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行动实施方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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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和有效的沟通合作。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呢?首先要明确目标,明确我们要达到什么样的成果。其次要进行必要的调研和分析,了解问题的本质,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点。然后要合理安排资源,包括人员、资金和时间等,确保能够顺利地执行方案。最后要进行反馈和修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方案的执行效果。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吸取烟台市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及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漏洞,压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辖区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凤凰社区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凤凰社区党委委员、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xxx凤凰社区党委委员、中心副主任。
xxx凤凰社区党委委员、中心副主任。
成员:xxx凤凰社区党政工作部负责人。
xxx凤凰社区综合工作部负责人。
xxx凤凰社区社会事务部负责人。
xxx凤凰社区棚改征收组常务副组长。
xxx凤羽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xxx凤羽居委会主任。
xxx凤巢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xxx凤巢居委会主任。
xxx凤缘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xxx凤缘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工作部,xxx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凯强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为综合部全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下设两个集中安全检查组:
各检查组分工及职责:
第一组。
组长:xxx。
成员:社事部、凤缘居委会人员。
职责:负责凤缘居委会辖区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第二组。
组长:xxx。
成员:党政部、凤羽居委会人员。
职责:负责凤羽居委会辖区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第三组。
组长:xxx。
成员:综合部、凤巢居委会人员。负责凤巢居委会辖区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一)全覆盖检查。本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
(二)重点行业检查。强化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食品药品、校园安全、城市安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火灾易发多发区域、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隐患点周边房屋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重点区域检查。突出检查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安全领域,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管控、暑期期间及主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检查医院、宾馆、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消防安全。组织开展对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查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装修施工人员(如: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落实现场监护;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存在集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现象;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等。
2、电梯安全。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加强对电梯检查维护,消除电梯安全隐患,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无证使用、无证操作和超检验期使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行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食品安全。食品是否属于“三无’食品,食品的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食品的防尘、防蚊蝇、防鼠等设施是否齐全等。
4、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易制毒类化学品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许可、备案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或“一书一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5、烟花爆竹。重点排查:企业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行为。
6、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排查:重点路段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排查整治。
7、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组织对建筑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进行排查整治,严防地质灾害、洪涝灾害隐患引发事故。
8、老旧危楼。全面排查老旧危房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9、校园周边安全。组织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汛期、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进行排查整治。
10、城市安全。开展城市燃气和城市公共区域外悬挂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自然灾害领域。
重点排查:组织对凤凰山周边及建筑工地进行排查,以防汛期凤凰山发生山体滑坡,建筑工地发生地质灾害、洪涝灾害。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立即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全面发动,督促辖区各企业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区域、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
(三)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总结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巩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台账。各排查组开展排查后,填报《凤凰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及时报综合部以便综合部及时汇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8年度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狠抓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省州党代会精神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领导讲党课、交流研讨、专题讲座等学习形式,并督促党员完成网络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43次,组织外出学习培训90人/次,学习研讨交流会1次,撰写30余篇,集体诵读党章4次。
(二)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年初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清单和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责任项目,细化和明晰“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二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办法,督促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三是抓好“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落实。全年共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2次,县级领导干部讲党课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四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年内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五是认真落实机关单位党组织到驻地社区报到制度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六是积极为帮扶村办实事、解难题,为当周街道卓尼路社区落实党建经费4000元,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走访慰问,慰问困难群众及“五保户”39户,为困难群众每户送去电炒锅1台,为“五保户”送去生活物资米、面、油,折合资金13000余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60万元,建设道日卡村护坡300米;积极争取游牧民定居提升改造项目,在老娄卡自然村提升改造9户,项目总投资17.46万元。七是以建党97周年及建市20周年为契机,走访慰问贫困党员、老党员26人,发放慰问金共计7800元;争取光伏扶贫村级电站一座,装机规模为150千瓦,总投资117万元。八是表彰先进,增强全局党员创先争优的进取意识,在建党97周年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表彰了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党员5名。
(三)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支部书记亲自抓、抓具体。成立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对组织领导、细化明确责任和制度机制的健全做出明确规定,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二是健全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服务规则》、《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不断加强局机关制度化、纪律化工作队伍建设。三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主办干事谈心谈话20余次,努力做到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四是认真对照查摆问题。按照“转变作风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要求查摆梳理出局机关作风问题6项,个人作风问题共计21项,并已全部建立整改台帐。
(四)狠抓巡视整改,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把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18项整改任务主动认领,不回避、不漏项、不打折,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把精力放在了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环境综合整治等业务工作中,在工作中一昧地蛮干,没有系统地学习党的知识,对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监督不严格,致使“两个责任”落实有欠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二)党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党员对政策理论没有学深学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没有完全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缺乏“解剖麻雀”的钻研精神。干部队伍中仍存在“不担当”、“不尽责”、“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还需持之以恒。
(三)党建思路方法创新不够。对新形势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党建活动形式不够丰富,思路不够创新,习惯凭老经验干好新工作,缺乏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反思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缺乏钉钉子精神。二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工作忙、任务重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很好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指导和促进工作开展。三是由于是发改业务工作涉及的领域多,覆盖面广,在谋划党务工作时,存在对全局工作把握不够的问题,致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在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认真落实新时达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确保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主动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明确党建工作任务,细化考核标准,强化指导和督查,用实际行动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上下功夫。强化思想建党,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将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层次、每一个党员,使党员干部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积极选派党员干部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全方位的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在提升创新意识,履行工作职责上下功夫。始终把党建工作落实在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上来,紧紧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和活动载体,做优服务品牌。积极构建“党建+”工作机制,探索落实党建工作新机制、新举措,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迎难而上,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
(四)在从严治党,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作风建设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点,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真正为市委市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为进一步服务经济中心,营造“抓机遇、迎挑战、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创业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根据“服务经济中心、推进创业创新”主题活动总体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措施,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优化结构产业升级,努力营造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促进项目又好又快落地。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严格实行《区发改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对已上报市发改委立项的项目进行跟踪了解,使项目尽快完成各项前期手续工作。如我局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为金林羽绒公司补办了备案文件;积极申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今年上报的三个卫生项目有两个的新增中央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开展好“服务企业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一是项目用地中优先安排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项目专项用地。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作用。落实“三项制度”,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三是劳动用工支持。打造好我区劳动力资源优势,上门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协助企业做好员工招聘工作,保障企业用工。四是开展“亲商、爱商、扶商”活动,组织干部上门了解和慰问当前受金融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让企业充分感受我区对企业的关怀。
(三)深入基层调研摸底。
4月1日,联合经贸局、统计局、招商局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我区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调研摸底。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掌握我区经济发展实情,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力争完成我区今年61亿元的固投任务。
(四)开展“走进企业,真情服务”活动。
通过专题授课、业务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建筑业、土地、环保、劳动用工、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讲和品牌创建、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管理等业务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走进企业,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技术标准等管理规范和优化。通过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产品、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同时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提高申报成功率。
下一步措施。
(二)完善各项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局领导班子结对服务机制。局领导班子分别与一个重点企业结对,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上门服务制度机制,做到上门征求意见、上门办公、上门送法、上门送技术;三是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使服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完善和落实办事时限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绩效考核制、行政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行风评议制度。
(三)调查研究,按需服务。“企业服务年”活动不能搞一刀切,必须要立足于调查研究,努力杜绝服务企业“一头热一头冷”现象。活动领导小组要抓紧时间,深入企业,多看、多问、多思,切实掌握当前企业最需要什么服务,最急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
(四)注重实效,一抓到底。“企业服务年”活动不但注重过程,更注重实效,因此,要在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实效上下狠功夫,花大力气,对于马上能予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第一时间帮助企业解决;对于存在一定难度的困难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尽快逐步予以解决;对于靠本部门无法解决的,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五)加强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制订出台政策意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创业信用贷款;引进和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引进和扶持创业投资公司,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孵化;引导企业拓展“内保外贷”、发行债券、贸易融资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紧张,同时协调与金融机构关系,抓好企业投资融资问题,尽力为企业、项目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六)倡导企业科技创新。
挖掘一批产业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典型企业,通过经验交流、示范推广,引导广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创业创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成一批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
召开全局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活动各项工作。加强宣传造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从而营造为企业服务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12月15中旬)。
活动领导小组深入企业,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分类汇总;在此基础上,为企业提供需要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阶段(12下旬)。
针对为企业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成效和不足进行认真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形成长效机制。
xx区企业服务全程代办实施方案为健全企业服务全程代办制度,优化申报流程、压缩审批时长,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质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为引领,以“惠企便民、高效快捷、依法合规”为导向,建立区、镇(街道)两级代办帮办服务体系,全面推行线上线下融合、横向纵向协同的项目代办工作制度,实现政府服务再提质、发展环境再优化,为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投资建设领域:xx区范围内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
市场准入领域:登记注册在xx区范围内的企业。
三、
基本原则1.无偿代办: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代办服务团队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取除法定收费项目外的任何费用。
2.全程服务:承接代办项目后,明确代办员对代办的事项实行全程服务3.合法高效:各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项目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能,代办员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联动协同:依托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机制健全的代办服务体系,保持项目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及时协调解决项目难点、堵点。
四、职责分工按照“专窗统筹、基层代办、部门帮办”的工作格局,开展项目代办工作。
1.区政务服务中心:两大领域专窗设置代办专席,负责解答咨询、受理代办申请、统筹组织前置服务,督促区级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中的问题。
2.基层板块:明确1-2名专职代办员,负责收集企业信息、解答咨询、编制申报计划、协助准备申报手续、代收代报申请材料、交付结果文书,跟踪服务审批全流程。
3.审批部门:明确审批工作联络员,负责配合专窗提供前置服务,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及时共享审批信息,积极对上衔接市级权限审批,帮助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中的问题。
五、业务流程1.接待咨询:专窗代办专席或基层代办员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的咨询服务,对咨询内容一次性做出明确答复,并建立接待咨询记录,采集服务对象名称、联系方式、咨询内容等信息。
2.委托办理:经企业委托,区政务服务中心安排基层代办员及时做好对接,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清单,帮助企业编制申报计划。
3.提前指导:在正式报批前,专窗组织相关区级审批部门提前服务,精准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及时协调解决申报难点堵点。
4.代办报批:基层代办员代收企业申报材料,帮助企业在相关审批系统中上传资料以及到各审批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5.协调进度:基层代办员跟踪关注审批全流程进度,各审批部门及时推送审批信息,专窗代办专席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审批速度,6.交付结果:代办事项办结后,代办员及时与企业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结果文书等材料,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专窗。
7.评价服务:全程代办服务完成后,区政务服务中心对代办员的办理质量、办理态度、办理时效、后续工作等进行回访,收集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
六、工作推进1.健全代办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专席,各板块明确1-2名业务过硬、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建立工作职责清单和绩效考核机制,有效加强代办员日常管理。(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镇(各街道))。
2.组织业务培训,增强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代办员专题培训,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培训形式,促使代办员尽快熟练掌握两大领域审批全周期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要素,明确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重点,提升代办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审批部门)。
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探索将更多高频热点事项纳入代办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为密切园区同企业的关系,进一步树立园区机关“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结合园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努力构建幸福、绿色、健康、生态园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更好地保护园区企业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为目标,将园区拟建、新建、续建和投产等项目全部纳入包保服务范围。包保人员要深入包保企业,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遇到的困难,并找出解决困难的办法和途径,千方百计促进企业发展。签约未开工的要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建设;新开工建设的要让他们尽快建成投产;已建成投产的,要使他们尽快达产达效;已达产达效的,要让他们尽量扩大再生产规模。要尽量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让他们逐步恢复生产。逐步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服务方式。
同情况,园区采用领导包保,干部任职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包保服务工作。
1.领导包保方式。
园区管委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成立园区企业包保小组,将园区现已入驻企业(见附件)分配到各局办领导头上。各局办领导根据园区及分配的包保企业实际现状,统筹大局,全面扶持企业安全生产、运行及快速发展,全力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以保企业在开工建设、投产、达产达效、扩大规模快速发展过程中畅通无阻。
2.干部任职(兼职)方式。
园区科级以下干部全部参与此次企业任职帮扶工作,此次企业任职服务工作实施“双向选择”方式,根据各局办领导包保的企业,科员先进行选择企业任职意向,统计整理后下发各个企业,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反向对干部进行选择,对接后,园区干部在企业无偿兼职帮扶工作,任职企业发展“项目经理”,实施每个企业专人联系、专人负责,彻底解剖企业运行,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全力开展帮扶工作,为企业快速发展出谋划策。密切企业与园区关系,确保企业、职工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时,可在第一时间反映,并能得到及时解决或明确答复,同时协助企业草拟汇报材料、资金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
二、方法步骤。
1.确定包保和任职计划。
并提交领导审议,待领导审批后,计划于20xx年1月正式启动该方案。
2.召开会议落实任务。
组织召开园区全体干部包保企业动员大会,将园区现已入驻企业(见附件)包保任务分配到各局办领导(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全体科员干部头上。全员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对年内包保服务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并形成材料,统一收集存档。
3.企业摸底。
根据包保计划,园区干部提前一个月(20xx年12月)到企业进行摸底,对企业生产运营等概况大致了解,确保能够快速进入企业包保服务工作状态。
4.深化服务助企发展。
严格按照园区制定的企业包保服务方案及帮扶计划,全面对园区内入驻企业进行帮扶工作,根据企业发展现状,找出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协助解决,进一步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5.工作总结。
年底时,召开包保服务企业总结大会,对全年包保服务企业工作进行评议检查,对照年初的工作计划以及企业民主测评表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找出年内服务工作的不足,强化管理与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创新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提高为企服务针对性,园区将。
持续开展企业任职服务工作,以此建立长效机制,使广大领导干部提高认识,转变作风,积极主动学习,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
(一)强化领导认识。各局办领导包保过程中要敢于负责,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好问题帮扶、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收集汇总各包保企业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式并存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下一步对企业包保工作方案,保证运转协调、执行有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业务工作包保责任主体要各负其责,各包保领导将每一项包保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企业任职工作人员身上,做到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对一级负责。发现企业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或未及时处理的,追究其直接责任和包保领导责任。
(三)加强调度管理。
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加大企业调度的频率和深度,实行每季调度制,采取召开调度会、赴现场检查等方式,深挖发展潜力,创造增长空间,增强服务企业力度,积极推进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技改升级,确保园区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四)强化考核制度。由园区办公室对包保服务企业情况实行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全年总考核制度,并对包保人员进行企业民主测评,考核及测评结果纳入园区年末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并作为干部奖罚的重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南通市局开展的“百千万大走访”活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的职能,发挥行政指导作用,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大局服务,不断增强工商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服务年”活动(以下简称“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五个更加”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发挥合同管理的职能作用,深化“百千万大走访”活动,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措施,拓展服务覆盖面,提高企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以实实在在的服务,真真切切的帮扶,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将“重合同守信用”认定活动打造成的叫响全系统的服务品牌。
通过开展“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加快我市“重守企业”的培育速度,提高“重守企业”的质量,确保“重守企业”的量质并进;指导和帮助“重守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增强“重守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完善“重守企业”的激励惩戒机制,扩大“重守企业”认定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提供行政指导,全面提升全系统合同监管干部报务水平,塑造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大力推进重守企业的培育发展,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将“重守”培育发展与实施商标战略相结合。将持有知名、著名及驰名商标的企业作为培育重点,加强合同的行政指导,提供靠前服务,帮助其建立健全信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信用管理流程,积极申报“重守企业”,引导企业走品牌强企之路,提高“重守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将“重守”培育发展与社会大市场监管相结合。将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焦点行业及重要商品分类为重点,分行业组织开展重守企业申报,着力打造“重守板块”,发挥“重守板块”的示范聚集和辐射引领作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将“重守”培育发展与“合同助农”相结合,以“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为契机,指导涉农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引导涉农企业积极参加“重守”活动。
(二)积极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的职能作用,指导企业依法融资,开辟“重守”企业抵押登记“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务,将受理、审查、审核三环节融为一体,做到专人受理、专人登记、专人负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作,与金融部门建立“重守”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制定针对“重守”企业的授信优惠政策,建立“重合同守信用”联动帮扶及优先帮扶机制,将重守企业作为优先融资帮扶的重点,搭建银企融资平台,拓宽诚信企业融资渠道,切实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减少金融机构放贷风险。
(三)切实履行合同行政指导职能,完善服务机制。一是指导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结合重守企业申报及年度信用复查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指导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将辖区内“重守”企业列入合同帮扶的重点对象,分行业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在合同审核、合同履约及企业信用动态等方面重点加强监管,加大合同帮扶力度,帮助企业规避因合同履行带来的经营风险。三是开展重守企业的回访活动。结合“重守企业”年检活动,组织开展“重守”企业回访活动,填报重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回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全面检查重守企业八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合同纠纷的解决及合同履约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各分局要迅速召开会议,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集中推进阶段(20xx年5月至9月份)。各分局要对照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标,结合企业年检及“重守”复查等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推广典型做法,确保活动实效。分别于6月25日、8月25日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阶段:归纳总结阶段(20xx年10月份)。各分局要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对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要注意收集有关材料,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市局。20xx年10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局“百千万大走访”活动的具体措施,是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播电台、网络宣传及专题培训、专版报道等各种方式,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意义,对主要服务举措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展示工商风貌,提升工商形象。
(三)立足实际,确保实效。各分局要针对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活动方式和载体,努力使各项措施切实可行。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重守企业服务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到实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生产法》《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内容,因此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经济社会各项建设的顺利。
社区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洋四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郑爱珍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由段警黄建成、综治副主任熊玉卿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物业、群防群治队员组成。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网络健全的新体制。
把安全生产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防火标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在辖区内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防火讲座,普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在通过“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利用广播、宣传板报等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广大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遇险逃生技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全力促进我市工业企业稳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供水服务,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制定水利系统“企业服务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进一步优化水行政审批手续,加强和改善运行管理,强化服务,对涉水项目采取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今年我市雨情、水情、旱情特点,统筹规划、科学调配水源,优化供水方案,全力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用水,确保工业用水安全。
充分利用生态水网工程,围绕全市工业园区规划,发展区域供水项目。投资建设商城工业园区的地表水和生活供水工程,达到初步供水能力,随时满足园区企业用水;投资建设马头生态工业城供水站,年底力争完成一期供水工程,具备供水条件;利用水网工程,积极建设馆陶化工园区的地表水供水工程,为园区企业提供水源保证;积极争取国家水利建设资金,加大成峰工业走廊、邯武工业走廊供水工程建设力度,为两廊企业提供用水保障;利用跃峰渠输水工程,向邯峰电厂、峰峰煤化工提供水源保证,以促进企业加大水源置换力度,保护邯郸市的生活水源;投资建设跃峰渠二分干续建配套工程,实施“引漳济??”,调引漳河水源入武安大……远水库,支持武安市西部工业企业用水。
拟投资10万元,更新完善工业水情实时监测系统,增加监测站点,进行水情预警提示,对用水企业实施24小时取水监测,一旦发现问题,要求值班人员及时赴现场查明原因,解决问题。建立水质监测反馈制度,在水库、滏阳河重点段布设监测断面、对重点企业及排污口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环保部门反馈。尽最大能力加大供水量,改善水质,为工业企业搞好供水服务。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xx〕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从20xx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8-20xx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
20xx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一)支持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重点在税费无负担过渡、权证无成本变更、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对转制过程中土地和固定资产权属及其他权证变更的费用给予适当减免,支持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对新转企业实行跟踪回访,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落实、财税代理、法律咨询、融资等服务。加强重点个体工商户监控,积极引导建立复式账,促进达到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全部转为企业。(市工商局、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局等部门负责)。
(二)支持小微企业新升为规上企业。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县(市)、区在专项资金扶持、融资服务、财政奖补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重点培育清单内的小微企业,各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予以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和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积极发展小微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对首次升规的小微企业,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补助。(市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局等部门负责)。
(三)支持规上企业新晋上市或挂牌。重点在降低股份制改造成本、引进培育高水平中介机构、实施精准辅导培训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鼓励各县(市)、区对企业股改、上市或挂牌过程中的行政、中介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上市后备企业和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企业加大财政奖励力度。强化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的对接合作。积极引进并向重点培育清单内企业推荐专业水平高、业绩优良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等中介机构。(市金融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人社局等部门负责)。
(四)支持省(境)外市场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重点在资金补助、业务承揽、项目招标、园区入驻等方面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各县(市)、区对新设立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等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市场经营主体给予财政奖补,对将市外总部整体搬迁至市内或新设地区总部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市发改委、工商局、住建委、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局等部门负责)。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负责加大对金融机构胜诉未执行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提高执结率;对全县确认后的恶意逃废债务的“老赖”名单公布曝光,曝光渠道不限于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在县城、广场、集市和信用环境较差的乡镇街道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车辆、 led电子显示屏、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征信、普惠金融知识,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宣传,对后期活动打击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同时,各金融机构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过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借款人发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时清缴利息。
清收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不良贷款前期清收工作,对确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老赖”名单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对“老赖”进行司法处置。对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条件,而债务人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安机关接到债权银行的报案后,要快速侦结查处;对达不到公安立案标准的较大失信违约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及时审理,快速执行。活动开展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并建立银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对已公布的失信人员联合采取“三不”(即不开户、不授信、不办理对外支付)措施,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确保活动实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于10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故意侵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企业及个人,或包庇、纵容有关企业及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政不作为的有关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诚实、守信”列入企业和个人考评内容,凡有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
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检察等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逃废债务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曝光处置一批金融“老赖”,最大限度地挽回银行经济损失,重塑金融生态环境。 对于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在被认定和制裁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原申请金融机构同意并提出书面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协调停止或撤销正在进行的认定与制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同时,在处理涉及银行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公司经营过程中势必将遇到各种商业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内部风险和外在风险等。
若对风险因素没有防控或者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还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员工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
所长觉得,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是公司规避风险的重要内容。
所长今天就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方面,谈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宏观上,公司应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一)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
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的合理制定是公司风险控制的前提条件,只有制定了合适的风险控制制度,才能保证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够有效地实施。
通常而言,健全的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2、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的制度;
3、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二)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但需要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竭力配合,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以确保各个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内控部或者法律事务部专门负责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工作;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则可以将内控的工作交由某个特定人员监管,但务必注意,该监管人员在风险控制的职责履行方面,其汇报对象应尽量是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等管理层,以避免内控管理形式化。
“不动产”“财产”或“遗产”这个词,从英文翻译,从香港传入沿海和内地。指房地产、资产、房地产、房地产、工业等。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已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即房地产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场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融洽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切实解决物业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更好落实本次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督查督办:
组长:徐朝晖。
副组长:黄冲要。
成员:王勇战肖文婷。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未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
2.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养护和维修的;未按合同约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3.处理业主合理合法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不到位,导致业主频繁投诉的。
4.未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未按规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定期检查并及时警示高空坠物等危险状况的。
5.未按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的;未按规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措施的。
6.擅自阻挠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擅自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违规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的。
7.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或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或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
8.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的,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的,或停用门禁卡等行为的。
9.不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违规泄露或出售业主有关资料的。
10.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关系僵化,工作互不配合,业主意见较大的;不服从物业项目所在街道或社区监督管理,对反映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1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未按规定及时予以制止,并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12.未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或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整体转让给他人的。
13.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不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15.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涉黑涉恶等其他行为的。
(二)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扰乱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引起物业管理纠纷的。
2.未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备案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
3.未按规定配置或移交物业服务用房,或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物业服务用房位置的。
4.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公建配套设施,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的。
5.未按规定在物业交付前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并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
6.业主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建设单位向业主交付房屋的;建设单位不及时申报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7.建设单位违规出售、出租停车位(车库)等其他行为的。
(三)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违法违规行为。
1.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存在伪造业主选票、表决票、业主签名或者书面委托书等情况的。
2.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议行为的。
3.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公布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
4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未及时中止其委员职务的。
5.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
6.业主委员会选举或改选存在争议,选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纠纷,半年以上未得到有效解决的。
7.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的;
8.业主委员会届满后,未及时将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财物、文件资料、印章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9.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且不接受住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8月)。制定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通畅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9-10月)。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深入开展自查,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本县内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重点整治本县内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制定和完善相关物业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专报形式报送市住建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坚守人民立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举措。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要真正把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查处力度。要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深入摸查,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进行整治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结合物业党建、信用评价等方面工作,健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制度。
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关注民生和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政府督查检查,让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坚决杜绝物业服务行业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促进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物业管理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针对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承接查验、服务合同签订、服务质量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区物价局、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二)开展装饰装修专项整治。针对装修押金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装修现场管理、装修时间管理、装修噪声扰民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各街道执法中队负责)。
(三)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针对物业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物价局负责,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四)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治。针对私自议标、恶意串通、低成本报价中标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物价局负责,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五)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住宅小区脏乱差现象,积极营造安全、洁净、有序的小区环境。(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委负责,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雁滩环卫市政所、区爱卫办和各街道配合)。
(六)开展小区综合治安专项整治。针对小区秩序维护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防设施不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各街道负责,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和公安xx分局配合)。
(七)开展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小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xx消防大队负责,各街道配合)。
(八)开展小区违章排放、噪声污染等专项整治。针对违章排放、噪声和油烟污染、违规饲养动物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执法局、公安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九)开展小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针对住宅小区公共场地、屋顶、建筑立面违规设置广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执法局负责,各街道配合)。
(十)开展小区供暖专项整治。针对供热不及时、温度不达标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区环保局和各街道配合)。
(一)自查自纠阶段(全年)。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情况应形成报告,并在每月月底之前报辖区街道办事处。
(二)专项整治阶段(x月xx日—x月xx日)。根据xx市“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从x月xx日至x月底,区属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开展属地化管理,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检查考评阶段(x月x日—x月xx日)。x月份开始,由区建设局牵头,对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物业服务中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根据市政府物业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抓紧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到人,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跟踪报道,使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家喻户晓,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舆论氛围。
(四)规范发展,落实整改。专项整治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为辅的方式,重点对投诉举报进行查处,督促企业纠正不规范服务行为。必须把企业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工作贯穿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要以边整边改的实际活动作为衡量企业自查自纠的成果,以专项整治的实效来取信于广大业主。
(五)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月报告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将每月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次月xx日前上报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长效健康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16〕7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为原则,围绕实现“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物业管理目标,在巩固创城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停车管理、社区和物业用房四个方面的规范工作,促进我市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实现业主委员会或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实现物业服务内容规范、收费标准规范、公示内容规范;实现物业管理小区内停车秩序规范、地下车库验收和使用规范、停车位出租和出售规范;实现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的交付与使用规范;实现执法进小区。
(一)规范业主委员会。
专项行动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要在区政府(管委会)监督下统一组织,有序开展。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监管工作。
一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街道(社区)要制定有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切实发挥组织、指导作用。要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是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增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时对已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业主,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蚌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蚌物办〔2016〕13号),复核其资格,如不符合,应及时取消其资格,并重新补选或改选。
三是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成立的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建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工作机制。
四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业主委员会要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要制定周接待制度;要建立业主投诉受理、分办、反馈、评价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物业企业、业主见面商谈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必须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公布、实施。
(二)规范物业服务标准。
针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编制《蚌埠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明细表》(详见附件1)。根据不同物业服务等级,对物业服务人员、公示内容、收费标准、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绿化与园林小品等方面分类确定标准。
(三)规范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
通过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问题,解决地下停车位使用、临时停车位划线、人防工程占用等突出矛盾,实现交通执法进小区。
一是规范地上停车秩序。公安和住建部门负责规范小区周边道路及人行道停车秩序,指导小区内车辆规范停放、临时停车划线。对小区内发生的车辆堵占消防通道、车库门、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物业服务企业劝阻、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民警劝导无效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对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分时段收取临时停车费用。
二是规范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未出售停车位清单。凡是地下停车位,开发企业应优先向业主出租或出售。提倡地上停车位费用高于地下停车位。对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地下停车位,应由开发企业进行维修,恢复使用功能;无法联系到开发企业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修缮,恢复使用功能。
三是全面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人防部门对已交付住宅小区中未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完成竣工验收,恢复平时使用功能;对违规使用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
(四)规范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移交、使用。
一是已交付使用的小区。对社区和物业用房的移交和使用情况,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开展摸排、清理,违规占用或使用的要恢复其功能。
二是未交付的小区。社区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街道(社区)移交,物业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完善手续后,规划部门方可组织规划验收。
三是物业服务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动员大会;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动员大会;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动员大会,宣传贯彻《关于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单位实际,做好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宣传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物业服务住宅小区项目清单;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住宅项目清单;已成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清单;住宅小区停车位清单;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清单;社区用房和物业用房交付使用情况清单。于5月25日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宣传舆论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地下空间和社区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验收、交付、整改工作。
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以“为业主服务、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相关贯彻细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促进诚信经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约服务、履职尽责。
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或实施细则,建立考核制度,落实责任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业主支持、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8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实施,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考核排名。
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落实专项行动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并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严密组织整改。努力实现业主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成立及覆盖率达标,各类管理规范有序,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原则,以物业服务标准核定收费标准;建立收费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公布停车位出租、出售的参考价。
市人防办:负责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规范人防工程管理使用;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人防办开展自查、建立清单、组织竣工验收、恢复使用功能,开展督查通报、进行违法行为处罚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活动内容中涉及的地下空间、社区用房和物业服务用房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报至辖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按专项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区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对照专项行动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至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按专项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辖区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9月)。
1.开展自评(9月1日至20日)。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规定整改时限。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参加辖区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各单位自查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总结考评(9月21日至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考评组,对各区政府(管委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印发通报。对在此次活动中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针对优秀企业,会同市公共资源局,将表彰结果列入其在本市范围内招投标加分项,两年内有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参加本市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市规范物业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统计上报、检查考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督查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目标考核部门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年度考核目标。市文明办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调度、考核体系,形成周调度、月考评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详见附件3)。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要注重发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和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范服务为原则,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把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内容,提升企业管理素质作为工作重点,逐步建立起政府推动、企业主动、依靠中介、市场运作的企业管理咨询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到“十二五”末,初步构建起以综合服务中心为统领,以各地管理咨询工作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各类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公司)为支撑、以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我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体系,打造出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管理咨询机构和一批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管理咨询专家队伍,为企业培训一批管理人才,有效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建设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
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是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市县两级要确定公益性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各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市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2012年建成运行,各县市区综合服务平台2013年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二)着力培育扶持社会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
以认定服务示范平台、政府评估购买优质服务产品等手段,引导社会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专业化服务,到十二五”末,建立市级管理咨询示范机构10个,县级管理咨询示范机构80个,其中南八县每县5-8个,北五县每县3-5个。
(三)打造一批开展管理咨询服务的人才队伍。
一要加快组建市县两级由熟悉政策,精通企业管理、热心为小企业服务的各方面为人才和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团。二要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市县两级开展培训和资格认定方式培养发展一批开展管理咨询服务的人才队伍,力争到“十二五”末,市级管理咨询队伍达到150人,县级1000人,其中南八县每县80-120人,北五县每县50-80人。三要加快对管理咨询人才队伍的管理和指导,尽快形成市县两级人才管理的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明确领导机构。市上建立由中小企业促进局牵头,工信委、财政局、人事局、财政局、信息办、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赵庆明副市长担任,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岳生锋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中小企业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于2012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
(二)成立服务中心。
由市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完成市级综合服务中心组建,年内建成运营。并牵头督促检查县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确保2013年前县级综合服务平台全部建设完成。
(三)落实工作责任。
1、由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人社局牵头,开展全市社会化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包括制定认定标准、实施细则、奖励措施等。此项工作2014年前完成。
2、由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具体组建承办市级管理咨询专家顾问团的日常工作,市县两级专家顾问团2012年前组建完成。
3、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全市管理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并于2011年底前出台我市管理咨询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市县两级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完成。
五、主要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并引导组织本地有实力的管理咨询机构和专家学者广泛参与管理咨询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管理咨询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市政府已决定成立咸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心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编办等部门,落实工作岗位,确定工作职责,早日建成发挥作用。
(二)由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组织有实力、信誉好的管理咨询机构、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厂长(经理)组成专家顾问团,根据企业需求,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诊断、咨询和辅导。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战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现场管理、iso9000系列认证、组织结构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诚信建设、企业文化建设、薪酬与考核、资本运作、企业改组改制、兼并重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诊断和咨询服务。
(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信息办要密切配合,建设并完善咸阳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开设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专栏。一是推介管理咨询方面的学者和专家教授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在线咨询服务;二是介绍企业管理示范案例,推介现代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与国内专门为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咨询的hroot管理网、国家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等建立无缝链接,不断为中小企业发掘和呈现丰实的管理资源。
(四)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后,应立即着手与省内的交通大学、西北大学管理学院、社科院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等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协作机制,为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工作。一是畅通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沟通渠道;二是利用院校和机构优秀的人才资源、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定期开设mba企业高端研修班,女企业家培训班等;三是与政府部门合作研究探讨我市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
(五)加大对管理咨询业的支持。面对我市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和公司少,工作开展起步难,企业认识不足的现实问题,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专项资金扶持和措施保障等方法,扶持一批专门为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的公司和机构,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积极争取和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麦肯锡、罗兰贝格、埃森哲管理咨询公司,国内知名的北大纵横、和君创业、华夏基石、成伟顾问等管理咨询公司在咸设立窗口,提升我市管理咨询业的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三是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家对管理咨询工作重要性和有效性的认识,营造大力发展管理咨询业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示范带动。市县两级中小企业局和人社局应发挥职能作用利用行政手段、采取政策激励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一批管理咨询示范机构和管理示范中小企业,推动我市管理咨询服务水平的提升和中小企业管理素质的提高。
(七)把协会等社团组织作为为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协会等社团组织与企业家和企业联系紧密,熟悉企业情况和问题的优势,把为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作为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针对企业的管理咨询服务活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应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定期有针对性地积极组织相关企业以企业管理沙龙等形式开展活动,组织企业家交流探讨企业管理问题,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中介机构的联系,使其相互沟通、增进了解。
(九)引导、推动社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中介信誉和业务水平。由市人社局负责积极,协调中小企业局引导组织管理咨询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精神,积极参加国家管理咨询师认定,提高其管理咨询素质,保证管理咨询项目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牵头,把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完善措施,积极推进。研究制定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规划指导及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二)各级联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充分利用各级有关部门的现有工作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完善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三)政策鼓励、基金扶持。
要加大对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开拓性的出台一些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公共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发展。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倡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加强指导、有序推进、逐步完善”的要求,通过建设各级“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网”,实现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中介组织、企业与政府间的全方位、一站式互动与交流。为企业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创新发展,实现信息资源整合,拓展服务领域,建成体系完善、运转协调、权威高效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工负责。
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统一规划目标、标准、制度,分步骤、分阶段实施落实。市、县(区)、乡镇三级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我市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整合资源,共建共享。
充分利用已有设施、人员、软件及技术资源,进行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各展所长,共同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站,实现网络信息、数据库共建共享。
(三)政府支持,市场运作。
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我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顺利实施;运用市场机制,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培育专业化的信息人才队伍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四)服务企业,发展经济。
服务本地经济发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是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根本目标。在建立健全本单位和企业信息网络的同时,还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门户网站等公共媒体,定期发布与企业需求相关的信息,使信息能有效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十二五”末,依托市电子政务平台,建成覆盖全市的,以咸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网为核心,以县区信息服务网为辅助,以各类网下实体服务单位现有信息系统为支撑的上下互动的大型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融资、信用、咨询、宣传、市场开拓、法律维权以及综合事项等八方面的服务,构建咸阳市中小企业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2012年)重点加强县市两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建成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机构,落实工作机构、办公设施和人员编制。建成“咸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网”及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分网”,实现市县两级网站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目前已有中小企业分网的县(区),网站要按照八项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拓展应用服务事项,丰富网站信息服务内容,不断提升网站服务水平。
第二阶段(2013年)重点加强乡镇及园区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机构建设及重点企业的信息网站建设。全市30%以上的乡镇,35个工业园区,50%以上的500万元以上企业要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站;建立中小企业数据库,300万元以上企业逐步纳入数据库管理;逐步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专业信息服务机构。
第三阶段(2014年)逐步推广,有序推进。公共服务信息网建设,要逐步推广、覆盖到多数乡镇及500万元以上企业。力争全市60%的乡镇(办)及所有500万元以上企业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站。逐步实现乡以上各级主管部门和500万元以上企业之间的信息网络联通,基本形成政府和企业互联互通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第四阶段(2015年)创新服务,完善提高。各类信息服务机构,要本着服务中小企业的宗旨,进一步创新信息服务方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市主站、各县乡分站与市内的主要电子商务网站、500万元以上企业网站建立链接。在服务对象、内容和方式上突出特色,互为补充,形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善、交流迅速的全市中小企业网络平台。逐步形成以市、县、乡及企业信息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依托的社会化信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政策、融资、信用、咨询、宣传、市场开拓、法律维权以及综合事项等八方面的服务。
五、主要任务。
由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市县两级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常设机构,固定办公场所,配置一定人员负责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规划筹建,财政局提供财力支持,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来源。
(二)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网站。
由市县乡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各级财政提供一定资金支持,信息办提供网站技术支持,建立“咸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总网”、各县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分网”及各乡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支网”,并逐步实现三级网站相互连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融资、信用、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积极引导it企业、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同成立中小企业信息化联盟,形成社会性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引导现有大型it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和行业中介、咨询、诊断、指导机构,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发挥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决策中的作用。
(四)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
设立市县两级扶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专项资金,重点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给予扶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公益性和商业性服务有机结合。政府全额扶持的服务机构原则上实行无偿服务,其他服务机构按照企业自愿、规范行为、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
(五)开展“送信息到企业活动”
了解企业需求,建立联系渠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所需信息。同时对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企业掌握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法。为中小企业提供网上查询、主页制作、网上商城等综合性信息服务。
借助互联网和现代通讯技术,打造虚拟政府服务平台,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和全覆盖的优质服务。
六、保障措施。
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和促进企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措施责任,加强工作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
(二)统筹规划,明确目标。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要从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出发,结合不同行业特点,组织制定本地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实施意见,并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或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指导,抓好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力求实效,稳步推进。
(三)增加投入,突出重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投入,确保各级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及企业,多方面参与、多渠道筹资、多元化投入,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每年要安排一定规模用于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通过财政无偿投入、贴息等方式,引导和推动网络运营商、it服务商加大研发和投入,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和企业资金投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和信息服务体系长远建设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本地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上级机关、国家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学习、考察、培训、研修活动,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掌握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五)严格监管,保障安全。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分级落实信息安全责任。按照电子政务安全管理的要求,依托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和统一的安全支撑平台、密钥管理平台,积极配合做好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安全防御、安全支撑、应用支撑、密钥管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硬件建设,做好电子政务信息的容灾备份、病毒防治,提高电子政务系统的综合安全防护能力。要切实加强对所属网站的监管,督促所属网站在信息工作中必须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密防止和及时制止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
服务企业行动实施方案(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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