3万余户涉旅群众、9000余户贫困户实现增收。

二、武隆“两山论”实践转化的问题

武隆在“两山论”转化实践中做出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从重庆全市“两山论”的转化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一)“转”的底数不清楚

有的地方对区域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野生动植物、矿产等山水资源没有作专门的摸底调查,造成底数不清、权责不明、监管不力、界限交叉; 对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湿地公园、珍稀动植物、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民俗传统等没有进行有效的挖掘和保护;对本区域内优势资源没有专门进行分析比较,更没有对其优势资源的衍生和延伸要素进行挖掘;有的地方对国土空间及其山水资源没有专门规划,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随意性大,开发利用粗放。

(二)“转”的基础不牢固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协调发展任务繁重,城乡差距较大,贫困地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滞后,亟待打通“两山论”实践转化的最后一道关口。筑牢长江生态屏障压力大,打赢污染防治战需要解决的问题多,保护“绿水青山”任务繁重。有的区县环境基础设施滞后,水环境保护仍需持续用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困难多,土壤、固体废物和农村污染防治需持续强化。

(三)“转”的动力不充足

在建立有利于“两山论”实践转化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土地、投融资等政策方面,还没有完全破题;在推进节能交易、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市场化机制建设方面,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生态环境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绿水青山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覆盖还不全面。

三、推动武隆“两山论”实践转化的建议

(一)在摸清家底上下功夫

一是把“资源家底”搞清楚。摸底排查,开展本辖区生态资源的清查,利用生态资源登记系统平台,厘清县域生态资产负债表、绿水青山资本账户,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刨根究底生态链,逐一唤醒沉睡的“家底”。二是把“优势资源”搞清楚。开展“两山”转化诊断,即从现有资源层面分析本地区“两山”转化的天然资源优势,以及可承受范围的人工生态系统培育可能,明白哪些资源当期可用,哪些资源长远可用,哪些资源条件成熟后可用。三是把“延伸要素”搞清楚。创新深挖、科学提炼,弄明白这些优势资源还有哪些“延伸要素”,还可以开发哪些“链条产品”,做大绿水青山边际效应与附加值,力争在各类资源资产化中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二)在提升动力上下功夫

一是探索建立有利于“两山论”实践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土地、投融資等方面的政策。二是健全节能评估审查、生态补偿、湿地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积极探索林业碳汇、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改革;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四是健全部门联动执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等制度,严格落实社情民意反映、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等制度。五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三)在实践转化上下功夫

一是差异化布局。建议加强对全市产业协同布局的指导,按照“错位式发展、集群式打造、全域化推广”的要求,以区县为主体筛选出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对选定的主导产业按照产业集群化发展方向和系统思维,充分重视和利用各类资源整合优势、整拳出击、全域推广。二是精准化定位。对“两山”转化产品的定位,要“以人为本”把握现代消费与发展理念,将人们对健康环保、天然有机、休闲简约、自然随性的追求,以及城市居民亚健康状态下需要解决的问题与乡村独有的天地人等资源优势相结合,满足人们身心发展需要。三是科技化支撑。推动“两山”实践转化离不开科技支撑。在自然资源禀赋的基础上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传统农业种植水平;依托科技力量,在资源利用上实现“变废为宝”和循环利用;用“互联网+”思维激活和利用绿水青山资源。四是品牌化经营。对“两山”转化品牌建设予以多方支持与培育,争取获得更多的国际国内生态文化品牌,以品牌的力量集聚资源、扩大市场。五是一体化配套。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作为“两山”实践转化的根本性任务来推进,加快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电商、物流等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两山”转化快捷落地。

作 者: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责任编辑:粟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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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篇七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两山理论实践转化篇八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农村法制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关键环节,党中央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可见,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所在。

关键词:农村法制;法制建设;现状;问题;对策

一、河南鲁山县背孜村法制建设现状和问题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大部分村民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的效果并明显。首先,法律界限模糊。农民在潜意识中认为不触犯法律中的八大刑事犯罪就认为没有犯罪,是遵纪守法的,对法律完全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分不清哪些触犯了法律,那些没有触犯法律。例如,一家村民将自己家的羊故意赶到邻居家的菜园里,造成邻居经济损失,他认为这种行为虽然不道德,但是并没有触犯法律,这种类似的认识和行为在农村并不少见。其次,村民调解方式法律被边缘化。在发生冲突时,选择的方式是暴力,而不是通过村委会调解或是请求报警等措施,以最原始的暴力械斗方法解决,令人感到十分惊讶。再次,对司法途径的不信任。在最终解决冲突时,村民表现出对司法解决的不信任。主要原因在于村民通过司法解决的畏惧以及地方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带来了损害农民的弊端所造成的。

(二)农民权利意识淡薄

农村权利意识不强也是一个显著的特点。首先,农民对法定权利的怀疑。即使村民知道自己拥有某项法律权利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半信半疑。其次,不积极参与行使权利,主要体现在对基层选举。我国公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农民只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同样可以参政议政,参与到农村基层选举和农村基层政治建设上来。但是,在农村,大部分村民认为这样的权利形同虚设,农村的基层选举与他们关系不大。这种意识的出现是造成部分农村基层岗位贿选得以存在的根源,如果村民都可以积极的参与到农村自治制度中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方面农村不正当选举的现象将会失去生存环境,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也可以得到保护。

(三)农村法律配套制度滞后

从法律制度的实践主体农民方面,主要存在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强的问题;从外部法律制度上来说,农村法律制度或措施在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上有待于加强和完善。首先,立法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对农村的发展十分重视,在抓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也颁布了大量的法律,通过立法的手段促进帮助农村发展。但是,农村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法律的完善要跟上发展的脚步,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其次,执法水平落后。作为农村基层的相关执法机关,执法队伍人员层次不齐,执法手段脱离法律允许范围,执法态度让村民无法接受,自然造成法律执行的困难。再次,司法需要公正。农民打官司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害怕打官司,打不起官司,有理打不赢是目前司法建设面临的三大问题。

二、河南鲁山县背孜村法制建设相关建议

(一)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是前提。法制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农村法制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新农村法制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只有把农村经济搞活了,新农村建设才会有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新农村法制建设也才会有不竭的发展动力。“仓禀实而知礼节”,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生活富裕,农民安居乐业,相对来说,民风自然会好转,法制建设自然是水到渠成。

(二)完善农村法律制度是关键。主要表现在加强立法的时效性,确保严格高效执法,确保司法公正三个方面。立法方面,在农村地区的立法过程中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相结合,同时应该清理一些过时的不符合农村地区的发展工作的法律和法规,以做到与时俱进,实事求是。规范执法,采取措施加快执法改革步伐必须从实际出发,理顺执法机构的职能,并明确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和各级机关,逐步解决农村执法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同时要提高对农村地区的执法力度。司法方面可以根据农村发展和农民的需要,组织和指导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村干部和有志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以确保农民权利。

(三)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是根本。农民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制度的实施是需要人来实施、贯彻和完成,所以提高农民本身的法律素质是整个基层法制建设的根本。开展法律教育,培养干部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帮助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同时,将法律宣传和农民的需求联系在一起,更有利于农民接受,最终实现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的目的。

(四)发展基层农村教育是保证。农民对法制的认同和学习需要教育作为保障,加强农村教育十分有必要。只有加大了教育的投入,通过文化下乡、建立乡村图书馆、开办农村农民业余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知识,培养学习科学文化的兴趣,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制知识的宣传,有利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接受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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