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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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4 17:23:34    小编:曼珠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优秀17篇)

小编:曼珠

演讲稿是为了向听众传达特定信息、表达观点或者提出建议的一种口头陈述。它具有独特的语言风格和口才要求,可以在演讲场合中引起听众的兴趣和共鸣,对于提升沟通能力和影响力非常重要。对于即将进行演讲的我们来说,写一份精心准备的演讲稿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思路、准确表达观点,从而取得更好的演讲效果。在写演讲稿时,要注意结构的合理安排,确保整体逻辑和谐流畅。在撰写演讲稿时,可以参考一些名人演讲的录音或视频,在模仿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一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和一个完整的人生规划,在这个竞争压机如此巨大的社会中我们注定将会是社会的淘汰品。

每一秒我们都在面对一个崭新的生活。机遇和挑战无处不在,成功,它来自彻底的自我管理和毅力。只有树立一个正确方向我们才能勇敢向前,向成功,向梦想靠近。为自己拟定一份职业规划,帮助我发掘自我潜能,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自己,树立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找到自己的人生定位。

二、自我分析。

1、职业兴趣。

首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我主修专业。其次,我也深深地为能够进入这个专业而感到荣幸。同时,这也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新起的热门专业,它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我的职业兴趣是做一名优秀的地铁公司的工作人员。

2、职业能力。

我相信,只要有信心、有热情、肯投入,就没有做不成的事。身为理科毕业的我,拥有良好的逻辑推理能力,我的学习能力较强,细心、坚韧、能和别人友好相处、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同时,我修取了具有专业知识的各总证书,我可以作为管理和专业一体的复合型人才,也为我实现自己的规划而打下一定的基础。

3、个人特质。

我比较喜欢团队合作。因为我擅长篮球,篮球是一个团队意识比较强的运动,所以我认为在团队合作的过程当中我能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了解别人的想法和独到的见解,同时也能够认识更多的朋友。团队合作能够激发我的工作的热情、鞭策自己努力前进。同时,我能试图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顾全大局,喜欢有激情的工作。我相信优秀的人组成的团队会更加优秀。

4、职业价值观。

我会考虑这份工作对实现我自身理想有多大帮助,对实现我的目标有多大的铺垫作用。我看重职业能不能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有没有从中不断学习提高我个人能力的机会。当然,工资收入也占有很大的重量。在我毕业后的几年时间里,将会是我职业生涯中非常重要的'几年。能否积累一定的经验和知识让自己更加优秀是非常重要的。

5、自我小结。

我是一个性格活泼、开朗,同时拥有坚韧,细心,内敛,优秀的思维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的人。

首先,我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在以后的生活中我都会以此目标前行,我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负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师。其次,在未来的1年—3年期间,我会获得很多的生活阅历以及广大的人脉关系,丰富自己所学的知识,增加自己的社会阅历及更多的工作经验。成为优秀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师,并且在3年后创下属于自己的成就,我想我还是蛮有信心的。

三、职业分析。

1、学校环境分析。

我所在读的学校是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我所在的学校属于工程学校,近几年的就业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因为这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新新热门专业,随着我国各大城市地铁线路的修建,广泛的需要大部的人才,所以我们的就业还是有很大的前景和发展空间的,因为一些施工单位的原因,女生在就业方面仍然稍有弱势。。学校的学习氛围还是比较不错的,因此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但同时也不能提供一个很好的打工实习环境。

3、社会环境分析。

虽然大学生总体的就业形势不是很乐观,但是我们这个专业还需要更多的,创新型、复合型的人才。城市轨道工程具有广泛的就业空间,全国地铁线路刚刚起步,随着高铁的不断发展,铁路线的不断完善,工程局、设计院、都充分的需求这方面的人才。专业既与建筑行业相结合又与工程施工相结合。工程局的铁路,桥梁建设已经是我们发展的方向,如何更好的完美的建设好一个特大型工程将是我们的主要母的。因此,就上面两个方面来看,在就业方面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4、职业环境分析。

行业分析。

就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三大块:铁路地铁单位、工程局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单位等。

分析列表。

铁路地铁单位:

铁路地铁单位需求人员仍然很大,随着高铁在全中国的全面修建,地铁线路的逐渐通车。广州、武汉、深圳、长沙。各大城市地铁线路的开展,我们的发展前景具很大的上升空间。对此我也是信心十足的。

工程局施工单位:

随着全国各项大工程的修建,中国已形成一个巨大修建网络、中铁局的日渐壮大。工程局工作的逐期开展。对于我们的就业也是一个很好的局面。

职业分析小结:

四、职业定位。

本人职业定位的swot分析。

优势因素(s)。

细心,坚韧,内敛。

优秀的逻辑思维。

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有上进心。

顾全大局。

热爱生活。

弱势因素(w)。

情绪易波动。

组织能力较弱。

做事可能循规蹈矩。

自身存在的惰性。

机会因素(o)。

大专毕业。

在学习专业的前提下。

英语三级证书,国家计算机1级通过。

测量工证、建材实验工证、

取得cad证书。

取得奖金。

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我是一名复合型人才。在从事给排水专业的前提下将管理知识也运用其中。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将进一步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对复合型人才需求增加,在工作中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以及优秀的逻辑思维能让我积累很多经验和知识,让我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给排水工程设计师。虽然我存在一定的惰性,但是我积极的对待生活、热爱生活、有上进心,我相信在未来的后国家对企业的发展也是支持的。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二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第四条第四款改为第五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四、第五条改为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五、第六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第七条改为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七、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八、第十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影响行车瞭望”改为“影响行车安全”。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十、第十一条第一款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下列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作业: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一、第十一条第二款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运营单位在不停运的情况下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其权属单位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十五、第十三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六、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十七、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十、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一、第三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其中的“事故责任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事故调查结论和伤亡鉴定结论由公安机关依法出具。”改为“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二、第三十四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十三、删去第三十五条。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文字、部门名称和条、款、项的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三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关注安全,一路走到安森!

说到死亡,人们往往会联想到战争。两千万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又有3600万人化为乌有。然而,一个更残酷的现实却被人们忽视了。也就是从第一辆车问世以来,已经有4000万人惨死在超速行驶的车轮下。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相当于一个县的总人口。每年受伤人数等于一个中等县。更可怕的是,中国每六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刺耳的刹车声响起,路上又是一片殷红的血迹。然后,另一个家庭将笼罩在悲伤和泪水中,他们的生活从此蒙上一层阴霾。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痛苦,那么多痛苦的代价,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维护安全的不可或缺性。

这让我们思考为什么交通安全意识的成长一定要用血和泪来浇灌。难道只有你会去哪里的对比才能让我们更加珍惜生命?难道只有你会去哪里,只有我们亲人悲痛的泪水,才能唤起我们对生命的尊重,对交通安全的重视?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珍爱生命,我们在此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树立文明交通安全道德。

2.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3.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4.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今天又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就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重视交通安全,珍爱生命。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对大家真心道一句:“注意安全、一路平安”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有关活动的,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运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发展改革、规划、公安、消防、园林绿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法律规定和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第二章建设与运营的衔接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建造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运营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和相关资料,对设备、设施进行调试和安全测试,并会同运营单位组织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并不得载客。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监测和综合验证,试运营期不得少于1年。试运营期满,设备、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可以投入正式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在投入正式运营30日前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运营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和人行过道。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弯道内侧建造影响行车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影响行车安全的树木。

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下列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作业: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在不停运的情况下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地下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十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标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服务标准的要求,安全运送乘客。

第二十条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运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运营工作;

(五)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方案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组织方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运营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运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运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列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中不得从事与驾驶列车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地面行驶中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按照预案和操作规程要求行驶。

第二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十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列车车厢内及轨道线路、隧道应当配置报警、紧急照明、防护、救援、灭火等设备,设备应当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在轨道线路、隧道及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亭、列车车厢内及其他运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导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安全标志;定期对各类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和维修,保持完好。

第二十九条电力、电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用电、通讯、用水等需要。

第三十条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无法恢复运行的,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

第三十一条因气象、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五)损坏车辆、隧道、轨道;

(六)损害和干扰机电设备,架空电缆和通讯信号系统;

(七)翻越、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和闸门;

(八)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九)损坏、擅自移动安全标志;

(十)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第四章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方案,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完善应急处置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九条遇有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运营单位有权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部分线路或者路段运营,但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突发事件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电力、电信、供水等单位,应当按照相应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尽快恢复运营。

第四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发生运营安全事故后,运营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事故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尽快恢复运营,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第四十六条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构成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按照消防、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九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五

“城市轨道安全实训”是一种提高城市轨道交通人员技能、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途径。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责任”这两个字的重要性。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城市轨道安全实训”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课堂上,老师讲解了许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理论知识,比如:安全标准、行车规则、紧急情况处理等。这些理论知识为我们的实践操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我们知道了如何正确地处理各种情况,避免出现意外事故。而在实践中,我们通过真正的模拟操作,深刻地体会到了安全操作的各个方面,并明确了自己的安全责任意识。

第三段:统一的标准与标签系统。

在安全实训中,统一的标准与标签系统是不可或缺的。我们通过标签系统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知道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建立起安全学习和管理的桥梁。标签的制定和实施,针对的都是实际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保障了我们在车站、车厢等多个环节中的安全。

第四段:注意事项的总结。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总结出了很多注意事项:不得在车站、车厢等区域内嬉闹、打闹,不得在乘客区域吃东西等。这些注意事项能够有效地减少安全隐患,防止灾害事故。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压缩犯错的空间,提高安全性,保障每一位乘客的安全出行。

第五段:总结。

在“城市轨道安全实训”中,我们不断地学习、实践和总结,最后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流程。通过不断地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安全”、“责任”这两个字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确了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这一利益共同体的责任。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认真贯彻落实这些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为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贡献一份力量。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六

1、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措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费用按每吨煤不低于15元/吨标准从成本中提取。

3、安全费用的提高质量和使用严格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及相关矿井基建文件规定,进行提取使用。

4、安全费用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用。

(2)重点保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止与抽放、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矿井防治水、矿井安全供电及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完善。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

(3)突出效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5、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各业务部门负责本系统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工程的方案审核。各矿井安全费用计划审定后要上报集团公司备案;煤炭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安全工程实行效能监察。

6、各矿井年度安全工程计划、项目安排必须征求集团公司和分管领导的意见。

7、安全工程必须建立项目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安措工程项目责任终身负责制。签订包干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组织工作,对项目“工期、质量、造价和投资效果”负直接责任。

8、严格安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进度、质量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各业务保安部门对安全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9、各实施单位必须列出组织实施计划进度表和实际工程进度表,各单位成本安措要有计划、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表并报煤业公司对口业务部门,计划部,安全监察部,以便按计划督促实施。

10、安全费用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有关业务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安全部门必须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11、设备支出由供应部门按照招投标价格对外签订供货合同,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财务等有关部门必须参加与招投标,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必须参加设备验收。

12、由集团公司安技部牵头,组织财务、基建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矿井安全费用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每年终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

13、各实施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必须按照年度安全费用实施计划所确定的时间组织实施;不能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修订计划,说明原因和修订后的实施时间费用等,经相关部门把关同意、分管矿长审核批准后报安监站,否则安监站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任务、时间考核兑现。

14、安全费用的考核纳入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质量检查评比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统一考核。

(1)工程项目按年度累计完成情况考核,工程量(工作量)每降低1%,扣除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得分5分。

(2)装备投入按年度累计完成资金情况考核,资金完成量每降低1%,扣除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得分5分。

(3)对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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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演讲内容要自然收束且言简意赅、余音绕梁,能够使听众精神振奋,并促使听众不断地思考和回味。安全无小事,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注意安全,怎样去写好安全演讲稿呢?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关于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文明交通,安全你我。

两年前,在我当时居住的小区门口,一个孩子在骑自行车时被从身边行驶的卡车挂倒并被碾于车轮之下,当场丧生。一条鲜活的生命在瞬间像流星一样陨落。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给人世间留下了无数的苦痛,也给社会留下了无尽的隐患。目前我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平均50万起,因此而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人,平均每天就有300人左右死于车祸。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称,交通事故已成为全世界范围内10—24岁青少年死亡的主要原因。真可谓“车祸猛于虎”。

生命安全是人们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基本条件。如果人身安全都难以保障,一切社会价值和个人抱负都将无从谈起。我们年轻的生命不仅担负着艰巨的社会责任与重要的历史使命,同时还承载着父母的情感寄托和家庭希望。因此,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面对的话题。

我校许多安全保卫老师在值班过程中发现,我们有不少的同学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比如,在____路与____路交叉口,无视红路灯,肆意横穿;又如,有的同学骑自行车却行驶在快车道上;有的骑车带人还与他人说话;有的甚至双手放把高速飙车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对自己及他人的严重不负责任;而面对即将进站的公交车,许多同学一拥而上,追随车轮奔跑的场景更是让人忧心忡忡;校门口放学时,汽车、自行车和行人的拥堵我们更是有着切身感受。

为了让我们远离交通伤害,在此,我向大家郑重倡议:骑车时再小心一点;公交站台候车时再文明有序一点;十字路口和斑马线前等候时再耐心一点。严格遵守《____小学学生守则》第十二条的规定:遵守交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同时,希望我们今天回家后就动员父母,每天来接送我们时将车有序停放在校门口南北两侧的警戒线之外,并服从校门口值班老师的统一安排,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安全的校门__通环境!这也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行为。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交通为首。请热爱与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别让不法的交通隐患和淡薄的安全意识携手扼杀我们美丽的青春,引起梦想的折翼,造成终身悔恨的人间悲剧。

文明交通,安全你我!让我们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二班的___,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为大家演讲,我演讲的题目是《把安全放于心中让平安相伴一生》。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种多么美妙的境界。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保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保魅力。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有人说,生命是黄金;而我说,生命是花朵,就像春天里绚丽多彩的花朵!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没有了这朵花,就缺少了一份欢乐,也就是说,我们没有了生命,所以生活中就缺少了一份甜美的笑声。

在时间手册中,无处不记录有安全。如果有优异的成绩,辉煌的成就,众人的赞许,用0代表,那么健康的身体就是1。有了1,后面的零才有价值,一旦1消失了,那么即使有亿万个零,也是梦中水,镜中花。所以我今天要和大家谈谈有关安全的话题。

说到安全,记得一年级的时候老师教过我们一首儿歌:红灯亮,停一停,绿灯亮,向前行,行人要走行人道。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那是我关于安全的最初认识。

从家到学校,几乎全是公路。所以爸爸妈妈经常嘱咐我:路上一定要小心,注意交通安全。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是每个老师和家长对学生共同的心愿。而我总是嫌他们太啰嗦,然而又一天,我却改变了这一个想法。

支离破碎的车辆,血迹斑斑的路面……望着交通局展出的“重大交通事故图片展”中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幕,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在我的耳边,仿佛回荡着事故家属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的哭喊声……也就在那时,我深深地感受到,作为学生,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能私自追车,否则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同学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安全。童年中什么最重要?安全。只有保证我们生活和生命的安全,我们才能有幸福美好的一切。我们要做到在楼梯不打闹、不追逐、不乱跑,做到文明礼让、和睦相处。课间休息室学会玩耍,做文明游戏,度过轻松又安全的课间十分钟。千万也要注意交通安全,靠路边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马路上玩耍。只要人人都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才能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为了个人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儿女的祝愿,请绷紧“安全”这根弦,真正做到“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同学们,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一步一步都要走得小心翼翼。心中若无安全,平安哪会轻易驻留!让我们把安全放于心中,让平安相伴一生。让我们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为创造平安校园而努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大家好,很高兴能参加这次演讲,生命是如此的精彩,生命是如此的辉煌,不过今天我演讲的内容里没有生死间的大悲恸,也没有平平仄平平的华丽辞藻,我演讲题目是:互联网,精彩而危险的世界。

20__年,中国软件开发联盟csdn,中国的开发者技术社区,密码泄漏,超1亿用户密码被泄,黑客在网上公开了一部分用户信息数据库,导致600余万个注册邮箱账号和与之对应的明文密码泄露。这次事件以后,又陆续曝出了多玩网、人人网、搜狗浏览器等安全事件。

唔前面的案例大家没有亲身体会,说个大家接触过的,考过职称考试的人都知道,有时候会被杂志社打电话问到要不要发表职称论文,呵呵,这个大家都有经验吧,恩,很明显你的电话信息泄露了呀,怎么泄露的呢,考职称考试要网上注册报名缴费吧?报名时电话号码是必填选项,呃,基本就是这么泄露的。当然很可能其他信息也泄露了。

下面进入正题,我的演讲的内容分为四个版块:什么叫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网络安全的现状、如何防范网络安全、打造一个和谐网络。

首先讲一下什么是我们这里所讲的“网络安全”,网络安全呢,就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是个高难度的行业啊。

有人说过,“谁掌握领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将拥有整个世界。”这句话不完全对啊。不过这点在股市里体现的挺好。从此可见掌握网络是何等的重要,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也从中体现出来。在大量网络应用中,安全面临着重大的挑战,事实上,资源共享和安全历来是一对矛盾。在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中,大量信息在网上流动,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攻击目标。他们利用不同的攻击手段,获得访问或修改在网中流动的敏感信息,闯入用户或政府部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窥视、窃取、篡改数据。不受时间、地点、条件限制的网络诈骗,其“低成本和高收益”又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犯罪的增长。

下面谈一谈大环境下的网络安全现状吧第一个,诚信问题严峻。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商务类应用的快速发展,许多不法分子纷纷将牟利黑手伸向互联网,导致近年来网络安全威胁和诚信危机事件频发。据《20__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20__年,我国境内被篡改网站数量为16388个,其中政府网站有1802个,有50余个我国网站用户信息数据库在互联网上公开流传或通过地下黑色产业链进行售卖,其中已证实确为真实信息的数据近5000万条。

第二个,信息保护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亟待提高。这就需要网民,或者我们多多的了解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增强网上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个,信息网络安全服务行业的发展不够成熟,专业的服务行业都是要收费的,面向个人的网络安全防护产品优秀的较少。个人防护领域的类似于3q大战、金山毒霸全免费之类的事件一直伴随着这几年国内个人网络安全方面的发展,只能说国内个人网络安全产品还有待发展。

关于网络安全,那可以说是恶意代码肆虐,病毒数量爆炸式增长,网络安全形势那是相当的严峻。

网络安全是个问题,而且是无法根治,不容易彻底解决的问题。作为企业,随着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网络安全方面的投入也是要增加的,选择国内优秀的网络安全服务公司,是一般的解决办法。作为个人用户,我们手段很少,我们只有加强防范,如何做呢?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被一些“中奖陷阱”所迷惑,发来的中奖页面啊,中奖链接不要随便点开。在注册论坛、邮箱等网络工具时,不过多公开个人信息,因为填写信息就等于将信息委托于管理方,密码设定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要用自己的生日作为密码,至不济用老婆的生日吗,呵呵。还有下载任何资料多到正规网站下,以免文件被捆包木马。网上购物时不要被“钓鱼网”所蒙骗。在自己的pc上装上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及时更新安全漏洞,避免黑客入侵。

网络安全是个大课题,好吧,我的小演讲就到这里,祝大家拥有一个安全和谐的网络生活。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冬季将至,关注安全》。

随着气温的不断下降,寒冷的冬季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了。由于天气寒冷,气候干燥,使现在成为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请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一、交通安全。

随着季节的变化,进入了昼短夜长的时期,天黑得比往常更早,有时还有大雾天气,加上冷空气使人体关节的灵活性较差,反应也相对缓慢,平时在上、下学路上更要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靠路右边行走;不抢机动车道;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马路时要观察慢行。

二、校内安全。

在校内课间活动时也要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游戏,不追逐打闹,有霜的地方很容易滑倒,要绕行;因为天冷导致人体肌肉收缩,所以在体育运动之前一定要做好热身活动,否则很容易出现肌肉拉伤等运动损伤;上下楼梯、跑步锻炼时不将手插在口袋里,不推挤其他同学。

三、卫生防病。

天气寒冷,同学们要多添加衣物,注意保暖,不要为了所谓风度而挨冻受冷。我们不少同学衣着过于单薄,总是被冻得瑟瑟发抖,这样容易引发一些关节性疾病。现在早晚温差变化大,极易导致流感等传染病,我们要勤洗手、勤通风,在人多的公共场合带好口罩。同学在咳嗽和打喷嚏的时候请用纸巾捂住口鼻。

四、消防安全。

进入冬季以来,天干物燥,火灾隐患很大,大家都要关注消防安全,自觉做到:身上不带火种、不玩火,以免发生意外。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创安全的阳光,共享安全的快乐,为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而共同努力!让危险远离我们,让幸福平安永伴!

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

俗话说得好: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更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昌盛。不讲食品安全,哪怕是一块豆腐,一根豆芽,都能让你身体残缺;不懂食品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包盐,就能中断免疫系统的正常运行;不要食品安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意念,就能让生机勃勃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健康,何等重要!生命,何等珍贵!

一旦我们失去了健康,甚至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们不可能再重来一次。所以我们要时刻维护自己的健康,珍爱自己的生命,而食品安全则是生命健康最有力的保证。

上述重大事件都已熟知,可是,你们可曾注意到在我们周围,劣质食品也正在悄悄地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

现在,有很多人还是不关心不注意自己所吃食品是否是安全健康,只想着满足一时的食欲。我想再一次提醒大家,那些东西不但不卫生,而且在制作过程中,还有可能产生致癌物。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有责任维护社会食品安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了解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学习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和揭露危害食品安全的事件和不法分子,传播食品安全知识,为食品健康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参与;食品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生命的美好从健康做起,身体的健康从食品安全做起,食品的安全从我开始。为了阳光更加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吧!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八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班要举行一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演讲不算,回家后于是我想让爸爸查查资料,爸爸却说:“不要了,今天我正好出去办点事,你就亲身感受一次吧。”

我坐上车,心里还在想:马路能有什么好感受的,爸爸看到我对疑惑的样子就笑着对我说:“安全出行,不就是在马路上吗?”爸爸说着就用一根长长的带子把握绑在座椅上。我赶紧问爸爸:“老爸你这是干什么?”“这就是安全出行的。第一步呀,只有这样在出现意外时,才可以保护好自己。”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为了社会的和谐,人民的幸福,让大家牢记: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珍惜生命,、把好安全关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九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和煦春日里,很荣幸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聊一聊有关“安全”的话题。首先,请允许我先作一下:我叫张文敏,现在交警大队工作。但是,我同时也有教师资格,所以能够站在这个讲台上,令我感到十分的高兴。

我知道,同学们大多会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祷顺利、求报平安的歌曲;我也相信,同学们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顺利”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是的,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艾滋病等。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所占的比重很大。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前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行为和生命的全长城。

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各位老师、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做个好人。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祝愿好人,一生平平安安。

谢谢大家!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运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发展改革、规划、公安、消防、园林绿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法律规定和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第二章建设与运营的衔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建造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运营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和相关资料,对设备、设施进行调试和安全测试,并会同运营单位组织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并不得载客。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监测和综合验证,试运营期不得少于1年。试运营期满,设备、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可以投入正式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在投入正式运营30日前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运营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和人行过道。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弯道内侧建造影响行车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影响行车安全的树木。

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在不停运的情况下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地下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十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标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服务标准的要求,安全运送乘客。

第二十条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运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运营工作;。

(五)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方案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组织方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运营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运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运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列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中不得从事与驾驶列车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地面行驶中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按照预案和操作规程要求行驶。

第二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十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列车车厢内及轨道线路、隧道应当配置报警、紧急照明、防护、救援、灭火等设备,设备应当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在轨道线路、隧道及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亭、列车车厢内及其他运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导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安全标志;定期对各类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和维修,保持完好。

第二十九条电力、电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用电、通讯、用水等需要。

第三十条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无法恢复运行的,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

第三十一条因气象、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五)损坏车辆、隧道、轨道;。

(六)损害和干扰机电设备,架空电缆和通讯信号系统;。

(七)翻越、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和闸门;。

(八)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九)损坏、擅自移动安全标志;。

第四章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方案,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完善应急处置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九条遇有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运营单位有权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部分线路或者路段运营,但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突发事件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电力、电信、供水等单位,应当按照相应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尽快恢复运营。

第四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发生运营安全事故后,运营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事故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尽快恢复运营,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第四十六条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构成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按照消防、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九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二、第四条第四款改为第五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四、第五条改为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五、第六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第七条改为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七、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八、第十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影响行车瞭望”改为“影响行车安全”。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十、第十一条第一款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下列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作业: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一、第十一条第二款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运营单位在不停运的情况下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其权属单位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十五、第十三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六、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十七、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十、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一、第三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其中的“事故责任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事故调查结论和伤亡鉴定结论由公安机关依法出具。”改为“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二、第三十四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十三、删去第三十五条。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乘坐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工具出行。然而,轨道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为了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近年来各地出台了相关规定和标准,同时开展了城市轨道安全实训。在接受了这次实训后,我深刻认识到了城市轨道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获得了一些关于如何预防和应对周围环境和他人行为变化的经验和技巧。

第二段:实训内容。

这次城市轨道安全实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模拟实地操作、安全教育课程和实际演练。在模拟实地操作过程中,我们通过模拟各种极端情况,比如突发故障、紧急疏散等,练习了迅速评估危险和采取有效措施的能力,同时也学习了如何正确地操作应急设备,比如灭火器、手摇发电机等。在安全教育课程中,我们了解了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行规律、安全标准、紧急逃生方法等知识,同时也学习了如何预防和应对周围环境和他人行为变化的经验和技巧。在实际演练中,我们模拟了真实场景下的疏散、急救等情况,通过身临其境地参与实战演练,更深刻地认识到城市轨道安全的重要性。

第三段:体会。

通过这次实训,我深深感受到了城市轨道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突发事件时常发生,当我们不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时,就会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而通过这次实训,我不仅对城市轨道安全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入,同时也学习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和技巧,能够在实际情况中更快地反应和采取有效的措施。此外,我还认识到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重要性。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我们应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同时也应该在自己的的岗位上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安全防范和灾害处置的主力军。

第四段:反思。

通过这次实训,我发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我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有时候会因为慌乱而失去冷静,没有恰当地评估风险和采取有效措施。其次,我在实际的应急处置中,需要更多地学习和摸索,增强自己的处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的提高是需要不断实践和磨练的,只有通过不断的练习和总结,才能在真正的事件中做到游刃有余。

第五段:总结。

从这次实训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城市轨道安全的重要性,学习了一些关于如何预防和应对周围环境和他人行为变化的经验和技巧。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会更加注重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进一步磨练自己的应急处置技巧,为城市轨道运营的安全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十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记得有一次,我从学校走回家的路上,突然听到不远处有“嘘——”的紧急刹车声和撞车声。听说一辆校车和一辆转弯的车相撞,车头撞上了校车尾部,校车的油漆被撞掉了,有的变形了,车的大灯也下来了。当时我的心猛地一抖,心想:校车上那么多学生有多危险!

如果司机反应稍微慢一点,含苞待放的小花车可能还没开就被车祸撞死了。一想到这我就吓出一身冷汗。这时候双方业主吵起来了,我也靠近了一点。听说车主身上有股难闻的酒味,显然喝了不少酒。这时,交警也赶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

那些酒驾的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徘徊在生死线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请遵守交通规则!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这是一个迫切的问题。让我们珍惜生命,关注交通安全。

谢谢大家!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十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有句大家非常熟悉的古话,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学们的学习也有规章制度。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外出、旅游、探亲,除了步行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电)车,路程更远的,要乘火车、乘船。同学们成为一名交通的参与者,所以同样要遵守国家的有关交通法规和规章。我们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下面我先介绍一下我国目前施行的交通法规和规章。第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在20xx年4月28日通过,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是《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xx年1月18日通过,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上述这三个法律文件对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的通行作出了明确规定。后面还会对具体的规定进行详细讲解。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国家交通安全的形势。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由于车辆增多,交通环境出现恶化现象,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几率增大,加上部分司机没有礼让学生过马路,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遇到的险象可说是比比皆是。也因此,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据悉,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死亡人数的三成左右,步行交通事故危险人群为5至9岁儿童,15岁至18岁男生发生车祸数字是女生的3倍,其中80%是因缺少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所致。车祸已成为紧随溺水之后的危及学生生命的最大杀手。与高发的安全事故及其隐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学生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却很差。当被问到“如果上学快迟到了,在过马路时正好赶上红灯,你会怎样”时,6。2%的被访者选择了“赶紧过马路”、9。6%选择了“旁边有人过就跟着过”、27。4%选择了“车辆少,就小心地穿过马路”,三项累计高达43。2%。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我们身边经常发生一些殃及生命的车祸,在一起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者中,中小学生人数占了相当比例(刚刚我们已讲占三成)。在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占近一半。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有走路精神不集中,戴着音乐听筒过马路;有的小朋友为了赶时间;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贪图方便。还有的小朋友认识不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认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大过错,等等。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刚刚我们已讲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违章,是人的问题,是人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避免交通事故,就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预防交通事故知识,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课,就准备联系我们大家身边的常见的八件事来讲讲。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列队横列不超过2列;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1、在街道上行走或骑自行车,应精力集中,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夜晚路黑或路灯光线不足时更要加倍小心。

2、下雨天道路积水会漫过井口,所以行路时要格外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3、发现井盖损坏、丢失,存在潜在危险的情况,可以报告巡逻民警或有关管理人员,以及时排除危险。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l。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当观察来往车辆,应当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要注意避让车辆。通过时,应先看左边的来车,因为首先威胁自己的是左边来的车辆;到了路中间就看右边的来车,目测车速和距离,确认安全时才可以通过。

4、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直行通过,不可迂回穿行或斜穿猛跑;这样会使交通发生混乱,更影响司机的心情,从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5、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6、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骑自行车外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一天中午,上小学六年级的小飞骑着自行车去学校。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时,亮红灯了。但马上猛蹬了一下,直向对面冲去。就在这时,一辆浅蓝色的小轿车急驰而来……于是,一起本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就这样酿成了。

6、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7、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或曲线竞驶。

8、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9、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10、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按照法规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1996年12月26日13点20分,南平市西芹小学学生蔡荣建骑自行车,在瓯明线82公里地段,横穿公路,这时从他后面急驰而来的一辆大货车,驾驶员见状,忙踩刹车,但已来不及了,自行车被撞后,造成蔡荣建学生受伤住院。这起事故就是由于蔡荣建在汽车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公路而造成的。

11、在雨雪天气里骑自行车,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骑车途中遇雨,不要为了免遭雨淋而埋头猛骑;雨天骑车,最好穿雨衣、雨披,不要一手持伞,一手扶把骑行;雨雪天气。道路泥泞湿滑,骑车要精力更加集中,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骑行的速度要比正常天气时慢些才好。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不要在车还在运动就靠近车边抢先上车。20xx年10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一起儿童伤害案,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在车站等待学校包车时,被拥挤的人潮挤倒在地,结果车子的后轮从男孩身上碾过,小男孩当场死亡。

2、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栏板上。因为道路上常有树枝、电线等物体,你站起来就不安全了,同时坐在车厢栏板上遇到刹车、转弯就可能被惯性甩跌下来。

7、要随处乱拦出租车,特别是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8、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只允许在后座位置搭载一人。乘坐人员应当配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9、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0、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员。

11、下车后不要急于横穿马路,因为此时你从车头或车尾穿出,过往的其他车辆的司机视线受到你所乘坐车辆的阻挡,往往不容易发现你,待发现你时,已经为时已晚,制动不及了。20xx年4月20日下午5点,福建省南平市一位叫龙美伶的7岁小女孩,从公交车下车后就从车前面横穿公路,这时一辆大货车刚好从公交车后面驶来,由于司机视线受到公交车的阻挡,未能及时发现龙美伶,待发现时,便急忙左打方向盘避让,但已为时已晚,大货车右后轮刮倒龙美伶,造成龙美伶受伤住院。讲到汽车,我还要多讲一点,不要在汽车轮子下玩耍,驾驶员看不到,启动时造成压伤。98年3月2日旁晚一市场停放一汽车,一名7岁女孩子在汽车轮下玩,结果被汽车后轮压伤,送往医院途中就死亡了。同学们,一定要记住血的教训。

长途旅行需要乘坐火车,乘坐火车时应注意下列几点:

l、照车次的规定时间进站候车,以免误车。

2、站台上候车,要站在站台一侧白色安全线以内,以免被列车卷下站台,发生危险。

3、车行进中,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沿线的信号设备等刮伤。

4、要在车门和车厢连接处逗留。那里容易发生夹伤、扭伤、卡伤等事故。

5、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汽油、鞭炮等)上车。

6、向车窗外扔废弃物,以免砸伤铁路边行人和铁路工人,同时也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7、坐卧铺列车,睡上、中铺要挂好安全带,防止掉下摔伤。

列车运行速度快,铁路交通线上情况复杂,因此要掌握安全基本常识,防止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在铁路线和铁路道口玩耍、逗留。

2、钻车、扒车、跳车。

3、要通过铁路道口时,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红灯亮时,表示有列车即将通过,不可强行或者钻越栏杆通过道口。

4、过无信号灯也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必须停下来仔细观察,在确认没有列车开来时迅速通过。如果发现有列车开来,要退到距道口5米以外等候,等列车通过后再通过道口。

5、要攀登电气化铁路上的接触网支柱、铁塔等设备,以防触电。

我国水域辽阔,人们外出旅行,会有很多机会乘船,船在水中航行,本身就存在遇到风浪等危险,所以乘船旅行的安全十分重要。

1、了保证航运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只,有关管理部门都发有安全合格证书。外出旅行,不要乘坐无证船只。

2、乘坐超载的船只,这样的船安全没有保证。

3、下船要排队按次序进行,不得拥挤、争抢,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4、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应尽量避免乘船。

5、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不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6、上的许多设备都与保证安全有关,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7、间航行,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误会或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而发生危险。

8、一旦发生意外,要保持镇静,听从有关人员指挥。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繁荣昌盛还需要你们的继续努力,因此,你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切不可因自己的违章行为而给自己带来终生的遗憾,给幸福的家庭带来灾难。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让我们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最后,下面五句交通安全警句格言送给大家1、步步小心,安全是金。2、快一点危险丛生,缓一秒风平浪静。3、庄稼离不开阳光,安全少不了规章。4、一看二慢三通过,麻痹大意闯大祸5、违章与事故同在,守纪与安全永存。

谢谢大家。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十四

各位同学:

背着书包上学,你见过指示行人过马路的斑马线吗?当你走到十字路口时,你有没有看到为安全站岗的红绿灯?当你乘坐火车或公交车时,有没有听到“为了你的安全,请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的温馨关怀?记得的时候,听父母说“一切都要安全”;进了校门,老师还教我们注意安全;我看了之后,在工地、路口等危险场所看到了“请注意安全”、“安全第一”的标志。安全真的很重要吗?是的!

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被一辆汽车撞倒了。我听旁观者说他违反了交通规则。当时看到他的痛苦我就害怕了。

同学们,听完这个故事,你们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了吗?可能有的同学会说你说的是事故,所以我过马路的时候要注意一些事故。其实,谈安全不仅仅是过马路。如果你在很多事情上粗心大意,不幸的事故就会发生在你身上。

同学们,我们每天都要出去,每天都要经历很多事情。如果我们不小心,就会发生事故。所以要学会保护自己,注意安全,把安全放在心里,让安全和我们一起成长!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十五

毕业论文是检验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文档,如何写好毕业论文也成为每个即将毕业的学子最关心的事情之一,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论文范文。

现代化交通事业的发展,需要提升公路管理效率,特别是不断强化交通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程,公路管理人员一定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在社会各方支持下,不断形成一股强大的建设队伍。目前,我国交通事业改革出现了巨大变化,不断向新的方向前进,且内部与外部环境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同时职工的思想观念也趋于多元化,即交通事业单位需要对其政治思想工作实施创新。因此,本文将进一步对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进行研究,要求交通单位从实际出发,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系统职工的积极能动性。

一、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

1.1忽视思想政治工作。

在实际的交通事业单位,系统职工只重视实际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

从上级到下级,都把自己的本职放在了首位,一味追求精细化的业务工作,不断落实法律法规,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多余的,可有可无,即人的思想工作似乎不重要。比如:交通系统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在工作安排上,其思想政治工作几乎都排不到席,由此形成了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比例互相失调。

1.2缺乏个性化的思想政治工作。

通常情况下,交通系统职工在政治学习过程中,仅仅是念报纸、读文章、看电视、听报告等,没有形成个性化的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分层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总是徘徊在盲区。在时代的发展进,交通职工在思想方法严重滞后,没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而使交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缺乏个性化。

1.3缺乏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

某些领导偏面地认为,拥有制度就必须服从,一切按制度办事,只有制度才能管人,制度几伞就是一切。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对于细节问题不处理,甚至半年才开一次会,而实际上,所有干部职工的思想是随时随地可以变化的,即交通系统缺乏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

1.4缺乏激发活力的思想政治工作。

许多领导认为,在现代社会,物质属于第一位,实施物质奖励可以代替一切,将物质奖励看作是至高无上的管理措施。所以,管理中,往往会存在一种奖多少干多少等意识,其他的积极能动性、人生观都已经名存实亡,长此以往,这种现象形成了恶性循环,一部分员工为奖金、利益所驱使,不惜铤而走险,甚至会走向犯罪。

二、创新交通思想政治工作的遵循准则。

2.1引导性原则。

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其目的是让人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并按照正确的思想路线去执行,从而实现自己所要达到的人生目标。所以,创新交通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从而引导系统干部科学地思考问题、处理问题,使其将建设大交通的目标放于心中,能够积极地投入工作状态。

2.2针对性原则。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具有针对性,不可千篇一律,决不能用同一思想方针指导所有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针对性”原则,必须明确具体对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从而避免给不同人员心理造成负面作用,决不能打消员工的工作的积极性。

2.3交互性原则。

在展开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时,培训工作要人人平等,而且思想政治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思想觉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被教育人员。此外,在工作之余,干部职工之间要养成互相沟通、互相交流的好习惯,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一个平等和谐的良好环境。

2.4实效性原则。

坚持“实效性”原则,需要真正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充分融合思想政治工作同其他业务的关系,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引导广大交通职工与社会大众相结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增强凝聚力。同时,还要学会自律,以便纪律他人,结合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工作的真实有效性。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十六

本文从浙江省的交通系统的发展现状出发,指出浙江省实施交通信息化管理是必然选择.基于浙江省所实施的面向公众的动态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示范系统所提供的海量gps交通数据,文中对交通系统信息化管理中当前面临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海量交通数据的挖掘,首次提出通过定量化的方法优化选取了交通流分析与预测模型中的一个关键参数--统计周期,从而为交通信息化管理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刘南彭鹏作者单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310058刊名:现代商业英文刊名:modernbusiness年,卷(期):2010“”(3)分类号:u4关键词:交通系统信息化管理数据优化处理统计周期

城市轨道安全的演讲稿篇十七

新时期下,信息化技术在各行业中运用日渐深入,给企业现代化建设与快速发展带来了无限动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信息化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提升企业自身市场竞争力与企业升级进步的重要保证和标志[1]。但是,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信息安全问题,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因此,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

1企业信息化概述。

所谓的企业信息化,指的是实现企业的资金流、物流、作业流、信息流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实行企业运行的自动化和企业制度的现代化[2]。企业信息化建设涉及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个部门,其主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完善企业内外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对企业内外知识与信息资源的开发。可见,建设企业信息化体系,不但可以及时有效的提供各种数据信息给企业决策层,也为企业未来规划设计提供参考依据,而且还有利于企业满足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带来动力。

2当前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问题。

企业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为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信息安全问题,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3]:(1)当前,绝大多数企业缺乏完善的安全防御系统,导致企业内部使用的信息系统易遭受外部网络系统的攻击,引发企业信息资料被他人截获、篡改与伪造等问题,甚至企业信息系统中出现通信线路、硬盘设施以及其他文件系统遭恶意破坏现象,上述问题的发生不但致使企业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而且其内部机密信息易发生泄漏,造成企业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2)针对邮件系统攻击防不甚防。在企业信息系统中电子邮件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电子邮件接收与传送,极大的方便了企业内部间与外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然而,电子邮件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典型的如电子邮件病毒、垃圾邮件、机密信息泄露以及电子邮件炸弹等,给企业信息传输带来了巨大安全隐患。因此,电子邮件安全问题不可忽视。(3)漏洞攻击日益严重。按照漏洞问题发生原因可分为软件漏洞和协议漏洞两种,其中软件漏洞主要是受外部不法分子攻击软件自身存在的`漏洞,造成企业信息泄露等问题;而协议漏洞则主要是由于tcp/ip协议自身在安全机制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问题导致,外部不法人员通过攻击tcp/ip协议漏洞,致使企业信息系统遭受破坏。目前情况,很多企业对自身信息系统缺乏成熟的漏洞检测手段和能力,往往事发后才采取补救措施。(4)是web服务安全问题突出,根据web服务流程,其发生安全问题的主要组成包括web服务端安全问题、浏览器客户端安全问题两种。其中,web服务端安全问题主要是企业web主机遭受外部不法分子侵入,导致企业保密信息遭窃或者企业部分信息遭受非法篡改等;浏览器客户端安全问题则是企业浏览器客户端遭外部非法分子侵入,致使部分机密信息与数据遭窃等。

3导致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问题因素。

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问题发生受诸多因素影响,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4]:(1)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对于信息安全问题重视度严重不足。一方面,受传统经营观念影响,企业管理层偏重于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形资产给予关注与重视,而忽略了企业知识与信息资料等无形资源,导致在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各项投入严重不足,进而造成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多数企业在面对信息安全问题时,存在着盲目乐观现象,认为信息安全问题不至于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使得信息安全管理无法上升至企业发展规划战略之中,进而造成信息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2)由于企业信息化建设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配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乏健全的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受此影响,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问题一方面无法得到有效的预防措施,另一方面是一旦发生信息安全问题,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与解决对策。同时,由于缺乏科学、合理、有效的企业信息安全防护策略,使得企业信息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与业务素质能力,致使企业信息安全防护软硬件工作质量与效率明显不足。上述两个因素,导致企业无论是从人员配置,还是资金与技术投入方面都严重不足,受企业信息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能力不足、信息安全技术方法落后以及配套的资金缺乏等影响,企业信息安全防护的措施、手段偏低,造成企业信息化建设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

4提升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对策。

针对当前企业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为加强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提升企业信息安全保障,可通过采取以下几方面对策,具体有[5]:(1)转变传统企业信息化建设观念,在企业内部管理层从上至下加强对企业信息安全的重视,并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一方面,通过组织各种信息安全管理培训等,增强全体企业员工信息安全意识,确保企业保密信息不外漏;另一方面,逐步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管理各项资金、技术、人力投入,并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企业信息安全防护策略,保障企业信息系统安全稳定。

(2)不断的推进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促进企业组织结构网络化的实现,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防护技术,确保企业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任何网络信息系统都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安全漏洞问题,而保证其不受外部不法分子侵入的一个关键方法就是安全防护技术的运用。通过选用先进的安全防护技术,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信息系统抵抗外来攻击,避免企业信息遭受窃取、篡改甚至破坏等,对于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显著作用。

(3)结合企业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息系统管理体制。一方面,针对信息安全问题,应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信息安全管理体制,保证企业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不同系统找出影响其安全的因素和漏洞,并制定出最佳的对策,降低企业信息安全风险;此外,加强相应的网络管理,防止外来不法分子通过网络侵入企业信息系统。

(4)根据新时期企业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企业信息技术人才、信息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一方面,在企业内部,加强信息技术人才培训,提高企业内部相关人才业务素质能力;另一方面,在企业外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招聘人才,引进具有先进信息技术型人才;此外,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安全管理用人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5小结。

总而言之,企业信息安全事关企业信息化建设是否成功,对于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提高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增强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保障企业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毛志勇.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信息安全形势与对策研究[j].科技与产业,,8,(1):43~45.

[2]纂振法,徐福缘.浅析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义、问题与对策[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3:24~28.

[3]谢志宏.企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安全问题研究[j].企业导报,(06):132~133.

[4]秦海峰.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安全问题的分析研究[j].中国信息界,(05):61~62.

[5]葛中全,唐小我,李仕明.我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1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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