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需要总结,因为它是我们成长的见证,也是我们前进的基石。怎样学习和掌握词语是我们提高语文素养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出国留学的必备准备清单,快来查看吧。
回外婆家两三天,听说村里要搞拆迁,建商品房,大人们便都谈论起这事了。我听得不耐烦,便走出门。
乡村里永远都是美的、生机盎然的。夏天,门前的水稻青翠挺拔,稻浪翻滚连同草地,直到天涯。而水中,挨挨挤挤地长满了同样绿油油的浮萍,密得只要你将它拨开一个洞,便有气泡直冒上来。阳光爽利,天空明澈,蝴蝶与鸟儿们都慢悠悠地飞舞,各种颜色的蜻蜓栖在草木丛中。向村后走,能看见人家老房子上的飞檐刺向天空飘渺飞扬的云朵,夏末的景致竟有了初秋的意味。一只小猫趴在窄巷里,安然的表情同后屋的老太太一般;无论院中的还是路旁野生的花朵,在风中骄傲地抬头,宣告秋天的收获。
看着这一切,甚至还有更多的、我无法用文字描绘的,美好的令人不得不想回避现实。在我心中,最好的地方,一个是欧洲,一个是这儿。而这两者是不同的:欧洲是遥不可及的玻璃天堂,这里,确是实实在在的,有着温热的泥泞的,故乡。
故乡,多好的两个字。它们使我有坚定的温暖和勇气。故乡,就是你背后的一双眼,有期待,有鼓励,却没有拒绝。无论你何时回来,她都会给你一个栖息的港湾。她用安静的河水抚慰你,用明亮的色彩使你欢愉。她能让你平静,抚平你的创痛。即使我平时一直住在城里,但仍常回来,因为她就是这种神奇的力量,吸引着你,召唤着你。
故乡,故乡就是你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她是你的血源,你的根,你生命最初开始的地方――或许那时候还是个模糊的,混沌的梦境,像隔着面纱的轻柔的挥手。那么多那么多的诗篇里都写到了游子、故乡。但,游子只是与故乡相对而言的,若没有了故乡,或者说,故乡仅留下了一个地名,那我们岂不是成了没有了根的浮萍?我原以为自己会是一直拥有故乡的,今天才感觉到,她竟是那么脆弱,甚至很快就会脱离开来,成了流离失所的故乡。
晚上,家乡的天空总是深蓝色的。深蓝的天空中总有无数的星星。
我小的时候,每天晚上,村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里出来乘凉。大人忙了一天,老人玩得很久,孩子在玩,在打架。在这样深蓝的天空下,我总是喜欢一个人躺在奶奶的竹椅上数星星,一,二,三。
当我在小学的时候,我知道在星空下有许多美丽的神话。《月亮女神》和《牛郎织女》让我明白古人对深蓝色的天空也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后来才知道,无数的星星都有名字,而且比我们肉眼能看到的要大得多。冥王星、海王星、天王星、北斗七星.
上了中学以后,数星星的日子就很少了。深蓝色的天空下,偶尔和朋友聊聊未来的梦想,抬头看看天空,觉得深蓝色的天空真的深不可测。
往往到了晚上六点,看着回家的路,抬头看着天空,你会觉得‘黑夜才是光明的家’。城市的天空星星不多,更别说星星了。城市里的霓虹灯很亮,让天空变红了。完全没有夜感,更没有‘深蓝’,所以被称为‘不夜城’。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的天空》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
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树荫下的阳光都是圆圆的。
交织在一起。
幸福都在重叠的印象里清晰可见。
溪水叮咚的流着。
和着吹来的风。
穿过昂首的老玉米。
脚下青青的草。
沿着弯曲的田间小路。
一直延伸到我的梦中。
打开记忆的阀门。
小村在宁静的记忆里。
一树桃花羞红了踏青少女的脸。
畅想肥肥的桃儿。
咬一口脆脆的。
尝一尝甜甜的。
小河漫过了我的记忆。
一片叶把绿装满春天。
一朵花把夏天变的浪漫。
一枚果就染红了秋天。
把童年浸泡在故乡的小河。
回故乡的时候把它捞起。
湿漉漉的滋润了我的记忆。
寻找老凤电。
老凤电是我童年的一本书。
里面有哪吒闹海,太公钓鱼。
甚至还有关公战秦琼。
冬天我在南墙根晒着太阳读。
夏天我在树荫下伴着蝉鸣读。
父亲不反对我读那本书。
却不允许我念书名。
他告诉我那是我家的远房亲戚。
读过几天私塾。
我应该叫他姥爷。
他没有老婆。
与生产队的牛马生活在一起。
有时候他会看着那群牛马发呆。
童年的我和小伙伴不懂得那是为什么。
我们只想知道关公和秦琼谁更厉害。
说起那些往事总有些激动。
故乡又多了些蛐蛐的歌唱。
多了些路边的垂柳和青砖瓦房。
走在故乡的柏油路。
记忆就像那条小河涓涓流淌。
想再去翻翻那本书向他问声好。
我去了学校那朗朗的读书声里没有关公战秦琼。
我去过南墙根那里只有一丛盛开的花晒着太阳。
我去过敬老院那些幸福的'夕阳里也没有那个发呆的身影。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都成了记忆他已死了多年。
我所在的城市就是我的故乡。岁月流觞,辗转换过几处住所。故土难离,飘零的心犹如远离故乡的游子,一直思念着归家的路。那里是我感情的归宿,也是心灵慰籍的地方。时间越久,对它越发亲近起来。站在空旷的环城河边,望着灰蒙蒙的天,想起了故乡的天空。
故乡在市区近郊,隔一条路就是郊外,那里有大片的农田。站在院子里,仰望着蔚蓝的天空,看着鹞鹰在高空展翅盘旋,心也紧跟着跑出来,随着脚步的飞奔一同追赶雄健的鹞鹰和湛蓝的天。望着遥远的天空,看着它大海一样的宽广和蔚蓝,让人敬畏,使人流连。
故乡春天的天空是蔚蓝的天空。春回大地,和风送暖,如茵的草地上,花朵在明媚的春光里开着烂漫的笑。杨柳垂着柔嫩的枝条在河面上翩翩起舞。蔚蓝的天空点缀着朵朵白云,广阔无垠的天空下,农田里的麦苗现出勃勃生机,空气中飘浮着一股淡淡的泥土的香味。田野上,孩子们早已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急急忙忙的把风筝拿出来,争先恐后的趁着春风把风筝飞上蓝天。风筝越飞越高,孩子们在这蔚蓝的大海中嬉戏叫喊,一行行大雁飞过,孩子们高兴的数着数,激动的每一瞬间都在蔚蓝的天空中留下了灿烂的童年。
故乡晨曦中的天空是让人亲切的天空。一夜的沉寂,晨曦微微的展露了惺忪的睡眼,天际渐渐变换的星云开始交织出七彩流韵的云霞。静静地躺在床上,让那一缕缕的光线轻轻抚开自己的眼皮,朦胧的看着来自天空的问候。沐浴在晨曦的抚慰中,感受着诗一样的激情。窗外的天空,就像一幅迷人水彩画。早起的鸟儿,一会儿从屋檐上飞到窗前啼啾,忽儿又突然啼叫着飞起来,飞到湛蓝的天空,就像在平静的湖面上划了一道弧。
故乡最美的夜色是夏日的星空。闪闪的银河,静静的躺在浩瀚的夜空,点点繁星在广袤的苍穹中做着仲夏夜之梦。梦里留下许许多多的幻想。院子里的花争奇斗艳的绽放着自己的美丽。葡萄架下,讲述着一个美丽的传说,牛郎情,织女怨,化作云锦织千年,浓浓情意织不完。从夜空回到奶奶泛着银色的慈祥的面庞,迷糊的双眼渐渐的已看不见北斗星。
最喜欢故乡黄昏的天空,夕阳西下的时候,落日的余晖在西边的天空铺了一道醉人的晚霞。红彤彤的火烧云,婆娑的树影,袅袅升起的炊烟和悠扬的蝉鸣,组成了一幅迷人的画卷。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晚饭的香味儿,伙伴们互相追逐嬉戏的叫喊声淹没了奶奶一声声回家的呼唤,直到累了、饿了,才恋恋不舍的低着头,一路踩着自己在晚霞中投下的长长的身影回家。
沉思中,一个小女孩站在旁边的不远处,茫然的看着我。刚想问她点儿什么,快步跑过来的母亲把她领走了。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否认识自己的家,我仍徘徊在故乡浩瀚的长空、醉人的晚霞和悠扬的蝉鸣声中。望了望灰色天空下她们远去的背影,迈着沉重的步伐踏上了回家的路。
昨日草长莺飞之时,您伴我侧看风雨,细数花名;今日红霞漫地之际,我陪您慢走山径,品味花香。
——题记。
年幼的我,一年里三分之二的时刻都是跟着姥姥度过的。乡村里,最为寻常见的,莫过于花草了。于是,每当姥姥忙完手上的农活,便会教我认些花草。烂漫的花草装饰了我的童年。“蒲公英,苘麻……”等无奇寻常的花名从姥姥口中吐出,便附上了几分独特的韵味。成为了我往后难舍的情思。
小时候往往一闲下来,我便会去田中闲逛,看刚冒头的幼苗,漫无目的地围周走上几圈,再陪姥姥说会儿话之类。每当我指着姥姥曾教我的花,说出它的名称时,姥姥脸上便会浮出些欢喜,眼尾都眯成一条细缝,口中不断念叨着诸如真好之类的词。我看着她笑,我学着,两颊的窝打起了旋儿……若是逢上她刚好忙完手中的农活,便又会教我辨上几种花草的别类。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天色便已不早了。莫约到了七,八点钟罢。黄昏在这不大的一方天地中晕染开来,给姥姥的身围附上了一层金边,她转身笑着看我,挽起我的手,牵引我回家。
我的记忆之中,姥姥多数是笑着的,唯有那次——姥姥大病初愈,面庞上痛苦的痕迹还未尽数消散。见着我来了,也没说什么,只是努力的牵动起嘴角。因是伤病的缘故,最后也未能撑出一个笑来。她紧紧地攥着我的手,隐约间,我似乎看到了一颗晶莹的泪。
那是已时懂事的年纪了,那颗泪宛若石子,在我的心湖中击开了层层难平的波澜。担忧也如野草,随即在心中肆意的疯长,掩下了其他的一切。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时不时去看望老人。
昏醒之间,余留几缕金光,还未逸散,明亮了这不大的一方天地。我扶老人去乡间放风,这是她一时兴起的愿望。扶着她细瘦的胳膊,我发觉,我的全世界竟是那么的轻。感受隔着衣物下不甚明显的温热,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慌袭了上来,我调整了一下发力点,以让老人站的`更稳些。我凝视着她描上了金边的侧颜,努力的描摹着她的身影,寻找着现今的她与我记忆里的她的相像。但一无所获。一簇花白在老人的发间尤其打眼,或许是记忆中镌刻的身姿过于硬朗,以至于我从未发现不同。又或是别的什么。
我不由得更小心了自己的动作,慢慢地挽着她走,这与幼时的场景重合了,只是人调了位置。踏上一道微斜的山径,一朵明黄,乍然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我脱口而出了它的名字,姥姥唇间又漫上了笑意,我看着她,也随着笑。
夕日欲颓,稀稀落落几道月光泻了下来。三道,两道。缠着我与她,我压下了心中几度欲喷薄而出的海啸,偷偷抹下眼角存着的湿润,静静地描摹着我的全世界。
儿子中考后的第一天,我对孩子说,今天你在家好好休息一天,明天我带你回家看看爷爷奶奶(方言叫爹爹婆婆),我们每回家看一次爷爷奶奶,就少一次。孩子欣然答应。23日上午,我驾车两个多小时,于11:30左右回到了孝南区所属的一个小村子,回家看望八旬有余的父母。
我的这个小村子,其实是一个大家庭,都是一家人。父母很早告诉我,我的爷爷有兄弟五个(我记事时只剩下两位在世),我们都是他们的后人。经过父辈、我们这代和我们的下一代的传承,经过近一个世纪的薪火相传,目前我的这个小村子总人口数量徘徊在80人左右。我依然记得,在80年代中后期(当时我读高中)到90年代中后期,村庄虽小,但是在农忙季节,在田野上、水塘边、稻谷场等,到处是大家忙碌的身影。他们收割早稻、整理田地、抢插晚稻,还要把早稻用脱粒机脱出来,要赶忙借自然风扬谷并晒干。我利用高中放假的时间,帮忙父母做农活。上班后的头几年,我也一放假就回家帮忙做农活,八月底上班时同事说我又晒黑了一大截。可以说,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闲时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一个大家庭,其乐融融。
随着中国打工潮的出现,我所在的.小村庄也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自90年代末起,众多20—40岁的青壮年,背起简单的行囊,北上东北、南下广东,打工学手艺。本来村庄的人不多,这样一下子安静了很多。留在村庄的多是老人、小孩,土地的利用率大不如前。最近十年来,我大哥逐渐把村子中无人耕种的土地也利用起来,他说,现在早已不种两季稻谷了,一是没有人手。二是太累。现在只种一季,并且不用手工插秧,一撒即可。也不用人工车水,用潜水泵抽水,收割也是机械。国家政策好,种粮还有补贴。但他担心的是依然没有人想回家种田。他说,等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老了之后,动不了啦,基本上就没人种地了。
前几年春节回家,还可以看到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多数是“离土不离乡”。可这两、三年回家,就很难见到青壮年,甚至连他们的孩子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在镇上、或在县城购置了房产,不回家乡住了,他们“离土又离乡”。村庄的常住人口越来越少,只有几个老年人。在镇上住的,也就偶尔回来侍弄一下田地。照此下去,不久的将来,小小的村庄就只剩下十几栋瓦房(还有4--5栋小楼房,空着)在那静静地站着,默默看着即将荒芜的土地。这富饶的土地,养育了几代人,最终可能以荒芜、无人理睬而告终,让人伤心。我记得读高中时学过一篇散文,是秦牧写的《土地》,道出了在社会动荡的特别年代,人们只好背井离乡,远离故土,却“都习惯在远行之前,从井里取出一撮泥土,珍重地包藏在身边。他们把这撮泥土叫做“乡井土”。试想想,在一撮撮看似平凡的泥土里,寄托了人们多少丰富深厚的感情!”
大哥大嫂知道我要回家,准备了几个好的菜,当然我们最爱吃的还是农家菜。这几年来,由于父母行动困难,每次回家看望父母,我总是在大哥大嫂家吃中餐。这次回家,由于孩子一起回家,他们很高兴,尤其是我的父母。以前平时每次回家,父母总要问小孩为什么没有一起回家,我说他在上学,没有时间。这次,我带着孩子,姐姐也回了娘家,与父母一起聊天,倾听他们唠叨一些事情,他们就知足。父母不会计较你带不带东西,带什么东西。他们在乎你回来的次数和时间,常回家看看,多陪父母就是最好的尽孝。
和父母聊天后,我又带着儿子在田野上走走、看看,让他多看看农村的自然风光,多接接地气。
每次走之前,大哥、老姐总会让我带些菜、蛋、油之类,这些天然的食材,是无法在市场上用钱能买到的。这既是亲情的载体,也是牵挂的体现。故乡,家人,你无论走多远,永远是你思念、牵挂的地方;也永远是你思念、牵挂的人。
在《故乡》这篇充满所谓诗情画意的小说里,我们看到一个天真烂漫、聪明而又机智的少年,终于为种种可诅咒的压榨所歪曲,所毁灭了。在这篇小说里,作者把少年的闰土看作是自己最亲切的朋友,的确,这个少年的朋友有着“无穷无尽”的丰富而瑰丽的生活知识,这正如鲁迅所说,这“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这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少年,在人民的海洋里有着无量数这样的少年,他们充满生气,充满劳动人民的温厚、纯朴的感情,这是过惯狭小、高贵而贫乏的生活的贵家子弟所梦想不到的。我们还记得,少年闰土说过,“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西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这里所体现的农民的充满诗意的动人的精神品质,怎么可以和那些高贵而其实是猥琐的老爷们的品质相比呢?然而过了30年,闰土便不是当年的闰土了,他和他的少年的朋友已经隔了一道高墙,他已经被剥夺了少年时代的天真无邪的品性,少年的闰土是一去不复返了。
也许这类事件在普通人看来是极为平凡的,但它却深深地刺痛了、激动了作者的心,并且当它在艺术上得到表现的时候,也以同样的程度刺痛了、激动了每一个善良的读者的心。
鲁迅绝没有小市民的多愁多情,没有小资产阶级的软弱和伤感,但正是鲁迅作品,却比所有他同时代的作品更能激动人心,这原因就在于鲁迅所表现的是真正深刻强烈的不可避免的历史悲剧。
旧制度不但毁灭了人的生活,而且毁灭了人,而人是一切财富中最可宝贵的财富。按高尔基的说法,“人”这个字是应该用大写的,提起“人”这个字都应该感到自豪的。这就难怪对人的受到蔑视以至毁灭,在鲁迅那里,正如在其他许多伟大作家那里一样,成了他激烈的抗议、憎恨的焦点了。
在鲁迅笔下,被压迫者们在生活的痛苦面前,大多数都不是逆来顺受,不是忍从的。他们简直没有一个是真正软弱的。他们的生活苦痛,结局悲惨,但他们都表现了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所特有的坚韧的性格,他们都为了起码的生活权力付出了自己的全部智慧和精力,连后来“辛苦麻木”地生活着的闰土也没有例外。闰土的存在始终是厚重强大的存在。的确,人民是不死的,人民的深厚的潜力即使处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也不会完全泯灭,这点历史的真实,也许并不是所有现代中国作家都能领会,也许他们有些人只能以小资产阶级的感伤备至的心情来看待人民受苦的生活,但作为一个真正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的鲁迅,却把这点真实地反映出来了。
但在那个时代,在人民解放的历史条件还没有具备的情况下,他们的希望都终于破灭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悲剧。对于悲剧,在现代中国的作家里同样是没有比鲁迅能够更深刻、准确地加以表现的。
在这里我们看到往往作者越是展示人民的精神价值,人的才能、智慧,人的崇高的品质和精神力量的时候,便越是加深作品的悲剧的性质。正是人的精神价值在那个时代无可避免地受到冷淡、蔑视以至毁灭,深刻地激动读者,深刻地在读者心灵里造成受压抑的痛苦的感情以至永远不能平复的创伤。
我叫刘泽坤,已离开故乡了,我想回自己的故乡看看故乡变了没有。
我的心中充满了激动!
我来到了自己以前的故乡,啊!故乡多么美丽。富饶!以前的农地已变成了一座座大楼,以前的平房已变成了一个银行,看啊,故乡的大路上有着一缕芬芳!
让我最想不到的就是,大街上竟然有数不清的机器人在大路上游荡。
我分外激动,因为我看到了家乡的变化!但其实家乡还可以变化的,但这需要我们21世纪的少年去创造,去努力,去发现!将来为家乡献出一份力量,让家乡的美丽天空更加蔚蓝,清新,明亮。
家乡啊!我是多么的爱你!
家乡彻底变了,家乡不再是以前的“土老冒”了!一是一个特别富饶的地方是一个。
让人温暖的地方!
临走前,我亲吻了家乡的土地,回到了自己工作的地方。
我在椅子上坐着,回忆自己的家乡,我想着:家乡多美啊!下次回家乡我一定要让家乡更加美丽,更加富饶。
月亮嵌在黑蓝的天空上,呵,家乡真美啊!
……。
我静伫在窗前,望着城市里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的天空,我总是想起故乡的天空。
故乡春天的天空湛蓝而又高远。初春的时候田野里的桃花灿烂绚丽,像是落在田间的一团团彩云。麦田里的麦苗纤细稠密,绿茸茸的,向着远方延伸至天际。此时天似穹庐,笼盖着田野与村庄。一片片云朵像是一艘艘航船,在湛蓝如海的`空中悠悠飘浮。孩子们在麦田里奔跑,趁着东风将风筝放入天空。风筝伴着飞鸟在深邃透亮的天空中飞舞,这种景象宛如画家精心画出的一幅画卷。
故乡清晨的天空纯净而又切近。我斜躺在木床上,慢慢睁开惺忪的睡眼。曙光像是一绺绺清爽明净的飞瀑浸透玻璃窗在屋子里缓缓流淌。窗外微光朦胧,恍如是梦境与现实的交融。此时天空离我们是那么的切近,好像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它。或者说我们像是蛋黄,天空像是蛋清,将我们与它黏结成一体。一群鸟雀在空中飞来飞去,犹如游鱼在蓝色的海水里游弋。
故乡夜晚的天空斑斓而又神奇。繁星像是一朵朵盛开在空中的鲜花。一群孩子在村巷里捉迷藏,一会儿藏进柴垛,一会儿躲到墙角。你追我赶,嬉笑喧哗声在星空下回荡。老奶奶坐在院子里的竹席上摇着蒲扇和孩子们一起数着星星。她指着光彩熠熠的银河,给孩子们讲牛郎织女的故事。孩子们的肩膀上像是突然之间长出了一双翅膀,刹那间腾空飞起,在苍茫的宇宙里遨游。
我最喜欢故乡黄昏时的天空,壮丽而又华美。辛勤劳作的人们从田野里陆续回家,田野变得空旷寂静。一根根低矮的烟囱里冒出灰白色的炊烟。此时的天空像是广袤无边的舞台,夕阳与云霞在空中展舞亮姿。云霞像是仙女织成的绫罗锦绣,华彩斑斓。橘红的夕阳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焰在天际渐渐暗淡,夜色犹如一层灰色的轻纱覆盖了大地。
当我老了,我希望悠然宁静地生活在故乡的天空下。我会养几只绵羊,白天在河岸的草地上放羊,累了就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想睡就睡,想唱就唱。夕阳西下的时候,我在晚霞漫天的河岸挥着鞭子,带着夕阳与羊群一起归去。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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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到了一定年龄之后,心里总有一种乡愁在流淌。家乡是一种记忆,是一种文化,似乎扎根在我们心中,是一种无法忘记的传承。很多时候我都不明白这种文化是怎么形成的,因为在我心里,我觉得他只是一种故乡,一个生活的地方,所以我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远离故乡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
远离家乡的人仍然对家乡的环境记忆深刻。我还记得老家南边的河水清澈见底,水草中游动的鱼里藏着荷花。你可以在河边的路上看到螃蟹挖的洞,这让你很想抓住它们。你还可以看到田野里长满了成熟的庄稼,像金子一样,整个地平线都印上了金子。通往田野的`小径上长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非常美丽。我还记得小时候妈妈经常很晚才回来,在那个路口叫我回去,那也是我和父母之间最美好的回忆,最美好的童年。
从小到大,我逐渐意识到家乡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家乡的味道,还有家乡的传承,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加深我们的记忆,让我们都记住家乡。
现己早过不惑之年,风风雨雨,打打拼拼也算是有一点小小的成就。生活对我来说,是越来越简单,不外乎是油、盐、柴、米、茶,或上班、下班、吃饭,或工作日、休息日等几种模式。什么理想、、梦之类的话,好像早已从我及我身边的朋友嘴里消失得干干净净了。但故乡却时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故乡对一个人说是永不磨灭的,那是刻在骨子里,想忘忘不了,想抠是抠不出的。
说起故乡,首先想起了故乡的老屋。这屋并不高大,至少现在是这样认为,可在那时候这老屋可是我眼中的天堂。它是一排三间,依山而建。背后是一棵高大的,足以盖住整排老屋的黄桷树。前面是一块小坝,坝上有几棵排列极不整齐的小树。老屋里满满当当得放着各种老物件。有几张比我老爸岁数还大的老床占据了老屋大半空间;墙角有黑黑的老碗柜;碗柜旁有一个半月形的大水缸,石头的,大得足以让我在里洗澡;其他的,辟如桌子、凳子、粮仓都是老得不能再老了。
总之,老屋里不像是个家,而像是个堆放杂物的仓库。可就是这几间老屋却给了我无限的乐趣,无限的。时,随便在哪个老物件后一蹲,谁也不会注意我,除了同样寂寞的那条小黄狗。高兴时,七八个小伙伴在里疯跑,也不会撞上什么,那叫声,笑声足以将屋顶掀翻,声音再大,也不会惊动在地里干活的父母。
右边那一间很小的是我的卧屋,正对床的那墙已分外斑驳。就是这些斑驳处却给了我极大的想象空间,每晚躺在床上,就会仔细辨认,这一块是大伯家那小狗,那一块是爷爷家瞎了一只眼的猫,还有什么船、树、鱼………稀奇古怪的东西,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认着认着,就进入了梦乡。真想再回老屋去发一会儿呆,去疯跑一阵,躺在老床上再认一认墙上的图画,可再也回不去了,三峡移民,长江涨水,老屋已不在了,只有退水时才能找出老屋一角的石基。
其次,是屋前的那条小溪。说是溪不如说是一条由两边梯田夹成的小水沟。溪不大,但溪水却很清澈,只要不灌田打老荒(农村将干旱季节放水耕田叫打老荒),水都能清得照出溪旁的每一根草,每一朵野花及草丛中的每一颗好吃的地果,当然水中的石头、小鱼、小虾、大螃蟹更是一清二楚。也正是这些小鱼、小虾、大螃蟹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放假中的小伙伴们全都招引到它们的身边。男生早迫不及待地脱个精光向水中钻去,女生躲在不远处的田埂上偷偷地向这边张望,既害羞又不愿离去。
小伙伴们在水中扑腾着抓鱼,可不到一会儿,水混了,鱼呀,小虾全不见了,小伙伴倒像一只只小虾米。不过能不能抓到鱼,小伙伴们从不介意,只要有水玩就行。一溪的小伙伴们,展开各自的拿手好戏扑腾开来。这一个来个凌波微步,将溪水踩得直翻白眼;那一个翘着小屁股来个潜泳,可水太浅,他下半身没在水中像一只小猪拱地,上半身在水面上不停摇晃,把水犁出一道长长的波痕;更多的是在水里一阵乱踩,将溪水晃成了一锅稀粥。
闹够了,玩累了,就都爬到溪边最高的一根田埂上排成一线,亮出自己的小家伙,挺着个小腰,看谁尿的最远。不知什么时候,我们村里,有这样一个传说:谁呀,尿得最远,就会生下一个很胖的儿子。于是尿得最远的那一个小伙伴,就会当着大英雄,受到顶礼膜拜。小伙伴们都会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他。他也会耀武扬威地亮着他的小家伙,在人群中晃来晃去,简直就像一只百战百胜的雄公鸡。
最后要说的就是放牛了,我们放牛是要到河坝的,就是长江边的一块大大的草地。这一块草地一半在我们陈家湾,另一半却在邻村胡家坝的.地界上。只要有空,我就会相约着把各自家的牛赶在前面飞奔,而我们就和各家的小狗一起跟在后面,来到河坝。到后,先占好自己的领地,把拴牛桩打好,胡乱地系好牛,就团聚在自己的首领身边。胡家坝的小孩也是一样,两边排好阵势,战争就要开始。先文攻,互相喊话,比如什么“胡家坝的某某屁股大”,“陈家湾的某某脑袋长”之类,喊很不可开交。
喊着,喊着,火药味浓了,就开始玩抱谷(摔跤),这一般是我们这些小一点的出马。首领点将,几个小不点就会像不服输的小鸡在草地上追逐、扑打或扭到一起,大的跑前跑后指挥、加劲。这一回合完后,该大一点的出场了。他们各准备刀枪,什么枯树枝,高粱杆等,冲上前去,学着电视里的一样打斗开去。顿时,刀光剑影,鬼叫声一片。谁手下不留神,给谁的脑袋真的来一下,也不哭,只把泪花强压在眼框里,对方一定会停下来,友好地向他头上的包吹几口气,再涂点口水,然后两人又投入了战斗。
就这样,这场战斗打打停停,直到太阳落山。小伙伴带着满身的征尘回到家,接受妈妈们的好一阵数落。爸爸们却在一旁嘿嘿地直笑,也许他们的心早已飞回几十年前,他们也在这块草地上冲锋,在这块草地上呐喊,尽情挥洒自己过盛的激情。
然而,这一切却随着老屋一起淹入了水底,小溪、草地只能存在记忆里了。我的孩子们再也不可能到那条小溪抓鱼,再也不可能到草地上冲杀了。
故乡的天空总是那么湛蓝、透亮,好像是用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有一种别样的美丽和幽静。
就在我沉思的时候,这出演唱会的嘉宾——太阳,把头一钻,露出了它那满头金发的脑袋,却又一翻身,钻进了云层间,像个顽皮的孩子躲进了被窝。鸟儿叫得更欢了,虫子唱得更响了,原来,它们当真是为这神秘的日出而鸣叫呀!
晌午,温暖的阳光斜斜地倾撒在故乡的池塘上,水面上金荡漾。碧色的水草在池塘中欢快地舞蹈,扭动着身姿。微风轻轻一吹,池塘的水面便荡漾着轻柔的涟漪,好像有人在悄悄抖动着碧绿的绸子。大桉树叶在轻风中摇曳起来,好像一个个身着花裙的小精灵在清风中翩翩起舞。叶儿发出的“沙沙”声,又好像在向池塘倾诉衷肠。池塘旁的树荫下有些木椅,村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忙碌的大人们会在椅上小憩一会儿:老人们在拉家常;有时,嬉戏打闹累的小朋友也会在木椅上闭目养神。在昏昏欲睡的下午,向池塘娓娓道来,它有许多无人知晓的故事。
“白云千载空悠悠”,站立在故乡天穹之下,实在有一种想与它融为一体的感觉。瞧!它是大自然最真实的写照——天空的澄蓝不经修饰,单只或成群的鸟儿在那里自在徜徉,谱写着最美丽的诗歌。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夕阳西下的那半边天,被渲染得红红火火。它的红橙相印,却给人一种干劲,去追寻这人世间的美好。
倘若你站在故乡的某一条小道,不经意间的抬头,肯定会惊讶于它的透亮,心田被滋润开来。
在某一个夏夜,你可以静静地躺在草地上,乘着微风,聆听树梢间的蝉鸣,仰望繁星璀璨的夜空。找找那勺子状的北斗七星,或者,将星星一颗一颗串练成线,编织成你喜欢的模样。你可能会陶醉于此,被这大自然的美好所折服。
家乡正值秋季,乡间的小路铺上了金色的毛毯,田野摇曳着一片片黄色的波浪。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家乡的天空似乎也被着这秋天的景象感染了,也显得额外美丽。
早晨,天空静悄悄的,太阳这才起了床,连绵的山峦遮挡着红彤彤的太阳,不过山峦依旧没遮住太阳的光芒,天空被太阳染得鲜红鲜红的,像一颗红宝石,颜色纯正,光鲜透丽。过了少许时间,天空飘来了几片薄薄的云,吹来了几阵习习的风,一天的序幕也来拉开了。
到了正午,太阳公公就开始努力工作了,太阳光照变得极其耀眼,连小鸟也躲到树荫下,叽叽喳喳个不停,好像在说:“好热好热”。
回家的路,像黑夜的照明灯。
这对于我,一个从小在新疆长大的孩子来说,是何等新奇又美妙的景象,是一次又一次在书本里憧憬着的一个遥远的远方,十八年后的今天,命运把我带到了这个曾令我魂牵梦萦的地方,我尽情的呼吸着这略带陌生的湿润的空气,尽情的放眼这满目苍翠的丛丛绿树,在心底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是的,是的,我终于离开了我那单调的家乡,我要看看这书里才有的新世界了!
我有时甚至很怕,怕它的酷暑炙烤我丰盈的理想;怕它的黄沙埋没我的美好的向往;怕它的风雪冰冻我热切的追求……可是……可是此刻,当我独自一人在南方的夜看着亘古不变的月时,竟在不经意间湿了眼眶,我满心满眼出现的景象,我那夜夜梦中重复的画面,甚至在某一刻的新闻中听到家乡名字时心里那乍现的震动……一切终于在这倾泻而下的银白月光中得到了印证,我汹涌的泪水诉说着的似乎不仅仅是对家乡的思念,我想更多的是我深深的惭愧和内疚。我是多么的没有良心,十几年来竟从未认真的端详过养育我的那一片土地,她的美丽我从未曾真正欣赏过,她的养育我从未真正报答过,我曾是那么拼命的想要挣脱她的“束缚”,可当我回过头来“家乡”却已成“故乡”,我才发现自己不屑一顾的原来才是我真正的天堂……未来的我也许再也不能常住在那片土地上了。于是我突然明白,当我未曾回头的离开它的那一刻,也许就已经在渐渐的失去它了。
故乡的天空范文(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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