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购销合同印花税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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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自愿和真实意愿,不得存在欺诈、胁迫或违法行为。制定合同时需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陷阱。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请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
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儿是这么规定的: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租赁合同按照租金做为计税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
对于缴纳方式,其他税种你怎么申报缴纳,印花税也怎么申报缴纳。
如果通过网上申报,印花税如果无法申报,就说明税务机关没开通此税目,可通知税务机关开通就可以申报了。当然了,如果不嫌麻烦,也可到税务机关大厅缴纳。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xx]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电子销售订单也同样需要按销售合同贴花。
而企业地处北京,具体征收管理还应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xx]531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规定,对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纳税人应自行编制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适用税目、合同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等。纳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日内,税收缴款书的复印件应与明细汇总表一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请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电子销售合同印花税进行完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现在各地均有相关规定,企业地处北京,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xx]256号)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应税凭证及计税依据或不能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采用核定办法缴纳印花税的,须填写《印花税核定缴纳申请审核表》,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审核批准后,制作《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八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月缴纳税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缴款书形式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对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完税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印花税,对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的核定征收项目应以缴款书办理入库手续,无需购花贴花。但对于核定征收范围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贴花。
文档为doc格式。
成品油是经过原油的生产加工而成,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成品油。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品油购销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销方(甲方):
购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就成品油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供应乙方成品油为0#或-10#国标柴油。
2﹑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及时供油,供油车随叫随到。甲方供油车必须按计量标准足量加油,同时保证油品的标号和质量。
3﹑结算方式:乙方结算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甲方需根据数额开据增值税发票。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销方(甲方):购方(乙方):
甲方:
乙方:
为满足乙方油料需求,乙方决定在甲方所属油库定点用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国标油料:柴油,并确保正常油料供应。
二、为乙方提供的油料计量以油库付油流量计为准,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并确保吨油损耗在3‰以内。
三、甲方确保为乙方提供的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甲方供应给乙方的油料价格,按照乙方需求量,根据市场形势及上级公司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当天销售价格区间基础上,每吨给予10元的优惠,但不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底线。
五、油品资源紧张时期,甲方根据乙方前期用油情况,根据公司客户管理相关规定,尽最大可能给予乙方资源支持。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以“月计划”形式提前上报需求计划。
二、乙方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油,操作流程按甲方公司业务流程规定。
免责约定:
一、不可抗自然力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不为违反合同。
二、甲乙双方公司改制、变更等情况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不为违反合同。
三、甲乙双方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或政策同本合同冲突导致双方。
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为违反合同。
四、政府政策、规划、拆迁及其他行为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不为违反合同。
五、其他不可抗社会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违约责任:
一、甲方所交付油品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相关实际费用。
二、未尽事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执行。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生效,有效期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有效期1年),届时双方油款两清,如双方有意向,可续签合同。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当地的法院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达拉特旗农村信用开户银行:包商银行胜利。
合作联社长征街分社支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签订下列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交货期限。
1、供方按照需方的涂料订单确定涂料名称、编号、数量、交货期限、保质保量按期交货。
2、按照交货期限内,交至指定公司仓库。
3、供货周期。
3.1样板和样漆的交付时间。
供方在当天中午前收到需方需要调色的色样,当天内完成调色并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
3.2批量供货交付时间。
在供方收到需方订货通知单起工作日内,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到达时间视路途距离而定,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供方供应给需方的涂料,满足下列标准:
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其他协定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2、上述各条款不能包容时,如果有公共标准时,则以公共标准为准。
3、双方有特殊要求的,协商制定。
三、产品的验收以及质量问题处理。
1、供方向需方交货时,附带本批样板1份。
2、需方收到涂料后,如发现颜色、数量有不符的情况,需方应两日内书面通知供方。
四、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以双方认可的色板封样和每批涂料小样为依据,可共同抽样送国家权威涂料机构评定,并以此结论区分双方责任。如出现难以判定的质量纠纷时,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同意以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为鉴定单位,有关质量问题交由该单位检验,并以其检验报告为依据处理纠纷。
五、价格与货款支付。
1、涂料的价格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后价格表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特殊颜色的价格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价格包括供方运至需方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与结算。
1、对账。
双方每月日前核对上个月的供货数量及货款金额。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并盖章,供方根据核对盖章后的对账单开具发票。
2、结算期限。
月结方式,货到后天结算付款,如果需方不按协议付款,供方可停止供货。
3、结算方式。
需方按供方指定的账号办理电汇或支付现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4、返利。
为了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在合同期内,需方严格遵守双方所规定的付款期限给供方付款,供方将按照需方年使用涂料总量的额度给予涂料折返(该使用量不包括需方享受的上年度折返数量等优惠使用量),折返部分供方将根据需方所需涂料进行返还,折返涂料不开具发票。
5、合同终止处理。
双方如果不再发生业务往来,需方必须在日内将所有货款结清,延期支付货款按支付延期部分违约金。
七、技术服务。
1、第一次订单:供方原则上必须在需方现场跟踪,及时沟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信息。
2、需方如发现供方提供的涂料在物性、色差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因涂料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通知内及时核实并处理。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供需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
1、合同执行期内若价格变动,以双方另立合同附件为准。
2、本合同自起至止,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署前,该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有效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
需方:供方:
代表:
盖章:
日期
代表:盖章:日期::
公司账号。
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数量:(单位:吨)。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第二条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一般纳税人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但是,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租赁合同按照租金做为计税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
不减,全包括,就是说你合同上写的多少钱就是多少钱
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在地税缴纳印花税,不用计提,直接按交税的票入管理费用即可。只是晚一个月进账。
按合同上的金额就可以了,如果合同上是含税的,则按含税的计提,如果合同上是不含税的,则按不含税的计提。
甲方(买方)。
商业登记号码:。
授权代表:。
乙方(供应商):。
商业登记号码:。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合同标准。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供油方,甲方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为柴油。
3.甲方承担石油运输的运费。甲方委托乙方发货时,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
4石油运输及验收。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合同期内,如果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合同的执行标准。
(2)交货数量以乙方提单上注明的数据为准,油库货款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根据国家颁布的计量法,不得超过±3.5&permil),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双方协商解决。(3)甲方提取油品时,应自行验收油品的数量和质量(或书面委托工作人员)。甲乙双方可按约定提取油样,并将油样密封在一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规定。
(4)如果甲方在验收期间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油品。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费用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结算。
原则上,甲方只有在现金支付到乙方银行账户后才能提油。第一辆车的付款应单独协商。供货价格以当时中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为准,乙方保证供货油品价格不高于当期中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不含运费),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最终确定。
甲方书面委托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委托方签署的文件等同于甲方本人签署的文件。
6违约责任。
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原因。
油品编号因季节变化(如更换0#、10#)需要变更的,双方另行协商(但-10#在镇江地区缺货或断货的,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改变或终止本合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终止后,原合同中的和解、解决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合同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及时结清余额。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签署的文件视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买方(甲方):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乙方)::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结合本工程,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时间价格。
月日开始供应时间是从20xx年价格约定:按市场价格定价,以中石化加油站柴油价格为参照,具体价格双方协商,按当时定价签单为准。
第二条:
1.油品验收验收时间:乙方加油车到工地甲方检查油品,须在乙方加油车或其他运输工具离开工地前提出。乙方必须保证数量质量,如有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停止付款。
2.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数量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名。
3.油品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若无国家标准的,则执行合同签订地方标准或中石化标准。
4.检验费用: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过错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无过错的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结算。
1.结算数量以双方在加油凭证签字确认或经双方授权的人员签认的送油单的数量为准。
2.结算时间:甲方加油欠款累计达到据总包方付款后天内付给乙方。
3.万元人民币为填底后,每月根发票的开具:乙方将开出销售发票交甲方后付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
2.如因乙方供应的油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因油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随叫随到。由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实结算:由证据证明甲方已失去偿债能力。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条款。
第五条:争议解决。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选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整。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
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儿是这么规定的: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 70%做为计税金额。
租赁合同按照租金做为计税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
对于缴纳方式,其他税种你怎么申报缴纳,印花税也怎么申报缴纳。
如果通过网上申报,印花税如果无法申报,就说明税务机关没开通此税目,可通知税务机关开通就可以申报了。当然了,如果不嫌麻烦,也可到税务机关大厅缴纳。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xx]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电子销售订单也同样需要按销售合同贴花。
而企业地处北京,具体征收管理还应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xx]531 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规定,对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纳税人应自行编制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适用税目、合同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等。纳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日内,税收缴款书的复印件应与明细汇总表一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请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电子销售合同印花税进行完税。
2、印花税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现在各地均有相关规定,企业地处北京,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xx]256号)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应税凭证及计税依据或不能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采用核定办法缴纳印花税的,须填写《印花税核定缴纳申请审核表》,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审核批准后,制作《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八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月缴纳税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缴款书形式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对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完税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印花税,对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的核定征收项目应以缴款书办理入库手续,无需购花贴花。但对于核定征收范围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贴花。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1、凡是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2、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增值税后计算印花税。 3、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果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
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儿是这么规定的: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租赁合同按照租金做为计税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
对于缴纳方式,其他税种你怎么申报缴纳,印花税也怎么申报缴纳。
如果通过网上申报,印花税如果无法申报,就说明税务机关没开通此税目,可通知税务机关开通就可以申报了。当然了,如果不嫌麻烦,也可到税务机关大厅缴纳。
销方(甲方):
购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就成品油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供应乙方成品油为0#或-10#国标柴油。
2﹑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及时供油,供油车随叫随到。甲方供油车必须按计量标准足量加油,同时保证油品的标号和质量。
3﹑结算方式:乙方结算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甲方需根据数额开据增值税发票。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销方(甲方):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为简化贴花手续,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限期为1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税率是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电子销售订单也同样需要按销售合同贴花。
2、印花税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经过协商签订下列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交货期限。
2、按照交货期限内,交至指定公司仓库。
3、供货周期。
3.1样板和样漆的交付时间。
供方在当天中午前收到需方需要调色的色样,当天内完成调色并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
3.2批量供货交付时间。
在供方收到需方订货通知单起工作日内,由快递货运或其他方式发出给需方,到达时间视路途距离而定,确保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供方供应给需方的涂料,满足下列标准:
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其他协定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
2、上述各条款不能包容时,如果有公共标准时,则以公共标准为准。
3、双方有特殊要求的,协商制定。
三、产品的验收以及质量问题处理。
1、供方向需方交货时,附带本批样板1份。
2、需方收到涂料后,如发现颜色、数量有不符的情况,需方应两日内书面通知供方。
四、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以双方认可的色板封样和每批涂料小样为依据,可共同抽样送国家权威涂料机构评定,并以此结论区分双方责任。如出现难以判定的质量纠纷时,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同意以国家质量监督机构为鉴定单位,有关质量问题交由该单位检验,并以其检验报告为依据处理纠纷。
五、价格与货款支付。
1、涂料的价格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后价格表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特殊颜色的价格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价格包括供方运至需方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与结算。
1、对账。
双方每月日前核对上个月的供货数量及货款金额。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并盖章,供方根据核对盖章后的对账单开具发票。
2、结算期限。
月结方式,货到后天结算付款,如果需方不按协议付款,供方可停止供货。
3、结算方式。
需方按供方指定的账号办理电汇或支付现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4、返利。
为了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在合同期内,需方严格遵守双方所规定的付款期限给供方付款,供方将按照需方年使用涂料总量的额度给予涂料折返(该使用量不包括需方享受的上年度折返数量等优惠使用量),折返部分供方将根据需方所需涂料进行返还,折返涂料不开具发票。
5、合同终止处理。
双方如果不再发生业务往来,需方必须在日内将所有货款结清,延期支付货款按支付延期部分违约金。
七、技术服务。
1、第一次订单:供方原则上必须在需方现场跟踪,及时沟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信息。
2、需方如发现供方提供的涂料在物性、色差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因涂料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通知内及时核实并处理。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供需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
1、合同执行期内若价格变动,以双方另立合同附件为准。
2、本合同自起至止,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署前,该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有效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
需方:供方:
代表:
盖章:
日期
代表:盖章:日期::
公司账号。
名称:
开户行:
账号: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电子销售订单也同样需要按销售合同贴花。
而企业地处北京,具体征收管理还应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531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规定,对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纳税人应自行编制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适用税目、合同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等。纳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日内,税收缴款书的复印件应与明细汇总表一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现在各地均有相关规定,企业地处北京,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4]256号)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应税凭证及计税依据或不能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采用核定办法缴纳印花税的,须填写《印花税核定缴纳申请审核表》,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审核批准后,制作《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八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月缴纳税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缴款书形式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对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完税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印花税,对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的核定征收项目应以缴款书办理入库手续,无需购花贴花。但对于核定征收范围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贴花。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数量:(单位:吨)。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第二条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电话:
传真:电话: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1、购销合同的印花税不是按主营业务收入做计税金额的,是按购销合同的金额计算的。
3、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您好,购销合同的印花税计税金额是指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没有购销合同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按照《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工业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100%-70%的比例核定;商品、物资批发业,按购销金额100%-40%的比例核定;商品批零兼营业按购销金额100%-30%的比例核定;商品零售业按照购进金额100%-50%的比例核定,其他行业,按照购销金额(营业收入)100%-40%的比例核定。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账簿。
(1)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自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印花税)。
(2)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征印花税。)。
购销合同要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到底是按照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缴纳取决于你的合同签订。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在购销合同签署的时候缴纳。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
成品油购销合同印花税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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