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治建设工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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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我县各级各部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法、懂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10月份,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长姜明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邰伦浩、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夏树芳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三是认真制定依法行政规划。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xx—20xx)》实施步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实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强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确定了我县今年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二)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进一步完善了向县人大及其会报告等工作制度和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并及时向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专家为政府重大行政、经济等事务的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实行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目标,针对县政府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改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审查。要求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合法,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认证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制度;对涉及面较广、与行政相对人关联度较大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实施。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对由县政府名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报备市政府的同时报备县人大会,充分接受人大的监督作用。20xx年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所有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审核并全部向市政府和县人大会备案。通过上述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权力阳光运行。
按照市阳光办的要求,我办根据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此次梳理采用集中调整、发放到部门征求意见,再反馈调整修改的方式,经过一上一下的方式,把行政权力事项确认调整到位。此次梳理同时增加了对垂直直管部分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从而确实做到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化。通过梳理,全县2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权力统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网上运行,行政权力类型由原来的5类拆分成12类。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1377项调整为2219项。其中:行政许可126项,行政处罚1760项,行政征收72项,行政强制89项,非行政审批47项,行政确认18项,其他104项,代受理3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要求统一在**市政务大厅上对社会公开。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1、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制度。
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各部门和各镇严格依法行政、合理行政。20xx年1至10月份,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起,受理22起;结案18起,审查阶段4起。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2、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县于20xx年10月28日—10月29日,对全县34个行政执法机关的100份行政许可案卷、240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均进行了认真的整理、自查。各单位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方面,都能遵循《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大多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文书制作、文档管理等方面与以前相比有较大进步。针对少数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专门发函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认真对照,查找问题根源,积极整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3.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根据市统一安排,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截止20xx年4月30日前由县政府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7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仔细清理,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193件,废止的86件。针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在充分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组织专题讨论,并通过报纸、网络、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基层、企业及行政相对人中,去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其中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4次,并召开了法律专家论证会1次,从而保证了清理工作质量。
4、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制度。
20xx年,我县重新调整了全县20家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联系点的范围,并加强了同联系点的接触范围,定期组织活动,开会和上门征求意见,分三期组织了重点执法部门与部分联系单位座谈听取意见,年底还将组织20家联系单位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考评打分,考核结果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挂钩,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改善我县执法环境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5.依法对集体土地拆迁纠纷进行裁决。今年我县在铁路和246省道施工过程中三起案件进入行政裁决过程。通过法制机构的参与,多次组织相关行政部门与当事人进行协调并达成共识,使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在我县境内项目顺利推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6.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于20xx年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省行政执法计件换(申)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填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换(申)领审查登记表》,经法制办严格审查报市政府确认。通过审验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在工作中,我县高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发挥规范性文件把关作用。坚持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听取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决策的意见。凡是以县政府名义颁布的通告、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均由政府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把关和提出意见后,方可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二是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在作出重大项目引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大投资等决策前,都要听取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三是发挥依法协调涉法纠纷作用。对久拖不决的一些案件,要求政府法制机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疑难案件进行依法协调,维护了社会稳定。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领导组会议议程安排,我代表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对前一阶段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就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法治晋中建设实施意见作一说明。
一、“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一)启动力度大,形成了完善的工作体系。我市从10月正式启动“六五”
普法,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形成了各级党委“一把手”挂帅的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意见》,细化了工作任务,确定了牵头部门和协办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农委等重点牵头部门制定出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更好地形成了以规划、决议为总纲,以责任分解为统揽,以分项实施意见为主干的规划体系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奠定了基础。去年9月,又召开了全市依法治市推进会,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掀起了六五普法的高潮。
(二)推进力度大,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一是“大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先后邀请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到我市举办专题法制报告会,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全部出席,依法治市领导组副组长以上共11名市领导全程参加,市县两级职能部门“一把手”、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共计1400余人同步收听收看,收到很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在作出城市改造、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重大决策以及处理行政纠纷案件时都要充分吸纳政府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各项行政决策依法实施。市财政局组建了财政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负责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和审核论证,保证了财政决策规范性、合法性、科学性;市检察院、公安局、地税局、工商局、林业局等单位以制度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职责明确、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到位。二是“大讲堂”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由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党校教师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围绕重点法律法规,深入到机关、农村、村企矛盾集中地、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巡回法制宣讲140余场次,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基层单位。各县(区、市)全部组织开展新当选农村两委干部集中法律培训,祁县、左权、和顺等县组织力量在各乡镇开展涉农法律巡回培训;平遥县开展“百堂法律讲座进农村”活动,在各乡镇开展巡回法制讲座。通过基层巡回法制宣讲,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三是“大服务”充分展示法治保障作用。市委政法委部署开展了服务项目保障护航专项行动,为项目建设“排干扰、解纠纷、化风险、保平安”,对危害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予以坚决整治,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需求予以高效服务,“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工作就服务到哪里,项目建设到哪里政法工作就保障到哪里”,收到明显效果。四是“大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为纪念宪法实施三十周年,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法治征文、晋中日报“法治晋中”专刊、“法治惠民实事”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张璞书记撰写了纪念宪法实施三十周年文章,在晋中日报、晋中电视台进行了刊载(播发),编辑出版了领导干部征文书籍,举办了十大法治人物和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来自不同岗位的十名同志被命名为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市政法委开展的.重点项目保障护航、市纪委开展的创优发展环境“双百”行动、市人社局开展的社会保险全覆盖、市司法局开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实事项目,均体现了较强的法治性、实效性、惠民利民的显着特点,较好地展示了市委、市政府依靠法治创优环境,依靠法治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
(三)督导力度大,全面推进各领域依法治理。去年10月,对各县(区、市)、市直30个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督查。各单位从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入手,通过抓落实、抓重点、抓创新、抓深化、抓提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部门、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介休、左权、平遥、榆次等县(区、市)不仅在普法的形式、内容上有创新、有典型、有重点,既有法制报告、法制讲座等传统宣传形式,而且把普法教育的效果体现在推进全社会法制化管理上,注重了普法宣传与法制实践的互融共进;人社局、教育局发挥普法教育牵头单位作用,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大力推动开展公务员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物价局、财政局、国税局等单位采取全系统整体推进模式,市县两级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同步加强。督导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单位领导对这项工作认识不明确,重视关注程度不够;受人员机构、体制经费保障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各地工作开展得不平衡,成效还不显着;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就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晋中建设实施意见的说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昨天召开的市委全委会也提出了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晋中的新要求。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落实到依法治市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较快发展,为实施赶超跨越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依法治市办草拟了《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晋中”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法治教育,从法治理念上提升。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政治民主、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设推进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晋中的总目标,要以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作为重点,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把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目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法治保障,在创优环境上着力。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活动的引导、支持、保障功能,在更高起点、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进行制度创新和环境创优。一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实践载体,进一步开展“法治县(区、市)”、“依法治理标兵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晋中”建设的各项工作拓宽到各领域、延伸到基层各单位。三是继续开展“法治惠民实事”活动。以依法促进和保障解决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入手,扎实搞好“法治惠民实事”活动,通过实实在在地抓好每一件事情,认认真真地解决每一个难题,让人民群众从法治建设中得益受惠,推进法治建设整体进程。
(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维护稳定上着力。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社会和谐稳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善于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晋中。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努力完善立体化社会防范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坚决依靠市委领导,不断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依法治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切实坚持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一府两院”的执法主体作用,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依法治市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评价指标体系,使之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整改。各级依法治市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认真履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把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全市各行各业和社会各领域。
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指正。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理论向导,法治建设是在法治理念指导下的法治实践,二者呈互动之态。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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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
规章制度。
落实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市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市依法行政相关的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等文件和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到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价格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二、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把推进价格部门法治建设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兼职法治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制定了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和“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考试,大收集整理位活动意见,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三、夯实工作基础,务求取得实效。近几年,我局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以省“执法规范年”、扬州市“质量和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契机,在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市印发的“七方面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局人秘科、检查分局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在完善组织建设、监督机制、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狠抓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局价格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6月份起建立了局价格执法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以推动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20xx年9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凡运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截止日前一共签发采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72份,累计处罚当事人72个,罚没金额138余万元。
四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今年以来已举行价格听证会1起,注重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如确定吴桥镇自来水价格和区域供水宜陵段、砖桥段水价时,减免特困群众部分水费,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精神,做好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预受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
五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近几年来,房地产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热点行业价格的整治。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水平过度上涨,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价格涨幅趋缓,二季度以来已呈略微下降趋势。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收费规范化医院和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召开通信行业和客运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通讯企业在套餐服务收费、客运企业及车主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收费行为中,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费现状调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价格收费现状调查,分别在扬州市物价系统工作会议上交流。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四、注重舆论宣传,强化考评监督。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20xx年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总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局党组在搞好自身专题普法学习教育的同时,精心组织对外普法活动,利用市集中送法律下乡、《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家等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遵法、普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制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局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局法制办、局纪检组定期对价格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防止越权决策或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崇尚法治、素质优良的价格工作队伍。
根据《广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抓紧推进20xx年度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全力迎接依法治省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广市法组〔20xx〕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一)建立了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了机构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支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法宣科为本局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综合机构,具体承担市本级和本市环保系统依法治市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环保系统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出了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先后制定了制定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广安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并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纳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区市县、各园区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基本指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执政。
1、“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于今年2月份,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制定了《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全市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关爱预警暨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实施细则》《市环保局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机制》、“两深”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3月初,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局长、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廉政迹象风险告知卡,做到了全覆盖。局党组党组班子成员及纪检组严格按照《广安市环保系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围绕责廉险六步工作内容,认真履职尽责。
2、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局将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采取系列措施,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一是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拟任科室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引导大家自觉依法办事。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对新出台的法律以及最新司法解释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明确规定每人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集中学习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掌握有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实行了年度述法。
述职报告。
制度。
(二)依法行政。
1、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形成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5大类272项权力清单。
2、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一是修订完善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9项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环保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制定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交程序》,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环保行政处罚量罚公正、公平和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执法腐败。
3、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并规范运行。
(1)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以行政处罚为重点,以罚款为切入点,通过制定规范,约束行政处罚行为。建立了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一是划分阶次和基准。就是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将每一个罚款项目对应的违法行为划分为特别轻微、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阶次。二是自由裁量阶次适用规则。主要包括制定的依据,适用的对象、原则,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程序规定和责任追究等。
(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实行网上公开运行。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的执法办案机制。所有处罚案件纳入市监察局网上电子监察,网上全程监督,为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3)为增强环境执法刚性,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从而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局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同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平台规范运行,今年,我局已有2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录入传输到“两法”衔接网络平台。
4、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要求落实。制定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规范化。我局法宣科专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工作,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了行政复议权利、期限及复议机关。严格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审理规范化。20xx年,我局受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复议申请人李依平因不服华蓥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1月25日作出的环评批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我局受理后,通过对原具体行政行为重新审理后做出裁决,最终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三是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推进行政复议决定规范化。在复议决定书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分析说明,对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增强复议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措施,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规范化。
5、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一是公开许可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许可依据、许可事项,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违法审批,防止越权审批;公开最优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标准化、程序化,确保按时办结。二是将环境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官网网站首页专门设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该专栏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措施等。向银行、证监等部门提供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严把企业守法证明、环保一票否决关,促进企业从漠视污染、消极治理、被动应付,向重视环保、清洁生产、主动减排转变。三是利用已经开通的微信公众账号,受理微博建议和环境投诉,向社会拓宽网络问政渠道。四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方式,自觉接收社会监督,确保服务承诺执行的严肃性。
6、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一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围绕环保专项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民办实事等环保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应急演练,防灾救灾大演练,加大重点污染源整治,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局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执法“杀手锏”的作用,今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13件;停产整治6件;行政查封1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7、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制度。为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市的环境诚信体系,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建立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把环境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实践中,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增强企业管理者的自觉性。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三)学法用法。
1、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制定了法律七进。
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的开展。一是进机关。创新形式落实载体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进学校。以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为载体大力开展环保法制宣传。三是进乡村。开展了“百万环保挂图送下乡”大型环保公益宣传活动使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在广大农村得到普及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老百姓的环保意识。四是进社区办实事。组织义务宣讲员、环保志愿者在绿色社区落实环保宣讲措施。市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和技术力量免费为居民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使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五是进企业。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不因环评等问题而影响项目建设进程。
2、加强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
(1)在政府、部门层面,开设新法专题讲座。在广安市四届市政府召开第47次常务会议上,市政府组织参加常务会的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设立了固定法制宣传栏,在广能广场摆放宣传新《环保法》展板,点面结合全方位广泛宣传新环保法。让公众、企业认识到新环保法是环保执法的“利器”。
(3)举办培训会。对市控以上重点企业、部分涉重金属、医药化工企业的负责人学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四个配套实施办法以及“两高”司法解释;对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培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邀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领导为全市环保执法人员授课,培训内容从环境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现场证据固定、案卷移送程序、“两高”环境违法司法解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对进一步规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的相关要求,有效推进全市环保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
(4)利用“六·五”环境日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为新环保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广安日报》系列报道了我市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情况及环保特色工作宣传稿件。二是在广安电视台滚动播放新《环局保护法》公益广告;三是利用现代传媒扩大受众面,发送环保公益短息。在6月5日当天,利用电信、联通、移动短信平台向手机用户发送了环保公益短信,受众面约3万户。四是在思源广场、广能广场各悬挂4个气球标语宣传新环保法,同时在广宁路、思源广场分别设立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设立环保宣传咨询台,向公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受理和解答市民有关环保问题的咨询和投诉。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加市民的环境危机意识和环保意识,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唤醒广大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可持续消费行为习惯。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3、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一是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构,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有专门的宣传教育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三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保证学法用法效果。四是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深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我县各级各部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法、懂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10月份,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长姜明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邰伦浩、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夏树芳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三是认真制定依法行政规划。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xx—20xx)》实施步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实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强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确定了我县今年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二)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进一步完善了向县人大及其会报告等工作制度和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并及时向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专家为政府重大行政、经济等事务的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实行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目标,针对县政府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改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审查。要求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合法,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认证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制度;对涉及面较广、与行政相对人关联度较大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实施。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对由县政府名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报备市政府的同时报备县人大会,充分接受人大的监督作用。20xx年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所有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审核并全部向市政府和县人大会备案。通过上述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权力阳光运行。
按照市阳光办的要求,我办根据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此次梳理采用集中调整、发放到部门征求意见,再反馈调整修改的方式,经过一上一下的方式,把行政权力事项确认调整到位。此次梳理同时增加了对垂直直管部分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从而确实做到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化。通过梳理,全县2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权力统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网上运行,行政权力类型由原来的5类拆分成12类。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1377项调整为2219项。其中:行政许可126项,行政处罚1760项,行政征收72项,行政强制89项,非行政审批47项,行政确认18项,其他104项,代受理3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要求统一在**市政务大厅上对社会公开。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1、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制度。
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各部门和各镇严格依法行政、合理行政。20xx年1至10月份,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起,受理22起;结案18起,审查阶段4起。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2、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县于20xx年10月28日—10月29日,对全县34个行政执法机关的100份行政许可案卷、240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均进行了认真的整理、自查。各单位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方面,都能遵循《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大多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文书制作、文档管理等方面与以前相比有较大进步。针对少数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专门发函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认真对照,查找问题根源,积极整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3.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根据市统一安排,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截止20xx年4月30日前由县政府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7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仔细清理,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193件,废止的86件。针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在充分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组织专题讨论,并通过报纸、网络、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基层、企业及行政相对人中,去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其中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4次,并召开了法律专家论证会1次,从而保证了清理工作质量。
4、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制度。
20xx年,我县重新调整了全县20家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联系点的范围,并加强了同联系点的接触范围,定期组织活动,开会和上门征求意见,分三期组织了重点执法部门与部分联系单位座谈听取意见,年底还将组织20家联系单位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考评打分,考核结果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挂钩,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改善我县执法环境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5.依法对集体土地拆迁纠纷进行裁决。今年我县在铁路和246省道施工过程中三起案件进入行政裁决过程。通过法制机构的参与,多次组织相关行政部门与当事人进行协调并达成共识,使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在我县境内项目顺利推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6.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于20xx年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省行政执法计件换(申)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填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换(申)领审查登记表》,经法制办严格审查报市政府确认。通过审验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在工作中,我县高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发挥规范性文件把关作用。坚持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听取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决策的意见。凡是以县政府名义颁布的通告、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均由政府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把关和提出意见后,方可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二是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在作出重大项目引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大投资等决策前,都要听取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三是发挥依法协调涉法纠纷作用。对久拖不决的一些案件,要求政府法制机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疑难案件进行依法协调,维护了社会稳定。
1.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改革。一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改革,成立劳动监察执法局,建立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二是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红果子镇列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赋予行政职权108项、公共服务事项权12项,为乡镇执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衔接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录入反馈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移送率达100%。
2.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农牧、劳动监察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上级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其中,市场监管领域建立案审会制度,率先探索实施三项制度。劳动监察执法领域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规范执法相结合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实现了近5年来农民工投诉案件数、投诉人次和欠薪总额三项指标三下降。
3.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重点执法部门建立执法流程图,城管、司法行政等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并结合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安部门实施的高清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随时检”等信息化执法设备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严格落实执法职责,大力打击违法行为。截止年末,全区履行行政执法责任主体的26个单位共实施了145件行政执法案件,重点打击了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处罚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随着中国的发展壮大,法治建设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各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法治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司法机关的建设和职业训练。2021年的年中法治工作报告也表明了政府在维护法治和加强司法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进一步的计划。本篇文章旨在探讨年中法治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措施及其启示,并提供一些对于这些措施的个人体会和建议。
2021年的年中法治工作报告报告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重心。这个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以来在维护人民权益、反腐、反恐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且提出了一些新的任务和目标。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的法治工作更注重加强司法工作,通过优化法律制度和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对于司法公正和安全的保障。
第三段: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果和启示。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司法工作的公平和高效是至关重要的。在年中法治工作报告中,政府明确地提出了加强司法改革的计划,实行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和商事审判机构的改革,这些计划需要加强人才培训,加强司法体制的改革,提高效率和公正性。这些努力取得的成果将有助于维护感知公正和促进人们信任司法机构。
第四段:打击腐败和反恐是关键措施。
中国政府的反腐斗争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并且在掌握新的反腐技能和实践知识方面,政府正在取得新的成果。在新的年中法治工作报告中,政府强调了加强反恐、打击犯罪和贪腐的重要性,通过改革和创新来应对新的挑战,做得更好。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于反腐和反恐战略的宣传和教育,让公众对于这些工作有切实的了解,提高社会的支持度和信心,共同打造一个团结、和谐、法治的社会。
第五段:结论。
中国的法治工作正在快速地进展和加强。而加强司法改革、打击贪腐等一系列措施也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民众对于司法公正和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中国政府还需要提供更多的法治教育、公众参与和加强问责制,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和发展,不断提高司法公正性、高效性和权威性。总的来说,这个年中法治工作报告是一个向着更加稳健、公正和充满活力的法治社会迈进的重要里程碑。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有关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靖办发[2020]7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建设民主政府。在2020年工作中,凡是涉及我镇重大经济决策、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由集体参与决策,根据事项性质及涉及面大小,分别召开全体镇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全镇党员代表会议等,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民主决策。
(二)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公正文明政府。不定期对我镇执法部门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对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所等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强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性。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机制,公开执法过程、监督电话和来信来访接待途径,鼓励群众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对不文明执法情况随时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督促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我镇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全镇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2020年度的学法普法学习,极大地加强了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了队伍素质。还组织17名专职村干部参加了“法律明白人”的学习,并提前完成任务,考试通过率达到了100%。
坚持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手段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无因调处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利用镇、村级网格加强对辖区内的信息摸排,及时掌控线索信息,及时汇总上报,争取早发现早处理,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给人民群众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通过宣传栏、广播、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政策法规,提倡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辖区范围内人人知晓、人人喊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在社会上形成遵纪守法的高压态势,构建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0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机关部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在重大复杂矛盾调处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当前的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面落实依法执政,树立法治思维、科学决策、民主协商,切实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听取民意。
(二)积极作为,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镇人大、政府、政协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0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2020年我镇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开展好法治教育培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等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全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部署和要求,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20年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2020年全局已办理行政许可284件,行政处罚案件21件,行政复议2起,无行政诉讼案件。
1.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局属各执法单位开展了自查,在各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局组织进行了督查,对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开展执法监督,以及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重点检查了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工作情况开展情况,促进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就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全局交通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和复议的发生。
3.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配合安监、环保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等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在“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计执法人员149人,同时对行业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交通运输市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2020年抽查计划和省级单位确定的抽查比例,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及货运企业进行了检查,同时将抽查计划及检查结果在政务网进行公示。
4.开展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以权力事项库为基础,对照省、市下放的简政放权文件,按照市级统一下发的区级权力事项参考目录进行规范比对,并将经市编办、市司法局审核后的权力事项,按相关程序通过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
教学。
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含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等证明事项12项,其中建议保留的证明事项10项,建议取消的证明事项2项。
6.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要点”,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总结。
及时向普法办报送自查总结及相关台账。
7.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评查中,全局取得了优异成绩,并参加了全省执法案卷的评审,受到了上级的好评。通过此次评查,我们学习了经验,发现了不足,使全局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8.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加大了对黑车和网约车的治理力度,涉及网约车的行政复议案件有2起,针对复议案件,我们认真审核,反复推敲案件中使用的依据、程序、笔录中询问的细节等内容,保证证据链的衔接,做到案件无差错,最终全部复议案件的维持工作。坚持服务于一线执法,帮助指导执法人员解决实际执法工作中的疑点、难点。
三、
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局调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法规科长及各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交通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交通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在日常具体的交通工作中,全局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首位,从“法治”的角度处理问题,特别是在重大决策和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过程中,坚持法律咨询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2.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为依法行政打好法治基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处罚公示制、重大处罚报备制、安全及信访风险评估制、廉洁承诺制、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制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清楚各自应为和应不为的界限以及如何做好工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打下基础。
3.规范执法,严格裁量,为依法行政建立执法标准。在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正当,同时又合乎情理。特别是在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上,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等因素,对照《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合理、适度的裁量,统一了行政处罚标准,充分体现“同过同罚、罚过相当”的原则,在合法行政的基础上合理执法,维护社会公平。
4.加强培训,提高能力,为依法行政建设高素质队伍。
一支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是做好依行政工作的基本保障,全局非常重视人员队伍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安排资金,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以组织培训、学习、考试、岗位练兵、军训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政策法制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治素质,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整个交通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下一步计划。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是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积极应对执法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整治力度。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再次,对窗口执法人员,重点提高他们的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形象。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始终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三大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同时,做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的学习宣传工作,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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