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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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梳理思路,明确目标,从而更好地规划下一步的行动。在写总结时,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文献、书籍或者其他资料,为总结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持。下面是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思考和共鸣。
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xx“5. 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娲?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
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
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围绕市委、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
去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
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
20xx年,湖北省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展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法律方面顾问、助手、顾问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动依法行政、建想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调和和催促指导作用。
一、抓根本,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20xx年以来我市推动依法行政、建想法治政府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荆门日报》推出8篇“法治政府建设20xx年纪实系列报导”,多角度展现我市推动依法行政之路上的转变与成绩。《湖北日报》“法治湖北建设系列综述”中对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先进经验进行了报导。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和常务副市长胡功民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导京山等三个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县市区展开创建工作。制定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对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展开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市通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通过举行依法行政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等情势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进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聘请五名律师担负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及论证服务,8月以来,法律顾问提交各类建议200余条。11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来荆调研,对我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以为我市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工作有亮点、有特点,取得了新成效,探索了新经验。
二、抓基础,着力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大局,科学、公道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改善民生、增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对文件的正当性、公道性、可操纵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关。以市政府令情势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5件,并及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会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0余件。审查各类文件146件,提出修改建议262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分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4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指引等制度,将文件审查关口前移,对《市规划局规划许可变更、撤回及撤消规定》进行了前置审查。制定全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展开制度廉洁性评估。对20xx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印发的现行有效的13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算,确定继续有效的237件,废除或失效的33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算结果的通知》(荆政办发[20xx]36号)情势对清算结果予以公布。
四、抓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4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较去年增长68%,审结43件,调解结案率达50%以上。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年初对上年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所有行政复议决定都得到执行,没有发生案件经复议后被法院撤消的情况。继续深入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庭审理的7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50件,行政首长实际出庭应诉50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人民法院报》、湖北卫视、《荆门日报》等媒体对我市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经验进行了报导。
五、抓质量,切实进步政府涉法事务办理质效。审慎办理涉法事务,重视处理事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同一。对市政府及政府部分30余件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把关,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分种别实行法制办全程监视管理、文本备案管理、目录备案管理,健全政府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市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及94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98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以来签订的1200件政府合同情况进行摸底,总标的额379.16亿元,将具体情况构成专题汇报,上报市政府。规范合同示范文本。配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合同、采购合同及举借政府性债务合同的监视管理办法及示范文本,印发各部分。热情接待来访单位和群众,调和化解执法纠纷和矛盾,做好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为群众和执法部分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件),接待投诉信件和来访群众200余人次(件),办理领导批示件20余件。参与上级来荆展开的立法调研活动并提供书面修改意见20余份。
六、抓宣传,积极修建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努力拓展法制信息宣传平台,完善法制信息网络,构成渠道畅通的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网络。采编报送法制信息290余条,国务院采用10余条,省采用90余条。《湖北法治报导》、《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媒体报导相干法制新闻10余篇20xx最新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20xx最新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连续几年被评为全省法制信息宣传先进单位。
七、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展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存在的题目并加以整改,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推开工作。加强对工作职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职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群,及时互通交换学习。去年以来,提拔重用县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3名。为加强法制办工作气力,市政府给法制办增加3个行政编制。
根据年初计划,本镇实际,根据要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了确保整项活动的有序开展,镇党委有关领导专门进行研究,建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镇党委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班子,并成立了由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和宣传办工作人员共3名的办公室。从而确保活动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制定计划,明确职责。
由于活动涉及面广,时间较长,为了能稳妥、有效地按县委的要求推进,真正能取得一定的实效,镇法制宣传小组结合本镇的实际和全县的工作要求,专门制定了工作计划,并明确各自的职责。确定了由司法所牵头,宣传办和综治办具体操作的工作原则,大家各司其职、分工但不分家。
三、注重实效,抓好活动。
(三)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活动。10月10日,在重阳节来临之际,镇司法所在福渡镇门口开展了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为主的法制宣传活动,为80多位群众解答了难题、提供了帮助。11月8日上午,县司法局、镇司法所、福渡社区联合在中心校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活动,发放资料500多份,接待群众100多人。
(四)开展法制文艺进基层活动:以“欢乐田野,四季欢乐”文艺演出为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2次(福渡社区、河坝社区)。期间,还通过现场法制知识竞猜、有奖问答,丰富宣传教育活动。
(五)开展法制电影进基层活动:分别到石碑村、公路村、临江村、周闸村等6个村开展法制电影进农村活动,同样通过现场法制知识竞猜、有奖问答,丰富宣传教育活动。
(六)发放宣传资料:向各行政村村干部发放《基层民主法治之光》读本,共计100余本;向社区、行政村干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份。
今年以来,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个目标,以法律参谋为重点,以文件审查为基础,以复议监督为主线,以证件管理为契机,努力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一、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
始终把当好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法律参谋作为工作重心,全力做好此项工作。一是积极派员列席县政府历次常务会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二是不断完善决策机制。代政府草拟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了《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xx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共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共118件次,审查、修改重大行政决策34件次,有效防范了法律纷争的发生。三是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对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共114件次。
二、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
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政令”,我办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实效性。截至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2件。其中:建议直接发文的20件,建议修改后发文的42件。三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00件,拟修改的33件,宣布废止的32件。四是按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xx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他们的指导和监督。五是为了解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评估活动。10月,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对《xx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和《xx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评估。
三、抓好行政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要求,我办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年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共受理矛盾纠纷1103件,其中行政纠纷429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674件,调解结案927件,调解成功率达84%。我办牵头组织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48件,其中行政纠纷35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13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90%。
在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同时,我办还积极参与调处涉法信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参与办xx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信访事件和不稳定事件26件,在政策法律上把关,促使了纠纷及时有效处理。
四、做好涉法事务,维护政府形象。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涉及政府及部门的诉讼日益增多。面对诉讼,我们积极应对,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应诉。截至11月底,我办代表县政府出庭办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13件,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圆满妥善处理。同时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17件,切实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五、管好执法证件,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今年,受相关单位邀请,派员对安监、国土、建设等部门共5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分散培训。11月对全县执法人员700余人进行了集中统一培训。培训中,以案讲法,寓教于乐,有效地提高了参训者的法律素质。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今年3月,我办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进行了验审备案。其中,合格1171个,注销31个,审验合格率达97%。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凡未参加上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不准上岗执法。今年全县共办理行政执法证389套。
六、落实优惠政策,推进“环境创优”
开展“落实优惠政策”和“规范行政执法”是“环境创优年”的两项重点工作。作为此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办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环境创优年”开展“落实优惠政策”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二是宣传动员,组建机构。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办及时召开了动员会,明白了“环境创优年”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组建了以办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三是认真开展优惠政策文件清理。对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名义和各乡镇、各部门制发的相关优惠政策文件及时进行了清理。四是开展了以案卷评查为主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活动。对评查出的问题,向各执法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七、办好复议监督案件,加强层级监督。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了行政复议机构,充实了行政复议人员,强化了行政复议保障,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并获一致好评。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确认违法的1件,决定变更的3件,决定维持的4件,(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总结)协调后撤回申请的13件。三是依法办理监督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件,因当事人投诉而立案受理7件,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而立案4件。其中:决定撤销的2件,决定变更的2件,决定维持的2件,协调后撤回投诉的5件。
八、强化行政权力清理审核,促进公开透明运行。
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是今年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年度安排的重点工作。我办高度重视。一是由我办牵头草拟,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了《xx县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在9月下旬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人员,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对行政权力清理审核的原则、范围、标准及方法和步骤作了统一的培训。三是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进行了初步审核。预计此项工作于明年3月完成。
九、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规范行政执法。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的要求,我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活动。一是成立了以办主任为组长的规范行政执法专项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召开部署动员会。使各位职工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四是专项检查。采取执法单位自查—走访抽查—联席评查的方式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对执法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提出意见,限期整改落实。
十、加强指导监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创建活动。
一是在9月中旬召开了20xx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制定了《xx县依法行政20xx年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具体措施。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按照各乡镇、各部门提供的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对各单位的行政处罚进行了随机抽查,今年以来共抽查118卷。共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2份,有关单位及时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十一、重视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积极鼓励职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我办先后派员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化解行政争议纠纷、规范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对相关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三是组织县法制办xx县法律顾问团成员每周进行一次法律学习。四是为了加强信息交流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每月定期编印《依法行政》简报。
十二、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办曾先后多次被省、市、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表彰。我县被xx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我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我办被省人社厅、省法制办联合表彰为“四川省法制办系统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xx—20xx年xx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被县政府表彰为“20xx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我办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市法制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全会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杭改十条”、“杭法十条”,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xx年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完成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xx》中,我市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6,进入先进城市行列。
一、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工作任务。
我办紧紧围绕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深刻领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杭改十条”和“杭法十条”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起草并报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xx年,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继续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8个方面36条举措,成为我市今后若干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指明了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路径和举措。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法规规章的引领作用。
1、推动深化改革、民生保障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等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工作,经市政府讨论通过后提交市人大会审议。完成《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立法工作,提交市政府审议后通过。部分法规规章在全国具有独特性和领先性,例如国内首部促进智慧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全国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有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限制活禽交易办法等。根据我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起草了《建议市人大会作出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的议案,经市人大会批准,停止实施该条例的部分条款;报市政府决定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2、完善改进立法工作机制。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坚持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推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注重参会人员的代表性。所有法规规章草案都在网络媒体上登载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规章草案例如《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在主要纸媒上公开征求意见。与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在《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章的立法过程中,专门与市政协社法委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市人大法工委定期召开立法工作联系会。
3、坚持“立改废评”并举。开展对132件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所替代的,一律废止;凡是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一律宣布失效;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不一致的,一律予以修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废止14件、修改12件。配合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修改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为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保障法制统一,对172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543件。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杭州市市场调节价格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推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10月13日公布施行。《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程序要求,按照决策过程的运行阶段,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2、全面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9月24日公布施行。《意见》为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定了时间表。目前,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经从市政府本级扩大到市、13个区县(市)和190个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300余家政府部门(29家市级部门、280余家区县部门),各级政府和部门共聘任政府法律顾问822人(其中市政府10名,区县政府107名,乡镇(街道)322名,市级部门78名,区县政府部门305名),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已经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复合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合同风险防范、三改一拆、矛盾化解、政府常务会议授课等方面,都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
3、服务中心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先后参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的起草、论证工作。对我市申办亚运会及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实施黄标车禁行措施、深化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国际峰会建设项目审批、西湖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地铁ppp模式招商等百余件重大工作,认真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基本都被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对10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杭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行政机关合同提出法律审查意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等工作,保障改革举措依法行政。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清理意见;对《法律法规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896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288项权力事项、《中央以其他形式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298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10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上报的16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市直有关单位要求增补33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等。
四、强化执法监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年度工作统筹。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主题,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讨论,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年度工作的完成起到了较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方式和内容并认真组织了实施。积极与市考评办沟通协调,将区县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并提高所占比重;对13个区县和36家市级依法行政责任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使考核由原来的单一考核改变为内部评价与社会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二维考核模式。
2、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收到行政规范性文件228件。经审理,受理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其中92件予以备案、4件不予备案),受理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其中61件准予公布、8件退件),因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等原因作退回处理的63件。结合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际,以会代训形式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务培训。
3、认真组织案卷评查。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36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3个区县(市)行政执法单位的43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优秀案卷进行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也进行了通报和督查整改;培训期间,邀请了省法制办执法监督处领导就省法制办新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20xx年全省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提高案卷评查水平等进行辅导。认真做好市政府部门报送的重大和进一步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对13个部门的1446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登记备案。
4、认真落实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受理行政执法电话投诉50余件,制发执法监督意见书2件。加大对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监督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的修订,从日常检查督促的结果看,全市13个区县和市级36个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均完成了行政处罚结果的上网工作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修订;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分两批对80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对全市的4000余件执法证进行了年审,全年共新发、换发行政执法证件2839件,保证持证上岗的有效落实。
5、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的改革工作。积极参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调研和讨论,参与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研定;对市各部门梳理出的综合执法权力事项进行审核、对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进行审定。
五、进一步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20xx年共办理、处理复议案件604件(其中新收复议申请509件、办理往年度结转案件95件),涉及申请人次1500余人次,妥善处理完毕448件。20xx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02件249次(其中到省政府复议的31件,到三级法院应诉171件218次),我办直接负责应诉131件168次,监督、指导其他受委托单位应诉40件50次,协助审核修改答辩状或答复书50份,审查证据材料400余份。与20xx年相比,行政复议案件有小幅增长,行政应诉案件则增长495%。面对大量增加的工作任务,在人员没有及时明显补充的情况下,我办负责复议应诉的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忘我工作,加班加点,不管是复议还是应诉,都在法定的时间内得到及时认真办理,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80%的案件得以息诉罢争。
1、严格办案质量。针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将复议。
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我们进一步严格了复议监督的要求,严格复议审查标准,并积极接受监督,推进阳光办案,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作出的复议决定书按要求实行网上公开。20xx年办理的604件复议案件中,正式立案受理438件,至年底审结作出复议决定共406件,其中维持件264件,驳回67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终止49件,撤销13件、确认违法10件、责令履行3件,直接纠错率为6.4%,调解率为12.1%,定纷止争率约78.3%。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复议建议书7份,监督下级复议机关依法办案3件。通过严格办案质量,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复议职能作用。
2、注重法治意识养成。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加强互动衔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出台后,我们第一时间在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解读,强化领导干部的行政诉讼意识。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通知》,要求全市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做好新法实施的各项应对工作。整理编辑30余万字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手册》,赠送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养成。制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建立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备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建立了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了200余名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促进了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应诉意识的提升。
3、强化业务学习。围绕复议办案和出庭应诉综合能力。
的提升,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20xx年先后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法制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诉讼专题培训以及行政审判业务培训,推动提升应诉能力,并通过组织召开复议诉讼联席例会、专题讲座、败诉案例分析、典型案例讲解、复议应诉技巧培训等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帮助执法机关防范执法风险,增强执法自信。
4、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牵头职责。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统计分析。研究出台了《关于健全我市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衔接的原则和范围,确定了联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三种衔接方式,并规范了衔接程序,建立了组织保障、监督指导、联席制度、交流培训、统计分析等五大衔接工作保障机制,为我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互动工作提供了依据。
根据师国土资源局安排,分局及早动手,精心组织,从11月15日开始,主动与团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联系,通过连队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在团各单位掀起法制宣传热潮。
二、围绕主题开展联创共建。
根据师国土资发【20xx】139号文件精神,11月21日下午司法所和土管分局联合召开座谈会,从四各方面联创共建开展好工作:
1、司法行政国土系统都属于垂直管理部门,为了更好服务团场职工群众,司法行政国土系统联创共建,发挥行业优越性,共同提升部门共性工作质量,更好的维护团场社会发展稳定和谐,加快推进“三化”进程。
2、司法行政国土系统本着“行业互助,有效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充分协商继承传统,勇于创新,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抓手,开展“四联四建”活动力推司法行政和国土系统工作共同发展。
3、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信息宣传载体,加强信息互通,了解信访案件掌控信访动态,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国土系统涉土涉法纠纷联调机制工作制度,司法行政联动全力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4、定期召开文明创建联席工作会议,讨论座谈,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加强协调相互配合。
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12月4日,分局联合团司法所、电管站等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滚动显示屏、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为群众解答相关问题,引导群众遵纪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有效的提高了职工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本次活动共解答职工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12.4”宣传横幅一幅。
通过开展以普法为核心、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充分发挥了土地协管员、国土司法联创共建的队伍力量和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机遇之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努力适应法治新常态,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总体目标,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尽职履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xx-20xx)》(乌政办〔20xx〕153号),梳理7个方面65项重大任务,部署今后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乌政发〔20xx〕2号),对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3项,调整为事后备案事项1项,调整为其他管理措施1项。今后各部门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三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发〔20xx〕136号),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行受理单制度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四是在全疆地州市率先发布市本级“权力清单”。将36家市级部门的行政权力由最初上报的3972项削减至3118项,对不属于清理范围、不符合清理标准以及法律政策依据不充分的854项不予确认,精简率达21.5%,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共3275项行政权力。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乌政发〔20xx〕123号),同步通过“乌鲁木齐之窗”、“红山网”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xx〕150号),明确了8大领域49项重点任务、相应责任单位及工作进度安排,力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乌政办〔20xx〕117号),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努力提升政府立法水平。一是经科学论证,编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并与立法项目承办单位签订20xx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责任书。二是实施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召开立法论证会8次,征求意见18次共收到反馈意见400余份。三是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1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和报送工作。四是公布施行了《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五是全面清理我市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80部政府规章,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落实重大改革措施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清理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171号),做好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六是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列为20xx年度立法后评估项目,起草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乌政法〔20xx〕5号),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电子化动态管理机制,累计录入执法人员信息7124条,并对全市2104名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件。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6号),着力规范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际运用,发现问题,下发通报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为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投诉3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6件,涉及行政审批的问题,及时解决,按时答复。
(四)优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一是收到复议申请29件,依法受理16件,已审结10件,6件未审结;不予受理4件,申请人自行放弃7件,协调解决2件。二是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顺利化解3件复议案件纠纷。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依法对审查的1起工伤认定复议案件提出建议。四是代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6件行政诉讼案件,提交2件复议申请答复书。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4号),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办法》(乌政办〔20xx〕94号),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有效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七是梳理部门行政调解依据,起草下发《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属职能部门行政调解事项的通知》(乌政法〔20xx〕9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向自治区政府报备《关于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等4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34件,不予备案登记1件,正在审查7件。二是备案登记市属部门、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发函修改后备案登记3件,不予备案登记的3件。三是对《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36件规范性文件草案提法律审核意见。四是会同市工商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主动服务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20条举措的通知》(乌政办〔20xx〕96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五是完成行政调解制度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与其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六)认真做好涉法事务工作。一是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19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对《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68件涉法事务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审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纠纷的指导意见》等综合性文件93件。三是向自治区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141篇,被自治区法制办、法治新疆网、乌鲁木齐法治网分别采用35篇、35篇和83篇。四是编纂出版《乌鲁木齐市政府规章汇编》,印制5000册,免费向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发放4600册。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总结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是实施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第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努力拼搏,在振兴的开局之年旗开得胜,首战告捷。
过去的一年,是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00.7亿元,同比增长15.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1.4亿元,增长6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08.8亿元,增长12.1%;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实现24.2亿美元,增长71.7%;财政收入完成138.2亿元(按原口径为181.5亿元),增长33.5%,连续四年保持30%以上的增速,财政支出突破200亿元大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924元,增长12.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47元,增长13.8%。各项经济指标的高速增长,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激发了全市人民的万丈豪情。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喜事连连、捷报频传的一年。特别是被评为“cctv全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一宫两陵”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成功申办,使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了极大提高,人终于找回了久违的、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豪。
过去的一年,还是为广大群众办实事最多的一年。全年投入10多亿元,共办了23件实事。对此,广大群众给予了充分肯定,群众的肯定是对我们的最高褒奖。
(一)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1493.4亿元,增长36.1%,增幅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一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8亿元,增长91.8%;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27%,上述三项指标都创造了历史新高。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已达49.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效进一步显现。
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革和改组的力度,出台了包括财政出资三亿元、企业搬迁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企业等八项扶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重点支持机床等11户优势企业。
工业开放度不断提高,去年引进了国外的荷兰东软菲利浦数字医疗、韩国贝尔威夫手机、韩国统一重工汽车车桥和国内的'上海通用、三一重工、温州不锈钢等一批大项目。有12亿美元国外资本投向工业。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铁西新区成功地闯出了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新路子。对于铁西新区的巨大变化,国内外朋友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市人民看到了振兴的希望。
经过三年多的建设,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初具规模,浑南新区的迅速崛起,鼓舞了全市人民建设新的斗志。
通过扶持本地民营企业、国有中小企业转制和引进外来民营资本三条途径,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080亿元,占全市gdp的57%,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一年来的实践再次证明,我们促进工业发展的思路是清晰的、正确的;我们迈出的脚步是坚实的、有力的;我们发展工业的条件是充分的、得天独厚的。只要继续努力,工业就一定能全面振兴。
(二)三农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年来,四县(市)和四个郊区新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0家,农产品加工率由29%提高到40%。新建各类富民经济小区697个。粮食总产量达到365万吨,创历史最高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水平。累计建设各类种植小区2135个,畜禽、水产养殖小区742个。肉、蛋、奶、鱼产量达到118万吨,蔬菜产量470万吨,水果产量15万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三万亩。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包括新增加转移支付2.8亿元等在内的,加速推进四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20条措施。四县(市)去年完成生产总值251亿元,同比增长16.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8亿元,增长95.9%;实现财政收入4.6亿元,增长32.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32元,增长22.7%。法库陶瓷工业园已经签约108条生产线,其中80条已开工建设,14条正式投产;总投资50亿元、装机容量120万千瓦的康平坑口电厂开始“九通一平”,今年将全面开工建设;辽中县的产量100万吨、销售收入60亿元的铸造城已有8户企业入驻,产量50万吨、销售收入100亿元的不锈钢生产基地已经开始建设;新民市丙烯和聚丙烯、20万吨粗铜冶炼和50万吨纸浆、70万吨机制纸三个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四县(市)经济发展缓慢一直是困扰全市的难题,如今实现了全面突破。
四个郊区经济增长创造了历史新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农业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成倍增长,一个新经济区的雏型已经出现在大地上。
(三)对内对外开放取得丰硕成果。
在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决策鼓舞下,继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深圳、90年代初的上海之后,成为新世纪国内外投资者聚焦的城市。
时间:星期二2010年12月20日地点:年级会议室工作主题:安排工作及工作总结参加人员:贾老师及大班班干,小班长,小班副工作内容:1.期末的总结大会(09临床的总结)红旗团总支(第一名)校级优秀团支部11班从现在开始提高能力,认真对待,争取大三的先进党支部的光荣2.奖学金的评定,由小班学委负责分别统计报给大班学委(优秀团干的.,三好学生,优团,优干的评选3.运动会得分的每人50元4.听力大赛情况本硕最高116分优点和长处保持下去,取长补短5.第一党总支的网页上的新闻(从1月~现在)6.资助小学生,有回执,长期联系,沟通7.爱心大使开会(今日)8.寝室的卫生评奖9.公布成绩(获奖,成绩)10.科普大赛第二届,报名截止2011-9-30学校评审2011-10-2511.09级网站的维护每个学委负责一个部分宣传委员负责与唐昊商量网页的管理12.收集素材(ppt,网页,视频制作)网络组主要负责上传13.虚心学习,做人,学习为主。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xx年以来,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新昭通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现总结如下:
今年,市委根据省委的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首先抓好本办干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系统学习,使干部职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其次结合我市政府法制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撰写《行政复议工作案例分析》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注意的问题》的调研报告,梳理出影响昭通市依法行政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三是集中研究促进工作的措施、政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昭通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昭通市关于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为了更好地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和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市在深入研究、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高质量地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工作。
到6月底,对59个市级部门334项清理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35项,保留99项。
同时,大力精减和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均做了较大的精简,审批时限得到进一步压缩,取消了一批不合时宜的审批事项,全面完成了既定的精简任务,初步把行政审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精简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了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了二分之一以上,部分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少部分审批时限压缩了十分之九以上。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上半年,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2件。在审查规范性文件中,我们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政府令129号),确保出台的文件质量。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调查论证,加强与草拟部门的沟通协调,改进起草、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
二是强调要求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文件,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建议完善后才出台。
三是是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相抵触坚决删掉。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事先告知社会公众,并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合理行政。
(四)积极配合省级有关立法部门做好立法工作。
上半年,市政府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大山包黑颈鹤保护条例》及政府法制办的多项征求意见的立法相关工作。对省级有关部门起草的征求意见初稿,市政府办发给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我办将各部门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省法制办。
同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回复工作。
对盐津县10位市人大代表《关于制订盐津名特古镇保护条例的建议》进行研究,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后,由办主要领导到盐津与部分代表面商,提出了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人大代表对我办的回复、提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十分满意。
xx年底,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制订下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到xx年底,我市昭阳区、水富县将切实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到xx年,全市11个县将全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这一工作正在按照规定程序运作。
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不予受理7件;已审结2件,其中维持1件,终止1件。我们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思想,摆正政府与群众的关系,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在审查复议案件中,我们认为县区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被撤销的情形,为了更好地处理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我们开展协调工作,要求下级政府自行撤销。
得到下级政府的采纳,自动作出撤销决定,我们作出终止复议的决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运用简易程序、听证、调解、和解、协调、现场勘查等多种手段来化解矛盾,处理行政争议。对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采用简易的方式审理复议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宽、群众特别关注的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听证,实行公开审查,保证复议机关公开、公正地办案。
目前我市有的部门仍存在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以罚代管的问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由于政府法制部门成立至今人员少,工作量大,存在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执法活动、法制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为了改变监督不到位的状况,我办积极与市监察局合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年初,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昭通市xx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将于7-11月对有关重点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责令改正,对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纠正,对执法造成x体事件要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
上半年,我办本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地促进了政府、部门重大决策的依法实施,充分发挥了作为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我办主要领导参加市政府涉及法律事务事项决策会议,对重大决策参与调研,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二是为了保证市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合法,对重大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把审查关,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在做好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同时,还对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律问题进行把关,为这些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抓主要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
一是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我市共组织xx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了由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平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半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50人次,同时,做好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电话的答复工作,答复群众咨询,并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半年来,我办全体同志在办领导的带领下,克服困难,群策群力,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紧贴中心服务全市大局的作用发挥不够;在适应新的形势,转变观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欠缺;由于人员少,一些工作还未能正常开展。
(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大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确保我市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完善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制度。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加强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行政复议人员,提高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忠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制度,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机制和方法,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以保障政府依法管理社会经济事务为核心,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高效优质服。
(六)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
20xx年,我办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布相应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公开、公正、便民。
20xx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形成了秘书行政处牵头,各处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处处长负责本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同时,进一步完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商制度,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依申请公开件由秘书行政处和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办理,办领导审核把关,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20xx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条(含市政府公报),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通过法制办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公报等形式对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后台维护系统,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xx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为7件,受理的方式主要有信函、网络等形式。
从信息公开的办理情况看,6件属于“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已告知相关申请人向产生该政府信息的部门直接索取;1件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并已全部书面答复当事人。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支出在纸张和复印费用方面,这些都在本机关办公经费中予以解决,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机关20xx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xx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如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渠道还有拓展的空间等。
(二)改进措施:
1.深入学习《条例》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对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新招录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
2.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改进法规规章草案说明,使语言通俗易懂;结合立法项目特点,拓展征求意见渠道,征求立法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在政府规章出台后,适时公开政策解读。
3.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媒体采访、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注重宣传策划,做好对媒体关注、事关民生立法项目的宣传工作;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进一步增强网站的互动、服务功能,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切。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我办积极做好“主任信箱”、“12345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的处理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相关信件,及时回复当事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把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相关说明。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附表。
我局法制工作将以党的x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和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服务、便民观念,为构建和谐口岸、平安港口,实现口岸和港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端正执法理念。
1.重点学习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即将出台的《江苏省港口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理解、配合港口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开展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引导全体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动机和目的。
3.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市五五普法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以及《法治镇江建设纲要》,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完善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
4.把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执法理念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围绕便民利民、信息互动、法律法规宣传等,增强执法对象自律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切实把宣传与教育有机结合,宣传与整治有效衔接,树立起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崭新形象。
二、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夯实执法基础。
1.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港口执法体系。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工作,将行政执法责任具体细化、分解到每一个执法岗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2.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港口规划管理、港口建设管理、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等各个方面,在做到执法必严的同时,注重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切实推行说理式文书,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要保证不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因案卷质量问题而败诉现象。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努力提高执法文书质量。
4.完善执法依据,严格遵循交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协调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1.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充分利用执法窗口和局网站等有效载体,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结果、执法救济渠道等向社会公示,还要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相对人关心、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执法公示的重点,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深入实施交通行政执法五项承诺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及《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努力塑造港口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3.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使考核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落实工作责任的重要手段。今年将在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自由裁量管理、减少和杜绝行政错案,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
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综合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各一次,行政执法被复议撤销或变更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不超过案件总数的万分之一。执法错案率不超过万分之一。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
5.开展内部和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拓宽监督渠道,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开门纳谏,自觉主动地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坚决消除人情、关系等不良现象。
四、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1.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学习、培训工作。积极落实学法制度,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处室干部不少于2次。开展执法人员在岗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时间不少于15天。执法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
2.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加大在岗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讲座、研讨等活动,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改进作风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办案基本功。
3.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严把执法人员进人关、领证关,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的监督检查。配合市法制办做好新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以及新进执法人员领证前培训组织工作。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6月1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眉府办发〔2020〕34号)。11月30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市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20〕96号)。12月27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眉府办发〔2020〕100号)。
(二)严格把关重大行政决策和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2020年,市本级64件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作出反馈,进行了调查研究、法律咨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决策事项888件,提出建议意见1346条。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要求,严格审查政府性合同、协议131件,办理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3件,共提出建议意见216条。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2020年,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22个,按程序全部及时报送备案,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均为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三统一”制度。市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8件,均履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程序,通过法制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区县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30件,均及时进行备案审查。
(四)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47号)要求,与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市保密局共同成立市政府文件清理办,抽调专人全程负责文件清理工作。将1997年5月30日眉山地区成立至201x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2673件文件进行汇总形成清理目录,其中,涉密文件99件,非涉密文件2574件。
(五)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7名市政府法律顾问、专职律师签订了《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合同》,2020年12月12日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眉委办发〔2020〕25号)。2020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件,参与市领导接访62次。
(六)积极参与处置涉法事务和市政府ppp项目谈判。参与“东坡味道”注册商标对接事宜,以及眉山主城区住宅小区公共配套有关情况和世代凯悦地块土地出让金等有关问题的研究,提出合法性意见14条,均被采纳。全程参与ppp项目商务谈判、实施方案的制定,对招标文件、ppp项目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ppp工作组对ppp项目工作流程和操作实务的编制,提出合法性意见187条,全部采纳。
2015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理清思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二)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行政审事项批清理日常工作。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制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项目的要求,我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的实际,拟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4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永政发201476号),明确了检查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二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督促完善和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三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坚持谁许可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对仍然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行为,再次进行清理、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切实监督抽象行政行为。
20xx年以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中发〔20xx〕36号),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我办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桂政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办严格按照报告制度要求,组织辖区政府各部门开展20xx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截至20xx年1月20日,我区所有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本部门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xx年1月30日,xx区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布了本级政府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内容涵盖了xx区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20xx年工作打算等。
我办通过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相关文件合同案卷、参加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20xx年上半年,我办围绕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查各种文件、合同,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20份,其中征地拆迁方面109份、各类合同(协议)27份、强拆法律意见265份、其他方面法律意见19份。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xx年4月,区政府与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担任xx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部分文件、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主要负责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0xx年上半年,我办共对区政府制定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发挥复议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20xx年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依法受理2件,审理终结2件。按照《xx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职责。20xx年上半年,我办承办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监督指导部门行政应诉案件31件。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我办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主要内容,印制了400余份政府法治宣传品,分发给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以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水平。
1、政府法治宣传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法制机构与行政诉讼应诉承办部门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3、部门人员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逐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所承担的工作量日益繁重,而我办仅4名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2名、聘用人员2名),较之繁重的工作任务严重不足。
1、做好里雍镇、白沙镇划转过来的有关法制工作的接收和协调。
2、继续做好行政决策和各种合同、文件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
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5、组织做好xx区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做好迎接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及办证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8、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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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平公正开展复议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功能,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件,不予受理10件,依法受理110件,办结100件(其中:维持46件,驳回6件,调解后撤回申请21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限期履行7件,终止17件),10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48件进入行政诉讼。
(二)尽职尽责履行应诉职责。按照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要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涉及行政应诉案件20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5次。已审结的175件行政应诉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31件,仍有31件行政应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175件。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以不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为抓手,继续完善全市行政调解机构,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房产开发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继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行业牵头部门主导作用,保持行政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稳定态势。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9455件,调解成功9434件,成功率为99.8%。二是以《眉山仲裁委员会章程》、《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八项基本制度为基础,结合日常审理实务,市仲裁委员会制定《文书格式规定》、《关于结案前填写案件程序流程图的规定》、《仲裁档案管理规定》,对从受理到结案的整个过程进行标准细化,进一步加强程序及实体两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20年办理仲裁案件共61件(其中受理43件,201x年未结案18件),已审结56件,结案率91.80%,全部归档装卷完毕。调解及撤回申请16件,调解率28.57%。审理案件的仲裁员79人次。
(四)扎实开展巡回听证实地办案。建立复议案件巡回听证机制,积极推行“巡回听证、实地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案件按照便民原则以巡回听证形式,到申请人所在地或案发地举行听证会,提升复议案件办案透明度和当事人参与度,增强复议公信力。2020年,共举行巡回听证7件次。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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