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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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团队都应该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针对一个方案的制定,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和目标。请您仔细阅读下面列举的几个方案,它们可能对您的问题有所启示。
北京:6月25日,公布高考成绩。
天津:预计6月25日左右,考生可查询本人高考成绩。2022年天津市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也将随即公布。
河北:高考成绩预计6月下旬可查询。
山西:考生成绩、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二c类)将于6月24日公布,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随后展开,预计8月底结束。
内蒙古:6月23日前后,考生可查询本人高考成绩。与公布成绩同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科类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辽宁:预计6月下旬发布高考成绩。
吉林:预计将在6月末公布考生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黑龙江:6月24日左右,省考试院将发布高考成绩。
江苏:预计6月24日晚20:00后,考生可查询高考成绩。
浙江:预计在6月26日左右发布高考成绩及各类各段分数线。
安徽:预计于6月24日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
江西:6月23日查询高考成绩。
山东:6月26日前公布夏季高考成绩。
河南:6月25日,考生可查询本人高考成绩。
湖北:6月25日左右向考生发布高考成绩。
湖南:6月25日左右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
广东:高考成绩放榜时间依然定在6月25日左右。
广西:预计6月24日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考生开放高考成绩查询通道,届时考生可查询高考成绩。
海南:高考成绩预计在6月25日左右向考生公布。
重庆:6月25日起,考生可查询高考成绩。
四川:6月23日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
贵州:预计6月下旬公布成绩。
云南:预计6月23日左右,拟定云南省2022年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西藏:预计6月25日公布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陕西:预计6月24日公布成绩。
青海:6月底前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对考生开放高考成绩查询通道。
宁夏:预计6月23日左右公布考生成绩。
新疆:预计6月底前公布考生成绩、位次以及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意:
1、高考查分时间如有变化,请以省招办最新通知为准。
2、尚未公布具体查分时间的,请随时关注省招办通知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高考2022报名·分数·录取查询》专题,我们会及时发布高招最新动态。
高考填报志愿步骤。
(一)登录指定网页。
网上填报志愿要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进行,登录指定网页,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指定网页一般会印制在准考证上面,或者打省招办办公定电话咨询。
(二)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是考生准考证上的14位报名号数字,第一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三)阅读考生须知。
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告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考生应仔细阅读,了解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以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为了保持志愿填报的正确地误,考生须知一定要详细阅读,这点很重要。
(四)修改初始密码。
考生在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时,一定要修改初始密码,如果不修改,就会自动返回到上一步,无法继续往下操作。点击“修改”按钮,就可以修改密码和填写录取用联系方式。成功修改密码后,再开始填报志愿。(修改的密码一定要牢记,最好是平常用的,录取联系方式一定要写正确,要是经常可以联系到你的,保持不会停机)。
(五)选择批次填报志愿。
先在网页上点击“填报志愿”按钮,先选择要填报的批次,然后根据提前草拟的志愿表填报院校代码和所选专业代码到志愿栏,千万不要错栏错位。仔细严格按照流程来操作。
(六)检查核对。
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输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已填的代号转换成相对应的院校和专业,屏幕上会显示已填报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这时候,考生要阅读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仔细核实显示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自己想要填报的,如果不是,或出现红色字体提示的“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就说明填错了代号,一定要按正确的代号更正,要不然就张冠李戴了。如果要修改或补填志愿,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填报界面进行修改或补填。(这是高考网上填报志愿非常重要的步骤之一)。
(七)保存志愿信息。
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不点击的话,志愿信息就保存不了,等于没有填报志愿。填好每一个批次的志愿后,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这个批次的志愿信息。保存好以后,再从第五步开始填报其他批次志愿。
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正确估分:分数出来前对一下答案,对自己有一个大概的估分;。
2.提前参考往年录取分数线:预估分数后,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大面积搜索数据;。
3.明确各项重要的时间节点:控制分数线、各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结果、征集志愿等;。
4.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有关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等的政策性承诺,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对科学填报志愿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和安排,广东省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省份之一,从20__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__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4个主要内容。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对两种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作了清晰具体的明确。二是健全规范普通高中学生五大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三是将普通高考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对两类高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招生录取方式等作了明确。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建立更加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4大变化。
一是考试科目组合有变化。现行高考的考试招生分为文、理科两大类,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理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高考综合改革后,不分文理科,科目设置实行“3+1+2”的组合方式。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且数学不分文、理,“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二是计分方式有变化。现行高考考生总成绩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300分,均是直接采用卷面分。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总成绩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各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直接使用卷面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采用等级分。
三是招生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普通高考是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后,即20__年起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由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四是投档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高考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所学校下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高考综合改革后,夏季高考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院校有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一个院校专业组由若干个专业组成,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志愿填报及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
自从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__]35号),决定由上海市和浙江省率先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到如今,上海与浙江的改革探索已经走过五个年头,两地进入新高考也已有20__、20__、20__三届毕业生,从明年起多个省市也要相继进入新高考。
虽然吉林省还未启动新高考,但参考其他已启动新高考改革省份的《实施方案》,对我们仍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标杆意义,可以让现在还是中小学生的学生们、家长们在考试科目、时间、命题方式等多方面都能有一个参考、了解,这些方案可能就是未来即将进入高中的中小学生们将要面对的新模式。
首先,不管已启动新高考的省份怎么改,都将会是按照下面几个标准为原则,即:“两依据、一参考”。
两依据: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部分省份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部分省份对外语听力有更高的要求。总体来说所有改革省份均不分文理科,在采用“3+3”模式的省份,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三科;在采用“3+1+2”模式的省份,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选2。
一参考: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表现、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方面维度。在高水平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春考等方面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作用。在坚持教育公平性的基础上,逐步破除唯分数论。
小编在第一时间整理了各省图解版、文字版、解读版三个版本的改革信息。
图片版可供同学们直观、清晰地了解改革情况;文字版可供大家准确、科学地研读改革内容;解读版可供大家具体、详尽的知晓政策落实可能遇到的问题。
山东省。
变化1。
考试科目和时间。
20__年新高考实行“3+3”模式,考试科目包括国家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任选的3科。
1.国家统一高考。
语文、数学、外语(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
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主要考虑是避开夏季雷电等恶劣天气,增加了考试机会,有利于降低考试风险,维护考试安全和考生利益。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0日。实行学业水平“6选3”等级考试,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选择考试科目,充分尊重了学生的选择权,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山东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为何6月8日上午没有考试?
根据本次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统一高考取消了文综/理综考试科目,6月8日上午没有安排考试,这是基于全国高考的统一性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目前,全国只有6个试点省份取消了文综/理综考试科目,其余省份仍于6月8日上午组织文综/理综考试。国家将根据改革范围的逐步扩大,统一调整全国高考时间。
变化2。
成绩构成和分数转换。
20__年新高考成绩满分仍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科使用原始分数,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选3科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转换后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实行等级分数转换,是为解决等级考试选考科目不同、试题不均衡、分数不等值等问题,造成3科考试成绩不能直接相加而采取的制度设计。在有关省份试点的基础上改进优化,山东采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和“一分一段”形式,转换分数连续排列,保证考生每科成绩转换后位次不变和较好的成绩区分度,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
变化3。
划线和录取办法。
20__年新高考,考生报考科类分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3类。
普通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是采取分段划线的办法,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划定普通类一段线、二段线。
其中,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二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普通类本科计划的1:0.5划定。普通类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3个批次。
艺术类继续划定本科、专科文化控制线;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3个批次。其中,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体育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体育类一段线、二段线。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2个批次。
其中,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二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作为高校录取体育类考生的最低控制线。
变化4。
志愿设置和填报。
20__年,志愿设置采取“专业(专业类)+学校”方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普通类填报志愿最多不超过96个,艺术和体育类填报志愿最多不超过60个。
改革后,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将增强考生录取专业与兴趣特长的匹配度,避免大量考生因被调剂录取造成不符合专业意愿的状况。
96个专业志愿是允许填报的最大志愿数量,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高考成绩、专业遴选等情况综合考虑填报,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只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随着改革实施,可参考的数据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准确,估计多数考生不需要全部填满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立足我省发展新定位,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稳妥推进,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三)改革目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启动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抢抓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有利时机,通过争取国家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落实省院省校合作协议,吸引省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挖掘本省教育资源潜力等多种途径,逐步提高全省高考录取率和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证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考生享受到更多高等教育资源。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的长效机制。
3.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主动服务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大对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考生招生照顾力度,积极支持并采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顾措施,确保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稳中有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自20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选择部分州、市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与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和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申请的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公示录取结果。
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省政府今日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__〕42号,下称《改革方案》),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改革方案》从20__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__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据介绍,我省《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__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等,着重体现在4个方面:
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高等院校大专招生。
01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合格性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
02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03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5个等级。
对于选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20__年上半年公布。
04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将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方式。
省教育厅同时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等级赋分方法。等级赋分方式是,将考生某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a、b、c、d、e5个等级,按一定比例转换为一分一档的等级分,起点分为30分,转换后考生在该科目中的成绩排序不变。
据了解,国家根据“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__年上海、浙江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20__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分别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经批准,广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湖北、重庆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省现行的高考方案在维护教育公平,选拔合格人才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特别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高考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省高考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分管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多次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省教育厅通过到省内外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借鉴第一、二批试点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成功经验,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与同期启动改革的其他7省市保持密切沟通。同时,通过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论证,发放1万多份问卷广泛调查,开展风险评估等,广泛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大学校长和招生办主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第三方风险评估,按程序分别报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备案同意,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2021年起,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别编制。
普通高校将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本、专科来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以按物理科目组合招生,也可以按历史科目组合招生,那么也需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另行制定,于2020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20__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
20__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3科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0日,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山东新高考四大变化。
自20__年起,山东夏季高考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分数线。
与改革前相比,《实施方案》改革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考试科目和时间、成绩构成和分数转换、划线和录取办法、志愿设置和填报。
本次高考综合改革是中央推动的教育领域重大改革,由中央进行顶层设计,各省都要在国家政策框架体系内进行改革。我省《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改革要求,又吸收和借鉴了前两批改革试点省份成功经验,紧扣湖南实际情况,力求方案的科学性、操作性。
一是强化系统设计。以高考改革为突破口,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了整体设计,突出了系统性和整体性,着力构建“分类考试、多元评价、综合录取机制”,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
二是体现育人为本。从教育教学改革、考试改革、招生录取改革到高校人才培养改革均体现了育人为本的理念。通过“考改”和“招改”带动“教改”和“学改”,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促进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有机衔接,推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促进科学选才。以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专科分类考试为基础,完善考试评价内容,着力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为不同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
四是保障教育公平。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我省考生总量大的特点,优化选考科目中再选科目成绩的等级赋分办法,使不同科目间的考试成绩可比,同时保持每门再选科目内学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公平公正。
五是确保安全平稳。高考安全是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是深化高考改革的重要保障。在改革方案设计方面,我们立足全局、着眼大局,妥善处理高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合理设置考试时间,扎实做好高考安全、招生录取规范管理各方面工作,为高考改革平稳落地创造条件。
我省《实施方案》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为根本遵循,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高考改革具体任务安排。《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明确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这是方案的主体部分,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招”等关键问题。主要有四项基本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这是国家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
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两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其中,考生首先须在历史和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2016年,我省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相关规定,《实施方案》以该文件为基础,明确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招生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这是此次高考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具体来说,一是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二是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三是建立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改革后,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而对于再选科目,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我省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起始赋分30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四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四)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建立多元录取的重要内容。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同时也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人才精准选拔和精准培养。主要措施是: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力争2020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等等。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稳妥推进配套改革、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等内容。
8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为750分。
什么是“3+1+2”模式?“3+1+2”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科目,及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考生首先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据了解,统一高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命制,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各省份自主命制。
此外,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6月7日拟开考,高考考试时间为3天。
8省份高考时间拟安排为206月7日至9日,考试为期3天。
其中,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据悉,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拟安排为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15:00—17:00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
同时,各省份提醒考生,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所在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应调整。
考生志愿填报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
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起,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等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将拆分若干院校专业组,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
据了解,“院校专业组”是高校招生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
此外,各省、各教育厅提醒广大考生,增加选考科目后,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拟报考学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报。
新高考适应性演练。
为确保2021年新高考平稳落地,部分省市将于2021年1月至4月举行新高考适应性演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2021年1月23日至25日,演练将从考试组织、评卷到招生计划编制、志愿填报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模拟,帮助考生了解新高考的试题风格,熟悉录取规则。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从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科目。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
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需完成全部合格考。社会人员可自主安排合格考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根据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以上6个科目中选择3个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其中,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科。
共有12种组合。
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全国高考分数将陆续揭晓,北京、天津、宁夏、江西、安徽、吉林、甘肃、四川、浙江、河北、重庆、广西等12省陆续公布该省今年的录取分数线。
各省录取分数线如下:
北京:一文史555分理工537分。
理工类:一批537分,二批439分。
文史类:一批555分,二批468分。
北京市八中李宇轩以总分705分的成绩位居全市理科榜首;北京二中高三九班的熊轩昂以总分690分的成绩位居全市文科榜首。
“很激动,真的没想到”,李宇轩表示。李宇轩从初中开始就一直就读于北京八中,成绩十分优异。高三期间平时成绩普遍排在年级前五,此外还担任了班长职务。他最大的爱好是画画,“从小一直画,高三时停了。”
以总分690分的成绩位居全市文科榜首的熊轩昂说,听到自己获得北京市高考最高分的时候,“有点兴奋,不相信!半个小时左右,查了分数才确定,现在也还不相信!不过大家不要把我神话了!”
在各科目中,熊轩宇的数学(科目)分数满分!作为一个文科生,为什么数学会考满分呢?熊轩昂说,“数学题很简单,刚考出来有点蒙基础一步一步打过来的,他说,“小学几乎没参加过辅导班,基础打得好,突击有效,但是纯靠突击没用”。熊同学的文综也考了满分,他说“背是很必要的,要理解的背,另外要多写,追求写作的熟练度,但要写出来最终还是要多背,从基础上下功夫,最后答题技巧很重要”。
高考复习非常紧张,北京二中中学更是气氛非常紧张,为了缓解压力,熊轩宇说,“自己平时做打篮球,但打得不好,也打游戏,爱玩单机游戏!”,尤其在备考当中,作为外交官的父母给他的帮助最大,“他们听到我分数的通知完全不相信,他们从小给我营造了良好的家庭氛围,所以我的地理比较好,对于一些学习习惯和性格的培养是潜移默化的,不是明面上的”。
高考结束是另一个开始,高考后要做什么,他说自己可能对女生比较冷,最想脱单,还有三个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健身,觉得健身的男人非常魅力;第二个目标就是多涉猎读书;因为我不爱读书,第三个想法是提高英语!
天津:一本文科531分理科521分。
宁夏:一本文史类519分理工类439分。
江西:一本文史类533分理工类503分。
安徽:理科第一批487分文科第一批515分。
吉林:重点本科文史528分理工507分。
甘肃:一本理科460分文科505分。
广西:一本理科473分文科535分。
河北:一本文史517分理工485分。
四川:文科一本537分理科一本511分。
浙江:普通类第一段577第二段480第三段359。
重庆:一本文科525分理科492分。
方案明确从20__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__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其中: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
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景李虎还透露,广东新高考还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其中:
“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依然为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景李虎表示,根据新高考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高中学校进行记录和管理,高等学校作为录取参考。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入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结合湖南省情,在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有关单项改革的基础上,2016年出台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2018年全面推进并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基本建成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模式,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人才选拔培养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为湖南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机制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招生公平性,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关注的义务教育“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小学、初中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推行学区制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招生制度。二是改进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三是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办法。落实我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升学考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和按照学生居住地、学籍地报名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提供有关服务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权利。四是进一步推进合格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全省规划推进合格学校建设,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资源更高层次的均衡配置。五是指导各区域完善中小学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六是建立并不断强化中小学招生评估办法。着重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高中招生实施办法、随迁子女入学状况和化解“大班额”、缓解“择校热”实施办法进行评估。
3、实施安排。在2015年指导和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6年进行试点,2017年初见成效,2020年基本破解中小学择校或入学难题。
(二)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适合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习程度、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有效衔接高校人才培养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办学,促进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改革考试形式,建立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合理设置和安排两类考试科目。合理确定学生等级性考试科目、自主选课办法和成绩呈现方式,促进高中教学模式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价机制。科学利用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改革。
3、实施安排。2015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试点,2018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2021年有关科目正式纳入高考计分体系。
(三)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个性特长全面发展,扭转“唯分数论”倾向,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规律、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客观、真实、全面记录学生高中阶段发展状况,为学生现实和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二是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方便、快捷、准确地记录与保存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表现情况。三是规范评价过程,强化公示审核,确保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材料的.真实可靠。
3、实施安排。2015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试点,2018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2021年正式纳入高考录取参考范围。
(四)建立并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选拔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培养体系。促进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学生充分自主选择职业和个性发展,为满足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奠定人才培养基础。
2、主要措施。一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完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制度。逐步扩大单独招生规模,提高单独招生录取比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建立分别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录取模式。三是完善对口升学制度,构建中职与高校有效衔接的升学通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和本科学校学习。
3、实施安排。2015年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的人数已达到高职院校录取总人数的一半左右。其中,全省单独招生规模达到高职招生总计划的30%,五年制和对口升学等两类形式招录规模保持基本不变。2016年,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录学生的主渠道。
(五)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促进试点高校科学选才,规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行为,确保真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学生进入高校学习。
2、主要措施。指导省属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规范和完善自主招生方案,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自主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现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生的改革初衷。
3、实施安排。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规定加强对省属试点高校指导和监督。2015年起,自主招生面试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高考分数公布之前进行。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六)实施高校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
1、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面向我省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学生高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机制。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比例,促进边远、民族、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主要措施。一是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科学合理分配和编制招生计划,足额落实教育部下达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实施区域为全省40个国家级贫困县)。二是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政策,确定我省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区域(51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区),指导省属实施高校按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2%的比例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三是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省属本科一批高校按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3%的比例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合理安排适合农村考生特点与就业需求的专业(实施区域为全省范围所有农村)。
3、实施安排。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年4月制定上述3类专项招生计划文件,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完成。力争到2017年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七)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1、目标任务。构建合理规范的高校招生扶助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平公正,纠正高考加分领域过度功利化倾向,杜绝高考加分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主要措施。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5]9号)文件精神,取消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调整我省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合理设置过渡期。明确过渡期加分政策,保留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有关奖项、称号、名次考生的加分资格,且加分分值一律调整到国家规定的5分以下。
(八)改进并不断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1、目标任务。建立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学生个性发展和录取公平的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方便学生选择就读高校,降低考生报考难度和风险;方便高校选择合适学生,提高科学选才水平。
2、主要措施。一是不断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投档录取率。二是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不再分批次填报志愿;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克服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三是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使学校选拔学生和考生选报学校更加合理有效,逐步实现“双向选择”。
3、实施安排。2015年已合并本科第三批a、b两个批次。此后逐步合并本科第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录取批次。2015年已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试行学生可选报1-2所学校制度,此后逐年完善并扩大。
(九)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1、目标任务。建立并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加强招生自主自律,杜绝高校招生录取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主要措施。一是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和督促省属高校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详细列明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按规定上传到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平台”,经审核后于高考前向社会公布,学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二是加强招生委员会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使其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加强高校录取现场监管。指导和督促高校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建立与完善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有关问题。四是继续实行并进一步完善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落实招生问责制。
3、实施安排。每年5月对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6月底前各高校将招生委员会名单、第三方监督机制等报省教育厅备案。2015年已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目标任务。改进和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发挥高考正确导向作用,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探索高考招生与高中学习进一步相关联办法,提高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水平,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高考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时间安排,制定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从省内自主高考命题过渡到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命题试卷。二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明确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明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不分文理科。明确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设置、考试时间、成绩呈现办法等。外语科目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建立和完善“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充分发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加强指导。指导高中学校充分认识高考综合改革的意义,按照统一安排积极支持并参与高考综合改革。指导高校根据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五是学习借鉴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密切关注上海、浙江试点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3、实施安排。2016年高考起,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在部分市县和学校进行试点,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2018年秋季从高中一年级学生中开始施行,2021年按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录取。
(十一)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通道。
1、目标任务。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使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资源。
2、主要措施。一是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职学校继续实行注册入学制,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二是创造条件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包括为肢体障碍考生提供无障碍考场、为视障考生单独制作大字卷,为盲人考生提供盲文卷或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等。三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方式。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3、实施安排。2017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2018年启动实施。2016年高考起,逐步为残疾考生提供相关服务。2017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
(十二)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监督管理机制。促进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提高教育的社会公信力,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制度环境。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规定。督促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530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19号),扩大中小学招生、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省国家考试厅际联席会议等成员单位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对辖区内招生考试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各级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招生承诺制,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强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规章制度,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以县为单位制定中小学考试招生监管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管,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安全规范和评价过程公开透明,提高公信力。加强高考加分资格审核的部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强化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加分造假行为。加强对我省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监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强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过程监管,严审考生资格,落实生源地有关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的审核责任,强化招生学校和省级招办复核机制。督促各高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修订和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章程。四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9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并不断完善和规范实施。严肃查处考试招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触犯法律的,依法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杜绝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实施安排。根据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特点和时间安排,督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制定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安全规范顺利。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湖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和部署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各项改革。设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推进。建立若干工作小组,分项目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单项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聘请相关领域的若干专家参与各个单项改革方案的制定与论证。
(二)科学谋划,稳妥推进。深入调研湖南实际情况,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案,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政策措施。
(三)加强引导,平稳实施。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强化监督,确保公平。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五)强化保障,深化改革。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逐步满足学校选课走班的需要。优化师资配备和设施设备等条件。以多种形式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的改革建设,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满足学生选学需求。加强考试机构建设,努力提升考试机构的专业化和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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