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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读书之后个人对书中内容所表达的思想、感受以及对作者观点的评论和自己对此的看法的一种写作形式。读后感是读者同作者的一种精神交流,它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思辨和表达能力。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挖掘书中的内涵,培养自己的审美情趣,并和他人进行交流,相互启发,加深自己对所读书籍的理解。读后感的写作不仅要有自己的观点,还应该有充分的理论支持和感性的表达。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取一些启示和借鉴。
科迪利娅含恨离世,李尔也悲恸欲绝地追她而去……观众的.眼泪还在为悲情的结尾枉然不止,台上幸存的埃德加的声音却给我们悲伤的心情带来些许安慰,也让我们从悲情的《李尔王》中看到了些许希望。
埃德加终于成长起来了,从最初的天真无知到最后的坚毅成熟,这个男配角的一步步变化是让人惊喜和欣慰的。作为副线他寻找自我、发现自我的过程也和李尔王自我救赎的主线相得益彰,更好地揭示了作品的主题。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埃德加怎样由一个无知的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英雄。
一、无知。
埃德加在第一幕第二场一出场便走进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埃德蒙的圈套,甚至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开始匆匆逃亡。他是可爱的,听到弟弟处心积虑编织的“星相预言”,他打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相信起星相学来了?”(第一幕第二场)他也是老实善良的,埃德蒙对他的善良也不禁感言:“一个忠实的哥哥,他的天性不但不会损害别人,而且也不疑心别人算计他。”(第一幕第二场)他更是天真的,甚至对着蛇蝎般恶毒的弟弟说:“我不久就可以听到你的消息吗?”(第一幕第二场)。
就是这样一个埃德加,糊里糊涂担上了莫须有的反叛罪名。说他无知,并不是对他智商的贬低也并非出于鄙视,这里的“无知”,是对人情世故的无知,是对社会险恶,人性复杂的无知。也正是这种单纯无知,致使他轻信了弟弟埃德蒙的谎言而狼狈出逃。
在这里,埃德蒙的狡诈老练和埃德加的无知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埃德蒙自己说的,他之所以在第一步成功,原因是他对自己,对哥哥埃德加都很了解,他需要利用他所了解的个性来实施奸计,而身为哥哥的埃德加从来都没有觉察到自己和弟弟在出身地位上的不同。当然这也给后几幕他成长为英雄埋下了伏笔――他需要去成长,去发现和寻找自己。
二、迷茫。
第二幕第三场荒原上埃德加的一段独白着实给整个《李尔王》增添了悲剧气氛。
台词只有一段,漫长的逃亡经历也被几句辛酸的话语草草带过,但是其背后所包含的艰辛和困苦,恐惧和绝望却令人心惊。这一段独白全是在诉说他自己如何逃亡,没有提及其他――试想一个沦落到只能想着自己的灾难的人的处境吧:他甚至都没有心情想自己为什么“不再是埃德加”的原因!可是,伤痛毕竟是伤痛,让他在自我放纵的同时也自我折磨着――“谁把什么东西给可怜的汤姆?恶魔带着他穿过大火,穿过烈焰,穿过水道和漩涡,穿过沼地和泥泞;把刀子放在他的枕头下,把上吊的绳子放在他的凳子底下,把耗子药放在他的粥碗旁边。”(第三幕第四场)。
他的台词里多充斥着“五个魔鬼”的意象,他也频繁地念叨:“可怜的汤姆冷了”,“可怜的汤姆没有东西吃。”上述都充分体现了埃德加内心安全感的丢失,对前途和自身的迷茫。恐惧和绝望已经深锁他的内心。
在第三幕第四场的时候,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匠心独运地安排了两次巧遇,一次是李尔和埃德加的巧遇,另一次是埃德加和其父葛罗斯特的巧遇,这其中的戏剧艺术技巧着重体现在语言和舞台艺术上。首先是埃德加看到了追捕他的父亲葛罗斯特大叫:“这就是那个叫做‘弗力勃铁捷贝特’的恶魔,他在黄昏时候出现……他叫人眼睛里长白膜和针眼,成为斜眼;他叫人长兔唇;他还会叫白面发霉,给地球上可怜的人以伤害。”(第三幕第四场)字字句句充满仇恨地直面指控,可是此时他的身份是个流亡疯子,说的话也被认为疯话。倒是葛罗斯特的接话极具讽刺性:“陛下竟会跟这种人作起伴来了吗?”埃德加也不依不饶:“地狱里的魔王是一个审视,他的名字叫摩陀,又叫玛呼。”父子俩的一问一答看似互不干涉,却巧妙地外化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使得人物身份、动作、语言配合十分和谐,也增强了舞台效果。
第三幕第四场的李尔和埃德加相遇了,这种相遇也是整部戏剧主副线的第一次汇合。李尔好像在狼狈龌龊的埃德加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悲惨情状,并固执地认为埃德加和自己一样是被儿女所害。此时的李尔已经完全认清了女儿们的真面目,并在弄人嬉笑怒骂的启发下后悔和成熟。当他看到同病相怜的埃德加,一样的流亡,一样的悲惨,却有不一样的“洒脱”和“超然”,他便唤他为“哲学家”,他认为埃德加比自己更能勇敢地直面惨淡的人生,“我们三个人都已经让衣服遮蔽了本来的面目,只有你保全着原形;没有文明装饰的人不过是像你这样一个寒酸的、赤裸的、两条腿的动物。”因而,激动的李尔脱掉自己的衣服在暴风雨里接受洗礼,洗掉心上的尘埃,洗掉曾经骄纵的无知,洗掉失去女儿亲情的悲哀,他要效仿的不仅仅是埃德加“身无衣物”,而是准备要和埃德加伪装得一样“身无他物”也正是这个原因,我认为李尔不是真疯,而是和埃德加一样装疯。
三、隐忍和悲情。
还是在荒原上,埃德加发出了对命运的最强音:“与其被人当面恭维而背地里鄙弃,那么还是像这样自己知道为举世所不容的好。一个最困苦、最卑贱、最为命运所屈辱的人,可以永远抱着希望而无所畏惧;从最高的地位上跌落下来,那变化是可悲的;最穷困的人只能回到欢笑!那就欢迎我所拥抱的虚无的空气吧;你把他刮到绝境的人已经一无所求,不怕你了。”曾经糊里糊涂的埃德加终于从迷茫和绝望中惊醒,那留在“法庭上”的泪水和相似的命运终究让他开始了自我拯救,这一段天不怕地不怕的独白是埃德加人格成熟的转折,鲜明地昭示了“人”的力量。
只是“恢复父子关系和清白之身”的路还茫茫无期,振奋的宣言和美好的希望也是不足够的,幸而漫长的流亡让他收获了另一样珍贵的东西――“隐忍”,隐忍让他在复仇前更好地成长,让他更缜密地计划怎样为自己洗刷冤屈,让他也愿意承担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当然,最直接的是拯救了他的父亲葛罗斯特。
葛罗斯特在“跳崖”后发自内心地说:“从此以后,我要耐心忍受痛苦,直等到有一天自己喊了出来‘够啦,够啦’那时候,再撒手死去。”(第四幕第六场)因为那个“好心人”埃德加的话会一直在耳边回响:“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忍耐。”(第四幕第六场)然而在第五幕第二场快要结束的时候,曾经坚不可摧的父亲面对李尔和科迪利娅被抓走的时候再次脆弱不堪要自杀,埃德加是用自己的“隐忍观”对其循循善诱:“人必须忍受他们的离开世界,正像忍受来到这里一样。最重要的是准备停当。”故事发展到这里,他的隐忍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处于对长远的考虑,在自己不强大的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冲动地“拿鸡蛋撞石头”,他的委屈和不甘只是为了争取时间和机遇的筹码,只要毫不放松“准备停当”。到这里,埃德加不但找寻到了自我,也寻求到了真理,这和《李尔王》所要表达的发现自我,追求真理的主题呼应起来。
四、英雄。
从无知到迷茫,再到隐忍和悲情,埃德加已经成熟了。当他勇敢地站在埃德蒙的面前,拿着剑要首刃陷害他的鬼魅,并义正词严地给他判罪:“要是你说一声‘不’,这一柄剑,这只手臂和我的全身的勇气,都要在你的心脏上证明你在说谎。”(第五幕第三场)埃德加的悲情和隐忍终究是爆发了!然而他还是君子般地给了埃德蒙解释和肯定,“父亲已为风流罪获得了惩罚。”他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血腥地杀戮以泄私愤,而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认清自己,并做对得起自己的事情。
葛罗斯特死了,科迪利娅死了,李尔也死了,肯特也要“登程上道”,于是莎士比亚给这个悲剧留下了小小的希望,让悲情英雄埃德加成长起来:
这惨痛时刻的重担我们不能不背;。
感到的就说出来,而不是堂皇应对。
最老的人忍受得最多,我们后生者流将看不到这么多,
也活不到这样长久。(第五幕第三场)。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但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持续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但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正因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正因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生,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爱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爱的那个男生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生,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正因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生,正因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所以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我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我,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终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事无常至于使悲喜在瞬间交替,而命运无常至于使乞丐与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李尔王》约写于16,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
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
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
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174月,由英国作家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问世。这一巨著出版后,立即引起了轰动,当它历经几百年的岁月变迁后,依然深受世人喜爱,特别是我这样爱冒险的男孩,已经对它到了痴迷的程度。
说起这部名著,我和它还颇有渊源。刚入小学的时候,爱动爱闹的我根本静不下心来看书,这可把妈妈愁死了。后来,她发现我热衷于科学探究,对冒险故事感兴趣,就特意跑到书城给我买了一本注音版的《鲁滨逊漂流记》。开始我对它也是不屑一顾,可是听妈妈讲了一些里面的内容,我的好奇心开始膨胀。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面的内容,就整整一个上午埋在书里。我完全被它的情节吸引住了:鲁滨逊热爱航海事业,却不幸流落荒岛,短暂的迷茫过后,他振作精神,在岛上搭建房屋、圈养牲畜、播种粮食,与野兽斗,与野人斗,与“文明人”斗,最后经过28年的等待,终于回到了故乡。
多么惊险刺激的的故事啊!我在暑假中一遍又一遍地读着,它让我开始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再次完整地读《鲁滨逊漂流记》,是上完了相关的课文后,妈妈给我买了青少年版的书籍。这个版本语言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充实,让我这个“小书虫“爱不释手。长大的我已经不光关注里面的内容,更关注内容背后蕴藏的精神财富。
“我要活下去,我要回到故乡去!”正是这种信念,让鲁滨逊无法消沉,无法颓废。在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荒岛上,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步步为营,既要看到眼前的凶险,还要预设将来的种种麻烦。所以他想方设法从船上搬运食物、工具、武器;他靠山建房,用来防守敌害袭击;他圈养牲畜,种植粮食,用来填饱肚子;他写、记录时间、留心观察周围的一切……总之,他为了“活着回故乡”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各种准备。
为了生存,鲁滨逊以惊人的毅力和超常的智慧,战胜了外敌,战胜了自然,战胜了自我,用28年完成了人类“漫长的进化进程”,这也许是比故事本身更吸引人的东西吧!
走出故事,再看看我们这些生活在蜜罐中的孩子,要是不幸落到“绝望岛”,等待我们的只有一条路――死路。或许,在生活中,我们永远不会走上这座孤岛,但是我们的许多同龄人却走上了“灵魂孤岛”,他们因为受到一点小小的挫折离家出走,甚至自残、自杀,给亲人朋友留下了无尽的痛苦。所以,让我们心存感恩,感谢生命,感谢生活。让我们像鲁滨逊一样有坚定的信念,好好活着,要坚信风雨过后见彩虹。
看完西游记,不如写一篇西游记读后感纪念一下吧!西游记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一样的感觉和启示。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文言文版西游记读后感1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今天我在家里看完了妈妈送我的漫画书《西游记》。
这一本书说了唐僧在三个徒弟协助下斩妖除魔,历尽艰险,终于取回真经,师徒四人也修成正果。读后我感到孙悟空是个热爱自由不爱拘束勇于搏斗的人,我很佩服他。猪八戒行动莽撞贪吃,好睡懒做笨拙,贪恋想着做女婿。我觉得他很懦弱。而沙僧是一个不大动脑筋却很听从师父和师兄说话。四个人在困难重重的艰险,但他们永不放弃继续去取经。
记得有一次妈妈教我踩自行车我踩了好几次都是掉了下来,妈妈说:“如果你永不放弃,一定学会。”我听了妈妈的话终于让我明白了一定要勇敢。
我希望所有的小朋友都能做一个勇敢的人。
朋友,你是否读过我国的四大名着——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吴承恩的《西游记》,曹雪芹的《红楼梦》,在这四大名着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那令人回味无穷的精彩《西游记》。
《西游记》中的人物个个都吸引人,我每个都喜欢。孙悟空——挺让人佩服的。有着充满智慧和勇敢的头脑;有着变化万千的神力,能上天下海,穿墙越壁;有着比牛人还牛的速度,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牛啊;有着能辨认是人是妖的火眼金睛;有着……如果孙悟空在人间,那它早破迪斯尼世界记录了。猪八戒——说起这一头笨猪啊,简直笨得出了名!它的本事可比孙悟空有着十万八千里的差距,它浑身都是坏毛病:贪吃,贪睡,贪图美色……但渐渐的反而还觉得它挺逗人的。沙僧和白龙马——它们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真令人敬佩!唐僧——要说这个唐僧啊,不知是喜欢他呢?还是恨他?看着《三打白骨精》那章,我就十分,非常,很生气!孙悟空有着火眼金睛,能分辨妖魔鬼怪,可是这个唐僧笨到家门口了,不相信孙悟空就算了,竟然还把他赶回了花果山,这个不分青红皂白的唐僧真气人哪!
《西游记》是一部名着,一本能给激励学习的好书。我们应该学习书中人物的优点!
一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已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整部《西游记》中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唐僧师徒四人过火焰山。传说这个火焰山可以把铜头铁身的人化成汁。后来孙悟空和唐僧一齐飞过去,可唐僧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去。后来,孙悟空去借芭蕉扇。可第一次被扇到5万多里远的地方。第二次孙悟空跑到铁扇公主的肚子,于是铁扇公主借走了一把假扇子给孙悟空,没想到孙悟空越扇火越大。最后用计策借来了芭蕉扇,灭了火,过了火焰山,继续去取真经。
看到这里,我想到了在我们的学习当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凡是遇到困难都要一一去克服它。从前我作文有妈妈帮助我,现在我要自己完成,我把老师教我们的方法都用上了,有总分总,先分后总、先总后分……都用了。我把好词好句都用上去了。最后妈妈夸我写了一篇好作文,语言精炼,内容丰富,使人一看就明白说的是什么。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着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来看看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西游记》以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人,全文以三人一起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怪作斗争,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克服恶劣的自然环境,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读过《西游记》之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大家必须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取得成功。我们都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它不仅能腾云驾雾,还会七十二般变化,它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妖魔鬼怪,更善于降妖捉怪,斩除妖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事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取得了真经。
而通过《西游记》这篇名著,让我领悟到,想要办成任何一件大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不是人们想像那么容易,那么出神入化,而是经历了丛丛困难,才取得了真经。就拿我们学习来说吧,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的时候,我们在学校里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又何尝不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是要勇于克服各种困难,不畏惧困难,不怕危险,勇敢向前冲,这样无论前方有多大的困难都不怕。都能战胜它,这也许就是我从《西游记》当中得到的启示吧。
是打不垮他。”看啊,他也是以那样的勇气与信心以及他那顽强的魄力打垮了阻碍他的困难。正是作家海明威的生花妙笔,创造、刻画了这栩栩如生的人物。经过细致的心理描述,作者完整地以另一种方式把人物的性格赤裸裸地裸露出来,刻画出一个逼真又充满个性的人物形象。而那些外貌描述,则是对整个故事气氛的衬托,把人物的风格与特征完美地组合在了一齐。这些对人物细致的描述,不仅仅凸出了人物的个性,也在暗中推进了故事节,把人物感情变化与情节的发展融合在一齐,出神入化,结构连贯,让读者情不自禁地与书中人物同欢乐,共痛楚,体验得深刻完整。整篇小说结构严谨,语言流利而生动,使我仿佛闻到了海风清新的咸味,听到了老人的喃喃自语。这真是一篇完美的中篇,读起来宛如神来之笔。曲折的故事节让我痴迷,伟大的精神令我震撼,流畅而深刻的语言使我沉醉……这篇小说所包含的东西是我永远也讲不完的。彩虹总在风雨后。
《李尔王》约写于16,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我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终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我的虚荣之心,害了自我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当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我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我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我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我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仅有自我明白自我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明白自我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我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坚持自我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我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终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我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我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我年迈的老父,为了自我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我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明白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我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我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那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当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我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向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我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我的手中,而他自我到最终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我。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一样,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可是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我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我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当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我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所以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明白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当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明白自我该如何改变自我,最终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终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资料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你会写中文版三体小说读后感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中文版三体小说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没读三体,我从不会想,我们为什么拽自己头发怎么离开不了地面,你跳的足够高就可以环游世界。人造卫星为什么掉不下来,人造卫星靠什么动力运行。卫星运行的几种轨道。地球怎么形成的,给我一个足够大足够大的力气我能把月球拉到地球,太阳怎么会是气体组成的以及温度这么高怎么不把自己烧化掉。以前认为太阳系(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太阳)已经够大,殊不知就占银河系的3%。宇宙有大概两亿多个像银河系外星系,每个星系有上万亿颗恒星。你现在还敢相信地球是唯一有文明的世界。
地球在整个宇宙中太过渺小,人类更像一粒尘埃,你是否还在为鸡毛蒜皮小事闹矛盾吵架,那就看看宇宙吧。人类虽渺小但最珍贵是生命,一切重如泰山。《三体》这本书没有主要给我一些拓展思考的方向,以及对未知的宇宙的好奇心。
如果说,这宇宙最伟大的生命,就是人类,但,人类也许可以算最喜欢自残的生命,《三体》中,地球上乃至太阳系,所有的灾难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例如:大低谷时期、降维打击、大坍缩等等。刘慈欣在《赡养上帝》中写道:人类该考虑养老了。
所有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体》,它几乎预言了人类的命运,从第一部地球往事到第三部死神永生,它是刘慈欣科幻的巅峰之作,虽无华丽的词藻,但有许多学术上的问题,值得深思,尤其是天体物理学和天文学。
在《三体·死神永生》中,程心她是一个圣母,但绝不是持剑人的最佳人选。她善良,所以她在关键时刻扔掉了启动引爆炸弹的开关,使人类失去了威慑三体世界的条件,但为什么两个世界不能和谐相处呢?这主要的原因也可以说是人类自己一手造成的,他们的骄傲自大,以为在宇宙中他们无敌,其实,如果用0~10级来评价一个文明的话,人类文明只能算0.73级。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他必须小心,因为森林中到处都有和他一样带枪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情——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所有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
在《三体·黑暗森林》中,我最赞赏章北海,他才是真正的军人,我很钦佩他的理智。
在第一部《地球往事》中我很喜欢那个监听员,她很善良,知道珍惜现在拥有的,提醒叶文洁不要回复,牺牲自己保护她爱的地球,但人类从未懂得珍惜,这很令人悲哀。
其实,死亡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让人们更好的走在路上。
死亡是一座永远亮着的灯塔,不管你向哪航行,最终都会向它的方向前行,一切都会逝去,只有死神永生。这才是死神永生的真正涵义。
作家之所以伟大,在于他/她的世界观,但作为世界级的科幻作家,大刘呈现的是前所未有的冷酷的宇宙观和人类观,他的冷酷在提醒人类不要对外星人怀有幻想,不要努力去接触,应该尽量避免。越是宏观的人,如霍金,他们越了解地球在宇宙中的微不足道,如房间里漂浮的灰尘一般,尽管我们有着高度的自我优越感。
从叶文洁启发罗辑的核心思想里,从三体入侵地球后对人的提醒,有两点我是深受大刘感动的:生存并不理所当然,死亡永恒不变。
生存并不理所当然。
即黑暗森林法则,人类(智人)活到现在,靠的就是无止境的杀戮,人类一直在贪婪,一直做非人性的勾当,却是生存之道。就拿大航海时代来说好了,当时并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块大陆和岛屿,有多少种跟我们不同的文明,但只要一块处女地被别人发现了坐标,就死路一条。美洲被发现时,印第安人有空前发达的文明,完全不弱于欧洲,除了科技,但最后99%印第安人逃不过被屠杀的命运。同遭此厄运的还有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非洲及太平洋各岛屿的原住民……导致印第安人、非洲人、毛利人丧命的不是仇恨,欧洲人只是为了抢夺资源,你无法一面倒地去谴责什么,因为自古以来人类就是依据着黑暗森林法则生存过来的。
还记得三体入侵地球,把几十亿人类驱赶到澳大利亚,逼他们人吃人的情节吗?当时智子对人类说了一番振聋发聩的话:“生存本来就是一种幸运,在过去的地球上是如此,现在这个冷酷的宇宙中也到处如此。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类有了一种幻觉,认为生存成了唾手可得的东西,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本原因。进化的起坠将再次在这个世界升起,你们将为生存而战。我希望在座的每个人都在最好的五千万人之中,希望你们能吃到粮食,而不是被粮食吃掉。”
智子说得很对,人类确实跟所有动物一样,就是为了生存而战的。从恐龙灭绝,到哺乳动物出现,逐渐进化到人,然后人又把其他动物杀死,最后又把其他的人杀死,我们隶属的这一种智人才开始占领地球。可是我们忘了,觉得地球是属于我们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我们的,于是开始索取各种东西,自以为生存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囊中物。然而并不是,生存其实是永恒的主题,就像三体人并不憎恨人类,他们只想找个地方生活,为了生存才这么决绝。最讽刺的是他们比人类还客气,没把人类杀光,而人类杀人类还经常灭种族。
死亡永恒不变。
引用书中印象深刻的一首诗和一句改编帕斯卡的话:
“死亡是一座永恒的灯塔。
不管你驶向何方。
最终都会朝它转向。
一切都将逝去。
只有死神永生”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原句“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
人对待死亡的态度很奇怪——死亡禁忌。中国人不喜欢4,西方人不喜欢13,仿佛躲过了就会长生不老。但是大家没想过,逃避对死的思考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在逃避对生的思考。当人没有充分地意识到人生的有限性,就有种以为自己是无限生存的错觉,就不追求我们如何才能在这个“仅此一次”的人生里过得有意义。
同样,既然逃不过死亡,那么人类应该以什么态度来面对?“给文明以岁月”,是说所有人都在担心人类及其文明即将灭亡,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时间,延续后代去发展文明;而“给岁月以文明”,是指我们不要因为对毁灭的担心,而失去了尚还余存的千百年发展的可能。完整的理解:只有存在过的,才是永恒的,才是人类唯一的意义;而对未来的担心,只会毁了现在,因为现在才是通往未来的阶梯。
而对人类来说,体验当下就是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明。
我们为自己争取到再长的生命,又如何?(给文明以岁月)。
关键是我们曾经全然地活过,向死而生!(给岁月以文明)。
总得来说不算是读后感,他口述读完之后的记忆片段,我来进行记录。
“《三体1》一共36章,我花了四天时间看完,这四天内我每次读的时间并不长。它主要讲的是:地球人发射了一个微弱信号,正好被三体人接收到了。又有一群人加入三体军团,也就是地球叛军。地球叛军拿虫子锁住人类的基础科学。”
这没头没尾的讲述我问他:“叛军为什么要当叛军?”他的回答是:“因为他们发现了人类的邪恶。”
“这一本三体是整个系列中唯一一本有后记的”。
“《三体2》因为受到一些外界的影响,一共花了18天才看完。这一本讲了: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就是一个带枪的猎人。一个文明发现了另外一个新的文明,就会立刻把它击杀掉。三体人用超技术锁死了人类的高级科学”。
“《三体3》用了两天时间看完,主要讲的就是三体人暴打人类。太阳熄灭了。我最感兴趣的是——时间之外的往事节选。我有一个疑问:是“时间之外的往事节选”的“节选”二字。我看到有节选两个字,就以为是另一本小说,但是我发现节选里面的人物和三体里面的人物一模一样。比如说:罗辑,面壁者。更奇怪的是这里面还有三体人。我就不知道到底时间之外的往事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仰望星空,心中每每会产生一个疑问:外星人真的存在吗?望着那深邃的宇宙,见证着地球上文明的一次次蜕变,我们也从农耕文明发展为现代化的科技时代,但我们真的具备了迎接灾难的能力了吗?无从得知。
在《三体2》中,大刘便塑造了一个危机四伏的宇宙,讲述了地外文明侵袭人类文明的过程。在一次科研中,太阳系的坐标被叶文洁泄露。遥距四点二光年外的三体文明意图侵略太阳系。在智能计算机智子来到地球后,人类彻底绝望。在一段时间后,“面壁计划”随之被联合国推出。四个面壁者:罗辑、希恩斯、雷迪亚兹、泰勒为了战胜三体,掩饰心中的想法。但最后,只有罗辑坚持了下来。“黑暗森林理论”威慑住了三体。三体舰队不得跃过奥尔特星云。
《三体》中的人类似乎一直沉沦于恐慌之中。一次次的战乱,一次次的变革,似乎也让我们看清了大刘对人性以及人心的思考。正如et0说过的:地球上的人类不会考虑集体的利益,只会想着如何顾全个人的利益。
初读《三体》时,觉得大刘把人类描写得太愚味了,尚肯定全世界在危难来临的应变能力。但这次新冠疫情的到来,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耳光,确实如此。
疫情期间武汉封城,此时疫情尚处于埋伏期。许多国家向我们伸出缓手,送来了大量物资。但也有许多西方国家无动于衷,他们只是在隔岸观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号流感”“不用戴口罩,勤洗手就行了”……这些言论如今看来恍如隔世。
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本书带有诙谐滑稽,深刻讽刺的味道。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一个小故事的标题所吸引住了,咦!这不是与这本书的名字一样吗—《百万英镑》。
我惊奇地打开页目,心里想着:这里面会描写着什么样的故事呢!便好奇的读了起来!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当马克·吐温身无分文的时候,有两位先生给他了一百万的英镑,打赌他是会饿死,还是会活得好好的!他十分不解,也十分的忐忑!即使他的肚子在咕咕叫,他也不敢用里面的一分一毫!从此,只要买东西,他就会拿出百万英镑来吓唬店家,店家就会主动说:“不要紧,不要紧,欠着吧!”马克·吐温在那时就成名了!他就这样,看透了人世间的人们。在服装店时,看到了心中只有钱,以貌待人的老板和服务员;看见了可怜,勉强混口饭吃的小吃铺老板……马克·吐温在经历了种种事件后,不仅没花一分钱,还反赚了30万。
当马克·吐温带着百万英镑去见两位先生时,两位先生不仅给他找了一个好职位,还把自己的女儿许配了给他!看到这,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老师给我们讲的一个故事:有些人,无论在工作场地,在郊外,在公交车上……只要看见身份低贱的人,就把头抬得高高的,眼睛看着天,正眼都没有瞧过他一眼。可当看到身份高贵,有权有势的人的时候,就鞠躬,把腰弯到90°,一天到晚说好话!像小饭铺老板的人也有:为了养家糊口,拼命赚钱。我时不时的都会想:这两类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我看了这个文章后,下了决心,一定要做像小饭铺老板一样的人,忠诚,善良,朴素……一定不能像这种以貌待人的人学习。
我真想提醒这些人:你们就不会将心比心吗?如果你们是那种穿着破烂衣服的可怜人,当别人这样嘲笑你的时候,你会有怎样的感受!我很早就听说过了马克·吐温,这次读了他写的书,没想到他写作的艺术风格是如此独特!既机智又幽默。他用夸张、双关、讽喻等修辞方法,对种种黑幕所进行无情的揭露!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受益匪浅,不仅让我正确的认识了人的贪婪,还让我欣赏到了另一种独特的写作风格,和写作手法,在下次写作时我也能灵巧运用!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题记
我处于在花年夏季,对于像我这么大的女孩来说,喜爱读的肯定是此刻很流行的《意林》。
我是一个文静的宅女,喜爱宅在家里,手捧一本书,在阳光下,静静欣赏。
感性的话
《小王子》是我在前几天读的,对于这种梦幻的名字,我认为是一部童话,因此我是打心底不愿意去看得。
母亲说:“这书又不是童话,别瞧不起人家,每一部书都是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听了,懵懵懂懂。
《小王子》这部书的作者是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他是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飞行员作家,毕生崇尚自由,致力于从航空探索人生与礼貌,他在1943年写下这部书,而在1944年一次航拍侦察任务中失踪,他的传奇生涯,伴随着小王子的脚步共同消失天际。
有人说,它是一部童话,却不知它是一部杯具。
对于书中小王子来说,他的爱是忧伤的,沉重的。
每一部童话的结局都是灰姑娘与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齐,而小王子却在刚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了沙漠中。
故事的情节十分简单,主要讲了小王子正因他爱的玫瑰,离开了属于自己的星球,先后游览了五个星球,作者让小王子以小孩的眼光,说明了大人们的空虚,愚蠢以及狂妄,也说明了大人的孤独与寂寞。
当应对地球上万千朵玫瑰时,小王子发现自己的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而在狐狸告诉他:“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职责”时,他选取回他的星球,找他心爱的玫瑰。
小王子驯服了狐狸,而玫瑰驯服了小王子。
小王子是脆弱的,他无法忍受思念的苦楚,他选取用毒液抛开那份笨重的身体,但是,小王子的灵魂得到自由,而他却再也不能回到他的星球,看他心爱的玫瑰。
我们终究做不了小王子,正因我们并不了解他,但是我们有这和他一样的纯洁的心,带着他,在繁华的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彼岸。
具体而微造句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想去拾回,如同书中所描述的,童年是完美的,我们不能祈求上帝让时刻停止,让此刻成为不朽,但是我们能够珍惜此刻的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的人生充满着阳光。
“这就象花一样。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
六年后的此刻,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
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以前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
他们也不就应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就应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杯具。
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
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
正因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向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个性。”
在那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
在那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职责,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好处。
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职责。
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
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一样的脚步声。
……。
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
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
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好处。
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能够“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齐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
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
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
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
正因小王子,我坚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正因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一部流传百年的经典剧作,内容自不必赘述。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迫害,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关于李尔王的形象问题,有人评价他是一份昏聩专制的暴君,我实在不敢苟同。作品一开始不就点出了他年轻时的英勇有为吗?另外,像肯特、葛罗斯特这样既仁义又富有智慧的贵族对他忠心不二,特别是肯特,即使被流放还要乔装打扮一番留在李尔身边当仆从。奥本尼公爵对李尔也是极其尊重的。倒是像爱德蒙这样的野心家对李尔及其忌惮――这样一对比本身就说明了李尔是一位贤明的、极富有个人魅力的君王。如果说李尔王的悲剧是性格悲剧(在一定程度上也的确如此),那么剧情的起承转合正是随着李尔性格的变化而变化的。作为君王的李尔,深受臣民的爱戴,也因此而自负。正因如此,他才会看不到考狄利亚真挚而朴素的感情,错信高纳里尔和里根的花言巧语。君王大抵都是如此,功成名就之后就开始了自我崇拜和自我膨胀,被奉承遮蔽了眼睛。于是他的悲剧也因此开始。然而两个女儿对自己的冷酷和无情,瞬间的变化,巨大的心理落差,从根本上打击了他的内心,将他的自我膨胀和自我崇拜摔得粉碎!他从前所信的一切:大臣们的敬畏与奉承,脚下的土地,甚至他的价值观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大臣们敬畏的,不是他,而是他手中的权力,此刻他什么都不是了。世道即是如此。可变为一介草民或者说是阶下囚的他,摆脱了所谓的君王的身份与权力的羁绊,他的心反倒变得澄澈起来。于是,他看清了自己,看清了自己的小女儿――可爱的考狄利亚,也重新认识了世界的本质。这时候他的心灵应该是宁静祥和的吧――抛却了世俗的纷争拂去了心灵上的尘埃,这不正是佛家所言“禅”的境界吗?就在这时候,李尔死了,与其说李尔因悲痛而死倒不如说李尔是带着微笑死去的。像李尔那样一个看透了世事、大彻大悟之人,是不适合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被权力和利益异化了的世界上的。所以,他必须死。于是,他羽化了,成了基督的天使,成了佛。
其实在《李尔王》中,那个小丑到是个很有趣的人物。他的戏份很少,似乎每次出现都是在插科打诨,好像没有他这部作品仍然完整。但他却是作品中唯一一个冷静的人,唯一一个既身在剧中又超脱剧外的人,一个“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的人物。仿佛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又洞察世间万物的神明。他的每一句话都带有深深的哲学意味,他是李尔性格变化的推动着,是剧情的推动着。他的每一句话都在启迪着李尔,同时也是对社会对人性的极大嘲讽与反思。正是这个小丑的出现,在不断地嬉笑怒骂中将人们引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也是的作品反映现实的意味更加强烈和犀利,在不经意间,作品的深度又进了一层。
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在《李尔王》中,不仅美好的东西被毁灭了,连恶的东西也被毁灭了,而且还毁于“恶”本身。高纳里尔和里根的自相残杀不仅仅在于加重作品的悲剧色彩,更在于向人们传达一种希望,正如中国那句老话:恶有恶报。他们自身的下场正验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这是他们应有的下场:恶终将会被美和善撕得粉碎,世界终究还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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