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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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当前的资源和条件,并寻找最佳的解决途径。一个成功的方案应当具备明确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是指为达到某一目标而提出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因素。我想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方案了吧。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首先明确目标和需求。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方案实施范例,请参考。
坚持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过对全院专项整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坚决杜绝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病人“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医院各科室。
(一)医生不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大处方的行为;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的行为。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底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县妇保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xx;电子邮箱:xx)。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把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覆盖面达到100%,营造人人自觉参与,全民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20xx年6月底前)。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附表2于6月30日前上报院办公室。
1、认真开展自查。
(1)个人自查。各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1)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要带头进行自查。
(2)组织排查。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开单提成、开大处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的购销及使用环节,有重要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是已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要主动上缴。可以真实姓名也可以匿名方式,上缴至xx县廉政账户(户名:xx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行:工商银行xx支行,账号:xx)。对在专项治理期间主动上缴的,不作为受贿对待。对确实推辞不掉的“红包”,接收“红包”的人员可将“红包”上缴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室(或医务科)要努力做好患者解释,退还红包。个别不能退还的,可充入住院患者住院押金,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将押金收据交给患者(或家属)。
3、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书要存单位备案或进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底前)。
1、督促检查。医院将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自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补课”。
2、完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岗位职责、社会影响以及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提出治理“红包、回扣”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要任务之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把专项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严肃工作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注重工作实效。专项治理重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要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业作风有明显好转,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有明显提高。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定于20xx年6月-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医疗广告或变相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xx〕4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xx〕18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中医药主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虚假医疗美容广告。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七)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一)集中行动阶段(20xx年6月-11月)。各地区按照本方案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把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回头看”。
(二)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各地区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省(区、市)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含社会办医疗机构)。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教育防线。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违法违规警示教育、诚信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医疗服务行业建设推进力度,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行业监管,倡导廉洁从医。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案件问责、不良记分,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工资绩效相挂钩,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于收受“红包"等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查处典型事例,遏制不正之风。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收取回扣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以商业为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持纠建并举,规范医疗行为。各单位要努力提升医疗质量,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多措并举实施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务人员用药等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五)加强预警监测,查处违规营销。开展重点药物、高值耗材使用监测,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大诊疗合理性评估。严肃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9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自查阶段(20xx年9月10-20日)。各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以查促改,教育医务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21日-11月xx日)。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专项巡查暗访,曝光违规违纪案例。集中整治范围实现县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6日-2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单位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行动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查究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高压震摄。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单位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农村乡镇、社区医疗服务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泸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专项突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泸州市xxxx年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县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乡镇卫生协管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对医疗市场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组织,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全力推进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到位、检查到位、引导教育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要做到处罚到位。做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大扶持和整改力度,为区域医疗市场的和谐有序发展度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搞好调查摸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们通过街道社区对辖区医疗市场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有效整治措施,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抓证据、见实效。严肃执法行为,做到有章有序,既要依法依据,又要根据违法事实轻重,做到合情合理、公正公平,不搞一刀切。对屡教不改的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给予严厉打击,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四是做好宣传工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声势。在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开始之前我们印制了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在各乡镇农贸市场、主要街道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发放,向广大群众宣传了什么是非法行医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的主要内容并公布了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为此次专项行动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和打击工作声势。在集中执法检查阶段两次邀请合江县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对部分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媒体曝光。
通过检查共取缔了无证行医点33个,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零售药店2家,收缴牙钻机4台、口腔治疗器械21把。对无证行医的单位或个人行政处罚17起(其中一般程序6起)并对一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活动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行政处罚。
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虽然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非法行医为,但是非法行医从根本上还没有得到遏制,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今后我们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不懈努力。
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现将如下:
1、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领导小组,为院长第一责任人,并制定了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和处置等各种制度;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废物及医疗废物暂存库房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到人,医疗废物存放、转运、收运实施全程监督。
2、为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我院组织了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了医疗废物管理意识,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3、医疗废物管理有专职人员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以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严格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1、加强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管理,全院今年新购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专用医疗废物桶,并更换原来不符合规范的废物桶,全部购进的是上级要求有标识的医疗废物桶,做到标识清晰、分类符合要求,并每日上午、下午分别由各科室清洁工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集中处,并做好记录。
2、对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手术刀片等)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不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4、每天的医疗废物由各科室专人(清洁工)使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并做好双人(见证人)签名,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5、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消毒清洁。
6、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本科室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7、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清洁工能够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清洁工工作时能够严格按照病区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8、20xx年下半年(7月1日起)医院与玉林市"爱民公司"签订合同,由玉林市"爱民公司"专职人员每隔日下午使用医疗垃圾专用车收集医疗废物,做好交接工作,并认真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收量、交接时间、集中处置单位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能够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医院内产生的污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医疗废物集中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xx。
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齿科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区齿科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治理整顿,特制订方案如下:
查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规范齿科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和使用行为。
有关医疗机构的口腔科及口腔诊所。
负责检查除本辖区城区以外的整治对象。
(一)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索取、留存进货凭证,供货单位的证照资料是否齐全并留档备查。
(二)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合格,是否取得产品注册证。
(三)是否建立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养护的相关台帐,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认真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将专项整治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
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区齿科医疗器械的管理状况不容乐观。医疗机构购货渠道不规范、使用未经注册和过期、失效产品的现象时有发生;齿科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忽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自律观念尚未形成。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威胁。对此,有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搞好本次专项整治活动。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注意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围绕产品质量和采购、使用环节二条主线,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力争把工作想细,把工作做细,确保全区齿科药品医疗器械整治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富有成效。
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找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口腔专科要在提高管理上下功夫,针对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整改存在问题,着力从根本上消除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隐患。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清廉__、清廉__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__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__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的通知》(__纪办〔20__〕__号)文件精神,20__年在全市继续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20__年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效果,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改善就医体验为目标,严格落实《关于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若干举措》有关要求,从规范医疗主体行为入手,有效遏制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行为,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就医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三)分解收费项目的检查问题;
(四)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问题;
(五)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一)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医保部门制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各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二)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动员部署(__月底前)。
市县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成立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专班,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县市区于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邮箱。
(二)集中整治(__月底前)。
1、自查自纠。市县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认真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发现一条核实一条,整改一条核销一条。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达到100%,实现全覆盖。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督导检查。市县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督导检查专班,采用抽检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将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定期分析研判,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3、追责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整改纠正、消除影响的,视情况从轻、减轻或不予追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深究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查处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巩固提升(__月底前)。
市县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医保部门,采取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回头看”等方式,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及时查缺补漏。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源头预防,确保整治高效长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对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中来。要严格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将专项整治与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巡查等工作统筹起来、一体推进。
(二)严格考核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考评标准,层层压实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县市区、市直及驻市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对认识不高、措施不实、执行不力,甚至整治整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危害性,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规范医疗行为。要加强正反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市直及驻市医疗机构每月__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__月__日和__月__日前分别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工作台账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是在解决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整治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强医疗行业的监管和管理,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加强对医疗乱象的打击,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的注册和审批制度,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加强医疗人员教育和培训:加大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医德医风,加强对医疗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医疗人员信用档案,提高医疗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3.打击医疗乱象:加大对医疗乱象的打击力度,包括虚假医疗广告、非法医疗行为、超收费等行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惩违法者,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4.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和扶持力度,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医疗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应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和报销比例,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保障其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总之,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旨在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净化医疗市场环境,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医疗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具体方案如下:
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完善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奖惩有加,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医疗资源配置。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分布,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医疗协作,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提供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3.改进医疗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医疗,提供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等新型服务模式,降低患者看病成本和就医压力。加强数字化医疗信息建设,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方便患者就医和医生诊疗。
4.加强药品监管。整顿药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快药品审批速度,落实药品价格监管措施,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5.加强医学教育培养。提高医学院校对医学生的培养质量,增加临床实践时间,培养更多优秀的医疗人才。加大对医生的继续教育力度,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技术能力。
以上是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举措,将有效解决当前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__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卫〔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__建设大局,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县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全县所有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绿色作文网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网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协调上级网信部门进行处置,对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依法进行处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医疗保障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安排部署,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卫生健康局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级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迎接上级部门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卫生健康局,各相关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及时报送。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各部门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电子版、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渠道,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规范医疗废物管理,认真贯彻南通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市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精神,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包场镇卫生院组织监督人员对全镇村卫生室、厂医务室、校医务室、个体诊所等机构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20xx年04月27日对全镇村卫生室、厂医务室、校医务室、个体诊所等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经查,受检的各村卫生室和厂校医务室个体诊所均能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有兼职人员管理,但监督人员在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如交接登记不规范、无医疗废物专用运输工具或未按时清洗和消毒储存运输工具、厂校医务室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监督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净化了我镇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为我镇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xxx镇卫生院。
20xx年5月8日。
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是政府在医疗行业进行综合整治的重点工作方案。该方案旨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行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具体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推行医院评估制度,提高医生和护士的专业水平,提升医疗技术标准,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患者就诊满意度。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信用评价和监管制度,严查涉及医疗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
4.规范医疗行业秩序: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规范医疗广告宣传,查处虚假宣传和不良商业行为,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提高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水平。
5.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推行医保扩容,完善医保支付制度,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该方案将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创新机制等方式,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通过整治医疗行业乱象,改善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卫计委“九不准”规定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卫生重点工作,在中心扎实开展以狠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不良风气、严格监督制度执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责任意识,促进行业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在全中心形成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造一支团队合作、技术精湛、服务精良、勇于担当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为人民健康提供重要保障。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四个一”开展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案件、编发一期简报、宣传一批典型、制定一批制度”。中心将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集中精力,主动狠抓落实,坚决不折不扣、立说立改,扎扎实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进一步遏制卫生系统“靠山吃山”等行业腐败问题,通过严肃查办案件、狠抓内部监管、抓牢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建设等有力手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收到明显实效。
成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协调、督查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工作。
(一)关于开展中心工作人员收受医疗贿赂、红包礼金、工程建设等腐败问题的整治。(4月至7月)。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行政管理办公室、财务总务科等科室。
重点解决近几年来中心工作人员收受药品和器械、耗材等物资设备供应商所送红包礼金、回扣和提成问题;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比选)等违规问题。
整治环节:
1.自查自纠(4月20日前):
(1)4月20日前,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向县纪委廉政账户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回扣和提成。
(2)4月20日前,个人必须向中心作出拒收红包礼金、回扣和提成的书面承诺,交由行政管理办公室存入个人档案,同时单位在公开栏向社会公开作出拒收红包礼金、回扣和提成的书面承诺。个人和中心以后在每年1月底前作出书面承诺。
(3)4月20日前,中心在醒目位置长期公布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县卫生计生局),接受社会监督。
(4)4月20日前,财务总务科将20xx年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盘点,将自查情况按照要求统一报送县卫生计生局项目办。
2.案件查办:
中心集中收集收受红包礼金、回扣、提成、违规工程建设等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3.建章立制(6月底前):
药事委员会应建立和完善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采购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降低药品、耗材等采购价格,封堵贿赂空间。
4.警示教育(6月底前):
中心采取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础、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辅导课等多种形式,开展至少2次廉政警示教育。
(二)关于开展医德医风问题的整治(4月至12月)。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中心各科室。
重点解决重复收费、肢解收费、擅自收费、私自收费等乱收费问题;解决医疗等服务费用偏高、无正当理由拖延治疗等服务时间等医德医风问题。
整治环节:
1.自查自纠(4月25日前):
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卫生行业规章,按照物价部门关于设备、耗材、医疗服务等各收费环节、收费项目的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全面梳理出本科室存在的医德医风和乱收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纠正。
2.问题查处: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上级转办和本级近期受理的群众举报和反映,中心集中收集涉及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3.建章立制(6月底前):
(1)中心每月定期对预防接种、卫生监测检验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行政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各岗位人员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各科室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德档案,对医德考评为“较差”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财务总务科会同相关科室建立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把所有服务收费项目、价格、收费依据等内容在相关科室外全面公开,做到收费透明、公开、公正。
4.岗位教育:
从4月起,各科室每周要针对不同工作岗位,至少开展1次岗位法规、操作规则等行业岗位教育,切实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增强岗位责任意识。
(三)关于工作纪律不严、服务态度差等问题的整治(4月至12月)。
牵头领导:
协助领导:
责任科室:中心各科室。
重点解决占编不在岗、长期旷工、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串岗聊天、吃零食、不在状态、玩手机、打游戏、看视频、逛淘宝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开门办公、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等问题;解决服务不热情、不主动、不人性、不耐心听取意见、对患者等服务对象及家属的提问不认真解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设施不人性化、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弄虚作假、医患交流梗阻、不履行首诊和首问责任制、工作推诿扯皮、不履责及履责不力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整治环节:
1.自查自纠(4月30日前):
(1)4月30日前,各科室应对占编不在岗、长期旷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情况进行清理,清理情况汇总后,由行政管理办公室按要求上报县卫生计生局政工人事股。
(2)4月30日前,各科室应全面建立首诊责任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并上墙公开。
(3)坚持以患者和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等服务感受为出发点,优化服务设施和流程,积极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服务对象等候时间。
2.问题查处: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结合上级转办和本级受理的群众举报和反映,中心集中收集涉及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3.建立完善制度(5月底前):
行政管理办公室应完善指纹考勤、值班领导督查和考核制度、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和服务不力、服务态度差等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医疗服务质量纳入医德考评制度。
4.教育培训:
(1)各科室每月要定期开展1次“守纪律、讲规矩”的纪律教育,充分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自觉严守工作纪律,特别是科主任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教育职工,带头服从单位管理。
(2)各科室要组织开展服务规范和文明礼仪等内容培训,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5.廉政文化进单位(12月底前):
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廉政意识,积极打造优化服务、规范流程、团结和谐亲情氛围,制作一批廉政漫画、廉政书法、警示语录、亲情关怀的书画上墙,逐步形成有单位特色、有实质内涵而非走形式的廉政文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中心成立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和任务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印发专项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4月15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迅速传达全县卫生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整治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协调、深入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在上级相关部门明察暗访基础上,中心将加强上述整治内容及其各个整治环节实施情况的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科室是否重视、工作实施是否及时、自查自纠是否到位、违纪问题是否处理或处理是否到位、是否及时建立和完善制度。从4月开始,每月22日(节假日顺延)前,各科室书面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中心汇总后及时上报县卫计局。
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医院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医疗不端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2.加强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医疗资源供给,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3.鼓励医疗技术创新:加强医疗科技创新,鼓励医疗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加强新技术、新药物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医疗技术的前沿化和智能化。
4.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加大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管,严厉打击医疗乱象和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医疗市场秩序,保障患者权益。
5.改善医疗服务环境:改善患者就医环境,落实医疗服务便民措施,提升患者的满意度和就医体验,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患关系。
6.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加大对医学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提高医生和护士等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增加医疗人才的供给,解决医生资源不足的问题。
7.加大医疗投入:增加财政对医疗事业的投入,提高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推动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综合整治,预计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医疗水平,加快医疗体系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过对全院专项整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坚决杜绝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病人“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医院各科室。
(一)医生不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大处方的行为;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的行为。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底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县妇保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xx;电子邮箱:xx)。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把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覆盖面达到100%,营造人人自觉参与,全民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20xx年6月底前)。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附表2于6月30日前上报院办公室。
1、认真开展自查。
(1)个人自查。各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1)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要带头进行自查。
(2)组织排查。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开单提成、开大处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的购销及使用环节,有重要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是已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要主动上缴。可以真实姓名也可以匿名方式,上缴至xx县廉政账户(户名:xx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行:工商银行xx支行,账号:xx)。对在专项治理期间主动上缴的,不作为受贿对待。对确实推辞不掉的“红包”,接收“红包”的人员可将“红包”上缴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室(或医务科)要努力做好患者解释,退还红包。个别不能退还的,可充入住院患者住院押金,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将押金收据交给患者(或家属)。
3、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书要存单位备案或进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底前)。
1、督促检查。医院将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自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补课”。
2、完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岗位职责、社会影响以及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提出治理“红包、回扣”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要任务之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把专项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严肃工作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注重工作实效。专项治理重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要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业作风有明显好转,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有明显提高。
(四)构建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项治理工作分级负责制,将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落到实处。医院领导和科室主任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科室管理,杜绝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的发生。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起治理“红包、回扣”等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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