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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目的是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合法性。在合同中注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合同的样本可以为我们起草合同提供指导和参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平米,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如需改动(临建)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需要改动(临建)或扩增设备如需办理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助,所需费用乙方承担,负责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安龙县瑞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响应政府号召,服从贵州省委、省政府及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将安龙县作为铁皮石斛种植基地之一的战略安排,为提高土地效益,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经营行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贵州省安龙县镇村,总面积约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实际标注为准(详见租赁土地平面示意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年,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制止乙方实施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责赔偿。协助乙方处理合同履行时遇到的相关问题。
6、若遇到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但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7、制止任何人对租赁地块的违法破坏行为和阻挠乙方正常生产运营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权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建筑、大棚、电网、种植物、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种植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和收益权。
3、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租赁期内,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6、租赁期限满,在同等租金及政策内,有权优先续租该地块。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贵州省及黔西南州政策调整的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安龙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向安龙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共同出资租赁罗龙镇柏木村羊耳村土地163.6亩,土地租赁租赁时间30年;投资从事苗木种植、水产养殖等项目。邓钢收购徐劲松、漆薇薇、龙叙东的投资及股份。现甲方、乙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出资230万元(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支付给乙方,乙方将投资在柏木村羊耳村租赁土地上种植的苗木及基础设施全部转让给甲方所有。
二、乙方与柏木村羊耳村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承担的权益与义务由甲方承接,涉及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本协议签字生效前租赁土地的费用、苗木种植管护以及其他设施投资的费用山乙方在签字后10天内全部完清。
四、本协议签字生效后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20万元定金。
五、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完成农户签字、更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20__年2月29日前完成土地租赁合同更名,将土地租赁合同更名为甲方后5天内,甲方支付210万元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前,租赁和投资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未能在20__年2月29日前完成土地租赁合同更名,乙方退回甲方定金并解除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三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手印):
20__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本合同于 2011 年 1 月 日在 宜昌 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加油站经营需要租赁乙方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土地利用目的和方法
甲方在租赁土地上新建加油站及配套设施。甲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土地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 乙方提供土地的具体如下:
土地权利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第三条 土地利用期限
甲 ,乙方确保在此期间甲方对土地独占、排他的利用。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本合同土地租金总计 (大写: 整),租金包括土地租赁费用、税费。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帐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正式租赁款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税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乙方总表下的使用水电等,按实际使用量和市场价格结算。
第五条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交付甲方使用。在本土地租赁契约有效期间内,即使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土地租赁也不消灭。
第六条 甲方加油站在建成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在其场内另设加油点,甲方保证该站油品供应价格按照国家规定零售价格执行。
第七条 当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向政府有关机关办理土地租赁登记。
第八条 乙方要确保甲方加油站能够顺利建成。该加油站商务许可由甲方自行办理;消防、规划等建审由乙方负责办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排除妨害,继续履
行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政府和政策性拆迁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本合同内容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租赁土地的土地补偿归乙方,租赁土地的地上补偿归甲方所得。乙方因其他特殊因素需要提前解除该合同的,乙方须提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退还剩余期间租金,并以甲方投入的不动产按解约时评估的价值进行全额赔偿;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租金。
第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最迟须在期
满之日前三个月向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如非城市规划拆迁等特殊原因,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同意甲方的续期要求,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续期要求,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年限届满后,加油站地上资产及加油站的全部油料、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由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土地租赁土地平面图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经办人: 经办人:
甲方:叶塘镇富祝村武楼下村民小组。
乙方:叶塘镇猫行径石场法人代表:黄玉文。
乙方因生产需要租赁甲方座落于(地名):猫行径坳背水田,经甲乙双方再多次充分协商,重新达成如下合约:
一、乙方因发展生产需要租赁甲方座落于(地名):猫行径坳背水田,范围:原订往原石场路边脚下温国章的责任田以上至上段水(沟)圳以下的中段水田租赁给乙方只作堆放石料的场地,不得建其他建筑物。现重商议:租赁期为三年(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乙方支付给甲方租金:每年伍仟元,于签订后一次性付清三年的租金:给甲方。
二、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乙方擅自作混凝土搅伴机工地,上面建了很多钢筋混凝土柱。经商议乙方答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拆除这些障碍物(如乙方到期还需使用应先通知甲方,乙方确保在2019年8月31前要清楚)。为确保信用,乙方应付给甲方保证金:5000元。如乙方未按期拆除这些障碍物,乙方给的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
三、租赁期满,乙方应负责将租赁的土地上的障碍物清除至能还耕、平坦、水沟畅通的土地交还给甲方。否则再商议赔偿事项。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或转让给他方。如乙方法人变动,此合同视为无效。必须与甲方重新商议签新合同。
四、以上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如期生效。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赔
偿对方经济损失。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送富祝村民委员会一份备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二0一六年月 日
甲方:xx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在 提供土地一宗,供乙方投资建设 项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面积
东西 米,南北长 米,共计 平方米,(合 亩,以国土局测绘为准。)
二、土地补偿价款及办法
地上附属物2万元/亩,计 万元;建设押金 万元,除尘设备押金 万元(押金在乙方按要求建设完毕及上好除尘设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土地租赁费每年每大亩(2160平方米) 斤小麦(价格按合同签订时价格为准)(建议此处直接修改为土地租赁费为每年每平方米 元),企业必须在动工前一次性付清。
三、付款时间
合同签订前,乙方将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第一年的土地租赁费及建设押金一次性付给甲方,以后的.土地租赁费必须在每年的4月1日前支付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2、乙方按xx有关规划建设施工,达到xx有关建设标准。
3、甲方协助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和建设手续。
4、甲方负责协调周围建设环境,以便乙方正常施工建设。
5、具备建设条件后乙方须按批准的项目进行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有资质的权威部门评估价为准)。并于2012年4月10日前动工建设,于2012年6月20日前建成投产。
6、若乙方在具备开工条件10天内未动工建设,乙方须按政府公告的国家基准地价乘以面积数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若乙方在20天内未动工建设,甲方负责无偿收回乙方所占有的土地。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建成投产,乙方须支付甲方10万元的违约金。
7、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以鲁政土字文件为准?此处是否应为国有出让土地?)后,若以土地进行抵押贷款,须经甲方同意并到土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抵押年限和抵押率视情况而定。乙方若因故将土地出租或转让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的保证金后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方,同时,甲方和受让方签订有关合同后方能进行出租或转让。
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处分土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的地价补足差额部分或者解除合同。
8、乙方生产经营期间,应办理好环评、安评等所有手续,搞好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否则,因污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必须在xx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10、乙方自2012年6月30日起,向xx税务部门缴纳税款。每亩每年缴纳税金甲方留存部分不低于2万元。
11、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土地,乙方须按时交纳土地补偿款。若一方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补偿款50%的违约金;若违约期超过六个月,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营业税必须交至甲方。
13、该项目是甲方招商引资项目,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向上级有
关部门申报。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均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备查三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证机关(章):
月 年 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1.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年。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该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范围。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给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证号、宗地位置、宗地面积、批准用途等内容详见土地使用证)。
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合同租赁范围。
3.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租赁期限。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分两段,即第一段为5年,自20__年1月1日起算,至第二段为自年月日起算,至__。
第三条租金。
1.第一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内)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贰万元人民币。
2.第二段年月日止,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叁万元人民币。
3.在租赁期间,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车(一辆)乙方免费清洗,如需美容,则美容费用由甲方自理。
4.乙方在租用的五年内,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20000.00元/年支付甲方,租金应于每年1月1日前付甲方。
5.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年,支付一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内,由于政府规划、拆迁等自然灾害引起无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在乙方租赁期限内,如乙方不提出终止合同,甲方不得将土地转租他人使用。
第四条土地用途。
1.本宗土地系供洗车场及汽车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乙方可随时归还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内,水电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费用由乙方负担。最后一期水电等应由乙方负担之费用,乙方应于迁离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本合同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终止租约时,乙方只支付给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终止租约时,乙方只支付给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并支付给甲方以未满年限每年1000元作为损害赔偿。
第七条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权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1.违反第三条之规定者。
2.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八条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间,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时,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盖的房物改造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带走,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二0__年一月一日二0__年一月一日。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xx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10000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4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公章位置村委会。
甲方:xx市xx区xx镇xx村。
乙方:xxx20xx/05/01。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并遵守本合同。
一、土地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占地___亩的农业耕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定向从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详见合同附图)。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经营。
该场所的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土地的开发利用,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
2、根据合同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增加租金。
3、确保乙方独立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使用和经营租赁土地。
2、根据合同享有租赁土地的收益权、房屋所有权和购房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实际未履行的租赁期限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租赁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租赁经营年限和乙方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4、本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继续租赁,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在合同期满前按土地使用的实际投资总额和租赁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给转租承租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签名)。
承租人:(签名)。
日期: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
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_______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承包费为每亩________元,每年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_______%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_______%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_______%。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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