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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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8 13:52:27    小编:梦幻泡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实用14篇)

小编:梦幻泡

总结是评价过去一段时间工作和学习表现的有力工具,我们可以从中找到启示和改进的方向。总结的结构要清晰,逻辑性强,让读者一目了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一

为了预防本会所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会所有效的运行,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本足道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二、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四、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消防设计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安全,安全通道畅通。

六、严格检查来客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七、来客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本会所。

八、发现火灾时,及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产,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针对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消防应急预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职消防员。(由管理员兼任)。

2、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消防带、消防栓等。)。

3、兼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食堂电、气(线路、管道、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4、兼职消防员负责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让每位员工都熟悉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每两周必须清洗一次烟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烟烟道。

6、每天晚上值班员要认真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完全关闭。

7、食堂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器。停电用蜡烛应注意安全,不用时立即熄灭。

铁中食堂消防应急预案。

1、在食堂生产过程中,如上灶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若发生停电、短路时应及时关闭天燃气,若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停止工作,并上报维修。操作完成后先关闭气阀,后关闭电源,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2、若发生油锅或油垢、天燃气起火燃烧,应及时拨打119,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关闭气阀,切断电源。并迅速组织员工灭火。

3、若发生油锅燃烧,可采用以下办法扑灭油锅火焰。

(1)用锅盖或能遮住锅的大块湿布、湿麻袋,遮盖油锅,使油锅中的火与空气隔绝而熄灭。

(2)在没有锅盖等遮盖物的情况下,还可将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锅边一下子倒入锅内,利用蔬菜、食物与着火油品的温度差,使火自动熄灭。

(3)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左右晃动、直至将火扑灭。

4、如烟道内油垢发生燃烧,应先用灭火器对准烟道扑灭,外面用消防水对其烟道降温,使烟道内火不能燃烧,直至扑灭。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油锅、电路起火千万不能用水往锅里浇。这样不仅扑灭不了火焰,相反会造成火灾和人员伤亡。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三

为切实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确保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火灾形势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承诺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按照“实名制”要求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四、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时每两小时、其他单位每日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巡查,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制定并熟练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七、定期开展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安保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九、明确消防设施管理责任,按要求签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合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发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要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十、员工宿舍及其他居住场所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定。

十一、落实“六个一”工作要求。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与单位员工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民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组织一次全员培训演练。

十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严格落实火灾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十四、保证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能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和火警处置流程。

十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堵。十六、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十七、火灾高危单位要坚持每年进行电气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置消防安全隐患。

十八、发生火灾后迅速报警,引导、疏散人员,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本单位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签字人: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四

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本单位承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本单位保证依法落实整改措施,立即改正;。

若未履行上述职责,一旦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五

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频发,乡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而冬季也历来是火灾多发期,随着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增多,极易发生恶性火灾事故。根据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关于开展xx区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全镇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全镇人民度过平安愉快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宣传,突出重点整治,全力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冬防工作从20xx年11月16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检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12月15日)。

各村、居、公司及企事业单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治措施,每周检查情况上报镇安管所。镇安管所、派出所要负责督促指导,真正把工作抓实抓好。

2、组织抽查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30日)。

镇政府将组织、工商、综治、派出所、安监、供电等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必要的行政措施。

3、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31日)。

对全镇冬季消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先进、促动落后,推进消防工作顺利开展,规划方案《乡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1、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活动。各村、居、公司及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部门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重点是用电、用火、用气、用油情况、压力容器及锅炉的安全使用情况、单位厂房堆放的防火间距、消防器材保管使用情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村(居)民和职工防火意识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安监、派出所、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消防监管部门要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商尝娱乐厅、旅店、饭店、集贸市场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烟花爆竹摊点及私藏点、农村出租房等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方式,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广大群众用火、防火常识的学习,增强民众消防观念和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4、注意两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安全,杜绝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

5、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留守力量,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且人不离岗。

6、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村、居、公司及单位要加强志愿xxx伍的集结和培训,随时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特别是罗泾消防中队消防车辆要积极做好防冻备战工作,并保证水源供应,真正做到招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公司及单位务必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认真检查,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工作不落实和火灾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尤其是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而酿成灾祸的领导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村(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三合一”场所隐患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着重加大对村(居)民、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火灭火、安全疏散、自救逃生知识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是事关建设富强罗泾、文明罗泾、xxx罗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推诿和拖拉,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工作信息的畅通。

文档为doc格式。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六

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恶性火灾爆炸事故为目标,落实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的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等采集、炼制、加工企业和供应储存单位。

三、整治重点。

(二)消防道路、消防水源和固定消防、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健全或年久失修的;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规章制度不落实,灭火准备不充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

四、时间与步骤。

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4个阶段。

(一)部署和普查阶段(3月7日至3月1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长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本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由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进行广泛发动和全面部署。要结合贯彻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摸清底数,确定整治对象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安全用油、用气、用火、用电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纳入公益宣传内容,对全民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自检自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3月24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领导牵头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灭火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参检人员和被检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各单位必须明确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切实强化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抽查的消防监督管理格局。

(三)重点治理阶段(3月25日至4月5日)。区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有关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严厉措施限期改正,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以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采取停产、停业等整改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及大型企业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连同灭火预案逐级上报。企业单位的总结材料和灭火预案要于4月9日前上报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去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各部门、单位要从实践充分认识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此次专项整治同国务院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抓住重点。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对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查处。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七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显著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显著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显著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显著经营企业;

(八)显著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显著;

(九)显著、制鞋等劳动密集型显著、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显著单位;

(十一)显著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显著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显著重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显著。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显著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显著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显著集中的大型仓库和显著,国家和省级等显著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显著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显著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显著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显著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显著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显著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职责'target='_blank'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显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显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显著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显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显著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显著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显著明确;

(三)显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显著规程;

(四)员工经过显著安全培训;

(五)建筑显著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显著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显著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显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显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显著。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显著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显著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显著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显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显著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显著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显著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显著考评和奖惩;其他显著的消防安全内容。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八

为认真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逐级消防护林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整改重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目标。

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无严重违法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政一把手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保卫机构健全,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责任明确,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有计划,有制度,奖惩兑现;有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消防业务经费有保障。

以贯彻《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重点,同时组织宣传《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充分发挥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到位,重点岗位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且每半年组织实施和演练不少于一次。中、小学生消防常识课开课率100%。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在实行承包或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能在合同中依法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按《湘潭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作,能主动申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无被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立案的重大火灾隐患。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日值班巡查到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改正。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应急照明等完整好用;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未被占用、堵塞;消防水源充足,消火栓完好无损;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在节假日、夏防及冬防和专项治理等重要防火期间,有文件或开会部署,有单位领导带队检查。专项治理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力度大、效果好。

六、考评与奖惩。

1.每季度对单位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和督查,进行综合考评;

2.年内消防偶给你做目标完成出色的单位,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和依法处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

(2)被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立案依法进行处罚的;

(3)无消防业务专项经费,致使本单位消防工作无法开展的。

湘潭市九华公安分局。

响水派出所负责人:责任对象:

责任区民警:

年月日年月日。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市政府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采取如下措施;成立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燕韬(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杲宝林(管理处主任)组员:杨英杰(安保部经理)李昌(工程部经理)王天杰(弱电主管),王长伟(保安队)领导小组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建立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烟花爆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场馆各部门禁止储存和燃放包括冷烟花在内的任何类型烟花爆竹。场馆内部及场馆周边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条设置禁放标识。在元旦、春节前持续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确保的可燃杂物全部清理。对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杂物用不燃材料围挡或遮挡,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可燃杂物起火。

5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对周边的绿地草坪和树木适时进行喷水增湿,尽可能降低可燃性,必要时用不燃材料防护。彻底清除外围干草枯叶等易燃可燃物。组织开展普及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元旦前和春节前各完成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消防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确保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8节日期间,落实消防值班、防火巡查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和设备,做好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节日期间组织专门的巡逻看护力量,严密盯防单位内部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烟花爆竹燃放情况,发现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要积极引导市民远离重点单位安全燃放。

10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积极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确保消防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坚决杜绝由于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所属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来校活动的校外各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系指师生员工可以任意逗留、集会及其他可利用的学校内部场所。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培养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确保校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凡在校内公共场所进行教学、科研、学习、集会、娱乐、就餐、购物等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和拆除;

(七)禁止乱扔废纸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六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防火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师生员工严格执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指派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针对公共场所的防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经常开展对公共场所活动人员的消防宣传。

第八条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成立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培训其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和疏散群众的能力。

第十条室内公共场所须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标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和增补,确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开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开放期间,出入口大门不得上锁,必须保持畅通并安排疏导人员。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的进出口、疏散通道,应安装应急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并保证有效照明20分钟以上。

第十三条新购进的电气设备、灯具要由技术人员检查质量。请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防火规范进行安装并考虑场所内的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在场内乱拉临时线路,因工作确实需要临时线路时,需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由电工布线,用完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加强公共场所的用火、用电管理,发现违章用火、用电、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开放前,应检查场内线路、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开放时,应安排熟悉消防知识的管理人员巡视场地,负责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巡视检查,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关闭后,应对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和火源,关闭照明灯,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如需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施工、维修或需使用易燃液体清洗、涂刷物品时,不得安排在开放期间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申办动火证并事先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九条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立即疏散在场人员,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第二十条礼堂、图书馆、大型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须符合本规定,还应符合重点防火部位的有关规定,体育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礼堂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严格限定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并不得超过最高人员限额,防止在火灾发生和其他突发事件时,由于人员过多,秩序混乱,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二)文化娱乐场所存放饮料、食品等物品的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物品与物品、物品与顶棚、物品与墙壁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三)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设吸烟室。禁止点蜡烛照明,禁止点蚊香熏蚊虫。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地下空间。

第二十二条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习结束后,各处室管理人员对所有开放的教室逐一进行检查,清除火种、火源及各种易燃物,并及时关闭照明灯。

(二)教师在专业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实验、演示时,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应严格控制其用量;课后应将实验、演示剩余的化学药品移出教室,以防发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专业教室使用完毕后,讲课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室管理人员要检查所用电气设备的状况,切断设备电源,关闭照明灯,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食堂、餐厅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餐桌、椅(凳)摆放时应留出足够的`通道;

(三)炉灶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2、检测时可用专用仪表或用皂液水刷接头等办法,严禁用明火检测;

7、食堂操作间应注意消灭老鼠,防止老鼠噬咬电线、电缆,造成线路短路起火。

9、操作间内的灭火器材应放置在铁箱内,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气侵蚀,影响使用;

13、操作间禁止使用蜡烛照明。餐厅如需使用蜡烛照明增加气氛时,应将蜡烛,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必须保证安全。

第二十四条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加强对射线的安全管理。操作医师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医师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台里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放。

(三)销售场所不准住人;

(四)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五)存放饮料、食品、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库房应单设房间,不得混用。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第二十六条上述各项规定,由各院、处级单位和保卫处负责检查落实。

第二十七条在公共场所工作、学习、逗留或活动期间,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保卫处报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挪用、偷用、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三)乱用、乱捅、拆卸、破坏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

(四)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的;

(六)偷窃实验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场所过夜的;

(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火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由保卫处责成有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十一

同志们:

今天很高兴参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借此机会,我代表总队党委对多年来支持关心消防工作的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奋战在防火、灭火第一线的消防官兵表示亲切的慰问!

近年来,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队站及装备建设水平稳步提升,部队战斗力大幅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去年防汛抗洪期间,支队不仅出色完成了本市抗洪抢险任务,还主动请战驰援,第一时间到达灾区开展救援,圆满地完成了抢险任务,受到了部局、省厅和总队领导的高度赞扬。值得肯定的是,xx市在“防火墙”工程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受到高度赞扬,。我感到“防火墙”工程建设体现出了三个特点:

一是政府重视。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仅去年就一次性投资700余万元购置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在消防队站建设上,也是倾力支持。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营房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已破土动工,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导,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二是部门联动。市、县两级政府均建立了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本辖区的消防重大问题。各行业、各系统、各有关单位十分重视消防工作,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三是专群结合。支队在报纸、电视、高速路沿线、公交车和长途班车、楼宇系统、户外广告、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宣传消防工作和“防火墙”工程建设有关内容。同时,积极在社会单位开展培训、逃生演练,普及消防常识,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了显著提升,社会防范火灾能力有了显著增强。

希望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能够继续保持,同时也希望能在此基础上大胆创新,力争形成特色。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将“防火墙”这一造福于民的工程不断推向深入。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要科学谋划,进一步增强构筑“防火墙”工程责任感和紧迫感。

构筑“防火墙”工程是公安部党委在深入分析我国消防工作形势、科学把握消防工作规律、总结各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消防法》、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改善消防基础设施,健全消防力量体系,全面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高起点谋划,全方位推进,多角度宣传,大强度整治,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把构筑“防火墙”工程看成是对政府部门、农村社区、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职责任务的简单叠加、肤浅认识,切实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全力以赴把构筑“防火墙”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年内要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60%以上要达标。

二、要落实任务,形成抓“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新特色。

构筑“防火墙”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杜绝。汉中要大胆创新、突出重点、创新特色。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全力推动政府及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推动政府及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是构筑“防火墙”工程的核心,也是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水平的前提。各地要加强协调,千方百计争取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把“防火墙”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提升规格,逐级、逐个签订责任状,全面推动构筑“防火墙”工程,切实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及早提请政府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涉及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

二是要全面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社会单位历来是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和关键。要督促社会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专题培训,对各部门、各行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组织方式,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带头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培训,使他们切实增强主体意识,熟练掌握建设标准和达标要求,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责任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具体内容、工作标准、指导方法,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社会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是要全面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构筑“防火墙”工程,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是关键。一要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四个认真”:认真对待每一次检查、认真组织每一项专项行动、认真整改每一处火灾隐患、认真查处每一起火灾事故。二要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落实执法工作制度,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建立个人执法档案,有效规范和约束各项执法活动,切实提高消防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要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主动登门为单位搞好消防培训。积极摸索建立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多警联勤”制度,力争把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的内容。

三、要多措并举,确保“防火墙”工程向纵深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公安消防部门作为消防工作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积极作为、认真履职。

一是要开展重点帮扶工作。要采取领导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社会单位在“防火墙”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把辖区火灾隐患多、工作困难大、监督任务重的基层单位,作为帮扶重点,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提请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形成整体合力,推进“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

三是要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省厅重新修订的《公安派出所消防》近期即将下发,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作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工作中,要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责任,健全辖区火灾隐患常态摸排、信息研判和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状况和隐患整改情况。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大对基层民警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执法水平。

同志们,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重视、关心、支持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努力为促进驻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创造一流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我单位本单位在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中不发生任何事故,我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大力开展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配齐并定期检验、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全体员工会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熟练处置初起火灾事故。

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使用合格消防产品,不采用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4、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产停业,以确保消防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单位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值班执勤,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6、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或消防维保企业对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测、维护保养,并及时登记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在战役期间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各项自动消防系统处于自动状态,及时检查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完整好用压力正常。

7、不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熟悉运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防火巡查记录、三项报告备案及相关信息。

9、完成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

10、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工作总结篇十四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承诺人:xx。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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