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宣传简报
文件夹
探索未知领域是一种挑战,但也是发现新知识和拓展视野的机会。总结应该重点突出对重要问题的解决或进展。看完以下总结范文后,你可以思考如何将这些优秀的思想和观点融入到自己的总结中,提升其质量和价值。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传销的认识,提高辨别能力,铸牢防范非法传销的思想防线,近日,珠山区新厂街道瓷苑、南河、一中路、林荫路、黄泥头等社区联合在陶阳北路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向广大居民发放《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与各类防传销宣传手册,号召社区居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反传销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不把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带头拒绝传销,自觉向社区、公安、工商机关举报涉嫌传销的行为及线索,积极参与配合各项打击非法传销的行动中来,主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共同创建无传销和谐社区。
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居民群众更深刻认识传销、了解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共同配合做好打击传销活动,达到警示、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传销组织的目的。
申诉人:刘,男,19xx年x月x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无业,住xx市新村号x室。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xx市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xx市南长区。
案由:申诉人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苏审三民申字第0号民事裁定书不服,向贵院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恳请贵院依法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审三民申字第0裁定,指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锡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应该认定申诉人x年10月起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超过法定时效,同时刘亦未提供其再就业与退工材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故驳回了申诉人的诉讼请求。
江苏高院认为,申诉人收到《xx市职工待业通知书》复印件,就表明起码知悉被单位开除,且一直没有回单位工作,故可以认定申诉人早在x年11月20日即已被用人单位开除。如此推定,显然存在疑问的,作为正式文书必须具备的要件,必须要使用原件,原件不能提供的,经过核对无异的复印件才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本案中,对于没有原件核对情况的下,应该以被申诉人能够提供原件的时间为界点,或者以申诉人主张权益时起算仲裁时效,来确定申诉人的时效是否过期。
江苏高院对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进行了引用,查清了被申诉人存在违法的行为,但江苏高院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在被申诉人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不判决被申诉人承担责任,而是以相关责任条款不明确为由,拒绝判断被申诉人承担责任,这样的理解明显不对。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对责任不明确,无法判断责任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对照被申诉人存在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被申诉人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时,想江苏高院那样,对是非问题,不做任何的处理,其行为并没有彰显公正司法。
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申诉人认为应该由被申诉人承担不利后果,理由一,被申诉人未能明确告知申诉人是否被解除了劳动关系,涉案的复印件不是申诉人提供(详见江苏省xx市x人民法院()崇民初字第号判决书),而是申诉人提起诉讼后,案外人xx市股份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供,案外人认可和申诉人存在劳动关系,以上的事实让申诉人不明白究竟和谁存在劳动关系;至少说明被申诉人的管理混乱和案外人的管理存在重叠,或者是关联公司等情形。被申诉人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时间长、人事变动等客观原因对申诉人的情况说不清楚,被申诉人存在的过错,不能由申诉人全部承担;理由二,60天的时效究竟应该怎么理解,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还是可以作为规避法律责任的借口。申诉人认为,档案制度切实的影响每个人的生活,被申诉人应该在x年11月20日后合理时间内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如果不办,结合复印件的事情,可以推定被申诉人就没有和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从权利及义务相统一的角度,被申诉人没有完成档案转移的行为,应该从申诉人主张权益起算,申诉人的申诉时效并没有过。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
近年来,成都市打击传销工作坚持宣传教育先行,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各级打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共青团成都市委利用组织优势,加强对青少年的防诈骗反传销的宣传教育,开展相关讲座,切实做到宣传到位,警醒提示到位。现将共青团成都市委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以便全市其他部门学习借鉴,结合自身职能,结合成都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切实做好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
广大青年学生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不贪一时之利陷入传销、诈骗的泥潭。”
团市委积极发挥成都青年舆情中心作用,加强对成都青少年群体网络舆情收集和研判,主动发现青少年对防范传销可能出现的认识问题、行为偏差。以“成都共青团”微博、“青春成都”微信为重要平台,通过文字科普、图解、案例以及一对一交流等形式,开展防范传销网络宣传引导,已发布《别再上当,9万人被骗41亿》、《暑假大学生兼职六大骗局》等防范传销主题热帖8篇,围绕“如何防范传销诈骗”等主题开展青少年互动交流活动5场,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9月28日,团市委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成都中心,组织12355法律援助队专业律师、12355青情家园青白江站,走进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肖家院社区,组织开展“禁传销反欺诈”专题讲座。
9月29日,团市委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成都中心,组织专业老师走进成都医学院,为200余名大学生开展“禁传销反欺诈”专题讲座。12355专业老师结合徐玉玉案件始末,分析了大学生入学、就业时的几个诈骗陷阱及主要诈骗手段。12355法律援助队专业律师结合传销案例,通俗易懂地介绍了传销的主要形势、违法犯罪特征及危害,提醒大家小心传销四大陷阱:虚情假意、温情麻痹、利益诱惑、假借权威,强调诈骗者、传销者都是利用人性的弱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醒大家要保持理性冷静,识别防范和抵制举报传销。
团市委指导成都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在开学季、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校园广播海报、宣传栏、校园微博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形式,宣传防诈骗、反传销知识,开展各种专题讲座,通过案件还原传销和诈骗给大学生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高学生防诈骗反传销意识,提醒广大青年学生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不贪一时之利陷入传销、诈骗的泥潭,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保障。
下一步,团市委将按照成都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作用,依托12355平台,对青少年群体深入进行防诈骗反传销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编发相关案例,在高校中开展专题讲座,让广大青年学生明白传销的危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开展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实现无传销鄂州创建目标,我市从4月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有力的遏制了传销在我市的活动,工作达成了预期目标。
一是高度重视。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别召开了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安排。二是认真组织。以市综治办(2014)1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鄂州市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引起各区、街办的重视,加强了综治统一领导、辖区各负其责、部门主动出击、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集中行动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严格考核。各部门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责任考评内容,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在行动中,市工商局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大宣传,实行“四进”即进社区、进校园、进媒体、进商圈。开展“防范传销进社区(村)”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9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对80名社区网格员进行打击防范传销知识培训;在鄂州大学开展了“防止传销进校园”演讲比赛,为外出实习的毕业生每人发放一份打击传销法规知识宣传手册。
通过手机发布打传法规宣传短信20万条,在各大媒体上刊发打击传销新闻5篇,在鄂州日报开辟打传宣传专栏,在鄂州电视台播出打传专题节目,在亲民热线参加相关访谈,在城区各商业区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传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氛围。
自行动开展以来,在综治办的领导下,公安、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在各区街办的大力支持下,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公安片警和工商巡查网格员的作用,实行打击传销网格化监控,坚持露头就打,对传销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行动中公安部门发起集群战役1起,立破案4起,抓获6人,逮捕4人,取保1人,起诉1人;工商部门取缔传销窝点11个,教育遣散涉嫌传销人员49名,解救受骗被困人员4名,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
为彻底根除传销活动,大力创建“无传销社区”,共创全国文明城市,11月4日上午高新区工商分局联合华兴派出所、祥光社区在太阳广场开展“拒绝传销反欺诈共创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传销危害的认识,拒绝宣传,预防诈骗。
当天上午,高新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在太阳广场搭好咨询台和宣传展板,与公安部门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服务。近两年来,高新区工商分局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端掉传销窝点4个,遣返传销人员28名,受理群众投诉27宗,已办理27宗,办结率100%。走进市场、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余场,发放资料近1万份,打击传销宣传持续深入。
为了提升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0xx年10月26日上午,广西公安边防总队防城边防派出所结合辖内实际情况,联合防城区工商局、文昌街道办开展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中,边防官兵与各只能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张贴宣传板报、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公布举报电话、现场咨询、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社区群众宣传传销行为的一般规律特点和危害。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传销本质及危害的认识,号召社区广大居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也为广大居民营造了打击传销、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打击传销的宣传效果,达到了警示、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传销组织,提升辖区和谐稳定的目的。
活动期间悬挂宣传条幅2条,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现场答复群众咨询6个,入户宣传5户。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宣传国家打击传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居民群众中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居民的防范意识,使广大社区居民进一步深入地了解传销的危害性。
10月27日早上,昆明官渡古镇广场上市民们围在几块宣传板前讨论着上面的内容。这是20xx年昆明市官渡区“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集中宣传工作的现场。官渡区打击传销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官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向市民分发宣传海报,介绍新型传销的方式和传销的危害。
“我有几个朋友(正在做的)看着有点像是这个宣传板上说的网络传销。”市民浦安花跟周围的人聊起自己的经历。她曾经也被朋友拉着去“听课”。“那个听课就是卖产品给你,然后让你又卖给其他人,一个拉一个入伙,最后本钱都赚不回来。”她边说边拿了几张宣传页“我回去给她们看看,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她说。
随着互联网逐渐普及,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销,假称是“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等,有的甚至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要求缴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等,发展下线人数越多获得报酬也就越多,年轻的网民很容易进入到网络传销系统中。
据了解,今年官渡区除了成立专门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在9月还下发了《官渡区创建传销城市(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官渡区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考评认定办法实施细则》,据官渡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去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长田波介绍,官渡区将加大向市民宣传反传销工作力度,让市民了解到传销的危害,并严厉打击辖区内有可能存在的传销重灾区域和传销犯罪行为,加强对城中村出租屋的管理,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聚集就坚决予以处置。
20xx年7月12日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联合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小羊甫村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黎明行动”,查获了103名违法传销嫌疑人。根据规定,如果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就会立案追诉。
通过7.12打击传销“黎明行动”、5件涉传销“书记信箱信访件”调查等工作来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xx年,官渡区力争打造成昆明市无传销社区。
据悉,除了官渡区的各个街道办事处和下属社区在下去内组织宣传分会场外,“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宣传工作还将进校园。
下午两点,官渡区第一中学内也摆放了宣传展板、挂起了布标,同学们在展板面前听着执法人员和老师的讲解。“学生的社会经验少,受诱骗的概率高,在我们查处的传销案件中也有未成年学生参与,所以我们要把宣传反传销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活动在校园中推广。”田波说。
近日,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韦集派出所开展了以“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打击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为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来往群众介绍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宣传了传销本质与危害,指出了新形势下传销组织新变种,提醒广大群众传销害人害己,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有利地警示了社会,教育了群众,并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传销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传销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打击和防范传销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邢台市组织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攻坚行动,重点整治传销活动多发的城中村、出租屋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及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
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在居民小区、车站、街道等醒目位置张贴打击传销公告,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公共场所进行流动宣传,扩大宣传面和受教育人群。
活动当日,全市各县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份,设立反传销知识宣传栏156块。
一是播放打传宣传片。通过电视台、公众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播放打击传销微电影《救赎》,向社会宣传传销的危害性,警醒群众远离传销。
二是播出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在焦作市广播电台一年365天不间断,每天分6个时段滚动播出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提醒群众求职、交友、保健、理财、上网浏览时警惕传销陷阱。
三是打传宣传进社区。印制了打击传销宣传海报3000张、宣传彩页20xx0份,在社区、广场、车站、市场、便民服务大厅等处进行张贴,走进街道、社区,挨家挨户发放到居民手中,提醒广大居民一方面不参与传销,另一方面,自觉不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提供场所,从根本上减少传销人员的活动空间。
四是打传宣传进校园。走进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师专、焦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重点针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方面,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设立现场咨询台等多种形式,掀起了集中宣传教育的热潮。
另一方面举办专题讲座,组织集中观看了打传音像制品,定制发放了打击传销学习资料包4000余套,零距离向广大学生揭示传销的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醒大中专院校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0xx年10月10日,延安办组织社区综治负责人在金银新村站牌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进社区《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行10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大力宣传10年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引导直销企业,大力宣传推动直销市场健康发展、打击传销工作中所采取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透彻宣传直销和传销的区别,深刻揭露传销欺诈本质。
组织社区力量加入到抵制传销,远离传销、打击传销队伍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共同营造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
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2月22日,镇舟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利用场镇赶集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向广大群众重点宣传《直销管理条例》中关于规范直销经营行为的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活动中,宣传人员摆放宣传展板,向广大居民宣传《刑法》《禁止传销条例》中关于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共计500余份。此外,宣传人员还对群众提出的有关传销的问题进行解答,对现今的“新型传销”手段做了重点的宣传和讲解,增加群众自身防范意识。
更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开展20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实现无传销鄂州创建目标,我市从4月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有力的遏制了传销在我市的活动,工作达成了预期目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高度重视。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别召开了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安排。二是认真组织。以市综治办1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鄂州市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引起各区、街办的重视,加强了综治统一领导、辖区各负其责、部门主动出击、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集中行动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严格考核。各部门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责任考评内容,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行动中,市工商局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大宣传,实行“四进”即进社区、进校园、进媒体、进商圈。开展“防范传销进社区(村)”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9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对80名社区网格员进行打击防范传销知识培训;在鄂州大学开展了“防止传销进校园”演讲比赛,为外出实习的毕业生每人发放一份打击传销法规知识宣传手册。
通过手机发布打传法规宣传短信20万条,在各大媒体上刊发打击传销新闻5篇,在鄂州日报开辟打传宣传专栏,在鄂州电视台播出打传专题节目,在亲民热线参加相关访谈,在城区各商业区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传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自行动开展以来,在综治办的领导下,公安、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在各区街办的大力支持下,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公安片警和工商巡查网格员的作用,实行打击传销网格化监控,坚持露头就打,对传销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行动中公安部门发起集群战役1起,立破案4起,抓获6人,逮捕4人,取保1人,起诉1人;工商部门取缔传销窝点11个,教育遣散涉嫌传销人员49名,解救受骗被困人员4名,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工商局《关于做好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桦甸市实际情况开展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商场led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打击传销违法行为,鼓励群众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在社会形成良好的打击传销社会氛围。
活动期间,共悬挂宣传条幅4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现场答复群众咨询3个。
10月27日早上,昆明官渡古镇广场上市民们围在几块宣传板前讨论着上面的内容。这是20xx年昆明市官渡区“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集中宣传工作的现场。官渡区打击传销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官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向市民分发宣传海报,介绍新型传销的方式和传销的危害。
“我有几个朋友(正在做的)看着有点像是这个宣传板上说的网络传销。”市民浦安花跟周围的人聊起自己的经历。她曾经也被朋友拉着去“听课”。“那个听课就是卖产品给你,然后让你又卖给其他人,一个拉一个入伙,最后本钱都赚不回来。”她边说边拿了几张宣传页“我回去给她们看看,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她说。
随着互联网逐渐普及,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销,假称是“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等,有的甚至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要求缴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等,发展下线人数越多获得报酬也就越多,年轻的网民很容易进入到网络传销系统中。
据了解,今年官渡区除了成立专门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在9月还下发了《官渡区创建传销城市(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官渡区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考评认定办法实施细则》,据官渡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去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长田波介绍,官渡区将加大向市民宣传反传销工作力度,让市民了解到传销的危害,并严厉打击辖区内有可能存在的传销重灾区域和传销犯罪行为,加强对城中村出租屋的管理,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聚集就坚决予以处置。
20xx年7月12日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联合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小羊甫村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黎明行动”,查获了103名违法传销嫌疑人。根据规定,如果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就会立案追诉。
通过7.12打击传销“黎明行动”、5件涉传销“书记信箱信访件”调查等工作来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xx年,官渡区力争打造成昆明市无传销社区。
据悉,除了官渡区的各个街道办事处和下属社区在下去内组织宣传分会场外,“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宣传工作还将进校园。
下午两点,官渡区第一中学内也摆放了宣传展板、挂起了布标,同学们在展板面前听着执法人员和老师的讲解。“学生的社会经验少,受诱骗的概率高,在我们查处的传销案件中也有未成年学生参与,所以我们要把宣传反传销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活动在校园中推广。”田波说。
1至3月,天柱县市监局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传销“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进企业。针对天柱县湖南街、各大酒店等外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深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手册,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行骗的伎俩和本质,教育群众提高警惕,珍惜现有的工作机会,摒弃投机取巧和一夜暴富的思想。
二是进校园。在校园内显目位置处设置打传宣传栏,利用学校课外活动时间在各所中学发放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资料,向同学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传销的危害及后果,使广大学生掌握和了解自该防范的基本知识,远离传销。
三是进社区。利用社区网格化精准管理的优势,进行逐户宣传,针对城乡结合部和偏远村人员结构复杂、外来流动人员较多,管理容易出现盲点、群众防范意识不强而容易滋生传销活动的特点,加强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在人员集中地方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散发宣传资料,用典型案例讲解由于受传销人员诱惑而倾家荡产的鲜活事例,教育群众从思想上筑牢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通过正当渠道勤劳致富,并留心观察外来居住人员活动,有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是进农村。各分局利用赶场天在街上发放宣传资料外,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并向群众公开了打击传销的投诉举报电话。
五是进车站。在汽车站悬挂和播报打传横幅和标语,利用客车站人员流量相对集中的时间,在车站给过往旅客散发打击传销宣传资料。
另外,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该县外出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进行走访,鼓励他们现身说法,从参与者的角度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和本质。
截止目前,该县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条,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达120小时以上,为该县巩固“无传销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5年反传销宣传简报精选(优秀14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