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欧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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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努力和成果,也能够找到改进的方向和机会。写总结时,要注意语法和拼写错误的修正,保持语言的准确性与规范性。这是一些总结优秀范文的精选,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
人人都有爱好,有些人爱弹古筝,有些人爱练武术,有些人爱弹钢琴,有些人爱、、、、、、而我却最爱读书。从3岁起,睡觉前我就喜欢妈妈给我读书听,什么《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灰姑娘》等等,如今,长大了,自己认字了,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书来,在《四库全书》里,我知道了许多成语故事,在《西游记》里,我知道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唐僧和聪明伶俐地孙猴王,在《快乐科学》里,我知道了竹节虫的善于伪装。书――真让人着迷。每当过生日时,我都对妈妈说:“买本书吧。”妈妈说:“家里这么多书,你怎么还要?”我总是找个借口说:“当生日礼物嘛。”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比较少,放学一回家我就看起书来,结果从吃完饭一直到9点多才想起做作业来,被老爸狠狠地批了一顿,睡觉前,我仍忍不住看了会儿书才上床睡觉。记得还有一次,那是一个周末,老妈给我布置好家庭作业就匆匆忙忙地出去了,经不住“书”的诱惑,妈妈一走我就看起书来,心想时间还早呢,先看会儿书再做作业。时间如流水,不知不觉,天暗了下来,我完全沉浸在真假美猴王的对战中,突然,觉得耳朵痛了一下,以为是蚊子叮了一下,就接着再看,突然又传来一声大吼:“我让你看!我让你看!我这就把你的耳朵扭下来,让你做的作业,你竟然一点都没做!”原来是妈妈回来了,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很多时侯,妈妈还是非常支持我读书的。因为读书不仅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还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比如尊老爱幼,富于爱心,在困难面前不退缩等优秀品质。每到周末,我总是缠着妈妈带我到图书馆的知识海洋中去享受一番,别提多爽了。我爱读书,因为读书给我带来莫大的快乐。
我是一个非常爱看课外书的小姑娘。小时候,妈妈不给看课外书,只给我看语文、数学书。因为这,我和妈妈打起了“游击战”。
一次,我正在书房看《塔顶的猫》,突然妈妈走了过来一把抢过我的书。我想,既然不能强攻,就只有智取了。等妈妈走后没多久我就大叫起来:“哎呦妈妈,我肚子疼!”妈妈赶紧跑过来,把书放在书桌上,连忙揉我的肚子。我故意大叫:“妈妈,快让我上卫生间。”这时妈妈只顾着给我让路,也顾不了那本书了。我趁妈妈不注意把书也拿到了卫生间了。我在卫生间里美滋滋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起劲时,妈妈敲着卫生间门说:“你快一点,要不然该迟到了!”我看了一下表:“呀,两点钟了!”我赶紧提起裤子,把书藏在卫生间的角落里,然后背起书包跑向了学校。
第一场游击战算是胜利了。这天,我又迎来第二场游击战。最近,我迷上了《哆啦a梦》这本书。吃完午饭我按照妈妈的规定,把数学书拿起来看。数学书烦躁无味有什么好看的呢?我可以把《哆啦a梦》夹在数学书里,然后把书捧起来看,这样妈妈就看不见我在看《哆啦a梦》,以为我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数学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又走进我的房间,围着我转了一圈,脸色先是红润,后来就变成铁青的了:“好呀!你个小丫头,竟敢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第二场游击战我输给了妈妈。
不久,我又迎来了第三场游击战。妈妈不给我看课外书,我就在晚上偷偷地开着台灯看。不好,门外有动静。肯定是妈妈来“巡房”了,我赶紧把书藏在被窝里,灯还没有来得及关,妈妈就走到房间里“啪”的一声把台灯给关了,然后又走出了房间。妈妈刚走,我就把台灯又打开了继续看书。谁知妈妈又来第二次“巡房”,我还没来得及藏书,妈妈就闯进来了。妈妈看见我这么喜欢看课外书,便对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喜欢看课外书,那你以后就大胆地看吧,妈妈以后再也不阻止你了!”
虽然,第三场游击战没打成,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赢得了读课外书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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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他有一个大肚子,里面装有知识,也装有丰富多彩的故事。
书中有快乐。我爱读书,爱读书中的美丽童话,让我也能融进快乐中去。有一次被妈妈训,我觉得很委屈,于是跑进自己的小屋里哭了起来。这是,我看到写字台上有一本童话书。我慢慢的走过去,翻开书,书上的文字像许多淘气的小孩子,跳进我眼里,跑进我心里。文字的魅力把我吸进童话的世界,安徒生给我讲故事;“豌豆公主”陪我玩耍;“穿着新装的皇帝”带我巡游童话世界。我的坏心情马上烟消云散,只剩快乐在自由自在的飞翔。妈妈叫我吃饭,我笑着跑了出去。
书中有教育。我爱读书,爱看书对我的教育。周六下午,父母叫我继续学习,可我累了,我想休息,但又不想把学习完全放下,怎么办?对了,可以看书啊!看我喜欢看的!于是我悄悄地拉开抽屉,偷偷地把书拿出来,轻轻地放在桌上,慢慢地翻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才看了一会儿,淘气的眼泪先在我的眼睛里打转了,不管他,接着看。当我看到残疾的哥哥为妹妹打架时,泪珠终于落了下来。那滚落的泪珠划过我的脸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泪痕。我忽然想起,我在无助时,爸爸、妈妈、哥哥给我的关心不亚于残疾的哥哥。我发现我的周围有太多的爱需要我去感恩,我下定决心我要争气,不管在哪里,我都不会忘记爸爸妈妈哥哥对我的爱,都不会忘记去感恩!
书中有光明。我爱读书,爱读书中那会为我心中驱走鬼怪的文字。夜里,我被噩梦吓醒,我打开灯,不敢在闭上眼,怕噩梦中的事物再到我眼前。我走下床,随手拿起一本书读了起来,我竟然在书中读到了大灰狼,这是什么书啊?哦,原来是童话书。慢慢地,我走进了童话世界,很快,童话中的快乐与光明驱走了我对噩梦的恐惧。于是我关了灯继续睡,这次可怕的鬼怪没有再敲我梦乡的门,而是小白兔来找我玩了。
我爱读书,我喜欢他的大肚子,他吞下了一个世界。
读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从小就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在不开心的时候,只要一看书,就会开心起来;在受到委屈的时候,只要一看书,心里的伤心和委屈就会落荒而逃;开心的时候就更要看书,因为我总能在书中找到共鸣,看后心情会变得更加愉快。总之,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只要一看书,心中的烦恼就会烟消云散,心情就会豁然开朗。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啊!没有了书,人们就会营养不良;没有了书,就不能学习,更谈不上进步;没有了书,我们就不会那么的快乐。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机会,多看一点儿书,这样才会有所得。
记得有一次,妈妈从街上给我带回来了两本书,《安徒生童话》和《寓言故事》。我很高兴,拿到书就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忘记了时间。妈妈几次催我吃饭才恋恋不舍地走出我的童话世界。当我读完《安徒生童话》里的《皇帝的新装》后,我明白了我们不能像文中的皇帝一样,为了自己的美丽而盲目地去追求,结果闹了笑话;当我读完《懒惰的女人》后,我明白了我们不能像文中的女人一样,非常懒惰,自己的事情都要想尽一切借口逃避,这样是不对的;当我读完《寓言故事》里的《农夫与狐狸》后,我明白了我们不能像文中的农夫一样,答应了狐狸要就他,可却给猎人指出狐狸的藏身之处,等狐狸出来时,还向狐狸要报酬,这种人是可恨的。
当然,书,有好有坏。有人说:“开卷有益。”的确,书可以给我带来知识和快乐;但也有人说:“开卷不一定有益。”例如,有些人看凶杀、暴力之类的不健康书籍,看得手不释卷,一旦陷入太深,便会无心上课,有点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由此看来,我们在看书学习的时候必须要开好卷,读好书,积极开动大脑,就一定会受益终身。
一本好书,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它不仅能给我带来快乐,还有知识,不仅能让我深思,还能给我启示。所以,我还读书!
在我的眼里,每一只蚂蚁都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然而在一次观察中,我发现我错了。
一次,我发现了一个“小黑点”,那是只蚂蚁,正向着一颗小女孩掉落的糖果前进着,并试着将这颗糖果举起来。我不屑地“哼”了一声:就你这小不点还想将这颗糖举起来,真是痴蚁说梦。这时,怪事发生了,这只沙粒般大小的蚂蚁,竟将“小山”般的糖果高高地举过头顶,像位胜利者般地炫耀着,使我不禁得向它投去了敬佩的目光。
蚂蚁也很伟大。过年了,我右手拿着打火机,“噼里啪啦”地放着鞭炮,心情别提有多高兴了。很快,又放了个小爆竹,沉浸在喜悦中的我,一个不留神把火机当作点燃的爆竹给扔了出去。当我回过神来时,手中的爆竹已经快要炸了,我手忙脚乱地将爆竹扔出去,露出了狼狈的丑态。这时一个团的蚂蚁“军队”在我眼前驶过,它们正用触角交头接耳,莫名地,我心中燃起了不知名的怒火。我捡起打火机,鬼使神差地用火烧了一个圈。这时,我震憾了,原来即将灭亡的这个蚂蚁家族成员都聚在一起,变成了一个黑团,逃离了火圈,以最外一层的牺牲救了这个蚂蚁家族。我被深深地打动了:蚂蚁也是伟大的,它和我们一样都有生命,每个生命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
现在我再也不歧视,不小看蚂蚁了,我学会了敬佩它,敬佩它们那伟大的精神。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人觉醒于轻歌曼舞,有人寄情于奇山异水之间,更有“混混”一族,整天无所事事,想入非非……而我却对读书情有独钟。
小时候,在书海中遨游,尽情畅饮书的甘露无疑是我最大的享受。在我看来,读书就是智慧的源泉,就是梦想的翅膀,就是生命的风帆,不仅是精神上的需求,还是灵魂的滋养。那时《安徒生童话》被我视为“掌上明珠”,安徒生爷爷以他丰富的想象力把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上当受骗想穿新衣服的皇帝描写的引人入胜,栩栩如生。从这些五彩斑斓的童话中,我品到酸甜苦辣的生活,领悟到真、善、美的巨大魅力,也从中受到启迪与感染,领悟到人生的美好。
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并不满足于那些童话了,儿童文学无疑成了童话的接班人,在儿童文学中,冰心文学奖则是我的首选,这里面蕴含的知识无穷无尽。在我看来,它是一个照亮童心世界的美丽的童话梦,是一盏指引文学道路的温暖小桔灯。之中一个个温暖人心的故事像盏盏指明灯,照亮我的心路历程。曹文轩老师写的小说是我十分钟爱的,他写的小说每一个篇章,每一句话语,甚至每一个文字都深入我心,像一块石子投掷在我的心上,漾起一阵阵涟渏,一圈一圈直达我心。他写的孩子与我年龄相仿,但性格迥异。例如:三角地中的老大,有志气、有信念,想凭他自己的力量担起家庭的重任,他成功了,他成功的让烂醉如泥、嗜赌为生的父母回心转意;成功的让他的弟弟妹妹洗心革面,快乐生活;成功的让自己的家不再臭名远扬,而是在社会上有了一席之地。读书读到此时,那男孩的形象就浮现在我眼前,他为家庭做的一切行动,他的改变深深地触动着我,触动着我的灵魂,让我感到由衷敬佩。从此,曹文轩的作品就走进了我的生活,伴随着我的喜怒哀乐,与我一同成长。
读书是美好的,它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它赋予了我丰富的情感,它培育了我高尚的品质和情操……我由衷地说:读书真好!
每个假日,我都会带上书本去“旅行”,那是我最惬意的事,在书里我可以欣赏美景,品味人生。
母亲的河东狮吼。
噢耶,一周的学习结束了,终于又可以静下心来,在我的书海里自由自在的遨游了。翻开书,到书中体会人物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我边阅读脑海里边浮想联翩。思考着这些第六病室的人真的是疯子吗?不,直觉告诉我他们不是。哦,这只不过是作家契诃夫猛烈抨击沙皇专制暴政的作品。也就是说第六病室的人可能疯了也可能没疯,即使他们是真疯了,也是被沙皇专制暴政的统治给比疯了。
大观园内。
一身素服,一抹淡妆,一条丝帕,一个水做的女人浮现在我眼前。“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轻皱两道月眉,两只玉手无力地摆弄手中的花锄。零落的花瓣似你心中的愁绪;寄人篱下你无依无靠,没有诉苦的蓝颜知己,更要割舍心爱的红颜恋人,淌不玩的泪水,淌不完的心事。
我沉醉其中,目睹一个世家由盛而衰的变迁,感受一对有情人的悲欢离合,是是非非。
“小a”一声呼唤打断了我满脑的思绪。哦,不好,可能是老爸老妈以为我失踪了,正在焦急地找我哩!哎,没办法,为了避开老妈的河东狮吼,只得躲到这绿绿青青的草坪上。
孤独时,书是益友;忧郁时,书是敞开的窗户;阴霾时,书是灿烂的阳光。带上一本书去“旅行”,我欣赏了沿途的美景,品味了别样的人生。
让我们一起带一本书去旅行!
读书伴我成长。
书,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聪慧;书,可以告诉我们学习与生活常识;书,就像一堆见不到底的财富,等待我们去挖掘;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是我们开启智慧的一把钥匙。
曾经有一本书写到:“如果人生的丰富可以用色彩来比喻,书就是透射五光十色的水滴;如果世界的广阔可以用无垠来形容,书就是普照大地万物的阳光;如果一生的岁月可以用迷茫来表达,书就是使人感到模糊的雾。”那本书就是《书的财富》。不知多少年过去了,当我再翻开这本书时,这书已然破烂不堪。可是书的封皮不能代表它的内容,它依然向我们证明着它文字后的魅力,依旧告诉着我们读书的重要性。
一二年级的时候,翻开这本书,觉得它枯燥乏味。三年级的时候,翻开这本书,我觉得无比深奥。但当四五年级的时候,我却不愿翻开这本书,因为我回想起这本书的内容时,就觉得这本书像棵树,忽然有了魔力,伸出了无数的树枝,把我往书里拉。也许这就是书的魅力吧!
我每天都在看书,看得很快,差不多四天看一本。我想要看更多的书,让书为我打开那美丽的景色,弹出令人如痴如醉的乐曲。让它带我去畅游全世界,书就像一艘小船,它载着我从起点慢慢悠悠地飘向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也曾想过让书成为我的影子,不管我走到哪里,它都会跟着我。就算是太阳露出了脸,妄想把那影子抹去,那影子也会隐形着地跟着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书更包含了我们的喜怒哀乐。去读更多的好书,放飞自己心的风筝。
我爱读书,读书,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充满乐趣。暑假里,只要一天不泡书店或上网看书,我就受不了。由于我天天去书店,原来比较白的皮肤晒成了淡淡的古铜色,成了一个小黑人,不过,只要能天天读书,那也值得。网:
我爱读书,爱读动物小说。那些或可爱或凶猛的动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混血豺王》、《双面猎犬》、《猫武士》……这些在作者笔下仿佛活了的动物,为我上演着一出出或悲惨或圆满的话剧,使我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动物的悲欢离合,去体会动物的爱。动物小说,给了我爱心。
我爱读书,爱读玄幻小说。那跌荡起伏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斗破苍穹》、《斗罗大陆》、《九鼎记》……使我沉醉于其中。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的心也忐忑不安,仿佛也成了故事中的一个角色,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激动。玄幻小说,给了我快乐。
我爱读书,爱读侦探小说。那扑朔迷离的案情,锻炼着我的思维。福尔摩斯、柯南、波洛、江户川乱步……这一个个对我来说在熟悉不过的人物,仿佛成了我的好朋友,和我一起推理、寻找证据,直至破案,为犯人惋惜,为死者默哀。侦探小说,给了我智慧。
我爱读书,爱读校园小说。那同学之间童话般的纯洁友谊深深感动着我。《绿豆班的那些事》、《蓝樱文学社》、《嘿,五(2)班》……一个个或令人捧腹大笑或令人热泪盈眶的故事,使我明白——拥有友谊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校园小说,给了我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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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爷爷常常抱着我,坐在梨花木大交椅上,一遍一遍的教我读唐诗宋词。每当读到“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之类的句子,常会有一颗两颗冰凉的泪珠落在我的腮边、手背。这时候,我会拍着手笑起来:“爷爷哭了!爷爷哭了!”老人总是摇摇头,长长的叹一口气,说:“莺儿,你还小呢,不懂!”长大了,爷爷常常对我说:要多读书,书籍的力量是伟大的。
有一次,我去离家不远的一家图书馆读书,那时候,家里一点也不富裕。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呦,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拿起书,我找了一个比较不容易被店员或店老板发现的地方,我靠在书架上,贪婪地读着。一页,两页……不一会儿,我就从第一页看到了第50多页。当书店的日光灯忽然亮了起来,我才发觉我在这里站了两个多小时了。我合上书,咽了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书店。回到家,我看见爸爸妈妈都在等我,妈妈见我回来了,生气的说:“你上哪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于是,我就把事情告诉了妈妈。
妈妈知道这件事后,虽然头一回打了我,但一点都不疼。但是,我没有放弃看课外书。
我们很多同学都在抱怨外国名著又长又难,人名复杂,情节扭曲,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意思,远没有看国内的玄幻,修仙来的爽快,不过既然是名著,就一定有他的更深一层的意思,如果你现在读不懂,那就先搁置起来,等你慢慢长大当有天再拿起来,就会自然懂了。
文学名著多是长篇小说,而欧亨利的一生创作了300多篇短篇小说,仅一部长篇小说,可以说在短篇小说里他是更有造诣的,而昨天介绍的杰克·伦敦的书则是长短篇兼有。
在这么多篇短篇里,脍炙人口的短篇也不少,比如我记得初中语文呢课本里就有《麦琪的礼物》这一篇,昨天我又重读了一下,如果你还没有读过,简单的介绍一下:
有一对儿贫穷的年轻夫妻,在圣诞节前夕妻子想送丈夫一个礼物,但是没钱呀,仅有的1美元87美分还是从菜市场里苦口婆心的省出来的。
这对夫妻俩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是丈夫身上的一块金表和妻子头上的一头秀发。
妻子想送给丈夫一块合适的表带来搭配上那块金表,以至于丈夫在看时间的时候不至于那么小心翼翼,于是妻子把自己的头发卖了然后换了钱卖了表带,在圣诞节欣喜若狂的告诉丈夫时,却发现丈夫把自己的表卖了换了钱买了精美的梳子给妻子,可是啊,这两样东西都没有什么用了。
其实如果到妻子送给丈夫礼物,丈夫很喜欢接受了就完了的话,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但是结尾偏偏又来了一些反衬,这样的话整个故事也就更加的完整,与有意义了。
爱情是相互的,并不是一方讨好另一方。同时,也反映出了下层人民的苦难,我们今天不去探讨这些作品的社会意义,因为语文课上已经讲的够多了。
我们来说一下这个写法,在写小说的过程中有一种叫欧亨利式的小说结尾,就是结尾了突然情节来个大反转,一下子把故事推向高潮,语文老师说过,文喜看山不喜平,在短篇小说中,略去大量的细节描写,靠的就是情节来吸引人。
在他的另一篇《爱的奉献》里其实和《麦琪的礼物》差不多的故事情节,也是一对搞艺术的年轻人因为追求走到一起,为了赚钱两个人都去工作,表面光鲜,其实背后都在干着又苦又累的活。同样是在结尾揭示原因,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再说一个《警察与赞美诗》,意外式结尾出现在了全文中,纵观全文苏比曾几次惹事生非,想进监狱得以安身,可他总是“背运”。当苏比受到赞美诗的感化,欲改邪归正时,警察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投入了监狱。在所有人都认为苏比将要平安度过一生之时警察出现了并将他带上了法庭。
还有一点,与《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奢靡相比,欧亨利写的都是小人物的,穷苦人的命运,讽刺社会,讽刺现实,他自己也一生活在穷困之中,写小说也仅仅是为了赚钱买面包而已。所以,读一读他的小说可以学一下小说的构思情节,这对我们写记叙文也是有帮助的。而且理解起来也不是很难呦!
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阅读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我们必须会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读物。
——题记。
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再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在美好的事物也会有消失那天但只要有书将它们珍藏其中,它们的美便会得到永久的记录。一点点的小文字,记录一个个刻骨铭心的故事,一点点话语,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传奇。“书”一个可以了那个人废寝忘食的子,而我又何尝不是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因为从书中我能够获得知识:去了解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去了解宇宙的奥秘,去了解名人的资料,去了解大自然的秘密等等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书教会了我。
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他确实是贴近了。
书,是我终身的伴侣,更是我永远的朋友。我可以倾听它的诉说。古今中外,许多的名人都得益于好读书。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每天放学回家,我做完作业总会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就属故事书了。每当我看起《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就会很快地进入书中的世界。每次我一看书,时间就像离开弦的箭,流逝得飞快。只要我看书看到很晚,妈妈就会唠叨个没完。可我不听,总像个小偷似的,偷偷摸摸地看。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农夫的故事》,看着看着就九点多了。忽然,我的房门不知被谁打开了。我往边上一探,原来是妈妈呀,差点吓得我尿床单。妈妈劝我停止看书快睡觉,以免明早赖床。以往的教训告诉我,在这个时候我要是再反抗的话,妈妈肯定又要采取实施强制性的暴力行为了。面对妈妈严厉的言辞,我只好佯装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睡觉了。妈妈见我躺下,也就回房睡觉了。可我哪甘心呢,就又开灯看起书来了。第二天起床,我那两个“熊猫眼”还是暴露了。爸爸见我这副模样,抡起拳头想打我,我立马喊道:“爸爸,君子动口不动手”!爸爸一听,放手不打我了。呵,你看,多看书还是有好处的吧!
我爱看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带来了知识。书是我人生起航的指路灯,也是我的方向盘。它可以为我开启一条成功的道路。尽管我知道道途中有许多坎坷,但是我会坚强地面对困难和挑战,决不退缩。
我的一个最大的特点是酷爱读书,俗话说:“得到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因此,我每得到一本书总是废寝忘食,非得一口气看完才肯罢休。
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画书。别的小朋友见到画有画和字的纸就撕烂,而我却小心的收起来,一张一张仔细地看,看完了,再收起来,再看。那时,妈妈就对爸爸说:“这孩子长大一定是个读书的料。”
果然,不出父母所料。我现在真的十分喜爱读书,见到一本好书,如见到成千上万的宝珠。有时候我先读原着,再看电视中的改编的故事。这样就更加深了我对故事的印象,对读书的喜爱和兴趣。
正因为我喜欢读书,书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伙伴。有时为了能借到一本好书,我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愿意用自己心爱的邮票去换。
记得有一次,我听说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高尔基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又听说内容很精彩,我的心又不禁痒了起来,就去跟妈妈要钱买。可妈妈说价钱太贵了,不同意。我只好去向那个同学借。可我费劲了口舌,好说歹说,他也没吐出一个“借”字,还说:“我的书是不随便借人的,除非拿数码宝贝邮票换。”我只好怏怏的回家了。
回到家里,我打开了邮册,看看这张舍不得,看看那张也舍不得,这些可都是我的宝贝啊!可是我又好像听见少年高尔基对我说:“快来听我的故事吧!”换,还是不换?我掂量来掂量去,终于下定了决心,挑出了一张迪路兽的邮票。我看了看邮票说:“迪路兽呀迪路兽,如今只得让你委屈一下了,有了机会一定把你给换回来。”我把这张邮票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才朝那个同学家走去。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一进门就抓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完了一本,再看一本,看不完也不离开。过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聚精会神的读着一本又一本书,好像什么也不存在。到了11点半,妈妈、爸爸等着急了,就对我说:“以后每个周末带你来书店看书,快回家吧!”我听了,心里自然高兴,可又想再看一会书,最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有一回,我再一次来到书店,我到处看了一下,发现了《西游记》和《三国演义》。爸爸慢条斯理地说:“这几本书要不要?”我急忙说:“要,当然要。”爸爸便对营业员说声:“买了”营业员便把书放进塑料袋里,给了我们。我的情绪顿时高涨起来,拉着爸爸的手说:“爸爸,我还要买书。”爸爸说:“我们买书不吝惜钱,只要你有时间看。”可惜的是,我们把台子上的书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我要买的书。亏得我眼快,看见二楼也有儿童、少年的书,边拉着爸爸、妈妈到了二楼。在二楼,我发现了《少儿百科全书》、《百问百答》、《宇宙之谜》、《三星作文》。起先,爸爸有些犹豫,经营业员一介绍,爸爸还是买了。爸爸又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这一次出来,真是满载而归。
回去的路上,我把所有买出来的书都自己抱着,而且很小心,生怕把书给摔到了地上,给摔破了。
到了家里,我感到全身都酸溜溜,麻木无力。但我还是很愉快,因为我又可以多知道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事了。
我爱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类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做新世纪的优秀少年!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爱读书》。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我会不加思考地回答说,读书。是的,我爱读书,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是个小书虫。每当我走进书店,挑选一本好书,孜孜不倦地读着;每当我手捧一本喜爱的书,跟同伴交流书中的精彩片段;每当我为自己准备一个书屋,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时,我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有无穷的乐趣。
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作为老师的母亲就用手指着小儿书,用标准的“aoe”把我领进了书的门槛;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每天晚上,妈妈都给我讲故事,把我引入了一个个神奇的世界:我想像不出皮诺曹的鼻子有多长,我羡慕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我想坐着雪橇和圣诞老人一起,给小朋友送去礼物……后来,我得知妈妈讲的故事是从书上看来的。于是,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上小学后,我学会了拼音,妈妈给我买了一些带拼音的书。我开始自己读书,《人与自然》让我知道了动物与人之间的关系;《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了大自然的美丽与神奇……书告诉我许多以前我从不知道的故事。
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当我打开一本好书的时候,马上就会听到许多声音:有智者娓娓的谈心,有勇士激昂的呐喊;有恬美如秋月的小夜曲,有壮烈如大潮的交响乐;有春花凋零的叹息,有小鸟归巢的啾啾……,走进浩瀚书海,呼吸那淡淡书香,世间千般乐,书香最迷人!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亲爱的同学们,快加入到爱读书的行列中来吧。腹有诗书气自华,相信,在书的墨香的浸染下,你的生活会更加的多姿多彩!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敬礼)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时候,我常常一边听妈妈讲故事,一边进入甜蜜的梦乡。渐渐地,我长大了,带着浓厚的兴趣走进了书的海洋。我读过:四大名着、《列那狐的故事》……但最让我感兴趣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在我四年级放暑假的时候。有一天,我正在拉二胡,可怎么拉都拉不好,我气地不拉了,妈妈看了看我,然后笑着对我说:“走,我们去新华书店好吗?”我高兴的说:“好啊!”到了新华书店,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回到家,我连忙翻开书看。一开始我不太喜欢看,因为他们的名字太多不好记,当我看到保尔他从小就当童工,受尽折磨。看着看着我就入迷了,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喊吃饭了我都没有听见,妈妈又走到我面前大声对我说吃饭了,我说妈妈你先吃等我看完了在吃,妈妈说不行,吃好饭在看,没办法,我只好拿着书去吃饭,我一边吃一边看,妈妈说吃饭时间不能看书的,我说妈妈求求你了让我看吧。好吧好吧,但是要吃快一点。这本书特别好看,保尔·柯察金不顾一切地追求着自己的梦想的精神使我非常感动。从此我更爱读书了。
要读书,就要读好书;就要到多彩的生活中去锻炼,不断的汲取营养,积蓄能量,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我爱读书!
安徽淮南洞二小五年级:沈昕。
书,伴我走过了多少个春秋,多少个日夜,它已成为我的知音,我的朋友,我的老师。它教我如何做人,告诉我成功的秘诀,让我感受人生。
在书中,我认识了好多新朋友。卖火柴的小女孩,她的故事使我泪流满面,每当大雪纷飞的'夜晚,我都会为她祈祷。身残志坚的张海迪,始终有一个念头:“我总是期待生活会改变,能为那里的乡亲们做些什么。”我也禁不住被她的善良和顽强毅力所鼓舞。
在书中,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们曾学过一篇课文《落花生》。花生,花朵朴素,果实充盈,它象征祖国建设中有实用的人,普普通通的外表,却做出对人民有益的事。我们做人就要做像花生这样有用的人。
在书中,我找到了成功的秘诀。失败和挫折在人的一生中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光靠别人,要学会自己给自己鼓励,磨练自己的意志,增强信心,不断鼓励自己学习新的知识,求得进步,求得成功。
求知是永无止境的,在知识面前,我是一只丑小鸭,一点一滴的知识,就是我的羽毛,知识越多,我也会越来越丰满,终究有一天,我会成为一只美丽的天鹅,展翅高飞。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书让我陶醉作文。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步一步踏在这街梯上,去领悟人世的真谛。
那是旅行途中的一天晚上,我在南昌市的一家宾馆里,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名叫《实用文摘》的书。这是一本综合性的书,它用一个个短小精干的小故事告诉我一些人生哲理以及一些人的优秀品质。读到一半,便是一些英语笑话,一个个有关英语的小趣事逗得我忍俊不禁,我如饥似渴地读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当我读完这本书准备换下一本时,我无意中看了一眼时间,哇!都凌晨两点半了!没办法,只有睡下了。可书里的内容不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大约凌晨三点,我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这一觉睡得并不踏实,六点多我就醒了。因为离吃早饭还有很久,我便又拿起那本书看了起来。
懒虫,起床了!都八点了!妈妈狠命地把我推醒。
早饭都凉了,快来吃。看你这房间,桌上床上地上全是书,我来收拾收拾。
且慢!我连忙拦住妈妈,看这些书放着挺好的,再说咱好约定过,这是我的私人领地,纯属内政,请勿插手!总算把入侵者轰出去早饭的下饭菜,自然还是书。
下午,妈妈心疼起我来。书虫!不!宝贝儿,陪我上街去吧,看你都看了一天的书了。我赶紧带上空书包,还不忘向里面放点书。边看书边走,我与路人相撞的几率最高。妈妈恨不得在我手腕上系条绳,牵着我走。怪我吗?现在世界经济、科技都大爆炸,可中国的人口也大爆炸呢。我嘀咕着。
妈妈站在服装柜台旁的耐性决不亚于我站在书柜前的热情。隔壁就是新华书店,何不去浏览一番?可妈妈一定不答应。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妈妈,我去买点吃的,给我点钱吧。哈,五块钱到手了!晚上我自己回去,妈乘车可要注意安全。我叮嘱一句便窜向书店,心中窃喜,为了书,撒谎是必然的!
买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眼光又不住地向书架上溜。啊,那本《羊脂球》很舍得一读呢!可回家的车费就没着落了、踌躇了一会儿,下定决心,买了那本书,至于回家嘛,走喽,不过一小时的路程,权当锻炼身体嘛。
啊!寒假,我等书虫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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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悬疑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神秘莫测的《环球地理未解之迷》,坚忍不拔、不屈不挠的《小狼小狼》,忠心报国的《杨家将》,气势磅礴、回肠荡气的《三国演义》……这些书都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架上,它们都是我的宝贝。
开始我是一个不爱看书的孩子,每次都挑短的故事象征性地完成老师和父母布置的任务。我总觉得读书还不如多玩玩。我把每个字都看做是“眼中钉”“肉中刺”。书成了我的“敌人”。可是一本《绿野仙踪》却完完全全改变了我。开始,我极不情愿的翻开它,可瞧上两页就被它精彩的剧情深深地吸引住了。再往后看,自己仿佛置身于童话般的梦境中。我迫切地想知道主人翁走出森林了吗?逃出巫婆的魔掌里吗?到达目的地了吗?我带着无数问题一直往后读,解开了一个又来一个,似乎永远也有解不完问题。从此一本接着一本的书,让我陶醉在精彩的故事中。一个个故事震憾着我的心灵,让我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
一次,爸爸给我带回一本《三国演义》,他给我讲了里面一些有名的战役,我顿时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像没吃饭的孩子,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两周的时间我就把《三国演义》读得滚瓜烂熟了。空闲时间,我胸有成竹地和爸爸谈论起三国来,一次我们的意见发生了分岐。爸爸说:“如果没有东吴将士同心,哪来的大败曹军。”我立即反驳道:“如果没有孔明借东风,哪能一把火把曹军烧得片甲不留。”“告诉你,据《三国志》记载,孔明还未出山时,周瑜已是名满天下的大将了。”“该吃饭了!”妈妈一声大叫,打断了我们父子俩的争论。我们只好从远古战场上回到了餐桌旁。爸爸给我竖起了大拇指,说我读懂了更深一层的意思。我顿时信心大增,深深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现在,任何一本书一到手上我就想立刻“干掉”它。书是我的精神盛宴,是我思想进化的源泉。书让我产生了巨大的力量!茫茫宇宙的无限神奇,泰山的气势磅礴,丝绸路上的叮当铃声,我都历历在目。
中国人是没自信还是学术水平不如别人。北大与清华据说是“美国最肥沃的留学生培养基地”。现在留学生一但到国外就没有回报祖国养育之恩的心情。我也曾有过念头去国外,但发现知识分子如果不为国做点事,其实是无根的。苏旭是八十年代的留学生,文章内还有很多体制内人写东西的`习气,并且感觉思想价值不高。但他的勤奋与坚毅不拨的精神很值得学习。另外写论文、查资料与导师沟通整个过程还是有参考价值。
太过聪明的人未必能到彼岸,傻傻呆呆的反而可以。相较而言,中国现在的学习环境已大为宽松,但人文气息不够浓郁,目前国人活着也过于功利,整个价值导向都出偏差。
张友渔说,读书靠自己,重思考,不重记忆,
是思维方式的问题,我每本重要的书以思维导图形式做笔记,这样全面而且线索清楚,不像以前都是线性笔记。效率提高很多。思维有无限之空间,人利用的很少,有百分之九十是沉睡状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方法可以不停改进,学习、思考、写作,循环往复,互相促进,每一循环,就必然会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阅读速度决定了阅读量,而思维工具决定了阅读的成果,写作可以提炼成果。我有点贪多嚼不烂,十年中绕的弯路也太多,现在有工作以及有学习的空间,我无太多要求,自己一再减少生活里的种种娱乐,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在工作和学习之中,也是希望自己学有所成,不想一生碌碌无为。是亡父一直在天上看我,欲玩乐之时,感觉他的眼睛盯着我,如针芒在背。自父亲去世后,我一改昔日之懒散而努力进取,但却做的不是很好。还纠缠在一些琐事当中,我是吴越后代,感觉很愧对父亲。儿时他对我期望过高严厉体罚我,我已不再苛求,有人鞭策是好事,活者自惜。广州是我的第二故乡,孤身一人在广州求学工作的几年,昨天走在街上,照例去图书馆看书,我发现我对广州有了很深的感情,这是我奋斗过的地方,留下了斑斑汗水与血泪的城市。积极乐观向上,不嫉恨不苦涩。“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十年中我写了几百万字,没有网络,死后将一字不存,我也曾问我自己为何要写,是肉体后的自我将精力全部放在创作上?创作无疑是窒息者跃出水面一刻的绝望过后的呼吸,是心意沉沉黑暗中的汽笛,拉回生命线后的求生。死有多强大,生就有多强大。如司马迁,是了,因为肉体毫无出路且不抱任何幻想。我们的精神挣扎而扭曲。知识分子以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为基本目标要求自己。失去后只是行尸走肉罢。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是西晋历史学家陈寿说的一句话,意思是说一天没有看书,就没有心情去做其他事了,可见书对人类是多么重要。书也是我生活的伴侣,它们陪伴着我一起长大。
我爱阅读,看起书来就入迷。我看到书中开心幽默的情节会哈哈大笑,看到主人公悲惨的遭遇会跟着偷偷掉眼泪。每次一拿起书就不愿放下,总想把它一口气读完。有时妈妈叫我吃饭,我随口应声“哦”,又把头埋进书的海洋;有时妈妈叫我睡觉,我满口答应“来了”,身体却纹丝不动。妈妈叫了一遍,两遍……最后总得板起脸来气冲冲地说:“到底吃不吃?再不吃就别吃了”“立刻睡觉,否则书本没收”。这样的呵斥声几乎每天都有。妈妈总是无奈地说我是条书虫,看起书来就丢了耳朵。
我爱阅读,阅读让我增长知识,教我做人的道理。记得有本书叫《小故事大道理》,里面通过许多小事情来引出许多大道理,让我懂得了怎样树立奋斗目标,怎样做人处事。《上下五千年》记载的都是历史知识。《昆虫记》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各种书都有各自的用处,像老师一样教给我许多课堂里没有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阅读使我快乐,阅读让我进步,阅读伴我成长!
我读过不少的书,虽然在古今中外的书堆里,这所谓不少也者,还不过是大海中一点浪花,但在我自己的记忆中,这也不算是个小数目了。在这不少的书中间,本刊编者要我举出我所最爱读的书名来谈谈,这却很难说了。在我的记忆中,可能有些爱读的书,但那一本是我最爱读的,这个选择却无从效命了。
我想,最好让我来谈谈我所爱读的书,如果编者更宽容一些,最好把一个读字也删掉。真的,有些书是我所爱的,但并不是为了读。不过,现在是在读的范围之内,找寻几种可以说是我所爱的,先从诗说起。leeb典丛书里的《希腊诗选》palqrave的《英诗金库》和monroe与henderson合编的《新诗选》,这三本都是好书,可以说是我所喜欢的,也是随时翻读的。我常常想在中国诗选中找三本能够抵得过这三本外国诗的,诗经勉强可以抵得了《希腊诗选》,沈德潜的《古诗源》加上徐陵的《玉台新咏》只好抵《英诗金库》的半本,唐以后诗的选本就没有可以满意的了。况且我们还有词,而词的选本也着实不容易推举出一种满意的来。至于现代的新诗,可怜到现在还没有一个赶得上《新诗选》十分之一的选本。
在小说这方面,我喜欢梅里美的《嘉尔曼》(近来有人译做卡门,我很厌这两个字),高莱特的.《米佐》,安特森的《俄亥俄州温斯堡小城的故事》,以及上文曾经说起过的柴霍甫及莫泊桑的短篇小说,还有耿济之译的高尔基的《俄罗斯浪游漫记》。我不很喜欢长篇小说,所以这里开列出来的都是中篇和短篇。在中国小说部分,《水浒传》以外,当然应该推举《儒林外史》了。但这两本书对于我的兴味,实在还赶不上《清平山堂话本》。
关于散文的书,我想提起的只有两本外国人的著作,而且都是英国人的。一本是乔治?吉辛的《亨利?雷克洛夫随笔》,现在我们有了李霁野的译本,题名《四季随笔》(台湾省编辑馆印行)。另外一本是小说家莫姆的《西班牙印象记》,这不是莫姆的代表作,许多人几乎忘记了有这么一本书,但是我却觉得它挺好。在中国古典方面,我以为《洛阳伽蓝记》是第一本散文,以下就得推到宋人的许多题跋了。李笠翁的《闲情偶寄》可取得者不过十之一二,鼎鼎大名的《浮生六记》我却不敢恭维,觉得苏州才子气太洋溢了。近人著作则沈从文的《湘西》与《湘行散记》都不错,但这两本关于湘西的散文实在抵不上作者的一本小说《边城》。废名的《枣》倒是一本极好的散文,虽则人家都把它算作小说。梁遇春的《春醪集》,我们也不应该让它被冷落下去,它可以与钱钟书的《写在人生边上》并读。这两本都是英国式的散文,在冲淡和闲雅这一点上,钱君似乎犹去梁一间。
以上所提的书,可以说是我的爱读书的一部分。也许还只是一小部分,偶尔拈得,略叙如此,并非敢在作者之林中,把其余一切好书都抹杀者。在我个人,爱读书与爱的书之间,我的感情还是特别爱好着那些爱的书。将来有机会,也许会在本刊上与读者诸君谈谈我那些极爱好而并不为了读的书籍。
我爱读欧亨利初一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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