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 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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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0 00:00:00    小编:阿楠木木qaq1

2025年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 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7篇)

小编:阿楠木木qa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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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篇一

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 本学生组织定名为x大学xx学院学生会,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本组织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本组织的宗旨——来源于于学生,服务于学生。以“最优秀的团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工作理念,以“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创新、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院的建设。

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丰富我校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

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学生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x大学xx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竞选制,任期为一年。由团委、学生会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提拔。

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有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应具备的品质: 明礼诚信,严于律己;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勤奋学习,做同学的学习榜样;

关心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学习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社会交际能力;

观察、思考、判断能力;

创新意识、团队意识。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服务原则;

引导原则;

自主原则。

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 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部门包括:秘书部、宣传部、文艺部、网络部、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外联部、女生部、xx部,十个部门,除xx部部长一名外,其他部设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维护全院学生的安全稳定。

第二十条 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且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起草和管理。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干事要协助部长认真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需与部长商量,不可越级。若对工作有不同意见,且感觉自己的见解独特适用时,可以直接找部门分管主席商量。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学院团委学生会。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2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8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考核标准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写工作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每人扣3分。

(2)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每人扣1-2分。

(3)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每人扣1分。

2、认真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缺席一次扣2分。

(2)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部长级扣3分。

(3)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学生会各部成员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部长级扣4分。

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1)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2)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3分

(3)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4)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2、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3、工作积极得到学生会其他成员一致认同的加3分。

4、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三)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四)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五)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二、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奖惩标准: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者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3)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4)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2)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3)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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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篇三

第一条:我们的口号:展开科学的翅膀,放飞科学的梦想。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科技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科技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更好的完善科技部工作;

2、积极配合校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校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校、院其他部门的关系,促进校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成员职能

部门组成

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四名,干事若干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

3、主持本部门例会,传达任务。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校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部长及团委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策划交团委领导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部长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物品管理制度

部门物品有部长和副部长统一管理,物品借用及转移需部门负责人知晓并同意,物品借用需遵循固定的手续。

资料汇总制度

部门成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以后,应在半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筛选完毕汇总到制定成员手中,统一收录至部门360网盘。

值班制度

部门成员每人每天按照制定的值班表轮流进行值班。

培训制度

部门由组建起1个月内,由部长副部长带领,每周进行培训,教授部门技术,要求全员到场,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奖惩制度

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体见附录1量化管理制度),表现较好者可视情况授予精神、物质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轻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考虑除去部门成员资格。对于违规过程中出现的财务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负责。

校学生会科技部

二〇xx年十月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篇四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整体素质,把好学生会干部质量关,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规定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干部和干事。

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长、副部长的各项考核直接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各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将作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二、 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2、认真参加学生科(团委)、学生会等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5、学生会办公室值勤有缺勤或值勤敷衍了事或态度不好的成 扣1-2分

10、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 扣2-3分

三、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加5分

3、本部工作开展有声有色的 加5分

4、向上级提合理建议和意见且被采纳的每次 加3分

5、敢于同学校不良行为作斗争的每次 加8分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篇五

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从而能够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一、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考核实行“八十分累加制”,基础分为80分;部门成员平均分为本部门分数。

(二)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负责,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四)考核周期为每周一次。每周六各部门将本部成员所做的工作发到邮箱里,若无工作也要发邮件说明具体情况,若无故不发该部门每人扣2分。勤工助学部周日做表,周一公布结果。

(五)如有获证书者,期末上交复印件,统一加分。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老师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和勤工助学部。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内部考核由以下部分组成:

1.学生会工作考核

2.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3.学习考核

4.例会考核

5.值班考核

6.嘉奖方面

(一)学生会工作考核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加2-5分;

6.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

8.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9.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11.连续三次不参加学生会活动者劝退学生会;

12.以上由部长加减分事宜,写清楚加减分原因上报勤工助学部。

(二)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6.部门每月例会时进行无记名投票,部门内部互相打分(占60%)、部长打分(占40%),结果由部长统计,选出分数较高的前三名同学上报勤工助学部,每人次加5分。

(三)学习考核

1.旷课者扣5分,迟到早退者扣3分;

2.一学期之内旷课4次及其以上者劝退学生会(迟到两次算一次旷课);

3.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5分;

6.除奖学金以外获得其他荣誉,院级加3---5分;校级加5---10分;市级及省级10分以上。

(四)、例会考核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人次扣1分。

(五)值班考核

1.学生会成员在系办或学办值班时,无故不值班者,一次扣3分;

3.值班人员迟到者扣1分;

4.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大牌、嬉戏、打闹、打情骂俏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违者扣2分。

(六)、嘉奖方面

3.每月之星可获得由团总支颁发的奖品(雨伞、水杯等);

5.成员平均分最高的前三位部门为优秀部门,部长为优秀部长。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篇六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主席团

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汇编团委学生办公室规章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学院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例会是团委,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每周星期六晚召开例会,例会分为两种:正式例会(每周必须一次)与普通例会(根据实际需要)。正式例会的召开地点在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要求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并向秘书长提交正式申请假条。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指出工作问题,提高会议效率。各部门部长需轮流发表上一周工作总结,并提出自己下一周工作设想。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带上笔只和学生会统一的笔记本,并做好会议记录,便于会后的互换交流沟通。

(五)会后,学习部有关人员做好例会记要总结,并在第二天向主席团上交书面总结文书。

工作制度是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而制定的规则。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流程。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到秘书长处,由主席团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到秘书长处,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总结。

(四)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团结互助,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须在规定限制时间内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与班委进行交流沟通,定期和班委了解班内发展动态,保证院内事务正常下达,有效率进行,圆满完成。

(六)每个部门每半个月轮流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这半个月内的重要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时要求格式正式规范,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一)团委,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各同学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团委,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由秘书长与公关实践部部长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并每个月末向大众公开一份本月财务报告表。

(三)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日常开支须提交正式的文件申请,由主席团和主管老师审核、批准、报销。

(四)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公关实践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进行审计和各部门互相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非特殊情况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向主席团申请批准。

(七) 公关实践联系赞助的时候,时刻谨记要维护学院根本利益,遇到原则性问题时须知告与主席团组织讨论,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将给予奖励。60分以上的为合格。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团委,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学生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缺席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其他部门认为某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某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名额两个部门,各部的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部门入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院内会议保持全勤,例会中积极发言,能提出自己独特见解。

b 积极配合各主席团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一)本制度由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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