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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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订合同,双方明确了交易条件和双方的权益,从而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编写合同时,应当尽量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方便双方执行。下面是一些合同草案,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以满足您的实际需求。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关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转港的代理委托x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x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6。乙方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转港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货款;7、因乙方在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x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x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在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买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传:电报:
卖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传: 电报: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 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总值:
3、交货条件:.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___%溢短装。
4、原产地国别:
5、包装:
6、装运期:
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
8、保险
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方式结算。
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
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 .
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_______日内以方式支付货款。
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 期于卖方 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
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
(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的提货单________份;
(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____份;
(3)原产地证明书____份;
(4)装箱单____份;
(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____份;
(6)cif条件下的 ____份。
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____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____%.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
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____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
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1990年3月13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附件:(略)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14年 月 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卖方: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元。
甲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
1.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_________天,甲方应以电报通知乙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上项电报通知_________天内电复甲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_________天前,甲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乙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甲方。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设备_________台,计总值_________元。
乙方的购买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_________元,占整个返销额的_________%,每年的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交货。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一、 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国家饮料质量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上海中博进出口公司华泾仓库。
四、交货方式及运费:20xx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交货。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责运送,运费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产品外包装以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给定样本为准,包装箱费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款于交货后10日内结清(以收货单位为准)。
七、买方的违约责任:如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未将货款结清,需赔偿山西华夏果品饮料公司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
八、卖方的违约责任: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华夏果品饮料公司应提前通知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如山西华夏果品饮料公司无故拖延交货日期或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收购,并要求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赔偿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
九、争议处理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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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 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盖章)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理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艺术作品市场销售的合作伙伴,须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并认真填写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最优惠待遇,委托销售订单价格必须低于甲方同期向市场直接发售的成交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本协议及“委托销售清单”是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推广及销售的艺术作品应为书画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创作品须加以注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伪作而影响乙方经营信誉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艺术品成交金额和赔偿损失。
3、甲方可选择艺术品自己保管或委托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应当天内告知乙方删除记录。
4、甲方在移交作品时须在作品认证书上签名,以确保作品为真迹。
5、甲方同意在方便时间作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参加甲方承办的展览会),薪酬为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把甲方的艺术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地向国内外的书画收藏界、艺术画廊及全国特许加盟店进行推介,并可根据甲方的书画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的受理书画作品,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场销售总额的%作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托销售清单”的委托发售价自行计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委托价(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网络宣传平台,为书画家设计、制作个人艺术作品展厅,提供能够满足书画家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等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20-100幅作品空间数据库),为书画家的宣传提供个人专用网页。负责做好个人艺术网页的修改、维护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乙方负有为甲方委托销售的艺术作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的艺术作品的完整性的义务和责任。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艺术作品损害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以确保书画家的经济利益。
4、乙方发售艺术品二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四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甲方的全部款项。
5、乙方协助甲方向交流会及其国际市场联盟机构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销售后乙方根据成交金额交纳税金和扣除约定佣金,余款按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
四、双方经签订委托销售协议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即产生法律效力。“委托销售清单”是双方业务往来结算的合法依据。
五、双方在协议生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都应按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另一方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方便甲乙双方异地签约,除本协议签约交换印信外,补充协议和“委托销售订单”传真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协议签名和印信为识别)。
七、本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签约地点为乙方公司办公室。
甲方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执照准号: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钢材一事,购销双方达成如下共同遵循的协议:
一、货物数量及验收方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及到达站费用负担:购方指定的仓库;购方承担装车、运输及卸车费用。
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螺纹钢按过磅计算;购方在收到货后,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有质量异议的,购方在检验报告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供方在收到购方质量异议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妥善解决方案,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应费用。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到结算完毕。
九、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信用证尽管被认为是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但是基础贸易合同的履行仍然对信用证产生重要的影响,基础合同的履行得当与否会直接干预信用证的正常履行。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的商业利益关系决定了开证行能否正常对外付款。
信用证;独立性;
信用证系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对外开立的承诺在所提交的单据和信用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一致的情况下,承担付款义务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信用证关系被认为是一项独立的法律关系组合,但是最核心的法律关系是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关系。信用证这项贸易结算工具创立至今,极大地推动了贸易的发展,被视为是将金融信用取代商业信用的积极创造。信用证适用的统一惯例也为广大贸易者、银行、航运者所接受,成为世界上适用范围最广的国际法。
信用证之所以能够有如此的生命力,在于其有着极强的独立性,信用证开立后则独立于贸易基础合同,开证行凭借自己判断对外做出是否付款的意思表示,受益人也可直接主张于信用证开证行以获得相应的付款。可以说信用证的独立性特点是信用证能够被广泛接受的最根本原因。但信用证的独立性是否就已经真正发展到超脱基础贸易合同而成为与基础贸易合同毫无瓜葛的法律关系,从而与基础合同之间形成井水不犯河水的并行的体系呢?笔者认为,无论如何信用证在其运行中总会受到基础合同的强大影响,从而极大地改变名义上的独立性。
信用证充其量仅仅是一个结算工具,是贸易双方就资金如何支付所做的安排。按照一般贸易规则,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买方负有向卖方支付款项的义务,买方支付款项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不外乎采取包括现金、汇款、托收或者信用证的方式。从安全性角度而言,信用证被视为最安全的结算工具,信用证拉近了买卖双方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因双方之间的不信任而产生的副作用。
买卖双方一旦同意采用以信用证为结算的工具,则就涉及到信用证的开立时间、信用证开立银行的接受与否、信用证开立的费用承担、信用证中具体的单据的种类份数出具人等条款。这些条款都会被纳入基础贸易合同的范围,买卖双方就这些开证条款进行充分的磋商并达成一致,最终成为基础贸易合同的一部分。
可以这样说,基础贸易合同中就信用证开立条款所作出的约定是后续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没有双方在基础贸易合同中的磋谈,就谈不上信用证的适用。更为关键的是,这些信用证开立条款的约定一般都会被直接纳入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条款当中,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基础贸易合同时信用证的源泉。
一般我们认为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在开证时产生的申请开立信用证法律关系,此法律关系也和信用证法律关系相独立。我们承认申请开立信用证法律关系和信用证法律关系之间是独立的法律关系,但是不能否认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基础合同对信用证产生的重大影响。
买卖合同的买方基于自己的方便等原因的选择,会选择一家银行做为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对外开立信用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开证行对外开立信用证是应开证申请人的委托进行的,虽然开证行对外独立开立信用证的法律后果并不直接归于开证申请人,但是开证行对外开立信用证一般不得超脱于买方的指令。
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买方一般会向信用证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或者签订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合约,在此合约当中,买方也即是申请人会详细地就信用证条款的几乎全部内容做出详细的要求,这类要求和前面我们所讲的基础合同里的约定是一脉相承的,实际上也就是将基础合同里所约定的开证条款的内容以清晰的意思表示,指令或要求开证行如是办理。在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并未违背ucp的强行规定的情况下,一般开证行均会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也就是说开证行对外开立的信用证实际上就是将贸易基础合同中某些条款对外进行了细化,使之符合ucp的要求,以及符合国际银行间标准实务的要求。
信用证能否充分地得到履行其法律要求表现为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会出现不符点,或者说开证行是否会就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做出单证不符的判断,再进一步则为开证行做出单证不符的判断能否成立或者是否最终放弃。
证的约定,从而导致不符点不可能也不应该得到弥补。比如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提单的出具日期已经超过了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受益人本身已经是延期交付货物,在此情况下,船运公司签发的提单上记载的装船日期已经不可能和信用证相符,此类不符点是根本性的不符,是不可修改的不符点,如果强行为了满足信用证的条件而使之相符,则会落入无尽的法律纠纷,在本文中我们不做阐述。
还有一类不符点是轻微的不符,或者是可修改的不符。主要表现为因为某种操作的失误而导致在单据上显示的内容和信用证规定不相符合,诸如打字产生的错误等等。此类不符合前者的不符有着质的区别,这些不符不是履行基础合同中产生的不符,而是信用证下出现的不符。但是此类不符同样可能导致不符点的主张得以成立,如果此类不符点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原则,则对开证行来讲一样可以达到拒付的条件。
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制定者角度而言,制定者希望通过惯例统一各方就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不同认识从而达到较少不符点争议的目的出现。根据统一惯例的要求,开证行也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外独立做出单证是否相符的意思表示。
但事实情况却远非如此。信用证从其开立到接受单据再到最终付款有着一段时间,姑且不论是远期信用证,在即期信用证下,都会有相当一段时间,所以开证申请人一般均在开立信用证时提交部分保证金已开立信用证,待到开证行付款之时再将全部款项补足。这一信用证的强大的融资性质,导致单据到达开证行时开证行其实并没有完全的开证申请人的资金做保障,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影响,或者为了使单据提示和最终付款之间产生缓冲,许多开证行在接到单据时首先即对外宣称不符,然后择机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充足资金后再行付款。从这一点上分析,开证合同能否履行严重影响了信用证关系的正常运转。
更为严重的是,即便是本文曾经提到的一些轻微不符点的出现,如开证申请人已经丧失了商业信誉,根本无力偿还信用证可能出现的垫款,则开证行会竭尽全力寻求不符点的成立,从而达到拒付信用证的目的,此时信用证基础合同开证申请人的情况对信用证交易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
当然,如果开证行仅仅是因为申请人出现了某些状况而试图以不符点为借口达到拒付的目的,则受益人应当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判断标准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队开证行的上述无理拒付采取法律措施,一旦这些不符点被认定为不成立,那么根据民法基本的原理故意促成条件不成就的人无权宣称条件不成就,开证行也就逃避不了付款的义务。
我们在分析以上情况时曾经说过,单据的不符点存在诸多原因,有些不符点是根本性的不符点,不可能得到修改,这是单证之间的绝对不符。按照信用证交易的一般规则,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开证行即无须对受益人进行付款,也即开证行对外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的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开证行即享有脱离信用证关系约束的权利。那么是不是不符单据的提交开证行就确定不付款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在现实交易当中,受益人虽然提交的单据存在着不符点,此时受益人一般会跟申请人做出联络,寻求申请人对上述不符的确认,申请人一般会明确告知受益人,此类不符点他们会予以接受,受益人仍可迳行向开证行提交单据,并可获得付款。
开证行在接到此类单据时,也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此类单据上出现的不符,如果申请人明确告知开证行,他们对此类不符点均会接受,此时开证行仍可对外做出付款的承诺。从这一点上分析,开证行的独立判断信用证不符权变成了首先由申请人判定,其次才是开证行对外做出意思表示。根据法律上的禁反言原则,开证行一旦同意对外放弃不符点,则开证行的付款应当是确定的,不可撤销的。
“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样一句话,在信用证交易的运行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之所以将贸易合同称为基础合同,即在于在此基础上的其它交易行为的运行都受其影响,如果没有基础合同的正常履行,就不能完全保证信用证关系的正常运行。
请人带来损失,直接影响着申请人是否真正愿意接受这些单据。在申请人愿意接受货物的'情况下,任何单据表面上的不符点都是轻微的,在申请人根本不愿意接受货物的情况下,任何单据上的不符点都是重大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不符点只不过是付款是否能够完成的一个托辞。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银行是依靠信誉存的企业,如果银行在信用证的执行上经常会借口不符点是否成立来达拒付的目的,则该银行的商业信誉就会广受怀疑,直接的经济后果是此后的交易中当事方将不会接受此银行开立的信用证,这对经常拒付的银行来说是不利的。
但是出口方做为受益人一旦选择了信用证做为结算的工具,即应当充分利用该工具的优势,尽力正常履约,并努力防止出现单据中的不符点的存在,从而真正达到使得商业信用证转换为银行信用的目的,以使得自己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乙方: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__套(件),计总值____万美元。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单据: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发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六条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机器____台,准备设备____台,以及测试机器____台,附配件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____机器,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____机器,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国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充修改。
第九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本合同以中、____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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