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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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0 00:00:00    小编:职场生活指南

2025年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优秀12篇)

小编:职场生活指南

总结是一个反思和总结的过程,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进步的方向。创新能力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重要竞争力。掌握一些写作技巧,可以帮助大家提高语文写作水平。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一

____________:

兹有我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等________人前往你处联系____________事宜,请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二

尊敬的贵校领导:

您好!我们是xx大学西北心灵之桥的成员,希望能通过此信使您对我们协会及我们组织的支教活动有一个初步了解。

xx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渗透、产学研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唯一的一所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目前江西省综合实力最强的高等学府。

以“关爱西北农村,温暖留守儿童”为宗旨,xx大学西北心灵之桥协会成立于3月,并于每年暑假组织队伍赴西部支教,并且会在支教结束回校后,在校内组织爱心“多帮一”活动,通过当代大学生来资助贫困小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20xx年6月底,3支支教队伍,分别深入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丰乡的褚湾、安湾、李山3所小学进行了为期27天的支教以及调研、社会考察等活动,给孩子们带去新的知识。7月,捐衣捐物、书本、学习用品、体育器材等物资被一同带至天水市秦安县的三所小学里。此次活动,受到了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支教活动,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校方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更给了我们前行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我们志愿者的热情与实力,让我们有了走下去的力量。我们的愿望,是用爱与温暖,去架起他们万里云天的翅膀。我们的目标,是用行动,把教育带入西部的每个地方。

关注西部的路上,纵然有困难,可我们心怀梦想,不曾放弃,不曾停歇。

明年(20xx年)暑假,我们想组织支教队前往贵校进行支教活动,希望得到贵校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支教队员面向全校选拔,优中选优,最后组成一支10-20人的支教队。队员综合素质优秀,并且都做了充足事前准备,有能力担当教学任务。支教队纪律严明、组织有序,队员责任意识强。支教时间一个月左右(一般在7月份),活动费用(路费、伙食费、日常开支等)由我们队员自行承担,但希望贵校可以帮我们解决住宿问题(只需要两个大房间即可)。

我们所开设的课程(如趣味数学、趣味语文、趣味历史、趣味地理、体育、美术、英语、音乐舞蹈、卫生健康、心理健康等)及组织的活动(如趣味运动会、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画画比赛等)偏重于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拓展,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学到更多课本以外的知识,开拓视野。并且我们协会的宗旨更加倾向于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这对学生的未来也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但支教期间的具体课程安排会与贵校商议后根据贵校需要决定。以便对贵校日常教学产生正面促进作用。

我们还会在前往贵校之前在xx市举行募捐活动,并将募捐所得的图书、文具以及生活用品捐给贵校学生。我们还会通过家访及组织社会调研,更好的了解学生思想,以便日后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

请给我们一个机会,我们定将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此致

敬礼

xx大学西北心灵之桥协会。

20xx。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三

____________:

兹有我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事等________人前往你处联系____________事宜,请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四

一、文书的制作要点:

1.接收该证明的对象;

2.证明事项。

3.最后,还要指明该证明的有效期限,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注明开具证明的年、月、日。

二、格式:

编号:

兹指派本所律师赴你处,通过调查了解如下事项:

请予支持。

本证明有效期到年月日止。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七条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3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八条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20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九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条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除符合《律师法》规定的一般条件外,应当至少有2名符合《律师法》规定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需要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由当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筹建,申请设立许可前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司法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时一并报审核机关核准。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当从本所合伙人中经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由本所律师推选,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七)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八)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律师事务所章程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律师执业经历等;。

(二)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四)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五)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等;。

(六)合伙人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

(七)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八)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承担的责任;。

(九)合伙协议的解释、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合伙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设立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

(三)设立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设立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的批件。

申请设立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第十八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征求拟设立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实。

经审查,应当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接受查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制作的规格、证号编制办法,由司法部规定。执业许可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

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6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原准予设立的决定,收回并注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一)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准予设立决定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设立决定的。

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原审核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律师事务所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变更住所,需要相应变更负责对其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司法行政机关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有关变更情况通知律师事务所迁入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律师事务所拟将住所迁移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按注销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包括吸收新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合伙人因法定事由或者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被除名。

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并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但司法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受到6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被除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法律、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处理相关财产权益、债务承担等事务。

因合伙人变更需要修改合伙协议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的,应当在自行依法处理好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并对章程、合伙协议作出相应修改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变更。

第二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对原律师事务所进行变更或者注销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自行依法处理好相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后,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申请材料,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三)自行决定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6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1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

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解散。

第三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因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终止的,由作出该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因其他情形终止、律师事务所拒不公告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

律师事务所自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15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

律师事务所被注销的,其业务档案、财务账簿、本所印章的移管、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_______条之规定,特指派我所_____________律师赴你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依法予以协助。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此致

_____(单位名称)

_____律师事务所(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七

__________(单位名称):

兹有我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同志等______人前往你处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请予以协助。

此致

本介绍信_____日内有效。

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第号。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八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是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工作人员到外单位联系办理案件或其他有关事宜的凭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主要用于证明律师身份,并说明所办事务,以便于相关单位接待、协助。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一般都是事先印好的格式,需要时按要求填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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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九

调查人前往处调查有关当事人一案的证据材料。被调查人。年月日。

_____(单位名称)。

_____律师事务所(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篇三: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2015年第0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我所律师赴你处,调查。请依法予以协助。

此致

(单位名称)。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_______条之规定,特指派我所_____________律师赴你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依法予以协助。

此致

_____(单位名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十一

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

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设立后即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建立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同时在争得仍保持法律服务关系的业务单位及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对像的信息及在网站中作适度的公开,以促进本所服务客户之间的相互了解,共享资源。同时为了初步建立本所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服务推广网站中亦做了相应网络推广尝试,在一定时期内视推广效果调整推广方案。

本所现仅是设立初期,虽然只有合伙人三名律师,但我们已经拟定了相应的营销方案及推广策略,同时会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必然吸纳新的合伙人或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必然致力于新的发展。

一、树立了榜样律师。

在xx年初,我所被评为年度十佳红旗单位,我所徐永祥、曹广要、刘自林三位律师被评为年度服务标兵,这是对我所及我所律师上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的肯定。为了更好开展工作,xx年以来,我所律师以以上三位律师为榜样,严于律己,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市、区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协议,行政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本年度内,通过合伙人的充分协商及合伙人会议的充分讨论后决定,我所合伙人由原先的夏彪、武建平、张新华变更为夏彪、徐永祥、万正大,我所主任由原先的夏彪变更为徐永祥,已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在修改原有的章程及合伙人协议基础之上,完善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制度,使我所能够更好的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些制度包括:收案审查审批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执业公示制度、案件归档制度、责任赔偿制度、律师管理制度等,力争每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贯彻这些制度,我所先后利用星期天时间多次组织集体学习,为我们所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所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5名,行政办公人员3名,聘用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新加入了一批优秀的年轻律师,为打造专业化、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聘请本所老律师或外所的大律师,以谈心得、谈体会、谈经验等交流方式组织全所律师共同学习,以促进以老带新、新老律师交流的共同发展的局面。

文档为doc格式。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篇十二

尊敬的贵校领导:

您好!我们是xx大学西北心灵之桥的成员,希望能通过此信使您对我们协会及我们组织的支教活动有一个初步了解。

xx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渗透、产学研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唯一的一所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目前江西省综合实力最强的高等学府。

以“关爱西北农村,温暖留守儿童”为宗旨,xx大学西北心灵之桥协会成立于20xx年3月,并于每年暑假组织队伍赴西部支教,并且会在支教结束回校后,在校内组织爱心“多帮一”活动,通过当代大学生来资助贫困小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20xx年6月底,3支支教队伍,分别深入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丰乡的褚湾、安湾、李山3所小学进行了为期27天的支教以及调研、社会考察等活动,给孩子们带去新的知识。7月,捐衣捐物、书本、学习用品、体育器材等物资被一同带至天水市秦安县的三所小学里。此次活动,受到了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支教活动,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校方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更给了我们前行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我们志愿者的热情与实力,让我们有了走下去的力量。我们的愿望,是用爱与温暖,去架起他们万里云天的翅膀。我们的目标,是用行动,把教育带入西部的每个地方。

关注西部的路上,纵然有困难,可我们心怀梦想,不曾放弃,不曾停歇。

明年(20xx年)暑假,我们想组织支教队前往贵校进行支教活动,希望得到贵校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支教队员面向全校选拔,优中选优,最后组成一支10-20人的支教队。队员综合素质优秀,并且都做了充足事前准备,有能力担当教学任务。支教队纪律严明、组织有序,队员责任意识强。支教时间一个月左右(一般在7月份),活动费用(路费、伙食费、日常开支等)由我们队员自行承担,但希望贵校可以帮我们解决住宿问题(只需要两个大房间即可)。

我们所开设的课程(如趣味数学、趣味语文、趣味历史、趣味地理、体育、美术、英语、音乐舞蹈、卫生健康、心理健康等)及组织的.活动(如趣味运动会、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画画比赛等)偏重于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拓展,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学到更多课本以外的知识,开拓视野。并且我们协会的宗旨更加倾向于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这对学生的未来也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但支教期间的具体课程安排会与贵校商议后根据贵校需要决定。以便对贵校日常教学产生正面促进作用。

我们还会在前往贵校之前在xx市举行募捐活动,并将募捐所得的图书、文具以及生活用品捐给贵校学生。我们还会通过家访及组织社会调研,更好的了解学生思想,以便日后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

请给我们一个机会,我们定将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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