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 银行理财签约协议(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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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0 00:00:00    小编:阿滚不会滚_

2025年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 银行理财签约协议(九篇)

小编:阿滚不会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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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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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结合银信合作领域相关的监管规定及案例,分析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性质不同,而将导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项下投资者、银行、信托公司之间法律关系不同,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界定为信托关系更有利于法律关系的清晰化以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银信合作

0 引言

根据《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规定,银信理财合作,是指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该规定认可了银行将理财资金用于设立信托。但是有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一直都是理论界争议的焦点,银信合作中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者、银行、信托公司三方的法律关系究竟是何,尤其是在投资产生亏损的情形下,三方法律关系的界定不同将导致不同的责任承担后果,本文从一起银信合作领域的纠纷案件入手,结合信托关系的设立,从而分析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

1 案情简介

陈耀认购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的理财产品成立同赢八号资产管理计划,光大银行再以同赢八号项下的理财资金委托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信托”)设立的单一信托。在理财产品发生亏损的情形下,陈耀要求赎回理财产品,但是不属于陈耀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投资计划书中约定可以及时赎回的日期,待实际赎回时,理财产品已经发生了较大亏损,陈耀起诉要求光大银行承担损失未果,故起诉要求其披露与信托公司签署的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案”),一审败诉后二审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陈耀与光大银行签订的产品协议书在双方之间设立了委托理财合同关系,约定由陈耀向光大银行购买同赢八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投向为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而该信托计划系光大银行针对该理财产品所募集的全部资金统一设立的,而并非为每个投资者所投的资金单独设立的。本案系陈耀因购买光大银行的理财产品而引发的委托理财合同。而非陈耀直接购买信托产品而与信托公司发生的信托合同纠纷,故陈耀要求光大银行单独为其与国投信托签订全套信托文件亦缺乏依据,综上,陈耀的上述请求未能得到支持[1]。

本案中有两层法律关系,一是陈耀理财产品投资者与光大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二是光大银行以理财产品的资金设立信托的法律关系,这两者法律关系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性质不同,将影响信托关系的成立与否,也将导致案件最终的结果发生变化,因此,本文依据不同理财产品性质界定的理论,分析银信合作领域中对上述法律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2 将理财产品中投资者与银行的法律关系界定为委托代理关系

关于何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层面的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监会”)于2005年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根据该规定,商业银行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就在客户与商业银行之间构成委托代理的关系,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和授权,由银行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而通常所称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也指的是综合理财服务,因此,有观点认为,投资者认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构成委托代理的关系。

如双方成立委托代理关系,那么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虽不存在单独以陈耀名义签署的信托合同,但是陈耀作为同赢八号投资者之一,与其他投资者一道委托光大银行进行信托投资,是有权要求光大银行提供其作为同赢八号整体的代理人签署的信托合同。况且,披露信托合同,并不存在损害同赢八号其他委托人的情形,也不需要征求同赢八号其他委托人的事项。

但陈耀败诉的关键是其认为银行作为代理人代理同赢八号项下多个投资人成立信托,其与信托公司之间成立的是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应当代理其与信托公司签署多份信托合同,殊不知,信托行业内,对于银行以理财资金设立信托的,信托公司通常与银行签署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委托代理关系下,银行系作为理财产品投资者代理人的身份还是作为资金所有人的身份来设立信托,所设立的信托为单一资金信托还是集合资金信托,关系到理财产品投资者与信托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信托关系,故以下区分情形进行分析。

2.1 银行作为理财产品投资者的代理人,代为交付信托资金并设立信托

在此情形下,银行为名义上的委托人,理财产品投资者为实际的委托人。但理财产品投资者如要与信托公司产生信托关系,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疑问。

首先,设立信托,信托财产应当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商业银行虽然不是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但该资金也可以理解为投资者委托银行向信托公司交付的信托资金,因此,如理财产品项下投资者的资金系合法所有的资金,则不存在该方面的法律障碍。

其次,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需要委托人与受托人就信托合同的签署达成合意。如银行事先并未披露其以理财资金设立信托的,受托人认为仅需要依据银行的意愿管理信托,但实际上最终将需要听从理财产品背后众多委托人的指令,受益人也由银行一人变更为众多的受益人,受托人是否在该等情况下同意担任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没有体现,如受托人同意继续担任受托人,自无问题,但如受托人不同意的,则委托人及受托人就签署信托合同这一合意实际上没有达成,信托不成立。

如银行事先披露系其以理财资金设立信托的,受托人仍然同意设立信托的,法律并未禁止委托人委托他人代为签署信托合同并设立信托,因此银行可以作为众多委托人共同的代理人签署信托合同。虽然实践中,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同中通常并未明确表明银行作为理财产品投资者的代理人。

再次,如果商业银行披露了其作为理财产品投资者的代理人签署信托合同,那么受益人同时是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者,则商业银行可以作为众多受益人共同的代理人,自不存在法律障碍。如果没有披露的,则受益人不是不确定,而是发生了重大的变更,也会因为上文所述设立信托的合意没有达成,而导致信托不成立。

这样理解,如商业银行明确向信托公司披露其作为理财产品投资者的代理人签署信托合同的,则其作为代理人设立信托是合法有效的,陈耀与信托公司之间成立信托关系。同时,由于理财产品投资者人数在两人以上且交付的信托财产为资金,因此符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有关集合资金信托的定义。但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项下对于委托人的资格及最低资金来源通常进行了限制,而一般的理财产品投资门槛为人民币5万元,远低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资格门槛,大多数理财产品投资者并不符合上述规定。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2009年银监会出台,《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为2008年银监会出台,如银行作为理财产品投资者的代理人设立信托的,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银行只能以符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交付的理财资金才可以最终设立信托,并且人数上也应当有限制,但是有关银信理财合作领域的监管规定,如《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第六条只规定特殊领域投资的,理财资金投资者才需要符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但未限制人数,在其他银信理财合作领域也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实践中,在银信理财合作领域信托公司不会适用《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通常签署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该规定中有关于委托人及受益人权利、受益人大会、受托人职责、信息披露等诸多有利于委托人、受益人条款在信托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中通常不会体现,信托合同中诸多设计也是从银行及信托公司的角度出发,并未考虑到众多理财产品项下投资者的情况,所保护的是银行自身而非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权益。

在此情形下,货币作为特殊的种类物,交付即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因此投资者将资金交付给银行,该资金所有权即归属于银行,银行系以自己名义、自己的资金并以其自身为受益人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至于银行最终资金来自于通过发行理财产品获得还是运营而来的自有资金,银行设立信托的意愿是来自于理财产品项下投资者的约束,还是出于银行自身,银行获得收益后分配给自己还是分配给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者,均不影响信托的设立,信托关系仅存在于信托公司与银行之间,而投资者只在与银行之间的理财产品项下对银行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对银行的债权,与信托公司之间不存在信托关系。

这种解释似乎更符合实践,在银信合作领域,尤其在发生信托产品兑付危机时,如果委托人是银行且以理财资金认购的,信托公司通常不会理会理财产品背后的投资者,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也通常不会直接去追究信托公司的责任,本案中,陈耀也是因为追究光大银行责任无果后才通过要求披露信托合同的关系去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3 将理财产品中投资者与银行的法律关系界定为信托关系

第一,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走向平民化,小额化及便捷化,对大多数的投资者而言,银行与一般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不会就理财资金如何进行投资运作进行一一的协商,而是限定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者并不会关注银行具体如何投资,很多事项银行也不会征求投资者的同意,投资者大多数关注是否足额收到到期分配本金和收益,这与信托关系中受益人享有受益权的目的是一致的,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态度与委托代理关系项下委托人对于代理人处理事务的控制权不一致。

第二,委托代理关系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代理人勤勉尽职、忠实义务、谨慎义务等等,因为传统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代理的事项通常简单、单一,通常是事务性的,被代理人没有过多的自由裁量权,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银行通常处于主动投资的角色,所处理事项的复杂程度、所具有的自由裁量权已经超越了传统的代理人职责,这也与传统的代理人角色不符。

第三,委托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的财产并没有与代理人的自有财产、代理人管理的其他财产严格区分并享有独立性,因而就会出现在银行破产的情形下等极端情形下无法保证委托理财产品不受银行其他债权人的追索,也无法保证银行不挪用某一理财产品项下的财产用来偿还其他理财产品,加大了理财资金的投资风险。

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将理财产品中银行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界定为信托关系,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也更加符合信托关系的特征。

但目前将理财产品法律关系认定为信托关系,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1995年《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并非一部信托业法,关于法人作为受托人的资格也并无明确规定,并未限制商业银行作为营业信托的受托人,但是也并未明确予以认可,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在2001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公布执行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营业性信托的受托人主体限定为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我国金融机构采取分业监管,这或许是银监会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采用委托代理关系来定义投资者与银行之间关系的原因之一。

然而,随着泛资产管理时代的到来,不仅仅是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公司及其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众多的资产管理机构均可设立各种形式的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契约型基金,由于上述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规定,上述关系均无法合法的纳入信托的法律关系中,只能界定为委托代理关系,但委托代理关系显然已经无法很好的解释这些资产管理行为的设立、管理、分配等等行为,虽然这些领域相关的监管规定均规定委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与其他管理的财产相互隔离,不是破产财产,但毕竟法律层级过低,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本案作为业内较为简单的银信理财业务尚且有如此纠纷,而交叉同业投资产品更使得用委托代理关系来解释变得更为复杂,复杂的金融交易结构,动辄三层以上的法律关系,如简单套用委托代理关系,既加大了交易成本和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又增大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4 根据理财产品种类不同区分投资者与银行的法律关系

有观点认为,投资者与银行的法律关系应当根据理财产品性质来进行区分:

二是借款合同关系,这一类合同关系包括保证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两类;

三是信托投资关系,这一类关系主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2]。

也有观点认为,在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中,商业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在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中,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在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中,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一种有担保的信托关系[3]。还有观点将理财产品区分为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衍生产品交易类理财产品,前者是信托关系,后者是交易关系[4]。

笔者认为,对于单纯与相应产品或者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实质上是一种场外的衍生品交易,与本文所讨论的理财产品非同一种类。

将固定收益类产品或者保本保收益等有保底条款的理财产品界定为一般的借款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则在银信理财合作领域,投资者仅与银行发生法律关系,与信托公司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产生信托关系。

固定收益类产品与浮动收益类产品的区别在于收益方式不同。在目前实践中,如果适用委托代理关系来解释投资者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则存在超过固定收益部分归属约定不清的问题,事实上这部分收益由银行获得,发生亏损时,也并非所有投资者均无法接受。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一般较小,收益比存款要高,投资者自愿让渡超额收益部分来换取固定收益,贸然将固定收益类产品界定为借款关系或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不符合投资者与银行的本意,可能会降低银行发行该类产品的积极性,最终会减少投资者投资可选择品种。信托关系中同样可以按照固定收益方式分配收益,目前信托公司发行的有预期收益率的信托产品实际上就是固定收益类产品,超过固定收益部分将作为信托报酬分配给受托人,因此,收益分配方式并不会影响基础法律关系。

保底条款是否有效,一直是有争议的。笔者认为,商业社会双方意思自治,只要不涉及到非法集资等刑事领域,则在委托代理框架下或者是在信托的框架下,保底条款也均可以是有效的,不见得借款关系就比委托代理关系或者信托关系附加有效的保底条款对投资者更为有利,承认保底条款是否有效其实与代理人或者受托人的利益更为密切,从根本上而言是一个政策考量的问题。我国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不得保底,是从投资发展、金融稳定性的角度出发,但是日本的信托业法规定,“由信托业(受托人)保证本金不受损失并保证最低收益率。倘若此项保证落空,即使受托人已善尽其职,也得负责补偿本金损失或补足最低收益”,可见信托公司也是可以保底的[5],信托关系并不必然无法包容保底条款,没有必要因为保底条款的存在而将委托代理关系或信托关系界定为借款或者一般债权债务关系。

另外,这种认定相比于前两者而言,投资者不仅无法主张信托关系下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受托人的过错等等,也无法主张委托关系项下代理人的过错,对该类理财产品投资者的保护更加弱化。

5 总结

金融行业创新层出不穷,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非一成不变,当用委托代理关系已经无法解释投资者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或者解释起来非常费劲,令人费解,而用信托关系来解释起来更为简单、清晰,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更规范地促进行业发展时,则适用信托关系将成为一种趋势。

参 考 文 献

[5] 周小明.信托制度的比较法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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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二

(一)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欺诈风险

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欺诈风险主要表现为“假个贷”。

所谓“假个贷”一般是指借款人并不具有真实的购房目的,采取各种手段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行为。

“假个贷”的“假”

一是指不具有真实的购房目的

二是指虚构购房行为使其具有“真实”的表象

三是指捏造借款人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等

教材案例p106

(二)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

主要表现是“担保放大倍数”过大,即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与自身实收资本的倍数过大,造成过度担保而导致最终无力代偿。

(三)其他合作机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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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三

乙方:____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乙方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增资扩股。

3、甲方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第一条 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第二条 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甲方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乙方增资扩股的股份,认购价格及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待甲方尽职调查后双方协商确认。

2、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人民币现金认购。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认购款项后,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第四条 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待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得到甲方投委会批准后即签订正式投资合同。

2、在甲方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工商变更。

第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 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名(章): ________ 签名(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四

一、 背景介绍(项目介绍)

项目介绍因为康康公司在农产品深加工方面的突出作用,消化了当地大量的主要作物--玉米,并且产品在市场发展势头良好。____年初,康康公司申报的“特色玉米系列食品”加工扩建项目,已经获得国家计委首批“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工业工程粮油加工专项项目”的批复立项(计产业(____)312号),享受到国家对之相应的优惠政策。一方面由贵州建设银行承诺进行6887万元贷款用于扩大在生产,另一方面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980万元财政贷款贴息补贴。这样,该项目一共可以争取到7867万元的资金使用。

二、 产品结构

扩建后的康康绿色食品公司拟生产以下几种产品:1、玉米直型面(类似于挂面)5000吨/年,2、玉米方便面10000吨/年,(以上面条产品都是已经熟化的,可以开水冲泡食用的)3、玉米粉3000吨/年(可以用作饺子皮、面条、蛋糕、点心等原料,通过添加谷朊粉也可以加工出面包)4、玉米膨化食品(类似于国外的早餐谷物食品)或者玉米速冻食品、玉米烘焙食品、玉米饮料、玉米微波食品等其它玉米方便食品。副产品有玉米油1500吨/年,和混合饲料12500吨/年。

三、 技术工艺介绍

(1)已经生产出来的玉米方便面等产品,在国内玉米食品的加工方面处于绝对领先水平,也将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玉米食品加工企业。扩建后的康康绿色食品公司定位于世界一流的玉米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玉米面条和玉米方便面的技术与设备拟从美国引进,生产成本和产品质量都很有竞争力,将居于世界先进水平。

基本工艺流程如下:

(2)将来生产玉米粉的技术计划采用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的超微粉碎技术,将玉米粉经过生物发酵后,由粗粮变细粮,接近小麦粉的加工品质,可以广泛应用于面食制作,如用作饺子皮、面条、蛋糕、馒头、点心等原料,通过添加谷朊粉也可以加工出玉米面包。

工艺流程如下:

玉米清理 玉米脱皮脱胚 加菌加霉生物发酵

玉米颗粒烘干 微粉机械粉碎(加香) 包装

四、 市场前景(附市场调查表 目标市场和消费潜力)

玉米在五谷中的食用价值相当高,同时保健作用也很明显(可以降血脂,减少肥胖),被世人称为黄金食品,在发达国家,玉米食品在主食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以美国为例,美国玉米产量占世界总量的40-45%,除部分供作饲料外,每年加工为食品、酿造、糖类、化工淀粉、精细化工品、药品的玉米数量即达650万吨之多,其中玉米通过深加工制成的食品有粉条、面条、烧麦皮、饼干、糕点、面包干、饮料及烘烤油炸小食品达到100多种,获取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法国也是发展玉食品生产获益较多的又一典范,不仅畜牧业得到发展,人民的食品结构也得到明显改善。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饮食结构上追求“返朴归真”、“均衡营养”,象玉米方便食品这样的营养丰富、风味独特、食用方便的食品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据____年6月8-9日在北京西单华润超市、北京广安门华普超市向购买方便面的顾客进行玉米方便面购买意向调查,占有72.4%的人表示愿意购买玉米方便面进行尝试。可以预测(正在委托专业调查公司进行玉米方便食品的市场调查)玉米方便食品在今后将会成为大中城市居民方便食品的消费热点。

(1)需求预测与目标市场

____年我国小麦方便面生产量达到369万吨,而且还在以每年20%多的速度增长。玉米方便面以其营养、休闲、天然特色等特点至少可以占有5%的方便面市场份额,目前国内只有几家已经投入生产,总的生产量还达不到两万吨,而且这几家生产企业都是因为规模不大和实力不强等原因没有打开市场,因此,每年至少还有二十万吨的市场需求空间。

对于玉米直型面,因为与小麦方便面加工工艺不同,情况另有不同。小麦挂面加工简单,生产多以作坊为主,主要是以地区性销售为主,而玉米面条则不是一般的作坊式加工厂就可运用超微粉碎技术及专用设备进行加工。因此,需要有实力的企业介入,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后才能走向全国,进入家庭和餐馆。

通过调查和分析,玉米特色系列食品目标市场定位在城市消费,特色玉米系列食品因其方便食用性完全符合城市消费者生活节奏,产品的价格定位可以分为高中低档,通过调整辅料而调整价格。

(2)营销目标与销售渠道

因为口感与小麦方便面接近,加上玉米独有的特色,预期玉米方便面能够占领目标市场,即完成年销售量20多万吨(以整个玉米方便面占有方便面市场5%份额计算得出)。在已有的生产企业中,康康公司在技术、设备、原料、生产规模上都有相当的优势,将在玉米方便面市场上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

目前,市场销售是以贵州省为主要区域。下一步将以赤天化集团公司现有的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成都、泸州等办事机构为基础,建立康康公司的销售网络,开成快速、灵活的市场反馈机制,以点带面,进入全国市场。

另一方面,希望将来的合作方是一食品生产企业,合作企业将通过双方已有的销售渠道更快占有市场。

五、财务评价(详情见财务报表)

1、产品总成本

生产期年平均销售成本为16884.43万元。

2、销售收入

正常年销售收入2069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42.45万元。

3、利润

年平均销售利润总额为2763.12万元。

4、投资利润指标

从正常生产期企业年平均利润总额,可计算出以下投资利润

指标:

投资利润率:30.6% 投资利税率:42.1%

结果表明,投资利润率30.6%和投资利税率:42.1%均高于国内同行业项目评价指标。

5、贷款偿还期

项目建成后企业以新增利润及折旧偿还贷款,贷款偿还期(含建设期)为6.1年。

6、现金流量分析

7、结论

该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均达到并超过国内同行业基准收益水平,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项目可行。

六、 康康公司情况介绍

优势:

1、产品的加工技术、产品质量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2、康康公司已经为该玉米方便食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良好,正在进行玉米方便面的出口业务。

3、该项目得到国家计委的政策支持,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获得政策扶持的玉米方便食品生产企业,经国家计委批准可以申请6887万元国家贷款和980万元的财政贴息,资金较为充足。

4、现阶段已有土地、厂房足够使用。

劣势:

1、因为总公司赤天化集团是国有企业,康康公司的投资也绝大多数是国有法人股,因此在机制上,管理体制上都缺乏相应的灵活性,不适应市场运作灵活多变性。

2、因为以前是从事化工生产,介入到食品加工行业不久,对于食品生产自身的技术力量、研发力量、管理水平有待于加强,期望在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做的比较成功的企业加盟。

3、在市场开发上,也存在经验缺乏和开发力量不足等。

七、 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

投资该项目可以获得多方面的国家政策扶持,

1、康康公司地处革命老区遵义,是国家西部开发的重点政策扶持地区,可以享受国家对西部开发的优惠政策。

2、该项目是获得国家计委农产品深加工立项的十八个项目之一,可以享受国家在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方面优惠政策。

3、近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工业“十五”发展规划》,《规划》将玉米加工业列为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相关的优惠也可以享受。

4、当地政府欢迎到遵义投资,办事效率高,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也很大。

八、 项目对合作方可以获得的益处

1、可以共享国家对该玉米食品深加工项目的特殊优惠政策支持,享受政府贷款和财政补贴以及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2、可以在康康公司已经打下的基础上,享有现阶段最高水平的玉米方便面生产技术和部分市场,抢先占领中国玉米食品市场,迅速成为国内玉米深加工企业的龙头企业。

3、合资合作成功后,可以轻松拥有系列化玉米方便食品(如上所述)一块新的朝阳行产业,这无疑会大大增强企业的实力,也使企业的发展后劲增强。

4、主导产品玉米方便面的问世,打破了多年来小麦方便面一统天下,营养可口的玉米方便面必然会在广大消费者中产生新的消费热点,从而有效地扩大其在市场中的份额。

九、 对合作方的要求与合作设想

对合作方的要求与合作设想有以下几点:

1、双方合资合作,共同创建“特色玉米系列食品”加工的股份制企业。

2、康康公司是现有的场地、厂房、设备等约__万(以实际资产评估为准)入股。

3、合作方承担该项目总投资(9073万)25%的企业自筹资金,出资2260万元入股,合作方可以是多家,入股方式不限(可以现有的销售渠道等入投)。

4、总投资中其余部分由合资合作后的股份公司共同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解决。根据国家计委的立项批文,中国建设银行已经书面承诺,愿意向该项目提供贷款。

十、 合作企业的运作和优势

合作成功后,最终的康康公司(假设名称不变)是一个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根据出资的多少自由选择控股数量和份额,合作方可以考虑完全控股,赤天化完全不会预以干涉。一方面摆脱了赤天化全部国有体制,另一方面也引入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资金技术,对于康康今后的发展将非常有益。同时也可以带动经济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合作后的康康公司今后的运作完全根据市场情况和合资合作公司的决策而运作,有灵活的体制和决策机制。产品的开发和项目选择由合资合作公司共同商议。

合作后企业的优势:

1、资金相对比较充足,有条件进一步做大做好玉米方便食品。

2、双方优势互补,利用康康原有的市场和生产条件,加以先进的管理体制和市场开发,可以很快地占领玉米方便食品市场。

3、有康康公司的母公司赤天化作为强有力的后盾。

4、充足的原料供应,康康公司已经在遵义地区的各县市建立了原料收购点,可以保证充足供应玉米方便食品的生产原料。

5、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五

一、校企联合办学的指导思想: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弘扬“校企一体化”的办学特色,利用社会力量办学,推行素质教育与就业教育;以服务社会,服务企业为宗旨,探索新形式下校企合作的新途径; 以就业为导向,从实际出发,想方设法缩短学生与岗位,学生与企业的距离,为企业输送合格毕业生,实现学校和企业的双赢。

二、校企联合办学的目的:

促进学校和企业双赢,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教学相长;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解决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满意的效果。

三、校企联合办学实施办法:

校企联合办学将从以下几个模式进行:

1."订单"培养模式:

这一模式将使职业教育与用人单位挂钩,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知识和技能,能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率和解决企业的用人需求。根据我校办学专业的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各大企事业的用人需求, 积极主动地与企事业沟通协商,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 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和实习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2."顶岗实习"模式:

对用工人数不明确,不宜采用"订单"模式但又需提前用人的企业,我校采用"顶岗实习"模式。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对在校学习一年半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和基本技能考核,择优推荐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待就业,把毕业实习安排到企业,把实训课堂"搬到"基地, 实现学生与企业的零距离接触,为将来的就业铺设道路。这一模式需处理好技能等级鉴定训练课题的问题和学生管理问题。

3."学习"模式:

与企业建立长期的互助互利关系。 把企业作为学校的见习、实习基地,利用企业雄厚的资金和生产设备为学校教学服务。安排学完理论基础课班级的学生到企业参观学习和短期见习实习,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爱岗位敬业的精神。选派骨干教师到企业学习并管理学生,及时掌握企业当前的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学校主动调整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制度,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与企业密切接轨。

4."培训和技改"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和鉴定资质,主动承接企业的员工学习及继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技改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支援体系,互惠互利,互相支持,互相支援,获取企业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5."生产经营"模式:

利用学校的场地和其他资源优势,主动与企业合作进行相关的项目投资经营。学校以场地或其他现有资源作为股份参与投资,利用企业生产经营的优势,解决学校的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式,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

四.合作意向

1.拟在双方共同协商后,成立“xx学院户外运动专业方向教学点”,校址设在xx学院。教学体系和模式按xx学院的模式进行,由xx学院提供场地、师资,负责教学管理,颁发毕业证书。

2.办学层次主要开展“向”教育、成人高考本科教育及普通高考本科教育。

3.拟合作专业包括等。

三、我们欢迎贵校来我司考察,达成合作意向,选定合作专业,鉴定办学协议。

xx学院

xx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六

(20__年四月二十二日)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bb英语-aa教育合作方案

一、aa简介:

aa教育是--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艺术类专业培训机构,成立于20__年12月,办学一年来始终秉承“快乐学习,幸福成长”的宗旨,努力探索适时、高效、优质的教育教学模式,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家书画音舞多种艺术门类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教育机构。现主要开设美术专业、音乐专业、舞蹈专业以及武术类四大课程,其中包括儿童画、彩铅、手工diy制作、素描、水粉、声乐、儿童合唱团、钢琴、古筝、吉他、舞蹈、跆拳道、散打、女子放身术等科目。

二、aa优势:

●环境优雅为秉承“快乐学习,幸福成长”的办学宗旨,aa始终坚持为学生提供温馨、优雅的学习环境,让aa成为学生享受成长快乐的理想乐园。

●师资专业aa教育教师经过严格筛选,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性强,多数教师在全国性、地方性比赛活动中拿到突出名次。●硬件设施齐全aa教育为满足学生学习需求,配备专业学习用具、用品以及音乐器械和场地,学生来上课没有任何负担。

●课程门类丰富aa教育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综合性发展,打造zc一流的全方位艺术殿堂。

●登台演出机会多

在努力创办一流培训机构的同时,我们还举办多

场演出活动,例如zc市少儿才艺大赛、zc春晚、汇报演出等,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平台。

●宣传优势aa教育依托公司背景,拥有得天独厚的宣传优势,平面广告、户外广告、线上宣传均得到大力支持。

三、合作基础:

1、合作双方同为教育机构,拥有大量学生资源。

2、双方开设课程不同,不存在利益冲突等问题。

3、双方在办学规模、办学理念上均达到正规化、专业化。

4、双方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致力于将zc的教育市场规范化。

(一)基础合作:

1、甲乙双方可以组织自己学生集体到对方单位试听、体验课程。

2、甲乙双方可互相介绍学生到对方学习。乙方学生来甲方,可免费体验任意一门课程,当场报名者,可再赠所报科目两个课时;甲方学生去乙方,着戴校长意见协商制定。

3、甲方依托--传媒,拥有丰富的广告宣传资源,例如dm报纸、城 管信息栏、跨街广告、楼宇视频机、大型led屏、移动视频车等,在乙方为甲方介绍学生效果较好的前提下,甲方可考虑优惠、甚至免费为乙方宣传,视招生情况定。

4、甲乙双方可定期不定期举办联谊活动,夯实合作基础,提升合作效果,具体实施方案日后商定,例如6月底少儿才艺大赛英语专场。

5、双方允许对方到本单位给学生或家长举办主题讲座。

(二)战略合作:

1、品牌塑造合作,即乙方可挂名“aa教育bb英语”,甲方提供场地支持、宣传支持、招生支持,营销额将以比例分成。

2、分校合作,甲方现有经营面积700余平,处于交通便利且繁华地段,周围有西关小学、美福小区、育英小区、西关社区等广大人群,因此,乙方可在甲方开设分点,甲方收取场地费或营销额比例分成,待同意开展合作后商定。

六、合作效果:

通过双方的合作,将会促进双方长久发展,最显著的效果有三个方面:

双方长久发展。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事项:

1、合作公司名称暂定为:

2、合作地点: 省市

3、项目投资:楼体亮化工程和广告载体建设费

4、乙方所投入资金将进行甲方楼体亮化和广告载体建设并取得广告载体经营权。

二、合作内容:

1、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 年,即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月 日。

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续约处理。

2、合作方式

乙方按长春市管理部门相关批准文件要求出资建设、经营、管理该广告牌。甲方分担广告审批及相关费用。双方在签订协议后。双方审批完广告载体及亮化工程手续后视为协议成立,乙方进行甲方的楼体亮化和广告载体建设。

3、楼体亮化及广告载体范围

乙方进行甲方的楼体亮化楼体分别为1号、2号和6号;广告载体在1号楼。

4、楼体亮化简易说明

楼体整体造型采用泛光照明;上海亚明投光灯;楼体轮廓照明;香港伟来幻彩灯。安后期效果图为准。

三、甲方责任:

1、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负责落实该项目的前期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准备工作,负责办理广告载体相关手续。

3、本意向正式签定后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寻求第三方进行合作。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建立合作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2、负责亮化工程与广告载体建设费用;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6、若双方在此项目动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

六、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决向书第六条(保密条款)的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相关影响及损失的,则违反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七、其他:

5、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四十五个工作日,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八

乙方:

一、 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中国台湾产品 授权乙方作为 地区的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 授权甲方作为中国台湾地区的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经销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由中国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续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的配合。

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

6、甲乙双方须尽力维护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并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对方的代理权。

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交流与沟通当地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

8、甲乙双方应对授权的产品进行宣传拓展。

四、甲乙双方将相关资料交由对方审评,审评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合作方案,若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意向书。

五、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代理合同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银行理财签约协议篇九

目前所在地:广州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梅州身材:182 cm 68 kg

婚姻状况:未婚年龄:21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财务类:会计、

工作年限:0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1000--15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性质: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财务部

工作描述:在这个进出口公司里,全面接触了外贸公司财务部的基本操作流程和账务的处理,以及进出口商品结算,利润的计算,成本的分配,费用的归结。同时涉及了进出口报税,退税的学习,退税的计算以及税的账务处理。还学习了资产负责表,利润表的分析与编制。对自身的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使做起工作来更加得心应手。

离职原因:

担任职务:财务部

工作描述:在此期间,把书本上学到的会计知识应用到了实际工作中,从最基础的基层工作开始,慢慢对会计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有了基本的认识和实际的可操作性。对于提升我的会计专业技能有很大的帮助。比如说一些费用的归结,低值易耗品的辅助核算等。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

所学专业一:会计,会计电算化所学专业二:计算机基本操作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专 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20xx-0920xx-07丰顺县汤坑镇华侨中学高中毕业证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 一般

其它外语能力:普通话流利,粤语交流能力强,能掌握基本的英语,听,说,写能力。

国语水平:优秀粤语水平: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其他技能:

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练及word,excel的应用课余时间还学习了点钞,手工做账。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作风,对新事物新环境有较强的接受和适应能力,并注重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时间观念强,服从性高。通过学习不仅掌握了丰富的扎实的专业知识,还提高了自己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和突破,遇到困难能迎难而上,并在失败中吸取经验总结自己。在全球金融危机之际,我已经做好的准备,接受新的挑战。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134家庭电话:

手 机:134qq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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