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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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0 00:00:00    小编:阿楠木木qaq1

最新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精选12篇)

小编:阿楠木木qaq1

健康饮食是指合理搭配食物、科学吃饭,以达到身体健康的一种饮食方式。合理运用总结的技巧和方法,使得文章更加有序和有条理。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大家可以参考借鉴。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一

在我的记忆中,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然而,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后,我才知道:幸福的童年总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的童年是截然不同的,他四岁丧父,寄养在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是一个凶狠残暴的人,他还有两个整日为争夺家产而吵闹的舅舅,只有外祖母在这个充满仇恨的大家庭里保护他,呵护他,让他不受到伤害。他在外祖父家里受尽了磨难,11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也死了,随后他也被外祖父狠心地赶出了家门,用高尔基自己的话来说,他这是走向了“人间”。

我今年也11岁了,正是当年高尔基独自闯荡社会的年龄,如果换作是我,整日需要面对这么多的苦难,我又该怎么办呢?对于这点,我是想也不敢想。这本书让我更加明白了,一个人不管有多么悲惨的命运,只要坚强、勇敢、乐观,就能把握命运,绽放青春,开创自己的未来,正如袁枚诗云: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我想我们青少年更加需要这些优秀的品质,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退缩,目标坚定,成就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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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二

《童年》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受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是如何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我想这也是高尔基创作这本书的另一个用意吧。

让我们大家,一起分享童年,享受童年,因为童年是美丽的,是快乐的,也是最难以忘怀的!童年让我们尽力了小时候的顽皮,小时候的天真,让我们尝试了第一次,让我们珍惜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吧!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三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童年的高尔基命运太悲惨了。从前我总认为自己不够幸福,可与童年的高尔基相比,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书中的阿辽沙年幼丧父,不得不被送到残暴没有人性的外祖父那里生活。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辽沙受尽了外祖父的虐待,在他的周围,只有自私自利、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但是,阿辽沙还是顽强的活着,慢慢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我住的是宽敞舒适的商品房,家里有电视、冰箱、空调,而童年的高尔基住的是低矮的房屋,里面是整幅的湿布,到处摆着桶;我每天穿着整齐,冬天有羽绒服,夏天有漂亮的t恤,而童年的高尔基穿的是破烂不堪的衣服,露着脚丫的鞋子,大冬天还光脚,睡在炉子旁取暖;我每天吃的不是鱼就是肉,还挑三拣四不爱吃,而童年的高尔基只能得到一块饼、一丁点儿黑面包和一杯水;我有十分好的学习环境,有电脑、课桌、投影仪,而童年的高尔基只能跟着别人学祈祷、学染布、学认字。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四

我为此进行了一个对比:如果我们现在也生活在那种环境里,长大了之后我们会怎样?然而高尔基却做到了,这是什么?我想,这是信念。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所以我们更要知足,知道父母的不容易;知道学习的重要性!

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而我们确在父母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因此我们更要感恩!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五

在阳光的照耀下,我读完了这本厚厚的《童年》,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惭愧与懊悔,想到自己与高尔基生活得巨大悬殊。

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看来我们就与阿廖沙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更多想要的东西。

是啊,我们经常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用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从不用自己独自在闯荡。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学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便足够了。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立起来,遇到困难时别只想着这样退缩,逃避或走捷径,应该对自己有信心,人生中总有事或有人会令你痛苦甚至绝望,我们应该要像一下作者是怎么样坚持的。这样,你就可以再痛苦中寻找快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是的,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然保持对任何事物都有不灭的信心,懂得珍惜拥有的一切,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因为你懂得珍惜。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六

“童年是美好的”,这是我在读完《童年的裁梦刀》后的第一感受。

《童年的裁梦刀》这本书是由许多经典作品中剪裁出的经典名段组成的。故事中写了在不同作家笔下的不同的童年。每一个故事都带给我不同的感受,我也从中感悟到了很多。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偷梦的小精灵”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精灵去偷孩子们的梦。不过你可别急着判断这个小精灵的好坏,千万不要以为它在“偷”梦就是坏的。这个小精灵背着一个装梦的大口袋,悄悄的裁下孩子们一小块最美好的一段梦境,送给那些做不了梦的老爷爷、老奶奶和那些不幸的人,让他们也回味一下童年,让这个世界充满美好和欢乐。有时碰到做噩梦的孩子,它还会帮他们梳理一下他们的梦境,让他们从噩梦之中逃脱出来,像许多孩子一样,做个美梦。它临走的时候,总要对梦里的孩子扮一个鬼脸,变一套小魔术,讲几句笑话,逗得他们笑呵呵的。

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后面都有一段赏析,它把每个故事都做了深刻的讲解,将这个故事吸引人的地方及作家所运用的修辞手法一一解析出来。

《童年的裁梦刀》是一本非常好的作品,很值得我们去阅读,它将成为我童年的一份回忆。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七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如今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里,五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就更加艰难,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之后就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长腿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引起了同学们的`嘲笑和讥讽。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都是新衣服。想要这,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现在有很好的生活条件,却不知足,还挑三拣四,有的衣服旧了就不穿了。

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为了上学,就去大街小巷捡废品去卖钱。每天都早早的拿个布袋子到处寻找,运气好的时候,就可以换到一个卢布,运气不好的时候,半个卢布都收不到,高尔基上学的事情就没有了着落。

在学校里,一些同学瞧不起高尔基,嘲笑他,别且拿他开玩笑。但是,高尔基并没有放弃,他把同学们的嘲笑转换为学习的动力,奋发向上,最终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尊重和老师的喜爱。

我读到这里,不禁合书沉思,思绪万千。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八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高尔基写的自传体小说《童年》,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这段生活可以说是相当艰苦,相当困难。阿廖沙四岁时,父亲就死了,母亲便带着他投奔外祖父,于是跟着外祖父、外祖母过着贫寒、艰苦的生活。外祖父有着矛盾复杂的性格,他的内心有善良的一面,但贪婪金钱腐蚀了他的灵魂。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庇护、关心着他,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虽然阿廖沙的童年没有那么多的快乐与幸福,可是阿廖沙仍凭着自己的努力,让自己顽强的的生存了下来。揭露出了当代的丑陋,生动的体现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阿廖沙成为没有人爱。

就现在我跟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充满爱,是五彩缤纷的。我的童年充满快乐,是姹紫嫣红的。我的童年是一个洋溢着满满的幸福,爱和快乐,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所以我没要珍惜眼前的人和事物。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九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我们暂且不管它是悲伤的、还是美好的,总而言之,这是很多人的向往。

事实上我认为高尔基先生所著的《童年》更多反映的是人世间的美丑善恶。一个孩子看待这个世界和大人是不一样的,孩子往往只会用单纯的目光去评判,所以减少了大人眼中的片面。

童年为什么叫做童年?

孩子是不添杂任何灰尘的灵魂,他们可以在最艰苦的环境下放声“歌唱”,也可以用不同角度去观察所在“环境”。假如让文中的主人公再次回到他的童年,他那顽固的爷爷会是一个负面能量,他那慈祥外祖母则是那照亮他生命的那一盏明灯……但当这个时候,《童年》这篇小说一定爱憎分明—对于祖母的感激(爱)和对于祖父的憎恶。

很高兴的是这篇文章是以孩子的口吻感情去描写。孩子的情感是最真挚的,也是最简单的。当他们去于人交往或者在不同环境生存时,都可以很好地去适应,去面对。

我们不能说高尔基所写的童年是完全黑暗和悲伤的。《童年》里的主人公比我们一般的孩子更早了解社会的危机重重。也许在我们这所谓“美好”的同年龄,世界是美好的,和平的;社会是温暖的,有着各种各样的生存机会供我们选着—实际上也是这样。为什么说童年是很多人的向往?因为即使是生活在黑暗里的人对未来也有向往啊!他们一边忍受精神的折磨,一边偷偷期待着未来,在梦境中生活的人的童年,也是美好的。

童年为什么叫做童年?正是因为童年是童真年代。充满童真的年代无非是幼稚的,但正是这种无所谓的幼稚才让生活丰富多彩。记得小时候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大人总是那么假深奥”。施拉格尔的漫画里有一张孩子站在椅子上问:“爸爸,现在我可以和你平等交流吗?”在我看来这都是幼稚的表现,可在这种表现里有透出了人性的道理。每个人都要经历和告别自己的童真年代,即使是那么的怀念,但那有幼稚的言语不能使用到永远,所以在终于长大之后,我们便是带着无奈道:“我也是变得深奥了呢!”

童年,美好而值得纪念。

我以为高尔基并不是哭诉着悲惨的童年,而是在哭诉这悲惨的世界,在这世界中有很多面带笑容去帮助他的人,也有令他费解和憎恶的人。也许这些喜怒哀乐也是只有在童年,在孩子那简单的世界里才可以化为灰烟,风吹便散。

我们美好的童年啊!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十

无论是怎么样的人,一定都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对他而言是否美好,是否拥有着重要的价值,都会无法忘记。因为,这种回忆早已深深的植入到他的记忆中了。高尔基也是如此。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可惜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唯一让他留恋的只剩仁慈的外祖母了。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那时候阿廖沙的童年与我们如今相比,简直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那就是天昂壤之别呀!

所以们应该好好珍惜如今的美好生活,好好珍惜父母,老师,同学对你的关心与帮助,学会知足,学会感恩。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十一

最近,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令我颇有感触。

书中主要内容是,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不幸去世,因家庭变故,全家都搬到了外祖父的家中,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动手打人,他的两个舅舅也是两个吝啬鬼,心胸狭窄,一次次的打阿廖沙,就因为阿廖沙把桌布染成红色了,外祖父就把他打得失去了知觉,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他年纪还不到四岁,这么小的年纪就忍受过这样的欺辱,一想到真是心疼不已。

我比较喜欢书中阿廖沙的外祖母,她善良、可亲、慈爱,在她的教育下,阿廖沙有了这颗坚强不屈的心,还使他心中充满了光明,最终,成为了一名伟大的作家。

他在这样的环境中,还练就了那么好的文笔素养,说明一个人成长的处境,跟你长大能否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没有必然的关系,还要看有没有这种坚强的意志。

与阿廖沙相比,我的生活无忧无虑,没有烦恼与痛苦,天天沉浸在蜜罐儿里,爸爸妈妈每天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让我每天都能够享用着可口的饭菜,穿着漂亮的衣服,身体也很壮实。阿廖沙的童年是那么悲惨,这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我们现在生活是多么美好,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不白白浪费光阴。

读完这本书以后,让我更受启发的是,人们童年有各种不同。如果你的心中有梦想,有光明,即使遇到困难也能克服。

最近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它令我感触很深。

主要内容是阿廖沙的母亲不幸去世,全家只好都搬到了外祖父家中,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动不动就打人,阿廖沙生活惨状可想而知。他一直忍受着家庭里的欺辱,两个舅舅看他不顺眼,心胸狭窄、吝啬,打他、骂他,外祖父更是这样。有一次,就因为阿廖沙不小心把桌布染成红色的一件小事,外祖父竟然把他打得失去知觉,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那时的阿廖沙只有三岁。每当想起这一段故事情节时,不仅心疼不已。

对照我的童年,跟阿廖沙的童年是有着天壤之别的,我小时候是那么快乐幸福,吃的、玩的应有尽有,在全家人精心照顾下,我像是在“蜜罐儿”里一样。我很佩服阿廖沙的韧性,不会经历一点小挫折就放弃,要向阿廖沙那样坚强不屈,知难而进。如果你永远是温室里的花朵,一放到外面就会被风吹折了腰,如果你是长在野外的花儿,经常经历风吹雨打,你就会越来越坚强。

我们要从小锻炼自己的毅力,经得起风浪,才能扛得起未来。我们现在都不是再像解放前那样的旧社会了,我们既有美好和平的生活,又有好的学习条件,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呢,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怕吃苦,坚持不懈打好人生基础,长大为祖国做贡献。

读《童年》有感作文500字篇十二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而我有幸在2020年的寒假一睹这本世界名著的全貌。

小说的开端,是从于连的少年意气开始的。

是那一天他的父亲向市长索要钱财的时候?是于连当着众目睽睽背诵圣经的时候?还是他用自己的虚情假意一次又一次欺骗那些爱他的女人从而获取权利的时候?都不是。

《红与黑》里有一个场景我始终历历在目。

在于连的父亲与市长几番争辩,终于谈好了价钱时,于连问道:“我与谁同桌吃饭?”

于连的失败在于他一直都摆错了自己的位置,他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下人或者是一个佣人,在于连自己看来,他已经成功的摆脱了底层人的身份,成为了一个“上等人”,而这种感觉,在他受到来自侯爵女儿的赏识后更加愈演愈烈。

可无情的真实却总是被虚伪的皮囊遮掩得滴水不漏。

他死的时候,那个女人接住了他被砍下的头颅,他的眼睛里装着密密麻麻的不甘心,对于权势的,对于地位的,对于被出卖的怨恨的。

唯独没有对与女人的。

于连短暂的一生都未曾爱上过谁,他爱的,不过是那些女人背后的身份,说到底,爱的是一个“位高权重”罢了。至于围绕于连的两个可怜女人,瑞那夫人和木尔小姐,一个最终因爱生恨,一个最终被自己对英雄的向往所毁灭。

瑞那夫人一开始也有着少女的娇俏,有着属于女人的魅力,她喜欢着天下所有女人喜欢的东西,但她那个不解风情的丈夫将她推向了不洁的深渊。我能理解瑞那夫人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愿意花时间赞赏瑞那夫人的漂亮衣服,于连也愿意花时间陪伴瑞那夫人,去满足她仍旧属于少女的想象,于连比她的丈夫要英俊,要年轻,要更风度翩翩。所以哪怕到最后,于连举着枪,无情地扣动了扳机,子弹穿过瑞那夫人的身体,她都没有恨过于连,在那个诺大的教堂里,她看着昔日的恋人,眼睛里盛着浓浓的情意。可那个人看向她的眼神,已经不复当初。那一刻瑞那夫人明白了,于连不爱她了,又或者这么说,于连从来没有爱过她。

木尔小姐是侯爵的女儿,有着高贵的身份,有着美丽的容貌,她本来应该安安静静当长大,参与一场门当户对的婚礼,为她的父亲铺路,之后在家相夫教子,就此过完自己的一生。所有人都这么想,除了她自己。她深陷于浪漫主义爱情小说中无法自拔,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感动不已: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马嘉瑞特的情妇,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但木尔小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也会是她的结局。

她有着属于大小姐的高傲,却对地位低下的于连无法自拔,她有着属于一个女性的清醒,却还是央求于连爱他,甚至羞辱她,她将自己彻底的交给了这个花言巧语的男人,在那个月夜,顺着窗户的梯子爬上来的,是她既定的结局。在于连与木尔小姐的爱情公之于众之后,侯爵处于对女儿的爱护百般退步,于连也因此拥有了高官厚禄,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他们将拥有幸福的结局,于连最初设想的一切都将收入囊中。可世事总是无常,一封举报信让这些都如泡沫般消散了,现实急转直下,于连因故意伤害被捕,最后被斩下了头颅。木尔小姐在埋葬了自己丈夫的头颅之后,就带着于连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当然,也没人想知道。

《红与黑》是一本很长很长也貌似很乏味的小说,于连仿佛只是才触碰到属于“上等人”的光,就被无情的现实掐灭了,飞蛾扑火,最后将自己烧得一干二净。他折腾的天翻地覆,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什么也都没留下。

后来我没有再读过《红与黑》,它和其他睡前读物一起在我的床头吃灰,可我每每看到它,总会想起于连一身黑色的衣服,被四周的光晕衬得俊美非凡,他就这样站在那里,问道:“我与谁同桌吃饭?”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我一开始以为小说的结局会是于连在经历大起大落之后改过自新,最后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所以当我看见于连仅仅是因为被自己曾经的爱人举报而杀人导致全盘崩溃后,我愣住了,我和我的一个朋友抱怨过这种设计的不合理。她说,这就是它成为名著的原因。

我们都有太多太多的欲望了,变得有钱,变得漂亮,有地位,有名利,我们希望身体健康,希望阖家欢乐,这些都是我们的欲望,有的在利益的熏染下变得不值得一提,有的在时间的洪流里愈演愈烈,最后面目全非。

红的是梦想,黑的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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