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汇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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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以往经验的沉淀和总结,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应对以后的挑战。总结中应该突出问题与反思,并提出改进措施。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总结的经验分享,也许能给你带来有益的启示。
按照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我乡成立了组、村、乡为单位的各级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在组织实施、宣传发动、问题处置等方面全程参与,针对各村组的清产核资经办人员进行了表册填报培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确保清查的数据真实有效。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清产核资工作统一领导,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统筹推进。乡长、乡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委层层建立了工作专组,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指导、村镇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我乡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和重视程度,我乡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共计x次,对x个村xx个大队的六职干部及组长进行了报表填报培训,做到村村明政策,队队都知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把好数据关,摸清集体家底。
(2)、准确登记,在集体资产资源清理过程中,按照乡(镇)级、村级、组级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分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和使用情况等,不遗不漏,清理一项登记一项,确保了登记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3)、细仔核实,各村集体资产核实小组对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核实了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确保了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多次公示,核实结束后,由核实小组负责将经过核实的集体资产资源逐项逐笔在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和通过发放明白纸、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期间,乡里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核实情况有异议的,认真进行核查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为止。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集体资产资源,不列入确认程序,归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上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一)、夯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逐步构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按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登记,实行台账管理,能够切实摸清集体家底,保护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护用好非经营性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维护了农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权益。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财富,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步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有利于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规范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等,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制度,按照三资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了三资保管制度,明确三资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了三资产使用制度,明确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了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了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了资产资源处置制度,明确了资产资源处置流程,规范了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了年度三资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了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和账物相符,加强和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四)、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逐级录入、校验、审核,汇总上报。切实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进一步完善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民主决策与监督制度、经营绩效激励和利润分配制度。
一是各村对自己的家底不够清楚,不够熟悉,集体的资产界定不清。
二是各村对自己资产的管理欠缺,无台账记录。
三是各村人员新老交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清理工作认识不高。四是部分村干部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
五是个别村组极小部分集体资产权属存在争议。六是农经体系不健全,缺钱缺人做事。
通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一是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二是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对清查的结果及时进行公示,让老百姓了解自己的家底,使村务公开透明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和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四是在清产核资、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盘活资产,开发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集体和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益。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xx〕11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晋江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xx〕45号)要求,我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并按照实施阶段要求,催促辖区内3个村(社区)履行全面清理、张榜公示、依法确认、严格审核等步骤。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西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吕良芽(副镇长),成员抽调镇纪委副书记庄燕娇、镇财经办主任施天培、农业效劳中心主任庄志聪、社会事务办主任张良江和组织干事郭婉聪组成。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对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培训3次,累计培训29人次,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清产核资的意义、对象、范围、时间步骤等,培训到每一位清产核资工作人员。
(三)紧抓指导。一是指导各村(社区)实地盘点各类资产,如实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张榜公示清产核资初步结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议、表决。二是会同会计师事务指导做好账面资产登记和实地了解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解决在实际工作当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我镇应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村(居)数3个,审核公示3个,已上报3个,已校验核对3个。现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一)切实摸清家底。全镇村(居)集体共核查出资产总额为3237.20万元,资源总额为321.20亩,负债总额为62.06万元。
(二)夯实债权债务。涉及1个村,共1笔,累计核销债权债务4.84万元,债务4.84万元。
(三)盘盈经营资产。通过清产核资,全镇3个村(居)原未登记入账的账外房屋建筑7442.11平方,造价1890.04万元,机器设备21台,造价3.76万元,已纳入本次清查登记范围,累计3个村(社区)资产盘盈1893.80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50.00平方,造价25.92万元。全镇3个村(居)盘亏房屋建筑1971.00平方,账面价值66.59万元。
(一)资源性资产清查难。主要涉及土地资源,由于土地地貌变化较大,国土提供的土地数据与实际相差较大,实地测量本钱高,历年遗留问题较多,造成土地面积清查难度大。
(二)严格管理制度。一是按照文件规定,建立每年更新盘点制度,并在村务公开栏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确定资产管理员,定期盘点账面资产和实地保管情况,并分析集体资产闲置或经营现状,提出盘活资产和改善经营的对策,提出开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对策和措施。
(三)强化经济合同管理。一是对于已签订的土地、房产租赁合同,要在统一登记的根底上,逐宗审核,并建立台账;按季度清查经济收入情况,确保收益最大。二是对于新签订的租赁合同,要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村级财务管理条例》,履行民主决策程序,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依托政府公开网站,发布对外发包集体资产租赁招标公告;租赁方确定后,合同条款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集体经济利益。
为认真落实“六委农[20xx]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屡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三资”清理工作,在深刻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的根底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效,街道成立了以时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玉林同志为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唐志虎同志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德云同志为副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农经、国土、建管等部门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六横办[20xx]75号——关于成立xx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农经站,由农经站站长史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三资”清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1、搞好宣传培训。我街道召开清理工作发动会,认真传达区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街道和村居充分利用标语、公开信、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清理工作方案、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会,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深入细致、准确高效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2、督导村居自查。街道部署村居自查,各村居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工程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各村居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村居自查工作的督导,深入各村居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把握好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经过认真清理,我街道各村居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性资产情况已根本摸清底数。
3、开展核查工作。在自查的根底上,由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核查组,对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走过场等不符合清理标准工作要求的的单位,查明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四、完善制度,标准管理。
我街道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强化工作措施为依托,以务求工作实效为目的,扎扎实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公示、核实、确认的工作,在此根底上,出台“六横办字[20xx]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标准xx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以推进我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标准、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资金类项目情况:
本村一直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库存现金不超规定余额,与镇核对交镇代管款资金一致,全村货币资金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106.98元。
二、固定资产清理情况:
生产设施、公益设施、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清理,原资产账面余额为434287.42元,其中由于出售原因清理核销1宗,核销余额为9424.4元,由于政府赠与盘盈联想电脑1台,盘盈余额2840元,清核后资产余额为427703.02元。
三、债务清理情况。
四、资源性资产清理情况。
全村现有农用地5527.8亩,其中农户承包耕地已确权到户4691.9亩,未确权到户855.9亩(农户自留和农户宅基地等非耕地);建设用地1018.4亩;未利用地626.2亩。
五、公益性待界定固定资产清理情况。
1.公益性白色路:全村28条水泥路,总投入837万元。
2.桥梁:各种不同等级桥梁28座,总投资335万元。
六、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使我们进一步掌握了本村总资产情况,资产原账面余额为1633986.9元,这次资产清理减少资产6584.4元,现实有资产总额为1627402.5元,其中,经营性资产0元,非经营性资产1627402.5元。
总公司:
我公司年月初对公司所有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清查,清查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的基本情况年月日为清产核资的基准日;
(一)至**月**日止,我公司账面上的货币资金为元。其中现金余额元,银行存款余额元,货币资金总额共计元。账实相符,未发生短款,盘点的数字真实可靠。
(二)存货账面数元。全部属于低值易耗品,无库存血浆及耗材。通过实地盘点,其中已调出的待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元,全部调往广西贺州,无法使用的待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元,在用的待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价值*元,共计元。
(三)债权。
1、至月日止,我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元。其中总公司应付我公司的血浆款元,**公司应付我公司的**款。
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四)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元。年初固定资产原值*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元,处置越野车一辆,减少固定资产原值*元,故至*月*日止,固定资产原值*元。其中现有固定资产原值*元,已调出固定资产原值*元,分别调往广西贺州和陆川以及重庆。至*月*日止,我公司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元。
(五)土地使用权完整真实,我公司占地面积*平方米,尚可使用的年限为*年(*个月)。至*月*日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元,许可证*元,摊销期限*年(*个月)。土地使用权已摊销*个月,已摊销金额*元;特许权费用已摊销*个月,摊销金额*元;土地使用权和许可证费用已摊销金额共计*元,故无形资产净值*元。
(六)至*年*月*日止,我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元。
(七)负债。
1、应付职工薪酬*元。其中应付*月份员工工资*元,应付工会经费*元。
2、应交税费借方余额*元。其中预缴税务机关的所得税发生的借方余额*元,本期计提所得税费用贷方发生额*元。故至*月*日止应交税费为借方余额*元。
3、其他应付款*元。其中应付惠水县人民政府疫苗*元,献浆员就餐费超支出现借方余额*元。
(八)公司实收资本账面余额*元。
(十)其他。
***********公司。
**年*月*日。
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立足于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部门预算改革服务,摸清预算单位“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以及制定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提供真实的依据。主要做法及特点是:
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如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健全的机构是难以完成的。为了加强领导,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单位共同组成了“省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省级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产核资工作中的问题,这是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各部门(单位)也陆续成立以主管领导挂帅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在内部指定相关机构组成清产核资办事机构,成立相应的专业工作清查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工作,在清产核资中切实做到工作机构明确、重大问题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干、工作时间有保障、工作任务能落实,为顺利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各部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这次清产核资是我省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规模较大的一次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为了使清产核资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进行,省财政厅清产办作了充分准备,先后制定印发一系列工作方案、办法和规定,使本次清产核资有统一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工作规范。如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组织原则、主要任务、工作范围、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使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有了基本依据;印发了《xxxx年广东省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保证了全局工作有整体方案;印发了一系列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文件、问题解答、工作要求以及报表和配套工作软件,编发了《广东省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实用植帷罚明确了阶段性工作椰皿。辍级各部门(单位)也印制、赚芒了预算单位清铂盟资有关文棘檬料,免定本部?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使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更加细化和切合实际,保证了清产核资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针对需要重点检查验收的内容、常见的错误、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对委托检查验收的中介机构进行培训指导,确保了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组织开展了清产核资验收工作,检查了各部门(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情况和工作质量,以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真实、全面和彻底,防止清产核资工作走过场。五是部署和指导预算单位做好建章健制工作,以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省财政厅清产办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和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边清边改边建制,及时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推动了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
委托单位:abc集团公司。
审计单位: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网址:
电子信箱:
目录。
一、专项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表。
1、资产负债清查表。
2、资金核实申报表。
3、企业损失挂帐情况表。
4、企业预计损失情况表。
5、资金核实分户表。
6、损失挂帐分项明细表。
7、损失挂帐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
8、损失挂帐的证明材料。
三、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
四、本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页次。
专项审计报告。
岳总专字(2004)第号。
abc集团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abc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截止2003年122222月31日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按贵集团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
(按经审核的.集团确定的清产核资范围描述。具体包括:
(1)贵集团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2)列示清产核资户数情况,集团及所属清产核资单位的具体单位名。
称,投资比例及控制关系,资产总额,所有制权益等。)。
(3)(其他合理描述方式)。
(一)法规依据。
(二)行为依据:
(1)2003年8月19日国资评价[2003]45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
知》。
(2)2003年9月2日国资评价[2003]45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起止日期: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2、对各项帐务进行清理;。
3、对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
4、对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帐进行核实、认定;。
5、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计算执行新制度的预计损失。
(一)贵集团的会计责任和我们的审计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是贵集团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的规定,在贵集团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集团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二)贵集团申报处理的资产损失。
1、本次清产核资,贵集团申报核销资产损失为元。申报资产重估增值元,申报资产盘盈元,申报负债增加元,申报资产净损失元。在申报核销的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在建工程损失元,长期投资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元。
2、本次清产核资,贵集团依据《企业会计制度》预计应收款项损失元,短期投资损失元,存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在建工程损失元,长期投资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委托贷款损失元。
(三)本所审计情况。
1、经我们审计确认,贵集团申报核销资产损失为元,申报资产重估增值元,申报资产盘盈元,申报负债增加元,申报资产净损失元。在申报核销的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在建工程损失元,长期投资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元。
2、经我们审计确认,贵集团依据《企业会计制度》预计应收款项损失元,短期投资损失元,存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在建工程损失元,长期投资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委托贷款损失元。
(一)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
1、经我所审核确认的按原制度清查出的资产损失金额为元,其中: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的损失元,自列损益的损失元。
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核减未分配利润元;。
(2)核减盈余公积元;。
(3)核减资本公积元;。
(4)核减实收资本元;。
2、经我们确认的按《企业会计制度》预计的资产损失金额为元,拟建议转入企业200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并作为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期初数,其中:
(1)应收帐款预计损失元;。
(2)短期投资预计损失元;。
(3)存货预计损失元;。
(4)长期投资预计损失元;。
(5)固定资产预计损失元;。
(6)在建工程预计损失元;。
(7)无形资产预计损失元;。
(8)委托贷款预计损失元。
(二)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原因分析。
1、按原制度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情况简要分析。
(要求:按照会计科目的顺序,分不同损失原因简要说明)。
贵集团拟申报资产净损失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长期投资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元,其他资金损失元。
(具体原因分类)。
2、盘盈资产类型及形成原因的简要分析。
(盘盈资产类型及形成原因说明)。
3、按《企业会计制度》预计的资产损失的计提范围、方法、比例及依据(八项政策描述)。
(四)处理损失及挂帐,对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事项。
六、重大资产和财务及改进建议。
(描述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本建议仅供贵集团参阅,不具强制性和公正性。
七、重大事项专项说明。
另外,我们注意到,(如有需要特别强调的事项应加注说明段。)。
范例:贵集团所属xx子公司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
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贵公司集团帐面数作为本次清产核资结果。
八、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清产核资结果和检查清产核资机构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河南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郑州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xx年十一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各村、各单位:
为了推进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管理制度,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星村镇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三资”监管的实施方案》,结合各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近年来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如资产状况不清、帐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等。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弄清“家底”,明确产权关系,加强村集体管理,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摸清村集体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部分困难,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村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逐步提高村集体经济资产运营效益。其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全面摸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
(二)重估主要固定资产价值,促进村集体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三)对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归属进行必要界定,理顺产权关系。
(四)核定法人财产占用量,对清出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逐步进行处理。
(五)对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依法进行核实、确认予以登记。
明确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内容。
1、资产清查,是指对集体组织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
2、价值重估,是指对集体组织中以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
3、产权界定,是指对集体组织的财产依法确认其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行为。
4、资金核实,是指按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过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后的资产实际占用量进行重新核实。
5、产权登记,是指对集体经济组织占有资产的产权,依法登记的法律行为。
6、建章建制,是指对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清产核资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相应健全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加强内部经营管理。
(二)基本要求。
1、清产核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借清产核资之机收权、改变其隶属关系或分配制度。
2、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统一步骤,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的单位,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经验和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报送和反映。
(一)前期准备阶段。
明确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做好有关工作分工,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清产核资工作组成员如下: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对村集体组织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各项负债、权益及对外投资(含实物和现金)等进行逐项清理。
2、对村集体主要的'固定按统一规定,进行价值重估,并填制“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申报表”。
3、对村集体资产的产权按统一规定进行界定,并填制“产权界定申报表”。
4、对村集体清产核资有关数据,按统一规定填制的“清产核资统计报表”。
(三)核实资金(登记产权)阶段。
1、对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清查、重估、界定结果、填制“资金核实申报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有关部门对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中清出的各项问题,按国家清产核资政策研究处理,对法人财产占用量进行核实。
3、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审批结果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4、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核实批复结果,按规定时间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总结检查阶段。
1、乡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对清产核资有关报表进行收集和汇总。
2、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针对清产核资暴露出来的问题,边清边改,边建章建制,并制定整改措施。
3、对参加清产核资的单位的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要对清产核资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加工,逐步建立我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数据资料档案。
5、要根据清产数据资料深入分析本单位的资产结构,分布状况和经济发展前景,提出分析报告。
6、对此次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做出完整的总结,并提出全面工作的总结报告。
答:这次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改革开放后规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效。
一是明晰资产权属,基本摸清了集体家底。通过这次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基本实现“底清账明”,老百姓说,“清产核资让过去的‘一锅粥’变成了现在的‘一本账’”。清产核资后集体资产总额增加万亿元,增幅,其中,固定资产增加近7500亿元,主要是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二是健全相关制度,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地通过清产核资,进一步完善了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定期报告等制度,使集体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如山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制定非经营性资产确权及管护办法,重点对学校、道路、水利设施等资产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作出规定。
三是盘活了集体资源资产,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将过去大量闲置的村集体资产盘活。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了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如重庆市38个“三变”试点村共盘活集体土地资源万亩、闲置农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体经营收入突破10万元。
四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了乡村治理机制。各地以清产核资为契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有失公允等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问题,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如黑龙江省长岭县将清理整治同扫黑除恶相结合,破获侵吞集体资产刑事案件14起,被非法强占的1700多公顷草原、林地等资源已全部退回本集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系统总结清产核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有效举措,提升清产核资成果应用,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把清产核资的成果巩固好、利用好、发展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xxx中央xxx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切实摸清农村集体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象是: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
第三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第四条。
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定为2017年12月31日。
第五条。
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
清查核实应当以登记时点为基点,在清查日采取倒轧的方式对清查核实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
清产核资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结果公示期间,要安排专人答疑解惑。
第二章集体资产清查。
第七条。
流动资产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现金。清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清查发现有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
银行存款。清查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对由未达账项引起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短期投资。清查核对各种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与短期投资原始凭证记载是否相符,查清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对象、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协议等。
应收款。清查核对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应收款账面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外部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务人、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和审批人等,并以双方记账凭证金额一致为准。对登记日应收未收的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合同、协议或政策文件确认,并取得债务人书面同意;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对因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且既无遗产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因诉讼等原因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债权,须单独说明。
内部往来。清查核对内部所属单位和农户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内部往来明细账余额,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所属单位和农户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债权债务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等。
存货。清查核对存货账面余额及明细账与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化肥、燃料、农药等)、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库存物资的类别、数量、金额、存放地点、保管人员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保管员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第八条。
农业资产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培育或营造的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
牲畜(禽)资产。清查核实牲畜(禽)资产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牲畜(禽)资产的品种、数量、金额、生长阶段,以及死亡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饲养员必须在场并参与盘点工作。对有死亡、毁损或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林木资产。清查核实林木资产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林木资产的品种、数量、金额、生长阶段,以及死亡、毁损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管理员必须在场并参与盘点工作。对有死亡、毁损或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第九条。
长期投资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的投资。清查核对长期投资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将长期投资明细账与投资合同或协议、记录凭证、审批文件、投资有关权益证书等与投资对象逐一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长期投资的对象(项目)、金额、方式、期限、股利(利息)等。
第十条。
固定资产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等。要按照固定资产用途,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进行清查核实。清查采取实地盘查方法,与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以及登记簿(卡片)逐一核对,清查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时间、坐落位置或存放地点、原值、累计折旧、净值、使用状态等。
对出租的固定资产,由出租方负责清查,并与租入方进行核对。对租入的固定资产,要与出租方核对,并进行账外备查登记。对没有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要将清查结果登记入账。
对清查出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处置。
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清查,包括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在建工程未来形成资产的用途,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进行清查核实。清查核对在建工程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库存物资、一事一议资金等相关记录是否相符。清查采取实地盘查方法,依据在建工程明细账和在建工程合同等,查清在建工程进度和质量,在建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建设时间、建设地点、预算投资额、已投入建设资金等。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第十二条。
无形资产清查,包括各项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纳入账内核算的无形资产。依据无形资产明细账和相关记录,查清各种无形资产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使用年限、使用情况、原始价值、摊余价值等。
第十三条。
资源性资产清查,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清查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类进行,只登记面积、权属和经营情况等,一般不确认价值。清查要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草原确权登记颁证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第三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清查。
第十四条。
条流动负债清查,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
短期借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根据短期借款明细账余额,查清债权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及审批人等。所有借款须取得合同、凭据,无法取得的,由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签订确认书。
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等,根据应付款明细账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债权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权人、金额、用途、产生时间、到期时间及审批人等。
应付工资。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应付给其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报酬,按照确定的工资标准,核对应付工资账面余额和工资表记录是否相符,查清领取工资人员的数量、姓名、金额等。
应付福利费。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福利费,查清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借贷方向及使用项目、受益对象、支付时间等。
第十五条。
长期负债清查,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和专项应付款等。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及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付款项,根据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明细账,查清债权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及审批人等。所有借款须取得合同、凭据,无法取得的,由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签订确认书。
一事一议资金。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核对一事一议资金账面余额与筹资方案、备查账簿记录是否相符,查清一事一议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已使用金额、结余情况等。
专项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征地补偿费、国家财政专项补助等资金,根据专项应付款明细账,查清专项应付款拨款单位、拨入金额、拨入时间、使用金额、具体用途等。
第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清查,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
资本。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按照资本明细账余额向前追溯,对于记载清晰的,通过公示、问询和函证等方式,与投资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资本账面余额;对于记载不清的,可暂时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列为投资人,记入本集体名下。清查出资本明细账记录与实际投资人不符时,要经当事人签字认可,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据实调整资本明细账。对投资单位撤销的,要将投资单位投入资本转为本集体资本,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调整资本明细账;对投资人死亡且有继承人的,将其投入资本转给其继承人;对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的,将其投入资本转为本集体资本,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调整资本明细账。对农业合作化时期社员入社股份基金,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深入查清。
公积公益金。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根据公积公益金明细账,结合资产、负债及资本账目调整,查清公积公益金账面余额。
未分配收益。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根据收益分配明细账,结合资产、负债及资本账目调整,查清未分配收益余额。
第四章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资产要进行资产估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可以进行价值重估。
固定资产,一般按购建或调入时原始价值确定。对因账外调入或无偿划归等原因查不到原始价值凭证的固定资产,可比照同类资产现行购建价格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初始投资价值确定。对确有交易需求且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按现值或公允价值确定。
第十八条。
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须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作为记账凭证入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估价处置资产。确有需求的,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不得随意多估或少估,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资产所有权确权。
第二十条。
根据《物权法》和《意见》要求,要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第二十一条。
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
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要充分考虑不同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从有利于管理实际出发,从兼顾国家与集体利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进行。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确权,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第二十三条。
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由政府拨款和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投入等混合所有制方式形成的资产,按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确认所有权。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区分不同层级进行。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要把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第二十五条。
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第二十六条。
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界定工作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第六章账目调整与资产监管。
第二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对存货、农业资产、固定资产的盘盈或盘亏,在建工程的报废或毁损等,必须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盘盈计入其他收入,盘亏计入其他支出;数额较大的,可作为增减公积公益金处理,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对清产核资前没有纳入账内核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农业资产等,包括政府拨款、税费减免等形成的资产,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资产等,有原始凭证的,按记载价值入账;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通过资产估价确认价值入账,作为增加公积公益金处理,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可转增资本(并按股权比例量化给成员或集体),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预期不能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等核销,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债权核销计入其他支出,债务核销计入其他收入,投资净损失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不符合条件或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进行账目调整。
第二十八条。
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并登记入账。
对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要将其清产核资后生成的资产负债表,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进行合并,同时集体经济组织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项目要相互抵消;并调减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和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对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在清产核资后,将所有者权益按投资比例对应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第二十九条。
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至少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次年3月31日前将清查结果报送农业部。
第三十条。
加快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将清产核资数据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全镇17个村(社区)、社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社区)、社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合办且控股的企业或者组织等。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包括未纳入财务核算的资金、资产,以及未明确到户的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主要包括:
1.资金。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等。
2.资产。主要包括:一是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农业机械、建筑物等。二是乡村道路、桥梁、农村水利工程及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三是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服务中心、养老、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四是集体投资或兴办经营实体应享有的资产份额。五是接受捐赠或无偿拨入的财物。六是商标、商誉、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土地,也包括已经明确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含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宅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三资”类别、数量、来源、去向和管理等情况。
(二)明晰权属。依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农经发〔1998〕6号)和《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核实确认资产、资源产权归属,办理或完善有关产权手续。对有权属争议、难以界定的资产、资源,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置。
(三)确认价值。已纳入财务核算的“三资”,严格按照财务资料确认其价值。对未纳入财务核算的经营性资产,要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认可的方式,合理评估其价值。其他资产、资源,是否进行价值评估确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自主决定。
(四)完善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清产核资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妥善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核算,完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规范等。
四、时间和步骤。
1.全面清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驻村干部、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含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清理核资小组,以原始发票、合同协议、权属证书、档案资料等合法、合规资料为依据,对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并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初步结果。
2.张榜公示。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本次清产核资初步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间,要安排人员全面收集有关情况和问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及时组织核查并妥善处置。
3.依法确认。公示结束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规定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对本次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议。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应经半数及以上参会人员通过后确认。
4.严格审核。各乡镇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及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土地被征用较多、“三资”总量较大、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本次清产核资结果现状清楚、分类科学、产权明晰、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并于3月中旬上报“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做好核实、审核汇总和工作总结,将审核汇总的相关清产核资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将部门审核后的清产核资结果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各村、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人员,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坚持部门合作,强化密切配合此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相关科室、各村要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对资源性资产清查要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避免重复劳动;;针对推进中产生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避免拖沓延误。
3.加强问题调处,强化工作实效。
为认真落实“六委农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三资”清理工作,在深刻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查,工作总结《街道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1、搞好宣传培训。我街道召开清理工作动员会,认真传达区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街道和村居充分利用标语、公开信、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清理工作方案、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会,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深入细致、准确高效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2、督导村居自查。街道部署村居自查,各村居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各村居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村居自查工作的督导,深入各村居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把握好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经过认真清理,我街道各村居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性资产情况已基本摸清底数。
3、开展核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由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核查组,对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走过场等不符合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的单位,查明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我街道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强化工作措施为依托,以务求工作实效为目的,扎扎实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公示、核实、确认的工作,在此基础上,出台“六横办字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以推进我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腐败现象发生。
为认真落实“六委农[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三资”清理工作,在深刻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效,街道成立了以时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玉林同志为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唐志虎同志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德云同志为副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农经、国土、建管等部门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六横办[2010]75号——关于成立xx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农经站,由农经站站长史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三资”清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查。
1、搞好宣传培训。我街道召开清理工作动员会,认真传达区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莲山课~件]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街道和村居充分利用标语、公开信、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清理工作方案、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会,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深入细致、准确高效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2、督导村居自查。街道部署村居自查,各村居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各村居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村居自查工作的督导,深入各村居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把握好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经过认真清理,我街道各村居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性资产情况已基本摸清底数。
3、开展核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由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核查组,对各村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核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走过场等不符合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的单位,查明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我街道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强化工作措施为依托,以务求工作实效为目的,扎扎实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公示、核实、确认的工作,在此基础上,出台“六横办字[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以推进我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腐败现象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xxx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发〔2017〕21号)、《xxx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发〔2018〕14号)和《xxx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景发〔201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与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永平镇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培训、分策实施、清查核实、审核批复、结果公示等阶段,按时保质完成全镇30个村453个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了集体家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自全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后,永平镇在县产改办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农业服务中心克服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工作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时间紧促碎片化等问题,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县清产核资培训会,成立了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问题处置、总结完善等阶段全过程参与,并分组分批到村到组到户进行现场指导;各村成立由村委班子任成员、驻村工作队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村组政策宣传、清查核实,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主体、保障任务质量。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更好地进行,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重视程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镇对全镇30个村的村书记、村主任、村副主任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共计组织培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30余次,培训人员达600余人次;发放《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与《永平镇村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普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汇编》、《普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答》等宣传培训材料,累计发放量达到300余份;召开群众会450余场,进行现场宣传、政策讲解答疑。真正做到村村明政策、户户有宣传,在全镇形成了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组织召开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政策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遵循县级方案的原则与组织程序,立足永平镇实际,因地制宜,明确规定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安排、清查进度与结果公示,做到全镇统筹;二是要求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详细规定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程序与清产核资填报日期、具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的数据项目、基准日期等问题,切实做到资产清查工作认真、严谨、一丝不苟,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真实、有效,清产核资结果不虚报、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为自己“摸清家底”、向群众“亮明家底”。
截止到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一是资产负债类情况汇总。全镇30个村453个村民小组的资产总计为元,其中流动资产元,农业资产62580098元,长期资产320000元,固定资产元,其他资产820元;负债总计为1746727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631527元,长期负债为1152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元;二是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镇集体土地总面积为亩,其中农用地为亩,建设用地为亩,未利用地为55亩;四荒地为968亩,待界定土地320亩,林木面积亩。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初步形成。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摸清了集体家底。结合此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下,打破了固有利益模式,全面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和村级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重新估价;对已灭失的不良资产以及债权债务,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违法违规流失的资产要依法依规追缴。通过清产核资和债务化解,真正摸清了全镇农村“三资”家底,让群众心里更加明白,使发展集体经济的劲头更加充足。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村组清产核资工作动力不足。个别村组干部群众没有认真领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意义、目的和方法,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够,工作创新不足。
二是村组记账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资金账目清查较为困难。部分村组由于记账人员新老交替,上任时间节点与清产核资开展时间节点冲突,导致新上任的记账人员不熟悉往届村组财务账目情况,参与清产核资工作较为吃力。另一方面由于清产核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迫,记账人员业务水平的不熟练间接导致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度。
三是村级实际土地数据与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数据不符。根据县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与各级文件要求,村清产核资资源类型报表中所有土地类型,涉及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的数据须与国土部门对接。经对接发现,国土部门所填报的土地二调时数据与村组填报实际情况数有所差距,且国土部门数据没有详细到户。
四是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时间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冲突,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五是部分村组现金日记账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账目混乱、漏记、群众有异议等,处理较为困难。
六是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由于上级工作经费未到位,镇财政较为紧张,未能支付村组、企业及个人的相关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永平镇各村组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完成清产核资报表。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处理集体资产和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盘活集体资产、激发农村活力、促进乡村振兴将成为永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今后我镇将按照农业部及省、市、县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分类指导、加快工作进度、努力探索改革途径,全面落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目标任务,并将改革工作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为永平镇的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永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汇报(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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