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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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9 14:24:15    小编:碧墨

血色浪漫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

小编:碧墨

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对文学作品的兴趣,促使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和探索。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要对所读书籍的内容进行深入理解和分析。以下是一些名人的读后感,值得我们去借鉴和思考。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一

《血色浪漫》是关于一个男人的故事,相信也是所有男人曾经有过的梦想。

通过主角钟跃民的人生经历,它讲述了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即人生的过程和体验远比结果重要。他曾是中胡闹的北京顽主;也作为知青在陕北农村经历过乞讨要饭;作为团长,他曾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作为经理,他在商场也曾奢侈淫逸;此外,他还卖过煎饼,开过出租车……所有的经历对他而言都是某种游戏,他都会不计得失而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做得有声有色有趣味。

但是,今天的年轻人却难有这份心境。现实中的各种压力扑面而来,一套房子的价格就能让人老老实实。

钟跃民对体验的看重令人深思,生命过程的有趣是因为它“由一串连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往往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正是通过最初的体验,才能带给人鲜活的经验与丰富的阅历。这样,人的生命才不会被抽象的理性和道理所捆绑,也不会因日复一日的重复而乏味。

所谓血色浪漫,指的是他浪漫到了极致,指的是他对现实的毫不妥协,以至于与现实碰撞出了血色。他本可以继续从军做到将军,但是为了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他放弃了;他本可以好好的做经理挣很多的钱,但是为了楼兰探险,他也放弃了。当然,这血色指的是我们旁观者的不忍,因为他放弃了太多太多。可是,放弃既得的利益对于他自己而言是无所谓的。日赚斗金,就过花钱如流水的生活;挣钱不易,就体验节制的生活。这就是拿得起又放得下,这样的人不会被任何不幸所击垮。

钟跃民的人生阐明了一个道理,“生命就像一阵风”。他从来没有对女人说过“爱”字,因为他知道,爱太沉重,自己只是一阵风,不会在谁身边停留。没有人能抓住风,唯一的可能是与风共舞。这是一种太理想的境界,作品甚至暗示了其在现实中的无法实现。我们可以看到,作者不得不处处帮助他——钟跃民到哪里都能遇到贵人相助。

然而,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钟跃民的朋友郑桐,一个独守书斋的历史学家,反思民族的错误,探索文化的出路,为了我们文明前进的方向而苦苦求索。“漫漫长夜,我独自求索,何处是归程?”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郑桐身上体现了社会的制约,大多数学者的道路都是在学校读到博士,怎么能经历各种生活方式呢?那么,是不是钟跃民的人生与他的人生完全冲突呢?不!不是的。文学的意义不在于告诉我们,应该复制钟跃民这种经历过各行各业的人生。文学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今天的生命固然有太多的制约,但我们要有一种超越日常生活的态度和思想,我们要为自己的生命营造这样一种氛围。

因此,真正的读书应该是这样的,把自我隐去,把自己的立场隐去,进入到作品当中。不要站在作品之外抽象地用既成的道德观念评价剧中人物的言行。事实上,钟跃民打架,可是他参与打架都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钟跃民偷东西,但他偷的是那个时代最为低贱也最为高贵的书。人心本有的良知已经决定了他不会做出违反人性的事情,反而常常有令人称赞的言行。对于一个活出真我的人,我们还用担心什么呢?曾经以为,《血色浪漫》讲的只是那个时代的事情,其实不是。真正好的作品所传达的真谛是超越时空的,它讲的是永恒的人生。

钟跃民的人生是无法用道德来判断的,他是非道德或说是超道德的。对良知的贯彻和对悲痛的不忍仍然说明生命有牵挂。但是钟跃民的生命却体现着不同的境界,就像“逍遥游”一样,和宇宙相比,人生不过一蜉蝣。一方面“上天有好生之德”,但另一方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万物为刍狗就是大德,因为天地万物生灭变化生生不息中,天地已经实践了自己的德。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二

姨妈是一个很浪漫的人,穿时髦衣服,吃精致西餐,养宠物小狗,可她偏偏却从事一项一点也不浪漫的职业――护士,一位手术室的护士。

一听到手术室,“死、伤、病、血……”这些恐怖的字眼就从心底冒了出来,但姨妈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手术室其实是世界上爱聚集得最多的地方。医生护士们满头大汗,来回穿梭,甚至夜以继日作文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这都是为了一个个生命不要过早进入天堂。可是,当看到许多病人因为没有匹配的血源悄然逝去,病人家属悲痛欲绝的眼泪,医生无奈的眼神,护士无力的`安慰,姨妈毅然踏上了无偿献血的爱心旅程。

虽然,姨妈是一名医务工作者,但当她第一次踏上献血车的时候,紧张与担心也充满了她的心。但当她走下献血车时,姨妈却长舒一口气:“原来献血不过是一刹那间而已!”“为了挽救更多生命,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这些电视剧中的台词,突然涌上姨妈的心头。

是的,我眼中的姨妈,一样时髦,一样健康,的确一样――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三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四

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这分。

嘿,我今儿还就想拔你的份儿了,怎么着把你。

假如把人生比作炼钢的话,我们这一代人的熔炼过程,就相当的复杂曲折艰难因此这一代人应该是特种钢。

就你还当流氓呢,真给流氓丢人,出去以后好好练练,别净给流氓丢脸。

就是有人往我嘴里撒尿,我也的张嘴接着,还的说跟他妈啤酒似的味道好极了。

哭什么?这又不是上刑场,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好玩的事儿还没开始呢。

马主任,千万别对钟跃明这小子手软,先灌辣椒水,再上老虎凳,一下垫八块砖,千万别使美人计,这孙子肯定将计就计。

没有人能活着抓住我。

女孩别把自己搞的`太深奥了,否则魅力会减退的。

秦岭对钟跃民说:钟跃民你听好,我同意做你的女朋友,因为你寂寞,我也寂寞。

全世界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因为国际歌,就可以成为亲人。

胜不妄喜,败不妄馁,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叹年光过尽,功名未立,书生老去,机会方来!

我将来得老婆是那种我说去要饭,她就能高高兴兴的和我一起去。

我们这里七男三女,狼多肉少啊。

行,我明白了,以后就是别人往我嘴里撒尿,我不能有脾气,还要说味道好极了,跟他妈啤酒一样!

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很难想象他会忠于爱情!

一个远方的游子回到家乡发现的第一件事,往往是自己的恋人成为别人的妻子。

这世上还有比人更坏的动物吗?

只注重过程,无关结果,就无所谓成败。

这篇有关于血色浪漫经典语句没有高低贵贱这分的优美文章句子,就为您介绍到这里。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五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部久负盛名的小说,在我年少的时候,就多次听到其中的经典片段。这完全是一部以男性为主角的小说,无论是年少还是下乡入伍,退伍经商,每个部分都有浓浓的年代特色,每个形象都鲜活无比,实在是一部精彩的小说,而最精彩的还是男一号钟跃民。

让人会在不断的在脑海中去勾勒他的形象的好朋友,坏伴侣之钟跃民。

钟跃民很精彩,会晓古今,贯穿中外,一张贱嘴一颗骚动的心,拍的下婆子,撩得来汉子。既有欣赏着古典乐绘画内心感想的敏感一面,又有吼着陕北粗旷直白信天游汉子的一面,既能带兵打仗,又能儿女情长,既能说,也能做,敢爱敢恨,能屈能伸。

这种人天生招人喜欢的。

感觉他拿誰都当回事,感觉他拿誰都不当回事,感觉他看着你的眼睛说话真挚无比,感觉他嘴角上扬不可琢磨。你说他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但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奉献所有;你说他情根深种,转身就流连花丛,乐不思蜀。这个矛盾而鲜活的人就是钟跃民。

这个男主角真的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无论是良好的家庭背景,还是个人对艺术的修为,对友谊爱情的表达方式,对生活的理解,对金钱的态度都是与众不同,这大概就是一颗自由的心在那个特殊年代开出的奇葩吧。

享受自由,享受生活,也承受生活带来的种种。随意的生活却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里还有些我不能忘记的人物,李奎勇、满囤、宁伟等等,当然他们的出身背景有所不同,性格各异,却都是拼尽全力想要好好生活的人,结局令人唏嘘,所以随意的大概是人生吧。

最后一点感悟,明天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武装自己的头脑,守护好自己的心,随意的过吧。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七

已经下载了一年的《血色浪漫》,在这个周末终于看完了。

钟跃民,一个永远顺着自己的心活的人,一个今天不知明天的人。他爱过周晓白,爱过秦岭,爱过高h。他更爱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分,一辈子都不会安下心来平平淡淡过日子,一个不会对爱有承诺、负责任的人。我总在想,等到哪一天他真的玩累了,他会不会就静下心来和高h过日子呢?或许就像剧中说的,我是个女人,我终究也不能理解,不能免俗。

周晓白,追求一份爱追求了十多年,最终还是未能嫁给那个自己爱的人。于是一气之下与爱了自己十多年的张海洋领了证。其实在这个剧中我觉得周晓白不是不可能爱上张海洋的,她可能一直在盼望着张海洋勇敢的说出那句我爱你,而不希望他一直出于与钟跃民的友谊而将她让来让去。她会为了自己的爱而不顾一切,她当然也会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会是那样。而张海洋却始终也没有那样做。她可能也一直在盼望着能与钟跃民重归旧好。可钟跃民也没有。可见两人皆不能如她愿。最后戏剧性的稀里糊涂的领了证。我觉得当岁月沉淀下来,周晓白会明白,她和张海洋是最合适的,和张海洋在一起也是最幸福的`。

张海洋,我觉得他是这个剧中最适合结婚的。他是一个忠诚于友情和爱情的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

郑桐和蒋碧云是我挺羡慕的一对,夫妻一心,同甘共苦,没有被现实中的任何困难打倒。

秦岭,在这个剧中是和钟跃民思想最像的一个人,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理智,思想很前卫的人。但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终究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的,她不会像钟跃民那样一直“轴”下去,于是和楚良去了美国。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八

第一次接触《血色浪漫》是在高中的某个寒假,那时上硕士的堂哥总在电脑上看《血色浪漫》电视剧,并推荐给我。当时并不喜欢那样体裁的作品,于是就没有去深入了解它。大一的假期呆在家里无聊,翻出了它,走进了都梁的世界。毫无防备,几集过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部作品,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从大一到现在三年的时间里,我看了三遍电视剧,一遍小说原著,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每次都感动到稀里糊涂。

自我认为,《血色浪漫》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他的故事情节,这是一部讲述文革时期年轻一代人成长的故事的小说。虽然时代不同,但是故事情节主要从友情、爱情、人生等永恒话题展开,小说中青年人坚定的友情、梦幻般却极易破灭的爱情、游戏人生的情怀无疑引起了年轻的我深深的共鸣。

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老三届”一代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周晓白等,有因为父母政治问题时期混世顽主的生活(就是在这个时候周晓白闯入了钟跃民的世界,才发展出后续的一系列故事),有父母平反后陕北插队、部队当兵的故事、也有复原之后重新打拼的乐趣抑或是幸福。无论在什么时候钟跃民游戏人生的观念总是带给他无限乐趣,在心理平衡之后他总是可以把一切工作都做的相当优秀,成为团伙中的领头羊。

今天我主要与大家分享由《血色浪漫》引发我关于人生的思考,不同主人选择不一样的人生,钟跃民选择游戏人生。初中毕业的他当了几年的“小流氓”,打过架,拍过婆子;去陕北插队,讨过饭,放过羊;去当兵,顶过领导,立过功;卖过煎饼,智斗工商局;蹲过监狱,跑出租,拉野鸳鸯,开过饭店……最终他加入了反恐组织。他的一生就这样过了,一直在路上,在他眼中不同的生活方式只不过是不同的游戏罢了,其间并没有多少差别,于是他不管干什么都享受在其中,做生活中最快乐的人。正如他蹲在监狱里都能过得有声有色,没有丢掉心中的希望,于是说他是一个牛人。

纵观全书,初中毕业大伙都是一起打架、拍婆子的少年,多年后差别惊人。也许这就是选择,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适合自己才是更好。正如钟跃民和张海洋算是早年生活方式极为接近的两个人,但却在复原选择职业上出了差别,以我看这就是性格差异的结局。自我感觉,自己拥有和张海洋一样的性格,但却想走钟跃民一样游戏人生的道路,生,就生的快乐,重要的是过程,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做最好的自己,摒弃世人的闲言碎语!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九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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