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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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1 10:04:10    小编:雅蕊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模板8篇)

小编:雅蕊

"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或行动计划。" "在面对挑战或困难时,我们往往需要一个可行的方案来指导我们的行动。" "制定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不同的问题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案来解决。" "一个明确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配时间和资源。" "方案必须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才能让我们达到预期的结果。" "一个好的方案需要考虑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方案的制定应该基于充分的调研和数据分析。" "时刻检查和评估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一个有效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不仅仅是表面现象。"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可以借鉴过去的经验和成功的案例,以避免重复劳动。最后,祝愿大家制定出一份完美的方案,取得优秀的成果和表现。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上体院院字[20xx]16号),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准确掌握各二级学院(部门)资产占用、使用和管理情况,学院决定开展20xx年度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小组(名单见附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分类指导、管用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三级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学院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管理组织全面负责,各资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要求的直接责任人。

2、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审查、汇总并上报清查核资工作报表。

二、工作原则和纪律。

1、工作原则:“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

2、工作纪律: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成立由部门或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专项工作计划,确保本单位各项任务有质量、有节点有秩序地顺利完成。

三、工作范围。

根据市教委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其中专用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含1500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分类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执行,一级分类为六类,分别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是以20xx年x月30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即登记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并且财务入账)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四、具体安排。

清查工作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x月1日—x月3日)。

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资产清查工作执行计划,同时,各二级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x月4日—x月12日)。

各二级学院(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若无标签需要到设备科领取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x月15日—x月19日)。

学院在各二级学院(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针对各单位自查提出的复核申请,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小组进行重点复核,复核抽查率掌握在不低于50%。在复核中,如遇5件以上(含5件)账实不符的事项即停止复查,需所在单位重新进行自查再报。

4.汇总整改阶段(x月22日—x月26日)。

各二级学院(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审核。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小组根据清查结果出具整改意见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部门),再由资产管理员,根据核查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等核对工作。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小组根据最终清查结果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

五、清查工作要求。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委监察处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xx〕1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完善资产管理数据库,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二)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三)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截止清查基准日学校所有资产均需进行清查;学校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其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赵卫东。

副组长:安士伟。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师宝山朱仁可刘建秀闫铨钊许培援李霞吴刚。

辛作义张旭虹张建伟袁道强高峰韩超韩庆林。

管洲熊卫东。

主要工作职责:审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宣传资产清查工作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资产清查办”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任:师宝山。

副主任:熊卫东许培援。

成员: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各单位、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确定专人向“资产清查办”进行反馈。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给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的各类数据资料负责。

各单位、部门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占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状态等清查结果作出书面报告报清查工作组审核。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8日)。

4.组织清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15日)。

1.自查阶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归口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按《资产清查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依据资产台账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核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核。

3.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针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4.汇总上报(5月21日至6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5日之后)。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各项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3.表彰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明晰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研究决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不含图书)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财政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1、澄清家底。通过对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国家示范校建设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学校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3、明晰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资产管理的责任作为学校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分口分级管理部门、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4、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房间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

四、成立机构。

组长:黄启良、黄大业。

副组长:赵善兵、杨业文、刘霞。

2、成立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简称“清查办公室”,归“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地点设在总务科。

主任:赵善兵(兼)。

副主任:李昭文、钟红燕。

成员:封为、杨珍、江毅欢、农雅诗、刘琬仙、杨钧。

各中层部门要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报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籍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是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用于学校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等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出租的经营性资产。资产种类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公共保障用设备家具、系统软件等(道路、管网、树木等不在此次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楼宇的每一个房间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9月26日)。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

2.材料准备。

(1)调查全校部门用房情况,明确全校所有用房(至每一个房间)的管理(使用)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10月14日)。

(三)自查阶段(10月15日--10月24日)。

各系部、科室自查。各系部、科室从校园网下载清查表格,按照要求清查本系部、科室资产并如实填写各种表格(领导办公室由总务科登记)。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公费购置的图书,由教务科统计后统一汇总。各系部、科室将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清查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核查阶段(10月27日--11月30日)。

由学校组织现场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学校财务室总账、报账发票和总务科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的单据对各部门上报的统计结果进行逐一清查核对。即按照资产使用方向进行,在规定的时间里,对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或成批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系部、科室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五)整改总结阶段(12月3日--12月25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并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作为本部门资产管理责任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

5.汇总各种数据并输入计算机,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通报。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南财资〔20xx〕2号)精神和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国土资综〔20xx〕41号)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好我局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和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及单位负责人为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我局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的协调和指导等有关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其中:

(一)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提交局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视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四)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五)各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认定工作。

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2.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和业务指导。

(二)实施阶段(20xx年4-6月)。

1.4月底前各单位完成资产自查工作。

2.5月31日前各单位将清查结果上报局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根据需要安排专项审计或复核的单位,清查结果要附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6月10日前局将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由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市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7-10月)。

总结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92号令、县政府《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35号、县政府办《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这一次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财政所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办公地点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三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对不在用报废及报损的资产登记并进行上报,经领导报批后予以核销,同时各单位会计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三、成立机构。

1、领导组。

组长:缪锐。

副组长:管建、王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吴美娟。

(2)成员: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和清查的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1)、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按清查基准日进行自查统计,按规定进行整改自纠。

(2)、各部门、单位对清查出的土地、房产,按规定建立健全帐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全面实时登记,包括资产出租、出借、闲置等详细信息。

(3)、各部门、单位对单位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4)、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

(5)、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6)、对单位经营性房产包括门面房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房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对外公开招租。

(7)、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

(8)、对清查出属危房的,需张贴告示,经相关有权职能单位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置。

(9)、资产出租处置收益,按《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国有闲置资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房产出租、调剂等具体使用、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年9月20日。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讲解要求。

2.材料准备。

(1)实行一物一卡,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6日)。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门认真自查,填好资产自查表,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以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核查阶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财政所组织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部门各负责人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具体时间按排:

(1)、党政办(8月26日—8月28日)。

(2)、农业办(8月29日—8月31日)。

(3)、工业办(9月1日—9月3日)。

(4)、社会事务办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财经办(9月7日—9月9日)。

(6)、建设办(9月10日—9月12日)。

(7)、机关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学校由教办负责牵头核查,并报电子表财政所以便组织上报,同时报纸责表报财正反备案。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

5.对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为实施搬迁做好准备,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连职院[20xx]66号)规定,公司决定于20xx年10月起组织开展全公司固定资产清理专项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监督系统。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9月30日。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苗圃植物、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大类。按经费来源渠道,分为学校和公司两类分别统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

组长:范xx。

副组长:张xx张xx。

成员:任xx张xx王xx李xx张xx冯xx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任彦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督查组组长由姜秀财同志担任,闵素萍同志为督查组工作人员。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部门负责组织所属资产清查工作。公司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并上报院办。

五、实施内容和步骤。

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清理清查,填报《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公司清查办。31日前报院办。

六、工作要求。

本次清查要做到全面、彻底、准确,保证数据真实。不得瞒报虚报,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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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00号),经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家发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骏、李合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杰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勇、郑旭东、胡勤玲、彭小军、吴玲、张松、李明、李强、邓衍国、李跃翠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事宜。

二、责任分工。

局内部资产,由陈xx同志牵头,各科室、单位负责上报。

马xx、尹xx负责审核,具体经办人:陈xx、郑xx。

政务中心所属资产,由李xx同志牵头,宋xx、吴xx、杨xx负责,具体经办人:吴xx、张xx、李xx、李xx。

市直单位移交资产,由李骏同志牵头,张召军负责,具体经办人:彭小军。

三、工作要求。

局财务科将固定资产台帐初步梳理后,按照分工交各牵头领导,由牵头领导召集有关科室作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单位)对照资产台帐对实物进行盘点,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形成实物台帐,并对资产盘营、资产损失进行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牵头领导审核后,交财务科汇总。6月15日前由局财务科、办公室将清查结果梳理汇总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财政部门。

各科室、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部署、有推进计划,局效能办将对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对资产清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及时报送局财务科汇总,不得瞒报、漏报。

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加强我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娄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办发[20xx]20号)和“全市机构编制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娄底市商务局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查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提高我局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信息支撑。

(三)完善运行机制。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健全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娄底市商务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苏旻同志任组长,李德坤、李争平、覃章荣、刘瑛任副组长,财务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企改办、办公室、人事科等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资产清查办),刘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12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我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

我局的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五、组织实施。

我局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20xx年7月底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4日-5月15日)。局机关召集各直属二级机构开会,传达娄底市机构编制工作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部署相关任务。在办公楼悬挂宣传标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5月l5日至20xx年5月31日)。各直属二级机构要在5月21日前向我局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及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局机关统一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市资产清查办。

(三)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局机关组织专门人员,重点抽查一些单位资产清查难度大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做好自查工作,不留死角。

(四)清理规范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完善本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我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要结合资产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切实做好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要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反映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跟踪资产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资产清查中如果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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