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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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实务中,经常有法院直接将中介合同认定为特殊的委托合同,但实际上,现存《合同法》中并无此类适用规定。现《民法典》在该章节最后增加了“参照适用”规定,系借鉴了日本法中居间合同准用委托合同规则的立法例,似乎使得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委托合同的身份更加明确。
案例一将中介人区分为以中介为营业的以及非以中介为营业的中介人,并进而认为“非以中介为营业”的,不负有积极调查义务。对该观点进行反面解释,似可得出“以中介为营业”的中介人负有积极调查义务的结论。因此上述两个案例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均认为以中介为营业的中介人,其义务应进行一定程度的扩张,应负有一定的积极调查义务。在《民法典》出台以前,该义务的规范基础是存疑的,可能的规范基础在于《民法总则》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可将中介公司的积极调查义务视为中介公司这类专业主体的行业习惯。而在《民法典》出台之后,根据中介合同章节新增的 “参照适用”条款,完全可以参照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负有积极调查的义务,从而为以中介为营业的中介人调查义务的导入增加新的解释空间,中介人违反该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亦可要求中介人承担第九百六十二条第二款[5]以外的损害赔偿责任。
职务:
身份证号:
家庭住所:
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同上)
一、甲方为公司的股东,乙方为公司人。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的比例为%,现将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无偿转让于乙方。
二、乙方受赠后持有公司的股份的比例为%。
三、乙方受赠公司的股份现值为人民币____元(以本协议生效日为基准日计算)。
四、甲方保证对所赠与的公司的股份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不受任何权利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已对本协议生效之前____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对于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务必向乙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六、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记载、将乙方记入股东名册,由____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甲方应予上述事项完成后,立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日期: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215;(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215;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一、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二、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四、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某《房产买卖经纪合同》规定,“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居间服务佣金”。
另一《房屋买卖经纪合同》规定,“若有违约行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与其他服务费及买卖双方应付丙方的佣金优先从违约赔偿金中扣除”。
律师点评:前者,中介公司利用格式合同使自己居于无论居间行为是否成功均可获得佣金的有利地位,这显然与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相悖。(《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后者,中介利用格式合同的有利地位享受优先求偿权,规避自身风险,违背合同应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实际上是规定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二、减免责任巧设计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另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交房通知由出卖人根据合同地址以挂号信形式发出,并在出卖人销售部张贴公告,公告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视为送达;买受人延期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该商品房已按期交付”。
律师点评:关于前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后者,房屋的销售对象往往是特定的购房者,交房通知并不是行政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出卖人擅自在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交房通知只要张贴在销售部三个日历日即视为送达,显然是单方面免除自己的责任;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造成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在办理交房手续前发现从而不愿意交房,造成延期,不能视为已交付。
三、剥夺消费者获赔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开发商告知实际情况可延期交房”。
其他类似表述:因遭受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法行为,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爆发、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规定,“买受人退房时,若房屋已装修,出卖人不承担装修的费用及损失”。
律师点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显然,在上述格式条款中,开发商私自扩大了自己的免责范围,单方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后者,在没有注明是否是出卖人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免除自身的责任,剥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
四、单方扩大解约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因市政规划变化、消防等其他非出卖人的原因所做的设计变更,买受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也可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合同履行期限自然顺延,出卖人不须通知买受人”。
专家点评:前者,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的重大变动,出卖人应通过合理的方式通知买受人,此条款将第三人造成的合同变更责任转嫁到买受人身上,并限制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免除出卖人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百六十二条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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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 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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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双方确定:
1.甲方无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
2.乙方有权对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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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八 条约定,应当 支付乙方违约金 万元,无权收回已支付乙方的技术转让费,同时乙方将追究甲方泄露技术秘密和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五 条约定,应当 支付乙方违约金 万元 ,同时乙方将追究甲方泄露技术秘密和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十一 条约定,应当支付乙方违约金 万 元,并承担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约定,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技术转让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 对双方联系事项做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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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
(2)甲乙任意一方违约;
(3) 。
1.提交 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印花^v^粘贴处:
(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2.登记材料:(1)略
(2)略
(3)略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2025年中介合同民法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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