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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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2 10:05:13    小编:HT书生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优秀9篇)

小编:HT书生

写心得体会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和观察力,提高自我反思的能力。编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论述的连贯性和逻辑性。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思考。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一

前不久,报上刊登“邹碧华现象”的文章,阅读后心中无限感慨,这种激动直到收看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我终于明白,是因为他的精神同我选择法官职业时的期望产生的共鸣。

收看报告会后,我深受鼓舞。特别是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最高院发出的学习倡议后,我觉得邹碧华的所有作为不失为一种“邹碧华精神”,因为在他既是司法改革的引领者,又集中体现出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

作为一名法官,学习邹碧华同志,应当学什么?这可能是很多法官心中的疑问,因为我们没有他所处的环境、没有明确的改革方向,但我认为,我们有一样的法官职责、有一样的为民情怀,所以,我们要学习他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甘当“燃灯者”,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我们也可以将自己的生命倾注在工作岗位上。这样,虽然我们未必能达到他的境界,但是可以在不断追寻法治的道路上,收获属于自己的精彩。

他勇于创新的精神体现在通过审判实践的积贮和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撰写了《要件审判九步法》,这种缜密的审判思路和办案手册,成为当今法官办案的必备工具书;体现在为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为保障律师权利出台正式文件,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了震动。

他锐意进取的精神体现在全力推进上海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是一名改革的先驱者。无论在长宁区法院,还是在上海高院,他始终坚持先进的法院管理理念和信息化建设常抓不懈,并取得实效。他正像其文章《知行合一》中写到的那样,“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管理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我的角度要求我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

对照邹碧华精神,我们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还有太多,我们要以其崇高的精神为动力,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使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正逢我院“提升司法素养推进司法文明”

三年规划主题活动的收官之年,结合邹碧华精神,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要强化服务群众的理念,像邹碧华那样具有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要强化纪律作风整顿,像邹碧华那样具有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要规范司法意识,学习邹碧华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要强化廉洁司法的养成,学习邹碧华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方式方法,做一名“邹碧华式”的好法官。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二

20xx年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走了,全国法律界震惊之余,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全国法律同仁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不同领域法律人的共同损失。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二、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

三、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博爱精神。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一点,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做到了。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三

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邹碧华同志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司法事业中,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他的逝世,让全国法律界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向邹碧华学习,就要学习他以下三种精神:

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榜样,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俗话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

邹碧华同志不管工作多忙,他都会用些时间来学习,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就证明了邹碧华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如今,他做到了,他成为人民的好法官,永远留在人们心中。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四

邹碧华骤然辞世后,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邹碧华人物通讯和评论,并连续刊登评论文章,讨论“邹碧华现象”。

这些报道,与其说是我们采写的,不如说是自发追悼邹碧华的人们共同书写的。

邹碧华离世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当我们走进邹碧华的精神世界,感受到他曾经给周围人们所带来的温暖与光亮,感受到他仍然留存于人们心头的信心和希望,终于明白,人们为什么一致为他献上“燃灯者”冠冕。因为,他用自己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时代需求,回答了社会迷惘。

燃灯者,光亮源自内心。邹碧华心灵灯火源自何处?

采访邹碧华北大同学,他们回忆当年一起求学岁月,那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年代。亲历这段流金岁月的法律人,感受到法治前行者笃志革新、砥砺奋进,法治理想和信仰渐渐融入他们血液。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大学毕业后,邹碧华的同学有的当了律师,有的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收入远比他这个法官高。在基层法院实习时,事务的琐碎,也曾让他有些茫然。

可时间久了,邹碧华却发现,每审理一件案子,如果法官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后来,邹碧华和媒体回顾这段岁月时说,这些经历让他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找到工作的目标和意义,这种自我价值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邹碧华心中的长明灯,也成为他行动的光源。

燃灯者,用内心温度,温暖他人。邹碧华的心灵灯火是怎样照亮了他人?

很多人说,邹碧华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沟通管理,往往事半功倍。他夫人唐海琳老师说,和儿子讲道理,我费劲说上半天,比不上他三言两语。儿子说,因为爸爸很少会冲我发火,他和我说一件事,不同角度分析,再一对比,道理就很明白了。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一次演讲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

邹碧华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的激情。走进长宁法院,我们看见,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办公室,面积虽然狭小,但这是要“创造条件,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小隔间,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也让当事人感受尊重;甚至,连食堂餐桌设计他都强调要人性化,要保持一定宽度,以免不熟悉的人面对面吃饭,心生尴尬。

20xx年清明,邹碧华在博客中写下他的人生感悟,“生命中最为可怕的,是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的流逝。”后来,他总结自己工作时说:“坚持用理想与激情去影响下属,引导大家不抱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工作,手头工作做好了,就是推进法治进步。为事业注入理想,就会产生持久而强大的热情,会对下属产生影响力。”

许多人回忆,与邹碧华共事的岁月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一位年轻法官说,“他是我们活着的理想”。邹碧华尽自己最大努力,让世界再多一些人,一起为法治进步而努力,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暖!

燃灯者,是冲破困境的先行者。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能义无反顾?

“一人逝去而众人哀,不唯哀斯人之早逝,亦哀法治之多艰”。这是一位律师对“邹碧华现象”的解读。

他夫人唐海琳老师告诉我,邹碧华曾不止一次感叹,赶上一个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有一批爱才惜才的法律前辈引领,有走出国门、开阔眼界的机会。像他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山乡少年,能一步步走到今天,完全得益于这个时代。他感恩这个改革时代,也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个时代。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对改革充满信心,不怕遭受挫折。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睿智,这是他能够“一点一点往前拱着改革的底气”。

他敢于担当,还因为他有着“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

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人们对法治中国的期待,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这样的共识弥足珍贵,这样的共识正是改革的信心和希望所在。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五

自邹碧华先进事迹被媒体传开以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而在高度评价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同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像邹碧华那样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邹碧华是所有党员干部的榜样,是时代的楷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用生命谱写了一个法律人无私奉献的华丽篇章。虽然邹碧华走了,但他那忠诚敬业、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崇高精神却照亮了后人。有人说,法官当如邹碧华,然所有党员干部亦当如邹碧华。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把事业当目标,把推进公平正义当己任的工作态度的责任担当。就是要我们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融入到工作目标中,把做好本职工作,提服务技能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和追求。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敢于打破常规,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魄力。就是要我们在工作中树立勤于思考,善于谋划,能发现问题、会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就是要树立敢于突破常规,勇于探索创新,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魄力和勇气。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不把群众利益当小事,甘为人民公仆的崇高精神和情怀。就是要我们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服务好、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提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切实当好群众的知心人。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奉献精神和时代楷模。就是要我们树立学习先进,不断奋进,争先创优,不甘平庸的思想意识和人生追求,传好继续领跑的接力棒。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六

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邹碧华以他毕生的精力,夜以继日地投入到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之中,在法院管理、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裁判方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用并不太长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华美乐章。邹碧华无愧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和前行者。他的不幸离世,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也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被称之为“邹碧华现象”。

在学习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后,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但是作为文科生的邹碧华对信息科技接触并不多,甚至对许多信息化术语都是陌生的。在上下班途中,邹碧华的公文包里常常放着沉甸甸的书籍;休假的时候,他更是集中时间研究平时积累下的“信息化难题”,前前后后仅大数据专题,他就啃完了近50本书籍。同时,他还请来各类专家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与他们一起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正是因为他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使他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xx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

二、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邹碧华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无论是做理论研究,还是做司法实务,邹碧华都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敬业勤勉,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作风细致入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呕心沥血、不畏艰难,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甘当“燃灯者”的邹碧华已经成为中国优秀法官最明亮的印记,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三、学习他勇于改革的创新精神。

他主导推出了“律师网上服务平台”,在全国法院首次推出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庭审排期自动避让、关联案件和审判业务文件主动推送等功能。利用该平台,律师可以在网上进行材料提交、缴纳诉讼费、获取案号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立案全程网上操作。他主导开发的“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在国内法院首次提出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裁判文书进行智能评查,将法官办案的最后一道工序“撰写判决书”再智能化检查一遍,对案件裁判文书质量把关、辅助法官结案的论述说理等都具有突破性的意义,深受办案法官的欢迎。他主导推进“法官业绩数字化评价”,将案件大数据、案件权重测算法与工作量可视化展示等方法与手段运用到了司法改革之中,并被人称为“法律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彻底破解了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对不同案由、不同类型案件审理难易程度与科学评估法官办案工作量的难题。作为一名负责司法改革的领导,他不仅对改革怀有充分的信心,也通过不断的实践创新,寻找啃硬骨头的路径、方法和措施,给这场“改革大考”一个更为科学、合理的答案。

邹碧华以自己无比光亮的职业生涯和无可挑剔的崇高品行,将司法的光亮投向社会,不仅为中国审判事业的后来者们照亮了前行的道路,更是为全社会法治理念的养成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精神指引。我们每一名政法工作人员,都应该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发扬奉献精神,敢于担当、勤政敬业,勇于直面和解决困难矛盾,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七

3月2日,我参加了最高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聆听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邹碧华同志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使我们受到了强烈的心灵震撼,经历了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

“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这是邹碧华所说的,同时他也是这样做的,他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这样的殊荣前所未有,邹碧华当之无愧。英魂已逝,浩气长存。邹碧华同志是全国法官的骄傲,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学习“邹碧华精神”,以典型为榜样,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是乐于学习。26年前,刚做书记员时,邹碧华通过一字一句地抄写法律文书来学习老法官们的审判实务经验;进入上海高院五年后,他又重回北大攻下了国际经济法硕士、经济法博士,并凭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屡屡解决了审判实务中的难题;为了学好英语以便研读国外的相关资料,他连骑自行车等红灯时都在背英文单词,著书时为了研究日本学者的相关理论,他天天晚上坐地铁去上日语班,一年“啃”下了日语。惟日孜孜,无敢逸豫,邹碧华在法院的每一天都处在不断地学习中,这是一名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我们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工作理念和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和司法能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敢于担当。改革需要破釜沉舟和冲锋陷阵,当仁不让地“当先锋”“打头阵”,不打退堂鼓,不存私心杂念。邹碧华就走在司法改革的最前沿,当司法改革需要他时,“我愿意!组织上信任我,我一定会尽全力把它做好。”邹碧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这是邹碧华精神的生动写照。斯人已逝,灯火长存!邹碧华的“灯”已经传递到了更多的法官、更多的法律人手中,更多的“燃灯者”将在中国法治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我们要像邹碧华那样富有担当意识,正是这种强烈的担当意识,激励我们无论是做普通法官干警,还是庭长、院长,都要始终知行合一,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用全身心的投入和激情践行法治理想的道路。

三是勇于创新。邹碧华同志自觉地把创新作为一种不懈的追求,始终保持一股闯劲、冲劲、韧劲,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宽广胸怀与气度,开拓创新。“要件审判九步法”、“裁判文书‘八个一致’制作法”……邹碧华以勇于创新的精神直面问题,以创新的方法解决难题,让勇于创新成为其敢于担当的重要体现和一大亮点,为我们迎着困难上、朝着困难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树立了典范和榜样。我们要学习邹碧华同志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安心。

四是追求公平。公正既是法院追求的目标,也是法官坚持的底线。邹碧华同志秉持公正忠实履职,努力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说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遵循职业道德、恪守法官良知,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着每一起案件。他担任法官22年来,先后指导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中国首例涉及英国皇家建筑协会jct文本建筑工程案等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赢得大家对他的尊敬和信赖。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自觉公正执法,通过我们的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无私奉献。奉献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质。邹碧华同志将改革作为事业在做,而不是作为一件事情来做。当上海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后,推进司法改革的重担再次落在邹碧华肩头。他带领司改办团队对世界各国司法改革的道路,专门进行了梳理。无数个“5+2”、“白+黑”,15次座谈会、34稿的反复淬炼,方案终于出炉,而邹碧华却倒下了……。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埋头苦干,无怨无悔,恪尽职守,切实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通过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把“邹碧华精神”内化于心实化于行以榜样为动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开创蒲城法院工作新局面。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八

2014年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走了,全国法律界震惊之余,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的热潮。全国法律同仁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不同领域法律人的共同损失。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一点,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做到了。

学习邹碧华心得体会篇九

去年12月10日傍晚时分,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不幸离世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律师界。惊闻这一噩耗,律师们无不感到震惊和悲伤。

夜幕降临,我握着手机呆坐在办公室,眼前浮现出与邹碧华生前交往的一幕又一幕。

一直以来,法官与律师分属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不同的群体,各自有所封闭,缺少足够的认同,有时甚至相互轻视,惺惺相惜的相对较少。

20xx年初,时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在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时得知,有律师反映,一些法官在庭审中时常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呵斥律师,一些判决书对律师代理意见回应较少或回应时遗漏要点。

这让邹碧华很是感慨。他认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基于此,他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一个基层法院,能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为保障律师权利出台正式文件,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了震动。

《十条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甚至连为律师预留车位、提供休息区、提供复印设施等细节,都收入其中。

这让我们做律师的心生敬佩和感动,并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向全区律师发出了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书。上海律师学院在为新执业律师授课时,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发言时注意控制情绪,给予法官充分尊重,避免冲突等内容,均列入其中。

“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我和我身边的很多律师,手机里都保存着这条截屏,这是邹碧华在去世前一天发出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的留言,时间永远定格在20xx年12月9日11时45分。这是他对当天试运行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写下的寄语。这句话,在我们心中成为永恒。

在邹碧华写下这句寄语的两周之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20xx年年会在上海召开,他受邀作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几点思考》的演讲,“律师服务平台”的雏形,第一次闪亮在我们眼前。

邹碧华像是“法院的产品经理”,精心打磨着“律师服务平台”的每一个功能。在前期调研中,他曾派工作人员在全上海范围内调取了20万件有律师参与的案件,经过仔细核算,他们发现,若每个案件中,律师通过网上阅卷减少往来法院的次数,就能节省60万个小时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为帮助律师识别恶意诉讼情况,服务平台专门设置了“关联案件自动推送功能”,将同一当事人在上海法院系统涉及的案件制作一份清单推送给律师。还有庭审排期避让功能,免去了同一律师同一时间几个案件在不同法院开庭的困扰。

如今,上海1325家律师事务所的近17000名律师,都已成为了这个服务平台的受益者。

与邹碧华相识十余年,我觉得无论是作为法官还是法院的管理者,他总能站在整体的高度,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做着不懈的努力。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能凝聚起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最大共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诚信仰。

斯人已逝,幽思长存。得知他不幸离世的消息,上海的律师们陷入无限惋惜和哀思之中,深圳律师协会专门为他默哀,湖南律师协会特别为他制作了悼念专辑……一位与他素昧平生的河南律师,特地乘火车赶来上海参加他的追悼会。

邹碧华曾说,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他用生命,让法治的天空更清朗。而我们,就是要继承他的理想信念和实践创造,带着他心中的那团火,奋力前行。

这,就是我们对邹碧华最好的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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