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合同管理制度范文(20篇)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要具备特定的形式和要素才能成立。如何写一份有效的合同?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下合同范本中包含了常见的商业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内部管理,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深圳证监局《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职责: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
(一)公司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各级授权基本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能够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1、股东大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下事项须由股东大会讨论: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3、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4、总经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规定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9)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时《总经理工作细则》还明确规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经总经理授权在管理分工上各有侧重,在分管或协管领域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合同。总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职责和分工。
5、总部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中粮地产总部设立战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项目发展部、工程管理部、合约管理部、设计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工业地产部、物业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综合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等十四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协调中粮地产在全国的地产业务,确保公司战略的有效执行和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各部门均有明确的部门职责、部门权力、部门组织结构和部门岗位设置。
6、子公司控制: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直线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范制度,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进行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经营等,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以此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二)公司已建立起科学的聘用、请(休)假、加班、辞退、培训、退休、晋升、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六条业务控制指经理层及其授权部门根据公司自身的行业特点及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控制程序等。公司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和改善,主要包括工程管理类、项目发展类、公司办公类等。
第七条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包括:
(一)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在岗位分工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兼任。
(二)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控制制度。
(三)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四)针对印鉴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财产管理、实物资产盘点、背书保证、负债承诺及或有事项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会计电算化信息管理等与保障财务安全有关的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会计系统控制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八条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并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细则。除了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外,至少还应包括针对以下活动的控制:
(一)电脑维护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划分。
(二)开发电脑系统及修改程序的控制。
(三)电脑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
(四)基础数据的输入输出控制。
(五)资料备份、档案及设备的安全控制。
(六)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购置、使用及维护的控制。
(七)系统复原及测试程序的控制。
第九条信息传递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包括:
(一)建立内部信息传递体系,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针对各部门间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二)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度,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
信息传递控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十条审计部负责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
(一)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二)审计部内部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这些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会计、法律、管理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专业等任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四)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检查或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2、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3、对检查、评估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五)审计部每年拟定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据以检查、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编制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建议后加以追踪,并定期撰写落实情况报告,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上述工作底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至少应保存五年。
(六)审计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应据实反映内部审计部门在上一年度中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异常事项、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事项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内部控制效果的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以协助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确保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定期自行检查其内部控制,并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审计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一)控制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结构;经理层的职业道德、诚信及能力;经理层的管理哲学及经营风格;聘雇、培训、管理员工及划分员工权责的方式;信息沟通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对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协助经理层确保其指令已被执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验证、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保障资产安全及与计划、预算、与前期效果的比较等内容。
(四)信息及沟通——内部控制必须能产生规划、监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适时取得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良好顺畅等。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第十四条审计部应针对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具体的评估项目(参见附件)。
第十五条审计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对附件所列五个方面的评价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的结论性意见,可分为有效的内部控制或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所谓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是指附件所列五个方面中任一方面存在缺陷,且此种缺陷将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
第十七条董事会应就上述内部控制报告召开专门的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合同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订立国内合同,均适用本办法。涉外合同适用相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事活动规则。
第三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油田分公司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签订及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接受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
综合管理部门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合同管理部门为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
第六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职责。
(二)领导合同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工作;
(三)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做出奖惩决定;
第七条合同管理办公室(企管与法规处)是合同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经济及合同法律、法规;
(三)组织和参与油田分公司所实施项目的合同洽谈和签约;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油田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六)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七)对合同进行鉴审,并统一管理和负责使用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委托代表人印章。
(八)提供法律咨询。
(九)负责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归档管理。
第八条油田分公司直属各单位是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授权范围,组织本单位立项合同的洽谈;
(四)建立本单位合同台帐,每月10日前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五)及时将本单位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九条根据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授权以下单位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合同谈判、履行与监督(除合同签订、鉴审和盖章):
勘探事业部:勘探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勘探成本中列支的技术开发、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生活服务合同等。开发事业部: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研究和科学实验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井场维护、生活服务合同等。
技术发展处:成套设备、装置及相关技术的国外引进合同;国外物资、技术的引进合同;股份公司xx分公司统管的科学实验、新技术开发、咨询合同等。
销售事业部:石油、天然气及其轻烃、液化石油气等附属产品的储运销售,成品油采购、供应合同。
规划中心:油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合同。
油建项目管理部:油田建设项目的勘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道路、管道铺设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监理合同(?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国内外物资设备采购统一由采办中心组织或委托采购),大型维修项目合同。
勘探开发研究院: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技术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服务合同。
物资采办中心:对于国内物资(装备)、石油专用管材、板材、化工原料等国外物资采购合同,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对于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华油公司负责合同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华油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依据油田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产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
第十条上述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统一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
大型项目承揽、服务、咨询;对外委托、居间、行纪、保管、仓储、劳务等合同。
第十一条除以上授权单位外,其他各单位均不得自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已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它投资项目,为已立项项目。
第十三条未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油田分公司的财务计划管理程序上报审批,并由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编制计划、落实资金,最后以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通知书作为合同立项依据。第十四条属于各单位的不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和技术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的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报告,经本单位领导会议讨论通过、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落实资金渠道,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对于以上项目费用或年费用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上述项目,以及所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批后才能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五条对于科研合同的立项,属中油股份公司下达并落实资金渠道的计划项目和油田分公司科委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对于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自筹资金提出的科研项目,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最终报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下达立项批复后方可立项。对于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列入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油田分公司机关或单位临时需购置非安装设备的由该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后作为立项依据。
第十六条对于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非常规合同,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立项报告时必须附上该单位经营、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费用测算依据,一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第十七条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计划财务处(规划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调研、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论证后,上报油田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以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八条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及其附产品购销储运合同,以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或上级下达的计划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计划外的由主管领导批示作为签订合同的立项依据。
第十九条基建工程合同价款以计划财务处(造价中心)审定。
的概算包干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依据,不得超额;特殊情况下,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对暂时无审定的概预算,又需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预算价60%确定合同暂定价,待审定预算后或施工决算后办理补充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立项手续完备后,应根据《xx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投标形式组织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需直接采取洽谈方式签订合同的,在组织合同洽谈前,必须严格审查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已具备订立合同条件。
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立项报告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立项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审查谈判对方的当事人资格,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市场准入证》。基建工程施工类和油田工程服务类企业必须具备质量(hse)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地点原则上以油田分公司所在地库尔勒市为主,需外出订立合同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书面同意(外事合同除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洽谈应依照油田分公司的有关定额、标价,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应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并参照同类市场价进行费用测算,测算费用要体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项目涉及复杂技术内容的,合同洽谈时,必须邀请油田分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
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专家应对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内容负相应责任。
技术专家提供的技术意见和技术资料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签订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应当邀请油田分公司专业法律人员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专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审查,并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招标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载体表达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要约和承诺的,必须与谈判对方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以规范的合同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二十八条公司所属单位和人员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技术协议、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变相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九条凡不经过招标程序的项目,各合同专业主管单位在。
组织合同洽谈时,应当通知企管与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参加洽谈。
第三十条合同文本应做到内容合法,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责任分明,文字表达准确。油田分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第三十一条签订合同必须在合法的合同主体之间进行。合同文本上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必须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立了担保条款的,或者规定了其他第三人承担权利义务的,担保人或第三人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加盖公章。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变相担保。
第三十三条如合同约定需油田分公司提供预付款,则必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查同意;预付款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预付款2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定。
第三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油气产品销售合同外的所有合同均以油田分公司为合同当事人(主体),统一由企管与法规处加盖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除原油、天然气销售合同外,各专业合同管理单位必须将合同文本与项目立项报告、技术文件、比价资料、合作方资格审查资料、油田分公司的各种批件、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名单(本人署名)等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依据材料送审计监察处和企管与法规处进行合同费用审计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不经审计程序,企管与法规处不得进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
第三十五条所有项目必须先签合同后实施,对于抢险、水毁、火灾等突发事件,因不能事前办理合同的,事后应及时补签合同。
第三十六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收集并档案化管理。合同文本及合同签订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五年。
第三十七条油田分公司签订的已生效的合同,由合同立项单位或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履行。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所有条款,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对合同履行过程做好履行记录,并对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档案化保管。第三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生效合同,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第三十九条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签订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基建工程合同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6%以上的,应申报变更计划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十一条不得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由对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四十二条如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先向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咨询,经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四条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单位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材料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第四十五条如果合同执行单位和人员,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由企管与法规处决定是否中止履行合同或者是否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合同履行的各阶段和履行完毕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当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
第四十七条合同价款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部门必须对乙方持有的合同正本、合同履行情况验收资料、费用结算通知单、结算发票验证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四十八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由企管与法规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四十九条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三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对公司进行管理和决策;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2、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相关职能
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设有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技术发展中心、生产安环部、设备计量部、技术监督部、物资供应部、销售部、进出口部、仓储部等相关职能部室和生产分厂等,各部门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通过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明晰,避免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3、公司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 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按照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管理层人员目标责任制》、《公司管理部门目标责任制》、《公司技术部门目标责任制》、《生产部门目标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对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考核和奖惩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决策机构的规范运作、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别制定目标责任,并制订了一整套既能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又能保证公司统一管理的采购制度和营销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4、公司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制度
1 销货及收款环节内部控制:根据化工行业市场状况及公司产品特点,为充分调动经销人员的积极性、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制定了《公司产品销售细则》,将产品销售市场划分为若干个销售分片,由销售经理负责销售分片的营销活动,同时将销售任务和货款回笼指标具体落实到产品销售经理日常绩效考核之中。公司还制定了与销售模式相适应的订单处理、信用管理、销售合同管理、成品入库、放行及交付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帐款、收到现款及其记录等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营销活动中各环节流程,避免或减少坏帐发生。
2 采购及付款环节内部控制:为了加强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公司制定了《公司物资统一采购制度》,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规范了原辅材料的比质比价采购、招标采购管理程序、原辅材料的编号、入库、点数、质检、入帐、发放、盘存等一系列管理流程。
对于大宗原材料采购一律统一采用招标或议标方法进行,为此公司制定了《公司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招评标,整个招评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进行,从而拓宽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渠道,降低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对与关联方货物采购,公司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采购活动。采购及付款内控制度的制定,规范了采购人员的业务行为,使公司的原辅材料流转有序、付款有度。实物资产管理做到了仓库定期盘点,财务月月核查,物资库存帐、卡、物相符,有效地保证了生产成本的真实可信和公司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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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管理、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二条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三条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二十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六条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营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获得内部信息的方式是: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
公司获得外部信息的方式是: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控职能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最高管理层。
第三十六条公司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公司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十条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执行董事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
(四)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
(五)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
(六)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须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三条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第四十五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四)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五)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六)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七)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三条本单位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本单位办公室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本单位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单位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单位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本单位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单位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交由本单位法人代表批准。特别重大的合同由局党组大会批准。
第三章合同编制与审核。
第八条本单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本单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单位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本单位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反映本单位诉求。
本单位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合规定,会审意见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齐备。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外招标合同,签约人员不得更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第十三条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协议,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第十四条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购合同外,一般应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本单位办公室存档,一份由本单位财务部据以办理结算,一份由承办部门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条经本单位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由本单位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统一登记管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全的合同、协议,办公室应当拒绝盖章。
第十六条对于重要合同协议,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在合同协议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根据规定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涉及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合同,有关知情人应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章合同履行控制。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后,本单位应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本单位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本单位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扩大。必要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原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本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执行中如对方发生违约情形,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由于本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违约情形,合同承办部门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合同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三条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四条合同签订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有关材料(如:合同文本、合同会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保管期限为长期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营的安全性、规范业务操作,努力防范风险,明确各自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内勤会计出纳工作:必须按时签到、签退,离柜必须暂退,柜员卡严禁串用,密码不能泄露于他人。
2:新开户必须核实客户真实身份,身份证必须是18位数字的新身份证,登记真实地址。办理福祥卡必须留有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查验取款人真实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并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实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外地取款必须核对取款人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
4、挂失必须是本持身份证,留有复印件方可办理。
5、出纳员按时上班,实时授权,保管好自己的柜员卡与密码,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仔细查业务传票,以免出现支付当存入。坚持票面登记,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保管好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
6、实行四双制度,库房钥匙实行双人分管,库款实行双人碰库。
7、严格凭证管理制度,借据、收贷收息等重要空白凭证由会计上锁保管。收贷收息由会计经办,严禁外勤人员经办,以此避免少息、减息、收息不入账的现象。出现问题、案件由会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8、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必须坚持“四坚持”“四核对”“五不进账”的原则,严禁信贷员自带凭证外出办理业务。
“四坚持”:坚持借款人本人到场,本人持身份证,持授信材料,需担保的,担保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订好担保合同。
“四核对”:内勤必须对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身份证、授信材料、印鉴进行核查,对借款人的由内勤会计监督签字,没有印鉴的统一按借款人右手拇指指摸,并将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借据下。
“五不进账”:非借款户本人未经办的不进账,超权限的不进账,无批准人和责任人未签字的不进账,借据要素不齐全的不进账,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的不进账。内勤人员违反规定不认真审查所发生案件损失的,内勤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损失赔偿。
9、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审核其内容再录入,加强监督与管理,相互复核,账务必须达到“五无、六相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强调每个季度会计人员要进行一次账据核对。
10内勤会计、记帐员要按日、按月、按季、按年末分别打印有关资料,将会计凭证、资料及时整理、装订、保管入档。
11、严格实行“双人押运制度”,不是双人押运的总社不予接受。
12、严格用电制度,营业终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七
**集团公司本着“以德修身,以才经营,以诚聚贤,以痴敬业”的宗旨,奉行“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满足本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基本守则。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全体员工都应身体力行本公司的基本守则。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奉献精品、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听从上级的工作批示和指导。对工作职务报告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上下级之间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5)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6)钻研业务知识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7)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8)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9)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10)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1)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
实施细则。
1.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细则规定.
1.2凡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细则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1.6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
2.4培训。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
(1)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2)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3)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4)iso9002质量体系的知识培训。
员工的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企划部(人事)放入员工个人档案。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证,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2.5调职。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企划部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
2.6离职。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程序: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一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8人事记录。
2.8.1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企划部(人事):
(1)住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小孩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身份证号码。
2.8.2公司上岗证:
(1)签发: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
(2)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企划部,由企划部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
2.8.3钥匙。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企划部。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
2.8.4公物。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分物清单进行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2.9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业务或销售未完成月计划的____%时,员工发______元,中层干部发元,副总经理级发______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0发薪日。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____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休息日可提前或顺延。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3.1加班费。
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____元。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法定假。
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法定假__天:。
元旦__天、春节__天、劳动节__天、国庆节__天。
4.2公司假。
每年有__天的有薪公司假。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通常情况公司假与春节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员工有宽裕的时间安排活动。
员工在享受公司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3病假。
4.3.1。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企划部(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3.2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
(1)工作年限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2)工作年限满__年,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3)工作年限满__年或__年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计算公式:月薪______%__病假天数__比例。
4.3.3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__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____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的____%.
4.4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5事假。
4.5.1员工在用完公司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5.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____天。超过____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5.3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考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5.4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5.5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5.6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__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__-__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企划部(人事)批准;请假__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6.绩效评估。
依据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员工予以评定。每年的绩效评估在__月份实施。同时,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员工进行沟通,辅导员工取得优良绩效。
4.7考绩标准。
a、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b、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c、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d、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以改进。
e、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也未改善。
绩效评估,可结合年终考核、评选同步进行。
4.8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4.9、安全与健康。
4.9.2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4.9.3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4.9.4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4.9.5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4.9.6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4.9.7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4.9.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企划部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发布。
4.9.9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备注。
(1)本细则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细则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3)本细则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企划部负责。
附录:
使用电话须知。
1、电话铃响起时,迅接电话,旁桌无人而电话铃响时,也必须尽快代接电话,妥善处理。
2、通话时语言保持简短扼要,通话前计划好通话内容,避免重复。
3、工作时间尽量避免打私人电话。如有必须处理的私事,尽可能放在午餐时间。
4、通话态度和气热情,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切勿大声喧哗。
5、任何员工接到有关公司重要事项的电话,在不清楚应有认负责的情况下,要做好电话记录(来电者姓名、回电号码、单位、事项),并及时交企划部处理。
6、电话费列入各部门的考核费用,电话费由部门承担。打私人国内外长途电话需个人付费。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司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公司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五条 承办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公司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 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公司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董事长批准。特别重大的合同由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 合同编制与审核
第八条 公司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公司起草合同文本,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公司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公司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反映公司诉求。
公司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合规定,会审意见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齐备。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拟定的销售格式合同,签约人员不得更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第四章 合同订立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正式订立的合同协议,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第十四条 公司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购合同外,一般应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由公司财务部据以办理结算,一份由承办部门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条 经公司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统一登记管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全的合同、协议,办公室应当拒绝盖章。
第十六条 对于重要合同协议,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在合同协议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 根据规定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同,有关知情人应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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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财物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学校需要,学校设置三个会计岗位记帐人员、出纳人员、财产保管员。由校长和总务主任共同负总责。
第三条: 学校要依法设帐,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记账人员设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总账;出纳人员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财产保管员设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人员要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第五条: 审批人、经办人的职务要分开,记账人员与经办人的职务要分开,记账人员与财产保管员的职务要分开,审批人、经办人、记账人员与财产保管员在职务分开的同时,应建立相应的责任控制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制度,权限分离,相互制约。
第六条: 记账人员管账不管钱,出纳人员管钱不管账。会计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七条: 出纳人员可以兼记固定资产明细帐,但是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八条: 要按照规定取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要真实、合法、准确、完整:记账凭证要附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第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要按照会计记录的正确方法更正。
第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要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盖章、后才可对外报出。
第十一条: 会计档案要及时传递,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要保证资料的安全与完整,不得隐匿与丢失。
第十二条: 发票要经校长和经手人签字才可报销。大项开支要实行行政干部会签。
见请求处理;校长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四条: 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每一个会计年度都要进行财产、资产清查。由校物公开公示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
1. 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之后应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计划和预算。
2.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提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3.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4. 各种财产物质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确定帐实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
积极配合财政、物价、审计、税务、金融等有关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
2017.4
按照财政部、 国家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各级部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在教育经费实施财政统一结算支付新办法后,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
一、预算管理: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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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
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
b) 组织公司资产盘点工作,监督资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
3.2 各部门
a) 严格执行公司;
b) 配合财务部进行资产盘点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财务内控的目标
a) 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c) 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e) 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f) 保证账面资产与实际存在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g)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财务管理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契合度。
4.2 财务内控的原则
4.2.1 合法合理的原则
财务内控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4.2.2 全面控制的原则
a) 本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拥有超越财务内部控制的权力; b) 财务内控涵盖本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4.2.3 权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
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应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2.4 成本效益原则
通过实施财务内部控制,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4.2.5 持续改进原则
财务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4.3 财务内控的内容
4.3.1 财务内部控制主要包括财务预算、核算、收支、会计电算化操作以及资金、资产等内容。
4.3.2 财务预算控制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对财务预算编制、执行与调整进行控制,组织公司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4.3.3 财务核算控制
4.3.3.1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等会计科目的核算与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具体执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4.3.3.2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成本核算体系,规定产品成本的内容、核算依据、核算程序以及各类成本的核算方法,组织产品成本核算,具体执行《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4.3.4 财务收支控制
4.3.4.1 财务部负责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规范应收和应付款项的控制与管理,确保资金收、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信誉度。
4.3.4.2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完善财务支付流程,规范对外付款、借款及费用报销业务的控制与管理,具体执行《财务支付管理办法》。
4.3.5 会计电算化操作控制
a)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配置或更新财务软件;
b) 财务部负责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办法》,规范财务软件的使用与维护的控制与管理。
4.3.6 资金的控制
4.3.6.1 财务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现金、银行存款和票据的收、付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4.3.6.2 财务部对科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核算进行控制,具体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3.7 资产的控制
4.3.7.1 存货的控制
4.3.7.1.1 存货采取月度对账、年度盘点的方式进行控制。月度对账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年度盘点由综合部负责组织。
4.3.7.1.2 年度盘点结束后,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存货盘点表》,抄报财务部,盘存数与账面记录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备注说明。
4.3.7.1.3 存货盘点发生盈亏,由财务部负责进行会计处理。
4.3.7.2 固定资产的控制
4.3.7.2.1 固定资产采取年度盘点的方式进行控制。
4.3.7.2.2 财务部负责每年组织1次固定资产盘点,填写《资产盘点表》,盘存数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财务部查明原因,在盘点表中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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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 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 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 ××元
经销部 ××元
综合部 ××元
工程部 ××元
办公室 ××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
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 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 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 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 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 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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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 资金的管理
1、本公司所有资财均属投资者所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如不加制止,造成事实,财务部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
2、资金分级管理,按资金用途,各级审批权限.
3、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4、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5、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 费用开支管理
一、差旅费
1、各级别出差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座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一等舱。
b:部门经理、副经理可乘飞机、轮船二等舱、火车硬卧。
c:一般人员,可乘火车硬卧或硬座、轮船三等舱,一般不能乘座飞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注:上述各标准采用实报实销,凡超过上述标准乘座交通工具的费用,由本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2、工作人员在国内出差,在旅途中的生活费、津贴费、不分级别、不分地区、不分交通工具,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在目的地费用采取“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办法,包干范围a.住宿费b.生活费c.市内交通费。费用包干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级别,到达地区的消费水平确定。见附表一。
4、正副经理、正副厂长以上人员出差,随同人员原则上可以乘飞机、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职员乘出差之便,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和在家期间按事假处理,没有补贴。
6、出差人员在外开展业务工作,公司可报销长途电话、电报、传真等通讯费用。
7、150公里外的省内出差,当天归来者,除报销规定的来回车费、船费外,每人每天补助30元(含出差地市内车费)。
8、因公在南京市内及周围城市办事者,一般不得乘座“的士”,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预先审批。在此范围办事,未能返回公司就餐者,除报销规定的交通费外,补助误餐费8元。
二、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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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堵塞采购漏洞,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减少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本公司购进的用于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的行为,付款是指支付与上述物资有关的款项的行为。
第三条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四条 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应当明确,所有采购与付款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本流程执行。
第二节 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人员职责:
(一)生产总监,负责以下工作:
1、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与财务总监共同制定公司年度采购预算。
2、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与财务总监共同审批公司大宗商品的采购工作,包括确定供应商、洽谈采购合同等。
3、对采购部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审批,并报总经理审批。
4、组织和管理公司物资采购及保管工作,确保物资采购正常进行。
5、制定并贯彻执行本部门和下辖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确保采购物资和原、辅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标准。
(二)采购部主管,负责以下工作:
1、按照采购计划,与财务总监共同审批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单。
1
2、按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单,按时、保质、按量采购价格低、品质好的商品。严格执行公司对各种商品库存量的规定,防止商品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监督和做好物资的验收工作。所有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仓库管-理-员、采购员、质检部进行验收。不需要质检的物资,质检部可不参与。严格把好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关,督导及配合仓库管-理-员做好签收、进仓及保管工作。
4、经常进行市场物资行情调查,搜集市场新资料,及时了解货源供求和价格动向,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审,并向生产总监、总经理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采购应在经总经理批准的合格供应商中采购,在非合格供应商中采购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办好结账报销工作,采购物资以及有关费用开支必须取得有效的报销凭证,并在当月报销入账。
(三)仓库管-理-员,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与采购员、质检员、物资使用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做好入库商品的验收工作,填写验收单。
2、所有库存物资必须做好其收入、发出、盘存记录手续,建立完备的物资薄记,收、发货凭证、单据齐全。
3、随时掌握库存物资动态,对低于最低库存量的物资及时提醒生产部主管等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申购,并报知生产总监。
4、必须具备一定的商品知识,正确处理物资的储存保管方法,做好物资的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盗窃,以保证所保管物资的完整、完好及安全。
5、定期进行清仓盘点,按时完成月度仓库盘点表及其他报表。
(四)采购员。按采购指令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完成具体采购作业,对供应商实施招投标或询比价程序,跟踪供应商备货,记录和回馈采购业务的基本情况和异常情况,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供应市场行业信息,提出供应商规划建议,合理建议付款安排并及时催收货物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出纳员。办理按照经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六)会计。负责稽核采购申请、付款申请与验收单等是否相符,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并依据验收单、发票、付款申请单等原始单据填制记账凭证。可根据需要参加物资验收。
2
(七)财务总监。负责与生产总监审批采购申请单、付款申请单。
第七条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一般不超过三年)对采购主管进行岗位轮换。 采购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禁收受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节 请购与审批流程控制
第九条 公司采购部门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具体消耗情况制定主要物资最低库存量,对低于最低库存量的物资应当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单。无采购申请单的物资,仓库不得验收入库,财务部不得给予报账。
第十条 公司物资采购权由采购部集中行使,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第十一条 公司物资采购原则上都要签订购销合同(在所在地市场购买的零星物资除外),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输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要素,合同印章要由专人保管,发现有越权签订合同的行为,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盖章并向合同签订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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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四
xx集团公司本着"以德修身,以才经营,以诚聚贤,以痴敬业"的宗旨,奉行"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满足本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基本守则。
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全体员工都应身体力行本公司的基本守则。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奉献精品、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听从上级的工作批示和指导。对工作职务报告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上下级之间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5)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6)钻研业务知识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7)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8)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9)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10)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1)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
实施细则。
1.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细则规定.
1.2凡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细则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1.6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
2.4培训。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
(1)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2)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3)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4)iso9002质量体系的知识培训。
员工的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企划部(人事)放入员工个人档案。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证,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2.5调职。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企划部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
2.6离职。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程序: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一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8人事记录。
2.8.1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企划部(人事):
(1)住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小孩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身份证号码。
2.8.2公司上岗证:
(1)签发: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
(2)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企划部,由企划部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
2.8.3钥匙。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企划部。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
2.8.4公物。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分物清单进行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2.9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业务或销售未完成月计划的xx%时,员工发xxx元,中层干部发元,副总经理级发xxx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0发薪日。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xx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休息日可提前或顺延。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3.1加班费。
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xx元。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法定假。
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法定假x天:。
元旦x天、春节x天、劳动节x天、国庆节x天。
4.2公司假。
每年有x天的有薪公司假。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通常情况公司假与春节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员工有宽裕的时间安排活动。
员工在享受公司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3病假。
4.3.1。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企划部(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3.2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
(1)工作年限不满x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xx%;。
(2)工作年限满x年,不满x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xx%;。
(3)工作年限满x年或x年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xx%;。
计算公式:月薪xxx%x病假天数x比例。
4.3.3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x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xx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的xx%.
4.4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5事假。
4.5.1员工在用完公司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5.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xx天。超过xx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5.3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考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5.4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5.5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5.6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x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xxx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企划部(人事)批准;请假x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6.绩效评估。
依据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员工予以评定。每年的绩效评估在x月份实施。同时,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员工进行沟通,辅导员工取得优良绩效。
4.7考绩标准。
a、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b、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c、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d、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以改进。
e、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也未改善。
绩效评估,可结合年终考核、评选同步进行。
4.8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4.9、安全与健康。
4.9.2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4.9.3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4.9.4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4.9.5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4.9.6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4.9.7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4.9.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企划部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发布。
4.9.9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备注。
(1)本细则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细则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3)本细则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企划部负责。
附录:
使用电话须知。
1、电话铃响起时,迅接电话,旁桌无人而电话铃响时,也必须尽快代接电话,妥善处理。
2、通话时语言保持简短扼要,通话前计划好通话内容,避免重复。
3、工作时间尽量避免打私人电话。如有必须处理的私事,尽可能放在午餐时间。
4、通话态度和气热情,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切勿大声喧哗。
5、任何员工接到有关公司重要事项的电话,在不清楚应有认负责的情况下,要做好电话记录(来电者姓名、回电号码、单位、事项),并及时交企划部处理。
6、电话费列入各部门的考核费用,电话费由部门承担。打私人国内外长途电话需个人付费。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完美财务报销手续,仔细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需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接受单位及接受人名称,经济业务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每一张票据必需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
二、预算和决算必需在主管领导审查和监督下执行,重大开支由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打算。
三、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准私设会计帐簿或私设账户。不准私设“小金库”,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绝私人长久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状况发生,严禁向外出借本单位银行帐号。
四、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及电汇支票每发生一笔业务都必需经主管领导签名批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办理。签发各种银行支票时,必需由两人同时签印。单位领导要定期组织检查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完整、平安,法人印鉴,现金收讫印鉴由现金员管理;单位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印鉴。如浮现问题,要准时向上报告并实行应急措施。
五、出纳员为现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银行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的日常保管和归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禁止“白条”入账、抵库。
六、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定期对固定资产举行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六
5、稽核制度;
8、计量验收制度;
9、财产保护制度;
1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3、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合法性原则,就是指企业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国家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
2、整体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充分涉及到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业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企业的短期目标,还要与企业的其他内控制度相互协调。
3、针对性原则,是指内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企业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将各个环节和细节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
4、一贯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
5、适应性原则,指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应根据企业变化了的情况及财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补充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
6、经济性原则,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
7、发展性原则,制定企业财务内控制度要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和企业的发展,密切洞察竞争者的动向,制定出具有发展性或未来着眼点的规章制度。
1、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发挥作用。企业的.用人政策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杜绝帐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分发挥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2、企业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3、应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切实加强学校工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及分工。
根据钱、账、物分管原则及内部控制稽核的需要,绍兴文理学院工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经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委员主任为王莺同志,并聘任郑金木同志为工会会计,王志潮同志为工会出纳。
(二)岗位职责。
工会出纳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现金的管理办法。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及时办理银行、现金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
4、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发,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用款申请书上写明用途,由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办理。
5、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及时查询,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确保空白凭据、空白支票的安全。
工会会计岗位职责。
1、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户、账薄。
2、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稽核,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经费审查委员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工会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按月向单位行政足额计拨工会经费,并按规定分成比例按时、定额上缴上级工会。
4、负责账账、账表、账证核对,确保工会年度决算的真实、有用,每年及时编报工会财务会计报表。
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协助档案管理员做好工会会计档案归档工作。
6、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印鉴。
经费审查委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
2、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对全年的工会经费收支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3、促进工会财务规范化、公开化。
4、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3、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纳入预算管理。
4、严格按照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5、要确保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的开支。
6、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堵塞采购漏洞,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减少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本公司购进的用于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的行为,付款是指支付与上述物资有关的款项的行为。
第三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四条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应当明确,所有采购与付款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本流程执行。
第五条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人员职责:
(一)生产总监,负责以下工作:
1、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与财务总监共同制定公司年度采购预算。
2、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与财务总监共同审批公司大宗商品的采购工作,包括确定供应商、洽谈采购合同等。
3、对采购部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审批,并报总经理审批。
4、组织和管理公司物资采购及保管工作,确保物资采购正常进行。
5、制定并贯彻执行本部门和下辖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确保采购物资和原、辅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标准。
(二)采购部主管,负责以下工作:
1、按照采购计划,与财务总监共同审批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单。
2、按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单,按时、保质、按量采购价格低、品质好的商品。严格执行公司对各种商品库存量的规定,防止商品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监督和做好物资的验收工作。所有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仓库管理员、采购员、质检部进行验收。不需要质检的物资,质检部可不参与。严格把好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关,督导及配合仓库管理员做好签收、进仓及保管工作。
4、经常进行市场物资行情调查,搜集市场新资料,及时了解货源供求和价格动向,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审,并向生产总监、总经理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采购应在经总经理批准的合格供应商中采购,在非合格供应商中采购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办好结账报销工作,采购物资以及有关费用开支必须取得有效的报销凭证,并在当月报销入账。
(三)仓库管理员,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与采购员、质检员、物资使用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做好入库商品的验收工作,填写验收单。
2、所有库存物资必须做好其收入、发出、盘存记录手续,建立完备的物资薄记,收、发货凭证、单据齐全。
3、随时掌握库存物资动态,对低于最低库存量的'物资及时提醒生产部主管等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申购,并报知生产总监。
4、必须具备一定的商品知识,正确处理物资的储存保管方法,做好物资的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盗窃,以保证所保管物资的完整、完好及安全。
5、定期进行清仓盘点,按时完成月度仓库盘点表及其他报表。
(四)采购员。按采购指令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完成具体采购作业,对供应商实施招投标或询比价程序,跟踪供应商备货,记录和回馈采购业务的基本情况和异常情况,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供应市场行业信息,提出供应商规划建议,合理建议付款安排并及时催收货物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出纳员。办理按照经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六)会计。负责稽核采购申请、付款申请与验收单等是否相符,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并依据验收单、发票、付款申请单等原始单据填制记账凭证。可根据需要参加物资验收。
(七)财务总监。负责与生产总监审批采购申请单、付款申请单。
第六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一般不超过三年)对采购主管进行岗位轮换。采购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禁收受商业贿赂行为。
第七条公司采购部门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具体消耗情况制定主要物资最低库存量,对低于最低库存量的物资应当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单。无采购申请单的物资,仓库不得验收入库,财务部不得给予报账。
第八条公司物资采购权由采购部集中行使,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第九条公司物资采购原则上都要签订购销合同(在所在地市场购买的零星物资除外),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输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要素,合同印章要由专人保管,发现有越权签订合同的行为,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盖章并向合同签订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十九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强基固本,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17〕108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17〕7号)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及分子公司、项目部整体内控管理体系的运行规则,对内控体系建立、评价、日常检查与考核等运行环节的组织、内容、职责、要求、输出等进行了明确,包括内控管理手册、内控评价管理流程、内控检查制度、内控体系运行考核办法。
第五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项目部。
公司所属各级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
覆盖公司各业务,贯穿管理各层级,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管控。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主要经济活动和重要业务事项,防范重大风险,明确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三)制衡性原则。在兼顾业务运营效率的同时,确保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标准化原则。统一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统一开发信息平台,加强执行监督,逐步消除管理差异,实现流程步骤、控制措施、岗位责任、风险管理、内控评价标准化。 (五)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内部控制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成本实现最有效控制。 (六)持续改进原则。建立内部控制设计、执行、评价及改进闭环管理机制,动态适应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架构、风险水平等变化,实现持续完善与提升。 (七)协同一致原则。内控流程、授权管理、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和内控评价规范及配套手册内容规定上应保持一致,促进公司一体化管理。
第七条 内控管理组织及职责
(一)董事会负责领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三)经理层负责领导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
其他相关事宜。
(五)内控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全范围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具体组织与协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管理、内控手册编制与实施、内控检查与风险管理、内控自评与完善、内控及风险管理培训等工作。
(六)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及统筹部署开展本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评价及检查考核,并接受公司内控管理部的日常检查监督。
(七)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党委(党组)或类似权力机构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所属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控制第一责任人。
风险应对策略;
(三)风险数据库。内控管理部制定风险编号、名称与定义规范,组织建立公司及各单位业务风险及风险等级数据库,以进行动态管理。未经批准,所属各级单位不得擅自修改风险信息数据。
(四)风险管理报告。内控管理部组织开展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编报工作;各单位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公司各专业风险管理子报告应于每年2月底前报至内控管理部;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每年4月底前上报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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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篇二十
一、借款人借款时应根据开支的不同范围,详细填写标准《借款单》交校长进行审批。
二、为了减少现金的零星支付,现金借款最低限额为 200 元,低于 200 元的由个人垫付。能用支票结算的,应尽量使用支票。
三、借用支票应取得收款单位全称及精确金额,以免丢失支票时造成损失。
四、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一定要填写好对方单位的名称及金额,才能将支票交给对方,并且收款单位要与所收发票上注明的单位相符。
五、借款数额应按购买物品的价格以及出差的时间,限制大概额度,不允许超值借款。
六、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名义借款。
七、 借款人员借款时,需将审批过的《借款单》交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后,出纳员才能予以付款。
八、审核人员应严格审查每笔借款的用途、去向、日期等,如发现疑点应彻底查清,否则有权拒付。
九、财务部每月清理一次账目,对逾期不还款或不报账者,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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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结合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公司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具体如下:
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全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条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二、完整性原则。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及时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并遵循效率性原则,外简内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全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六、独立性原则。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第五条内部控制系统的结构。全公司内部控制纵向结构由决策控制、执行控制、监督控制组成。横向结构由组织结构控制、计划财务控制、资金营运控制、会计管理控制等组成。纵横结构相互交叉,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共同构成对全公司经营活动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综合网络体系。
第六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小额贷款公司要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及业务特点,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明确、具体、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在各项业务经营中,坚持‘‘授权有限,相互制约,事后复核原则,切实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约束和监督。各项业务的开展要制定相应的岗位工作手册和业务指导书,明确操作规则、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岗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照章操作业务,不允许违反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
二、必须建立三道控制防线:
(一)自控防线。各业务部门应根据防范本部门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经营风险的需要,组织开展管辖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控制,并对控制效果承担控制责任。
(二)互控防线。应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业务文件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工作程序,明确签字责任。
(三)监控防线。应建立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反馈的监控防线。内部监督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业务监督,并及时将检查、评价结果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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