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范文(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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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9 15:44:19    小编:梦幻泡

最新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范文(实用16篇)

小编:梦幻泡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时间和可行性等。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和评估是保证效果的重要手段。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每个解决方案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定制。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普通高中学校分5批次录取。

7月7-8日,提前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录取。体育特长生的中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的60%,艺术、科技特长生的中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的70%,在文化、综合素质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在指标范围内,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月9日,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择优录取。根据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有关会议纪要,湘郡铭志学校参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批次录取,部分计划用于市区招生,部分用于市区外招生。第二批次指标生录取,回收的指标生择优补录。7月10-11日,新生到学校报到。

7月12日,三所学校可根据录取报到情况向中招办申请补录,补录原则根据志愿与成绩择优录取。

7月13日,第三批次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7月16-17日,第四批次人工补录。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未被录取的或未填报任何志愿的考生到未招满的普通高中学校申请补录,已经录取的不得再进行人工补录,18日上午,普通高中学校将补录(含招收外市学生)名单报中招办,完成普通高中补录工作。

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每名学生只录取一次,不得改录。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高中阶段学校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计划为35186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099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4196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2)。

(二)计划类型。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计划、分配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国际班计划四种形式。

(1)指令计划。

指令计划是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按照批次录取资格线必须完成的计划形式。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各县(市)招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指令计划的20%(详细计划见附件3)。

(2)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计划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形式。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十堰城区的指令计划中单列50%,根据城区各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含郧阳区所属学校)(具体分配生计划见附件4)。录取范围:中考总分在指令计划生资格线下30分(2017年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为50分)以内。

(3)特长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考生的计划形式。郧阳中学、十堰市一中今年不再招收特长生。东风高级中学、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的竞技生和特长生必须是经过各校组织的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竞技生和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考试原则上在文化课考试后举行,由招生学校自主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院予以指导和监督,特长生计划、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各校特长生招录方案。

(4)国际班计划。

国际班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计划形式。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三种类型:

(1)各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计划;。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计划;。

(3)各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计划。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高中志愿分为三个层次: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县区公办高中志愿(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民办高中志愿。

(一)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

l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或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姜城中学。

l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二)县区公办高中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学籍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公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

l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报原企业学校。

l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可填报金台区的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区的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

(三)县区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可填报1-3所民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标准化民办高中。

l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网上补报志愿。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四

1.2020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每一批次学校指令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招生计划、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计划和1:1投档比例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依次类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在县(市)录取的未完成计划纳入城区指令计划。

2.城区分配生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分配生计划、降分幅度和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调档,分配生计划的录取两次调档合并后一次投档。为保证指令计划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指令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东风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竞技生由东风高级中学专项测试后择优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及文化课成绩),文化课须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50%。

车城高级中学招收美术、音乐类特长生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体育舞蹈、排球类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6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柳林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填报相应特长生志愿视为参加该校特长生报名,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生,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将纳入指令计划。

4.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上国际班费用相对较高,录取到国际班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完成的国际班计划,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中按分数、志愿排队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5.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以下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和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6.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顺序,从上到下、从前往后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的,一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五

凡需报考所属区域高中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志愿,方可参加所属区域普通高中的录取,考生在志愿系统不填志愿视为放弃所属高中学校的录取权利。各县(市)考生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志愿填报方式网上填报。

城区高中阶段学校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教育网http:///上查找相关链接),考生及其监护人在网上自愿填报志愿。

(二)填报时间:4月20日8:00-5月16日18:00。

(三)填报要求:

1.家长要与考生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调查了解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育人环境与办学特色等,仔细分析、克服干扰、自主选择。

2.填报志愿时一定不能随意,一旦录取后不去就读的,会给录取学校带来不利,也会导致录取学校给学生带来不便。

3.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得更改,《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一份交所在初中学校保存备查,一份交中招办存档,一份自留。

考生凭密码登录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志愿,考生凭密码登录后,可在相应时间段查询自己的志愿、中考成绩、录取结果。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与中招办联系修改密码。

各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四)志愿数量:考生可填报1个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湘郡铭志学校参照省示范高中志愿),1个指标生志愿,2个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志愿,1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3个职业学校志愿。其中2个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1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填报顺序依次投档。考生可以不填报任何志愿。考生因居所变化需跨区域就读高中的,不得填报所在区域高中学校志愿。

考生要根据各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录取公告,以免影响升学。

各县(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及招生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六

各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的纪律、有力的措施、高效的工作、周到的服务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学校,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

1、普通高中的招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案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更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聊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处理。

2、未经聊城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擅自招生,不得擅立名目乱收费,不得以办“实验班”“特长班”为名乱招生。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属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4、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把必修地方课程的内容纳入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学科包含传统文化,思想品德学科包含安全教育和人生规划,地理学科包含环境教育。

5、市教育局设投诉电话(5161726、5161761),负责及时处理高中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七

〇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白沟新城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为四个批次。

〇启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确保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〇除省教育厅有明确规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今年起停止在xx市招生。

5月13日,xx市教育局公布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适度倾斜、促进均衡的原则,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今年,xx市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鼓励将班容量减至50人以下;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录取无河北省中考成绩的学生。

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各县(市)和清苑区、徐水区、满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xx一中宏志班、xx三中人大班、xx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xx七中艺体生面向全市招生;主城区xx一中、xx二中、xx三中、xx外国语学校、xx七中(文化生)、xx田家炳中学、xx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面向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白沟新城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和经外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范围招生。其中,本市域招生按统招计划和自主计划相结合方式实施招生,统招计划不得低于学校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统招计划依托中考网络平台,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自主招生计划实行学校自主招生。统招计划录取结束后方可实施学校自主招生。

为扩大优质普惠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经学校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招收公益生,公益生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标准。经批准招收公益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制定“公益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分班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中考结束后6月30日前在官网上公布。

除省教育厅明确规定的“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外,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2022年起停止在xx市招生。

志愿填报

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可在不同录取批次按规定填报一个志愿或多个平行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被其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录取批次

2022年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白沟新城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为四个批次。

提前一批次:xx一中宏志班、xx三中人大班、xx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艺体特长生、美术中学创新美术人才培养班。

提前二批次:xx一中与清华附中合作设立的“清华附中创新实验班”,xx二中依托理化生学科优势设立的“卓越创新实验班”,xx三中与人大附中合作设立的“人大附中创新实验班”,xx外国语学校依托外语学科优势设立的“外语创新实验班”,xx七中设立的“智慧创新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面向主城区招收的公益生。

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

第二批次: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各县(市、区)可参照上述办法设定本区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批次。根据规定,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片外生、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或未在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报考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录取,报考其他批次不扣减分数。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八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同等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10日。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日至23日补报名。

(三)报名办法。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在以下招生片区报名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厦门户籍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学生;(2)华侨学生以及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3)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五)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应配合初中学校备齐以下升学材料:

(2)社会实践登记表;。

(3)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

(4)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4.到考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须持应届生证明。往届生须交验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5.报名点于考生报名时应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符合条件者方给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2天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天后向考区招办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考区招办审核后报送市招办。

(六)报名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九

1.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审签录取结果等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按网上录取和学校报名录取两种途径进行,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2.招生录取采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的方式,各高中阶段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为稳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2020年继续实行“三同时”的录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结果。考生中考成绩由毕业学校以中考分数条形式发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十堰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3.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有国际班计划的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必须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办学形式、收费标准明细、特长生测试合格名单、录取结果、联系电话等,提高招生录取的透明度。

4.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未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降低录取标准招生或游离于招生录取平台之外提前报名招生。未在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严禁擅自接收不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

5.十堰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回十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可转入十堰相应等级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6.各县(市、郧阳区)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并于7月16日前报市招生考试院。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指令计划、国际班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上三校分配生计划面向城区(含郧阳区)招生,东风高级中学竞技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车城高级中学和柳林中学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两校其它类别计划均面向主城区招生。

郧阳区一中原则上计划单列20%、郧阳区二中原则上计划单列30%面向主城区招生,未完成计划纳入郧阳区计划。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其它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一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自身发展,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一)组织领导。

市成立中招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见附件一),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相应工作机构和实施方案要报市招生办。

(二)制度保障。

1.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享受照顾政策学生情况、保送生和特长生录取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2.诚信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诚信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业考试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

3.监督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控。市、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

4.问责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其他措施。

1.建立完整的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市内高中学校间学生转学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

2.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都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网上评卷的模块考试。

3.加强梅州教育城域网和学校信息化建设,各学校要尽快做好专网接入工作。

4.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大中考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有关中考报名方式、填报志愿方式、考试时间、试题设计方式、评卷方式、录取方式以及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宣传,确保我市今年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二

海南省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日至27日举行。记者从xx市教育局获悉,近日,《xx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方案》指出,今年中招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其中第一次为考后估分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8日-7月6日下午16:00。第二次实行知分填报,安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8月5日下午16:00。

原始分总分增加到910分

2022年海南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科。今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均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50分,采取实分制换算。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从890分增加到91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

根据考试安排,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为合场分卷考试,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为开卷考试。

考生成绩只公布原始分总分和各科目等级,不公布各笔试科目的原始分。学生参加中招的投档总分为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和。

志愿填报

《方案》明确,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实行考后估分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7月6日下午16:00;7月7日-7月10日下午16:00为市县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考生可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学校,每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除外);第一批次学校a段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修改填报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b段修改志愿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下午16:00。

第二次实行知分填报,安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8月5日下午16:00。考生可填报第三批录取的学校,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

录取批次

《方案》指出,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统招计划分配到市县,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相关学籍由学校进行审核,并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里勾选相关标识,如学校无法确定可提交至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里勾选。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1.提前批: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实验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学校志愿(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可同时填报这两所学校)。

2.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本批次分两段进行录取,a段录取“省一级学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计划部分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b段录取“省一级学校”总计划的5%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海南华侨中学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和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不再安排在b段录取。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b段预留的5%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校。a段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b段录取前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b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3.第二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每名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1所学校。

4.第三批: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本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每个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

有关要求

考生志愿以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数据为准。报志愿前,学校要派熟悉信息技术的教师对考生进行网上录入志愿信息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考生所在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估分,认真填报志愿。有上网条件的学校,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填报、修改《志愿确认表》,学校打印后,交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备查。没有上网条件的学校,由学校下载打印《志愿确认表》交考生填写,并由考生及家长在表上签名确认,然后由学校汇集到市中招办指定网点录入,不得遗漏。核对确认后的《志愿确认表》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备查。

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的《志愿确认表》也一律不得涂改。各学校、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指定学校或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外国籍学生只能填报具有接收留学生资格的学校。

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考生,只能选择以学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或户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填报志愿(二选一,选定后只能以同一种身份报考所有批次志愿)。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和考试的考生,第一次志愿填报了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定向分配到户籍所在地计划志愿的,须于7月7日—14日向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省中招办将通过省中招系统向中招办提供此类考生名单以供复查。

三沙市户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户籍地考生的待遇。

户籍、学籍均不在我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三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化学满分60分,总分6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各科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均为120分钟,物理90分钟,化学60分钟。

考试地点设在厦门双十中学镇海校区(思明区镇海路33号)和厦门一中高中部(文园路75号)。

考试日期在考生现场确认时通知。

(三)考务组织。

考务工作由厦门双十中学、厦门一中承担(含考点布置、选聘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监考教师由四校选派。巡视工作由市招办组织。

三、录取。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四

1、今年我市高中继续实行“区域+志愿”录取办法。即:考生所划定的区域学校为第一志愿学校,考生考试地点在第一志愿学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一所第二志愿学校,全市前300名考生在录取时,可在第一和第二志愿学校中自由选择学校录取;300名以后考生在录取时,首先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取消特长生加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若分数达到第二志愿学校分数线,可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

2、被录取的考生名单7月8日前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后,聊城市教育局即按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临清一中不再递补,其他高中学校在本校第一和第二志愿落榜考生中递补。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自行录取,否则将通报该学校,缩减下一年度招生人数和特色班招生规模。

3、考生第二志愿由初中学校负责统计,高中报名时,一起报教育局普教办公室。

4、为鼓励支持我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聊城市关于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8】52号)“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控制在50分以内”要求,由高中学校申请,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批准二中、三中、实验高中三所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收一个特色班,特色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占用本校招生计划。特色班招生办法和择录标准要在招生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特色班招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5、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划区域招生办法,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如下。

一中招生范围:

镇(办):新华办事处、烟店镇。

二中招生范围:

康庄镇、金郝庄镇、魏湾镇、老赵庄镇、戴湾镇。

三中招生范围:

镇(办):先锋办事处、潘庄镇、松林镇、尚店镇。

实高招生范围:

镇(办):大辛庄办事处、刘垓子镇、唐元镇、八岔路镇、青年办事处。

临清市外国语学校是我市新成立的一所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第二志愿考生,该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30人,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3800元。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五

(一)全面实施招生计划。

(二)各县(市)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普职协调发展原则制定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

(三)市直属高中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办学标准向市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招生。

(四)考虑到免费师范生的不确定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免费师范生计划留取相应计划数。

(五)招收外市州返邵的学生占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六)对去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一次性合格率低于30%的学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去年基础上将进行核减。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篇十六

(一)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育局和考试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公布。

(二)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三)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1.中考成绩由全省统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成绩,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3.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

l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现役军人子女可在中考总分上加5分参与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一档录取),同时具备多项加分的,只按一项加分,不累加。

l以下考生在高中招生时,享受降分录取政策。

a.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b.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c.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d.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l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依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执行。

(四)录取规则。

1.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提前录取。

2.县区公办高中录取。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网上录取。

3.县区民办高中录取。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区教育局统一网上录取。

4.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艺术特长生按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体育特长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5.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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