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重要性(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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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0 00:00:00    小编:达利奥利奥

规章制度重要性(通用12篇)

小编:达利奥利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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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重要性篇一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准则,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比如规章制度中规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就知道了什么时候是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休息时间,就可以指引员工按时上下班,以防止因迟到或早退而违反劳动纪律。

再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2、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规定来威慑员工,使员工能够事先估计到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如果作为以及作为的后果,自觉抑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惩处,让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从中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使其他员工看到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达到警戒和威慑全体员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与预防争议发生的作用。

企业生产劳动的过程,也是劳资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过程。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多种措施来保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国家法规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证之一,而企业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更为具体的明确劳资双方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措施、途径和方法等。

因此,当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劳动合同中可能仅仅涉及假期的种类,至于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手续、假期期间的待遇等等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这就需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对休假进行详细规定,否则,会引起很多纠纷。

4、事后支持与提供处理劳动争议证据的作用。

由于劳动关系具有对抗性的一面,因此,企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尽量缓和劳资矛盾,无法消除、杜绝劳资矛盾。当劳资矛盾爆发无法通过协调解决时,诉诸法律就是唯一的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要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由于规章制度也涉及到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裁判机关也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裁判案件。特别是在国家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对纠纷的有关事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时,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内容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又把制定规章制度,并以此对员工进行实际管理的权利留给了企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企业事先作出规定,即首先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中必须对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绝大多数企业在面临劳动争议纠纷中解除劳动关系这一难题时,都输在了“规章制度”上。规范的企业则正是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就充分考虑所有的情形,将可能成为争议焦点的内容加以细化,并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争议,这样的规章制度便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管理和纠纷解决的全过程。

案例一:某公司以连续旷工12天为由,单方解除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及时办理了退工等相应手续。办理退工手续后,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手写的请假条以及部门经理的批准证明,用以证明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工;而用人单位则出具了经过张某曾经签收的《员工手册》。

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了各级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员工一次性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一次性请假5天以内的,由部门部总审批;一次性请假7天以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请假8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同时,单位还规定了“连续旷工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员工签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张某提供的请假条并没有按照单位《员工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合法,应视为旷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有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的主张。

案例二:谢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对年终奖数额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10万元。

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里面明确规定了“破坏生产设备”属于违纪行为,而且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谢某的请求。

专家点评:上述两个案例最终都是以企业胜诉告终。企业胜诉的原因在于这两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案例一中企业对员工请假审批手续事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员工张某请假12天没有按照规定的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事宜,最后被认定为旷工,且该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明确了连续旷工10天即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案例二中,企业对于违纪行为的“严重”标准作出了界定,谢某破坏生产设备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企业预先规定的“严重”标准,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由此可见,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规范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把握主动权,降低败诉的风险。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二

古人凭借自己的聪明智慧与辛勤劳作从茶叶生长、制作、饮用中得到启发,使其从最初解渴药用的物质功能上升为独具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精神表征,形成了蕴藏传统审美意蕴的茶文化。传统文人将茶与自然、宇宙、人生融于一体,既体现了儒家中庸和谐、君子品德以及积极人生观思想,又彰显了道家“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审美超越心态,还表达出佛家空灵、顿悟之文化内涵。可以说中国茶文化汲取儒道佛三家思想和文化精华,展现了“真善美”的完美结合以及中国人精神风貌和修养境界,[1])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颗璀璨明珠,任凭社会的变迁、审美文化更迭,茶文化依旧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茶文化与学校教育研究成为热点,笔者在查阅文献过程中发现主要集中于:一是茶文化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如耿密的《论茶文化与大学生素质教育》、胡芬芬《传统茶文化与大学生思想教育的结合点分析》等注重茶文化在高校教育的作用分析;二是茶文化在小学教育中的影响,如华东师范大学周亚东的硕士论文《学校茶文化教育的现状及实效性研究》通过实证研究的分析探索茶文化小学教育的重要性以及课程教育策略研究[2]。关于茶文化与学前教育相关研究比较少,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个人身心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学前教育中强调传统文化的学习,对儿童群体发展和个体成长尤其是社会化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学前教育中渗透茶文化精神,让幼儿学习、了解中国的茶文化,对于幼儿学习民族文化,培养民族认同感与自豪感有着重要意义。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三

企业成立目的在于发展的更大、更强,前期公司的经营由于成本上的制约会发展的较慢,但随后我公司的人员会不断的增加,经营水平不断的提升,我们必然会采取正规化的管理。强大的公司离不开正规化的管理,没有管理,公司所销售的产品也不会达到比较高的水平。对于企业中的员工来讲,如果不主动的去接受这种正规化的管理,那么个人的从业素质、修养、能力也将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所以说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公司,我们都应该向正规化的企业靠拢。公司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与国际化的管理水平相结合。在通过iso9000认证后,公司的管理模式要和第三方相结合,通过第三方提供的专业化管理水平从而结合本公司制定比较完善的管理方案。如果公司现在就开始认证iso9000标准,那么就已经超出了现在公司所经营产品的范围,公司现在所采取的则是提取iso9000管理体系中的精华来协助公司在管理方面所欠缺的地方,尽可能的向iso9000管理体系靠拢,我们能做到的就要做好,不能做的就要做好这方面的预定方案,做好这方面的理念,做好这方面的思想工作,将更有助于公司能够在管理方式上更上一层楼。

在做好这方面认证之前,在工作效率上会有所下降,但是这是做为以后公司做大做强的基本思想。想在管理上提高效率就要对此付出金钱的代价,但是这是必须要做的工作,也是一个企业在发展壮大时所必需的基本职能,以后随着团队的不断壮大,到了一定的数量时,如果没有正规化的管理,就难以形成有效的战斗力、积极性、执行力,最终会影响到整体的业务能力。当人数相对较少时,可以没有那么多的制度和规范,但是到了成几倍或几十倍的人数时,如果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没有有效的管理者和组织,在战斗方向的决策方面就会难以团结一心,因为没有层次上关系的约束,在行动的过程中就会困难。做好管理就要承受成本的压力,管理到位,成本也会随之增加。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处理一些不是自己所犯错误的问题,但是从管理的形式上看,大家都要共同处理这些问题,如果少了其中的任意一员,大家的团队将是一个不完整的团队,这样一来就难以形成一个团队,一个有效的组织。所以说在以后的管理过程中,无论这个问题是否针对自己,我们都应该配合企业做好管理上的落实工作,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整体,才能形成一个高水平、高素质的企业,公司的员工才能具备接受现代化管理素质。公司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会有数百份甚至更多的规章制度要发布,要落实,公司与负责管理制度方面的相互沟通协作,企业的经营是第一位,从做生意的角度进行分析,如何与客户做单子,如何做好收钱工作这些是非常重要的,公司的管理也是同样的重要,但是不能影响到公司的业务,但是肯定会有办法将管理与业务协调起来,事情肯定都是要做的,但是还要有主次之分,没有理由推脱,但是可有理由协调,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双方都要配合默契。我们管理人员不要当自己是管理者,不能让所有的事情都给管理人员让路,我们管理要给经营让条路,但是经营也要配合管理,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是构成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两个方面都协调到位,共同努力共同进步,我们的公司才能发展的更好,才能打好上市前的基本需要。

在做好基本的管理外,还会多出很多的管理记录,在公司慢慢成长起来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管理层的人员来做,事情多了,记在脑子里就会混乱,要将处理的方方面面事情记录在文档里,方便以后需要时进行查阅。做好质量记录的同时,也是规范我们前进过程中的基础。所以说管理是企业前进的保障,经营是企业的龙头,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工具,这是很正确的思想,也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的概念以及理论。所以说公司到了一定程度时就必须要管理,当企业人手足够的情况下,就有必要通过iso9000的认证。通过公司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拿出时间,降低一定的效率,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在经历过这些比较复杂的过程后,会得到相对多的好处,对企业来讲就是得到了更好的稳定性发展。要继续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监督和约束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能够与公司积极的配合,做好公司规章制度方面的规范。之所以没有过多的批评员工,是因为相关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具体落实,这些责任则在员工那里,应该归属于管理层。因为iso9000的概念是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如果没有该说的去说到,那么谈不上去做到,因此没有说到责任不在于员工,但是说到了不去执行,那么就是监督者和执行者的问题,处罚也是在iso9000标准基本概念之上所做的,我们在没有发布考勤制度的时候,迟到,早退,这些管理层没有权利去过问,如果没有一个规则,大家就会互相攀比,越来月散慢,现在的考勤制度一经发布就要严格执行,就要保持公司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在培训规章制度的过程会用几种方式,第一种就是传阅,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将规章制度订成册,在每一份册子的后面会让熟悉后签名,这也是双方的一种法律约束,有了这中法律约束之后,大家的心里会有一定的压力,公司也会凭着对大家这种法律约束,如果违章就要对应的进行处罚。第二种就是共同学习,可以挑一个大家都在公司的机会,来共同学习,进行强制性学习。第三种就是移动式培训,可以通过mp3或计算机多媒体的方式进行,公司也鼓励大家古人的学习方式,通过三上(枕上马上厕上)来进行学习。我们现在更应该在信息化的社会中抓紧时间学习,学习就是为了提高效率,就是为了能让学习为你带来工作上能力的提高,还是要接受公司的培训,学习紧紧结合工作,学习马上就能够学以致用,得到生产力的提高。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四

企业制度是维系企业作为独立组织存在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企业制度的只要作用有:

1、 正常管理与危机管理的有效组合。

2、 工作性管理与非工作性管理的有效组合。

3、 调动积极性与有效控制的有效组合。

4、 有形资产管理与无形资产管理的有限组合。

5、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有效组合。

6、管理模式的组合。 企业制度:民营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全世界中小企业竞争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对私营企业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全世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私营企业在生生灭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对私营企业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一、企业管理制度---我国私营企业治理模式的现实分析 企业管理制度对于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而言,其治理采用的是一种典型的家族治理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掌握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家族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企业决策家长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较弱等。

私营企业采用家族治理模式,在企业发展的初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加快企业的决策速度,因而是有效率的,对企业的成长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一旦企业规模扩大,产业资本日益社会化,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便暴露无遗,而且这些缺陷逐渐成为阻碍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家族治理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管理制度---家族股东“一股独大”,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 在私营企业中,企业创业者或其家族作为大股东“一股独大”,控制着企业的所有权和主要经营管理权,并主导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家族外的小股东由于人数众多,人员分散,所持股份少,一般很难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进行的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就由掌握企业控制权的家族成员围绕着家族的利益展开,而很少 围绕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利益展开。另外,在小股东不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必要的监督的情况下,家族控股大股东或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严重地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第二,企业管理制度---个人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不分。

在我国私营企业中,企业法人所有权深受家族个人所有权的干扰和控制。对于私营有限责任企业而言,企业组织只是一种形式,私营企业并没有按规范的法人企业来运作,没有健全的企业法人制度来保证企业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存在。私营企业个人财产所有权,在企业的经营和继承问题上,对企业法人所有权进行大量的干预和控制。 第三,企业管理制度---企业主“家长制”作风严重,高度集中化的管理方式排斥人力资本的民-主参与和决策。

在我国私营企业中,这种“家长制”决策机制固化了私营企业主的“心智模式”,使他们变得更加专制和跋扈。这会不断加大企业主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而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的成长更多地依赖于知识和人力资本,依赖于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决策。市场里的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而排斥人力资本民-主参与决策的私营企业主的“家长制”作风,必将越来越阻碍私营企业的发展。

第四,企业管理制度---注重从“内部”选拔经营管理人员,排斥“外部”人才 。

在我国家族式经营色彩浓厚的私营企业中,员工往往被分为“自己人”和“外人”两个部分。企业主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上安排的都是“自己人”,除极少数情况外,“外人”是很难得到这些位置的。这主要源于企业主个人及其家族对“外人”缺乏信任感,认为自己人忠诚可靠。这种“任人唯亲”的用人模式,容易引发私营企业对人才持续性增加的需求与家族式单一稳定的供给之间的矛盾,其突出表现为:人力资本输出渠道狭窄,使得私营企业仅靠原来的家族成员已难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人才来源单一,所受教育背景趋同,获取社会信息量较小,容易导致思路狭隘;加上家族成员掌控企业较多的资源,无意间也容易形成排挤外来人才的行为,使外来人员难以融入团队,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

第五,企业管理制度---对外融资难度增加。 银行在贷款条件上,对私营企业往往设置较高的“门槛”,企业很难从它们那里获得源源不断的贷款。因为,当获得一些外部资金如银行贷款时,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经营策略就有可能改变。贷款投资于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如果赢利了,可以归还银行本息,自己也有较大的利润;如果亏损了,那么大部分风险将由银行承担。由于我国的法律执行效率很低,银行胜诉,而法院难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很难有勇气和魄力向私营企业发放贷款的。于是就会出现好企业家和好项目却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现象。

二、我国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和思路 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日益成为阻碍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对私营企业进行治理制度创新。有人认为,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就是私营企业的股份化, 就是私营企业上市,实际上这是对私营企业管理制度http://创新问题的一种误解,只追求形式上的股份化并不能解决家族控股大股东或其经营者侵犯小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问题,不能解决企业主的“家长制”作风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私营企业排斥“外部”人才等问题。所以,对私营企业应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管理制度创新。以企业独立人格理论为基础的私营企业管理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关系,促使他们长期合作,以保证企业的决策效率。私营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是建立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等资本所有者共同治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主要包括治理主体的创新与治理机制的创新两个方面。 1.企业管理制度---治理主体的创新。

谁参与治理,是出资者还是利益相关者?这是私营企业治理主体的问题。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源于两权分离,这实际上就是对私营企业治理主体应按股东主权的逻辑认定,其表现为资本雇佣劳动条件下的单边治理结构。在这一结构中,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是雇主或股东。基于企业独立人格的治理理论,强调私营企业的法人性和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因此,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就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即资本所有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一般雇员。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企业的法人财产,而不仅仅是股东投入的资产。企业法人财产包括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主要由股东的直接投资和债权人的债权形成。如果股东凭借其专用性资产获取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那么债权人也可以凭借其债权参与治理。同时,债权人的债权若无抵押,一旦企业亏损或破产,其损失也不可低估。故债权人应当成为私营企业的治理主体。另一方面,经营者和一般员工等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一旦企业面临亏损或倒闭,不仅面临青春年华与自信心等的投资损失,甚至会危及自己及其家人的生存。同时,当代私营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经营者和员工的人力资本。随着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必须有充足的创新能力,而创新能力只能来自于这些人力资本所有者——企业经营者和员工。

由此可见,私营企业治理权应归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共同拥有,他们通过企业所有权的分配来相互制衡,通过治理权的分享来引进资金和留住人才,以建立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等资本所有者共同治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要想实现长远的发展。获得持续性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管理职能,健去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财务流程。文章系统地阐述了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自我完善的途径。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财务管理工作只有摆脱传统模式,树立市场观念和效益观念,从事后算账向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方向发展,充分发挥财务工作渗透力强的特点,积极参与到管理当中去。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力求通过财务管理的强化、优化,增强企业的综合素质,发挥企业生产要素潜能,才能为企业获得持续性核心竞争力,实现长远的发展保驾护航。

一、企业财务管理自我完善的必要性

1.完善财务核算体系是保障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企业财务管理是一个必须与时俱进,并伴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发展的动态概念。企业面对的市场经济格局,企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整合,管理层对所处环境感受认知度的深化,都要求企业财务管理机制必须自觉地、不断地自我完善,以保持生机和活力。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单一,是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的迅速发展的,因而,企业要想实现长远的发展,获得持续性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完善财务管理,这既是适应客观形式发展的需要。也是财务管理本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完善企业财务管理职能,应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完善财务流程,完善以会计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建立信息披露体系。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可以增强投资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确保企业战略计划、方针的贯彻执行,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使企业的发展适应市场变化,为企业绩效的飞跃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是充分发挥会计监管职能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地向纵深发展,经济领域中不规范的经济行为与违法犯罪出现的频率也呈逐步上升趋势,强化企业财务管理从而维护经济秩序、防治腐-败、在提高效益等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企业财务管理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是导致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内部原因。所以通过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监控体系。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过程和经营活动结果,并把加强监管与企业完善管理紧密结合,寓服务于监督之中。

二、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完善的途径

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应着重从加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系统、财务指标分析系统、绩效评估系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方面进行。

1.企业的会计目标。企业从事财务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力求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最大化利用,实现资本金的盈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为保护财产安全和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最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经营方针和目标的实现而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总称。内部控制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属于“动态过程”。所以内控制度必须适应单位经营理念,紧跟业务创新,达到促进企业贯彻经营方针以及提高经营效率的目标。要做好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清晰,代理关系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置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从管理层面上理顺经营者、监督者、所有者的关系,从而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降低经营风险。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负有维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的经济责任,并通过所有者委托经营者以受托责任方式加以体现。

第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制约机制并实现内部会计控制内容的创新。利用会计活动进行内部控制具有直接、具体、能够切中要害的特点,在日常财务服务工作中强化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开展建章立制,搞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创新,依据有关的法规政策,认真分析解剖自己存在的问题,抓住改进和改善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这个中心,围绕减少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赢利水平这个核心,制定切合企业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或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好资金管理,减少坏账风险,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降低经营风险。使会计行为有据可依,会计监督有章可循,并造成一种执行制度的氛围。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企业资产形态,企业的资产范围由单一的物质资产扩展为包括人力资产、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内容也将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内部会计控制的重心将由物质资源的控制转向多种资源组合的控制。因此,必须实现内部会计控制内容的不断优化与创新。

3.建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系统。根据项目的生命周期(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设立可行的绩效评价指标,用客观的数字信息和可计量指标,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工作,将各项投入与绩效结合起来进行考评,反映投入产出效率,反映经营单位发展潜力。把外部机会与挑战及内部优势和劣势综合起来,进行分析,作出环境因素的综合数量化评价。使绩效评价指标成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使目标责任体系得以落实和完善。同时通过效绩评估,还可以对加强财务监督产生积极作用。

4.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可以确定企业的资信状况、财务风险的大小,衡量企业经营是否稳健,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第一是分析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的指标,可采用资产负债率、资本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指标进行分析。第:是分析反映,企业运行绩效的指标。主要反映投资回报和盈利能力,通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回报率反映,同时采用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和成本费用利润率指标进行分析。反映运行绩效的指标是加强成本管理的着眼点。第三是分析反映企业发展潜力的指标。可采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通过对自有资金利润率、总资产净利率、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自下而上地分析,从而揭示出各项财物指标间的结构关系。为决策者优化经营状况提供思路。

在完善财务分析体系基础上,强化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报告制和重大财务决策事前和事后报告制度,为领导者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5.搭建有效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防范财务风险。第一,树立风险意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财务风险是指一个潜在事项的发生对财务目标实现产生影响,从而影响财务受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并因此造成损失的可能。全球金融风暴中不乏一批企业破产清算的实例,因此,企业都应着力加强财务管理,作为防范风险的主阵地。资本的流通过程,既是财务风险的转移过程,又是财务风险的积聚过程。财务风险广泛地存在于财务活动之中,如债务风险、经营风险、资金安全风险等。由于风险的存在使财务活动的最终结果事前难以准确把握,例如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市场对企业产品的需求越稳定,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越确定,经营风险也就越小。因此企业在确定生产何种产品时,应先对产品市场做好调研,要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这样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较稳定,经营风险就较小。一般来说报酬和风险是正比例关系,即报酬越高,风险越大。企业决策者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第=,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提高财务风险预警效能。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就是在现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设立一些科学化的敏感性指标,如建立一套定量的指标体系。通过这些指标体系将各项管理对象、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表现出来,如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现金净流量、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利润率等,使与管理相关的事项都做到心中有数。通过观察企业相关财务数据随设立的指标的变化,并对这些指标分析,可以及时发现一些暂时还没有显现出来的问题,可以切实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预警效能。

只有完善了多层次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才能使各项控制措施有制度上、程序上的保证,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对于提升竞争力和加快企业进一步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五

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各级预算以及事业行政单位收支情况的会计。在国家预算管理和单位财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预算会计在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经济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预算会计体系是遍及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它所提供的预算收支数字和情况分析是真实、可靠、及时的信息,是领导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要实现财政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制定财政政策,必须及时掌握可靠的信息。

2.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工资物价政策来实现的。在宏观调控诸多杠杆中,税收、投资、补贴等居于重要地位,而这些杠杆的作用,都离不开预算会计。

3.财政在支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需要大量资金,资金的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为此,预算会计将成为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平衡预算、控制债务规模、压缩赤字这一艰巨任务的承担者和执行者之一。不论是组织财政收入,还是严格支出管理,减少损失、浪费等,都要依靠预算会计去做具体工作。

4.在改革开放、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必须建立一个使各地区、各单位自我约束的机制。预算约束己被国际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强硬的预算约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措施,而预算约束的形成离不开预算会计。5.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必须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监督体系。在各种监督体系中,会计监督是比较有效的内部监督。

预算会计如此重要的作用决定了它必须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进。经过近几年来的实践,人们深切地感受到,中国预算会计的现状与客观形势的需要有较大的不适应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核算范围过窄。重收支核算,轻资产负债核算,对产权、债权、债务的核算很不完整,不能全面揭示政府和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2.在收支确认原则上全部实行收付实现制,具有局限性。不采用权责发生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就不能充分反映,从而导致收入、支出、结余不真实,不能充分揭示资金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3.收支科目的设置不够全面、细致、科学。财政部门的债务预算收支、预算外资金收支、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未纳入核算范围,预算单位的基建收支、专用基金收支也未能反映出来。4.预算会计要素、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完善。结余要素未单列,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各类会计科目的设置都很不完备。有些科目的分类尚不完善,如总预算会计中未区分当年结余和历年累计结余,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科目未按流动性分别设置。事业单位固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的核算只是人为地保持与有关资产科目平稳,不能真实反映业务的变动情况。

5.会计报表内容不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比较简单,不能充分揭示预算单位的'成绩、问题和风险。会计报表项目的设计不够科学,会计信息不便于利用。目前会计制度中只规定了会计报表主表和少量附表,缺少若干重要的附表,对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只简单提了一下,未规定具体要求。

新的形势对预算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算管理四项改革要求预算会计也进行配套改革。预算管理的四项改革,即编制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国库单一帐户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对财政机关、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资金运作方式和会计信息的范围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1.编制综合性的部门预算,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活动。部门预算是一种综合预算,它将一个部门或单位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本部门或单位的预算中。这就要求会计的日常核算和决算报表提供同口径的数据,要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的业务会计、基建会计还没有综合起来,依旧各有各的存款,各有各的帐,各有各的报表,决算报表无法与年度预算进行对比分析。部门预算是包括本部门或单位各级机构经费收支的预算,但目前会计报表并未完全一致起来。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虽对资产负债表提出了编制汇总报表的要求,但对收入支出表并未明确此项要求。

2.实行政府采购,要求政府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适应新的采购活动和采购资金供应的变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支出经费不再把款项拨给预算单位,而是采取直接付款方式,即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采购活动的履约情况向供应商拨付货款。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此项支出列支并统计事业单位做相应的会计处理。行政事业会计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付款凭证核算预算资金的收支活动,并根据采购物质的入库情况登记实物。在采购活动和采购资金新的运作方式下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都要进行配套改革,要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提供有关的报告信息。

3.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各单位账务处理有很大变化。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款账户。预算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将余款项通过商业银行拨入职工个人储蓄户,采购支出通过商业银行拨给商品供应商,小额零星支出以备用金方式拨付给预算单位使用。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后,总预算会计要将财政支出的核算一直反映到预算拨款支付给商品或劳务的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并要提供对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拨款总额。各预算单位要反映经部门预算批准所享有的预算拨款限额及实际使用的拨款数,除反映财政授权支付的小额零星支出外,还要核算通过商业银行转账支付的工资支出、采购支出,核算验收的物资,并且要反映工资项下代扣款项,采购业务的应付费用。

4.深化收支两条线,财政资金的运作方式和核算程序发生变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后,在将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预算管理的同时,对各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另按核定的综合定额标准,安排预算单位的年度财政支出,改变对某些部门收支挂钩的做法。对预算外资金收缴实行收缴分离办法。预算单位要改变过去对预算外资金所采用的留用、比例分成、上缴转拨等多种会计处理方式,对所收到的预算外资金一律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上缴。

此外,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经济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增多,要求预算会计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处理。中国加入w,to后,开展科学技术交流合作明显增加。这就要求财会工作较多地处理涉外业务事项,采用较多的现代化资金运作方式,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更多地了解西方经验,为制定新的预算会计制度积累宝贵的经验。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要求预算会计揭示和披露各种风险。由于各单位资金运作的灵活性增加,资金投放的自主权扩大,资金利用效果明显提高,与此同时资金收支的风险也增加。这就要求预算会计提供必要的数据,反映财政、预算、财务风险的程度,建立风险的警示系统,及时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再次,在多年的实践中,人们对预算会计性质、内容的认识有所提高,对预算会计原则与处理程度有了新的看法,对预算会计法规制度的推行有了较多的体会。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人们迫切要求与时俱进,冲破一切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因此,深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

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工具,历年来中国的预算会计主要是为预算资金分配与使用服务的。改革开放以后,预算会计制度为适应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经历了多次修订和改革。中国现行的预算会计是正式实行的。虽然与原预算会计制度相比,会计核算体系更加系统,会计核算方法更加科学,会计信息更加具有可比性,财务报告内容更加完整,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政府改革的转变,尤其是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制度的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的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立等一系列财政管理的改革,预算会计环境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得现行预算会计越来越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参照发达国家预算会计实践的成功经验,在重新构建预算会计体系等方面下功夫,使中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更加科学与规范。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六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

第三条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

第四条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

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

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

(三)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

第七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八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条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四条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

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

第十五条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三条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条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条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责任。

第三十一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20xx年2月1日发布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实施《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大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规定》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评审、签约、履行、终止全过程的管理,还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三条《规定》所称合同对方包括:

(二)机关法人是指有独立的经费,并经批准成立的机关;

(五)个体工商户是指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业者;

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评审组,合同评审组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合同订立前的评审。

合同评审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

当以上各部门、分公司为合同经办单位时,不在评审小组之内。

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或传真评审的形式。

养殖事业管理部负责苗种和育苗、育成、养成所需物资的采购合同的评审;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筑维修、基建、修造船、设备采购等职责权限内的合同的评审;市场营销部负责包装物采购与广告宣传合同的评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筹备合同的评审;加工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加工、货物运输合同的评审;研发中心负责技术合同的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信息、培训及工作服采购合同的评审;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管理合同的评审;财务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第五条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合同起草,并将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资料与附有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合同评审表》提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

评审人员不应少于3人。

单项或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重大合同须附有总经理、董事长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评审意见。

第六条合同经办人对合同对方的调查评审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资信调查:

(一)与合同对方第一次往来交易时;

(二)合同对方的资料超过一年时;

(三)合同对方改变交易方式时;

(四)遇有重大合作项目时;

(五)合同对方的定单骤增或骤减时;

(六)处理与合同对方的各种纠纷时。

资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概要、背景、业务情况、付款记录(以往对外付款记录及最高信用额及信用期)、财务情况、银行往来、公共记录(包括法律诉讼,抵押记录等)、综合评估、法律意见等。

第八条与法人或组织订立书面合同,应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际编制。与其他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确认其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示《格式条款备案公示证明书》。

第九条以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及其他企业动产(如车辆)作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以房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条发生转包(或转租)时,合同经办人应要求合同对方出具原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产权所有者的委托证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则不能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的合同必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页数超过1页的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第十二条严格限制订立传真合同。当合同当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由合同对方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邮递至公司,公司签字盖章后及时邮寄至合同对方(或合同对方同意时,也可用传真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合同对方的签约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授权委托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经审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评审表后填写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条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产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门、分子公司经理签订。

第十六条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起草或对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进行修改。合同经办人应经常学习《合同法》及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提高合同书的编制能力与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书必须具备以下必要条款:

(一)当事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

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鉴证的合同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下列重要合同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一)租赁经营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

(三)委托拍卖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财产租赁合同(含场地、柜台出租);

(五)商品房销售合同;

(六)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第十八条当事几方愿意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我方或合同对方要求公证的,也可以进行公证;当事几方均不要求公证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后才生效时,必须办理合同公证。

经过鉴证的合同,不做公证。

第十九条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技术咨询(可行性报告、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技术服务(一般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经约定,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订立后,可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或技术交易的中介方,向大连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司确定的合同编号,与合同对方合同编号无关。编号示例如下:

dzf××××—×××。

签订合同的顺序号。

签订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称“”的英文缩写。

第二十二条合同评审表、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变更协议、担保书、合作意向书、备忘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量签证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在合同归档范围之内。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档案中应附有诉讼或仲裁的全部资料。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总经理办公室留存。合同经办单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复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合同持有部门职责如下:

(一)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编号、归档、存档;

(四)对工程建设合同,由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证明及工程进度款数额报财务部支付。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外订立合同可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和分公司经办:

(一)总经理办公室;

(二)财务部;

(三)项目管理部;

(四);

(五)市场营销部;

(六)人力资源部;

(七)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门、分公司经办权限及业务范围遵从公司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适时地对经办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公司业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对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来函、传真应向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汇报,并通知合同管理员。对回复的函件、传真应以公司名义(加盖公章)及时回复,不得延误,回复内容必须按相应业务管理权限报批。

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害公司信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重视合同履行各环节的管理。

合同对方突然大量订货或对合同对方信用状况存在疑虑时,必须考虑稳妥的结算方式。

在合同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应及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细则即日起实施。本细则实施之前已经订立的合同,不适用本细则的规定。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存档。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七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八

案例一:某公司以连续旷工12天为由,单方解除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及时办理了退工等相应手续。办理退工手续后,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手写的请假条以及部门经理的批准证明,用以证明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工;而用人单位则出具了经过张某曾经签收的《员工手册》。

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了各级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员工一次性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一次性请假5天以内的,由部门部总审批;一次性请假7天以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请假8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同时,单位还规定了“连续旷工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员工签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张某提供的请假条并没有按照单位《员工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合法,应视为旷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有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的主张。

案例二:谢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对年终奖数额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10万元。

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里面明确规定了“破坏生产设备”属于违纪行为,而且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谢某的请求。

专家点评:上述两个案例最终都是以企业胜诉告终。企业胜诉的原因在于这两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案例一中企业对员工请假审批手续事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员工张某请假12天没有按照规定的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事宜,最后被认定为旷工,且该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明确了连续旷工10天即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案例二中,企业对于违纪行为的“严重”标准作出了界定,谢某破坏生产设备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企业预先规定的“严重”标准,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由此可见,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规范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把握主动权,降低败诉的风险。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九

学习语言的目的就是用来交流,因此在这一层面上,我们怎么强调以功能意念为主的情景教学活动也不过份。但是我们好像忽视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语言的习得,它得有充分的习得条件――学习者得在自然语言环境下有意或无意地在交际过程中对母语进行不断地输入和输出,请问我们中国人学习英语,有这样的习得条件吗?一个中国人,他可能不认识汉字,更不谈什么语法了,但他能用自己的语言和别人进行流利地交流,但是我们能把这两者混为一谈吗!

如果我们再认真的考察一下历年的高考试卷,离开了语法这一工具,我们对试题的理解,对语言结构的分析,甚至于对文章整体思路的把握还能那么得心应手、手到擒来吗?离开了语法这一拐杖,可以大胆地说一句,我们有时候恐怕寸步难行;再说了中国人学习英语绝大部分不是为了与外国人面对面的交流,而是为了掌握以英语为媒介的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材料,没有语法,行吗!

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我们对语法教学,不仅不应该淡化甚至于弱化,而是要进行一定的强化,作为教者,更应该理直气壮的喊出:重视语法,从我做起!

二、当前的英语语法教学现状及改革方法。

当然,我们说要重视语法,并不是要走到过去以讲为主,以讲代练的老路上去。而是要积极主动的融入新课程改革的大潮中去,当然也要吸收过去语法教学中有益的东西。我们需要解决的是改变过去注重讲解――讲解的过多、过深、过细,面面俱到,只注重语言的形式而忽视语言的实际应用,所谓的课堂操练也仅仅是流于形式而已,看起来热热闹闹,事实上一无所获;课堂上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老师讲解的眉飞色舞,学生听的是头头是道,下课后不知所云,遇到题目时无从下手。这样的语法教学当然不适应现代教育理念,也必定受到师生的唾弃。

因此,为了使语法课的教学适应新课改的要求,既要符合新大纲的种种要求,也要满足高考升学的实际需要。我们要对语法内容进行必要的整合,注重课前预习和小组合作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性,例句有学生收集,如在刚刚学过的课文里,在刚刚做过的讲义中,在日常用语里,在格言谚语里,在一些流行的经典歌曲中寻找与所学内容有关的例句;其规律有学生总结:它的构成,它的标志词语,它的一般用法和特殊用法,和其他相似语法的区分所在等等;重点问题可以有组与组合作解决,实在不能处理的问题,可交有老师协商解决。既不能低估学生学习的能力和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扩大他们,把课堂完完全全的交给他们。学生毕竟还是学生,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有其不成熟的一面。也正因为他们没有成熟,才需要我们来教育、引导和培养。

这样学生对所学的内容就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即使遇到一时不能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经过老师的巧妙点拨,恰当讲解,他们往往会豁然开朗,一通百通。这样会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学生的能力也会在这样的实践中慢慢的不知不觉中形成。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实行新课改之后,有些老师在课堂上,不敢讲,把课堂的一切都交给了学生,看起来这样的课堂热热闹闹,事实上再聪明的学生,再团结的团队,没有一个好的组织者与领导者,其效果往往很难说。因此作为老师,作为课堂这一阵地的最高指挥官,我们能袖手旁观吗?要理直气壮的,大胆的讲出必须讲的东西,帮助学生更快更好地掌握所学内容,真正起到一个引领者的作用。作为教者,你的讲解要做到高屋建瓴、一针见血!

高中学生,可能不像小学生那样在课堂上表现得很活跃,因此作为老师要想尽一切办法,调动一切手段,使自己的英语课堂动起来,活起来。动的是学生的求知欲望,动的是学生的学习热情,动的是学生的积极认真的思考。这样你的课堂才会有活力,才会有生命力。学习的内容活了,学习的主体活了,只有活力的东西才有生命力,学生才能主动的接受。语法不再是空洞的说教,不是一条条呆板的规则,而是有血有肉的精灵!教师要促使学生归纳、合作、探究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完成语法学习的任务。鼓励学生“动中学、动中悟、动中用”,这样你的语法教学课堂充满动感的旋律。

三、我们学习英语的目的。

多年的英语教学经验告诉我们,初中英语教学淡化语法,使得许多学生连一些最基本的语法知识都搞不清楚,如:不少学生不知道十大词类,不知道简单句的五种基本句型,不知道句子最基本的成分主谓宾,更谈不上其他更为复杂的语法概念了。因此,如果在高中阶段还是一味的淡化语法教学的话,如果在高中阶段不采取断然措施的话,对学生的伤害不仅是眼前的,也将是永远的。我们可以看看无论是全国的还是各地方的英语高考试题,尽管高考试题年年都在强调变化,都在求新,但是试卷改革的方向是很明显的,那就是突出语篇,强调应用,注重交际。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经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对语法的考查不仅没有中断过,而且从过去的单纯的对一个个简单的语法知识点的考查转向把语法知识放在一个特定的语境中来考查,是把几个知识点放在一起来进行考查,既考查了学生的语法知识的掌握程度,更考查学生在一定的语境中的实际运用能力,而这种能力的考查在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中显得尤为明显。

历史的经验值得我们重视,历史的经验我们更不能忘怀。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和英国的语言教学界曾兴起一阵热烈而且普遍的讨论,主题是:“在学校的语文课程中,英文法是否有必要列入”。结果,“英文法”纷纷地从各学校的语文课程中消失了。可是事隔20多年后美国和英国的教育界发现把英文法从语文课程中排除出去后不但没有获得教学效果的改善,反而引起了不少负面的影响。于是这些专家又开始主张重新把英文法列入学校的语文课程中。

为什么“英文法”会被排出学校的语文课程呢?语言学家的理由之一是英文法的学习无助于学生的写作能力之增进。经过20多年后,语言学家又发现问题的症结不在于文法而是在于“…whatistaughtandhowit(grammar)istaught.(教的内容与教的方法).theoxfordenglishgrammar,sidneygreenbaum,oxforduniversitypress,)”。实际上学校文法所教的造句法、语序、标点、句子的承接,段落的处理等都是属于语文教学的很基本的事项,对学生的写作能力确实有增进的功能。

不重视语法,就如同盖大楼不看图纸一样,行吗?!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十

中国茶文化博大精深,内涵意境深远,汲取儒佛道之思想精髓,构成独特的茶文化内容,也形成了茶文化不同的表达方式,如茶艺表演以饮茶为主要内容,融合传统音乐、舞蹈艺术、造型艺术为一体的多元化艺术形式;如以采茶、制茶等为内容的采茶歌、采茶舞,彰显了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如历朝历代的茶诗歌,蕴藏着古代文人审美情趣与高雅的内在修养。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第一站,其对我国教育事业整体发展作用不言而喻,将茶文化融入学前教育中,对于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化有着重要推动作用,也利于培养幼儿的认知能力、精神品格、审美修养,丰富幼儿的传统文化知识储备,为今后更好地学习语文打下坚实的基础,帮助幼儿更好地适应小学阶段语文学习。

1.1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化的内在要求。

儿童主要以形象思维为主,形象的、具体的、直接的图形或事物容易引起儿童的兴趣,尤其视听结合的形式对于儿童更具有吸引力。茶艺表演艺术形式作为茶文化精神载体之载体,其在优美的环境氛围中生活化地、艺术化地展现茶叶泡饮过程,尤其是舞台上茶艺表演,融合了传统的音乐、舞蹈、服饰文化元素。[3]幼儿园老师可以将茶艺表演引入日常教学中,这种形象性、动态性、具体性又具有趣味性的视听结合的表演方式,与儿童思维特征与认知习惯相契合,让儿童优美的表演中,领悟中国以茶待客、交友的传统习俗,体味中国本土音乐、舞蹈等艺术审美文化,感悟茶文化的独特形式与精神意境。学前教育引入茶文化教学,从小处说对于培养幼儿的人文素养,提高幼儿的审美文化,丰富儿童的传统文化知识储备具有重要的作用,进而促进幼儿认知能力的发展;从大处着眼,茶文化融入学前教育,也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化的重要内容。尤其在当今全球化发展进程中,各国的竞争已从政治、经济等领域扩展到文化领域,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灵魂与脊梁,也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武器。

1.2学习茶文化为语文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

语文是一门基础性学科,需要学生从小开始积累语文知识,由于我国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方面处于断裂、脱节状态,小学教育正规、严肃,各科都有明确教学要求,比如语文要学会拼音、掌握多少生字词;而幼儿园教育以娱乐游戏为主,在游戏中培养幼儿的听说读等基本能力,但无明确的要求,这就使得刚进入小学的孩子不能很快地适应小学学习环境,因此,幼小衔接教育,尤其是幼小衔接语文教育的问题日益突出。学前教育中融入茶文化学习有助于培养幼儿的人文修养,帮助幼儿积累语文知识,为今后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传统文学形式丰富多彩,唐诗宋词可谓是传统文化之精粹,其中不乏描写种茶、制茶、饮茶等诗词歌赋。如范景文的五言诗《蕉雨轩尝水》:“便泼洞山芽,雪花泛冰蕊。泉味与茶香,相和有妙理。细嚼润枯喉,泉脉湿灵肺,”结构简单、语言通俗易懂,而又不缺诗词的意境之美,作者勾勒了一幅清冷空灵的品茶图,细致刻画了泉水与茶香身心感受。钱选的:“竹下忘言对紫茶,全胜羽客醉流霞”;陆龟蒙的“闲来松间坐,看煮松上雪……”等等诗句,传达文人悠然闲适的雅兴,以自然山水、林泉、松竹等为友的审美情怀,他们通过品茗的感官体验,展开心灵对话,从品味茶性中思考人格与精神,达到茶我统一的“和”美境界,因此,茶品及人品之说。[4]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在配上音乐与图画用形象而直接的方式让幼儿感受饮茶文化中幽香雅韵精神意境,了解茶文化的内涵,培养幼儿的审美感知能力,锻炼幼儿的由表即里的认知规律,帮助其积累语文知识。笔者只是从理论层面上分析学前教育中融入茶文化等传统文化的必要性,但实践教学中仍需要老师根据幼儿的认知与兴趣合理选择茶文化教学内容,如小班幼儿对童话故事感兴趣,并善于模仿,老师们可以选择茶文化相关的传说故事,民俗节日,让幼儿扮演角色置身其中,更好地帮助他们学习茶文化。大班幼儿的学习可以适当引入茶诗词歌赋的内容,在老师的讲解与引导之下,体会茶文化的丰富内涵与文化意境,丰富幼儿传统文化知识的储备。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十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制度。国家要有法律法规制度,以此约束公民的行为,树立价值标准;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首先,规章制度能够保障公司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规则,建立评判对错的价值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使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得以保障。

每个人首先有他的社会性,而成为一个企业的员工,职业身份和职业操守是第一位的。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特点和企业文化来制定的。它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和控制,而是为了实现管理的公平性,使企业和员工始终保持在同一价值标准内,为了同一目标努力,实现双方更好的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也是一个员工具有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表现。

作为新员工,初入一个陌生的职场环境,学习和执行规章制度尤为重要。它是让你全面了解一个公司最直接的途径和手段。它不仅仅是向你陈述公司的价值观,了解企业文化,同时让你更直观更清晰的了解在公司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帮助你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迅速地融入团队,愉快地开展工作。

作为入职后的老员工,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可以明晰工作流程和工作权限,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和高效,减少和避免工作的错误性。遵守工作程序,也能充分保护员工个人的利益。同时,提升自身职业化,促进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与发展。

作为公司管理层,要想更好的管理和领导员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更应该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做好监督和监管工作,指导、引导、纠正员工的行为,提高团队凝聚力,保证团队稳定性,提升团队竞争力。

规章制度是公司经营的准绳和纪律,具有必须服从的约束力,也就是说制度是严肃的。公司每一项制度的推行、实施都有赖于每一位员工的努力。我们倡导人性化的管理,因此,规章制度在建立建设过程中,也会随着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更新与完善,使之更具有推行性,更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虽然我们的制度具有约束性,但更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和执行,任何无视或违反制度的行为,都要根据性质和情节受到程度不同处理,同时,公司也欢迎每位员工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善策,为公司提出可行性管理措施的行为,也会受到嘉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管理的公平和公正,公司才能更加健康有序稳健的发展。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更何况一个企业。近段时间,公司开展了以学习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回来后,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认真对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根据学习安排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谈点心得体会:

一、通过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加了对公司的了解,更增加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保障,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企业的发展,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相反,一个企业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就会杂乱无章,就会无章可循,就会失去方向,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只有人人都学规章制度,人人都按规章制度办事,企业才能得到有序的发展,企业才会越做越强,越做越大。

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切以规章制度为标准来要求自己,衡量自己。

三、认识自己的不足,改正自己的缺点。通过对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一是对公司规章制度学习认识不够;二是对各种岗位职责的内容理解不透彻;三是自我约束,自我创新的能力不强;四是以身作则自我要求的决心不大;五是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力度不大,对本部门其他人员学习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不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加以改正,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平时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各项规章制度的内涵;二是对各种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要加以理解和剖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三是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认真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情况,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增强自我创新,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以身作则,做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严格要求自己,不要事事表功,要处处表率;五是严格要求本部门的其他员工,要加强学习,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本部门的管理,严格要求每位员工,按章办事,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

只有人人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使企业得到最大的发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制度。国家要有法律法规制度,以此约束公民的行为,树立价值标准;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首先,规章制度能够保障公司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规则,建立评判对错的价值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使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得以保障。每个人首先有他的社会性,而成为一个企业的员工,职业身份和职业操守是第一位的。

了解一个公司最直接的途径和手段。它不仅仅是向你陈述公司的价值观,了解企业文化,同。

时让你更直观更清晰的了解在公司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帮助你更。

则,做好表率,更应该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做好监督和监管工作,指导、引导、纠正员工的行为,提高团队凝聚力,保证团队稳定性,提升团队竞争力。规章制度是公司经营的准绳和纪律,具有必须服从的约束力,也就是说制度是严肃的。

为,都要根据性质和情节受到程度不同处理,同时,公司也欢迎每位员工积极为公司的发展。

建言善策,为公司提出可行性管理措施的行为,也会受到嘉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管理的公。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

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根据学习安排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谈点心得体会:

度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保障,没有。

规章制度就没有企业的发展,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相反,一个企业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就会杂乱无章,就会无章可循,就会失去方向,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只有人人都学规章制度,人人都按规章制度办事,企业才能得到有序的发展,企业才会越做越强,越做越大。

应该以身作则,时时以执行规章制度为荣,处处做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作为一个公司的基。

层管理者更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事事起模范带头作用,这样才能保障整个部门的纯洁。

性,才能调动整个部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积极性,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

实处,使每位员工都能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切以规章制度为标准来要求自己,衡量自己。

三、认识自己的不足,改正自己的缺点。通过对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充分认识。

三是自我约束,自我创新的能力不强;四是以身作则自我要求的决心不大;五是执行公司规。

真履行工作职责;三是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认真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情况,认真研究工作中。

杜绝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只有人人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使企业得到最大的发展。篇3:为什么要遵守规章制度演讲稿为什么要遵守规章制度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中午好!

首先,先感谢公司给我提供了本次演讲的机会,同时也感谢xx副总和xx领导对我的培。

企业,都会有它的规章制度。提到规章制度,我们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关于罚款的规章制度,这样想就太狭隘了。

选择遵守规章制度,可能有的员工认为我是不想被罚款或是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其实这样的想法都是非常错误的。

我们只有遵守规章制度、尊重规章制度,我们才能够学到规章制度,我们也只有学到规。

想,怎么这么讨厌,到处都是警察和电子眼。当我们一塞车时就会想到这警察跑到哪里去了。

大家可想而知,如果路面上没有警察和电子眼。自己的车想怎么开就怎么开,爱飙车就爱飙。

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个人的职业素质,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公司才。

挥,公司不能正常运转,无法获取利润,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又从何而来?小到一个家庭。

会发生改变。

由此可见,我们大家应该遵守我们的规章制度,通过学到我们的规章制度之后来改变我们的职位提高我们的薪水。

希望我们大家为了明天能够拿到更高的薪水而加油、努力。谢谢大家。

演讲者:张忠城。

1.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做好本职工作2.以积极的工作态度、优质的工。

目标。

5.做好每日、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并上报领导6.最好回访工作,把客户特别满意。

和特别不满意的人员记录在案,给人力资源部做绩效、奖惩提供参考,同时也第一时间掌握。

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名目繁多的工作原则。假如沃尔玛的店员都不遵守规定,觉得那些规定繁。

比较强,绝大多数同学都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但是也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

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例如:有的同。

守校纪校规的模范。当我们用自己的理性和知识真正理解和认同规则之后,那么规则和纪律。

就不再是一种来自外界的约束自己的力量,遵规守纪就不再是一种强迫的任务,而既是一个。

我们共同努力,作到真正的文明守纪。

规章制度重要性篇十二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改变了企业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宽松的劳动用工管理环境,给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带来很大的冲击,使企业不得不思考如何改变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劳动合同法》时代的到来,预示着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必须改消极、被动的管理为积极、主动的管理。如何架构其积极、主动的管理模式,规章制度是关键。因此,在《劳动合同法》时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无论怎样被强调也不过分。具体而言,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正面引导与教育作用。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准则,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比如规章制度中规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就知道了什么时候是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休息时间,就可以指引员工按时上下班,以防止因迟到或早退而违反劳动纪律。

再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2、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规定来威慑员工,使员工能够事先估计到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如果作为以及作为的后果,自觉抑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惩处,让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从中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使其他员工看到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达到警戒和威慑全体员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与预防争议发生的作用。

企业生产劳动的过程,也是劳资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过程。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多种措施来保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国家法规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证之一,而企业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更为具体的明确劳资双方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措施、途径和方法等。

因此,当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劳动合同中可能仅仅涉及假期的种类,至于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手续、假期期间的待遇等等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这就需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对休假进行详细规定,否则,会引起很多纠纷。

4、事后支持与提供处理劳动争议证据的作用。

由于劳动关系具有对抗性的一面,因此,企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尽量缓和劳资矛盾,无法消除、杜绝劳资矛盾。当劳资矛盾爆发无法通过协调解决时,诉诸法律就是唯一的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要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由于规章制度也涉及到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裁判机关也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裁判案件。特别是在国家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对纠纷的有关事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时,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内容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又把制定规章制度,并以此对员工进行实际管理的权利留给了企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企业事先作出规定,即首先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中必须对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绝大多数企业在面临劳动争议纠纷中解除劳动关系这一难题时,都输在了“规章制度”上。规范的企业则正是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就充分考虑所有的情形,将可能成为争议焦点的内容加以细化,并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争议,这样的规章制度便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管理和纠纷解决的全过程。

案例一:某公司以连续旷工12天为由,单方解除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及时办理了退工等相应手续。办理退工手续后,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手写的请假条以及部门经理的批准证明,用以证明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工;而用人单位则出具了经过张某曾经签收的《员工手册》。

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了各级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员工一次性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一次性请假5天以内的,由部门部总审批;一次性请假7天以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请假8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同时,单位还规定了“连续旷工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员工签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张某提供的请假条并没有按照单位《员工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合法,应视为旷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有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的主张。

案例二:谢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对年终奖数额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10万元。

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里面明确规定了“破坏生产设备”属于违纪行为,而且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谢某的请求。

专家点评:上述两个案例最终都是以企业胜诉告终。企业胜诉的原因在于这两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案例一中企业对员工请假审批手续事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员工张某请假12天没有按照规定的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事宜,最后被认定为旷工,且该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明确了连续旷工10天即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案例二中,企业对于违纪行为的“严重”标准作出了界定,谢某破坏生产设备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企业预先规定的“严重”标准,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由此可见,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规范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把握主动权,降低败诉的风险。

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不完善的规章制度可能是企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帮助企业规范管理的目的,反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麻烦。

案例:小刘20xx年7月进入某高科技公司工作,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20xx年5月合同到期后,小刘离开公司,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周六加班工资近6万元,公司认为自己仅仅在《员工手册》上规定了周六工作,事实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员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资都已在平时的工资中支付,不同意支付。

协商不成,小刘提起劳动仲裁。案件经仲裁、一审,庭审中,小刘提供了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公司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公司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刘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该案企业败诉的教训无疑是深刻的。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有类似的情况。如有的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0小时,但其实每天工作没有那么久。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将来员工拿企业的规章制度去打官司的,公司提不出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败诉肯定是企业的。所以,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切记要符合规范和完善。

在《劳动法》之下,企业在终结劳动关系方面用得最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制度,因为企业可以选择短期劳动合同,即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甚至是一年签订几次劳动合同。因此,当企业不想在继续使用劳动者时,只需等到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即可,不仅十分简便,而且也没有任何风险。

但是,《劳动合同法》为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大大放宽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成立条件。如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将可能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

这就意味着,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将走向中长期甚至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短期合同只是补充。企业一旦与劳动者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终止制度将不再好使。如果是中长期合同,企业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才能终止;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没有到期的概念。

企业要想终结劳动关系,只要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将受到诸多限制。企业要想在受到诸多限制的情况下行使提前解除权,必须事先完善自身的制度,将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事先明确的“严重违纪”、“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等界定清楚,一旦劳动者达到企业规章制度事先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便可以依据规章制度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制定一套比较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时也因其中所包含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员工的责权利,对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规章制度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载体,企业文化的内容要通过规章制度来体现,而且也是对企业文化的一种传播和企业形象的一种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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