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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11月12日,学校组织学习了《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物价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关于清理教育乱收费、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毕教基发[20xx]179号)的文件精神后,我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性质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情况如下:
1、从没有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时间收费补课等行为的发生。
2、从没有在校外租房或在中办班收费补课行为的发生。
3、从没有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或给学生补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行为的发生。
4、从未违规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的发生。
5、从未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从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班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等行为的发生。
7、从没有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惩学生。
8、从没有指定学生到相关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从中吃回扣等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校、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6.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制度、运作流程、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廉洁。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河南省和县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上级文件精神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守聪(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张晓阳(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安爱景、刘俊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滑县焦虎乡第一中心小学。
2015年3月。
钱场镇初级中学历来非常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形成了校长负责、部门主管、财务审核的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年伊始,学校都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的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评促教、整建并举”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收费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学校办学行为、校务公开及收费管理情况”等重要内容,扎实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原则,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来家长和社会对我校的规范收费情况都比较满意,没有举报或来信、来访情况。
为使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工作要求能落到实处,每学期开学第一次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以及教职工大会,学校都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文件进行认真的学习,并就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落实。每学期除了按规定对收费项目的内容、要求、依据等进行公示以外,学校还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监督电话、校长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反馈学校行风建设的情况,听取社会对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特别是收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为了开展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确保学校的收费工作能够完全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取信于民,我们围绕办学行为、学校收费、师德师风、收费管理等热点问题,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征求大家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主要归为:师德师风、办学思想和办学行为、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三大类。通过反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学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热点和可能产生违规收费情况的隐患。
1、我校没有收取任何学费、住宿费、搭伙费等费用,教育经费由国家全额拨付。
2、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没有收取学生的补课费、择班费等。3、本期学生进餐实行自愿刷卡消费,没有一次性收取一个学期的伙食费行为。
4、教辅资料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到先预约后征订,严格执行上级一科一辅的规定。
5、学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没有同商家一起强制学生饮用学生奶,定制学生服,更没有加价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6、我校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用制度规范人,用监督约束人。学校制定了《钱场镇初级中学规范收费具体措施》、《钱场镇初级中学师德规范细则》和《钱场镇初级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日臻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学校和教师的办学、教学行为,自觉接受老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历年来加强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整改工作,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肯定。我们将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治理教育领域“三乱”工作作出贡献,竭尽全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真正实现“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承诺。
教职工101人。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胥维忠孙守星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周思新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济阳县崔寨镇中心小学。
xx年9月20日。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20xx]2475号、鄂价检[20xx]295号及荆价发[20xx]65号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2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48人,在编在岗教职工72人。
从20xx年春季开始,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部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20xx年秋季收住宿费40元/人,不住宿的学生不收此费,此项收费于20xx年春季终止。
2、生活费按自愿就餐原则,对就餐者按早餐1.80元,中、晚餐每餐2.5元的标准收取,此标准由县物价局(京价[20xx]65号)核准,食堂实行零利润。
3、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中学生天地》等由县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后生效。
4、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5、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6、防疫费:由镇防保所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学校不参与收费。
7、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救助。20xx—20xx学年度资助学生100人,每人补助生活费75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8、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9、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10、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成学校的品牌,努力形成保持教育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教育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藤桥中学是一所乡镇中学,现有教职工54人,教学班17个,在校生945人。现将我校2008年秋季开学至今的教育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学前均派人到物价部门对本校的各项收费项目进行年审。开学初将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各项收费项目的条据均为财政与物价部门指定的`专用票据,实收实开。
2008年春季我校高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学费250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6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6、补x费1.4元/每课时;
初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杂费105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6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其中高中学费收费人数72人,收费总额18000元;
初中杂费收费人数713人,收费总额74865元;
课本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93016元;(初一课本费110元,初二课本费107元,初三课本费78元,高一课本费182元,高二课本费203元,高三课本费44元)。
作业本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12560元;
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27475元;
住宿费收费人数19人,50元/人,收费总额950元;
2008年秋季我校高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学费200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5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6、补贴费1.4元/每课时;
初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杂费110元/人;
2、课本费118元/人;
3、作业本费15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其中高中学费收费人数86人,收费总额17200元;
初中杂费收费人数859人,收费总额94490元;
课本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118592元;(初一、初二、初三课本费均为118元,高一课本费250元,高二课本费180元,高三课本费180元)。
作业本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14175元;
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33075元;
体检费收费人数945人,12.5元/人,收费总额11812.5元。
由于我校属革命老区,有部分学生家庭较贫困,我校多方筹措资金,去年共减免困难学生杂费33人,总金额为3630元;另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没有收取非本辖区学生的借读费,也没有收高中学生的补贴费,虽然这两项收费为合理收费。
2008年两季度除了教职工工资外,我校财政预算没有其它经费拨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费用只有学生的杂费,其它费用均为代收费,加上部分贫困学生拖欠学杂费和课本费,导致我校经费缺口较大。因此我们建议,上级部门在严格学校收费管理的同时,要考虑各校的实际情况,适时下拨学校办公经费,以利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加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明确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政策规定,严格财经纪律,落实财物制度,严禁从中谋利,侵占学生利益。同时制定检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我校20xx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县委、县政府保证教育投资,公用经费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困难学生的补助经费按足额发放到位。
2、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活动等所需的合理开支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1、学校做到收支两条线,未设立小金库和帐外帐,严格执行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
2、严格学生用书管理。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示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或统一征订各类教辅资料,未统一收取作业本费。
3、学校未强制收取校服费、试验费、保险费等费用,没有举办向学生收费的任何补习班。学校开设美术手工、硬笔书法、乒乓球等校本课程均为教师义务奉献,不收学生费用。
4、加强教师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不得组织和诱导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对违反规定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经查,我校教师没有利用节假日或上课期间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没有组织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
经查,我校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现象。
依法收费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各部门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收取任何费用,不准自立代收代办项目。没有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
学校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显著地方设置专门的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教育收费一律归口由财务室统一办理,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财务室加强教育收费的资金管理,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规定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收费过程中坚持专人负责收费、专人负责复核、专人负责检查,实行教育收费层层负责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切实将收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等现象,不存在服务性收费。若干年来实现了零投诉。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继续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水平,推进了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市监光字[20xx]94号)的精神,我校本着自查自纠、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综合分析,积极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一直以来依法办学,从严执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收费,规范办学。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严格核算教育成本费用,按规定上报物价局核实审批,并向外界进行公示,至今无投诉情况。
1、我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审批的教育成本进行收费,办理了收费公示审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我校收费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制订了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到人。
3、我校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学位费、新生入学报名费、学籍管理费、双语教学费等行为。
4、我校教师没有违反规定,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课的行为。
5、没有违反规定向中小学生收取各种培训费、补课费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特长班、超常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6、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其他代收费,变相多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7、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行为。
8、我校没有违反规定,进行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我校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如今既无外债也无内债,每学期开学时,财务要预留经费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学校资金。学校资金全部由举办者投入,教育成本费只用于学生书本、教师工资,不作其他用途。
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增强依法办学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完善自我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发展,为民办教育再作贡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校达到“合格”标准,请上级相关组织审查。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武政教纪字(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航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陈鹏(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何耀峰张军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违规办班情况。
4、学校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也没有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
7、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8、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