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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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7 20:57:17    小编:琉璃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3篇)

小编:琉璃

报告起到梳理思路、展示成果和推动进展的作用。报告的撰写需要遵循学术和专业规范,尊重学术诚信和知识产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始终坚持“零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原则,通过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台账管理、限时销号等方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简易注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模式,市场准入便利程度大幅提升。针对企业开办和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我局明确要求,只要知道情况,必须及时对接,全程跟踪服务,建立办理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限时办理完毕,按月通报进度、分季督查督导。一年来,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7870份。独到思维,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全年新注册个体工商户3563户,各类企业78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2户。先后赴省、市工商局协调解决了“xx水城”“坤银文化产业”“xx机场建设”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问题,为推动项目落地促进xx经济发展助一臂之力。通过“工商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走访企业1500余户次,为四川阆州水务有限公司、四川自耕农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解决企业名称涉及驰名商标、因法定代表人死亡办理继承转让股权等30多个难题。充分体现助推器作用。

3.积极培育地方品牌。采取“选苗”、“定根”、“浇灌”、“护林”等方式,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年初,我局制定出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对象,即“选苗”;一经确定发展对象,及时对接企业,实行双向互动,即“定根”;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品牌创建进行指导和规范,即“浇灌”;针对市场上出现假冒和仿冒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即“护林”。先后开展了靶向培育、上门宣讲、专题培训、跟踪指导和打击侵权等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查办侵害“保宁”、“张飞”等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8件。一年来,新注册商标496件、地理商标1件。

4.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年全局各股、室、队、会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各区域的普法工作,开展了新法宣讲、旧法普及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普法活动,举办集中培训63次,其中参会人次达百人以上的大型培训会议15次。二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食品安全、商事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强化宣传的时代性、针对性,营造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5.扎实抓好环境保护。一是认真落实好“河长制”联系单位责任,制定了大洄溪河污染治理整改方案。全年开展巡河10余次,督促指导水观镇清除河面水葫芦2次,捡拾河中垃圾1次,清除河段杂草、荆棘1次。二是建立沿河散乱和排污企业档案,定期不定期检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共计158家,规范集贸市场活禽宰杀点40余个。三是及时受理市民反映,对收集的情况逐一梳理和排查,做到件件有着落和回复。认真核查上级转办的事项,力求快查快结。一年来,先后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后头看配合办1件,市环保委转办主办件5件,协办件4件,办结率达100%。

6.切实做好消费维权。为倾力打造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及时畅通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开展古城错时巡查、假日值班、网格化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舆情管控,收到良好效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2件,成功处理消费投诉纠纷440件,办结率百分之九十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8万元。

7.开展合同精准脱贫。随着精准扶贫过程中大量产业园区的建立和大量农副产品面临市场的现状,我局通过走访农户和了解民意,从中发现农村两委班子和大量农户疏于对《合同法》的了解。为此,我局大胆探索,先后在3个贫困村建立合同帮农指导站3个,指导涉农企业与4500余农户签订订单合同5000余份,涉及金额1.2亿多元。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制定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事项落实到人,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初,及时向市委、市府上报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12月6日,xx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召开,xx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市场监管局职工代表共22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xx市市场监管工作纪实专题片,局党委书记、局长杜敏作了工作汇报,全面总结回顾了xx市场监管三年工作,获得了各级领导肯定评价。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20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20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20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8.多措并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为学习重点,全年累计以党委会前由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的形式展开学习6次。xx市监局领导还受邀到南京市质监局局长班就“如何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做专题讲座。二是继续坚持”一月一法”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先后组织学习12次,重点加强了新颁布或修订实施的《标准化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的专题培训。三是结合“红盾春雷行动”及市局开展的“百日会战”行动,以个案指导、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执法指导,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开展了一般程序案件交叉核审活动,采取“一带一”的形式,由一名办案能手带动一名办案新手对13件一般程序案件进行相互核审,并进行了综合测评。

9.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履行工商、食药、质监综合执法一体化职能,执行上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实行案件法制核审制度,案件核审率100%,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随意执法。二是先后开展了“红盾春雷行动”、食品“亮剑行动”、质监“利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办结各类违法案件475件,处罚没款868.5万元,捣毁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窝点5个,查获假涉案物资、制假设施若干,案值2251万余元,先后查办的中国移动xx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赵彩云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案被市局挂牌督办。

10.切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年召开案审会18次,对对222件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销案24起,做到了决策程序依法规范,重大决策过程民主公开,结果公平公正。认真对待行政应诉及司法建议,局领导按照规定对今年1件行政诉讼案件参与了出庭应诉,及时回应、落实了1份检察建议。

11.强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及网络媒体等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予以公示,现已公示案件11期(含案件411起),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在服务大厅和窗口设立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发布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信息等;通过咨询接待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指导服务;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三是狠抓商品质量监管,实行抽检、检测“一个漏斗进出”,确保了抽检数据权威公正。全年共抽检各类商品1921批次,公示抽检结果387期(1640批次)。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1143户,并与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相结合,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格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依托合同监管职能,组织开展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守重”企业公示活动,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3家。

12.全面落实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全年对11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规定进行了备案。二是加强对罚没物资清理进行了监督,全年累计两次对罚没物资集中清理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及文书运用等方面,全年对各监管所开展了2次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评议,共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98件,规范执法行为。

13.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一是建机构明责任。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二是强宣传造声势。先后利用街头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宣讲、悬挂标语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宣讲“扫黑除恶”应知会知知识4期,悬挂标语30余副。三是摸家底查线索。先后检查重点部位和行业41个,排查经营主体931户、市场28个,治乱9户,移交涉黑线索3条。

14.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及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年度内,在工作中加强了与市法制办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其他行政部门的联系,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及时采取案情通报、邀请座谈、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在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共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4件,向其他行政机关及单位移送案件5件,移送率达到100%。同时,全年达到听证标准的案件62起,组织听证3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对行政权力的陈述申辩权。

2020年,我们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局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守为民谋事的初心,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规定任务,为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钦发〔2020〕4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钦法府发〔2020〕1号),确定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xx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对水利部门优化职能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机构设置实际情况,理顺权责关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前的前期调研工作,按要求起草和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要求。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费改税调研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立法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xx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查研究工作。2020年8月制定了调研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评审报告。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六)按照市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水利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决策事项,我局都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仔细调查、研究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邀请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相关执法文书等内容,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

(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宪法网络知识竞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1条。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xxxx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xxxx年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x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坚持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做到了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良好格局。

(二)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办公室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请示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制度。每年按规定做好年度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将年度报告在x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制定了《x县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分工。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增强风险意识,聚焦特殊群体,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

我局为提高审批效率,将审批时间压缩到法定时限的xx%;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在审批大厅窗口对应制作设置便民模板,开展了优质便民服务。

我局全面实施推广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依法编制了不予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和从轻处罚事项等三个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x类,减轻处罚事项x类,从轻处罚事项x类。“三张清单”制度提出了包容审慎执法的适用范围。今年以来,开展养老机构检查x次、殡葬行业检查x次、公墓守法检查x次,社会组织检查x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规范了行政权力清单xx项,完善了权力清单的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监督电话、服务态度,规范了服务行为,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服务规范标准,促进了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发展。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健全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一是针对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医疗救助对象、高龄老年人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婚姻登记服务等,逐一建立规范操作规程,将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细化到每一程序。

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度、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对本行政机关执法无接过投诉,也未出现过错案。通过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利益。

(三)全面提升网络理政效能。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理政工作,及时、高效、快捷办理来电来信,督促相关科室办理,确保了网络理政工作全面实现回复办理,办结率达xxx%;诉求解决率、群众满意率达xx%以上。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程序,落实备案制度、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每月清理,及时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清理结果。今年以来,共制发规范性文件x个。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了《x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以及《x县民政局集体审批制度》,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了合法性审查队伍,规范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流程,做到应审必审。

聘请智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世铭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中,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深化政务公开。落实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截至目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本局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xxx条。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社会组织的自治自律和诚信建设工作。一是完善法人治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开展法人资格培训,增强法人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社会组织成立时要在银行建立基本对公账户,进一步清理协会和行政单位的混管现象。三是规范业务范围,社会组织必须依据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严禁摊派和强拉赞助现象。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搭建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于一体的信访平台。

(三)强化宣传培训。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等机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积极组织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执法学习,巩固依法行政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根据年初制定的法制讲课计划表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四是利用重大节假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婚姻法、慈善法、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市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我县城市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是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今年,我局共开展各种形式宣传培训xx次。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发展壮大执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以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等互动形式,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将继续发扬“为民、务实、进取、奉献”的民政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为x打造“川藏铁路第一港、国际生态公园城”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按照《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中共凤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镇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总结。

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贵州“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列为重点工作,针对花坪实际和全镇各部门的情况,每年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列入重要内容,用于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从2017年至今花坪镇无行政行为经复议后被变更的案件,无行政诉讼中镇政府败诉案件。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对镇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个人意愿专横独断。近几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六是坚持政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定期公布应公示的内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七是坚持依法执政,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格,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近几年,未发生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八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杜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擅自委托执法的现象。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的公益性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执法证执法。二是镇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公布的执法依据,将执法职权进行分解,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权限层层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三是建立定期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根据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六是建立行政执法监查记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七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八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七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配合县主管部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防范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制定调研、申报、审查和制定前评估等环节,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审查清理工作,经清理我镇未有要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制度和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二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每年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镇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配合县主管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配合县主管部门,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岗位,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配合主管部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执法关键环节音视频痕迹留存与可回溯管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和共享机制。五是配合主管部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六是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认真执行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镇政府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配合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行政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凤冈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和《遵义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办法(试行)》,镇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了镇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在县组织的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配合县组织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法组织新任命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8.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镇人民政府及镇各工作部门自觉接受镇党委的统一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法重点工作。二是镇人民政府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镇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养老和社会救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二是推进社会自治。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紧推进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预计我市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今年底前可全部完成。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民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38小项中的35小项已纳入一次办好范围,“一次办好”率达到了87%,力争9月底之前达到100%。及时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民政“一窗受理”试点。

一是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了机关发文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超过时限的文件及时申请失效或废止。二是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5月份,对发文进行全面清理,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保留《xx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xx市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市获誉立功现役军人喜报送达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设备,购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试点。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民政系统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制度。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具有民政执法职能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民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民政执法证后才能进行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救济救助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了《xx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xx市民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从预警、调解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机制,对信访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形成严密的社会救助网络,从制度上完善社会矛盾救济救助体系,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有效救助,积极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工作。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根据xx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各科室根据职能,在今年上半年积极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开展了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殡葬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未成年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单位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指导基层组织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局党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完善机关信访接待制度,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三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20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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