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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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以确保听众或读者容易理解。报告的结构应该清晰明了,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语三个部分。请看以下这些例子,它们是报告写作中的经典范本。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3宗,全部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200*年,***社区调委会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婚姻6起,邻里纠纷9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xx年7月29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经区政府同意,十一月中旬市司法局基层处有关同志,及区司法局机关、基层司法所一行20人组成学习小组,赴江西南昌等地开展为期5天的考察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于完善和进一步开拓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颇有助益。
xx市作为江西省的省会城市,全市共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97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706个,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调解网络。近三年来,xx市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6847件,调解成功16443件,成功率达97。6%;防止民转刑纠纷115件249人,制止群体性纠纷械斗53起1527人,劝止群体性上访92起1855人,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真正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直以来,为着力解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规范化建设问题,该市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批转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为契机,在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六有、四规范”调委会活动,在村(居)开展“五有四落实”活动,进一步推进xx市人民调解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 抓住一个中心,切实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该市现阶段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就是经济建设,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该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就是为该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该市以“爱民、为民、安民、乐民、便民、育民”的“六民”工程为目标,充分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该市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牢记其服务本质,调解不仅单纯地注重“解决”,而是通过细致入微的服务,达到“和解”,另一方面,通过周到、热情的服务,使人民群众与人民调解达到和谐、信任,同时人民调解员注重以素质示人、以真情感人,通过“自身”来教育感化群众知法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从而降低和较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 加强层级互动,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联调联防
该市在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中,建立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联合调解委员会、楼栋民调小组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四级网络,通过四级调解网络的互动,实现了整个社区内的联调联防。
该市针对新型社区的特点,创造性地提出“调委会主持,矛盾各方协调”的调解方法。例如该市建设桥社区的某生活小区是一个新建成商住小区,居民与开发商、物业管理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和摩擦,这种纠纷往往带有普遍性,涉及人数较多,如果调处不当,容易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该市在调处此类纠纷时,首先是要求大家推选出代表(一般不超过5人),归纳出要求解决的问题;其次调委会召集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与代表协商对话;最后根据双方达成协议,由该社区调委会监督落实,并随时将结果反馈居民(业主)。通过这种调解方式,该社区已使300余户1100余人的大小共计28大类百余个大小矛盾得以妥善解决,而因为带有普遍性,所以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整个社区的安全稳定取得了很好大的成效。同时在小区每个楼栋均成立了楼栋调解小组,每个小组由3至5名调解员组成,组长一般由楼栋中的老党员担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由于他们直接居住在该楼栋中,所以可以最先了解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也相对清楚来龙去脉,加之本来大家就是邻居,关系较为密切,所以在日常调解和预防工作中,调解小组和调解员的作用是极为关键和重要的。
(三) 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的调处力度
这里的“五员”是指进驻社区办公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在该市,五员的进驻有利地支持和保证了各项纠纷的成功调解。社区所要做的就是确保五员能积极配合调委会开展工作。在调解活动中,经常涉及到专业的法律知识,而他们正好填补了这项空缺,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也为新时期如何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拓展途径。
(四) 做到三个转变,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绩效的新增长
质较好的下岗职工,安排在社区从事调解工作。同时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xx市、县(区)每年都分级、分片对调解员实施培训。xx市司法局主要对全市各县(区)科级干部、乡镇(街道)及大中型企业的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请省、市法学界的专家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讲授法制课,或是组织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法庭审理旁听,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依法调解的技能。各县(区)司法局负责对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进行一至二期的集中培训,同时司法所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调解主任例会,通过“以会代训”,提高调解主任的业务素质。目前,xx市全市人民调解员已实行持证上岗,由xx市司法局统一向经培训合格的人民调解员颁发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在部分城区,还进行了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试点,由县(区)司法局聘用并颁发首席人民调解员证书。
其次是,调解工作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具体来讲,就是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该市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即利用法律服务人员具有法律知识的优势,及时为调委会调处纠纷提供法律帮助,并定期为村(居)培训基层调解人员;二是人民调解与“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相结合。20xx年xx市投资20万元建立了xx市148法律服务平台,其后各县(区)、乡镇(街道)相继建立了148法律服务专线。为此,xx市司法局相应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工作联动制度,使“148”掌握的信息情况,及时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所掌握,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所掌握,基本形成了法制宣传、调解纠纷、处理纠纷、诉讼代理等配套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村(居)人民调解工作与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相结合,即一些重大的民事纠纷,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亲自抓,同时又要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的作用,保证小的纠纷不出村,大的纠纷乡镇(街道);四是人民调解与社区依法治理和社区文明工程中去,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五是人民调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即深入开展联防联调、民间纠纷大排查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筑牢社会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再次是,调解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改革传统的被动受理纠纷的思维方式,转变为超前预防,主动排查,快速结案,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xx市司法局每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都要组织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活动。要求各人民调解组织做到“三排查”,即一般性矛盾经常排查,乡镇每半月定期排查,倾向性问题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和一般性纠纷及时做到逐件登记归档,分轻重缓急,限时定人逐件调处。对梳理出来的可能影响稳定的疑难矛盾纠纷,协助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工作。
(五) 开展三项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为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把人民调解工作引向深入,该市调委会坚持以创新活动为突破口,在社区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争创社区“四无”活动和评选社区“十佳十优”活动等三大主题的活动。
为响应和贯彻xx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文明工程建设活动,该市使之与社区实际相结合,开展了“创建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并针对性提出做好“六个一”,即认一个好邻居、交一个好朋友、做一件好事、读一本好书、入一个社团组织、当一天志愿者,通过这项活动,社区居民普遍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认识。目前,该市有294名居民踊跃报名社区的各种群众社团组织,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有129名社区志愿者活跃在党员、青年、老年等十支志愿者服务队伍中。在活动中,社区党员带头参加,起到了模范示范作用,使社区逐步形成邻里和睦,风气良好的崭新局面。
争创“四无”活动是在该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的,“四无”即无民间纠纷激化,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事件,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闹事。该市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极大地促进了调委会的各项工作,使社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网络建设和制度建设日趋健全完备,使排查、调处、应急、档案资料保管等措施手段日趋细致完善,并使社区的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100%,做好了群体性上访的零指标。
为促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明祥和、共建社区的道德风尚,从而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杜绝不安定因素,预防违法犯罪,该市在居民群众中开展了评选社区“十佳十优”活动。每年对社区内的十佳居民和十优家庭进行表彰,以此来激励居民向先进学习,向文明靠拢,向不文明言行告别。社区内居民群众争当十佳十优的热情高涨,对于我们开展调解工作也产生了积极有利的正面影响。
该市通过开展三项活动,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很多矛盾纠纷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焕然冰释。
通过
此次赴江西考察学习,对我们今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很有启发,xx市的一些创新做法颇值得反思和借鉴。我们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植根于人民群众中的,因此我们也不能仅仅简单照搬和移植xx市的一些做法,而应当充分结合xx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xx区的“本土资源”,真正将好的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一)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应该始终坚持从区委、区政府的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注重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打通道”,致力为重大任务完成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即将出台前,我们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和预测,分析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注重捕捉矛盾纠纷的迹象和苗头,一旦发现有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处,把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其反复,从而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为基层党委、政府当好“晴雨表”和“探雷器”。
(二)进一步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挥发调解网络的职能作用
我区已经建立了区调处办——街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居民组(经济社)四级调处网络,现全区组建有调解组织80个,调解员1505个,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网络。但我们不能就此满足,而是应当进一步抓好社区调委会的“软件”和 “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和社区调委会的工作经费,进一步改善社区调委会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健全调委会的规章制度上墙、成册,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调委会的档案登记和回访工作,真正使社区调委会做到“五有四落实”,从而,夯实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一线调解员的维稳作用。
(三)构建人民调解与“148”法律咨询的合作平台,加强对矛盾纠纷信息的捕捉
对矛盾纠纷相关信息的搜集、筛选、梳理、归纳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新课题,而信息工作的基础作用又往往容易被司法行政机关所忽视,司法行政机关往往有这样一个误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及时地调处纠纷。实则不然,及时地调处纠纷固然重要,但只要我们在矛盾纠纷发生之前提前做好消除隐患和预防工作,那么我们很可能会事半功倍。
要做好信息的搜集、筛选、梳理、归纳工作也就是要在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搜集到信息,从众多信息中遴选出真正有用的信息,将诸多相互关联的信息组成一个逻辑合理的 “推理事实”,得到合理的纠纷隐患“信息”,从而在苗头时进行提前预防和化解。因此我们积极探索和构建与“148”法律咨询的合作平台,通过“148”法律咨询热线发现信息,并落实好回访工作。法律咨询是一种便捷的信息搜集方式,对咨询人询问的有关情况,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和答复工作,掌握好当事人的情况,要提高纠纷发生的“敏感性”和“觉悟性”,从细微的咨询信息中发现纠纷的可能苗头,并及时落实好有关情况的回访和反馈,掌握好信息的“来龙去脉”,时时注意分析、核查“信息”的演变和动态,一旦认定信息中反映的纠纷隐患应及时报告,从而做出迅速的反应。
(四)注重人民调解与法制教育的结合,深化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效
xx区属xx市的xx区,地处郊区,居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根据多年调解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大多数的矛盾纠纷都与群众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通过此次江西xx市的考察学习,我们认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应该能够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双赢,即在调解过程当中注重普法教育,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与调处平息纠纷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是通过人民调解活动来宣传法律法规等等方面,都有可发展和创新的工作空间。
(五)积极抓好预防,始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通过这次考察,我们认为预防就是最好的调处,即在矛盾纠纷未激化、演变为治安事件、群体性闹事、集体上访、刑事事件等等事件之前及时将控制和把握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并有效地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
那么我区应继续坚持并健全“三排查” 制度,即一般矛盾经常排查(街道每十天排查一次,区每月排查一次);倾向性问题集中排查(如股份制度改革排查、征地拆迁排查);重要时期专项排查(如春节、国庆、五一、八一等节日及二会期间等重要时期)。
(六)继续充实和培训人民调解员,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社区人民调解员是我们调解工作的“手”和“脚”,他们的工作做得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因此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充实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律师等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二方面是加大对四级调解网络中相关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加强对社区调解员和居民小组调解员两级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强化和完善培训的有关制度,真正使培训学习和人民调解的实践操作结合起来,使人民调解员真正能够拉得出、顶得住、用得上。
我xx村是一个地处深山区以林果为主要收入的小村。现有xx人,xx个自然村,xx名党员。虽然山区偏远人员居住分散,但家族裙代关系复杂,各类民事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减少群众之间民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村庄正常的生产、生活、,促进xx村三个文明及新农村建设,我xx村于xx年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几年来,调委会在xx镇党委和地方司法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间,共受理民事纠纷24起,调解成功23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纠纷激化2起,接待法律咨询64人(次)。为维护xx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我村的改革和发展,为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村调委会先后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村调委会成立以来,就配备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目前村调委会主任由村支部书记王东风担任,委员由支委赵克信、王玉琴担任。村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配备了两名专职调解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产队长为调解员。目前全村有调解信息员4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
为了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xx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调委会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以及学习、会议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二下午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政治、法律和上级政策文件,提高调解人员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月度工作,讨论研究疑准纠纷的处理。
3、纠纷当事人来访,接待登记制度,针对当事人的来访认真细致做好登记,做到24小时内接触纠纷,并做好纠纷防激化工作。
4、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制度,根据村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对调解工作做的好专干的和信息员进行表彰,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大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
xx村要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指标,没有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是难以实现的。村民日常事务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调处,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涉及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村庄的和谐稳定。作为村调委会,是村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部门。调委会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调委会要求全体调解人员,一但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入,及时调解,果断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村民xx一家常年在外,其山楂树无人管理。村民xx在未经xx授意的情况下管理了这些树木。等到秋收,xx未经xx允许摘收了这部分山楂。xx知道后找到村调委会要求解决,经过调查处理,xx返还了山楂,xx补给xx200元工钱。
1、领导的重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调解工作取得胜利的保证。
多年来,镇党政工领导对我xx村调委会工作极为重视。广大群众也给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间发生纠纷都积极主动配合做工作。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间,纠纷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纠纷也不易激化。村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每年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查,调委会虽然人员变动,但运作机制不变,工作效力不变。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
话说,打铁还要自身便,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调委会人员的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作风过硬、知法律、懂业务、顾大局、有事业心责任感、热心为职工家属服务的调解队伍。所以说,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决定调解纠纷的质量,调解人员如不加强学习,不懂业务、法律知识缺乏,说外行话,办外行事,矛盾和纠纷不但调处不好,有可能还会引起激化。调解人员还要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上不怕吃苦,敢于说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不怕得罪人,工作扎扎实实,一身正气,使调解工作真正成为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群众解愁,成为上级领导处理村民内部矛盾的有力肋手。
多年来,我xx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在广大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我们要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勇于开拓,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维护xx村的全面稳定,发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138宗,其中130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进行普法教育,增强村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村党员、干部培训、村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村民的法制意识。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
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经区政府同意,十一月中旬市司法局基层处有关同志,及区司法局机关、基层司法所一行20人组成学习小组,赴江西南昌等地开展为期5天的考察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于完善和进一步开拓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颇有助益。
南昌市作为江西省的省会城市,全市共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97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706个,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调解网络。近三年来,南昌市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6847件,调解成功16443件,成功率达97.6%;防止民转刑纠纷115件249人,制止群体性纠纷械斗53起1527人,劝止群体性上访92起1855人,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真正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直以来,为着力解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规范化建设问题,该市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批转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为契机,在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六有、四规范”调委会活动,在村(居)开展“五有四落实”活动,进一步推进南昌市人民调解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抓住一个中心,切实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该市现阶段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就是经济建设,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该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就是为该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该市以“爱民、为民、安民、乐民、便民、育民”的“六民”工程为目标,充分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该市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始终牢记其服务本质,调解不仅单纯地注重“解决”,而是通过细致入微的服务,达到“和解”,另一方面,通过周到、热情的服务,使人民群众与人民调解达到和谐、信任,同时人民调解员注重以素质示人、以真情感人,通过“自身”来教育感化群众知法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从而降低和较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该市在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中,建立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联合调解委员会、楼栋民调小组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四级网络,通过四级调解网络的互动,实现了整个社区内的联调联防。
该市针对新型社区的特点,创造性地提出“调委会主持,矛盾各方协调”的调解方法。例如该市建设桥社区的某生活小区是一个新建成商住小区,居民与开发商、物业管理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和摩擦,这种纠纷往往带有普遍性,涉及人数较多,如果调处不当,容易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该市在调处此类纠纷时,首先是要求大家推选出代表(一般不超过5人),归纳出要求解决的问题;其次调委会召集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与代表协商对话;最后根据双方达成协议,由该社区调委会监督落实,并随时将结果反馈居民(业主)。通过这种调解方式,该社区已使300余户1100余人的大小共计28大类百余个大小矛盾得以妥善解决,而因为带有普遍性,所以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整个社区的安全稳定取得了很好大的成效。同时在小区每个楼栋均成立了楼栋调解小组,每个小组由3至5名调解员组成,组长一般由楼栋中的老党员担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由于他们直接居住在该楼栋中,所以可以最先了解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也相对清楚来龙去脉,加之本来大家就是邻居,关系较为密切,所以在日常调解和预防工作中,调解小组和调解员的作用是极为关键和重要的。
(三)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的调处力度。
这里的“五员”是指进驻社区办公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在该市,五员的进驻有利地支持和保证了各项纠纷的成功调解。社区所要做的就是确保五员能积极配合调委会开展工作。在调解活动中,经常涉及到专业的法律知识,而他们正好填补了这项空缺,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也为新时期如何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拓展途径。
(四)做到三个转变,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绩效的新增长。
首先是,调解员由“量”向“质”的转变。一直以来,该市人民调解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不高。针对这种情况,南昌市、县(区)司法局加强指导,部署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采取有力措施,将那些比较年轻、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可塑性较强、适应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基本实现了调解人员年轻化、知识化和规范化。如南昌市西湖区辖区内的各社区就招收了122名素质较好的下岗职工,安排在社区从事调解工作。同时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南昌市、县(区)每年都分级、分片对调解员实施培训。南昌市司法局主要对全市各县(区)科级干部、乡镇(街道)及大中型企业的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请省、市法学界的专家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讲授法制课,或是组织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法庭审理旁听,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依法调解的技能。各县(区)司法局负责对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进行一至二期的集中培训,同时司法所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调解主任例会,通过“以会代训”,提高调解主任的业务素质。目前,南昌市全市人民调解员已实行持证上岗,由南昌市司法局统一向经培训合格的人民调解员颁发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在部分城区,还进行了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试点,由县(区)司法局聘用并颁发首席人民调解员证书。
其次是,调解工作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具体来讲,就是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该市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即利用法律服务人员具有法律知识的优势,及时为调委会调处纠纷提供法律帮助,并定期为村(居)培训基层调解人员;二是人民调解与“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相结合。2001年南昌市投资20万元建立了南昌市148法律服务平台,其后各县(区)、乡镇(街道)相继建立了148法律服务专线。为此,南昌市司法局相应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工作联动制度,使“148”掌握的信息情况,及时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所掌握,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所掌握,基本形成了法制宣传、调解纠纷、处理纠纷、诉讼代理等配套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村(居)人民调解工作与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相结合,即一些重大的民事纠纷,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亲自抓,同时又要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的作用,保证小的纠纷不出村,大的纠纷乡镇(街道);四是人民调解与社区依法治理和社区文明工程中去,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五是人民调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即深入开展联防联调、民间纠纷大排查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筑牢社会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再次是,调解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改革传统的被动受理纠纷的思维方式,转变为超前预防,主动排查,快速结案,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南昌市司法局每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都要组织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活动。要求各人民调解组织做到“三排查”,即一般性矛盾经常排查,乡镇每半月定期排查,倾向性问题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和一般性纠纷及时做到逐件登记归档,分轻重缓急,限时定人逐件调处。对梳理出来的可能影响稳定的疑难矛盾纠纷,协助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工作。
(五)开展三项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为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把人民调解工作引向深入,该市调委会坚持以创新活动为突破口,在社区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争创社区“四无”活动和评选社区“十佳十优”活动等三大主题的活动。
为响应和贯彻南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文明工程建设活动,该市使之与社区实际相结合,开展了“创建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并针对性提出做好“六个一”,即认一个好邻居、交一个好朋友、做一件好事、读一本好书、入一个社团组织、当一天志愿者,通过这项活动,社区居民普遍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认识。目前,该市有294名居民踊跃报名社区的各种群众社团组织,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有129名社区志愿者活跃在党员、青年、老年等十支志愿者服务队伍中。在活动中,社区党员带头参加,起到了模范示范作用,使社区逐步形成邻里和睦,风气良好的崭新局面。
争创“四无”活动是在该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的,“四无”即无民间纠纷激化,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事件,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闹事。该市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极大地促进了调委会的各项工作,使社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网络建设和制度建设日趋健全完备,使排查、调处、应急、档案资料保管等措施手段日趋细致完善,并使社区的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100%,做好了群体性上访的零指标。
为促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明祥和、共建社区的道德风尚,从而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杜绝不安定因素,预防违法犯罪,该市在居民群众中开展了评选社区“十佳十优”活动。每年对社区内的十佳居民和十优家庭进行表彰,以此来激励居民向先进学习,向文明靠拢,向不文明言行告别。社区内居民群众争当十佳十优的热情高涨,对于我们开展调解工作也产生了积极有利的正面影响。
该市通过开展三项活动,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很多矛盾纠纷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焕然冰释。
通过此次赴江西考察学习,对我们今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很有启发,南昌市的一些创新做法颇值得反思和借鉴。我们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植根于人民群众中的,因此我们也不能仅仅简单照搬和移植南昌市的一些做法,而应当充分结合黄埔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黄埔区的“本土资源”,真正将好的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一)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应该始终坚持从区委、区政府的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注重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打通道”,致力为重大任务完成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即将出台前,我们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和预测,分析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注重捕捉矛盾纠纷的迹象和苗头,一旦发现有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处,把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其反复,从而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为基层党委、政府当好“晴雨表”和“探雷器”。
(二)进一步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挥发调解网络的职能作用。
我区已经建立了区调处办——街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居民组(经济社)四级调处网络,现全区组建有调解组织80个,调解员1505个,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网络。但我们不能就此满足,而是应当进一步抓好社区调委会的“软件”和“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和社区调委会的工作经费,进一步改善社区调委会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健全调委会的。
规章制度。
上墙、成册,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调委会的档案登记和回访工作,真正使社区调委会做到“五有四落实”,从而,夯实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一线调解员的维稳作用。
(三)构建人民调解与“148”法律咨询的合作平台,加强对矛盾纠纷信息的捕捉。
对矛盾纠纷相关信息的搜集、筛选、梳理、归纳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新课题,而信息工作的基础作用又往往容易被司法行政机关所忽视,司法行政机关往往有这样一个误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及时地调处纠纷。实则不然,及时地调处纠纷固然重要,但只要我们在矛盾纠纷发生之前提前做好消除隐患和预防工作,那么我们很可能会事半功倍。
要做好信息的搜集、筛选、梳理、归纳工作也就是要在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搜集到信息,从众多信息中遴选出真正有用的信息,将诸多相互关联的信息组成一个逻辑合理的“推理事实”,得到合理的纠纷隐患“信息”,从而在苗头时进行提前预防和化解。因此我们积极探索和构建与“148”法律咨询的合作平台,通过“148”法律咨询热线发现信息,并落实好回访工作。法律咨询是一种便捷的信息搜集方式,对咨询人询问的有关情况,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和答复工作,掌握好当事人的情况,要提高纠纷发生的“敏感性”和“觉悟性”,从细微的咨询信息中发现纠纷的可能苗头,并及时落实好有关情况的回访和反馈,掌握好信息的“来龙去脉”,时时注意分析、核查“信息”的演变和动态,一旦认定信息中反映的纠纷隐患应及时报告,从而做出迅速的反应。
(四)注重人民调解与法制教育的结合,深化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效。
黄埔区属广州市的老城区,地处郊区,居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根据多年调解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大多数的矛盾纠纷都与群众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通过此次江西南昌市的考察学习,我们认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应该能够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双赢,即在调解过程中注重普法教育,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与调处平息纠纷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是通过人民调解活动来宣传法律法规等等方面,都有可发展和创新的工作空间。
(五)积极抓好预防,始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通过这次考察,我们认为预防就是最好的调处,即在矛盾纠纷未激化、演变为治安事件、群体性闹事、集体上访、刑事事件等等事件之前及时将控制和把握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并有效地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
那么我区应继续坚持并健全“三排查”制度,即一般矛盾经常排查(街道每十天排查一次,区每月排查一次);倾向性问题集中排查(如股份制度改革排查、征地拆迁排查);重要时期专项排查(如春节、国庆、五一、八一等节日及二会期间等重要时期)。
(六)继续充实和培训人民调解员,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社区人民调解员是我们调解工作的“手”和“脚”,他们的工作做得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因此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充实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律师等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二方面是加大对四级调解网络中相关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加强对社区调解员和居民小组调解员两级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强化和完善培训的有关制度,真正使培训学习和人民调解的实践操作结合起来,使人民调解员真正能够拉得出、顶得住、用得上。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在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地位不断提高,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职能作用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和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八个乡(镇)陆续举办调解主任、调解员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培训,现将20xx年调解员培训工作汇报如下: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在发展前进的道路上人民调解工作也随着不断的前进,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关建在于调解员队伍建设。为了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加强对调解员培训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年初积极向县委、政府、政法委汇报,积极与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协调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县委、政府、政法委对调解员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关心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支持,使调解员培训工作得以顺利组织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从基层的实际出发,把调解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为重点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村级调解组织建设,以乡(镇)的行政执法部门率先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并与党委文件下放到各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为人民调解培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采取了“严把进口,敞开出口,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指导,促进规范。”的工作指导思想。把有工作能力,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请进来,选出了一批爱学法律、爱学政策、爱学业务的队伍。
四是坚持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五是主动汇报,相互勾通,邀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讲师多层次,多形势,多内容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从根本上提高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是落实计划,周密布置,为把调解员培训工作做细做实,有计划地开展,我局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专门抽调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培训授课小组,对授课人员、培训内容、授课时间均作了具体的计划和安排,并与各司法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抓调解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是培训形式多样,学习内容丰富,就近组织,因人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调解培训、下乡培训等形式培训。例在培训中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大练兵活动,重点以“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开展培训,面对面巡回各地辅导讲解,并组织司法所长集中制作人民调解卷宗演练测试,通过测试,采取民主评定方法对前名进行表彰奖励。
八是培训内容丰富,首先培训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其次是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调解的技巧和基本知识;再次培训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的制作、常用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等知识在培训中对工作室组成人员12人,人民调解委员会144个,其中企业单位26个,解小组791的调解员1702人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今年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5期,受训人员23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32期;受训人员1120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800余人次。组织学习《人民调解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全县乡(镇)、村(居)调解主任130人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学习和培训。并征订学习材料8900份,组织全县职工8700余人进行《人民调解法》考试,邀请了市局教师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专题讲座,通过集中考试学习和培训,使知认识到《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标志着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调解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总之,通过培训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对人民调解员的质量水平,使他们进一步掌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规律以及调处纠纷的基本方法与技巧,对民间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格式文书的制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特别是村调解小组得到健全和巩固发展。三是通过对调解员的培训,增强了他们相互协调、联系、沟通的意识,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调得到全面开展。四是通过对调解员的层层培训,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工作责任心的得到增强,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创“四无”活动,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发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非正常死亡,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群体性械斗,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群众性上访。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8534件(其中婚姻家庭784件,邻里1720件,房屋宅基地1324件,合同183件,生产经营804件,损害赔偿1170件,劳动争议0件,村务管理29件,山林土地1439,征地拆迁87件,计划生育0件,环境保护0件,道路交通62件,物业0件,医疗8件,其它924件)调处成功8420件,调解成功率98.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56件467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66件2562人次,防止群众上访56件4539人,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22件39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72.3万元。其中调解室工作成员调处717件,调处成功707件,调处成功率98.6%。
9月15日上午,长塘镇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在镇政府大会议室召开,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全体人员、镇直及驻镇单位一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村(居)委会及各单位就半年来的工作及近期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及调处情况作了汇报交流。镇司法所所长潘沾凯充分肯定了各村(社区)半年来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长塘镇上半年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分析长塘镇人民调解工作现状与目前存的'问题,要求各单位、村(社区)调委会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工作思路,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以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为平台,不断完善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继续落实村、社区法制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三是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人民调解整体业务水平。
最后,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黎承闯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社会稳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对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再彻底排查一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掌握信息。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三是做到措施要落实,工作责任要到位,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双节期间全镇的社会稳定。
各单位、各村(社区)专职调解员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全镇的***稳定。
20xx年即将过去,我所各项的工作开展也即将接近尾声,将要面对局各部门的年终检查,现在年终检查前,对我所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
在年初制定了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在所内挑选思想活跃,有组织能力的人员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定期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关于调解纠纷上的调解知识,调解技巧,当今社会上的利益关系、社会矛盾出现了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我所领导通过研究、分析,指明了今年的调解工作的方向,针对所内的职工生活、经济来源等情况的分析,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棚户区改造上,时刻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化解。
二、加大队伍文化知识的学习力度。
做好调解工作,就要学好业务知识,今年所内加大了调解业务的学习力度,对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学习,并加强基础设施,创造一个好的条件,尽力使兴参地区的调解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在家属区内共有30户人家,每日的劳作难免有不愉快的事情,但多年的相处,产生了很和谐的氛围,所以一些小事纠纷,在群众间自然的化解,没有存在发展为激化的现象。在棚户区的改造中,我所的领导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局下发的文件在第一时间传达,使职工能立即了解局的棚户区改造的动向,对不明确的方针、政策安正常的渠道反映,这样即减少了矛盾的产生,又利于职工明确我局棚改的动向。
20xx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强加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使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20xx年,对我局人民调解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规范,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对调解指导中心组成人员和调解专家库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同时积极与区“大调解”办、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和协调,强化人民调解的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筑牢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二是结合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建设,大力加强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今年,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45个村(社区)建立了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于一体的规范化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了制度、标识、档案、文书,使全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90%以上。社会影响好、群众反映好、调解效果好的示范典型,使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大力推进调解组织“五进五入”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建设,根据成中法发〔20xx〕338号《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积极与区人民法院联系,努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与配合。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制度、流程、文书,规范检调对接工作。加强实现了调解组织和网络的全覆盖,调解工作的全渗透。
一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调解骨干的攻坚破难作用。在对现有调解员队伍进行备案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镇(乡)、村(社区)、专业(行业)调解员队伍建设新途径。大力推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调解员的做法,不断充实和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根据《人民调解法》要求,主动联合区人民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并督促各司法所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加强基层干部调解技巧及法律法规知识,有的放矢地开展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各我局更结合贵司通〔20xx〕51号《xx市司法局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村(社区)调解员和其他干部群众开展系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调解员熟练掌握矛盾纠纷排查、稳控、疏导、化解技巧。
今年,党和国家大事连连,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人民调解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适时开展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的维护了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创平安xx”专项活动拉开了维稳的大幕;进一步筑牢了社会祥和稳定的基础;把法律惠民送到了千家万户;人民调解为区委、区政府顺利推进良好的法治氛围;社会矛盾纠纷“大走访”活动化解了大批积案、老案和难案,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平安创建活动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探索了新路;更为平安建设营造了一方良好氛围。
每项活动的开展区司法局有安排、有督查、有通报;司法所有方案、有行动、有信息。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把各种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并根据活动要求反复对辖区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各类纠纷隐患和苗头都及时分类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不过夜,大事定人员、定时间、促化解,确保了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及时,化解快速,稳控有力,处置得当”。
今年,我局人民调解工作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在群众中塑造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形象。一系列成绩的取得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扎实工作分不开,与全局上下重视宣传密不可分。全年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共上报各种调解信息32篇。区司法局转发28篇,多篇信息被市司法局、《xx日报》采用。我区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区“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江经济核心增长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xx年,我们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做好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协助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共同为本辖区的安定和谐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结合本调解室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认真贯彻学习上级领导的指示,把握调解工作的大方向,出发点。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保障社会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加强与区司法局,司法所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上级领导对调解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悟和认识,树立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与派出所有关领导及民警的沟通、交流,密切合作,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调解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派出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办案民警的积极配合,调解纠纷能不能及时,高效的进行,有时并不仅仅取决于调解员的工作水平,派出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办案民警的理解与配合,以及办工用品的补给与维护,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加强与派出所相关领导以及办案民警的沟通与交流,是顺利开展调解工作的保证和要求。
三、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随着调解工作在我国不断的深入开展,与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是相继出台,为了加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一个基层调解组织,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调解工作的规范要求。
四、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素养。
调解工作不光是一个“以情动人”的工作,更是一个摆事实,讲法律的过程,如果调解员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和认识,不能正确分析纠纷所涉及的责任认定,权利,义务的归属,则调解员将很难获得当事人的信赖,调解工作也将无法顺利进行。所以,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对做好调解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五、制定模拟调解计划,通过强过练习,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
派出所周边治安相对稳定,基本都是公务员住宅和高档写字楼。居民素质相对较高,发生矛盾纠纷相对较少,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案件则往往比较复杂难调,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加强练习,在模拟调解中,不断学习和总结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在调解实践中,表现得更好。
六、制定能力测试比赛,努力提高调解员的综合能力,进而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满意度。
调解工作是一个综合各方面能力的工作,比如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计算机打字能力,文字叙述能力,有时候你面对的当事人可能情绪很激动,不容易沟通,有时候时间比较晚,当事人有急事要离开,这时候如果你的沟通能力,打字能力较强的话,就能更好更快的把调解工作做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通过组织调解员进行演讲比赛,打字竞赛,写作比赛,在丰富调解员的工作生活的同时,提高其综合能力,从而更好的完成调解工作。
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汇报机制。
档案管理和值班考勤也是调解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调解室工作能够保持连续性,高效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以要在加强沟通和总结的前提下,依照司法所的要求,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每日一小整,每周一大整”的档案整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制作值班考勤表。同时完善汇报制度,将每周给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总结和安排,每月给派出所的值班表以及每月给司法所的月报表,综合汇总,列出清单,提前整理,及时提交。
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派出所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调解室全体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不断落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计划,一步一个脚印,一定会将20xx年的调解工作做好,为福田区的社会安定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20xx年xx月xx日。
在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地位不断提高,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职能作用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和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八个乡(镇)陆续举办调解主任、调解员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培训,现将20xx年调解员培训工作汇报如下: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在发展前进的道路上人民调解工作也随着不断的前进,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关建在于调解员队伍建设。为了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加强对调解员培训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年初积极向县委、政府、政法委汇报,积极与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协调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县委、政府、政法委对调解员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关心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支持,使调解员培训工作得以顺利组织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从基层的实际出发,把调解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为重点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村级调解组织建设,以乡(镇)的行政执法部门率先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并与党委文件下放到各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为人民调解培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采取了“严把进口,敞开出口,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指导,促进规范,”的工作指导思想。把有工作能力,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请进来,选出了一批爱学法律、爱学政策、爱学业务的队伍。
四是坚持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五是主动汇报,相互勾通,邀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讲师多层次,多形势,多内容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从根本上提高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是落实计划,周密布置,为把调解员培训工作做细做实,有计划地开展,我局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专门抽调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培训授课小组,对授课人员、培训内容、授课时间均作了具体的计划和安排,并与各司法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抓调解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进行表彰奖励。
组织全县乡(镇)、村(居)调解主任130人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学习和培训。并征订学习材料8900份,组织全县职工8700余人进行《人民调解法》考试,邀请了市局教师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专题讲座,通过集中考试学习和培训,使知认识到《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标志着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调解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总之,通过培训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对人民调解员的质量水平,使他们进一步掌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规律以及调处纠纷的基本方法与技巧,对民间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格式文书的制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特别是村调解小组得到健全和巩固发展。三是通过对调解员的培训,增强了他们相互协调、联系、沟通的意识,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调得到全面开展。四是通过对调解员的层层培训,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工作责任心的得到增强,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创“四无”活动,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发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非正常死亡,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群体性械斗,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群众性上访。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8534件,(其中婚姻家庭784件,邻里1720件,房屋宅基地1324件,合同183件,生产经营804件,损害赔偿1170件,劳动争议0件,村务管理29件,山林土地1439,征地拆迁87件,计划生育0件,环境保护0件,道路交通62件,物业0件,医疗8件,其它924件,)调处成功8420件,调解成功率98.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56件467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66件2562人次,防止群众上访56件4539人,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22件39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72.3万元。其中调解室工作成员调处717件,调处成功707件,调处成功率98.6%。
师宗县司法局基层科。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根据上杭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杭人调办20xx8号)文件要求,我镇从八月份开始在全镇集中开展了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的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学习活动的开展,使我镇广大干部、群众和基层广大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的性质、功能、地位和作用有更深的了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提高人民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民间纠纷首选的意识,维护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筑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综治委、司法所共同组织的“全镇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法》专场培训会”,各村人民调解员学习热情高涨,在培训会上互相交流《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后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以及将来如何贯彻和运用好这部法律。
(1)各村及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和大型宣传媒体,扩大“人民调解法”的社会影响力。镇依法治镇办和各村充分利用现有的广播宣传资源,对人民调解法的知识进行滚动式和不间断播出。
(2)广泛采用法制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营造人民调解的良好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镇村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对调解法全文或调解法实用问答以及相关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发挥宣传标语的作用,悬挂横幅宣传。三是制作规范性标语上墙宣传。
(3)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学习培训。
9月14日我镇各行政村和镇直办单位的综治协管员、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和首席调解员等56名基层调解骨干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培训工作;各村及各单位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深刻领会法律精神,熟练掌握法律内容,切实提高了法律水平,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通过农民赶集时机下发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强化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使这一部法律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共发放张贴宣传品560余份,参与群众1800多人次人,使我镇《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有效增强了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掌握调解工作的要领,明确了基层调解工作的思路,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使广大干部群众及人民调解员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程序,对于我镇今后深入推动人民调委会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和谐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这次《人民调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推动了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上新台阶,也为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带来了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把宣传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始终作为推动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措施来抓紧、抓好。
为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贯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县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把《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位,使《人民调解法》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领导,并研究制定学习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全面加以落实。
二、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合浦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逐步地推进活动的开展,为明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顺利施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
(一)认真组织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全县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水平,做到依法调解、依法办事。
(二)积极组织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农村法律助理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推进平安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宣传资料4000余份,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与此同时各乡镇在宣传月内还结合“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开展了二次较在规模的民间纠纷排查调解活动。使《人民调解法》努力营造知法、用法、依法调解的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效果。
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这个活动,使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领会法律精神、了解掌握法律内容、熟练运用法律条文,不断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据初步统计,在“学习贯彻宣传月”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30车次,发放《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368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xx0余人,出版宣传专栏32期,书写宣传横幅100多幅,张贴宣传标语20xx多张,上法制课80多场次,排查民间纠纷697件,调解成功685件,成功率98%。
我所将紧紧围绕全区的司法行政总体工作和办事处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加快社会经济发展,营造文明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综治维稳中的基础作用。鉴于街道办事处社区调整,原先的12个社区合并为5个社区,届时将对各基层调委会进行相应调整,做到机构精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筹划年内在辖区内建立相关行业性、专业性或行政接边地区调解组织,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走访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优化调解员组成结构,计划年初通过社区推荐、群众选举等形式,将一批热衷于人民调解工作,学历高、能力强,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补充进来。继续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面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协调街道办事处落实司法调解经费补助政策,对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补,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的各种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主动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坚持以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强化调解能力,加大调解成功几率,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大调解”体系。
(二)强化法制宣传,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制宣传,首先要把作为法制宣传前沿阵地的司法所宣传出去,包括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扩大司法所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学会打广告、做宣传,每月组织一次基层办公,每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按照“xx”普法工作规划,认真总结前期普法工作经验,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xx年的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矿企工人、广大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氛围,以此带动和促进各个阶层、各个方面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打牢群众基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创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紧密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好全体干警学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
(三)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摒弃目前一月见一次面,写一次情况汇报,记一次问话笔录的传统做法,做到勤联系,勤走访,勤交流,勤沟通,落实一对一帮教措施,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跟踪摸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和监督人的作用,做到对每一个社区矫正人员知根知底。积极开展两类人员帮困扶贫工作,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帮助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问题,协助落实低保、经济补助等帮扶工作,注重提供心理辅导,帮助矫正对象疏导不良情绪,让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得到更多的人性关怀,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杜绝重新犯罪。完善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和帮教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帮教对象自主创业,积极协调民政、金融、工商等部门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对帮教人员进行季度走访,了解其生活和思想状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力争全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8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今年上半年,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按照吉煤集团及市司法局的有关部署,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企业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建立长期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以维护矿区稳定为目标,推进“覆盖立体化、衔接机制化、建设规范化、调解人本化”的人民调解“四化”建设,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企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矿区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建设,增强整体实力。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发挥调解网络作用,构筑人民调解组织坚实工作平台,年初,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日常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集团公司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人民调解工作人员135名(全部为兼职)。
2、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为进一步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规程,严格执行纠纷受理、调查、移送等工作程序;继续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阵地建设;坚持执行学习、例会、回访、考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政策法规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调解技能,增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除此之外,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结合矿区实际,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作用。
1、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年初,我们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了“和谐通矿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针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管理体制、组织形式、用工机制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随着变化而出现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纠纷。强化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的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准确把握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做到了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
2、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三项功能。
一是突出矛盾纠纷调处重点,强化化解功能。在积极做好传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础上,主动调解因经济运行引发的企业改制改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医患医疗等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化解,努力实现“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群体性上访)和“四无”(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的自杀、凶杀、集体性械斗或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的工作目标,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实现矿区的和谐稳定。
二是综合运用矛盾纠纷调处手段,强化预防功能。以化解诉讼外矛盾纠纷为主线,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限期办理,运用法制、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类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五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我们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引导广大调解员在个案调解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安全工作是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我们及时化解职工家属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让职工心情舒畅地上岗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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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考察报告(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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