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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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8 14:31:20    小编:BW笔侠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专业16篇)

小编:BW笔侠

总结不仅是一种对过去的回顾,更是对未来的规划和提升的重要环节。写总结前,我们应该先回顾整个学习工作周期的重点和收获。关于总结写作的范文,我整理了一些常用的句式和表达,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一

xx社区残联20xx年工作,在市残联、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现将xx年工作做一总结。

根据上级20xx年残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社区的实际情景制定了《20xx年残联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成立了xx社区残疾人协会,由社区主任任会长、成员由其他社区干部及社区党员、社区志愿者担任。

xx社区是一个城乡结合的社区,居民相对复杂,共有2230户居民,7868名人口。有残疾人41名,其中男性残疾27人,女性残疾14人,肢体残疾人27名,听残残疾2名,精神残疾人4名,视力残疾2名,智力残疾人6名,综合残疾人2名,并且居民居住分散,生活条件较差,残疾人与正常人比例较高,是市残联领导异常关心的重点社区。做为我们社区助残自愿者。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残疾人走访,普查登记工作,为他们建立档案,进行长期有效管理。

在走访,普查登记残疾人家庭过程中,掌握了部分条件较差的残疾人家庭,他们期望得到帮忙。

在20xx年2——6月份社区残协共接待了6名残疾人来访,居民万作伟由于生病造成了残疾,失去了做重体力工作的本事,加之孩子上学,本人长年用药,社区主任出面为他协调了执法分局、工商局为其减免了相关费用,使他又能自食其力生活了,社区还次对他回访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温暖。

在第十九个助残日前夕,经过学习现代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协为指导思想,并结合“残疾人工作者要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要求,在第19个助残日来临前夕,社区残联把为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作为工作重点。市助理调研员马贵君、市残联理事张锦驹、镇政府残联负责人王艳秋走访慰问了困难残疾人窦志国,并为他发放了慰问金,同时鼓励他坚持乐观态度,自尊、自信、自立,克服困难,创造完美生活。

20xx年5月6日上午9点,社区“情系我的兄弟姐妹”扶残助残活动在社区按计划举办。本次活动组办的有序而又很有气氛。活动中还专门走访六户残疾人家庭。社区向居民提出倡议,倡议你为残疾人做一件事,例如;你遇到盲人请你主动为他们引路……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在我们身边请大家身出你的手,因为他们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的系列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居民纷纷表示以后尽自我的力量帮忙他们,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新风尚,营造和谐礼貌提高的社区环境。

虽然我社区在这半年中做了一些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了许多的不足,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力求创新、有针对性开展公益性活动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等工作。从而更好构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残疾人服务网络,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二

全县残疾人工作紧紧围绕《遵义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xx-20xx)年》,结合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暨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要求,突出资金筹措的重点,重抓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法制维权等关系残疾人基本需求的基础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及全县残疾人工作者的艰辛努力下,圆满和超额完成了市残联下达我县半年残疾人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残疾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黔残联[20xx]153号)和第三次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推动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进取做好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解决71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由政府买单。

1、视力残疾康复。

认真抓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进取选送205名白内障患者到遵义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市视康医院检查手术。低视力助视器配镜4名。

2、实施《中国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到目前为止为全市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32具(其中我县5具);配发辅助器具41件,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163件。

3、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会、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指导原则和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工作模式,主动与县民政局精神病托养站协调配合,扎实认真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

4、肢体残疾康复。经过——县康复训练中心对2名肢残儿童和5名成人肢体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

5、社区康复与服务,以娄山关镇武胜社区、海校社区、虎峰社区、高桥镇高桥村、楚米镇三座村、燎原镇大关村等六个康复试点为基础,全面推进残疾人社区(村)康复工作。

6、“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活动、县政府办出台号《关于继续开展“五个一”康复工程捐款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捐赠活动,并于5月助残日期间在九坝镇开展——县“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及受助仪式,将全县“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活动推向高潮,截止6月20日止,全县已收捐款5.2万元,已用于残疾人“五个一”康复工程捐助4.8万元。

7、抓好残疾预防。认真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碘缺乏病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出生人口缺陷早期干预。

广泛宣传并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开展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使19名残疾人得到培训,经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8名,集中就业12人,鼓励残疾人个体开业14人。认真贯彻《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正案》和黔府办发(20xx)50号《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由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万元。选送3名盲人到遵义市盲人按摩培训学校学习。

1、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五个一”康复工程危房改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危房改造,目前已改造茅危房14间,总计投入资金3.5万元。

2、创立九坝镇天池村省、市、县残联三级联创扶贫基地,依托基地加大对该村180户、184名残疾人种养殖业培训工作的力度。于20xx年5月7日—11日对该村140名残疾人进行5天种养殖业的绿证培训,培训结束时县残联向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发放肥料177包,折合现金8584.50元,水泥10吨,2250元。

及时与教育局联系,扩大“两免一补”对象,使全县134名适龄残疾人儿童、少年得到救助和扶持。

在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中,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走访慰问、白内障复明手术病员选送、“五个一”康复工程捐赠、走访慰问等活动,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1、开展法律援助。为娄山关镇官渡村罗家湾组肢体残疾人罗晓英等5名贫困残疾人供给法律援助,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真情、真心做好信访接接待工作。半年共接待残疾人信访25件,经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外联内处,使残疾人满怀期望而来,心满意足而去。

3、处理好人力三轮车聚集政府闹事文件,使其中残疾人主动撤离现场,并立即着手调查,登记无牌经营人力三轮车72人,已报送到相关部门。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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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达县檀木镇残疾人联合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下,二00九年的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汪联碧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并安排同志专门负责残联工作。做到了有工作机构,有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做残联工作。按照县残联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订了全年工作计划并在运行中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全年先后召开残疾人工作会议4次。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实地查看与翻阅资料相结合的办法,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工资。

1、严格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镇残联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做到有机构、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有专项经费,统计数据、帮扶措施、服务指南及工作职责、制度上墙。

2、按时参加上级残联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

3、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和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确保活动有计划、总结等资料。

4、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及有关登记表册,做到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上报残疾人工作信息8条。

5、建立残疾人基本情况等档案资料。

1、积极配合做好残疾人运动员筛查工作。

2、积极发现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并分类登记造册,建立人才档案。

3、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倡导“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弘扬先进文化。

1、做好残疾人康复对象筛查、组织工作。

2、认真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

3、积极为贫困残疾人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xx年檀木农村残疾人参合人数达到100%。

4、迎接“十一五”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中期检查,按要求建立了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书,完善了有关资料,规范了档案管理,做到方案、计划、领导小组、组织网络图等基础信息上墙。

5、积极筛查有条件的聋儿到达州市聋儿听力语言训练部接受语言训练。

1、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主动联系学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2、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的资助标准,及时发放“扶残助学圆梦行动”助学金。

1、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由王小燕同志负责免费为40名残疾人培训计算机应用基础。

2、开发适宜的公益事业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3、在檀木学校安排就业3名,场镇管理办公室安排就业3名。

4、督促各部门按时足额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按照《达县残疾人救助保障试行办法》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措施,落实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减免新合办交费、优先残疾人的五保供养、救济困难残疾人等。

2、实施“扶残安居广厦行动”,正在进行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3。实施“阳光扶残惠民行动”,走访慰问2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效解决了其家庭具体困难。

4、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扶持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致富项目。

6、认真开展党员、团员、干部职工帮扶残疾人“一帮一”结对活动,有帮扶名册,有典型事迹,有帮扶效果。

1、全面贯彻落实《达县残疾人救助保障试行办法》,制定、完善、落实好当地残疾人优惠政策。

2、认真搞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工作。

3、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6人次。

4、规范残疾人信访管理,及时办结领导批示、交办件,全年无一例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

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残联的精心指导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牵引,以组织实施惠残民生工程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引导和扶助残疾人投身各项社会建设,全市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残联在市委第七督查组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统一、目标统一、行动统一,学习教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着手于“实”,周密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对照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认真组织专题讨论,创新形式开展活动,努力推动学习教育向深度广度发展。

三是落点于“做”,推动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体推进,将学习教育与残疾人工作结合起来,把关爱残疾人落到实处。在“学、做、改、促”上下功夫,在“抓严、抓实、抓细、抓常”上做文章。

(二)继续实施惠残民生工程。

202x年,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民生工程。

1.生活救助项目。在省低保范围内残疾人生活救助前提下,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提高受益面。今年出台新的救助政策,将分散供养五保户中四级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中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202x年,全市共救助贫困重度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68957人,发放资金7281.74万元。

2.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省下达任务数5280人,实际完成打卡发放5596人,超额救助316人,打卡发放资金564.8万元。

3.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省下达任务数429人,完成593人,其中: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适配完成125人,超额26人;四类儿童(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康复训练完成468人,超额完成138人。

(三)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宣传、维权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改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1、残疾人康复辅具工作。继续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全年为1200名符合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超额完成870例手术任务。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全年完成捐赠、配发轮椅990辆、三脚手杖凳125辆、坐便椅125辆,为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120例、特殊假肢8例、上臂假肢9例、矫形器31人、重度辅具适配完成225人,适配各类辅具488件(套)、电动轮椅车16台,彩金辅具适配洗浴椅、防褥疮床垫(坐垫)、拐杖等近千件。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全市共建成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10家,基本覆盖各县(市、区)及各个康复项目,为残疾儿童就近康复提供了便利。

2、残疾人扶贫工作。开展医疗救助。202x年,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26089人次,免费208万元;为残疾人提供住院救助2190人次,免费484万元。施行殡葬救助。对所有去世的残疾人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殡葬救助。202x年,共为551户残疾人家庭提供殡葬救助,减免资金49万元。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202x年,有504名残疾人依托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医院等机构进行机构托养;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0户,资金50万元;为贫困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480人次,共发放资金38.47万元。出台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联合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出台了《滁州市市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实施方案》,为市辖区盲人和二级肢体以上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并加购乘车意外伤害险。

3、残疾人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残疾少年儿童促学工作。今年全市三残儿童适龄人口数947人,在校数868人,入学率达到91.66%。完善残疾学生教育救助链条。实现贫困残疾学生从小学到大学乃至研究生阶段教育救助全程覆盖,全年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155人次,发放资金23.9万元;资助贫困残疾中学生1060余人次,发放资金约80万元;资助贫困残疾小学生680余人次,发放资金约23.04万元;救助新录取残疾大学生62名,发放资金31万元。推荐残疾学生到省特教中专学校就读。今年共推荐学生29名,全部被学校录取。

4、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全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612人,其中新增安置31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00万元,其中市本级870万元。政策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202x年,全市30家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残疾人763余人次;全市共建成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10个,直接安置残疾人51人,辐射带动200名残疾人就业。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为1000名残疾人发放2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扶持阳光大棚70个,投入资金35万元;开展“助残就业、同奔小康”千企万人就业创业行动,帮扶46名困难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开发公益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城市停车位道路交通收费管理员安置5人,报刊亭安置残疾人12人。抓好技能培训竞赛带动就业。举办第12期全市盲人初级按摩培训班,培训盲人35名;举办第2期残疾人电子商务培训班,培训残疾人55名;举办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10个项目72人参加竞赛;选送6名残疾人参加省第八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盲人按摩一等奖。

5、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将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纳入市“六五”普法规划,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建立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站。全市共建立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站9个,全年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195人次,其中市本级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服务73人次。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出台《滁州市残联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定》,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包案下访等工作,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全年共接待来访65批次、72人次,未发生一起重大信访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召开对口协商会。今年9月,市政协召开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对口协商会,市政府副市长陆峰和有关部门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协社法委关于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深入查找剖析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提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思路对策,对下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6、残疾人宣传工作。抓好民生工程宣传。制定了特色鲜明的《202x年度滁州市惠残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网络、横幅、标语、公示栏等渠道,广泛开展惠残政策宣传,成效显著。开播手语新闻节目。今年5月16日,我市首档电视手语新闻节目《效能观察》在滁州市广播电视台正式开播,为我市6.25万听障人士开辟了获取资讯和参与社会互动的新平台,得到广大残疾朋友的一致好评。抓好重大节日活动宣传。在全国爱耳日、助残日、肢残人活动日和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宣传,收到良好效果。

7、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组队参加全省第四届特奥会。20名运动员参赛,共获得9枚金牌、20枚银牌、4枚铜牌好成绩,滁州市代表团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举办全市首届残疾人书画展。“助残日”期间,举办以“绽放生命、共享阳光”为主题的“滁州市首届残疾人书画、摄影、剪纸作品展览”,共展出书画、摄影、剪纸作品133件,生动反映“十二五”以来的伟大成就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变化,体现了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

8、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举办首届乡镇残联理事长暨专职委员培训班。全市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分管理事长、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50多人参加了培训。圆满完成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全市登记对象人数108161人,已填报100195人,入户调查97043人,电话调查3152人,查无此人312人,已搬迁541人,空挂户246人,外出464人,死亡6403人,入户调查率96.85%。认真核发残疾人证。全市共发放残疾人证105452件,办证率为41%。积极开展助残志愿服务。结合滁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拓宽志愿者服务领域,在城区建立助残志愿服务站22个;继续做好助残志愿者登记工作,全市登记在册助残志愿者已超过6000人。

一年来,我市残疾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的要求相比,与广大残疾人的需求相比,还存有一定差距。比如,促进残疾人就业机制尚不健全,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残疾人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水平有待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短缺或者不达标;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完善、不系统;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低,基层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区残联的正确领导及我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地落实了市、区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我所20__年第三季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实残疾人就业工作,严格执行区残联制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程序落实工作,三季度共有22名残疾人递交就业申请表,并在康复部的协助下完成11名残疾人的就业能力评估。

(二)利用20__年度按比例就业年审刚刚结束的契机,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沟通,耐心向用人单位解释残疾人就业政策,在保证已安排残疾人的工作稳定的同时,努力发掘新的残疾人就业途径及机会,寻求更多的就业岗位,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从七月至今,先后与九家企业新签或续签用工协议,共有38名残疾人受益。

(三)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扶持办法,支持残疾人多形式就业。先后受理了,64家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及223名在岗残疾员工社保补贴申请、241名个人缴费残疾人社保补贴申请、7名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申请。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多招残疾人,向上级残联报送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等12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名单,并获得市残联的奖励,极大地促进了企业招聘残疾人的热情。

(四)探索重度残疾人托养方式。为了改善智力、精神残疾人及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我区开展分类托养服务,重点发展居家安养服务,大力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年度第三季度内共受理25名残疾人居家托养申请,现已完成评估19人。

核发与管理残疾人证,是残联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国家赋予残联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市残联下发《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_残联发[20__]_号)的文件精神,就业所把核发和管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实抓好。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紧密团结、分工协作,认真地完成了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9月20日,我区残疾人数已达3330名,三季度新增125名(包括迁入2名)、迁出10名、去世9名。

在乘车卡办理工作方面,我们工作人员按照办理流程积极为残疾人办理好乘车卡,做到不遗漏、不拖延,简化办事流程,以最快的办理时间给予办理。截至9月20日,办理深圳通残疾人卡总计93人。

为了加强全市残疾人失业登记信息管理,我们认真做好残疾人失业信息的登记、失业证的办理和年审,确保《就业信息系统》中的残疾人失业登记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四

我区从残疾人实际状况和实际需求出发,按照“加强领导、保障权益、规范管理”的要求,本着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减轻障碍改善功能,康复回归社会为宗旨,认真做好了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工作。现汇报如下。

我们根据xx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成立区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区残联其他同志配合参与的工作格局。配发小组成立后,经过多次讨论,制定了《关于做好x年度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工作的通知》,确定了配发对象为持有本区常住户口和残疾证的盲(弱视)、聋哑、肢残、弱智等四种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明确了配发原则为配发周期为三年,同一品种三年内不得重复配发,损坏要以旧换新,最后确定了今年配发的品种为四大类3品种。

配发通知拟定后,我们就专门召开基层残联专职干部会议,会上传达文件精神,明确配发对象、原则、品种和步骤,对配发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基层残联从残疾人基本需求出发,做好用品用具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并按时间结点上报表格,我们从特殊对象有特殊需求出发,与区疾病控制中心、区辅读学校联系沟通,统计低视力患者、智力儿童的需求和人数,确保配发工作真正落实到户、到人。

配发残疾人用品用具工作得到了各基层残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配发通知下发以后,正好遇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各基层残联对配发工作没有推却,而是结合防治工作,克服困难见缝插针及时完成了我区残疾人用品用具需求情况调查。经过统计汇总,x年我区配发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品种为四大类3品种共55,计配发金额17116,受益人数480次。

5月12日,区残联到x市残联购买了用品用具后,马上电话通知各基层残联领取,要求基层残联结合今年第x次全国助残日活动,通过举办一定的赠送仪式,不错不漏不重复地把残疾人用品用具发放到最困难、最需要的残疾人手中,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一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要送配件上门。

20xx年的配发工作在x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指导下,在基层残联的配合下,已圆满完成。为了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们一要进一步加大配发力度,要以人为本,使配发工作逐步向个性化、特殊化拓展,配发品种还要有所增加,千方百计帮助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二要进一步扩大残疾人轮椅车的配发范围,这次x市供应站配发给我区50辆轮椅车,我们将优先配发给全区5重度残疾、生活极度困难的贫困残疾人手中,解决他们的出行困难,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各种形式,向残疾人捐赠轮椅车,支持残疾人事业。三要结合残疾人康复工作来开展配发工作,在已建的基层残疾人康复站中了解残疾人康复训练需求,开发适合残疾人需求的配发品种,贴近残疾人生活,可配发一些康复器具来提高康复效果。四要要做好x年配发工作的统计和登记工作。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五

新丰社区在开展残疾人的工作中,边实践边摸索在改善社区残疾人生活状况,营造良好的扶持助残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取得了必须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社区残疾人协会在春节、助残日、和平时都不定期的用召开座谈会或走访慰问等形式了解他们的近期的生活、工作情景,倾听其呼声,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利益。我社区20xx年10月止有残疾人24人,其中肢体残疾人17人,智力残疾人3人。听力言语残疾人4人。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需要社区给予异常的扶持和帮忙.一是20xx年初,由社区牵头居委会干部与困难残疾人家庭帮扶结对,对辖区困难残疾人执行“一帮一”的服务,经过这一举措,使社区残疾人在生活上得到了更好的改善,助残员自进入社区以来经过对社区残疾人的摸底调查,对社区重残、特困残疾人进行重点帮扶和帮忙。二是为确保精神病残疾人患者需求长期理解治疗,坚持病情稳定,解决贫困精神患者服药。三是社区贫困残疾人低保户8人发放了残疾人补贴金20xx元。

(1)在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走访、了解看望了辖区残疾人24人,为残疾人家庭9户送去米、油、汤圆、腊肉等物品,对困难残疾人家庭赠送白糖。

(2)20xx年3月慰问困难妈妈,为精神残疾人员黄科的母亲送去慰问金50元。

(3)10月份走访、慰问看望残疾人员两名,为她们送去5公斤米两袋、一桶油、纯牛奶一件。

1.20xx年6月23日,社区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社区党员结对帮扶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服务队;在石新路鑫泰铭居前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活动,为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供给法律咨询,免费理发、免费配镜、免费发放计生药具等服务。

2.今年“全国助残日”来临之时经过残疾人康复站平台组织辖区内残疾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街道残联安排的其他工作,认真协助居委会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党“三个代表”的思想宗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扶持。我社区居委会在百官街道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工作作风,发挥残疾人的组织桥梁作用,把残疾人工作落到实处。在残联工作上做了以下内容:

1、成立残疾人协会,摸清残疾人详细情况,有利于服务管理。目前辖区共有残疾人21人,(其中:肢体残疾人有15人,智力残疾人1人,视力残疾人2人,听力残疾人3人。)革命伤残军人12人。在这些弱势群体中,社区工作人员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把文化南区17幢103室的王丽娟、20幢102室周小元、29幢603室朱寿苗、北区4幢102室陈吉刚、5幢603室吴茶花等家庭都列入了低保,使他们生活得到保障。

2、充分利用社区的黑板报、向居民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辖区弱势群体做宣传工作,并且不定期的到居民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

3、为丰富社区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社区工作者组织辖区居民及残疾人开展了小型多样的活动。如:健康知识讲座、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康复训练培训的保健知识等一系列义务咨询活动。并对辖区的弱势群体进行了康复训练及测量血压等免费活动。在“助残日”到来之即,社区居委会在5月10日上门慰问了社区9户比较困难的残疾家庭,并共送去900元的慰问品;5月14日在居委多功能活动室召开了全体残疾人员座谈会,并向他们送上价值2100元的慰问品,还给他们进行了健康检查。

残疾人是社区内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生活在社区,需要社区的关心和爱护。绝大多数残疾人可以通过康复训练康复、补偿功能,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残疾人康复工作进入社区,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摆脱困境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社区首先对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服务登记。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七

事实和理由。

我20xx年得了脑梗塞,造成肢体重度残疾,至今双脚坏死不能下地行走,已确定为xx级伤残,。一切生活不能自理,每月还要好多人民币吃药,因家庭条件实在困难,难以维持生计。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恳求县残联给我伸手救助,批准我的基本生活保障的申请报告。以解决我的燃眉之急的困难,而不尽感谢。

此致

申请人:叶xx。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八

旗苑社区残联20xx年工作,在市残联、镇x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现将xx年工作做一总结。

根据上级20xx年残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残联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成立了旗苑社区残疾人协会,由社区主任任会长、成员由其他社区干部及社区团员、社区志愿者担任。

旗苑社区是一个城乡结合的社区,居民相对复杂,共有2230户居民,7868名人口。有残疾人41名,其中男性残疾27人,女性残疾14人,肢体残疾人27名,听残残疾2名,精神残疾人4名,视力残疾2名,智力残疾人6名,综合残疾人2名,而且居民居住分散,生活条件较差,残疾人与正常人比例较高,是市残联领导特别关心的重点社区。作为我们社区助残自愿者,需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社区残疾人走访,普查登记工作,为他们建立档案,进行长期有效管理。

在走访,普查登记残疾人家庭过程中,掌握了部分条件较差的残疾人家庭,他们希望得到帮助。

在20xx年2——6月份社区残协共接待了6名残疾人来访,居民万作伟由于生病造成了残疾,失去了做重体力工作的.能力,加之孩子上学,本人长年用药,社区主任出面为他协调了执法分局、工商局为其减免了相关费用,使他又能自食其力生活了,社区还次对他回访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温暖。

在第十九个助残日前夕,通过学习现代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协为指导思想,并结合“残疾人工作者要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要求,在第19个助残日来临前夕,社区残联把为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作为工作重点。市助理调研员马贵君、市残联理事张锦驹、镇政府残联负责人王艳秋走访慰问了困难残疾人窦志国,并为他发放了慰问金,同时鼓励他保持乐观态度,自尊、自信、自立,克服困难,创造美好生活。

20xx年5月6日上午9点,社区“情系我的兄弟姐妹”扶残助残活动在社区按计划举办。本次活动组办的有序而又很有气氛。活动中还专门走访六户残疾人家庭。社区向居民提出倡议,倡议你为残疾人做一件事,例如;你遇到盲人请你主动为他们引路……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在我们身边请大家身出你的手,因为他们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的系列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居民纷纷表示以后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们,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新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区环境。

虽然我社区在这半年中做了一些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了许多的不足,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力求创新、有针对性开展公益性活动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等工作。从而更好形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残疾人服务网络,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九

邢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证号(低保证号),正在享受(a类、b类)保障方式,享受补贴人口人(领取租赁补贴元/季度),现居住地为,住房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居住方式为(自有、租私、租公、借住)。本人保证以上内容真实可靠。

申请人签字:居委会意见:办事处意见:

联系电话: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十

保障房申请书撰写,首先要看你的申请资格第一要看你是否低保户,这个很重要,是申请廉租房的前提条件,你应该先申请低保,但申请低保是要看家庭人均收入的`,不是看房产。

你和你母亲的收入加起来已经超过申请低保最低限额,估计够呛了。

你可以在低保上想想办法,跟办事处提个申请,因为你家有病困,问问是不是有帮扶政策。

低保一定要办好,不然廉租房没戏的。

你吃低保之后,还要看你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要低于一定平米数,这个就没问题了,你家条件已经符合了。

以上条件都符合之后还要上报纸公示,在一段时间之后无人对你的条件提出异议。

你才能申请到廉租房。

以上是办理廉租房的有关硬件条件。

办理的程序是确定你具备这些条件,然后到属地社区提出申请,然后由社区向办事处(或乡镇)申报,办事处再向当地房管部门申报,然后根据不同地区审查严格程度,由房管部门、办事处、社区三级到你家实地审查实际情况,有松一些的地区可能就是单个部门来。

全部审查通过,上报纸公示,一段时间无异议就可以审批给你了。

当然了,我们地区不同也可能存在差异,但大程序应该是差不多的,你先去办事处具体问问在你们当地需要怎么弄比较把握。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十一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各相关文件精神,在市残联、福安街党委、街道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残联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09年度内,我街道残疾人工作在各领域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给全辖区的残疾人带来的的确确的好处,受到各级领导部门的认可,得到全街道残疾人的赞誉。为能使本街道的残疾人工作在下一步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推动辖区残疾人工作向更深、更广的领域拓展,现对09年工作做一全面总结。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早被社会所认可,多年来一向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关怀。福安街党委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与发展,街道领导多次过问,主管此项工作的街道民政办更是直接领导、组织、督导此项工作。我辖区的残疾人工作能取得今日的成就,就在于我们有了这样的坚强后盾。

从年初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按照街道工作总体部署,按步骤稳步扎实前进。视广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做我们的工作任务。在09年春节到来前夕,当我们了解到红土村杨树屯的残疾人姜涛与东胜屯的张悦娟是特困户时,经过与街道协调,走访他们,并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使他们高高兴兴地过上了新年。

街道残联还利用年内每一个有意义的日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来开展各项工作和推进我街道的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例如:在今年的“爱眼日”、“爱耳日”、“助残日”、“三。八”妇女节到来,我们都相继单独或与其他兄弟单位一齐举办活动开展各项工作。异常是今年国庆六十周年之际,我街道选派得力人员参加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广场演唱会,凸显了我街道残疾人的艺术风采和精神情操。

街道残联工作一向以为残疾人服务为宗旨,竭尽一切途径为他们服务。在今年我辖区残疾人更换二代《残疾证》过程中,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尽量减少残疾人办理时间。街道民政办为大家腾出街道的办公场所,民政助理张燕亲自带领办事人员,牺牲中午休息时间,为大家填写各种表。在证下来后,又马不听蹄地为分散在各个村屯的残疾人发放《残疾证》,并建立了相应的手工档案和电子档案,较为圆满的完成今年上级交给我们的换证任务。

我们还经过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为我街道残疾人争取了劳动技能与创业“一传十带百”培训机会,使大家熟悉和掌握必须的技能和创业经验,为日后就业奠定了必须的基础,深受广大残疾人朋友及他们亲友的拥护。同时,也减轻了残疾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起到了稳定社会的因素,为构建礼貌和谐磐石贡献了我们的力量。

在残疾人康复工作方面,今年我们也下了很大的力度。在本年度的“复明”活动中,我们利用入户走访,电话咨询,转介服务等措施为辖区一部分患有‘白内障’的残疾人,清除障碍。使部分人又过上正常生活。在实施的“瑞典之星”智障儿童家长培训活动中,我们在全街道内进行拉网式的筛查,为我街道智障儿童家长得到应时培训,做好先期准备工作。经过我们的协调,共有38套功能各异的康复器具,在前不久,已发放到我街道残疾人手中,为他们又一次解决实际困难。

从以上这些实际工作例子看,我们今年的工作已小见初效,但按上级要求还差很远,我们必须经过努力,把不足之处赶上去,让福安街的残疾人工作日臻完善,让我们的残疾人事业更加蓬勃。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5月15日是第xx次全国助残日,藁城区残联紧紧围绕“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系列活动。

在助残日到来之际,藁城区残联召开残疾人工作议,各乡镇、街道理事长及残工委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专题讨论助残日活动。残联理事长郝根群作了工作部署,对开展好此次活动提出要求,希望各乡镇、街道办残联把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切合主题,让残疾朋友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憧憬梦想,增强自信,为和谐未来作出努力。

1、藁城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正式挂牌启用5月15日在第xx次“全国助残日”到来之即,“藁城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正式启用,启用仪式上区残联领导对中心的开展提出了要求和目标,对在中心参加日间照料的残疾人提出了希望,并祝他们节日快乐,尽快掌握生活和劳动技能,融入社会大家庭。

2、走访慰问孤独症儿童和脑瘫儿童5月15日上午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妇联、区残联领导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区残联康复中心看望慰问残疾儿童,给他们带去了学习用品、玩具和食品等,并倡导特殊教育工作者人人多献出一份爱,让残疾儿童生活在和谐、温暖的环境当中。鼓励家长配合训练,早日康复。

3、举办残疾人举办文艺联欢为了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焕发残疾人精神面貌,树立残疾人自信心,区残联组织残疾人歌唱爱好者举行“唱出激情,憧憬梦想”庆祝助残日文艺联欢。联欢活动当中10多位残疾朋友踊跃上台表演,节目有戏曲、歌曲、琵琶独奏、唢呐二重奏等。此次活动促进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展示了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反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发展成果以及和谐友爱的人文环境。

4、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助残日前夕,市残联董庆国副调研员带领残联维权部和法律专家老师一行,来到藁城开发区河北欣望精制棉业有限公司,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普法知识宣传和法律咨询等系列服务活动,公司全体残疾职工和班下部分职工与专家老师进行了现场互动,效果很好,深受大家欢迎。

通过此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逐步形成了全社会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增强了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为促进扶残助残关心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藁城电视台对整个活动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藁城新闻播出。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十三

残疾人保障房申请书,大家了解过保障房申请书怎么写吗?还不会写的'可以阅读这篇残疾人保障房申请书哦!

×××处领导:

我家四口人,住一间8.5平方米的小房。有子女二人,均已超过十六周岁,同居一室,实为不便。现我单位正分配住房,请领导按有关规定解决我的住房问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邢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证号(低保证号),正在享受 (a类、b类)保障方式,享受补贴人口人(领取租赁补贴 元/季度),现居住地为,住房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居住方式为(自有、租私、租公、借住)。本人保证以上内容真实可靠。

申请人签字: 居委会意见: 办事处意见: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湖口县城镇户口;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348元以下。

家庭成员中有公务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员工的暂不考虑。

二、 报名时间:2010年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0日结束,下期报名时间预计在2011年2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县廉租办公告为准。

三、申请报名方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名,并领取、填写相关表格。

1、户主身份证;

2、户口簿;

3、报名申请书;

4、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5、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注: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得重报。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十四

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市有关部门已发放的残疾人车辆标识一律作废。 

第八条  残疾人代步和运营车辆按非机动车管理。 

残疾人代步和运营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  申请使用代步车辆的残疾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依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确定为下肢残疾; 

(一)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且具有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常住户口; 

(二)依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确定为下肢中、轻度残疾; 

(三)原来持有有效证件,近几年实际运营且符合运营条件; 

第十三条  每名残疾人只能为本人一台代步或者运营车辆申请标识牌。 

(一)车主不再符合使用残疾人代步或者运营车辆有关条件的; 

(二)车主擅自转让、转移、转借残疾人代步或者运营车辆标识牌的; 

(三)车主擅自将已取得标识牌的残疾人代步或者运营车辆交由他人使用的; 

(四)车主本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车辆因从事违法活动被依法没收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收回车辆标识牌的。 

第十五条  使用残疾人代步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服从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残联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按规定悬挂残疾人代步或者运营车辆标识牌; 

(四)随身携带《残疾人证》和保险单(燃油机动车); 

(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六)遇有重大活动时,服从有关部门统一指挥和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其他关于残疾人代步车辆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残疾人代步车辆禁止载乘他人。 

残疾人运营车辆应当按照交通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载客量运营。 

(一)未办理残疾人代步和运营车辆标识牌或者未悬挂标识牌上道路行驶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残疾人代步和运营车辆标识牌的; 

(三)使用擅自改装、拼装的残疾人代步和运营车辆的; 

(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并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 

涉嫌非法运营的,移交交通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一)非残疾人利用残疾人代步车辆从事运营活动的; 

(二)使用无标识牌残疾人车辆或者悬挂残疾人代步车辆标识牌车辆从事运营活动的。 

一、公安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公安部对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问题高度重视,通过推行便民措施、修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力度等形式,在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保障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及运营、推动道路无障碍化改造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出台左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2003年9月1日,公安部出台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满足了部分残疾人驾车出行的需求。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进一步扩大了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车辆的范围,由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扩大为包括小型载货汽车在内的所有小型自动挡汽车,满足了部分残疾人驾驶自动挡载货汽车进行运营谋生的需求。二是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运营交通管理工作。1995年,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管理的通知》,2015年,再次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允许残疾人按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运营,并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残疾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运营活动,有力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进道路无障碍化改造工作。2000年以来,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连续9年将“无障碍通行系统设置”作为“畅通工程”评价考核内容,要求城市所有步行道系统设置无障碍通行设施,并根据情况设置盲人过街声响提示装置。2015年10月,制定发布了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2015年1月1日实施),规定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百分之二。近期,正在配合中国残联制定《无障碍建设条例》,准备出台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优惠政策。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时,对道路进行无障碍化设计和建设,保障残疾人在交通出行方面的基本权益。此外,公安部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窗口服务中推行无障碍服务,2015年下发的《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规定,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应当设立无障碍窗口和通道,实行优先办理,方便残疾人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

积极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是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残疾人特别是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希望能进一步放宽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在目前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汽车的基础上,逐步出台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等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政策。为了能够让更多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并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安全,公安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的'出台。2015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于2015年3月1日实施。同年,公安部多次与中国残联进行专题研究,并收集整理了美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关于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条件进行了充分调研和论证。为满足更多残疾人驾驶汽车的需求,公安部在制定相关政策过程中,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专门致函等形式认真听取有关部门意见,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介广泛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在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同时,又放宽了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手指末节残缺等人员驾驶汽车的条件,圆了更多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梦想。

二、积极稳妥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

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既涉及满足残疾人驾驶汽车的需求问题,又涉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在准备充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2015年12月,经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条件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应当本着逐步放开、稳步推进的原则,先解决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以及有听力障碍残疾人驾驶汽车问题。确定这一原则主要是考虑:从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整体现状看,目前对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汽车改装技术比较成熟,工艺比较简单,车辆加装相应辅助装置后,下肢残疾人可以安全操控制动、转向和加速等装置。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涉及的车辆改装技术相对比较复杂,需改装的部件较多,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上肢、聋人等残疾人驾驶汽车可行性的调研、论证,根据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三、进一步放宽申请驾驶证身体条件,允许更多残疾人驾驶汽车

111号令修改了原部令的15项内容和6个附件。增加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有听力障碍的人员申请驾驶证,放宽了对驾驶小型汽车手指条件的限制。具体讲,从下肢、手指、听力三个方面进一步放宽了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一是在下肢方面,在原来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111号令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5。需要强调的是,除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是不允许申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二是在手指方面,进一步放开了右手拇指和手指末节的条件规定。111号令规定: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允许右手拇指可以缺失,是考虑在驾驶汽车时,右手主要协助掌控方向及操控挡位,对拇指的要求不高。需要强调的是,申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残疾人,由于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已丧失运动功能,驾驶汽车时对上肢的要求较高,因此,规定上肢应符合一般性规定,即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三是在听力方面,放开了对有听力障碍人员的条件规定。111号令规定: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四、明确具体的管理措施,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安全出行

在允许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同时,如何保障残疾人的出行安全尤为重要。公安部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对残疾人申请和使用驾驶证规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并明确了残疾人驾驶汽车的义务。一是规定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应当经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评估合格的才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保证残疾驾驶人身体状况符合驾驶条件,保障驾驶安全。二是规定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三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既考虑残疾人行动不便的特点,又保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及时掌握残疾驾驶人的身体状况。三是规定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的车辆为加装相关辅助装置的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主要是解决残疾人驾车出行需要,且自动挡汽车便于操作,是国际上残疾人驾驶的通用车型。需要强调的是,准予左下肢残疾人以及听力障碍、手指残缺人员驾驶的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不属于残疾人专用车型。四是规定残疾人驾驶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时,应当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便于其他车辆注意礼让,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特别关爱,并保障残疾驾驶人在停车泊位等方面的优先权。五是规定有听力障碍的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保证行车安全。六是鉴于辅助装置的安装和拆卸,直接影响车辆的安全操纵,应当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不得擅自安装和拆卸。

公安部提醒残疾驾驶人在驾驶汽车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谨慎驾驶。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要尊重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权利,对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要安全礼让,不与残疾人车辆争道抢行,不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五、公安部将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顺利实施

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和配合。今年4月,国务院残工委召开残疾人驾驶汽车协调会,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由中国残联牵头对加装辅助装置的汽车总体安全性进行测试和论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辅助装置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卫生部负责制定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规定及评估标准,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培训办法,公安部负责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改装、辅助装置产品质量认证、残疾人身体残疾评估、驾驶技能培训规范等工作。下一步,公安部在继续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指导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111号令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2015年4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实施。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十五

关注和有效解决残疾人保障问题、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加快残疾人的小康建设,已经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整体建构。下文是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全社会应当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地方留存部分中划出不低于5%的比例,由财政全额拨付到同级残疾人联合会,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经费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国家机关应当尊重残疾人对公共政策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残疾人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各级人大、政协在选举、推荐代表、委员时应当有残疾人的候选人。残疾人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残疾人代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六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引导、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七条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依法开展募捐活动。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励志。

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残疾评定工作。对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但不得向残疾人收取证件工本费。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残疾人福利待遇和优惠政策。

第九条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预防和康复。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提高全民残疾预防水平。

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建立残疾预防、早期干预和残疾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把儿童残疾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治纳入市(州)、县(市、区、特区)和乡镇(街道、社区)三级保健网。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制定残疾人年度康复。

工作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新生儿提供可开展的新生儿疾病筛查,为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抢救性康复服务。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将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纳入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建立残疾人康复机构,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场所、用地、人才培养和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组织、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残疾筛查,了解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采取诊疗服务、家庭病床和入户指导等形式,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康复知识、康复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的基本医疗纳入救助范围,安排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对有康复需求的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给予专项补助。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究、开发、生产、供应、维修和信息咨询服务。

第三章教育。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因素,采取多种方式分类、合理设置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不低于普通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5倍。普通教育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与特殊教育学校相同。

第二十条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招收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普通教育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组织其入学或者组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义务教育年龄段内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有条件的可以组织送教上门服务。

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特殊教育学前机构的创建和发展。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尽力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儿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启智班。

市(州)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开办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有条件的普通职业技术学校应当开设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不得拒绝招收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要求的残疾学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适应各类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师资的需求。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普通师范院校组织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培养、培训特殊教育教师。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应当根据实际开设特殊教育课程。

聋人教师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免考普通话等级测试。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和完善扶残助学制度,对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接受学校教育给予资助。

第二十四条从事残疾人教育工作的教师、手语翻译、盲文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从事特殊教育满20xx年以上,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

对从事残疾人教育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应当给予优先。残疾人康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残疾人教育机构、供养和托养服务机构的教学人员纳入教育系统教师序列管理,其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晋级等与从事残疾人教育工作的教师同等待遇。

第四章劳动就业。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针,对残疾人就业进行统筹规划,给予优惠扶持和特殊保护,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他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在新招用人员时,应当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管理、使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使用情况。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残疾职工自身特点安排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提供适应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以职工身体残疾为由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及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等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项目、资金、设备、场所等方面给予扶持,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经营,将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脱贫列入扶贫开发计划,在项目和资金上优先安排。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五章文化生活。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兴建、改建、扩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旅游景区、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场所,举办商业性活动时除外。盲人、重度残疾人等需要陪护的,可以有1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场所。

省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残疾人体育训练、比赛和文艺排练、演出减免费用。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事业,免费刊播相关公益广告。

省、市(州)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开办手语节目并逐步加配字幕;公共媒体应当开设残疾人专栏、专题节目。

公共图书馆应当创造条件建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为盲人读者提供有声读物和盲文书籍。

鼓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以无障碍模式为残疾人开发、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举办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和文艺汇演等,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残疾人在集训、比赛和排练、演出期间,所在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所在单位应当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对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组织者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培养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和特殊艺术人才,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进行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创作,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及残疾人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出版。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特殊措施,解决好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艺术人才的就学、就业等问题,对参加残疾人奥运会、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等国内外重大赛事获奖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奖励。

第六章社会保障。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对低保对象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增发一定比例特殊补助金。

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但家庭中有已经成年并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可以分户单独享受低保待遇。

各级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对重度残疾人或者属于低保对象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所缴费用全额予以补助;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残疾人、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应当从保障性住房中优先解决,在住房分配上对生活不便的残疾人在地段、楼层等方面给予照顾。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低收入或者重度残疾人家庭,在租赁廉租住房时减免不低于40%的租金。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无资金来源的无房户、危房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由当地政府帮助修建、改造。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对低收入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分别给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残疾人供养、托养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兴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服务机构。

第四十条残疾人就医时,医疗机构应当对凭残疾人证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住院、治疗和护理等的残疾人予以优先,并按照相关规定减免费用。

第四十一条从事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开办方便残疾人的优惠服务项目。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第四十二条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优先购票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对其他残疾人,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让其免费或者优惠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四十三条对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七章无障碍环境。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为残疾人无障碍享用物质环境、交通工具、信息通信设备以及其他设施提供服务。

第四十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内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残疾人集中的单位、学校、居住区、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环境无障碍建设、改造提供资助。

第四十七条无障碍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对设施的维修和保护,确保其正常使用。禁止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信息无障碍交流创造条件,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盲文、手语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提供便利、给予优惠。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理:。

(一)不接收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

(二)以职工身体残疾为由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拒不实施或者执行残疾人优惠政策的。

第五十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内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服务的;。

(二)未对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发放特殊教育津贴的;。

(四)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者其他专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经费的;。

(五)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的;。

(六)其他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残疾人权益保障职责,导致残疾人权益受到侵犯的,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28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

(1)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2)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3)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兴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扶助,包括在政策、物质和精神等不同方面提供扶持和帮助。救济,则是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一定劳动能力,但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接济、补助。供养,是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国家、集体和社会组织对他们实行长期供养、救济。而举办福利安置收养机构,则是安置收养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一种有效途径。

残疾人保障工作总结篇十六

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里山镇残联联合镇五水办、镇卫建办组织立祥“残疾人之家”志愿者开展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系列活动。

为帮助残疾人树立环保意识,学会用实际行动去爱护自己的家园,镇垃圾分类专职员为大家讲解生活垃圾的四种分类并分发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同时进行投放展示和现场提问环节,邀请大家积极参与。

随后,“残疾人之家”成员手拿垃圾袋、火钳等工具沿着里山溪捡拾垃圾,大到食品袋、饮料瓶、小到果皮、纸屑、烟头及绿道边的杂草等。残疾人张女士非常认真的.捡起溪道旁的白色垃圾,开心分享道:“我经常看到志愿者们一起治理溪道环境,作为‘残疾人之家’的一员我以后也要多多参加……”一句朴实的话语,体现了残疾人以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典范宣传。残疾人夏师傅把已经捡满的垃圾袋丢到垃圾桶说:“村庄环境整理干净,我们人人都是受益者,虽然我们身体有些不便,能为文明创建尽一点绵薄之力是作为村民应尽的义务,非常开心!”经过大家的一下午劳动,溪道周围清理得干干净净,以实际行动为“美丽里山”打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活动结束后,镇残联办工作人员询问了他们的生活和身体情况,为他们送上了毛巾、洗头膏、香皂等慰问品,并鼓励他们要树立自信、自强的生活理念,积极乐观地面对困难。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为残疾人送去了关心、关爱,更是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下一步,里山镇残联将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解决其生活、就业上的困难,尽全力营造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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