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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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赵国掌管征收土地税的赵奢向平原君家收税,平原君家不肯缴,赵奢依法处置,杀了平原君家有关管家九人。平原君很恼火,要杀赵奢,赵奢对平原君说:“您是赵国贵公子,现在却纵容家人不遵守国法,这样就削弱了法制;法制削弱,国家就会衰弱。国家衰弱,外国诸侯就要人侵,国家就要灭亡,您又怎么能够保住这样的富贵呢?以您这样尊贵的身份,如果奉公守法,全国就能够安定太平,国家也能够强盛,赵国的地位也就稳固了。而您是赵国尊贵的皇亲国戚,天下哪里还有人小看您!”平原君认为他是资才,向赵王推荐。赵王让赵奢管理全国的赋税。赵奢管理赋税公平合理,使得赵国人民富裕,国库充实。
执法不避权贵。
刘秀没有称帝以前,任更始大司马,转战于河北一带。一次,他家里有个仆人犯了法,主管军中交易的祭遵依法将仆人处死。刘秀大怒,下令逮捕祭遵。主簿陈副说:“您天天要求部队军纪严明,现在祭遵严格执法,不避权贵,这正是实施您的命令啊!”于是刘秀赦免了祭遵,并且任命他做刺奸将军。他还告诫部下诸将说:“你们要小心祭遵!我家中的仆人犯了法尚且依法处死,对各位他一定不会询私情的。”
强令董宣。
汉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管家仗势杀人,躲在公主府里,地方官拿他没有办法。洛阳县令董宣乘他随公主外出的时候,半路上拦住公主的车子,大声数说公主管束不严的`过失,喝令管家下车,并当场将他打死。公主立即跑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当即召董宣进宫。要打死他。董宣说:“陛下您复兴了国家。现今公主纵奴杀人,如果不惩办凶手,您又怎么治理国家?我不要用刑,自杀得了。”说完就一头撞在大柱子上,立时血流满面。光武帝急忙让小太监扶住他,表示不治他的死罪,但是要他向公主磕头赔礼道歉。他坚决不从命,太监按他的脖子,他两手撑地,就是不肯低头。光武帝很赞赏他,叫他“强项令”。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作为教师,更应该知法守法,为学生做好表率,教育我们的接班人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有人说:“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甚至影响学生一辈子。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要让学生知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就对你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你不懂事而忽视你的罪过。只有在学校中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各种条约,规定,才能受法律的保护。
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一所学校的校风校貌与教师的行为表现息息相关,一个教师的师德好坏对教风、学风影响极大。应该承认,目前,敬业乐教、无私奉献于教坛的教师是绝大多数,他们在工作繁重,生活清贫的情况下以自身高尚的.师德与良好的师表行为影响与培育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学生,的确令人可敬可贺,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存在,也有少数教师表现出失德的行为,在学生中、社会上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如有的工作消极,纪律涣散;有的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有的赌博成性,作风下劣;有的吃喝玩乐,贪图享受;有的计得患失,事必讲报酬。如此种种,都玷污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因此,提倡“身教重于言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法律是衡量每个公民行为的一杆秤,是裁决孰是孰非的一台天平。它用公平的准则,以规范的制度,去约束我们的行为,纠正我们的错误。因为它无数的心灵得到净化,因为它祖国的前景变得辉煌。以前幼稚的我一直片面地认为法律只是惩治恶徒的一种手段罢了,但是今天的报告会使我懂得了法律不是用来毁人前程的,而是用来造福犯人未来的。
今天我们学校举办的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主题的报告会,令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场报告会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四位少年犯的自述,他们阐述了自己从一个怀揣梦想,努力拼搏的青年,到现在误入歧途,锒铛入狱的罪犯,所经历的过程。从他们的演讲中我听得出高墙外亲人声嘶力竭地呼喊;我看得见铁牢里他们追悔莫及的泪水;我想得到他们对窗户外湛蓝天空的渴望;我读得懂他们对监狱里人生道路的迷惘。我不难想象,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失去自由,被思想和身体的双重枷锁所禁锢;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丧失信心,被生活中的挫折和失落所打击。而导致他们今天这悲惨下场的重要原因就是不能克制生活中形形色色的诱惑。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敌人,它隐藏在人心中的阴暗面里,它就是——欲望。人对享乐的欲望,对不劳而获的欲望,促使他想占有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一旦这种贪婪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他内心的愤恨,嫉妒就会冲破他人性的底线。到那时他会对拥有他想要的东西的人产生憎恨的心里,最终让欲望操控了自己,不择手段的去掠夺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时,可以说他便不再是“人”,而只是用来满足自己欲望的一个机器罢了。
从他们身上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少年犯都有许多共同点,比如说:他们都沉浸在父母爱的海洋,都曾经是学校的优秀生,在犯法时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等等……但这些本该在人生的蓝图上谱写出自己理想诗篇的青少年如今却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只是因为他们一次次的被欲望所摆布,而当他们的良心试图去唤醒自己的主人时,他们得侥幸心理却再次将他们拉入歧途,最后被欲望之海所淹没,无法自拔。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想今天的四面“镜子”,就是我们青少年的“前车之鉴”,能很好的教育我们的言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为和他们的作对比,以此来反省自己,端正自己的内心。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我们每个人一开始就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也就是说上天给予我们的一切都是相等的,这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人生道路的黑暗与光明都是靠我们自己来抉择的。要想不重倒他们的覆辙,挥洒出自己金色的理想,就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贪欲,不能让欲望占据了我们的心灵。在社会生活中难免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诱惑,而这些不良诱惑便是我们心中欲望的激发剂。如果不能遏制主他们的话,我们心中的良知就会被泯灭,人性的光辉就会悄然熄灭。你如果克制不住自己,让你的内心被欲望的黑洞所吞噬,那么当你蓦然回首时,你会发现你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遥遥无期的刑期中“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了吧。
这些少年犯的例子无时无刻不在生动的教育我们不能丧失人生的方向。我们应该很庆幸,还能从他们的失败中得到教训,及时改过自新。我们现在应该很清楚,如果循着他们的道路走下去,那么等待着我们的将是法律无情的惩罚。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定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却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使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多少人承受痛苦!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规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爱生命,不能只图一时的方便,而把自己与他人的生命置之脑后。车祸常常发生在人们的不经意间,造成车祸的原因就是司机们明明知道交通规则而不遵守造成的。所以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
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例如:有的同学对校规校纪无所谓,或者抱着侥幸心理有的以非理性的方式,甚至是暴力方式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有的以对抗老师的管理教育来展示所谓的个性,其实这些都是非常幼稚的做法,只能成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有的同学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并为此后悔不已。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才有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除了应该守法外,还应该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但让我们苦恼的是,在校园中,无视法纪、我行我素的现象已司空见惯。他们对学校制定的校纪校规视而不见,轻者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迟到逃课,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重者考试作弊,抽烟喝酒,彻夜在网吧上网,为一点小事而结伙打架等等。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环境,影响到整个校园的风气,甚至败坏了学校的名声。为了杜绝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所以,我认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改变自己的错误观念,做到遇事镇静,沉着思考。我们常说“冲动是魔鬼”如果遇到一些小火花,就不考虑后果,只顾眼前的处境。事后,才后悔某及,因此,我们要充一点一滴的学习获得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来要求自己,让自己在成长中进步,在学习中完善,是自己成为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
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打造平安和谐校园,9月5日晚,我校组织级全体新生在运动场举办了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此次讲座邀请了寮步泉塘派出所副所长钟冠钦、警长梁庆文及我校德育副校长潘汉修同志出席,讲座由德育处陈伟明主任主持。
梁警长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解析、如何防范和应对生活中遇到的安全问题等方面展开讲解,他用通俗易懂、生动的语言解读了遵纪守法的意义,通过案例分析提醒同学们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遇到危险情况要沉着应对,不要惊慌。
钟副所长在讲座中指出,中职生最重要的是要遵守校纪校规,养成遵纪守法意识,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避免出现打架斗殴现象。
陈主任就早恋、防溺水、防诈骗、喝酒、抽烟、赌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他结合自己所处理的安全事件,进行耐心讲解,使学生明白是非,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倾向起到了“医治”和预防的`作用。
据悉,九月份是我校“安全法制教育月”,后续将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希望广大同学能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明言。从古到今,伟大的中华文明始终都是通过强烈的耻辱意识来维系其基本的文化之脉。伯夷、叔齐破国之后不肯苟活,项羽失败而愧见江东父老,文天祥唱着《正气歌》慷慨赴死,朱自清宁愿挨饿也不领美国的救济面粉,所有这些铮铮傲骨都源自中国文化的耻辱意识。
“遵纪守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很多人以为不盗窃、不抢劫才是遵纪守法。其实不然,我们平时的很多小事也能体现出是否遵纪守法,就像在学校、在公共场合不打架、不骂人这类。只有这样才能做一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一个民族的繁荣,不仅需要经济的富足,更需要“遵纪守法”的民族精神。只要我们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德治与法治兼备,中国社会就一定能够变得更加和谐,中华民族一定能够在世界民族之林散发出更大魅力。
以上是我对“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体会和感想。我觉得,虽然我们是学生,但我们要比普通公民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3)注意养成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要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使遵守法律法规成为自己自觉的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荣耻照我心。
我是母亲眼睛里和平的天使。
任何风暴都不能吞噬生活的安宁。
我是人民心目中辛劳的园丁。
任何诱惑都不能损害自己的良心。
科学像星辰一样照耀在我的头顶。
别让愚昧的信念伴随着衰老来临。
低下头,长征路上默默耕耘。
挺起胸,成为团结互助的典型。
诚实的美德,充满每个家庭。
任何金钱都不能收买幸福婚姻。
守信的快乐,溢满每一颗心。
任何欺骗都不能换来友谊真情。
艰苦奋斗永远铭记在我的内心。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学生,3月24日,我校家长学校邀请家长委员会张伟利律师来校作了题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张律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那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就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讲座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职校生。
2024年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演讲稿一千五范文(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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