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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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总结,它是进步的关键;总结要注重思考和总结,而不仅仅是解释过去的情况。这些总结范文从不同角度反思了个人、团队和组织在工作和学习中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行为,树立廉洁治校意识,预防职务违纪、违法及其犯罪,保证学校经费合理使用,推动学校和谐快速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资金收入学校所有资金收入由财会人员统一收取入帐。
二、计划用款各部门按照资金轻重缓急程度上报用款计划,本月25日前上报下一月的用款计划,财务科统一汇总报校长室审核上报,没有用款计划项目不得安排用款。
三、发票审批发票先由经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科复核,然后报分管部门领导审核,经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物资采购购买物资先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批准(报销附后),物资采购在20xx—10000元由学校组织集体采购;10000元以上由学校组织工会、教师代表并邀请教育局纪检人员参与购买,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上报政府采购中心批准或集中采购。
五、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由学校邀请县纪委、教育局纪检领导和职工代表参与投标或议标,工程造价3万元以下,在县纪委、教育局纪委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人员验收评审,3万元以上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定价。工程经费管理,3万元以上项目需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计,金额较大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审计,未经审计(或在审)的项目,预付工程款严格控制在预算的70%以内,待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算。
六、合同管理学校在签订经济类合同时,根据类别邀请县教育局监察室、审计室等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与并在合同上鉴证签字;各类投标准备阶段,标书制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控非诚信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开标及相关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付款按合同规定履行。
七、借用公款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物资采购借用公款(教职工500元以下、管理人员1000元以下不预借公款),回来应立即办理报帐手续,在一月内未及时报销结账,财务科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因私借款金额不超过个人月工资50%。
八、资料征订教辅资料征订先由年级学科组审核提议,经年级分管领导及校领导批准,报销时附相关合同,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九、加班补助加班先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按周结清;加班补助按相关工作量确定。
十、职工探亲与配偶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职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亲的待遇,已婚职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的规定,职工探亲路费凭票按实报销(不含打的费),但不得报销火车卧铺票和飞机票。(参照苏财行[1981]89号文件)
十一、校产管理学校财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处理,凡报废资产须书面申请,经后勤处上报校长室批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后勤处处理。各级部办公室、教室、各处室内资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每学期结束进行检查,损坏、丢失按当时现行价格赔偿。
十二、财务公开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审查学校各类财务账目,做到民主理财,账目公开,严禁违规开支,杜绝浪费。
为了加强社区学校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中永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由一名社区分校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社区学校专职工作者兼任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学校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社区学校各分校要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学校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原始单据和收据须由经办人、各分校负责人、校长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1000元以内的经费开支需由各社区分校负责人审批;20xx元的开支须报社区学校校长同意(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备案);20xx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社区学校教育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备案。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学校应成立社区学校财务监督小组(社区学校教育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财务监督小组审核财务收支凭证,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社区学校财务监督小组每半年要对帐务账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并上报龙湾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备案。
六、掌管社区经费的社区学校正、副校长和各社区分校工作负责人离岗时要接受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社区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第一条 为了强化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二章 内部牵制及稽核
第三条 牵制原则
(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
第四条 组织和分工
(一) 财务处设以下岗位:
一般会计岗位:出纳岗、审核记帐岗、复核岗、工资管理岗、电算化岗、综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
会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
(二)财务处的稽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审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
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监督用款单位或项目有无合法资金供给渠道。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应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2、复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复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制、科目运用、帐簿登记是否合乎规范要求,监督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复核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填制的记录内容和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科目运用不正确或往来帐记载与债权人、债务单位(个人)不相符时,应当即要求审核制单人员予以纠正。
3、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
负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负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监督其履行情况。发现经济合同、协议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发现合同、协议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修订有关内容。 负责检查、监督全部会计档案及有关资料保管及移交情况。
第三章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 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需要设会计岗位,必须经财务处会商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聘任会计人员两人以上,记帐与出纳不能一人兼任。
或进修合格证、技术职务证书等)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九条 坚持技术职务考试制度,凡正式在编会计人员要取得各级技术职务除自然晋升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报人事处确认,经学校批准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术职务。
第十条 学院各级财务机构和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二条 各级财务部门要坚持工作会议制度,讨论业务处理及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要坚持会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会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财务处负责人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会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第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人员基本数据档案。将全院在编和在岗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供平时和年终报表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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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总校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在保运转的前提下,结合我校经济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年初要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预算。每月要编制月份计划,报总校审批,方可实施。
2、学校根据总校安排报账时间,及时报账。报账同时,报下月支出计划,经总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2、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
3、严禁违反规定,巧设项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如统一发动、购买练习册,按人头收取班级活动费,强制保险等。
4、不扣留、挪用各种收费,足额、及时上缴总校。
三、支出管理。
1、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帐、物分开,报账员不兼任档案管理、财务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过程中变通、变造现象,保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
4、因总校取消了小学招待费,需要烟、饮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时,及时到总校联系购买,总校不予购买或不批准购买,则任何人来校不特殊招待。否则谁擅自购买谁付账。
5、培训费报销程序及标准:。
(1)教育局文件——填培训卡——学区校长签字——会计处核销。
(2)县内培训,车费10元,住宿费20元以下(有票据);市内70元以下车费,30元以下住宿费(有票据)。没有统一伙食安排的,市内每天补助5元,市外每天补助8元。
(3)培训回来及时到总校核销培训费,过月单据不予核销。
6、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学校领导积极向总校反映,申请小额备用金,以保证学校急需的临时性支出需要。
1、低值易耗品学校建立明细帐,由学校保管员及时记录、存档。
2、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发生人员变更时做好交接手续,详细盘点。物品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许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时,保管员、外借人平均折款赔偿。
1、报账员对文件、制度、报表、预算决算及重要合同,定期归档、审查、整理立卷。
2、档案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防止丢失或毁坏。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俭,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职责。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团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一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账员必须热爱财务工作,坚持原则,熟悉财经纪律与法规,责任心强,乐于为教师服务,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办理学校的财务收支事宜,负责逐日记好现金出纳账(内容摘要应作详细记载,校长未审批的、违反财经纪律与法规的发票有权拒付),负责记好本校固定资产账。
二、校公用经费应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教师培训费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规定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三、各校每期收费,由学校汇总后上缴区财政,从区财政拨回后学校方可使用。学校一切财务收支由报账员统一办理,教职工个人在未受校方委托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办理任何收支事宜。学校一切收入必须及时如数入账,不准私设“小金库”。如发现设有“小金库”,追缴现金及支出款,并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学校一切开支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开源节流。对教师极为敏感的开支,事先要在教师会上征求意见,如时间不允许,事后必须向教师加以说明。学校平时开支。
五、学校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六、报账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审批后的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七、学校开支所取得的票据必须为正规税务票据,发票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单位名称、日期、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三章齐全(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所取得的发票涂改无效,手续不全、大小写不符者一律拒报。
八、禁止一切促销征订活动进校园。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辅导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
九、以上管理制度与上级管理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
b) 组织公司资产盘点工作,监督资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
3.2 各部门
a) 严格执行公司;
b) 配合财务部进行资产盘点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财务内控的目标
a) 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c) 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e) 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f) 保证账面资产与实际存在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g)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财务管理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契合度。
4.2 财务内控的原则
4.2.1 合法合理的原则
财务内控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4.2.2 全面控制的原则
a) 本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拥有超越财务内部控制的权力; b) 财务内控涵盖本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4.2.3 权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
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应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2.4 成本效益原则
通过实施财务内部控制,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4.2.5 持续改进原则
财务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4.3 财务内控的内容
4.3.1 财务内部控制主要包括财务预算、核算、收支、会计电算化操作以及资金、资产等内容。
4.3.2 财务预算控制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对财务预算编制、执行与调整进行控制,组织公司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4.3.3 财务核算控制
4.3.3.1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等会计科目的核算与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具体执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4.3.3.2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成本核算体系,规定产品成本的内容、核算依据、核算程序以及各类成本的核算方法,组织产品成本核算,具体执行《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4.3.4 财务收支控制
4.3.4.1 财务部负责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规范应收和应付款项的控制与管理,确保资金收、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信誉度。
4.3.4.2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完善财务支付流程,规范对外付款、借款及费用报销业务的控制与管理,具体执行《财务支付管理办法》。
4.3.5 会计电算化操作控制
a)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配置或更新财务软件;
b) 财务部负责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办法》,规范财务软件的使用与维护的控制与管理。
4.3.6 资金的控制
4.3.6.1 财务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现金、银行存款和票据的收、付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4.3.6.2 财务部对科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核算进行控制,具体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3.7 资产的控制
4.3.7.1 存货的控制
4.3.7.1.1 存货采取月度对账、年度盘点的方式进行控制。月度对账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年度盘点由综合部负责组织。
4.3.7.1.2 年度盘点结束后,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存货盘点表》,抄报财务部,盘存数与账面记录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备注说明。
4.3.7.1.3 存货盘点发生盈亏,由财务部负责进行会计处理。
4.3.7.2 固定资产的控制
4.3.7.2.1 固定资产采取年度盘点的方式进行控制。
4.3.7.2.2 财务部负责每年组织1次固定资产盘点,填写《资产盘点表》,盘存数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财务部查明原因,在盘点表中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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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管理特点,公司设立财务科,财务科工作由财务经理主管,下设会计、出纳岗位。财务总监对财务科工作全面负责,领导财务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任职执行会计法律、法规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一、岗位责任制
(一)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指导监督财务部的日常工作
主持、制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工作
按月审核“银行余额调节表
按月编制合并报表
按月审核会计凭证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归档工作
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 会计岗位责任制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按月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按月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
负责按月报税
负责审核公司人员日常报销业务的票据审核
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 出纳岗位责任制
负责公司现金管理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票据管理,及时购买公司销售发票
根据会计人员审核的票据报销各项业务
按月装订会计凭证
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一) 现金管理办法 1、出纳负责管理公司现金收、付业务及现金保管业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现金管理。
3、现金开支的范围有:(1)对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费、补贴差费、补助费、备用金、差费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物品或支付劳务报酬。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4、对单位转入的款项以及应退的各种款项,一律通知银行汇退,不得用现金退汇。 5、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以会计审核签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职工个人清款单预借的现金要经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不予支付。
6、为方便公司货款的回收,公司以出纳个人名义办理了银行借记卡,银行借记卡的密码及卡由出纳本人保管。公司客户的货款可以直接汇入该借记卡。出纳必须于当日将公司客户的货款存入公司账户中,当日无法存入银行的必须于次日交存银行账户。
(二)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1、货巾资金的收支业务除按规定可通过现金结算外, 其余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2、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有关办理结算规定本单位银行的收支业务。
4、不得签发各种空白支票,汇票或交给他人自填。
(三) 支票管理办法
支票是公司对外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由公司签发通知银行付款的一种书面证明。为了加强支票管理,保证支票使用的安全和合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
转帐支票只能通过银行转帐,不能提取现金;
2、支票的管理
1、由出纳员管理从银行购入的空白支票,并建立台帐,登记购入日期、种类、起止号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后附支票配售记录)。
2、出纳要建立支票领用台帐,逐笔登记领用人姓名、支票号码、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并由领款人签章,交销日期(后附支票配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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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规范李白河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进展,按《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2、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据《财政资金管理方法》,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固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掌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公开,照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4、切实做好“收支两条线”这一财经制度。学校设报帐员一名,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管理学校财务活动,定期区财务结算中心报帐,由结算中心核帐、结帐。
5、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都严格根据街道财务管理规章规定执行。
(对于资金的使用,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结算现金管理制度,做到准时记帐,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6、实行“核定收入,定额或者定须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方法。将全部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各项非财政收入与各项支出统一编列预算,报经财政部门核定。而对于学校的大型修缮和设备购置等,则按桂城街道公物选购和工程招标的相应文件标准执行,学校预算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以后,则由学校自求平衡。
7、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数字指标必需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依据充分的确的资料和收支的规律,进行计算,力求和项数的真实精确,不任意编造。在编制预算时,要根据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优先确保支出重点,并妥当支配其他各项支出。
8、收入预算,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进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状况,依据预算年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则依据学校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9、收入管理的要求:
a、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乐观组织收入。(按一费制文件)。
b、收费必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在执行收费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张榜或发通知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书杂费减免。
d、各项收入必需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10、我校的各项支出是为了保证学校完成教学、教育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资产的`耗费及损失,必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精打细算,厉行节省,使各项支动身挥最大的经济效果,其支出管理的要求有:
a、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规章和财经纪律,即严格遵守《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及《中学校财务制度》的各项规定。
b、节省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首先,正确编制年度财务收支方案;其次,要精打细算,妥当支配,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
c、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按实际支出数列报,不以方案数和预算代替。
11、结余安排要求:
根据桂城街道教育组的有关规定和__学校老师嘉奖方案进行计算,提取及其安排工作。
12、专用基金的管理应遵循“先提先用、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方法,国家有统肯定的,根据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校依据专用基金来源的额度,支配支出项目,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并留意专用基金的积累。
13、学校在各种存款的管理上,必需严格根据桂城街道财政部门的要求,交由街道结算中心统管,其负责结帐、转帐、对现金及各种存款进行清查、校对等业务。
1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结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当按规定程序准时处理。
15、学校对不同类别的债务分别管理,准时清理并根据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债务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16、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状况表专用基金变动状况表,专用基金变动状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循以几方面要求:
a、真实性。
b、完整性。
c、精确性。
d、准时性。
17、学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中学校校事业进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18、学校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监督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a、财务检查。
b、实物检查。
c、现金检查。
xx-x乡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乡的财务管理,杜绝浪费、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以保障乡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核算要准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对不符合财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送乡长审批。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支付。
十、因公出差要严格遵守财政局规定,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均按规定执行,超过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非特殊情况不能乘坐飞机。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部门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政所,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财政所长审批、镇长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镇长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政所,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政所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政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
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镇长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示例:
一、 支票由出纳管理,领取支票需经办人员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镇长审批签字,出纳方可签发。
二、 建立支票领用薄,凡领用者一律登记签字。
三、 签发支票时,必须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得开空头或远期支票。
四、 为减少现金流量,本公司规定,凡支出1000元以上,尽量使用转帐支票。10000元以上,除差旅费外,必须使用转帐支票。
五、 支票一经签发要妥善保管,遗失立即向财务部报告,并向银行挂失,若造成经济损失,由遗失者自负。
六、 未经镇长同意,借用人不得改变支票用途。
七、 领取支票用于项目用途的,需按预算规定支出。
八、 领取支票后,凭正式发票,经镇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九、 支票报销,须在开出支票后3日内报销。如实际支出超过限额,回来后应重新补齐手续,报销后的原始凭证应加盖“转帐付讫”戳记。
十、 领支票后,逾期无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出纳一律拒绝签发第二张支票。
内部牵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为认真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做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三、出纳员的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工作。
四、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财务主管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并进行财务监督。会计员负责对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审核,登记并审核计算机帐簿。出纳员办理现金、银行业务,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不开空头支票。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室、财会人员组成的财务领导小组,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具体如下:
一、建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管理
1、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经费收入的管理,如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对学校的这些收入,我们都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省和县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巧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学期,学校在组织学生入学报名时,都通过公开的形式,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醒目处张贴,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提高入学收费的透明度,做到让学生明明白白交费,高高兴兴上学。学校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律统一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代收费”发票进行收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收费管理,所收款项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不挪作他用,不坐支,不设立小金库。
三、实际阳光操作,把“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
为了杜绝“两免一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及暗箱操作现象,让“两免一补”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学校领导小组就发放的对象,发放的人数金额、形式等做出了规定。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调查摸底、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对比,领导小组讨论确认等办法,确定补助对象,张榜公示,对张榜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再认真调查核定。然后造册打卡发放到学生家长账号中,很好的杜绝了补助资金的流失。让家庭困难学生上得起学,读得起书,让贫困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四、规范教育学杂费管理,把钱用到刀刃上
财政拨给我校公用经费,用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做到一年完善一些,逐年完善,我们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1、学校办公经费;2、教学用品购置;3、教师学习培训费;4、体育器材购置;5、远程教育技术教室装修;6、学校低压路线改造配套资金;7、学校供水设施改造;8、学生课桌椅购置;9、校容校貌改造等,部分用于支付水电费。对每笔资金的使用,学校都召开领导会议进行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使这部分资金用到教学和学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把钱用在刀刃上,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师生员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加大教研经费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强专业的教师队伍
学校十分重视教学教研和师资培师工作,在学校经费比较紧张情况下,学校都要拨出一定的经费,选派一批年青的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到外地学习。学校每年都为教师订阅大量教学资料供教师教学备课用,对一些研究性学习的重点课题,学校都从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六、规范绩效工资的发放
对上级发放的绩效工资,我们实行民主评议的'办法,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发放,目前为止,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都按照评定的等级发放到所有的教师手中。
2017年山口铺小学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问题梳理:
经过自查,学校目前不存在《意见》中列举的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日常财务、财产管理中也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格,注意提高公用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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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1)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2)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1、聘请思想觉悟高,政策理论强,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授课教师。
2、授课教师要注意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于社区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
3、社区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研讨和采取教师外出学习的办法,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4、授课老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授课讲义,明确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
5、严格要求执行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各类教学活动。
6、建立教学活动登记制度,对每一次教学活动都应及时登记。
7、教师施教过程中,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参学员。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学校经济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人员设专职会计员、出纳员、收银员、仓管员。
第三十条会计员。
在经理的领导下,有权和必须监控出纳、收银、仓管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必要时应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保持相对的稳定。财务人员的任命、招聘、调动和离职,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责任。
第三十三条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提出辞退请求,直接决定办理交接手续后予以辞退和调联动。
第三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本单位的财务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报销流程。
注:
1、发生的经济业务付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即可报销;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额在500元以上时,借款人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2、借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及总经理签字。
3、未结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第三十五条为适合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收入,活动经费、员工工资、借款、报销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条学员的缴费收入,由收银员(程柳金、梁杏兰)负责代收保管。
出纳员必须每天把招生组的学费收入点算准确,与收银员交接时互相签字登记。
第三十七条收银员和出纳员必须认真点钞、验钞,事后发现短款或收取伪钞的,由当事人照额赔偿。保险箱内也不允许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标并被盗,由直接责任人照额赔偿,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出纳工作必须凭有效凭证,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名方可支款登记。无经理、会计、经手人签字认可的支款,一律无效。每周应把所有的单证交给会计员审查登帐。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项分别登记入帐,发现帐帐不符或帐款不合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四十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传活动、招聘等确实需要借款的,应手写借据,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斩后奏无获准借款的,由出纳员承担后果。所有借款必须从本月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还,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条借款、报销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核准,出纳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条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费用时,必须提前通知出纳员。
第四十三条发放辞职员工工资时,必须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后勤部签名方可发放。
第四十四条购入学员教材、饮料等,仓管员凭购货单,清点购入的教材及饮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给财务部,方可登记入帐。会计分品种、规格记数量和单价及总金额。仓管员分品种、规格记数量。月末时,将各自的进销存数据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如发现购货单与实际来货不一致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员核对,更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仓管员必须凭学员收款收据方可发放教材书。
第四十七条仓管员应建立库存商品的明细帐,做好库存商品进销存记录。
第四十八条每月末仓管应对教材书、饮料分别进行盘点,详细填写盘点表,包括品种、规格。盘点结果必须与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盈亏现象,应查找原因,作出结论,再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九条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控,如发生丢失,由仓管员负责;
第五十条每季度由后勤部、财务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五十一条办公教材/文具的采购本着价格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发放。领用时按人登记。员工离职时如数交还(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从工资中扣回其物品价值。
第五十二条水电费的开支须凭有关部门的收据报销,并一定要附上当月起止的用量记录、单价,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条加强电话通讯管理。私人电话、声讯电话杜绝打,无关重要不该打。
第五十四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开展经。
营需要与有关政部门发生的公关费,应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开支,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虚报弄假。餐饮招待报销时,应注明事由、单位、个人姓名、人数,以便监察审查。
第五十五条费用报销需凭有效证据,由经手人签字,经负责人审批,由会计员审核无误,再由出纳员支付。如发现虚报多报重报的情况,按报销金额10倍予以处罚当事人。
第五十六条会计员必在每月六日前上报会计资料。
第五十七条会计资料上报内容。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1、每年10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额经费开支,应写少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1、实行校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帐员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帐员或会计员。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1)按校代会制度执行。
3、办公用品添费的管理。
(1)添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秆到物品保管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的报变买,原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学校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实行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产生,并由学校派。
2、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
3、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未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队员工监督。
2、专项审计。对教职工映的问题,由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落实事实。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力关系的连续性质。
为也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学校经济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人员设专职会计员、出纳员、收银员、仓管员。
第三十条会计员
在经理的领导下,有权和必须监控出纳、收银、仓管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必要时应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保持相对的稳定。财务人员的任命、招聘、调动和离职,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责任。
第三十三条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提出辞退请求,直接决定办理交接手续后予以辞退和调联动。
第三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本单位的财务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报销流程
注:1、发生的经济业务付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即可报销;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额在500元以上时,借款人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2、借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及总经理签字。
3、未结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记帐流程
资产管理流程
第三十五条为适合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收入,活动经费、员工工资、借款、报销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条学员的缴费收入,由收银员(程柳金、梁杏兰)负责代收保管。
出纳员必须每天把招生组的学费收入点算准确,与收银员交接时互相签字登记。
第三十七条收银员和出纳员必须认真点钞、验钞,事后发现短款或收取伪钞的,由当事人照额赔偿。保险箱内也不允许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标并被盗,由直接责任人照额赔偿,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出纳工作必须凭有效凭证,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名方可支款登记。无经理、会计、经手人签字认可的支款,一律无效。每周应把所有的单证交给会计员审查登帐。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项分别登记入帐,发现帐帐不符或帐款不合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四十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传活动、招聘等确实需要借款的,应手写借据,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斩后奏无获准借款的,由出纳员承担后果。所有借款必须从本月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还,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条借款、报销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核准,出纳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条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费用时,必须提前通知出纳员。
第四十三条发放辞职员工工资时,必须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后勤部签名方可发放。
第四十四条购入学员教材、饮料等,仓管员凭购货单,清点购入的教材及饮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给财务部,方可登记入帐。会计分品种、规格记数量和单价及总金额。仓管员分品种、规格记数量。月末时,将各自的进销存数据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如发现购货单与实际来货不一致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员核对,更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仓管员必须凭学员收款收据方可发放教材书。
第四十七条仓管员应建立库存商品的明细帐,做好库存商品进销存记录。
第四十八条每月末仓管应对教材书、饮料分别进行盘点,详细填写盘点表,包括品种、规格。盘点结果必须与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盈亏现象,应查找原因,作出结论,再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九条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控,如发生丢失,由仓管员负责;
第五十条每季度由后勤部、财务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五十一条办公教材/文具的采购本着价格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发放。领用时按人登记。员工离职时如数交还(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从工资中扣回其物品价值。
第五十二条水电费的开支须凭有关部门的收据报销,并一定要附上当月起止的用量记录、单价,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条加强电话通讯管理。私人电话、声讯电话杜绝打,无关重要不该打。
第五十四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开展经
营需要与有关政部门发生的公关费,应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开支,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虚报弄假。餐饮招待报销时,应注明事由、单位、个人姓名、人数,以便监察审查。
第五十五条费用报销需凭有效证据,由经手人签字,经负责人审批,由会计员审核无误,再由出纳员支付。如发现虚报多报重报的情况,按报销金额10倍予以处罚当事人。
第五十六条会计员必在每月六日前上报会计资料
第五十七条会计资料上报内容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库存商品进销存明细表
营业收入汇总表
管理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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